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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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考核办法规定了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经营管理工作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由经营计划部负责管理、检查与考核。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经营管理考核的内容类别
3.1.1 重要指标考核
3.1.2 计划统计考核
3.1.3 日常工作考核
3.2 重要指标考核
3.2.1 根据公司综合考评体系,如部门月度单耗指标高于计划值,每项考核200-1000元。
3.2.2 根据公司综合考评体系,如部门月度单耗指标优于标杆指标,每项奖励500-2000元。
3.3 计划统计考核
3.3.1计划指标
3.3.2计划任务指标
3.3.3生产厂网统计指标考核
3.3.4财务部统计指标考核
3.3.5人力资源与行政部统计指标考核
3.4 日常经营工作考核
3.4.1分厂物资管理月管理控制标准为帐、卡、物全部相一致,每月由财务部抽查10项,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每有1项不一致,处罚50元。
3.4.2 每月采购完成率低于90%:处罚经营计划部1000元,部门负责人300-500元。
3.4.3每周一前将上周的物资出、入库单均交至财务部,未及时上交,每次处罚50元。
3.4.4各项费用报销在任务完成后10天内报销,未及时报销,每次处罚50元。
3.4.5 每月售汽量计量结果由安全生产部27日10:00前提供给经营计划部,经营计划部于28日10:00前提供至财务部。财务部30日前完成开票工作。每项不按时完成,考核责任部门100-500元。
3.4.6 每月售电量计量结果由安全生产部分别于15日16:00前,25日16:00
前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于27日前完成开票工作,并于2日前送达电力公司发票。每项不按时完成,考核责任部门100-500元。
3.4.7每月灰渣量计量结果由生产经营部2日10:00前提供给财务部。
(注: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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