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婚恋观 走好幸福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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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婚恋观走好幸福人生路

授课目的:通过教育,帮助官兵认清当前不良婚恋心理和行为的错误及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妥善处理婚恋问题,为在部队建功立业筑牢坚实的后方平台。

主要内容:

一、现代人婚恋观的特点和容易陷入的误区

二、婚恋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的危害

三、自觉规范婚恋行为,培养高尚的婚恋情操

方法: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小结讲评

地点:教室

时间:30分钟

要求:

1、专心听讲,做好笔记

2、认真思考,踊跃发言

3、联系实际,理解消化

同志们:

从《诗经》中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牛郎织女的动人传说,再到《金婚》、《婚姻保卫战》等电视剧的热播,千百年来,人们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和向往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同样,作为军人,我们和所有人一样,也渴望拥有浪漫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但是,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给婚姻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各种因素促成了离婚率不断上升。根据民政部门统计报告,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离婚人数和离婚率持续上升,近5年来增速明显,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其中22岁至35岁的人群占到了离婚人数的50%以上。围城之外,是大家美好的期盼,围城之内,却是现实很无奈。加之军人职业的特殊性,需要我们在恋爱和婚姻上格外地慎之又慎。那么,军人应该如何走出误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呢?下面,我们就围绕这个话题来共同讨论一下。

一、现代人婚恋观的特点和容易陷入的误区

(一)婚恋更注重自主性,容易导致缺乏理性,随意轻率,道德缺失。当今社会早已脱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甚至组织安排的被动模式。在挣脱束缚以后,缺的不是自主性,而是自主性过剩。有的官兵回家探一次亲,坐一趟火车就可以一见钟情,继而闪婚。有的脚踏几只船,和网上认识的网友、驻地女青年、老家同学同时保持恋爱关系,不以为耻,反引以为傲,觉得自己有魅力。还有的偷食禁果,未婚同居,说什么“先上车,后补票”。另外,随着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情况越来越多,年轻夫妇对婚姻家庭认识不够,当自主加上自我,一些细微的矛盾都有可能导致婚姻破裂。从2009年至今,我们总站官兵婚姻出现危机,组织出面帮助调解的情况越来越多,离婚率也是不断上升,其中20%的婚龄不足5年,

60%的不足3年,有一对甚至不到一年,便以性格不合而离婚,分手时还和和气气,说以后还是朋友。这到底是理性还是随意呢?值得我们深思。

(二)现代人更注重爱情和婚姻的质量,容易被享乐主义侵蚀,进取心事业心弱化。现代婚姻不是单纯地柴米油盐过日子,把儿女拉扯大,而是两个人在一起感情融洽,亲密交流,生活上相互关心,事业上相互支持。但是我们有的青年官兵没有认识到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当了爱情的俘虏,当初的豪情壮志都化作了绕指柔,一门心思就是想法设法往大城市调,往爱人身边调,往工作轻松的岗位调,只图“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儿”。我们总站部队高度分散,驻地条件差异大,有驻发达开化的省会城市,也有驻偏僻闭塞的山区。一些官兵只想舒服安逸的日子,只顾“小家”不顾“大家”。每次岗位调整时,总有驻中心城市的干部就是安排到外围任主官也不愿离开,而在外围的只要能回来干什么工作都行,不外乎就是希望能够处个好对象、呆在爱人身边。一直以来,我们总站人的精神就是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线路在哪里,我们就驻守在哪里。但是,上述官兵的行为却背离了总站的传统和精神。

(三)现代爱情婚姻牵涉到的现实利益更多,容易被功利主义所蒙蔽,陷入矛盾纠纷中。现在啊,“门当户对”的观念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思想中。过去讲“门当户对”,主要是指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相当,现在讲“门当户对”还包含了人生观、价值观认同,文化般配,成长环境和生活方式没有天差地别。但是,我们有的人太过现实,把婚姻当作成长进步的“阶梯”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捷径”,找对象要找有车、有房、有好工作的,还要家庭有背景、有地位、有关系的。某地方女青年甚至在电视征婚节目中公然宣称:“宁肯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后笑”,可见这些人把神圣的爱情婚姻功利化到何等程度。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

发展,经济条件的改善,我们不少官兵家庭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房产归属、家庭重大开支等方面容易产生分歧,处理不好,这方面的矛盾纠纷直接影响婚姻的存亡。今年8月13日,《 <新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正式发布,其中明确规定: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可以说,《解释三》的发布,使得很多本已危机四伏的婚姻变得更加脆弱。

二、婚恋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的危害

席恩说过:与一个好女人结婚,你是在暴风雨中找到了避风港;和一个坏女人结婚,你是在港湾中遇到了暴风雨。婚恋问题对官兵的影响可见一斑。

(一)阻碍成长进步。一些年轻的战士只有十七八岁,正是学知识、长本领的年龄,但过早地“涉足情场”,就会分散精力,甚至影响工作;有的官兵过多地把时间和精力用于谈情说爱,整天沉湎于卿卿我我,造成精力分散,完成任务敷衍了事。如某部机关干部路某,在网上与一位名叫“花仙子”的网友偶然相识,相见恨晚。刚开始,他只是利用业余时间“约会”,一段时间以后,便坠入了“爱河”,军线成了热线,有时一天要接七、八个电话,而且经常是抱着电话一吹就是半天。基层反映的问题没有心思解决,业务骨干变成了“工作懒汉”,最后,被调离了机关。有的已婚官兵因为“后院起火”,整天焦头烂额,为解决感情纠纷烦恼不已,本职工作只好放在一边。还有的战士违反部队规定在驻地找对象,为了约会,经常借故外出、不假外出,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对此我想提一个问题:关于士官在驻地找对象的规定是什么?(请第二排第一名同志回答,……

好,请坐下。)今年7月1日四总部新颁布了《士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出具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可以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一)中级士官;(二)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三)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大家可要记清楚了。

(二)影响身心健康。男女双方建立恋爱关系,需要真情付出。如果婚恋问题处理不好,不仅耽误美好青春,而且会给双方心灵造成无法抹去的创伤,甚至导致想不开、自残、自杀等。有的官兵感情出现矛盾,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整天精神不振,意志消沉,心理上承受着极大的压力;有的脚踏几只船,生怕被别人知道,整天处于惶恐之中,当承受不住折磨时,甚至会做出一些让人扼腕叹息的蠢事。几年前,某部干部董某,上军校前与初中同学张某建立恋爱关系并订婚。军校毕业后,董某与一名大学老师相恋,向张某提出分手,遭到强烈反对,被扣上“陈世美”的帽子。从此,董某精神郁闷,心灰意冷,悲观厌世,在笔记本上写下“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到一个让你们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去”,走上了自绝于世的不归之路。

(三)破坏家庭和谐。卢梭曾经说过:“一个人的婚姻可以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所以必须用充分的时间去考虑它。”不幸福的婚姻,首先殃及到的是下一代的成长,如果家庭不温馨,甚至不完整,孩子很容易成为问题儿童。其次是伤害双方父母。有一个老奶奶,从孙子生下来就亲手带到5岁大,但是她儿子突然要和儿媳妇离婚的时候,媳妇坚决要把孙子抱走,就在法庭宣判孙子跟媳妇后,她绝望地以头撞墙,脑淤血而不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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