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意义

为适应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在对外宣传、内部交流、营销策划、电商发展及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称自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及其公众号、微博、QQ、企业官方网站、博客、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网络社区等。

原则

公司自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含事业部)。各成员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

管理机构

集团行政中心在公司总体规划下负责自媒体平台的整体发展规划及日常督查工作。自媒体平台主办方为对应平台管理方,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

责任人

自媒体平台主办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自媒体平台创建管理

创建原则

凡自媒体平台名称、说明中包含或意思指明为XX集团相关文字,必须经过需求单位发起申请流程,经审批同意方可认证开通。坚决禁止非公司授权的自

媒体平台的建立及信息传播行为。

审批流程

自媒体平台须经审批方可认证开通,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部门→(相关部门审批)→集团行政中心→总经办→财务中心→归档。

注意事项

自媒体平台如未经过申请自主开通运营,或已开通但造成公司名誉、财产或其他损失,公司将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第四章自媒体平台信息管理

信息范围

1、公司政策、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资讯、应用等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3、公司研发产品宣传;

4、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8、信息发布应遵循积极向上正面的正能量内容,如使用网络新型词汇

应恰当、适当补充示意注释。

供稿机制

自媒体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集团自媒体平台信息稿件由各部门负责提供,其他各级自媒体平台信息稿件由相应管理方及其下级单位负责供稿。

信息审批

集团自媒体平台信息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布。各级自媒体平台信息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还经上一级平台管理方审批方可正式发布。集团及各级自媒体平台须做好信息备案。

更新频率

自媒体平台自开通之日起,每一周须至少发布一条信息。集团行政中心将开展日常督查工作。

发布原则

自媒体平台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付费信息需经审批后发布,审批流程参照平台创建流程。

各平台须抓住工作重点发送信息,保证质量优良,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第五章自媒体平台安全管理

账号管理

自媒体平台管理方必须做好日常账号管理工作。如发生岗位变动,必须做好交接安排,并同时向集团行政中心备案。

任何人未经自媒体平台管理方审批,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自媒体平台资料。

密码管理

自媒体平台访问密码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

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媒体工作信息和舆情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应对新媒体发展的迅猛形势,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科学决策、落实工作、交流情况和总结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新媒体的运用、信息报送及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本办法现阶段仅针对学院官方开设的新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其他新媒体平台暂不涉及。 2.各单位要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及时、真实地推送本单位的各类动态、服务师生的各类信息。 3.各单位要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思想贴近师生的人员担任信息报送员和新媒体维护员。 4.信息员要明确信息报送职责,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微博微信维护员要紧密结合宣传工作和服务群体的实际情况,打造特色话题,增强与青年的互动,及时更新微博内容,确保发布微博的数量和质量。 5.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及新媒体维护工作将作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等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报送信息情况对信息员的工作在本单位经费二次分配时给予考虑。 二、新媒体信息奖励办法 1.以新闻事件为基础的原创题材,在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刊发后,以微博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20元计酬。以微信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100元计酬。 2.专题策划组织的原创题材,在学院官方微信、微博中独家首发的,微信阅读量(微博转发量)每达到关注人数20%,每条奖励100元,每增加20%阅读量(转发量),奖励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百度贴吧发布西航校园相

关原创题材,有效互动量达到200人的,奖励100元。如微信、微博、贴吧同时刊发的,按其中达到标准的最高一项奖励。(统计结果截至该稿刊发后七天) 3.微信转载的优秀作品,阅读量达到10000以上的,奖励推荐人50元。 4.官微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排名,以国家级权威媒体公布排名为准,官微排名第一,奖励微信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奖励300元,第三奖励100元。院内各单位微信由党委宣传部进行排名并公布,每月第一名奖励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 5.所有个人奖励均以署名作者为准,作者为一人以上的,由第一作者自行分配奖励。上报文章应注明原创、转载,文责自负。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要求 1、新闻等信息上报规范要求 (1)微博类字数不应超过140字,可适当配图,特殊情况需长微博发送的,应特别注明。 (2)信息员应对新闻事件或策划信息进行语言整理,符合新媒体受众兴趣,微信标题应生动有趣的反映,能够吸引阅读者点击兴趣,能直接、准确体现信息主体内容; (3)信息应及时报送,新闻类稿件距事件发生时间不超过2天,最好当日报送; 2、各单位微博、微信维护规范要求 (1)完善微博、微信头像和认证信息,及时更新简介类资料; (2)官方微博、微信不得发布各类违法信息,不发布涉密内容,不发布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 (3)各单位官方微博、微信要保证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更新,每天原创微博数不少于1条,转发微博数不少于3条,每月开展微博话题讨论或互动活动不少于1次;微信信息推送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三次;

自媒体管理规范

自媒体管理规范 一、总则 (一)基本含义 自媒体是指企业自身能够直接掌控的媒介资源,包括企业网站、微博、短信、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等。只要企业能够完善和深度挖掘自有媒体,宣传效果就会成倍增加,这比单纯地在某个媒体上做广告效果来得更为明显。 (二)基本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管理的操作流程,科学使用各类自媒体资源,提高自媒体的效用,与传统公众媒体资源形成强有力的互补,有效提升整合营销传播效果。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主体:中国电信四川公司及下属市公司、县公司、区域呼叫中心所有自媒体 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2、包括内容:指与公司市场经营相关的传播活动及载体,含企业网站、微博、短信、 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等。 二、自媒体系统构成 (一)网站:网站是对外宣传的一个有效窗口,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上营业厅查询话费、办理业务。所以应充分利用网站做好企业形象、品牌、业务、服及活动的宣传。 (二)微博:微博具有互动、深度传播的特点,可以利用微博及时传播广告、促销等信息,与粉丝进行有效互动。 (三)短信:利用短信可以进行以下四种类型的宣传: 第一种:利用短信进行自身的业务、服务及活动宣传;

第二种:利用短信载体与其他媒体进行互惠互换宣传; 由于在宣传工作中经常要与各媒体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公司的业务。而各媒体也有利用我公司媒体进行宣传的意向,利用短信做宣传可以给双方搭建一个沟通桥梁,同时也可以节约我公司的宣传费用。 第三种:利用短信有偿宣传SP业务; 由于SP业务是针对手机用户,而短信宣传的针对性比较强,所以短信是最有效、成本listing serial number program name 1 training program 2 file program 3 records program 4 communication and consultations program 5 engineering bid management program 6 tender file contract review program 7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management progra 最低的宣传手段之一,深受SP喜欢。因此,我公司可以考虑利用短信为各SP 进行有偿,或者利用短信宣传与SP实行互惠互利。 第四种:利用短信为其他企业做收费宣传。 短信作为一种有效的宣传载体,我公司应对其加以充分利用,使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 (四)热线:服务热线是客户咨询业务、办理业务、投诉的主渠道,热线呼入量 一般都较大,具有像短信一样高到达率的效果。 (五)详单:很多客户有到移动营业厅查详单的习惯,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好详 单做好宣传工作,可以在详单的最上放或详单的背后印上最新业务及促销活动,以吸引客户的注意。 (六)话单:话单是每位到营业厅交话费的客户都能拿到的,所以应在话单的下放做业务或活动宣传。也可以在话单背面印上精美的业务宣传图案。 (七)营业厅

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

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广播电视台名义建设微信公众号和 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发展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五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4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七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 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条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媒体管理制度

新媒体管理制度 1

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它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

(完整版)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是**单位管理,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情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必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并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

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审检查。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账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索、整理、编排上传、发布工作。第八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信息、重大事项和行业动态;(2)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3)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 第九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应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发布信息做到图文并茂。 第十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制度,由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部门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频率1-3天发布一次为基础,并根据各部门工作情

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意义 为适应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在对外宣传、内部交流、营销策划、电商发展及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称自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及其公众号、微博、QQ、企业官方网站、博客、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网络社区等。 原则 公司自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含事业部)。各成员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 管理机构 集团行政中心在公司总体规划下负责自媒体平台的整体发展规划及日常督查工作。自媒体平台主办方为对应平台管理方,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 责任人 自媒体平台主办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自媒体平台创建管理 创建原则 凡自媒体平台名称、说明中包含或意思指明为XX集团相关文字,必须经过需求单位发起申请流程,经审批同意方可认证开通。坚决禁止非公司授权的自

媒体平台的建立及信息传播行为。 审批流程 自媒体平台须经审批方可认证开通,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部门→(相关部门审批)→集团行政中心→总经办→财务中心→归档。 注意事项 自媒体平台如未经过申请自主开通运营,或已开通但造成公司名誉、财产或其他损失,公司将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第四章自媒体平台信息管理 信息范围 1、公司政策、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资讯、应用等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3、公司研发产品宣传; 4、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8、信息发布应遵循积极向上正面的正能量内容,如使用网络新型词汇 应恰当、适当补充示意注释。 供稿机制 自媒体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集团自媒体平台信息稿件由各部门负责提供,其他各级自媒体平台信息稿件由相应管理方及其下级单位负责供稿。 信息审批 集团自媒体平台信息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布。各级自媒体平台信息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还经上一级平台管理方审批方可正式发布。集团及各级自媒体平台须做好信息备案。

自媒体管理规范

自媒体管理规范 一、总则 (一)基本含义 自媒体是指企业自身能够直接掌控的媒介资源,包括企业网站、微博、短信、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等。只要企业能够完善和深度挖掘自有媒体,宣传效果就会成倍增加,这比单纯地在某个媒体上做广告效果来得更为明显。 (二)基本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管理的操作流程,科学使用各类自媒体资源,提高自媒体的效用,与传统公众媒体资源形成强有力的互补,有效提升整合营销传播效果。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主体:中国电信四川公司及下属市公司、县公司、区域呼叫中心所有自媒体 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2、包括内容:指与公司市场经营相关的传播活动及载体,含企业网站、微博、短信、 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等。 二、自媒体系统构成 (一)网站:网站是对外宣传的一个有效窗口,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上营业厅查询话费、办理业务。所以应充分利用网站做好形象、、业务、服及活动的宣传。 (二)微博:微博具有互动、深度传播的特点,可以利用微博及时传播广告、促销等信息,与粉丝进行有效互动。 (三)短信:利用短信可以进行以下四种类型的宣传: 第一种:利用短信进行自身的业务、服务及活动宣传; 第二种:利用短信载体与其他媒体进行互惠互换宣传; 由于在宣传工作中经常要与各媒体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公司的业务。而各媒体也有利用我公司媒体进行宣传的意向,利用短信做宣传可以给双方搭建一个沟通桥梁,同时也可以节约我公司的宣传费用。 第三种:利用短信有偿宣传SP业务;

由于SP业务是针对手机用户,而短信宣传的针对性比较强,所以短信是最有效、最低的宣传手段之一,深受SP喜欢。因此,我公司可以考虑利用短信为各SP进行有偿,或者利用短信宣传与SP实行互惠互利。 第四种:利用短信为其他企业做收费宣传。 短信作为一种有效的宣传载体,我公司应对其加以充分利用,使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 (四)热线:服务热线是客户咨询业务、办理业务、投诉的主渠道,热线呼入量一般都较大,具有像短信一样高到达率的效果。 (五)详单:很多客户有到移动营业厅查详单的习惯,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好详单做好宣传工作,可以在详单的最上放或详单的背后印上最新业务及活动,以吸引客户的注意。(六)话单:话单是每位到营业厅交话费的客户都能拿到的,所以应在话单的下放做业务或活动宣传。也可以在话单背面印上精美的业务宣传图案。 (七)营业厅 营业厅作为展示移动公司的形象窗口,应充分加以利用。营业厅内外的媒体形式包括POP广告、店内地板广告、店内堆头广告、收银台广告、店内装饰挂旗广告、店外条幅广告、购物袋广告等。 三、发布流程 (一)网站、微博的自媒体发布流程:由省公司市场部进行直接管理和发布。 (二)短信、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的自媒体发布流程: 1、需求部门提出宣传需求。 2、市场经营部提出广告策略。 3、品牌广告代理公司提交创意提案。 4、品牌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广告物料。 5、广告投放后,媒介监测及效果评估公司负责进行效果跟踪。 四、管理原则 (一)立项前评估原则:各类自媒介使用前必须经过事前评估,对媒介价值进行专业测算和判断后才可进行发布和制作。

XX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

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 新媒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着力打造信息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企业舆论环境,进一步规范各类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公司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媒体主要指微信群、公众号、微博、网站、qq群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守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遵循“公开透明、及时快捷、注重形象”的方针,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维护传播秩序,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第四条鼓励员工通过新媒体宣传公司建设发展新动态、新成果、新面貌,传递正能量,提高企业美誉度。 第二章管理审批 第五条新媒体建设由公司统一归口领导,党建工作部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第六条新媒体平台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主办部门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平台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健康。 第三章内容发布 第七条新媒体内容发布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形象。新媒体平台上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形式上可以丰富多样,但信息必须主流、正面、积极、健康,鼓励发布有思想觉悟,有政治高度的内容。所发布的信息须符合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引导广大员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得发布有害国家统一、民族统一的言论,不得从事危害公司、集体利益的活动,不得发布不健康信息、图片或有碍社会治安及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恶意散布不实信息煽动员工情绪,不得发布邪教、反科学的言论,不得随意添加网页链接,不得发布商业广告。 第八条新媒体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与图片),报经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新媒体管理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表相关图文和评论,不得发布虚假的、无意义的信息。 第九条严格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严格执行“先审后发”“重发重审”制度,主办部门及相

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试行

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 (试行) 一、平台分工 1、融媒体管理中心负责产品设计、平台搭建、技术支持、后台维护、平台管理; 2、频道、频率负责节目生产、内容填充,三审发布。 二、内容发布 (一)APP“智慧佳木斯” 1、页面设计、板块设置管理、专栏设置管理、功能设置管理由融媒体管理中心负责。 2、首页消息及短视频由各频道频率负责。 3、电视栏目发布由融媒体管理中心负责。 4、直播板块由全媒体运营中心负责。 (二)微信公众号 1、台公众号“佳木斯广播电视台”暂时由新闻综合频道负责。 2、频道频率公众号由各自频道频率负责。 (三)抖音账号及快手号 快手“佳木斯广播电视台”、抖音“佳木斯新闻”、快手“佳木斯新闻”由台授权的责任人发布维护。 (四)广电云 广电云发布管理由融媒体管理中心负责。

三、节目三审 (一)智慧佳木斯 1、初审:由节目编辑负责,主要负责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编辑使用“新闻编辑”账号登陆,完成编辑后,提交复审审核。 2、复审:由制片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复审审核后在新闻编辑页面提交审核。 3、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终审通过“审核发布”账号登陆,审核通过后,终审发布或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二)微信公众号 1、初审:由节目编辑负责,主要负责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编辑使用“绑定运营者微信号”登陆,完成编辑后,通过“预览”提交复审审核。 2、复审:由制片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复审审核后再通过“预览”提交终审审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广播电视台名义建设微信公众号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发展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五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4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七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条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

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 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XX集团有限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意义 为适应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在对外宣传、内部交流、营销策划、电商发展及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称自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及其公众号、微博、QQ、企业官方网站、博客、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网络社区等。 原则 公司自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含事业部)。各成员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 管理机构

集团行政中心在公司总体规划下负责自媒体平台的整体发展规划及日常督查工作。自媒体平台主办方为对应平台管理方,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 责任人 自媒体平台主办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自媒体平台创建管理 创建原则 凡自媒体平台名称、说明中包含或意思指明为XX集团相关文字,必须经过需求单位发起申请流程,经审批同意方可认证开通。坚决禁止非公司授权的自媒体平台的建立及信息传播行为。 审批流程 自媒体平台须经审批方可认证开通,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部门→(相关部门审批)→集团行政中心→总经办→财务中心→归档。 注意事项 自媒体平台如未经过申请自主开通运营,或已开通但造成公司名誉、财产或其他损失,公司将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完整版)新媒体运营部规章制度

运营部规章制度 为完善运营部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更好地实现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管理机制: 公司运营人员由公司运营部负责管理和调配,在运营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1.2运营人员基本要求: 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媒体业务拓展,按计划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新媒体资源;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创新思维,拓宽宣传思路。 第二章岗位职责 2.1 内容运营专员: 2.1.1负责自媒体(官网、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的内容策划,包含材料收集,文字编辑及互动管理。 2.1.2 跟踪行业热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成策划内容。 2.1.3 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的专题策划、文案拟定、软文等撰写以及活动实施工作。 2.1.4分析各平台运营效果,整理有效数据,复盘推广数据,作出有效调整。 2.1.5协助推广运营专员分析网络人群搜索行为,完成关键词挖掘,细化,并策划软文 2.1.6协助推广运营专员定期梳理汇报自媒体平台数据,研究用户思维,提出优化建议及执行计划。 2.2 信息渠道运营专员: 2.2.1 收集并整理行业热点实时,新闻报道,关键词等反馈给推广运营专员和内容运营专员。 2.2.2 通过招聘网,市场部资源,收集并整理幼教行业招聘信息。 2.2.3 负责公众号(广东幼教智库、百里教育),小程序(广东省幼教平台)招聘板块内容 的文字编辑,排版,并做好对接工作。

2.2.4 整理行业标杆媒体,协助内容运营专员进行选题储备。 2.2.5 收集行业干活资源,定期整理给内容运营专员。 2.3推广运营专员: 2.3.1 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的专题策划、文案拟定、软文等撰写以及活动实施工作。 2.3.2 负责自媒体(搜狐、百家号、知乎、百度知道等)平台的内容策划,包含材料收集,文字编辑及互动管理。 2.3.3 收集并分析网络人群的搜索行为,完成关键词挖掘,细化,策划软文。 2.3.4梳理现有新媒体矩阵平台数据,研究用户思维以及平台规则,提出并制定可实施优化建议及执行方案。 2.3.5 日常维护并优化公众号内的自定义菜单栏,自动回复,关键字回复。 2.4运营经理: 2.4.1负责公司产品优化,完成公司对产品的发展诉求。 2.4.2负责市场新媒体营销的策划,包括话题策划,执行策划,推动工作,评估总结。 2.4.3制定公司自媒体(官网、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的年度运营计划和日常运营工作安排。 2.4.4组织召开团队的各项会议,并做好会后的反馈工作。 2.4.5调研用户市场,跟踪推广效果,了解用户需求,分析用户行为,建立运营手段,提升用户活跃度及粉丝数量。 2.4.6负责运营团队的招聘、培训、辅导、激励、业务评估,形成一支优秀的运营团队。 第三章工作制度 3.1 运营部的目的与原则: 运营部所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制定运营战略,以何种方式、何种手段使顾客知晓、了解运营内容,继而产生兴趣,做出消费决策。运营部与市场部共同管理规范实现流程化管理,为

自媒体管理办法

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自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XX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自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自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资讯公开、服务大众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XX、改进工作作风、引导舆论、塑造形象、建设XX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XX提倡各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自媒体平台。 第三条自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自媒体建设的审批 第四条 XX禁止任何个人以XX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 第五条 XX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自媒体,必须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自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自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XX各级官方自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XX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自媒体,XX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浪网、腾讯网关闭其帐号。 第七条 XX官方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的协调牵头部门为党委宣传部,XX自媒体工作室负责XX官方自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XX办公室负责自媒体建设的维护、信息监控和技术支持,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并协助配合做好XX官方自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章自媒体的信息发布 第八条官方自媒体主要发布XX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领导、业务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XX的宣传发展,宣传XX发展成就,展示XX良好形象。 第九条 XX各级官方自媒体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XX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官方自媒体发布消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未经XX相关部门授权,各级官方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XX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东北师范大学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新媒体发展的服务和管理,满足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现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媒体范围是指校团委、学院(部)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相关的网络、手机等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 人人、QQ、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账号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建立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报备程序 第四条申报流程 1.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均须在创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宣 传部申报备案,由校团委宣传部建立备案档案。 2.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须填写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组织新建新媒体平台申请表》(附件1),负责人或指导教师需签字审核,并加盖校团委或所附 属院(部)团委公章。 或申请平台官方认后台管理人员及维护方式如发生变更,密码、新媒体平台账号 名、3. 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宣传部备案。 4.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运营的账号,请按以上流程规定补充填写,并于本办法 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表。 第五条管理要求 1.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 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发布机构必须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性,并预判发布内容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机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发布内容产生的后果负责。 2.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人不得超过2人,账号、密码仅限发布人掌握。在学生组 织换届之后,由指导教师收回账号密码,修改备案后再统一发给新一届信息发布人使用。 3.为确保账号及密码安全,不得在感染电脑病毒或网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下 登录平台账号。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本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

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度审核检查。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语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政府官方新媒体是政务公开、服务干群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政府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

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进行年度审核检查。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政务、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政府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

中国XXX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XX福建省分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XXXX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XX”)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激发各单位和全省员工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公司从良好迈向卓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创新包括三种:一是创新金点子,即公司员工的创新设想或建议。二是创新项目,即企业内部各单位(或生产班组)开展的各领域的创新实践活动。三是创业团队,即企业内部若干员工以专职或兼职形式组成团队开展某项新型业务运营推广的新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XX及所属各单位、员工。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设立创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构成。 创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设立创新成果评审小组和省公司支撑服

务团队。 (一)公司创新成果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的评审组织工作。其中,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分别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工会牵头组织评审工作。 为增强评审的专业性,设置经营服务组、网络支撑组、综合管理组等专业评审小组,并分别由市场营销部、运行维护部、企业发展部牵头,根据创新金点子、创新项目的申报情况,确定各评审组参与部门。 (二)公司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负责对创业团队的业务(项目)选择、目标设定、资源配置、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论证和确定,并负责协调解决创业团队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牵头组织部门是省公司企业发展部,支撑服务团队固定成员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部、网络综合部(网络财务部)、信息化事业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构成,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参加。支撑服务团队各成员负责本部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支撑服务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第三章创新定义与创业试点范围 第六条创新金点子或项目的定义

新媒体部工作制度

新媒体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新媒体部作为研会的媒体中心,旨在以自媒体方式创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为加强对新闻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传承部门文化,增强成员凝聚力和归属感,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新媒体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一条部门职能 (一)运营维护学院官方微信、微博。通过自媒体平台对学院品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更新就业信息、前沿讲座等相关信息,并发掘学生关心问题,扩大平台价值。 (二)统一管理学院腾讯视频、优酷视频账号,及时上传就业采访视频及活动视频。 (三)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配合研究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类活动。 第二条职位设置 (一)部门设部长一名。 第三条部长职责 (一)部门理事基本业务培训,包括微信公众平台基本操作指导、图文编辑的注意事项与技巧和常见问题解决办法等。 (二)部长作为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需认真审核并指导修改推送任务,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推送。 (三)监督和管理部门内各项任务的进行,并对各组分担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讨论阶段性工作,促进部门成员交流沟通,广泛听取理事意见与建议。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工作安排 (一)部门内部实行值班制度。值班时间段内由分组成员负责部门日常事务,部长参与值班并统筹部门整体工作。 (二)值班期间内,组成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反映给部长,以便协调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研究生会的各项指导思想,遵守院研究生会章程和各项制度要求。 (二)端正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在保证微信推送任务零失误的基础上提高图文编辑能力,不断丰富推送内容。 (三)不断学习图文编辑、表单制作等新技能并对工作中的失误认真总结,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配合好其他部门成员工作,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沟通及团队合作能力。 第三条例会制度 (一)部门例会定于每两周一次,总结部门工作,统筹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成员在参加各种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因故请假或不能及时到达需要提前向部长请假。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积极参加各项研会举办活动,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请假。(二)请假必须要在活动开始前提出,并提前告知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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