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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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名词解释

1、基本国策

基本国策是指国家的基本政策。

2、土地

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

3、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

4、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5、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6、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薄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7、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8、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设定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土地用途、地址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9、土地所有制

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0、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1、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的那一部分土地。

12、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指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上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13、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经国家依法确认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14、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15、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16、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

17、共有土地使用权

共有土地使用权指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

18、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等。

19、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归属。具体讲,就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

20、土地证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①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②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1、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亦称宗地面积,是指一宗地权属界址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2、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一般是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

2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统筹安排和指导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工作。

24、国土整治

国土整治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进行的综合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各项活动,其目的在于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全国范围土地的平衡和综合开发利用。

25、土地供给能力

所谓土地供给能力是指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状况,在一定的期限内,某一区域的土地所能提供的有效开发和使用的限度。

26、国土规划

所谓国土规划是从土地、水、矿产、气候、海洋、旅游、劳动力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角度,确定经济布局,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明确资源综合开发的方向、目标、重点和步骤,提出国土开发、利用、整治的战略重大措施和基本构想。

27、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要求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2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29、城市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0、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31、村庄和集镇规划

村庄和集镇规划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对镇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分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以及本地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等作出一定期限内的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

32、江河、湖泊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规划

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是指对江河、湖泊进行综合治理,对水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所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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