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信息采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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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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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相关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一、填表说明1.本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帮扶责任人信息等六个部分。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字、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字,如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识别标准、贫困户属性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产用电等。

3.有些指标,如是否独生子女户、是否双女户为部分省(区)选填指标,不需要的可以不采集,省里可以在纸质版采集时将该项内容剔除。

4.除选填项(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

如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务工时间”填“0”。

二、指标解释(一)基本信息1.联系电话(字符型)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

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字符型)是指贫困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A23识别标准(选择项)指贫困户所属范围,包括国家标准、省定标准和市定标准。

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

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的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

本指标由省级统一填报口径,由登记员填报。

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执行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省级农村扶贫标准。

4.A24贫困户属性(选择项)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特困供养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是指狭义的贫困户,指家庭有劳动能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贫困户村县指标解释及其计算方法

贫困户村县指标解释及其计算方法

附件1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一、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1.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退出验收标准。

省定退出验收收入标准2016年为3500元,以后年度参照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增长幅度测算确定。

人均纯收入采用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体系,结合稳定脱贫所需的收入可持续性要求进行计算。

人均纯收入=(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数。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该项指标达到退出验收标准。

纯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按照收入的来源,纯收入包含四项: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经营净收入,指农户或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指农户或家庭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农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

财产净收入不包括“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分红收入。

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家庭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

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惠农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家庭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农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扶贫对象信息采集表及有关指标解释

扶贫对象信息采集表及有关指标解释

附件112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3附件24567附件38附件4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2.增加原因包括新生儿(1)、嫁入(2)、其他(3)等。

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嫁入填“2”。

9附件5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2.减少原因包括死亡(1)、嫁出(2)、出国定居(3)、判刑收监(4)、其他(5)等。

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嫁出填“2”。

10附件6相关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一、填表说明1.本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帮扶责任人信息等六个部分。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字、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字,如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识别标准、贫困户属性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产用电等。

3.有些指标,如是否独生子女户、是否双女户为部分省(区)选填指标,不需要的可以不采集,省里可以在纸质版采集时将该项内容剔除。

4.除选填项(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

如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务工时间”填“0”。

二、指标解释(一)基本信息1.联系电话(字符型)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

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字符型)是指贫困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A17识别标准(字符型)指贫困户所属范围,包括国家标准、省定标准和市定标准。

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

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的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

本指标由省级统一填报口径,由登记员填报。

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执行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省级农村扶贫标准。

贫困农户登记表指标解释

贫困农户登记表指标解释

贫困农户登记表指标解释表头、户码.由村委会对贫困农户按贫困程度统一编码后填写,如最贫困地户码编号为“0001”依次编写.今后新增贫困农户依次编写,不再使用前期脱贫地贫困农户地原户码.返贫农户仍使用原代码.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联系电话.是指能够联系到贫困农户地固定电话或手机、小灵通等移动电话.、银行名称和卡号.是指贫困农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存折地具体银行名称以及存折或银行卡号码.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扶贫标准(单选)..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省级农村扶贫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地扶贫标准.省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地省级农村扶贫标准.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地贫困农户,选择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地贫困农户,选择省级农村扶贫标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农户属性(单选)..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或省级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地农户..低保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地农户,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地农户..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地低保户..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地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地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计划生育户是指具有《独生子女证》和《二女证》地农户或经县级计生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单选):是指农民自愿参加地,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地,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地经济组织.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选):□ .是;.否、是否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选):□ .是;.否、贫困原因(单选):□.因灾、□.因病、□.因残、□.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其它.选择最主要地致贫原因.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一、家庭成员情况、身份证号码:必填项.依据身份证或户口本填写.无证者:需经乡镇级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方可填入系统,以出生年月日代替身份证号码填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性别(单选):.男、.女.、与户主关系(单选):.户主、.配偶、.之子、.之女、.之儿媳,.之女婿,.之孙子,.之孙女、.之外孙子,.之外孙女,.之父,.之母、.之岳父,.之岳母、.之公公、.之婆婆、.之祖父、.之祖母、.之外祖父,.之外祖母,.其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民族(必填项):.汉族、.少数民族(填写具体民族).依据身份证或户口本民族状况填写.、是否上学(单选):是为,否为、文化程度(单选):.文盲或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含中等职业)、.大专以上.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身体健康状况(单选):.健康、.体弱多病:是指常年不能坚持劳动但又没有大病或其它确诊地慢性病.长期慢性病:是指如肝炎、肺炎、糖尿病等需要长期吃药治疗地疾病.患有大病:患有大病是指如心脏病、癌症等需要经常住院治疗地疾病.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地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无证者但经乡镇残联依据《农村残疾人简易识别手册》,甄别并出具证明,同意上报县级残联办理《残疾人证》,方可登记为残疾人.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劳动力状况(单选):劳动力:是指男子-周岁,女子-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地人,以及超出劳动年龄仍具有劳动能力地人.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打工状况(单选):在家务农、县内务工、县外省内务工、省外务工、其他.、低保人口(单选):指当地民政部门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地,且领取农村低保金地人口.、上年领取低保金、救济金:是指上年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给本农户地低保金、救济金地总金额.、银联银行卡号:是指用于存取各类补贴到人地资金所使用有银联标志地银行卡号码.、开户银行名称:是指被帮扶对象本人用于存取各类补贴到人资金所使用银联银行卡所属银行地名称.、联系电话:是指能够联系到被帮扶对象本人地固定电话或手机、小灵通等移动电话.帮扶到人地项目主要包括: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残疾人贷款、资助贫困学生等.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贫困状况(一)住房情况、住房面积:是指农村住户自有或租用住房面积.但不包括仓库等作为生产用途房屋面积.、房屋结构(单选):砖(石、竹)木结构、竹篱笆房、茅草房、杈杈房、草泥屋、土坯房和土窑洞、钢筋混凝土结构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建房时间:是指住房建成完工地年份,只填写四位数地年份,如.如果是分期建成地房屋,以最先建成完工地年份填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生产条件情况、耕地面积: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耕种地田地.不包括租入面积.其中水田面积是指用于种植水稻和茭白、莲藕等水生蔬菜地耕地.包括实行水稻和小麦、大麦等旱生作物轮作地耕地.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林果面积:是指包括生长乔木、竹类地土地面积和种植桑园、果园、茶园地土地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牧草地面积: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专用于放牧、饲养牲畜和收割牧草地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不包括租入面积.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水面面积:是指经常进行经营活动地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商品用经济作物面积:是指除粮食、绿肥、饲料作物以外地用于出售产品地其它作物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生产用房面积:是指用于生产地房屋.包括烤烟房、生产加工作坊、店铺、大型养殖厂房等,不包括租入面积.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生活条件、燃料类型:煤炭、柴草、沼气、液化气(天然气)、其它.、饮水情况:自来水、深井水、浅井水、江河湖海水、塘水、6其他水(水窖水等).、是否通电:是、否.是指本贫困农户能够使用电力资源进行生产和生活.、距最近乡镇集市地距离是指本农户距最近地一个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地各种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交换地乡镇集市地距离,不论这个乡镇是否管辖本村.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上年出售地农畜产品情况:是指上年出售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油料、棉花、麻类、糖料、烟叶、蔬菜;牛、羊、猪等农畜产品产量(公斤).水稻( )、小麦()、玉米()、豆类()、薯类()、油料()、棉花()、麻类()、糖料()、烟叶()、蔬菜();牛()、羊()、猪()、牛奶()、禽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是指本农户家庭拥有洗衣机、电冰箱、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自行车、电话、手机、三轮或四轮农用机动车、摩托车等.洗衣机、电冰箱、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自行车、电话、手机、三轮或四轮农用机动车、摩托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家庭全部现金收入:是指经济和生活连为一体地贫困农户家庭成员在年度内得到全部现金收入.、上年得到项目扶持补贴资金和捐赠物资折款:是指上年度内农户接受所有项目扶持补贴资金和捐赠物资(包括民政部门发放地救灾救济物资捐款) 地折款金额.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农户需求情况、项目类别:基础设施、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服务业、其它.、项目建设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修建基本农田、沼气池、危房改造、牲畜圈舍、饮水池、小水窖、其他;(自己填写);种植业建设内容:粮食、蔬菜、药材、烤烟、油菜、甘蔗、棉花、花生、麻类、花卉、其它;(自己填写);养殖业建设内容:猪、羊、牛、驴、骆驼、家禽、鱼类、其他;(自己填写);林果业建设内容:水果、干果、蚕桑、茶叶、油茶、竹子、油桐、其它;(自己填写);服务业建设内容:运输、餐饮、商铺、其他;(自己填写);其他内容: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实用技术培训补贴、一年以上地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培训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移民搬迁补贴、贫困村互助资金股金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种植养殖生产保险补贴、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教育助学金补贴、牧民定居补贴、低保补助、五保补助、其他(自己填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计量单位:平方米、立方米、亩、头、只、辆、尾、人、元、公斤、根、棵、口、其他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项目建设规模:指受扶持农户项目需求地数量规模.、资金合计:是指农户迫切希望得到某个扶持项目所需地全部资金数量.四、年以来农户受扶持情况、项目名称:以申报或批准地项目名称为准.、项目类别:基础设施、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服务业、其它.、项目建设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修建基本农田、沼气池、危房改造、牲畜圈舍、饮水池、小水窖、其他;(自己填写);种植业建设内容:粮食、蔬菜、药材、烤烟、油菜、甘蔗、棉花、花生、麻类、花卉、其它;(自己填写);养殖业建设内容:生猪、羊、牛、驴、骆驼、家禽、鱼类、其他;(自己填写);林果业建设内容:水果、干果、蚕桑、茶叶、油茶、竹子、油桐、其它;(自己填写);服务业建设内容:运输、餐饮、商铺、其他;(自己填写);其他内容: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实用技术培训补贴、一年以上地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培训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移民搬迁补贴、贫困村互助资金股金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种植养殖生产保险补贴、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教育助学金补贴、牧民定居补贴、低保补助、五保补助、其他(自己填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计量单位:平方米、立方米、亩、头、只、辆、尾、人、元、公斤、根、棵、口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项目建设规模:指已经批准地扶持农户项目地数量规模.、资金总额:是指到户扶持项目实际到位扶持资金数量和物资折款金额.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设立地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地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地专项资金(此处不含以工代赈).信贷资金是指贫困户为实施到户项目,通过各种途径从银行或信用社等金融组织借贷地资金.贷款地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贷其他银行(自己填写具体银行).其它资金是指财政扶贫资金、信贷资金以外地资金.其他资金具体来源是:以工代赈资金;社会帮扶资金;部门资金,其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受扶持时间:是指从年以来受到地各种扶持地开始时间.按照项目资金最早地到位时间填写.农户被帮扶情况、帮扶单位:是指负责帮扶贫困农户地单位名称.、帮扶人:是指负责帮扶贫困农户地干部、党员、农村能人、扶贫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

贫困村调查表指标解释

贫困村调查表指标解释

贫困村调查表指标解释1、少数民族聚居村(单选)是指由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少数民族聚集村。

本村地域内的少数民族人数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村。

2、实施整村推进状况(单选)是指截止上年12月31日,该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的实际状况。

3、上年是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单选)是指由于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上年全村农业生产减产达到正常年景3成以上。

全村种植各种作物减产达到正常年景的3成以上;或全村养殖各类牲畜因自然灾害或疫情损失存栏3成以上。

或住房或生产用房因灾造成损失占全部房屋3成以上,就可以视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

4、如果遭灾,是哪种自然灾害(指标多选)。

一、基本情况5、自然村数是指所登记的行政村中自然村的个数。

自然村指的村民相对集中居住自然形成的村落。

村民居住户非常分散的山区、牧区按村民小组划分。

6、总户数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行政村内农户,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户,计入总户数;举家外出一年以上农户不计在内。

7、总人口是指经常在家或居家6个月以上的人口,虽然在外居住6个月但收入带回家,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为一起的人口。

8、#少数民族人口是指依据该人口身份证或户口本的民族状况为少数民族的人口总数。

无身份证或户口本的人口需要经乡镇级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

9、劳动力数是指本村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

在年龄范围内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计在内,在年龄范围外但经常参加劳动应计算在内。

10、贫困户数是指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2011年建档立卡的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扶贫户。

11、贫困发生率是贫困户占农业人口的比率。

12、上年参加各类培训的人次是指本行政村村民上年参加的各类短期或长期培训的人次。

13、输出转移劳动力人数是指本行政村村民通过各类短期或长期培训后,组织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人数。

14、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户数:是指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的户数。

贫困户登记表指标解释

贫困户登记表指标解释

指标解释《贵州省贫困户登记表》登记表填写说明:1、登记表中,所有填写内容均需按指标解释内容,据实填写。

例:性别:填写“男”。

2、登记表中,多选或单选项,要在选项前□中打“√”。

表头户主姓名是指农户户口本上户主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必填项)。

采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填写(因为一代身份证存在一定比例错误和重码)。

无证者:需经乡镇级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身份证号码证明,方可填入系统。

如果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直接填写二代残疾人证号码。

联系电话是指能够联系到贫困农户本人的固定电话或手机等移动电话。

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是指贫困农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银行名称以及存折或银行卡号码。

一、家庭基本情况(一)家庭成员情况A1识别标准(单选):国家标准、省定标准。

国家标准贫困户是指家庭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2736元)的农户。

省定标准贫困户是指各省结合本地实际,按地方标准确定的超出国家标准贫困规模的农户。

A2计划生育户(单选):计生户、非计生户。

是指育龄范围内具有《独生子女证》和《二女证》的农户或经县级计生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的农户。

A3贫困户属性(复选):扶贫户、扶贫低保户。

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户。

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

A5性别:男、女。

A6公民身份号码(必填项)参照表头公民身份号码指标解释。

A7与户主关系:户主、配偶、之子、之女、之儿媳,之女婿,之孙子,之孙女、之外孙子,之外孙女,之父,之母、之岳父,之岳母、之公公、之婆婆、之祖父、之祖母、之外祖父,之外祖母,其他。

A8民族: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撤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崩龙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其他(如“穿青人”、“克木人”等未定族称共同体和原外国籍等)。

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一、填表说明1.本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帮扶责任人信息等六个部分。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字、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字,如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识别标准、贫困户属性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产用电等。

3.有些指标,如是否独生子女户、是否双女户为部分省(区)选填指标,不需要的可以不采集,省里可以在纸质版采集时将该项内容剔除。

4.除选填项(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

如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务工时间”填“0”。

二、指标解释基本信息1.联系电话(字符型)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

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字符型)是指贫困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A17识别标准(字符型)指贫困户所属范围,包括国家标准、省定标准和市定标准。

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

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的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

本指标由省级统一填报口径,由登记员填报。

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执行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省级农村扶贫标准。

4.A18贫困户属性(字符型)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是指狭义的贫困户,指家庭有劳动能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低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目标解释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目标解释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一、计算方法农村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总收入(包括现金形态和实物形态折算款)-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总收入=家庭现金收入+实物折算款;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年纯收入÷家庭常住人口。

二、指标解释(一)纯收入:指贫困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二)家庭现金收入:指贫困户和贫困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按收入的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

馈赠现金物资不统计在内。

1.工资性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税费。

工资收入由支付单位或个人直接存入储蓄卡或信用卡的,要在“工资性现金收入”统计。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在不具备企业性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种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

包括村干部和民办教师的工资(奖金、补贴),乡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

(2)在本地劳动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在贫困户所属乡(镇)地域范围内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3)常住人口外出从业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到贫困户所属乡(镇)地域范围以外从业得到的收入。

2.家庭经营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

贫困户家庭经营活动按行业划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

属于民营企业收入,不能作为家庭经营收入处理。

凡在企业获得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则作为工资性收入,凡在企业获得的纯利润(税后利润)额或分红等应统计在财产性现金收入。

个体企业没有独立核算,其经营活动与家庭生活难以分开的,所雇员工超过8人以上的,其企业的收入不能直接作为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仅以该企业获得的纯利润(税后利润)额或分红等应统计在财产性现金收入。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和指标解释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和指标解释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一、计算方法农村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总收入(包括现金形态与实物形态折算款)-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总收入=家庭现金收入+实物折算款;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年纯收入÷家庭常住人口。

二、指标解释(一)纯收入:指贫困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得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得费用后得收入总与。

(二)家庭现金收入:指贫困户与贫困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得收入总与(包括现金与银行存款)。

按收入得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

馈赠现金物资不统计在内。

1、工资性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得收入。

工资性收入就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各种税费。

工资收入由支付单位或个人直接存入储蓄卡或信用卡得,要在“工资性现金收入”统计。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在不具备企业性质得行政事业单位与各种组织中劳动得到得收入。

包括村干部与民办教师得工资(奖金、补贴),乡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得工资(奖金、补贴)等。

(2)在本地劳动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在贫困户所属乡(镇)地域范围内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得收入。

(3)常住人口外出从业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到贫困户所属乡(镇)地域范围以外从业得到得收入。

2、家庭经营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与管理而获得得收入。

贫困户家庭经营活动按行业划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与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与其她家庭经营。

属于民营企业收入,不能作为家庭经营收入处理。

凡在企业获得得工资等劳动报酬得,则作为工资性收入,凡在企业获得得纯利润(税后利润)额或分红等应统计在财产性现金收入。

个体企业没有独立核算,其经营活动与家庭生活难以分开得,所雇员工超过8人以上得,其企业得收入不能直接作为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仅以该企业获得得纯利润(税后利润)额或分红等应统计在财产性现金收入。

贫困户脱贫指标及指标解释

贫困户脱贫指标及指标解释

贫困户脱贫指标及指标解释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脱贫量化主要指标共6项,即“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一超过”,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年度国家扶贫标准。

“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脱贫指标解释:
一超过:贫困户至少有一项支撑稳定增收的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务工等符合家庭实际发展的产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年度国家扶贫标准。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二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调查补贴)/家庭常住人口。

不愁吃,不愁穿:贫困户口粮有保障,四季有衣穿,生活用水能够基本安全。

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政策,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

贫困户家庭中符合上学条件的适龄学生没有因贫失学辍学(除智障和残疾导致辍学外),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不辍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基本医疗有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项政策落实后,报销比例达到95%。

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贫困户有地方看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

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家庭有住房且要达到行业部门认定的安全标准。

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指标解释:1、录入年度:指数据填报的年度,此项必填,不能为空。

2、姓名:指贫困残疾人的姓名,此项必填,不能为空。

3、身份证号码:指贫困残疾人身份证号码,此项必填,不能为空。

4、是否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指残疾人是否具有第二代残疾人证,选择其中一项。

此项必填,不能为空。

5、性别:指贫困残疾人性别,此项必填,选择一项。

6、残疾类别:指贫困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指标“4”选择“无”时,需手工填写此项,可以多选,不能为空。

实用文档7、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指贫困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国家贫困标准是指当年国家权威部门公开发布的国家贫困标准,2012年国家贫困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

如当地贫困标准低于国家贫困标准,应填写“低于国家贫困标准”。

此为单项必选,不能为空;。

8、家庭特殊情况:指贫困残疾人家庭存在的特殊情况。

“老残一体”指家庭中既有老年人又有残疾人共同生活。

“一户多残”指家庭中有多位残疾人共同生活。

“其他”指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特殊情况。

9、个人状况:指当年贫困残疾人所从事的劳动情况。

“务农”指残疾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岗位就业”指残疾人在固定岗位就业。

“个体就业”指残疾人独立从事个体生产经营活动。

“无业”指残疾人未从事任何生产活动或未就业。

“其他”除以上内容之外的劳动方式。

此项单选,不能为空。

10、个人年工资收入(元):指标9填写为“岗位就业”一项,应填写此指标。

11、致贫原因:指导致贫困残疾人致贫的原因。

“因灾”指残疾人因受到自然灾害而导致贫困。

“因病”指残疾人因身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而导致贫困。

“因残”指残疾人因身体残疾而导致贫困。

“因学”指残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接受文化教育或专业技能培训而导致贫困。

“缺技术”指残疾人因缺少技术技能而导致贫困。

“缺劳力”指因残疾人缺少劳动力而导致贫困。

“缺资源”指残疾人因缺少发展生产的资源而导致的贫困。

“其他”指除以上致贫原因之外的其他致贫原因。

扶贫指标说明

扶贫指标说明

指标说明:根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制度规定,各项指标解释如下:(一)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是将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各类相应的支出后,得到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后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通常是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收入。

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照家庭常住人口计算的一个平均指标,是指家庭中所有成员的平均收入,而不仅是工资收入。

家庭成员既包括有工作和收入的人员,也包括家庭中没有收入的其他成员,如老人和未成年子女等,这些没有收入的家庭成员同样分摊到数值相同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计算方法:1.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家庭常住人口(二)工资性收入。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凡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如国务院发布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等;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按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三)经营净收入。

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到的净收入。

是全部生产经营收入中扣除生产成本和税金后所得的收入。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四)财产性收入。

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

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农户基本信息统计表指标解释

农户基本信息统计表指标解释

农户基本信息统计表的指标解释一、是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栏:1.贫困属性:3种;分别是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选择其中一种;2.主要致贫原因: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二、健康状况栏:残疾:有证的登记残疾证号,没有证的按观察是否残疾登记视力残疾证为红色封面,其它残疾证为绿色封面;三、医疗保障:1.五重医疗保障: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小额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2.大病:全年住院累加自付费用达到大病报销的起付线的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7年针对于普通参合群众的大病起起付线为8000元,针对于贫困人口和11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大病起付线为3000元;3.慢性病: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癫痫,肝豆状核变性,肝硬化,糖尿病,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减退、活动性结核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脑瘫、瘫痪、血友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障碍,重症肌无力、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4.重大疾病:儿童两病先心病、急性白血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A、血友病B、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25种重大疾病;四、低保金额:农村低保线是家庭人均纯收入3528元/年,农村低保金每人每月294元;五、五保金额:五保供养金每人每月532元;六、是否安全住房栏:房屋结构:砖混、土坯房、干打垒、纯木结构、土木结构;七、主要收入来源栏: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具体包括:水稻、方竹、蔬菜、马铃薯、油料作物、红薯、豆类、玉米、水果、烟草、药材、木材、茶叶、花椒、辣椒、农产品加工、干坚果、天麻、猪、牛、羊、马、兔、鸡、鸭、鹅、蛋类、渔类等其他种植;工资性收入:主要指调查年度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包括:外地务工、本地稳定性就业、本地零星务工、公益性岗位、四员岗位、旅游劳务、中介劳务、其他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技术和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特惠贷分红,股、利息、利益连接分红、土地征占、土林地流转、旅游房屋出租、保险理赔、财产增值收益等;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生产经营性支出: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八、帮扶措施栏:有种植、养殖、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特惠贷、政策补助等,如:发放牛2头,核桃种植5亩,特惠贷5万元、纳入危房改造、帮助易地搬迁等;九、群众是否满意栏: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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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一、填表说明1.本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帮扶责任人信息等六个部分。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字、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字,如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识别标准、贫困户属性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产用电等。

3.有些指标,如是否独生子女户、是否双女户为部分省(区)选填指标,不需要的可以不采集,省里可以在纸质版采集时将该项内容剔除。

4.除选填项(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

如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务工时间”填“0”。

二、指标解释基本信息1.联系电话(字符型)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

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字符型)是指贫困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A17识别标准(字符型)指贫困户所属范围,包括国家标准、省定标准和市定标准。

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

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的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

本指标由省级统一填报口径,由登记员填报。

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执行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省级农村扶贫标准。

4.A18贫困户属性(字符型)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是指狭义的贫困户,指家庭有劳动能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低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五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五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五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五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五保贫困户一般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5.A19是否军烈属(是否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简称,在役军人因公牺牲,其家属称军烈属。

6.A20是否独生子女户、A20是否双女户(是否项)是指具有《独生子女证》或《二女证》的农户或经县级计生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的农户。

家庭成员信息1.A1姓名(字符型)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名字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薄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

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

2.A2性别(字符型)填写“男”、“女”。

3.A3证件号码(字符型)采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提供的身份证号码(18位)填写,无证者需经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身份证号码证明,方可填入系统。

如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直接填写二代残疾人证号码(第二代《残疾人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共20位代码组成)。

4.A4与户主关系(字符型)指贫困户家庭成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具体关系如下,填写汉字。

5.A5民族(字符型)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民族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簿上登记的民族为准。

6.A6政治面貌(字符型)指贫困人口的政治面貌,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7.A7文化程度(字符型)指贫困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均包括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者;初中和高中分别包括初中程度或高级程度的技工学校学生。

8.A8在校生情况(字符型)指贫困人口当前在学校就读的情况,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9.A9健康状况(字符型)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健康”是指过去一个月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长期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疾病,如肝炎、肺炎、糖尿病;“大病”是指如心脏病、癌症等需要经常住院治疗的疾病;“残疾”指获得残联认定的持证残疾人,其证件号码须填20位的残疾证号码。

10.A10劳动技能(字符型)劳动技能本质上是人的劳动能力,这种劳动能力包括人的体力能力、智力能力和心理能力。

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普通劳动力是指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技能劳动力指经过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获得人社部门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

对残疾人有劳动力的界定应根据残疾人本人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并在村名大会讨论和村委会核实中据实评判残疾人有无劳动力,避免主观上将残疾人直接列入无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

原则上除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之外,其他类别和登记的成年残疾人都应视为有劳动力。

11.A11务工情况(字符型)根据贫困人口外出工作的地点范围填写。

如果在家务农、学生、军人等情况可选“其他”。

12.A12务工时间(字符型)指在调查年度内累计务工时间,填写月数,范围为0-12。

如外出务工三个半月填写3.5;如果是在家务农、学生、军人等情况,务工时间填0。

13.A13是否现役军人(是否项)填写“是”或者“否”。

如证件号码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号码时,是否现役军人应为“是”。

14.A14是否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是否型)填写“是”或者“否”。

(三)致贫原因1.A22主要致贫原因(字符型)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只能选一项。

2.A23其他致贫原因(字符型)导致贫困的其他原因,不得与“主要致贫原因”重复,最多选两项。

(四)收入情况1.A39工资性收入(元)(数值型)主要指调查年度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2.A40生产经营性收入(元)(数值型)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

3.A41财产性收入(元)(数值型)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

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A42转移性收入(元)(数值型,自动生成)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

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

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5.A42a计划生育金(元)(数值型)城镇户籍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以及双女户的奖励。

6.A42b低保金(元)(数值型)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必须是民政认定的低保户,否则为0。

7.A42c五保金(元)(数值型)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而设立的。

8.A42d养老保险金(元)(数值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达待遇领取年龄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

必须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否则为空。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未到领取年龄者为0。

9.A42e生态补偿金(元)(数值型)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

10.A42f其他转移性收入(元)(数值型)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生产类补贴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11.A43生产经营性支出(元)(数值型)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

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五)生产生活条件1.A24耕地面积(亩)(数值型)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包括因各种原因休闲和抛荒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耕种和租入的土地面积。

2.A24a有效灌溉面积(亩)(数值型)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3.A25林地面积(亩)(数值型)是指包括生长乔木、竹类、红树林和灌木林等主要用于林业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经营和租入的面积。

4.A25a退耕还林面积(亩)(数值型)是指从生态、社会、经济条件实际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转为林地的面积。

5.A25b林果面积(亩)(数值型)是指包含水果、干果、木本粮油、茶、竹、中药材、用材林、食用菌以及花卉、种苗等特色经济林面积。

6.A26牧草地面积(亩)(数值型)是指该户承包集体的全部牧草地面积。

不包括代他人临时经营或租入的牧草地面积。

7.A27水面面积(亩)(数值型)是指承包集体的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不包括代他人经营或租入水面面积。

8.A28是否通生产用电(是否型)填写“是”或“否”。

指该户是否接通并使用农业生产用电。

9.A29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数值型)指到村内主干公路(道路)的最小距离。

10.A30入户路类型(字符型)泥土路、砂石路、水泥路、沥青路。

11.A31住房面积(平方米)(数值型)是指农户自有住房建设面积。

不包括仓库等作为生产用途房屋面积。

无房户的住房面积为0。

12.A32 是否通生活用电(是否型)填写“是”或“否”。

指该户是否接通并使用日常生活用电。

13.A33 饮水是否困难(是否型)填写“是”或“否”。

饮水困难是指单次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或间断供水。

14.A34饮水是否安全(是否型)填写“是”或“否”。

饮水安全是指饮用水量有保障,水质安全。

水量有保障指的是正常年份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升;水质安全指的是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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