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及资料管理规定修订稿
图书馆室管理制度(3篇)
图书馆室管理制度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室)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等,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馆(室)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
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图书室要设书名目录。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
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
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七、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
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对借书逾期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
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书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
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窗(箱)活动。
九、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十一、加强图书馆(室)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馆(室)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书,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教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持。
十二、教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守则(精选7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守则(精选7篇)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守则(精选篇1)为确定加强社区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一、本书屋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书,则由遗失者去物管服务中心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图书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实用价值高、不易够到的书籍,按其现价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5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10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4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社区书屋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图书管理员签字的收据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其相关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经社区工作站同意,吊销其借书资格。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守则(精选篇2)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本规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
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图书馆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配备。
第九条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
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而定。
图书馆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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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息的能力和终身研究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做好图书馆建设的组织、协调、配备、使用、培训、评估等具体业务工作。
藏书楼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第五条藏书楼负责人要具有藏书楼专业常识。
中学藏书楼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藏书楼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藏书楼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藏书楼要设专职管理人员。
藏书楼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合理确定。
第六条藏书楼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馆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
图书馆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6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6篇)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篇1图书室管理规则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
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
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赔罚办法图书室里的图书是供学校师生员工阅读、学习、工作的,读者必须爱惜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
一、一般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划圈等情况,视情况酌情或按原价赔偿。
二、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三、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
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2篇)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一、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安静卫生,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二、本阅览室书刊每次每人限取一本,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三、如需借出本室书刊,请与阅览室管理员办好借还登记手续。
四、读者要自觉爱护书刊资料,如发现撕割、涂画或偷盗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经济赔偿。
电子阅览室开放管理制度一、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或身份证进入阅览室阅览。
二、请按照指定机位上机,遇有异常或故障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管理员联系解决,不得随意更换。
三、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各种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确有需要者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带入使用。
严禁访问、传播、散布反动和不健康内容的网络;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有危害的程序。
四、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和上机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
五、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
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酌情赔偿。
六、管理人员要按时开放电子阅览室,负责对电子阅览室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电子阅览室上机登记。
文化科技培训室管理制度一、本室主要用于文化站各类辅导培训和教学。
二、本室的电教设备由专人使用、保养和维护,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
三、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四、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一、本活动室主要用于文艺排练、会议、报告等活动。
二、室内各种设备应由文化站专人负责调试,禁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电脑、音响、灯光、摄影、乐器等设备。
三、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2)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报刊阅览室的管理,保证读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图书报刊阅览室是提供读者阅读图书、报刊和其他文献资料、提供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图书报刊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到下午20时。
全校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全校图书资料管理规定一、图书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图书资料是学校教学和学习的重要资源,合理的管理能够提高图书利用率,保护图书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因此,制定全校图书资料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二、图书资料的分类与编目在全校图书馆和其他教学区域内,所有的图书资料应按照分类规则进行编目。
分类可以基于学科、内容或读者特点等,以便帮助读者更快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三、图书资料的借阅规则学生和教师应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定,如允许借阅的数量、借阅时间和归还方式等。
同时,借阅者应爱护图书资料,确保书本的安全和完整。
四、图书资料的阅览区域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图书资料阅览区域,方便读者在学习和研究时使用。
阅览区域应配备舒适的座位、充足的阅览灯光,并规定安静的环境,以提供良好的阅读氛围。
五、图书资料的遗失与损坏在遗失或损坏图书资料时,借阅者应及时向图书馆或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此外,学校也应加强对图书资料的保护工作,减少遗失和损坏的可能性。
六、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应符合学生和教师的学习和工作需要,并合理安排人员加班保证服务质量。
学校还可以考虑在一些重要时期,如考试季节,延长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以满足需求。
七、图书馆的资料更新学校应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分类和更新。
图书馆应确保图书资料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及时增加新的图书和剔除过时的资料。
八、图书展览和阅读活动学校可以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图书展览和阅读活动,以提高学生和教师的阅读兴趣。
通过这些活动,学生可以增广见闻,拓展知识,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九、图书资料的数字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学校可以考虑将图书资料进行数字化管理。
通过建立图书馆管理系统,学生和教师可以更便捷地查询和借阅图书资料,提高管理效率和资源利用。
十、图书资料管理的评估与监督学校应定期对图书资料管理进行评估与监督,以确保规定的落实和有效性。
评估结果可以用于改进管理制度和提高服务质量。
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3篇)
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一、图书室管理由办公室安排兼职管理员负责,进入阅览室的员工要服从管理员的管理,遵守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对待读者要主动热情,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
二、图书管理员要做好图书室设备、书籍的登记、清查、核对,各类书籍均应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书籍及时登记,做到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
三、图书室管理员对书刊阅览设备、室外橱窗要随时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四、图书室所藏的书刊,仅供本公司员工阅读,其他人员要进入本室阅读时,须征得管理员的同意。
五、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到周日19:00—22:00(周六不开放)。
六、图书室的书刊杂志原则上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每人仅限借阅一册,借期不超过七天。
八、图书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不随便抢位或给别人占位,不大声喧哗、聊天、吃零食,不随地吐痰,做文明读者。
九、爱惜图书,保持图书整洁,不撕书报、不涂画,不折书角。
十、离位时必须将椅子在原处摆放整齐,所有书籍报刊查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十一、管理员要及时检查、整理书刊、关好门窗,并做好阅览情况记载和借阅记录等。
十二、遗失书刊,应照价赔偿原书,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给予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损坏情节严重应当赔偿。
十三、经常保持室内清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四、员工调离、辞职离厂时,需主动归还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厂手续。
十五、凡进入图书室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否则,管理人员有权将其清除出图书室,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____元罚款,对有意损坏或私自拿走图书的,除按价赔偿外,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____元罚款。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2)一、图书室的管理目标1、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满足其获取信息和知识的需求。
2、高效地管理图书室资源,提供及时、准确的借阅服务。
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2024年修订)
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4月3日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2013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运行第四章服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省,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和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
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
第三条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
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本规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
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图书馆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配备。
第九条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
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而定。
图书馆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一、图书管理1. 借书规定:每位学生每次可以借阅3本图书,借书期限为2周。
如需续借,请提前一天将图书归还,并在借书台续借,续借期限为2周。
借阅他人图书需提前征得对方同意。
2. 图书保管:学生应爱护图书,并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图书是否损坏或遗失。
如出现损坏或遗失情况,应当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并偿还相应损失。
3. 秩序维护:进入图书馆之前,请保持安静,禁止吃东西、喧哗,不得拍照或录音。
不得将图书带离图书馆。
离开座位时请将座位整理好,电源、灯等设备关闭,保持整洁和秩序。
二、阅览室管理1. 座位管理:学生应按照规定的座位坐下,严禁占用他人座位。
若需暂离座位,请事先与管理员申请,离开时请及时归还座位。
教师可以根据需要预约独立办公室。
2. 使用设备:使用电脑时,请勿随意调整设置,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管理员寻求帮助。
如需打印或复印,请在指定位置使用设备,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3. 禁止噪音及违规行为:学生进入阅览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妨碍他人学习。
禁止小声交谈、吵闹、打闹。
禁止在阅览室玩手机、听音乐或观看非学习相关的视频。
禁止将食品带入阅览室。
三、违规处理1. 图书管理违规:如学生借阅的图书超过期限未归还或擅自带出图书馆,将会被限制借阅图书的权限,直至将图书归还并缴纳相应罚款为止。
如严重损坏或遗失图书,将需要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2. 阅览室管理违规:如学生在阅览室制造噪音,使用电子设备干扰他人学习,或擅自带食品进入阅览室,将会被警告一次。
如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将被禁止使用阅览室一周,并被纳入学校纪律档案。
四、总结该学校的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学习效率。
通过对图书借阅、使用设备和座位分配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图书和阅览室资源。
同时,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也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静、有序的学习园地。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教高[2002]3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2002年2月21日教高[2002]3号)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我部对原国家教委198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了修订。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图书资源,提升读者满意度,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为广大读者提供信息资源、知识传播、文化传承的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恪守职业操守,服务读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图书馆所有职工和读者,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图书馆馆长负责执行,馆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读者借阅图书、使用馆内设施时,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劝阻、警告、暂停借阅资格、甚至停止读者资格等。
第二章读者管理第七条读者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借阅证或者读者证方可使用图书馆的服务。
第八条读者借阅图书应当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借阅期限借阅,逾期未还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罚款。
第九条读者在图书馆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馆内吸烟、喧哗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馆内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读者不得擅自携带宠物等动物进入图书馆,不得在馆内乱扔垃圾、涂鸦、损坏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读者若有严重违纪行为,经图书馆确认,可被取消借阅资格或者读者资格。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图书资源,维护图书馆设施设备,保证图书馆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四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对读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解决读者的问题和困惑,提高读者满意度。
第十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须依照规定服从上级领导安排,保守机密,不得泄露读者借阅记录等信息。
第十六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等。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本规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
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图书馆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配备。
第九条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
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而定。
图书馆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图书室各项规章制度
图书室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图书室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图书室的正常秩序,提升图书馆氛围,保障读者的学习和阅读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2:00,读者可持借书证入内阅读借阅。
第三条:借书证是进入图书室的必备证件,读者在图书室内须随身携带借书证,如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
第四条:读者在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禁止在图书室内吸烟、饮食,如有违反者,将予以警告并可禁止其进入图书室。
第五条:在图书室内不得随意挪动书籍、乱放桌椅或其他设施,应保持图书室环境整洁。
第六条:读者在使用电脑时,应按照规定登录账号,不得私自下载非法软件或浏览不良网站。
第七条:禁止在图书室内进行赌博、打牌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图书室内严禁散发传单、宣传品等,如有发现,将予以没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章:借阅规定第九条:读者须凭借书证在借书台借阅图书,每人最多可借书5本,借书期限为15天,到期需如期归还或续借。
第十条:续借时,读者应自行前往借书台进行办理,每本书续借期限为15天,最多续借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一条:借书到期未归还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逾期未还书籍将无法继续借阅其他书籍。
第十二条: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私自涂画、划伤书籍,如有损坏应按照图书室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读者严禁擅自带离图书室内图书,一经发现将予以追究责任。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图书室规章制度的人员,将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 警告:轻微违规者将予以口头警告。
2. 请出图书室:严重违规者将被要求立即离开图书室。
3. 暂停借书资格:对多次违规者将暂停其借书资格,最长期限为三个月。
4. 永久限制进入图书室:对严重违规者将永久限制其进入图书室。
第十五条:对于侵犯图书室内安全、危害读者身心健康等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变更,将提前通知读者。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全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管理工作,维护图书馆的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读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教育资源和信息资源中心,所有师生都有权利利用图书馆的资源。
第三条图书馆实行开放借阅制度,所有师生均可进行借阅。
第四条图书馆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9:00,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第五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挪动或破坏图书馆设施设备。
第六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可以自由阅览图书、报纸、期刊等资料,但禁止随意乱放或私自脱离阅览室。
第七条读者应当爱护图书馆的藏书,不得私自带出图书馆内的资料,若需要借阅,请凭借借阅证办理。
第八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应遵守借阅规定,按时归还借阅的资料,否则将被列入违规名单,限制进入图书馆。
第二章借阅规定第九条读者可凭借阅证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报纸、期刊等资料。
第十条借阅证为学生证,老师证等有效证件,丢失可挂失重新办理。
第十一条借阅期限为30天,借阅后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第十二条借阅的资料如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需按照图书馆规定进行赔偿并处理。
第十三条逾期未还的资料每天将收取相应的逾期费用,最长逾期期限为一个月。
第十四条借阅的资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如借阅者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归还,需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
第三章服务规定第十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提供读者咨询图书馆信息、使用设备等服务。
第十六条图书馆将定期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丰富读者的阅读生活。
第十七条读者可提出购书建议,图书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图书馆定期清点图书馆藏书,处理过时资料,优化馆藏资源。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如有读者违反图书馆规定,经劝阻无效,将纳入违规名单,限制进入图书馆使用借阅服务。
第二十条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如有读者发现有人恶意损坏图书馆设施设备或故意破坏馆藏,应当及时向工作人员举报。
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范本(2篇)
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范本____图书馆文献保护制度管理和保护好馆藏文献,是图书馆借阅部门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入藏文献的保护情况,包括文献破损与修复、防尘、防火、防盗、防光等。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部室负责人报告。
一、书库(阅览室)的管理1.严禁携带易燃品、危险品、提包、食物或者其它私人物品进入书库(阅览室)。
2.书库(阅览室)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禁止部门工作人员私自拉接电路明线。
3.开架阅览室工作人员要随时巡视检查,并对读者进行文献借阅与保护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半开架阅览室工作人员对入库读者要做好导引工作,不得让读者独自入库取阅;古籍书库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非本部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善本书库非管库人员一律不许入内;如有特殊需要者,须经馆长批准,由专人带领方可入内。
对于半开架与闭架书库(阅览室)读者需做好阅览登记工作。
4.任何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均不得将文献资料带出书库(阅览室),否则视作偷窃,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本馆工作人员,第一次批评教育,扣发当事人____个月岗位津贴;同一人第二次违反本规定者,扣发半年岗位津贴并调离岗位,情节严重者除名;对于知情不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对于举报者,每次奖励____元/人。
5.负责出纳、借阅的工作人员对每一册还回来的文献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污损、撕页、勾画、圈点等情况,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书库(阅览室)的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鼠)工作,严格履行有关的规章制度,保证相关措施的落实与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晴朗无风天气可开窗通风,否则严禁开窗,同时加强日常清扫;定期检查、更换鼠药与防虫药品。
7.要根据书库(阅览室)的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调节库(室)内的温湿度。
8.对阅毕文献要及时归架(柜),保证排架整齐。
9.破损文献要做好统计工作,定期报馆办公室协调修补事宜。
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范本(2)图书馆是保护和管理图书资源的重要机构,为保证图书馆藏书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制定一套完整的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非常必要。
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范本
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范本一、入馆要求1. 阅览室向读者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到下午6点。
2. 读者需携带有效的读者证入馆,未办理读者证者不得入内。
二、借还图书1. 读者可携带有效读者证在借书柜台办理借书手续,每次可借阅不超过3本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2. 读者可通过自助借还机进行图书借还,使用有效读者证刷卡即可。
3. 图书借阅期限届满,读者需及时归还图书,逾期归还图书将收取逾期罚款。
三、图书归还1. 读者须按时归还已借图书,未到期且无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可办理续借手续延长归还时间。
2. 图书归还日期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到下午6点,逾期归还将收取逾期罚款。
四、预约借阅1. 读者可通过网上预约系统提前预约欲借图书,系统将自动预留借阅期限为3天。
2. 图书预约成功后,读者需按时前来借阅。
预约图书未按时前来借阅,将取消预约资格。
五、图书损坏与丢失1. 如图书出现损坏或丢失,读者须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图书损坏情况应由读者书写损坏情况说明,经过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办理赔偿手续。
六、图书馆守则1. 阅览室内禁止噪音扰民行为,保持安静的学习氛围。
2. 在阅览室内禁止吸烟、留宿、吃零食等行为。
3. 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擅自折页、涂写、撕毁图书等损坏行为。
七、纪律执法1. 阅览室内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秩序,读者须遵守管理员的指导和管理。
2. 如有违反制度的行为,阅览室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例如警告、暂停借阅、限制进入等。
八、单位借阅及归还1. 单位借阅图书的手续及借阅期限与个人读者相同,单位负责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明确借阅人数和期限。
2. 单位借阅的图书归还应由负责人统一办理,按时归还,并提供相关借阅记录。
以上为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够为您的图书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图书室规章制度范围
图书室规章制度范围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室秩序,保障读者权益,提高图书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室是为读者提供图书、资料借阅、研究、学习之场所,读者在图书室应当维护良好的秩序和环境。
第三条图书室是一个公共场所,所有读者都应当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图书室秩序。
第二章开馆时间第四条图书室开馆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节假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图书室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馆时间,读者应当遵守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读者准入第六条持有效读者证的读者方可准入图书室,未持有效读者证的读者不得入内。
第七条读者证仅限持有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发现有非持有人使用的情况,图书室有权暂停或取消持有人的借书资格。
第八条读者在图书室内须遵守有关秩序,不得干扰其他读者或图书室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九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读者,图书室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借书资格,并可能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图书借阅第十条读者借书须按借书规定进行,逾期还书将产生逾期费用。
第十一条借阅期限为30天,如需续借,需当天还书后再次借阅。
第十二条借书时需仔细核对书名、作者等信息,若发现有破损或丢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图书管理员报告。
第五章图书室秩序第十三条在图书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手机静音,并保持图书馆内整洁。
第十四条禁止在图书室内吸烟、饮酒、吃东西,如需饮水,请勿将水杯放在图书上。
第十五条禁止在图书室内乱扔垃圾,必须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投放。
第六章紧急处理第十六条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应当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有序撤离。
第十七条对于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切勿私自疏散或造成恐慌。
第十八条在图书室内如有紧急医疗情况发生,应当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求助。
第七章结束语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有修改,视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读者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图书室工作人员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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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及资料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图书室及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让员工有效利用图书和资料,防止资源流失,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修试所现存图书和资料。
3、术语及定义
指修试所内归档的技术资料和各类期刊、杂志、报纸等供多人浏览和使用的信息资源和基础资源。
4、职责
(1)图书管理员
a 负责将新图书、资料入库分类、登记、建档。
b记录及管理图书借出、归还情况,并填写《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
c 定期检查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借用者归还书籍或资料。
(2)借用者(修试所全体员工)
a 维护书籍的完好、整洁性。
b 遵守图书借用、归还制度。
(3)单位负责人
审批《图书购买申请单》。
(4)相关财务报账人员
对所需报销的书籍发票进行确认并办理转账手续。
5、工作内容
图书及资料的购买、订阅
(1)技术、规范类等相关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交技术专责审核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生技、安监、党办等)统一购买。
(2)单位自行购买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书籍采购负责人购买,图书管理员凭批准的《书籍购买申请单》核查后办理入库手续。
(3)自行购买的书籍入库后采购人凭确认入库的书籍发票,根据公司报销管理办法办理报销手续。
图书馆管理
(1)图书及资料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放置、管理。
(2)新闻时事类报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处理;专业类图书及资料必须分类、登记、建档,并且及时维护图书资料清单。
(3)有新书或新资料入库时,图书管理员以电话或在公开栏的形式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可以借用。
(4)图书管理员必须使所有员工能够及时方便地查阅、获知图书及资料信息。
(5)图书管理员定期检查和记录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将到期书籍的借用者,并通知归还时间及书籍名称。
借用和归还
(1)除软件和电子文件外的图书及资料必须进行借用和归还管理;
(2)员工需要借用或归还图书或资料者,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即可办理。
(3)每人每次最多可借用图书五册(特殊情况除外),最长借期1个月。
(4)借用期满后应归还,或者办理续借登记,续借不得超过2次。
(5)未办理续借且过期不还者,则不可借用其它图书和资料。
(6)借用者必须爱护图书及资料,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相关办法处理。
6.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