职业病相关法律
2024年度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健康委员会令
第 4 号
5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6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 第 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第 6 号
7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员资格管理办法
52 排风罩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758-2008
53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 15236-2008
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5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
GB50019-2015
56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器设计标准
GB/T50493-2019
5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JGJ/T67-2019
64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HG 20571-2014
65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DB37/1922-2011
66
事故淋浴器及洗眼器通用设计规 定
Q/SH0700-2008
67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 122-1988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最新修改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GBZ/T300.49-2017
3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300.22-2017
3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112部分 甲酸和乙酸
GBZ/T300.112-2017
3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85部分 丁醇、戊醇和丙烯醇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卫生法规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基础。
该法规对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1.1 职业病的定义与范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慢性发病特点为主的疾病,包括职业性肺尘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以及其他职业病。
1.2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该法规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的职责。
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卫生培训等。
劳动者则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保证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1.3 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诊断和鉴定。
一旦确诊为职业病,雇主应当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职业病的赔偿该法规明确了职业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若因职业病导致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抚恤金等。
二、职业卫生管理办法《职业卫生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
2.1 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雇主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为劳动者提供咨询和培训。
2.2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雇主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当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3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改善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等。
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
2.4 职业卫生知识宣传雇主有责任向劳动者宣传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健康保护意识。
劳动者也应该积极配合雇主的宣传工作,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三条职业病预防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优先、人民至上、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支持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研制和技术进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成熟的工程控制措施。
第五条国家倡导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采取必要的环境和职业卫生措施,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国家依法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并指导、监督地方和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决定。
第八条国家根据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危害程度,划定职业病防治的重点行业、职业和工作场所,将重点行业、职业和工作场所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第七十九条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携带工作证件,在执法行使职权时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执法行为的记录和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未采取必要的职业卫生措施,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职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细则》(2017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诊断标准》(2017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鉴定标准》(2017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监测技术规范》(2017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判定标准》(2017修正)法律名词及注释:1. 职业病:指因劳动犯罪、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等因素引起的,发病率和病死率较高,并且有一定的潜在期,呈现慢性经过的疾病。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因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
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旨在预防、控制和治疗职业病,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一、法律层面的职业病防治制度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职业病的概念和范围,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职责和权利。
- 规定了职业病预防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和监测等内容。
- 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保障职工的健康。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国家标准》- 该标准列出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评价指标,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科学的评估依据。
-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危害因素。
- 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类和规范,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
1.3 《职业病防治规程》-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职业病的防治措施和方法,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检测和诊断等内容。
- 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
- 强调了职工应当接受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法规层面的职业病防治制度2.1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 该条例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各方的责任。
-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责,保障了法律的执行。
- 对于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2.2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 该技术规范是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化,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操作指南。
- 规定了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技术要求和措施,有利于降低职业病发生率。
- 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2.3 《职业病防治标准》- 该标准是对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修订信息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 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 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 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 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由于工作条件和工作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对工作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法律文件的目录和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1.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各国最基础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它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律通常包括职业病的定义、预防措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赔偿责任等条款。
1.2 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是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上制定的行政法规,对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该条例通常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和控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职业病的诊断和报告、职业病的赔偿和救济等内容。
1.3 职业病防治规定职业病防治规定是在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对职业病防治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该规定通常包括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和控制、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职业病的赔偿和救济等内容。
二、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是在职业病防治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的行政法规,对职业病防治进行了更为具体的管理规定。
该办法通常包括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和控制、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职业病的赔偿和救济等内容。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是为了监测和评估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该规定通常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监测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监测结果的报告和使用等内容。
2.3 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用人单位采取职业病防治措施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该规定通常包括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传等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或者接触高浓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长期处于有害生物、有害物理因素等不良工作条件下,导致工人得的一类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以规范和指导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一、法律1.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各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法律规范的基本法律文件。
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防护、职业病诊断和评估、职业病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规定。
1.2 劳动法劳动法是各国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进行法律规范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劳动法中,通常会包含一些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如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护、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职业病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1.3 其他相关法律除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法,还有一些其他相关法律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进行了规范,如环境保护法、卫生法等。
这些法律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
二、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是各国政府为了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的行政法规文件。
该条例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防护、职业病诊断和评估、职业病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标准是为了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文件。
标准中通常包含了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评价指标和限值要求等内容。
2.3 职业病防护设施标准职业病防护设施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文件。
标准中通常包含了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选型、安装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三、规章3.1 职业病防治规定职业病防治规定是各类行业或者企事业单位为了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文件。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标准
职业性疾病是指因工作环境等原因引起的疾病。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性疾病,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防治职业性疾病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的要求。
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赔偿标准等。
职业性疾病防治行政法规
《职业性疾病防治条例》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要行政法规,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
该条例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报告和统计等方面的内容。
职业性疾病防治规章
《职业性疾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职业病防治规章中的重要标准之一,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危害因素鉴定与监测的技术参考依据。
该标准是对职业性疾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和编码,便于监测和管理以及统计分析。
职业性疾病防治标准
职业性疾病防治标准是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具体技术规范。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职业性疾病防治标准,如《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铅中毒预防和控制标准》、《石棉纤维和石棉制品防护技术规范》等。
这些标准确保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技术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保障了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作为从事法律或医疗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需要深入研究和理解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 better 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工作机构建设,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第三条国家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法规,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病的预防第四条职业病预防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控制是重点,实现零职业病目标;全面管理,分工协作,形成整体效应;加强科学研究,推进科技进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明确职业病底数、控制标准和周期,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劳动保护中。
第六条雇主应当根据职工的职业病危害特征,评估职业病危害程度和职业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进行定期监测。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第七条企业应当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组织与行为措施,全面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职业病预防控制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的鉴定和评价第十条国家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鉴定标准和评价方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和方法进行鉴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工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能力适应工作。
第五章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职工职业病预防工作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在职业病发生初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将其相关信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职工职业病诊断治疗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职业疾病防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疾病防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分类名录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和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 规范标准- GBZ 2.1-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Z 2.2-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使用导则- GBZ 2.3-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方法- GBZ 2.4-2007 职业病监测方法- GBZ 2.5-2007 职业病诊断标准与诊断导则- GBZ 2.6-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与应急处理技术规程- GBZ 2.7-2007 职业病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GBZ 2.8-2007 职业病危害评价导则- GBZ 2.9-2007 职业病事故调查事故分类与代码- GBZ 2.10-2007 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方法- GBZ 2.11-2007 职业病监督检查指南- GBZ 2.12-2007 职业病案例- GBZ 2.13-2007 危害性职业病防治目标- GBZ 2.14-2007 职业病预防培训指南3. 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0〕27号)-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43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五种慢性中毒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51号)- "工伤保险职业病审定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办公厅〔2019〕62号)- "企业岗位职业健康监护办法"(人社部令第60号)以上仅为一部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文件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资料,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2012-6-1
国பைடு நூலக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令
2012-6-1
2010-08-01
卫生部
19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
GBZ188-2007
2007
卫生部
20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2008
2008
卫生部
注: 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序号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标准、文件名称
编号
实施时间
发布部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6年第二次修正)
2002-05-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2002-5-12
GBZ1-2010
2010-8-1
卫生部
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2003-12-1
卫生部
1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因素》
GBZ 2.1-2007
2007-11-0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相结合的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建立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和监测评估体系,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第二章职业病防护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上岗资格和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泄漏和扩散,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设备,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提供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聘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和控制。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查,对可能受到职业病影响的劳动者进行体检,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职业病病变的劳动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和保护。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和监测第十一条劳动者因工作受到职业病危害,发生疾病而需要就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就医费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应当负责、公正、科学。
第十三条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应当依据医学和流行病学知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以及劳动者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第十四条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纳入全国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职业病的病例报告有关职业病监测机构。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
件一览表
以上为一些与职业病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的一览表。
请注意,该列表并不全面,仅提供一些主要文件作为参考。
随着立法和政策的更新,可能会有新的文件发布。
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病防护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监督管理、赔偿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文件,用于具体指导职业病防护工作的实施。
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用来系统分类和编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国家标准,有助于明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和防护要求。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规范则用于指导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工作的进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则是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上,更加具体
地规定了各类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为职业病防护工作提
供了技术指导。
此外,职业病调查和诊断标准用于指导职业病的调
查和诊断工作,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报告编制规范则规定了职业
病危害性因素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
最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采样检测规范是用于指导职业病危
害工作场所采样检测的行业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文件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技术和规范作用,对于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单位
和相关人员应当依据这些文件的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的组织
和实施,确保职业病防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请注意,文件的发布单位和发布日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
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长期接触和吸入有毒有害物质、劳累和精神紧张等因素所致的疾病,严重危害职工的身体健康,对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进展也会造成很大的肯定程度的损失。
因此,对于职业病的防备和治疗,我国订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本文将重要介绍职业病防治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基础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该法是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自2002年起实施。
该法规定了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防治的原则和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掌控和监测、职业病防治的机构和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是我国关于职业病防治的紧要法规。
该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一般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别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人体致癌物质等三类,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掌控和监测有引导作用。
二、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措施1. 防备措施(1)推行工程掌控。
加强生产现场的掌控措施,如采纳防护设备、化学品替代、生产过程改进等方式。
(2)加强个人防护。
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
(3)开展职业病不安全因素的监测和评估。
加强职业病的监测和评估,适时发觉和把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订立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2. 治疗措施对于已经患病的职工,应尽早进行治疗。
治疗的重点是在使用科学、规范、安全的治疗方法的基础上,使职工尽快康复并返回工作岗位。
同时,治疗过程中也需多方面地考虑职工的个人情况和实际情形。
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情况下,应注意节省财力、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3. 维权措施(1)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公诉等途径,为职工获得合法权益。
(2)弘扬中华职业整治惠民心声,充分发挥职业协会、工会、律师等组织的监督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愿望。
(3)上级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充分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职责,将违规单位及个人予以惩处,维护职工的正当权利。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或工作条件不良而导致的疾病。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以规范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介绍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目录,以及其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1.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层面上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
该法律明确了职业病的定义、预防原则、责任主体、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它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了对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3 刑法刑法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法律文件,其中也包括了对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导致劳动者患上职业病,将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是国家层面上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具体规定的行政法规。
该条例详细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体系、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它的主要作用是具体指导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2 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是用于指导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法规。
根据职业病防治规划,各级政府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治的具体目标、措施和时间表,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是用于监测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政法规。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定期对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降低职业病的发生风险。
三、职业病防治规章3.1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具体管理的规章。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
文件目录
引言概述:
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长期接触或者患有某种有毒、有害物质,或者长期处于某种有害生理因素作用下,导致身体健康受到伤害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来规范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一、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二、行政法规
2.1 《职业病防治条例》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及其暴露限值》
2.3 《职业病防治规程》
三、规章
3.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及其暴露限值》解释
3.2 《职业病防治规程》解释
3.3 《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标准
4.1 GBZ/T 210.1-200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及其暴露限值》
4.2 GBZ/T 210.2-2004 《职业病防治规程》
4.3 GBZ/T 210.3-2004 《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文件
5.1 《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5.2 《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
5.3 《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
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的目录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法规和标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各企业和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职业病认定的法律依据
职业病认定的法律依据职业病是指因工作条件导致的、在工作过程中患病的疾病。
职业病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和工作环境的改善。
在中国,职业病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于2001年颁布实施,针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该法律明确了职业病的范围和认定标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包括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和工种病。
职业病的认定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和工种病目录进行。
什么是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和工种病目录呢?职业病目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病学会的意见编制并颁布的。
工种病目录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根据职业病目录和工种病目录,劳动者患上目录中规定的疾病,可以认定为职业病。
同时,《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了职业病的鉴定程序和标准,包括医学诊断、劳动者工作史和职业接触史等。
这些程序和标准对于确保职业病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非常重要。
此外,《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职业病的责任追究、职业病防治的措施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等内容,为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理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支持。
二、相关法规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还有一些相关法规对职业病认定也有规定。
例如,《职业病分类与目录》、《职业病诊断标准和鉴定标准》等。
《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具体界定了职业病的范围和目录,并明确了各类职业病的诊断依据和诊断标准。
根据该目录和标准,可对不同职业病进行鉴定和认定。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鉴定标准》进一步规定了各种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标准。
这些标准是依据临床表现、劳动史、职业接触以及相关检查结果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为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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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12
劳动者的权利
1. 2. 3.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培训教育权)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健康权)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 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知情权)
4.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 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防护权)
6
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第42条、第43条和第48条分别规定:
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 劳动条件,……; 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8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遵守劳动纪律……
邀请其他专家提出技术意见、资料
42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
2. 3.
鉴定结论以鉴定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并如实记载鉴定过程。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鉴定事由 参加鉴定的专家情况 鉴定结论及其依据,如果为职业病,应当注 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 鉴定时间
4.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 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 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 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 断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 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 31 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26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
1. 2.
3.
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 病诊断 职业病报告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 的其他工作
27
业病诊断医师的条件
1. 2. 3. 4.
5.
6.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 准 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38
专家回避制度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2.
3.
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利害关系的 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39
申请诊断鉴定的申请材料
1. 2. 3. 4.
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其他有关资料
40
办事机构应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
14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规定了:
1. 2. 3. 4. 职业健康监护的具体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与工作规范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管理要求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周期和职业禁忌证
承担机构: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5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
1. 2. 3. 4. 上岗前 在岗期间 离岗时 应急
接受当事人申请 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 诊断鉴定委员会专家 管理鉴定档案 承办与鉴定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鉴定的其他工 作
3. 4.பைடு நூலகம்5.
37
参加诊断鉴定的专家
由当事人在办事机构的主持下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当事人也可委托办事机构抽取专家 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诊断鉴定委员会 特殊情况下,可在本地区以外的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专家参加鉴定或函件咨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0
2008年中编办重新确定了职业病防 治的监督管理职能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1. 2. 3. 4.
起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草案 拟订职业卫生标准 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 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 全监察局负责
43
4.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记录
1. 2. 3. 4. 5.
内容:
鉴定专家的情况鉴定所用资料的名称和数目 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鉴定专家的意见 表决的情况 鉴定结论 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 鉴定专家签名 鉴定时间
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制度
何永华博士,副教授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e-mail: hyhup@
1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化的发展史
2
1. 初级阶段(1950年-1957年)
1.
1950年,“共同纲领”,工矿检查制度,改进安全卫生设 施 1954年,第一部宪法:“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健康” 1956年, “三大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 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 1956年,《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标准101-56)》
21
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
检查的,责令、没收、罚款 处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
22
职业病目录
2002年新版目录 115种10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尘肺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及口腔疾病 职业性肿瘤 和其他职业病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 勤,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6
1. 2.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 作业
3.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 时调离、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及时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 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解散、破产时,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 者进行健康检查,并依法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28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
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29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提供的材料
1. 2. 3. 4.
5.
职业史、既往史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资料 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30
1. 2. 3.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 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
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 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35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职业病诊断 鉴定专家库
4. 5.
6.
17
1.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
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
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2.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
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3.
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 知用人单位
19
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 2.
3.
4.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20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 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 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 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尘肺病防治条例》
1.
1989年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5
逐步完善阶段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2002年以来
1. 2. 3. 4.
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职业病目录》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3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1. 2.
3.
4. 5. 6. 7.
8.
职业病诊断机构和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人 员的条件和职责 职业病诊断原则 对诊断工作和《诊断证明书》的要求 职业病诊断档案的管理 职业病鉴定程序 鉴定工作要求 鉴定专家库的设立及管理 鉴定委员会的组织原则
24
原则: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
完成材料审核 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 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41
诊断鉴定
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 对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向原诊断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资料
向用人单位索取与鉴定有关的资料
33
职业病诊断档案
1. 2.
诊断机构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 存 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 • • • • 参加诊断的人员 时间 地点 讨论内容 诊断结论
3.
4.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