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施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江苏省文明工地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 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 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 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 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 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 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 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建筑工地创文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储备地、暂停施工的工地 、拆除工地等,对非施工作业区裸土、建筑垃 圾废料、场地裸露地面覆盖不全的,每处扣3分
4
施工 管理 规范
15
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建 立安全责任制,有保障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5分
措施,安全警示标志明
显
未制定保障措施的,扣5分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扣5分,警示标志不明 显的,扣3分
20
建筑围栏设置规范,封 1.8m的,每处扣4分
闭完好、周边无垃圾、 无乱扔乱堆现象。
未对施工围挡明显破损进行及时修补的,每处 扣2分
施工围挡严重脏污未及时清洗的,扣8分
违规在围挡随意开口的,每处扣2分
实得分
围档不稳定、不牢固的,每处(边)扣2分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储备地、暂停施工的工地 、拆除工地等,对非施工作业区裸土、建筑垃 圾废料、场地裸露地面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覆 盖、植绿的,扣20分
”等公益广告宣传通
稿,种类齐全,公益广 公益广告宣传通稿未按照发放的公益广告模板
告宣传面积占围栏挡板 原图进行设置的,扣15分
面积30%以上,公益广告
无污损、破坏
公益广告有污损、破坏的,扣15分
施工现场主要进出道口和场内道路未采取任何
硬化措施的,扣10分 工地进出道口和场区通
2
场地 硬化
10
行道路,应采取符合标 准的砼硬化,并及时对破 损道口及路面进行修复
施工场地主要道口、道路硬化不符合标准的, 扣7分
和维护。
未及时对进出道口、场内道路破损路面进行修
复和维护的,每处扣3分
建筑围栏设置未按规范要求,未完全封闭的, 扣20分
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拆除工地均应封闭打围 作业,未实施封闭打围的扣120分
江苏省文明工地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 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 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 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 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 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 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 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10.20•【字号】苏建城[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城[2008]17号)各市、区建设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城〔2007〕1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考评体系,提高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城市建设处联系。
附件一:《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附件二:《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标准》二○○八年十月二十日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考评体系,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际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凡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资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桥、轨道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路灯、污水处理、城市防汛、管线工程等),进行文明施工考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苏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工作。
苏州市建设局城市建设处、质量安全处、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州市造价管理处、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苏州市城建监察支队、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城市建设处,牵头负责考评工作。
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文明工地考核标准一、施工安全1、安保系统25分1.项目经理职责有没有落实2.有没有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3.各项检查、安全员监督有没有记录4.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管理目标5.制度是否健全、有没有落实到位6.有没有开展安全教育、教育有没有普及7.特殊工种有没有持证上岗8.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有无针对性9.方案有没有未按规定计算、审批10.分包队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11.有无针对定的安全警示标志12.项目部有没有应急预案、2、脚手架15分1.架体是否稳定有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连墙件、防护栏杆、挡脚板、脚手板是否符合要求2.立杆、剪刀撑搭设是否符合要求3.悬挑脚手架有没有用型钢作悬挑构件;悬挑脚手架或其他特殊交换手机啊搭设有没有符合要求4.临街钢管有没有油漆5.有无内档防护或设置不合理6.安装手续是否完备3、“三宝”、“四口”防护12分1.现场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或佩戴不符合要求2.安全网是不是伪劣产品,封闭是否符合要求3.安全带是否符合标准有没有按规定使用4.“四口”防护按标准做好防护或防护不严密,“临边”防护是否符合要求4、施工用电10分1.有没有外电防护措施,措施不严密2.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是否符合标准3.有没有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4.有没有违反“一机、一闸、一箱”,有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电器元件,损坏严重现象5.现场照明、电缆、电线架设、变配电装置等是否符合要求5、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10分1.有无“两证两书”,搭拆队伍有无资质2.有没有限位、保险装置,装置是否符合要求3.架体是否稳定,拦风绳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设连墙件的与建筑结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4.钢丝绳、卷扬机的锚是否符合要求,卸料平台有无安全防护门,防护是否符合要求5.吊篮、卷扬机操作棚等是否符合要求6.提升机安装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未验收即使使用现象6、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10分1.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失灵的2. 有无“两证两书”, 搭拆队伍有无资质,安全防护是否不合要求3.司机、指挥有没有无证上岗现象4. 架体是否稳定,安装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未经检测就使用现象7、塔吊10分1. 有无“两证两书”,安装队伍有无资质2.有没有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或不灵敏3.司机、指挥有无持证上岗4.路基、轨道、附墙装置与夹轨钳、电气安全等是否符合要求5.安装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未验收未经检测使用现象和有无日常维护记录8、施工机具8分1.有无安装验收记录,防护措施是否齐全2.手持电动工具有无保护接零和绝缘装置3.各种机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4.气瓶有没有标识、存放和使用是否得当5.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打桩机械有无“两证两书”9、起重吊装10分1.起重机械无限制、限位器、无保险装置、无“两证两书”2.司机、指挥是否持证上岗3.钢丝绳、地锚是否符合要求4.高处作业是否符合要求10、基坑支护10分1.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是否符合规定2.有无排水措施或措施不妥当的3.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有无变形监测,作业环境安全等是否符合要求,基坑支护有无监测记录11、模板支撑1.立柱是否符合要求,立柱垫块是否使用易碎材料2.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时安全防护等是否符合要求3.砼强度、运输通道、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说明:1、1―8项=100分,适用于主体结束后的考核评分检查2、1―11项=130分,适用于主体施工,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的平时考核检查3、机械设备的“两证两书”指该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适用说明书和设备履历书;4、安保体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二、文明施工1、现场围挡、封闭管理22分1.房屋建筑:围栏连续设置,高度:城市主干道2.5米,一般工地2米,优先采用彩钢板,砖砌围墙外侧粉刷,上有压顶装饰线,下有勒脚装饰线,保持坚固、稳定和整齐美观;2.工地现场出入口设置牢固,开启方便的大门,有门卫和门卫制度,进入现场佩戴工作卡,大门及出入口保持整洁,美观;2、材料堆放12分1.材料堆放按总平面布置,砂、石子、纸巾、石灰等应设材料仓或料池,各种材料都应堆放整齐;2.有名称、品种、规格标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分隔存放,各类“下脚料”分类堆放有序3.有成品保护措施,机械设备保养清洁,有合格的计算器具,优先采用预拌混凝土;3、现场宿舍12分禁止在建工程内住人,宿舍门窗齐全,夏天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天能保暖,整洁有序,窗明地净;使用正规单人床,衣衩,物品放置整齐,宿舍内用电规范,不烧煮东西4、现场防火6分有消防制度和消防措施,有足够的没货器材和消防水源;有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5、治安综合治理6分现场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到人,生活区有条件的设职工学习和文艺活动场所,有治安防护措施施工,人员挂牌上岗6、施工场地12分工地地面指脚手架底部、材料堆场、施工道路、生活区通道硬化,有完善的排水设施,道路畅通,有吸烟室;有场地条件的在出入口内边两侧、生活区适当绿化7、现场标牌6分房屋建筑工地大门出入口在围栏的醒目位置,挂“五牌一图”,内容齐全,规范统一,安全色标有针对性,有民工工资告示牌,有宣传栏、黑板报或读者报等,标牌字体规范,清洁美观8、生活设施14分1.生活设施按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搭设,生活区与作业区有明显的界限,各类生活设施均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2.食堂选址远离污染源,有吊顶,墙面洁白、灶台贴瓷砖,饮食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做到“两证一分开”有熟食间、茶水间、炒具、碗具有消杀细菌措施3.厕所门窗齐全、照明通风良好,有水冲设备,洗手设备,有简易化粪池,高层施工设便桶;4.浴室有照明、通风设施,墙壁、地面保持洁净,有细菌消杀措施5.办公室整齐,图牌洁齐美,无蚊蝇;6.生活垃圾入箱入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落手清”及时归堆,工地有控制“四害”措施9、保健急救5分现场有保健药箱,有专职或兼职卫生员、有急救措施和相应的器材,经常开展防病宣传教育10、社会服务5分现场有防尘、防噪音措施,与建设单位有共建文明工地协议书,有切实可行的施工不扰民措施,又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牌说明:1、总分=施工安全数权重系数+文明施工分权重系数2、优良条件:总分≥85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5%3、达标条件:总分≥80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0%4、总分78~80分的为基础达标,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工地5、考核项目部缺项考核的除外有一项为零分,则不能评为文明工地6、没想扣减分数步大于应得分数7、现场生活设施利用市政公共设施或基地设施的,按百分率计算8、发生死亡事故或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9、采用技术进步着加10~15分,在省、部检查中通报表扬者加20~30分。
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18
劳动保护
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和劳动保护台帐,按规定配备、培训工会劳监员,配备医务室和常用药品、急救器材等。
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合计
100
备注:考核结果85分以上为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5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提分
10
现场安全
现场使用LBS系统,危险标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明显。
5
11
高处作业
安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符合要求,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5
12
脚手架和
模板支撑
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组织论证及审核、审批、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验收手续符合规定。
5
16
绿色施工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有绿色施工内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施工作业噪音控制、节材新技术应用、节水计量控制、基坑降水储存使用、设备节能控制、施工现场布置、基坑施工方案优化、减少土方开挖等方面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控制要求。
10
17
平安创建
无民工工资拖欠,有治安保卫制度,按规定签定《平安创建责任书|》、《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用工登记造册。
5
13
现场防火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临时用房等符合在建工程防为规定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水源、设施与器材配备符合规范要求。
5
14
临时施工
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配置,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和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全面,配电箱、形状箱的设置符合要求。
江苏省文明工地评分标准
附表1
【
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考核汇总表
(房屋建筑工程)
表一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
<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
…
表二现场安全防护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
表三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表四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
^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表五现场平安创建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苏州市建筑施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标准之现场工地
苏州市建筑施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标准以下事宜需尽快完成整改:一、施工安全:1.安保系统:新进场的工人安全教育未交底。
2.脚手架:连墙件被拆除,挡脚板、脚手板不符合要求,无内档防护。
3.三宝四口:现场有工人未戴安全帽(特别是钢筋工),高空作业无安全带。
2~5层临边洞口拆除后未防护。
4.施工用电:接地未重复接地,部分施工机械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器元件有损害现象,电箱与脚手架有连接。
5.井架:搭设队伍无资质,无限位保险装置或失灵,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要求,卸料平台无安全门。
未有验收记录就以使用。
6.塔吊:无复检记录。
7.施工机具:防护装置不齐全(圆盘锯),无安装验收记录。
8.模板支撑: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时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
(与脚手架有连接、支撑加固缺立杆、扫地杆、横杆、斜撑)拆除模板后浇带处模板支撑绝大部分缺少水平拉杆及扫地杆。
二、文明施工:1.现场围挡、封闭管理:大门及出入口保持整洁,美观。
2.材料堆放:无堆放材料总平面布置,堆放材料乱,无合格计量器具;材料堆放高度超过允许范围(1.6M)3.现场住宿:宿舍不整洁、烧煮现象。
4.现场防火:高层施工未设专用消防水源管道,无动火审批表。
5.治安综合治理:男女混居现象、施工人员未挂牌上岗。
6.现场标牌:无宣传报栏。
7.生活设施:无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高层施工无便桶工,工地有生活垃圾地面楼层有散乱的建筑垃圾。
8.保健急救:无保健箱、无专(兼)卫生员。
9.社会服务:夜间擅自施工加班引起投诉。
江苏省文明工地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 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 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 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 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 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 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 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综合评分标准
建筑业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
注: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效期为3年,省级奖项的有效期为2年,市及县(市)级奖项的有效期为1年,以发文日期或证书日期为准。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一(工程概况)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二(建设程序情况)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三(项目综合情况)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三(专业工程)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四(工程质量一)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四(工程质量二)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注:此表适用于房建类项目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四(工程质量三)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注:此表适用于房建类项目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四(工程质量专业工程)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二)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建筑业企业其他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作累计扣分。
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3
车辆冲洗
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工作,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确保上路车辆车轮、车身不带泥,冲洗池四周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
5
4
道路硬化
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采用砼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
5
5
渣土运输
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应由有资质的运输企业采取密闭化承运,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并及时清运,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覆盖或绿化等控制措施。
10
18
劳动保护
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和劳动保护台帐,按规定配备、培训工会劳监员,配备医务室和常用药品、急救器材等。
5
合计Βιβλιοθήκη 100备注:考核结果85分以上为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5
6
裸土覆盖
施工区域内的长期裸露地面、堆土采取临时绿化等控制措施。
5
7
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按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明显划分、宿舍净高、宽度、居住人数符合规定要求。
5
8
安全组织体系
施工现场安全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物资、设备等配备。
5
9
安全教育
和检查
安全教育和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制度落实,隐患整改闭合。
5
16
绿色施工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有绿色施工内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施工作业噪音控制、节材新技术应用、节水计量控制、基坑降水储存使用、设备节能控制、施工现场布置、基坑施工方案优化、减少土方开挖等方面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控制要求。
10
17
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标准(试行)
附件2:
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标准(试行)
说明:
1.“五图十牌”是指: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交通、施工、人行通道图,临时排水、封启排水管道图,公用管线分布图,电气线路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牌,环境保护牌,民工工资告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污水池(井)等警示牌。
2.管线保护资料“三卡一单”是指:三卡:建设单位向管线管理单位提出的管线交底和监护的书面申请卡(单)、管线管理单位出具的“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班组安全交底卡”,一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管线管理单位签订的保护管线配合协议单(书)。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苏住建规〔2011〕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是指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中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等方面形成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所作的年度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企业资质、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科技进步、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本市和外地进苏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第四条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市政类)和苏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非市政类),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日常具体工作。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注册的和进入辖区内施工的外地进苏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工作。
城区内注册的和外地进苏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工作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市政类)和苏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非市政类)负责。
第二章考评方式第五条综合考评按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序列,每个序列按企业主项资质分别进行考评排序,并分本市和外市两类管理。
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一季度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综合考评,考核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考评按照“属地”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征集、考评。
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认定应当依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行政、司法等部门的各类获奖证书、判决书、裁决书、决定书、通知书、通报、通告、公告等文书。
江苏省文明工地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 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 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 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 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 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 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 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创建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记录
得分
建筑施工安全50分
安全管理
外脚手架
“三宝”“四口”防护
施工用电
塔吊
施工机具
具体标准见建设部颁发的JGJ59-88
不符合标准的视情扣分使用伪劣防护用品的扣7分
工地卫生状况20分
卫生理制度
职工宿舍
食堂卫生
厕所卫生
工地四周无生活垃圾
临时设施搭设整齐
无卫生管理制度扣2分有烧煮及乱拉电线扣2分室内不整洁扣1分生熟食不分扣1分有苍蝇扣1分无茶桶或茶水扣1分无水冲设备扣1分高层无便桶扣1分无专人打扫,有生活垃圾扣2分临施杂乱扣1分
场容场貌
10分
工地四周围栏
工地出入口四牌一图
道路场地平整硬化
材料堆放分类整齐
宣传工具、娱乐设施
警示牌安全生产挂图
无围栏扣2分,围墙未刷白扣1分;道路不通畅扣1分,现场脏乱差扣2分;无干硬地坪扣2分;材料堆放杂乱不整齐扣1分;材料无标签扣1分,废料不及时清除扣1分;无黑板报、广播1分;无警示牌扣1分,无安全生产挂图扣1分
爱民便民
10分
工地四周张贴向群众打招呼的标语牌;与建设单位签定共建文明工地协议书;为甲方办实事;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擅自夜间施工,不扰民。
无标语牌的扣1分
未签定协议书的扣1分
群众有意见的扣1分
无措施的扣2分
有严重扰民现象的扣2分
其他10分
施工现场人员挂牌上岗,无闲杂人员
无重大盗窃事件和违法行为
有防火制度及灭火设施
无上岗制度扣1分
有闲杂人员(家属)扣1分
发生盗窃事件扣1分和有违法行为扣1分
易燃易爆处发现烟蒂扣2分,无灭火设施或消防器材不合格扣2分
苏州市建筑施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五牌一图”不规范,不齐全扣1~2分,安全色标无针对性扣1分,无民工工资告示牌扣3分,无宣传报栏扣2分,标牌字体不规范扣1分,不整洁扣2分。
10、基坑支护
(10分)
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不符规定扣1~3分;无排水措施扣3分、措施不妥扣1~2分;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安全等有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基坑支护无监测记录扣10分。
11、模板支撑
(10分)
立柱不符要求扣2~5分,立柱垫块使用易碎材料有1处扣1分;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时安全防护等不符要求有1项扣3分;砼强度、运输道路、作业环境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有1项扣2分。
不按总平面布置堆放扣3分,无料仓或料池扣2分,无标牌扣1分,乱堆放扣2分,易燃、易爆材料未分隔堆放扣3分;“下脚料”混堆扣1分;成品保护差或无措施扣2分;设备保养不洁扣1分;无合格计量器具扣1分。有条件、不使用预抖混凝土扣2分。
现场住宿12分
禁止在建工程内住人,宿舍门窗齐全,夏天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天能保暖,整洁有序,窗明地净;使用正规单人床,衣衩,物品放置整齐,宿舍内用电规范,不烧煮东西。
8、施工机具
(8分)
无安装验收记录扣1~5分;防护装置不齐全扣1~3分,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和绝缘装置扣3分;各种机具使用不符要求有1处扣1~2分;气瓶无标识、存放和使用不当扣1~2分;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打桩机械无“两证两书”扣3~5分。
9、起重吊装
(10分)
起重机械无限制、限位器、无保险装置,无“两证两书”等有1项扣5分;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扣5分;钢丝绳,地锚不符要求扣1~3分;高处作业不符要求扣3~5分;其他有1项不符扣2分。
苏州市文明工地创建考评细则
苏州市文明工地创建考评细则苏州市文明工地创建考评细则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美化施工环境,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条件,特制定本细则。
一、创建目标:确保苏州市文明工地,争创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
二、措施:(1)对施工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1)作好施工场地组织排水,对进出场主入口及通道路面作硬化处理,保证雨天车辆进入清洁。
2)规范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合理,整齐有序。
3)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4)自觉遵守业主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缴纳应缴的费用。
5)抓好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
6)施工中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7)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以及在省、市有关部门检查中受到的违章、违规施工等处罚均由我司自行承担责任。
8)施工现场禁止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
9)做好本工程的一切设备、材物和人员的保险。
10)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岗位落实。
11)责任到人,目标考核,奖罚严明。
12)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项目经理部有专人保持与业主及地方政府协调部门的工作联系。
13)现场文明施工由项目经理与施工工长签署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文明施工情况。
积极开展文明达标活动。
14)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坚决杜绝生产、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执行项目的《文明生产管理条例》、《文明生活管理条例》和开展先进文明班组活动,奖优罚劣。
15)加大宣传力度,设置文明施工宣传牌,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形成良好的文明施工。
16)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自觉遵守环管、交通、派出所等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缴纳应缴费用,抓好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
17)建筑物外围墙上挂上“七牌一图”。
18)施工工地砌筑围墙,施工现场用安全网和搭防护棚进行封闭,形成三道全封闭系统,从而达到全封闭管理。
江苏省文明工地评分标准
附表1
【
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考核汇总表
(房屋建筑工程)
表一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
<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
…
表二现场安全防护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
表三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表四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
^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表五现场平安创建考核评分表(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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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设施按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搭设,生活区与作业区有明显的界限,各类生活设施均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食堂选址远离污染源,有吊顶,墙面洁白、灶台贴瓷砖,饮食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做到“两证一分开”有熟食间、茶水桶,炒具、碗具有消杀细菌措施。厕所门窗齐全、照明通风良好,有水冲设备,洗手设备。有简易化粪池。高层施工设便桶。浴室有照明、通风设施,墙壁、地面保持洁净,有细菌消杀措施。办公室整洁,图牌洁齐美,无蚊蝇。生活垃圾入箱入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落手清”及时归堆,工地有控制“四害”措施。
2、脚手架
(15分)
架体不稳定扣5分,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扣1~5分,防护栏杆、挡脚板、脚手板不符要求扣1~3分;立杆、剪刀撑搭设不符要求扣1~3分;悬挑脚手不用型钢作悬挑构件扣15分;悬挑脚手或其他特殊脚手架搭设不符要求的扣3~10分;临街钢管未油漆扣3分,无内挡防护或设置不合理扣1~3分;安装验收手续不完备扣1~3分,未验收扣5分。
不按组织设计、搭设零乱扣2分;不符标准扣1~2分;生活区与作业区不分开扣2分;无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扣2;食堂选址不妥扣1分,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扣1~2分,生熟不分开扣2分,炊事员留长甲、戴戒指不卫生行为有1项扣1分;无茶水桶扣1分;厕所照明、通风不好扣1分,无水冲设备扣2分,无洗手设施扣1分,有随地大小便扣1~3分。高层施工无便桶扣2分,浴室照明、通风差扣1~2分;不洁净扣2分,无消杀措施扣1分;办公室不整洁扣1分,有蚊蝇扣1~2分。工地无控制“四害”措施扣2分;食堂有“四害”扣3分;工地有生活垃圾扣1~2分,地面楼层有散乱建筑垃圾扣1分,操作层垃圾多扣2分。
7、塔吊
(10分)
无“两证两书”扣2~5分,安装队伍无资质扣6分;无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缺1项扣5分,有1项不灵敏扣2分;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扣5分;路基与轨道、附墙装置与夹轨钳、电气安全等其他有1项不符要求扣2~3分;安装验收手续不完备扣1~3分,未验收扣5分;未经检测就使用扣10分;无日常维护记录扣1~3分。
房屋建筑:围栏连续设置,高度:城市主干道2.5米,一般工地2米,优先采用彩钢板,砖砌围墙(外侧粉刷,上有压顶装饰线,下有勒脚装饰线),保持坚固、稳定和整齐美观。
工地现场出入口设置牢固、开启方便的大门,有门卫和门卫制度,进入现场佩戴工作卡,大门及出入口保持整洁,美观。
无围拦扣10分,不连续扣2~5分;无隔离带扣10分,隔离防护拦杆设置不符要求扣2~5分;未按规定设置警示、禁行、导向标记或灯光照明,缺1项扣3分,工地无企业标志扣3分,企业标志不整洁美观扣1~2分。
8、施工机具
(8分)
无安装验收记录扣1~5分;防护装置不齐全扣1~3分,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和绝缘装置扣3分;各种机具使用不符要求有1处扣1~2分;气瓶无标识、存放和使用不当扣1~2分;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打桩机械无“两证两书”扣3~5分。
9、起重吊装
(10分)
起重机械无限制、限位器、无保险装置,无“两证两书”等有1项扣5分;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扣5分;钢丝绳,地锚不符要求扣1~3分;高处作业不符要求扣3~5分;其他有1项不符扣2分。
考核内容
得分
二、
文
明
施
工
现场标牌6分
房屋建筑工地大门出入口或路、桥工程在围拦的醒目位置,挂“五牌一图”,内容齐全,规范统一,安全色标有针对性,有民工工资告示牌,有宣传栏、黑板报或读者报等,标牌字体规范,清洁美观。
“五牌一图”不规范,不齐全扣1~2分,安全色标无针对性扣1分,无民工工资告示牌扣3分,无宣传报栏扣2分,标牌字体不规范扣1分,不整洁扣2分。
内容
应达标准
扣分标准
考核内容
得分
二、
文
明
施
工
现
场
围
挡
、
封闭管理
22分
路、桥建筑:全路段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道路两侧实行全封闭围拦;凡半幅道路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路幅中间设置连续隔离带,路幅边沿设置连续围拦;陆上交通不中断的桥梁施工,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一侧与施工的一侧之间设置封闭型隔离防护拦杆;河道不断航的桥梁施工,桥梁两侧设置防护拦杆,用密目式标准安全封闭围护;高架路(桥)墩、柱和上部结构施工时,两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路桥施工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记、禁行标记、导向标记和灯光照明。工地应设企业标志。
在建工程住人扣12分;门窗不齐全扣1分;无消暑措施和防蚊措施扣1~3分,不整洁扣2分,睡铺不符要求扣1分;乱拉电线扣2分;烧煮东西扣1分。
现场防火
6
分
有消防制度和消防措施,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有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无制度、措施,组织扣1~2分,无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扣1分,无足够的水源或高层施工未设专用消防水源管道扣2~3分;无动火审批手续或无监护措施扣1~2分。
应达标准
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内容
得分
一、
施
工
安
全
分别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59-99、《苏州市道路、桥梁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
6、外用电梯
(人、货两用电梯)
(10分)
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失灵的扣10分;无“两证两书”扣2~5分;安全防护不符要求扣2~6分;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扣5分,无资质队伍安装扣5分;架体不稳定扣10分;安装未经验收扣5分;未经检测就使用扣10分;其他有1项不符扣2分。
保健急救
5
分
现场有保健药箱,有专职(或兼职)卫生员、有急救措施和相应的器材,经常开展防病宣传教育。
无保健药箱扣5分,无专(兼)卫生员扣2分,无急救措施扣1分,未开展防病宣传教育扣2分。
社会服务5分
现场有防尘、防噪音措施,与建设单位有共建文明工地协议书,有切实可行的施工不扰民措施。有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牌。
10、基坑支护
(10分)
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不符规定扣1~3分;无排水措施扣3分、措施不妥扣1~2分;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安全等有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基坑支护无监测记录扣10分。
11、模板支撑
(10分)
立柱不符要求扣2~5分,立柱垫块使用易碎材料有1处扣1分;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时安全防护等不符要求有1项扣3分;砼强度、运输道路、作业环境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有1项扣2分。
3、“三宝”
“四口”防护
(12分)
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符标准或佩戴不符要求扣1分/人;使用伪劣安全网扣5分,封闭不符要求有1处扣2分;安全带不符标准扣5分,不按规定使用扣3分;“四口”1处不防护扣3分,防护不严密扣1分;“临边”防护不符要求的扣1~3分。
4、施工用电
(10分)
无外电防护措施扣5分,措施不严扣2分;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不符要求扣1~3分;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扣3分;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一处扣2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扣2分;电器元件不匹配扣2分,损坏严重扣2~8分;现场照明、电缆、电线架设、变配电装置等不符要求的有1处扣1~3分;其他不符的有1项扣2分。
苏州市建筑施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应达标准
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内容
得分
一、
施
工
安
全
分别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59-99、《苏州市道路、桥梁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
1、安保系统
(25分)
项目经理职责不落实扣3~10分,不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扣3~10分,各类检查、安全员监督无记录扣3分;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管理目标扣3~5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扣1~3分;未开展安全教育扣5分,教育不普及扣1~3分,特殊工种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有1人扣2分;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的有1项扣2~5分,方案未按规定计算、审批有1项扣5分;分包队伍安全责任不落实扣3~5分;无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缺1项扣1分;无项目应急救援预案扣5分。
4、总分70~80分的为基本达标,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工地。
5、考核项目中(缺项考核的除外)有一项为零分,则不能评为文明工地。
6、每项扣减分数不大于应得分数。
7、现场生活设施利用市政公共设施或基地设施的,按百分率计分。
8、发生死亡事故或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
9、采用技术进步者加10~15分,在省、部检查中获通报表扬者加20~30分。
无围档扣10分,不连续扣2~5分;高度不符扣1~2分,所用材料不牢固,不稳定扣8分;围档破损、不洁1~3分,其它不符扣1~2分。
大门不符要求扣5分,无门卫和管理制度扣3分,无企业标志扣3分,不整洁美观扣1~2分。
材料堆放12分
材料堆放按总平面布置,砂、石子、纸巾、石灰等应设料仓或料池,各种材料都应堆放整齐。有名称、品种、规格标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分隔存放,各类“下脚料”分类堆放有序;有成品保护措施,机械设备保养清洁,有合格的计量器具。优先采用预拌混凝土。
不按总平面布置堆放扣3分,无料仓或料池扣2分,无标牌扣1分,乱堆放扣2分,易燃、易爆材料未分隔堆放扣3分;“下脚料”混堆扣1分;成品保护差或无措施扣2分;设备保养不洁扣1分;无合格计量器具扣1分。有条件、不使用预抖混凝土扣2分。
现场住宿12分
禁止在建工程内住人,宿舍门窗齐全,夏天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天能保暖,整洁有序,窗明地净;使用正规单人床,衣衩,物品放置整齐,宿舍内用电规范,不烧煮东西。
说明
(1)1-8项=100分,适用于主体结束后的考核评分检查。
(2)1-11=130分,适用于主体施工,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的平时考核检查。
(3)机械设备的“两证两书”指该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履历书。
(4)安保体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