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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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治体制与各个层面之间的权力关系的基础。

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的行使方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宪法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一些基本理论,这些理论奠定了宪法的基础,并影响了宪法的实践。

一、宪法的国家主权理论宪法的国家主权理论是宪法学发展中的一项重要理论,它认为国家主权作为宪法的核心概念,是国家独立、自主行使权力的基础。

它强调国家主权的不可侵犯性和不可分割性,以及国家主权与个人自由的平衡关系。

国家主权理论对于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并指导了国家权力的行使。

二、宪法的权力分立理论宪法的权力分立理论强调国家权力的分立与制衡。

它认为国家权力应该由不同的机构来行使,并相互制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集权的出现。

权力分立理论注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平衡,保证国家的政治稳定与公正。

宪法通过制定权力的组织架构和程序,保证了宪政国家正常运行。

三、宪法的人权保护理论宪法的人权保护理论是宪法学中的核心理论之一。

它强调国家应当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平等权利等。

人权保护理论强调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以及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责任。

宪法通过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确保了公民的尊严和社会公正。

四、宪法的宪政原则理论宪法的宪政原则理论是宪法学中的重要学说之一。

它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民主原则、法治原则、保障权利原则等。

宪政原则理论强调国家权力的合法性与限制性,以及公民对国家的监督与参与。

宪法的宪政原则确保了国家的稳定与法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五、宪法的宪兵治国理论宪法的宪兵治国理论是宪法学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它强调宪法是国家的守护者和稳定器。

宪兵治国理论认为宪法不仅是国家权力的依据,也是国家制度与社会秩序的保证。

宪兵治国理论以宪法为指导,保护国家的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利益。

总结:宪法的基本理论是宪法学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为宪法的形成和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

关于健全宪法解释工作程序的意见

关于健全宪法解释工作程序的意见

关于健全宪法解释工作程序的意见一、背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政权的基本依据,对于国家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确保宪法的有效实施,需要对宪法进行解释,使之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目前我国宪法解释工作程序尚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加以改进。

二、问题1. 解释权的界定不明确: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

对于其他机关和部门是否可以进行宪法解释,宪法并未明确规定,这导致了解释权的不确定性和混乱。

2. 解释程序不规范:目前宪法解释缺乏明确的程序规定,导致解释工作的程序化程度较低,易受工作人员个人主观意识和偏见的影响,容易产生不公正和不合理的解释结果。

3. 参与主体缺乏多样性:目前宪法解释工作主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承担,而其他机关和部门的参与度相对较低,导致了解释的广泛性和权威性不足。

三、建议为了健全宪法解释工作程序,增强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我们建议:1.明确解释权的界定:通过修宪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宪法的解释机关,其他机关和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进行宪法解释。

2.规范解释程序:制定专门的宪法解释工作程序,明确宪法解释工作的具体步骤和程序,并加强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可以规定宪法解释工作需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听取专家意见和持续公示等环节,确保解释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3.增加解释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在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导地位的基础上,鼓励其他机关和部门参与宪法解释工作。

可以设立专门的宪法解释研究机构,吸纳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形成多方协商、共同研究的机制,提高解释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4.加强宪法解释工作的宣传推广:宪法解释工作的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解释解释结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增强公众对宪法的理解和尊重,确保宪法解释工作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四、预期效果通过健全宪法解释工作程序,我们可以期望:1.明确的解释权界定能够减少解释权的争议和混乱,增强宪法解释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宪法学原理

宪法学原理

宪法学原理
宪法学原理是宪法学的基本理论。

它是指宪法学研究中的原则、规则和基本概念,是宪法学研究的基础。

宪法学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宪法主权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权威性,是国家行使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基础。

宪法主权原则强调宪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宪政原则:宪政原则是宪法学中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强调国家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责任义务。

3. 宪法权利原则:宪法权利原则是指宪法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的人权和自由。

4. 宪法权力分立原则:宪法权力分立原则是指国家权力应当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并相互制约,互相平衡的原则。

5. 宪法法治原则:宪法法治原则是指国家权力行使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6. 宪法解释原则:宪法解释原则是指对宪法的解释应当遵循宪法本身的原则和宪法精神,确保宪法的准确适用和有效实施。

宪法学原理是宪法学研究的基础,对于理解和适用宪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不仅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也是宪法实践的指导原则。

宪法讲义第二章——十二章(1)

宪法讲义第二章——十二章(1)

第二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下)第一节宪法的创制与修改一、宪法的创制宪法制定的含义:即制宪,指拥有制宪权的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一)制宪主体:1、君主或军政府2、特设机构3、全体国民(二)制宪权1、主权性权力2、正当性3、不可分割性4、唯一性宪法制定的程序:1、提出制宪动议(民主形式的发展)2、成立制宪机构3、草案的提出和审议4、宪法草案的通过美国联邦宪法的批准是根据宪法草案的规定,宪法将由各独立州召开由人民选举的州代表会议批准,而不是由州议会批准;宪法经9个州而不是13个州批准即生效。

5、宪法草案的公布二、宪法的修改(一)、宪法修改概述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正式生效后,在实施的过程中,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对宪法文本的部分内容予以删减或增加宪法的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修改的必要性1、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2、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宪法修改的限制1、内容的限制: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国家的领土范围;政体2、时间的限制:消极限制和积极限制3、程序的限制宪法修改的方式1全面修改2部分修改(二)、宪法修改的程序1、修宪动议2、修宪草案的提出3、修宪草案的决议(1)立法机关;(2)联邦议会和地方议会;(3)全民公决4、宪法修正案的公布第二节宪法解释一、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就是宪法解释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根据宪政精神和社会宪政实际需要,对宪法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所作的补充或说明二、解释宪法的必要性三、宪法解释的原则恪守宪法精神原则适应社会需要原则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系统整体解释原则四、宪法解释的主体五、宪法解释的方法第三节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不被成文宪法或不成文宪法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的,其内容是有关国家重要政治制度的,得到公众普遍承认并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得到继续遵循的习惯或传统的总和。

宪法惯例产生和形成的途径:政治家的言行政治斗争长期政治实践著名法学家的总结第四节违宪审查一、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违宪审查的涵义2、违宪审查的构成要件(1)违宪审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2)违宪审查机关的结论有法律效力(3)违宪审查的对象是宪法行为(4)违宪审查机关如果认为构成违宪,即进行宪法制裁。

浅谈宪法学研究方法

浅谈宪法学研究方法

浅谈宪法学研究方法浅谈宪法学研究方法要讨论宪法学研究的方法,首先要明确的是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其分为两个方面宪法学的理论结构与宪法的实践结构。

宪法学的理论结构是静态的,它主要反映、说明和解释宪法现象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理念,其具体包括:宪法概念、制宪权、宪法功能、宪法适应社会的形式、宪法的实施以及宪法发展的一般途径等。

宪法的实践的结构主要是指具体制度和操作过程反映了宪法,宪法的动态过程,以及如何在现实中实现和相应的社会效应的形成。

宪法的现象种类繁多,包括:宪法规范(宪法典、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等)宪法意识(宪法学说、宪法思想);宪法制度;围绕规范、意识和制度三要素所形成的宪法关系;规范、意识、制度三要素形成的历史;不同的法律体系,不同的国家的宪法规范、宪法意识、宪政制度相互区别,相互影响,产生这种关系的条件。

宪法理论结构和宪法现象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方向:首先,在规范层面上,宪法学应澄清并梳理宪法所规定的价值规范秩序;与此相关,在逻辑层面上,宪法学应提供解释宪法含义的技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实证层面上,宪法学应是一门分析人性与社会权力的科学,并进而指导宪法的指定和修正①。

由于早期宪法学是根植于国家学和政治学之中的,在许多国家的不同时期,宪法学都曾深陷于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学科的泥潭之中。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确立宪法学的研究方法成为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宪法学家的学术志向和理想。

下面的几种研究方法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形成和建立起来的几种方法论体系。

一、规范宪法学规范宪法学是对宪法规范与价值等级的探讨。

首先,法律是一个完整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更加如此,不同规范组成了相应的价值等级秩序,而法学家的任务就是澄清这个秩序,使宪法的不同规范各得其所,作为一部法律文件,宪法的不同规范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

不同的宪法规范有时可能发生冲突。

这时,法学家的等级有可能有所不同:有的规范是首要的,其效力高于其它的规范,因而控制着这些次生规范的意义。

小学阶段的宪法知识与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小学阶段的宪法知识与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小学阶段的宪 法知识与法治 教育:理论与
目录 引言 宪法知识的教育 法治教育的实践 结论
引言
引言
欢迎来到本次分享,今天我们将探 讨小学阶段的宪法知识与法治教育 的理论与实践。
通过深入了解宪法知识和法治教育 的重要性,我们能够更好地引导学 生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
宪法知识的教 育
宪法知识的教育
结论
结论
通过小学阶段的宪法知识与法 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我们能 够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 意识。
希望本次分享能够对大家有所 启发,让我们共同致力于小学 阶段的宪法知识与法治教育的 推进。
谢谢您的观赏聆听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 家的基本法律,了解宪法对于 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和法治观 念至关重要。
宪法的基本原则:介绍宪法中 的民主、平等、法治等基本原 则,并解释其含义和作用。
宪法知识的教育
宪法的权利和义务:讲解宪法 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如言 论自由、平等权利等,并引导 学生正确行使和履行这些权利 和义务。
法治教育的实 践
法治教育的实践
法治教育的目标:明确法治教 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 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使 其能够遵守法律、尊重法律。
法律的普及和解读:通过案例 和实例,让学生了解法律的适 用和解读,培养学生的法律思 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法治教育的实践
法制活动的开展:组织学生参与模 拟法庭、法制讲座等法制活动,让 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力量和重要性 。

宪法解释的困境与出路

宪法解释的困境与出路

宪法的生命在于宪法的实施,而宪法的实施则依赖于宪法解释。

作为一种实践智慧,宪法解释让宪法文本从“纸面上的法”转变为“行动中的法”。

但是,我国目前仍缺乏宪法解释的制度、程序与方法。

相比而言,国外的宪法解释的理论和实践比较成熟。

因此,要建构中国宪法解释的理想图景,不妨把国外的成熟的有益的宪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作为参照,来探讨我国宪法解释存在之根基、运行之困境,从而为我国宪法解释的本土化提供参考。

启蒙观念的宏伟蓝图:通过民主实现法治在西方国家,宪法解释是在一定的宪制构架下进行的,而宪制构架却是由启蒙以来的政治哲学奠基的。

为开启民智、反对专制,启蒙思想家为人类社会创立宪法解释的困境与出路文/王彬宪法的实施则依赖于宪法解释,我国目前仍缺乏宪法解释的制度、程序与方法。

对此,可以向外借鉴成熟的理论和实践。

完善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要在中国现有的宪制结构下,解决宪法解释的民主正当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启动宪法解释的程序机制,构建统一的宪法解释方法论,打造宪法解释共同体。

了现代性的基本法律价值,为建设现代社会勾画了一幅美好的宏伟蓝图。

在这幅宏伟蓝图中,民主与法治构成了现代性法律知识的基石。

在启蒙哲学看来,为防止恣意的专制或人治,必须通过法治来组织人类社会,法治作为“规则之治”的治理形态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制约方式实现民主,也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社会控制方式实现秩序;同时,进行社会治理或社会控制的规则必须通过民主的方式产生,从而使法治因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而获得正当性。

这样,通过民主实现法治,通过法治保障民主,民主与法治在启蒙哲学的意识形态中巧妙地勾连起来,正当与合法的理论叙事在启蒙哲学的意识形态中浑然一体。

为实现法治,启蒙思想确立了分权的政治逻辑,其主要目的是防止权力专横,其直接后果是成就了司法权的独立性,为保障司法公正和防止腐败提供了制度基础。

分权原则使司法权只是法官在个案中对立法者制定的法律的直接适用,也避免了其他力量对司法权的干涉。

我国宪法解释研究的现状及其评析

我国宪法解释研究的现状及其评析

[ ] 斯 ・ ・桑斯 坦著 , 美 凯 R 宋 20 0 5钲
华琳 、 毕竞悦译
宪法解释 : 文本含义 , 原初意 图与司法 [ ] 美 基思 ・E・惠廷 顿 著 , 杜 20 0 6年
审查 强 强 等 译
表4
学 术 会 议 的统 计
会 议 名 称
举 办 单 位
时 问
《 宪法 解 释 程 序 法 ( 专家 建议 稿 ) 修 》
订 研 讨 会
20 0 7正 中国人 民大 了制定 《 华人 民共 和 国宪 法 解 中 1 2月 学法学院 释程序 法》的建 议 , 拟定 了《 并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宪 法 解 释 程 序 法
( 专家意见稿 ) 》

种 宪法方法论的作 用。
关 键 词 : 宪 法 解释
现状
评 析
中图分类号 :9 1 D 2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10 - 2 3 (0 1 0 _ o 1_ 0 0 1 3 8 2 1 )3 _ 17 _ 6
作 者 简 介 : 洪 伦 , , 东 大 学 法 学 院 宪法 学 与行 政 法 学 专 业 博 士 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 法 解释 。 马 男 山 宪
表2
宪 法 解 释 主 要研 究 内容 所 发 表 论 文 数 本 体 论 (6 ) 10 方法 论 ( 1 2)
内容分类
概念
性质
效力 l 原则
程序
实践
原 旨主义
篇 数
1 0 7

4 I 7
1 0
1 5

17 1
表3
学 术 专 著 成 果 统 计

现代宪法解释学

现代宪法解释学

现代宪法解释学;宪法解释学的建立是现代宪法学体系发展的出发点与基础,现代宪法学理论与体系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宪法解释学的发展与完善。

从宪法学发展的历史看,现代宪法学开始于宪法解释,终止于宪法解释。

从这种意义上讲,可以说现代宪法解释学反映了现代宪法学发展的基本去向。

因此,在探讨宪法学理论与体系时需要认真研究宪法解释的价值,建立科学的解释原则、程序与方法,以推动宪法学的规范化与生活化,提高宪法学知识体系的专业化水平,发挥宪法学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功能。

;一.宪法解释学与宪法学体系;(一)宪法解释学与宪法学分支学科;宪法学体系是由不同的知识、理论与规则组成的有机的体系,反映了社会发展进程中人类运用宪法治理国家的基本经验与智慧。

宪法学知识体系通常由宪法学说史、宪法社会学、宪法经济学、宪法政治学、宪法哲学、宪法政策学、宪法解释学等学科构成。

在整个的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宪法解释学处于知识体系的核心与基础的地位,直接影响其他分支学科的发展,为整个宪法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价值判断与方法的基础。

宪法学体系的建立与新的分支学科的出现实际上以宪法解释学的成果为基础,并为宪政发展的未来提供方向。

在考虑宪法学体系与框架时首先需要以解释学的知识、技术与规则为基础,把宪法解释学的经验作为理论创新的出发点。

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主要是通过宪法解释活动得到实现的。

宪法解释学不仅作为宪法学体系的组成部分而存在,同时也作为制约和影响宪法学体系发展的基础性要素而存在。

因此,在分析宪法学体系时我们需要研究宪法学结构的分析与解释的功能、宪法社会学与宪法解释学、宪法经济学与宪法解释学、宪法政治学与宪法解释学、宪法学说史与宪法解释学、宪法哲学与宪法解释学、宪法政策学与宪法解释学等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与逻辑关系。

[2];(二)宪法解释学与宪法原理;宪法解释活动以宪法原理为基础,并在宪法原理的指导下进行。

宪法解释的实践为不断完善宪法原理提供了现实基础与验证原理的平台,构成推动宪法原理不断发展的动力。

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论文摘要: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的实施过程中,由一定的主体对宪法的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

宪法解释理论主要涉及宪法解释的概念、体制和原则,笔者在对上述概念梳理的基础之上,进而深化和完善宪法解释理论,以期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些许思考。

论文关键词:宪法解释;概念;体制;原则一、宪法解释的概念对于当前宪法解释的概念问题,法学界各方学者存在着不同观点。

有学者认为:“宪法解释指有权解释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阐明宪法的含义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还有学者认为:“在宪法的实施过程中,有权机构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采取一定的方法对宪法规定的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理解和说明。

”从以上各观点可以看出,宪法解释有两项必不可少的要素即宪法解释的主体和宪法解释的对象。

从主体来看,其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要具有解释宪法的主体资格,如国家权力机关、宪法授权机关等;二是要有宪法解释的权力或职衩,这正是宪法解释权威的保障。

强世功教授在《谁来解释宪法》一文中就以我国为例对宪法解释的主体做了详实而具体的阐释,在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宪法对国家机构相应职权的规定是根据这种机构的性质和能力做出的,因此,宪法给不同的机构赋予了不同的职权。

这样一种具体化的区别对待,意味着宪法给某一机构所规定的职权是不能转让的,更不能被其他国家机构所取代,它是属于规定的国家机构的专属性权力,这也是分权学说的基本意涵。

”从对象来看,其涵盖的方面较为宽泛,既有以成文法形式存在的宪法规章,也有现行的社会规范,还包括已经付诸实践的宪法判例等等。

例如2004年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这两项对香港基本法宪法性法律进行的解释,正是以成文法形式存在的宪法规章的具体体现。

又如以判例法著称的美国,虽无对宪法解释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普通司法机关根据自己的性质、地位及法律传统通过判例的形式对宪法进行解释。

新时代青少年宪法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新时代青少年宪法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学术书评新时代青少年宪法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杨爱梅“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新时代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而全民树立法治意识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全民普法是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亟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法治教育纳人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具体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 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构建法治社会文化,形成宪法至上、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建设思想。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宪治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根基。

伴随国家深人推进依法治国,宪法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得以彰显。

2016年,《青 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印发,再次提起对青少年宪法教育的重视。

新时代,加强广大青少年群体宪法教育,对弘扬法治文化与法治精神、塑造青少年法治观念、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对 此,要针对青少年基本特点,将学习宣传宪法放在突出位置,从理论与实践维度同步着手,实现青少年宪法教育目标,发挥宪法教育实效性,共同助力法治文化与法治文明建设。

由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编写的《宪法基本知识青少年读本》一书,以青少年为对象,以宪法的基本制度和原理介绍为主,准确反映了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其基本框架、体系与知识结构安排符合宪法读本的基本要求。

同时,该读本充分考虑青少年的阅读和学习特点,内容少而精,贴近青少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语言表述深入浅出、史 论结合、简明流畅,使青少年读得懂、愿意读;形式上图文并茂、新颖美观,还有相关资料链接、法条链接、要论链接、名人名言等,能够吸引青少年。

该读本有助于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少年学习了解宪法基本知识,深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目前,我国青少年宪法教育主要有两种形式,即 全国性组织和各地方单位分散组织的宪法教育。

浅谈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浅谈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浅谈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作者:荆琦来源:《各界·下半月》2019年第10期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宪治国”方略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并首次采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一命题,但在实践中,并无完善的具体实施的制度。

近几年,众多学者开始重视这一问题,但对于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方面,探究较少。

本文浅略地梳理了现存的相关理论,并通过对域外宪法解释模式的分析与对照,进而提出了几点浅入的启示。

关键词: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研究一、宪法解释与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主导性理论(一)宪法解释的基础理论1.宪法解释的概念。

探究宪法解释的定义,我们应当从它的主体、客体与所依照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来加以界定。

宪法解释的主体按照各国通说理论应当理解为违宪审查机关(各国规定不统一),在我国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依据理论学说,不单特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对宪法做出解释,非特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也能对宪法做出解释,但此种解释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这称之为非正式解释。

在我们国家,对于宪法解释的对象有人认为是其本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也有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在我国宪法解释的对象既可以是对纯粹的法律条文的解释,也能对宪法原则与宪法功能进行解释。

所以,我们要正确认定主体与客体的范围,而它所依据的原则等内容在下文中会所阐释。

综上,我们应当从狭义的角度对宪法解释进行定义。

2.宪法解释的原则。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一样,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种原则一般表现为所遵循的标准与尺度,而宪法解释作为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必定要在这种原则的支配下进行。

因宪法具有较强的抽象性与概括性,在适应中难免不同的人会对宪法规范产生差异性理解,这就需要原则性理论进行引导。

(1)契合宪法本身的基本原则。

从各国来看,这些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首要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基本原则)、法治原则等。

虽然我国在宪法中没有明确使用“人民主权”字眼,但是宪法间接性的肯定了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这一原则的确认。

谈谈你对宪法解释方法的认识

谈谈你对宪法解释方法的认识

谈谈你对宪法解释方法的认识
宪法解释方法是一种以宪法理论为基础的法律实践,以便应用宪法解决现实社会中涉
及宪法条款的法律问题。

宪法是公民和政府之间相互约束共同行为的一种法律文件,因此
它也是一种规则。

它更具有普世性和生命力,它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法律基础,保障和保护
公民利益。

在宪法解释方法中,立宪者们为了解决争议而拟定了许多条例,这些条例反映了当时
的社会意识与当时的情况,正如上述基础的宪法的理想,它们强调了宪法的原则、价值观
以及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宪法解释方法的说法要求公民或法律从业者根据宪法来解释、解决政治与社会的问题,而不是依照外来原则来解决。

宪法解释方法也可以分为几类不同的观点,例如历史观点、构造观点以及社会福利观点。

首先,历史解释法以不断发展的古典宪法为核心,追溯宪法的发展历程,并可以在当
下应用到某种决定中。

其次,构造解释法包括结构、机遇和职责,强调宪法制定者的意图。

最后,社会福利解释法强调遵守现行宪法的原则,如民众利益、选举自由、公正等,以及
未来的发展趋势,以便及时吸收新的社会活动等。

宪法解释方法的本质就是通过强调和表达宪法原则来解决宪法纠纷,从而维护宪法拥
有者的利益,维护国家的稳定发展。

它不仅仅强调宪法的原则,而且强调传统和创新的相
结合,以确保可持续的发展。

它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宪法解释方式,而且促进了宪法的实践
应用,使公民获得公平无私的待遇,从而实现民主法治的发展。

宪法解读的法律原则

宪法解读的法律原则

宪法学习方法与要领宪法学习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

因此,学习宪法应该注重方法和要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宪法。

首先,宪法学习的方法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宪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解其中的概念、原理、规定等。

因此,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应该注重读原文、学理论,要通过阅读宪法全文和相关解释、评论来加深对宪法的理解。

理论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对宪法的基本认识和理解,从而提高对宪法的运用能力。

同时,学习宪法也要注重实践,尤其是要关注宪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创新。

通过研究宪法案例、司法解释等,可以深入理解宪法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以及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国家法律秩序方面的作用。

其次,宪法学习的要领是系统性与递进性。

宪法是一个系统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各条文、规定相互关联、相互制约。

学习宪法,不能只关注其中一条款或者一些问题,应该全面了解宪法的体系结构和基本条文内容。

可以首先从宪法的前言和序言开始,了解宪法的基本宗旨和立法目的。

然后,逐章逐节地阅读宪法条文,细致分析内容、关系和细节。

同时,要善于归纳总结,形成对各个重要章节和条款的理解,并进行相互比较和对照。

通过递进式的学习与阅读,可以建立宪法的逻辑框架和基本概念体系,进一步深化对宪法的理解。

第三,宪法学习还要注重案例分析与实际应用。

宪法是一部具有实际运用意义的法律文书,各个条款和原则都会在实践中得到具体的应用。

因此,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要善于通过案例分析和实际问题探讨来加深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

可以通过研究法院判决、法律案例以及公共事件等,来了解宪法在具体案例和实际问题中的运用和解释。

同时,对于宪法中的一些抽象概念和原则,也可以通过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来进行理解和运用。

通过将宪法条文与实际结合起来,可以形成对宪法的实际运用能力和应变能力。

最后,宪法学习还要注重思辨和多角度思考。

宪法解释的概念

宪法解释的概念

宪法解释的概念
宪法解释是指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适用范围所作的说明。

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特殊形式。

宪法解释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进行解释,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宪法的含义。

宪法解释对于保证宪法的实施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宪法解释,可以明确宪法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解决宪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问题,保证宪法的统一适用。

同时,宪法解释也可以促进宪法的发展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需要。

在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对宪法进行解释,并通过发布决定、决议等形式公布解释结果。

总之,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宪法的权威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宪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研究的是宪法相关的各种问题。

本文将探讨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宪法的本质和重要性。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宪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理论和实践等方面。

具体而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的本质和特征:宪法的本质是什么?其特征有哪些?这些都是宪法学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是怎样的?这些都是宪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

3.宪法的实施与监督:宪法的实施需要哪些条件?如何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这些都是宪法学需要研究的问题。

4.宪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其他法律有什么关系?宪法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些都是宪法学需要研究的问题。

5.宪法与人权:宪法如何保障人权?宪法中的人权条款有哪些?这些都是宪法学需要研究的问题。

二、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宪法学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基本理论:这包括宪法的本质、特征、制定、修改、实施、监督等方面的基本理论。

2.宪法解释学:这包括如何对宪法进行解释,解释的原则、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3.宪法史:这包括不同国家宪法的发展历史、演变过程等方面的研究。

4.比较宪法:这包括对不同国家宪法的比较研究,以发现不同国家宪法的异同点。

5.宪法与社会学:这包括如何将宪法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如何运用宪法理论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的研究。

6.宪法与政治学:这包括如何运用宪法理论解决政治问题,如何通过宪法来保障政治权利等方面的研究。

总之,宪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和范围非常广泛。

加强对宪法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宪法,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运用宪法,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学习方法与要领

宪法学习方法与要领

宪法学习方法与要领宪法学习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

因此,学习宪法应该注重方法和要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宪法。

首先,宪法学习的方法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宪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解其中的概念、原理、规定等。

因此,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应该注重读原文、学理论,要通过阅读宪法全文和相关解释、评论来加深对宪法的理解。

理论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对宪法的基本认识和理解,从而提高对宪法的运用能力。

同时,学习宪法也要注重实践,尤其是要关注宪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创新。

通过研究宪法案例、司法解释等,可以深入理解宪法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以及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国家法律秩序方面的作用。

其次,宪法学习的要领是系统性与递进性。

宪法是一个系统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各条文、规定相互关联、相互制约。

学习宪法,不能只关注其中一条款或者一些问题,应该全面了解宪法的体系结构和基本条文内容。

可以首先从宪法的前言和序言开始,了解宪法的基本宗旨和立法目的。

然后,逐章逐节地阅读宪法条文,细致分析内容、关系和细节。

同时,要善于归纳总结,形成对各个重要章节和条款的理解,并进行相互比较和对照。

通过递进式的学习与阅读,可以建立宪法的逻辑框架和基本概念体系,进一步深化对宪法的理解。

第三,宪法学习还要注重案例分析与实际应用。

宪法是一部具有实际运用意义的法律文书,各个条款和原则都会在实践中得到具体的应用。

因此,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要善于通过案例分析和实际问题探讨来加深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

可以通过研究法院判决、法律案例以及公共事件等,来了解宪法在具体案例和实际问题中的运用和解释。

同时,对于宪法中的一些抽象概念和原则,也可以通过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来进行理解和运用。

通过将宪法条文与实际结合起来,可以形成对宪法的实际运用能力和应变能力。

最后,宪法学习还要注重思辨和多角度思考。

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

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

1、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行政权得以扩大行政权干预立法权紧急命令权委托立法权;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与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并且在宪法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与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与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与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如果说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那么这种对公民权利的与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最直接的表现,或者说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

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与利益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4、宪法分类的意义1)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 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与基础 3)对于立宪与行宪具有重要意义5、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6、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与宪法惯例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7、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与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8、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与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9、宪法产生的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与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10、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与是宪法的主流2)宪法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具有自由色彩 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 11、宪法的发展趋势如何?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与文化制度 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呈多样化;宪法修改频繁 12、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与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13、宪法制定权(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14、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是指人们在制定与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与行宪的基本精神特征: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定性 15、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1)宏观指导作用,由于宪法基本原则是从宏观角度与全局角度对各种宪法现象与宪法规范的高度抽象与概括,因此从本质上讲,宪法基本原则决定着宪法的性质,内容与价值取向,必然会从整体上对立宪、行宪与护宪提供明确的思想指导 2)整合与协调作用, 3)补充作用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与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

新时代宪法实施的中国逻辑:实践、理论与启示

新时代宪法实施的中国逻辑:实践、理论与启示

新时代宪法实施的中国逻辑:实践、理论与启示
吴飞;周艺津
【期刊名称】《长江论坛》
【年(卷),期】2022()1
【摘要】宪法实施理论的阐释源于对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总结。

“齐玉苓案”引发的“宪法司法化”讨论,曾对推动我国宪法相关理论的认知、研究和宪法理论中国化发挥了积极意义。

该案围绕三个层面的宪法司法化讨论及其各种衍生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宪法实施理论,更重要的是昭示了一条基本经验:只有结合具体国情、始终坚持党领导下的宪法实施观,才能推动中国特色宪法实施蹄疾步稳、行稳致远,而我国以任何一种激进的、大破大立的、唯西方经验至上的观念推动我国宪法实施的过程都会水土不服,注定难以行通。

【总页数】10页(P56-65)
【作者】吴飞;周艺津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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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5.李纪恒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奋力谱写新时代依宪治国内蒙古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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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之概念
• 什么是宪法解释?
• • • 我国大陆宪法学界目前关于宪法解释的定义众多:4 如肖蔚云教授在《宪法学概论》中将宪法解释界定为,“有权机关依照法定 程序对宪法的内容、界限和精神作出的说明。” 许崇德教授在《宪法》中认为,宪法解释,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 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已经存在且生效的宪法 规范的含义所作出的说明。 胡锦光教授在《论我国宪法解释的实践》一文中指出,我国的宪法解释,是 指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宪法的条文、语句和文字的 含义进行的解释。 这些定义大致围绕宪法解释的主体、客体、场合、目标等方面而展开,但学 者们关于宪法解释主体、客体、场合、目标的理解也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一、宪法解释的概述——前言
• 宪法解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宪法保障制度,长期以来一直被世界各国 所重视。运用宪法解释,可以在不改动宪法文字或者条款的前提下,推 动宪法向前发展,保证宪法的稳定。它能显示出一国的政治安定;同时 ,又能保证宪法不断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为社会的发展开辟正确的道 路"。【目的(必要性);功能】 • 正因为此,西方国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逐渐形成了一套比 较完善的宪法解释体系。【性质之争;主体或者模式;方法;程序】 • 实践中,我国宪法解释却是宪法运行机制的一个薄弱环节(重修改轻 解释),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完善宪法解释制度,使其发挥应有的 功能己经是当务之急【现状(实践)】 • 长期以来,我国的宪法学界一方面强调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另一方面却 忽视研究宪法解释。近年来,随着宪法实践的发展,我国学者们开始关 注宪法解释制度的研究。



在宪法解释的领域,主观论者指出,由于宪法的高度概括性与原则性,要直 接依据这种规范去解决所有的具体问题是不可能的,在原则性规范与具体事 实之问的巨大空间只能靠解释者主观的创造性去补充,否则,宪法对于社会 现实将会是无能为力的。只有根据社会中各种利益的要求和政治生活的变化 而归纳与创造出的法律规范才能更好地处理具体问题,实现社会正义。
宪法解释的实质
• 宪法解释是探求宪法规范客观内涵的一种活动,其目标在 于追求解释的合理性、正当性与宪法秩序稳定性价值。由 于宪法规范与宪法条文具有模糊性、抽象性、开放性与广 泛性等特点,几乎所有的宪法条文都需要通过宪法解释的 活动做出客观的解释。 • 探求宪法规范内涵的意义在于客观地认识宪法现象,在各 种社会问题中寻求宪法的价值,其实质在于: • (1)对宪法问题的发现; • (2)对宪法问题的判断与决定。
如何调和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
• 有学者提出,既然绝对的、终极知识意义上的客观是不可能 的,而解释者的主观“恣意”也应当避免,那么,我们所探 求的将是一种相对的客观。 • 这就需要约束解释者的主观性,包括
• 制宪者意图约束、 宪法基本精神约束、 客观的历史、 进步方向约束、 解释规则约束以 及解释者人格的自我约束。 • 参见韩大元、张翔:《试论宪法解释的客观性与主观性》,法律科学,1999年底6期。
• 原意主义还强调,宪法解释必须忠实于宪法文本,要求法官对制宪者 和立法权给予足够的尊重(司法自制judicial self-restraint),以此制约 司法决策者的自由裁量权, 防止司法专断, 并保证宪法得到共识性的解 释。14
“原意主义”的缺陷
• (1)把解释的目标限定于制宪者当时的意图,实际上会 造成解释的不可能。因为制宪的意图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 样可靠,很难说制宪意图是完全客观的。15 • (2)关于制宪的历史材料也未必全面可靠16 • (3)即使能够辨明制宪者的意图,也很难解释,它在多
自由主义法学之观点
• 法律实证主义者的法律解释客观性的主张遭到了许多质疑与批评11, 其中尤 以自由主义法学的抨击最为激烈。 自由主义法学把宪法解释看作一种“法的创造”而非”法的发现”。
认为法解释的客观性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人们任何认识的获得都是主观活动的结果,在法律解释中 解释者的主观意图与价值判断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观性是法律解释的根本属性,解释本质上是创 造性的。12
减少不必要的宪法修改,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
宪法解释与宪法发展
• 宪法解释是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宪法发展5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 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和宪法惯例。 • 为了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加之宪法修改的程序比较复杂,不可能 经常采用修改的方式发展宪法。 • 而宪法惯例又往往需要经过长期的政治实践才能形成。 • 因此,宪法解释就成为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实践中,我国例外)
绝对实证主义者之观点
• (1)宪法解释如同其他法律解释一样被认为应是绝对客观的。其否
认和反对解释中的一切主观因素,一切成文法之外的社会的、政治的
、经济的考量都破认为是解释中的“邪念”,要严加排斥。 • (2)实定宪法被看作是一个全知全能、逻辑自足而且自我封闭的规 范体系,现实生活中的一切问题都可以通过自规范开始的严格的三段 论法推理而获得解决,“不存在法律的沉默”。 • (3)解释所作的无非是从已有的成文规范中去“发现法律”,任何 创造性的举动都是危险而不被允许的。
三、宪法解释的目的——宪法适用
• 宪法解释是宪法适用的前提,没有宪法解释就没有宪法的适用。18 • 纯粹的宪法规范只是一种法的观念形态而已,只是一群独立的符号学
体系,尚不能获取其完整的意义,其完整的意义只能在动态的适用
过程中才能逐步体现出来并得以最终完成。
• 宪法的生命和力量取决于它的实施状况,不被适用的宪法——真正就 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只不过是一件摆设或装饰品罢了。 • 而要使抽象的宪政价值与理念变成具体的社会现实,那就必须借助于 宪法解释的媒介作用。(休谟法则)
宪法解释的具体作用(1)
• 第一作用就是通过对宪法条文的词素、词、词组和句子的特定的语言 学意义的说明和解释,使人们准确地了解宪法条文的准确含义,尤其 是宪法条文中特定的名词术语所具有的专门的宪法意义。 • 第二个作用就是通过分析由宪法条文中语言文字所表达的宪法规范的 特征,准确地界定宪法规范适用的事实前提以及宪法规范的适用范围 ,并对宪法条文中未明确表达出来的宪法规范依照宪法规范自身构成 的逻辑要求进行类推,确认其存在;同时还可以对宪法条文中已经表 达出来的宪法规范作发生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限制;此外,还可以对通 过宪法条文表达出来的不太完善的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进行修正、补 充和完善。
宪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
“我们臣服于宪法之下,但什么是宪法 ,却是由法官来告诉我们”
123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 查尔斯· 埃文斯· 休斯
目录
• 一、宪法解释的概述(4—8) • 二、宪法解释的性质(9—19) • 三、宪法解释的功能(20—24) • 四、宪法解释的主体(25—47) • 五、宪法解释的方法(48—61) • 六、关于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思考(62—64)
• (4)现实性价值是宪法的基本价值,不能因为对规范文字的拘泥而 使宪法失去对现实的调控能力。
原旨主义
• 美国宪法解释理论中原旨主义(originalism)与非原旨主义(nonoriginalism)之间旷日持久的争论就是围绕“主观性和客观性”这对矛 盾展开的。
• 所谓原旨主义(originalism), 是指应依据制宪者的意图来解释宪法 。而 这种原意的确定有赖于对制宪当时人们对它的普遍理解的探求。而非 原旨主义则主张 , 要因应社会的变化作灵活的解释 ,以维护基本的价 值和正义 , 所以又被称为“现意主义”。13
二、宪法解释性质之争: 客观的, 还是主观的 ?
• 法律解释理论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我们将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 题: 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抑或是主客观的结合?6 • 在宪法解释的领域里,这个问题又具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这是因为宪 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与根本法,其内容广泛而极具概括性;其规范具有 模糊性与原则性的特点;其调整对象具有政治性、动态性的特点。因而 宪法的解释者就有着较一般法律的解释者更为广阔的自由选择空间, 宪法解释似无避免主观性之可能。 • 然而,法的客观性又是现代法学理念追求的一个基本目标。7 • 所以,如何处理宪法解释中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问题,就成为现代宪法 解释理论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8
宪法解释的必要性
• 任何法律都需要解释,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更是如此。为了确 立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必须保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和对社会的适应。 • 一方面,宪法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宪法的权威性就会受到损害;另一方
面,社会又是极其复杂,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宪法必须适应社会发
展的需求。 • 总之,为了使相对稳定的宪法有效地适用于动态的社会现实,必须解决 的关键环节就是建立适合于本国需要的宪法解释制度。完善宪法解释 制度,提高宪法解释的规范性、技术性,加强宪法的解释工作,无疑会
对以上两种观念的评价
• 一方面,自由主义法学对实证主义者的批评应该说是不无道理的。在 宪法解释中不可能完全排除解释者的主观性因素。 • 以绝对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解释宪法往往是不充分的,宪法解释中巨大 的主观空间是现实存在的。 • 另一方面, 但是承认宪法解释的主观性并非主张主观性是宪法解释的 本质属性,解释的标准与原则还是应该有一个客观性的基础。因为解 释的客观性有助于保证解释的科学性。 • 综上,我想,首先,宪法学的思考作为一种价值导向的思考,不存在 自然科学惫义上的那种客观性,其中必然存在主观性,问题的关键在 于即使对于具有主观性的宪法解释,仍然可追求其自身的“正当化” 、“客观化”。
绝对实证主义者观点之特征
• (1)绝对实证主义的观点, 体现了很强的“条文至上”的倾 向,宪法解释在这里只具有法律技术的意义。 • (2)实证主义者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宪法规范的确定性、 可预测性,进而保证宪法的定安性与宪政秩序的稳定性。 • (3)规范的确定性与逻辑的严整性被看作是法律的生命,为 此,将不惜放弃法律所应考虑的一些其他因素,例如事实上的 合理性与社会公正价值。也就是说,只要坚持了客观的条文含 义,即使导致荒谬与错误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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