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务员制度考核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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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自考知识点总结

公务员制度自考知识点总结

公务员制度自考知识点总结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奖惩、退出等与公务员有关的一系列制度。

公务员制度对于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稳定。

本文将从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发展、功能、特点、结构以及对社会的作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分析,并面向自考的人员,提供相关的知识点和参考资料。

一、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秦朝的县令制度。

当时的县令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政务事务,实行的是聘任制。

但是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这种制度逐渐失去了合理性,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导致了社会动荡和政府机构的混乱。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造成了职能分工的增加,需要专门的人员来从事特定的职业。

这就需要有一种制度来管理这些专门的从政人员,而公务员制度应运而生。

公务员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等不同的阶段,形成了具有自己特点的制度,适应了不同阶段的社会发展。

目前,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主要是以中央政府为依托的,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构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务员制度体系。

二、公务员制度的功能和特点公务员制度的功能主要包括政治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和约束功能。

首先,公务员制度具有政治功能,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服务人民的责任,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其次,公务员制度具有管理功能,公务员通过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法律法规来管理和监督国家事务的运行。

再次,公务员制度具有服务功能,公务员作为服务于人民和社会的角色,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等方式来满足人民的需求。

最后,公务员制度具有约束功能,公务员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为了使其行为合法、合理、合情,以达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职业化、稳定性、权威性和权责结合。

首先,公务员制度具有职业化特点,即公务员职业地位的确立和专业能力的要求。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03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03

公务员制度考点3 职务与级别一、职位分类:综合管理类: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职责的职位。

1)数量最大2)从事规划、咨询3)决策、组织、指挥4)协调、监督及机关5)内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1)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2)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3)技术权威性,例如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特种翻译和外交部高级翻译等行政执法类: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强制、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1)纯粹的执行性2)现场强制性,主要集中于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部门。

审判检察类:法官、检察官类职位1)法官: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2)检察官: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二、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职务序列。

综合管理类职务序列1)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序列国家级正职、副职;省部级正职、副职;厅局级正职、副职;县处级正职、副职;乡科级正职、副职。

2)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11个层次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和专业技术员。

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11个层次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审判检察类职务序列法官: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检察官: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三、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27级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1.领导职务、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国家级正职1级2)国家级副职4-2级3)省部级正职8-4级4)省部级副职10-6级5)厅局级正职=巡视员13-8级6)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15-10级7)县处级正职=调研员18-12级8)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20-14级9)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22-16级10)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24-17级11)科员26-18级12)办事员27-19级2.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务与级别1)一级总监13-8级2)二级总监=督办15-10级3)一级高级主管=一级高级主办17-11级4)二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办18-12级5)三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办19-13级6)四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办20-14级7)一级主管=一级主办21-15级8)二级主管=二级主办22-16级9)三级主管=三级主办23-17级10)四级主管=四级主办24-18级11)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26-18级12)二级行政执法员27-19级3.法官和检察官等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4-2级2)一级大法官=一级大检察官8-4级3)二级大法官=二级大检察官10-6级4)一级高级法官=一级高级检察官13-8级5)二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检察官14-9级6)三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检察官17-11级7)四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检察官19-13级8)一级法官=一级检察官21-15级9)二级法官=二级检察官23-16级10)三级法官=三级检察官24-17级11)四级法官=四级检察官24-18级12)五级法官=五级检察官25-18级四、衔级衔级是职衔和级别的合称。

01848公务员制度重点归纳

01848公务员制度重点归纳

01848 自考公务员制度重点1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引1.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它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也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委、社团组织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2.狭小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英国,对象是中央政府行政系统中非选任和非委任的事务官员。

3.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美国,对象是联邦和州的中央政府行政机关中所有公职人员。

4.宽大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法国、德国、日本,对象是从中央到地方所有国家机关(除国会议员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美国在1883年通过了《彭德尔顿法》,在1978年颁布《文官制度改革法》。

6.法国在1946年通过了《公务员总章程》。

7.日本在1947年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法》。

8.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第二阶段1993年至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

9.1986年-1988年,我国形成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要件”:组建人事部、筹建国家行政学院、制定国家公务员法规。

10.从1989年起,先后在国务院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建材局等6个部门和深圳、哈尔滨两个城市进行了试点。

11.一个机构同时挂党委工作部门与政府工作部门两块牌子的单位,原则上列为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12.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要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要经过人事部审批或同意。

13.我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进”、“出”、“管”。

14.把义务与权利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这对我国人事制度安排来说,属首创。

15.在我国当前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人事行政机关。

16.部外制典型的国家是英国、美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17.部门制典型的国家是法国、德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内设立公务员管理机构。

自考公务员制度考核知识点总结

自考公务员制度考核知识点总结

公务员制度加油!必过!\(^o^)/第一章1.我国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制度: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2.英国政府官员制度:“恩赐官职制”转为“政党分肥制”。

3.1870年6月,英国产生公务员制度。

(最早)4.1993年1月,我国开始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006年1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公务员法》。

5.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原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由我国政权的性质和国家机关职能的本质决定。

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推行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结合的模式。

6.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分类管理成为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相区别的首要特点。

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第二章7.公务员法中的权利主要是与公务员身份而非公民身份相联系的权利。

8.我国公务员义务:1)忠于宪法的义务2)依法履职的义务:(不是直接来源于《宪法》规定)a)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b)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为民服务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5)服从命令的义务:a)“忠于职守”和“服从命令”两项基本要求,是科层制组织固有本性的表现,是宪法规定“实行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b)上级的命令应当具有合法性:权限、内容、程序合法。

c)法律没有为法官和检察官设定服从命令的义务。

自考0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总结

自考0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总结

自考0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总结第1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单选)无论是资本主要的公务员制度还是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

第一节我国公务员的含义与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一、我国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单选) (07-4)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多选) 人民团体、如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等则是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机关,其工作人员的称谓则不叫公务员。

(单选) (07-4)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法院院长属于公务员。

(单选) (08-4)在我国,省政府机关领导、自治县办公室主任、中国致公党主席属于公务员职位。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指导思想一、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首选产生于美国(单选) (08-4)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是英国。

(多选) 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

(单选) 1855年5月,新上台的内阁颁发了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办理各级公务员的选拔考试事宜,从而为英国最终形成公务员奠定了基础。

(论述)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同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形象地说,s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公务员制度。

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行政管理尤其是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它要求我们改革原来不合时宜的干部人事制度,加快推行公务员制度。

(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条件,要求形成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新格局。

市场经济还要求国家全方位地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就需要有各种新型的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为此,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管理体制,尤其是干部人事制度已刻不容缓。

自学考试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自学考试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公务员单选1.无论是资本主要的公务员制度还是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

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法院院长属于公务员。

4.在我国,省政府机关领导、自治县办公室主任、中国致公党主席属于公务员职位。

5.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是英国。

6.1855年5月,新上台的内阁颁发了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办理各级公务员的选拔考试事宜,从而为英国最终形成公务员奠定了基础。

7.《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于1993年8月19日公布于世,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8.我国《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9.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

10.我国公务员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

11.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

1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原根部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13.实行分类管理体制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人事观看制度弊端进行的改革。

14.分类管理成为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相区别的首要特点。

15.实行积极竞争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长期存在的端“铁饭碗”、做“铁交椅”,而缺乏生机和活力所进行的改革。

16.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所进行的改革。

17.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是针对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

18.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通常会以明确的法律条予以规定,它构成了公务员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

19.公务员法中的权利主要是与公务员身份而非公民身份联系的权利。

20.“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内容在于对宪法的忠诚。

21.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也就是说,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分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

公务员制度--自考复习资料

公务员制度--自考复习资料

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1.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如何与“坚持党管干部”这一原干部人事制度优良传统保持一致? 答:(1)公务员制度的各项规定应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与政策制定。

(2)公务员中各级领导机关领导成员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任命,而且其中的共产党员由各级党委负责监督.(3)对于不是机关领导成员担任重要职务的公务员,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直接管理与监督.2。

将我国借鉴西方诸国公务员的五种管理制度与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对比,说明其科学性。

(论述题)答:(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

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人事管理制度弊端所进行的改革。

(2)实行激励竞争制。

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长期存在的端“铁饭碗”、坐“铁交椅"而缺乏生机和活力所进行的改革.(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

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遗留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以及领导任职年龄偏高等弊端而进行的改革.(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

针对我国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所进行的改革。

(5)实行法治化管理体制。

是针对员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

第二章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1。

简述我国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答:义务:忠于宪法的义务、依法履职的义务、为民服务的义务、忠于国家的义务、服从命令的义务、保守秘密的义务、保持操行的义务、公正清廉的义务、其他法定的义务。

权利:获得工作条件权、身份保障权、获得报酬权、参加培训权、批评建议权、申述控告权、申请辞职权、其他法定权。

2.简述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答:保护原则、民主原则、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

3。

试述公务员获得报酬权的相关内容。

(论述题)答:公务员享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

从属于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权即公务员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基础上,享有工资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包括劳动报酬的决策参与权和劳动报酬的获得权.第三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1.简述我国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含义及其关系。

自考公务员制度重要知识点

自考公务员制度重要知识点

自考公务员制度重要知识点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引1.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它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也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委、社团组织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2.狭小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英国,对象是中央政府行政系统中非选任和非委任的事务官员。

3.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美国,对象是联邦和州的中央政府行政机关中所有公职人员。

4.宽大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法国、德国、日本,对象是从中央到地方所有国家机关(除国会议员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美国在1883年通过了《彭德尔顿法》,在1978年颁布《文官制度改革法》。

6.法国在1946年通过了《公务员总章程》。

7.日本在1947年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法》。

8.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第二阶段1993年至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

9.1986年-1988年,我国形成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要件”:组建人事部、筹建国家行政学院、制定国家公务员法规。

10.从1989年起,先后在国务院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建材局等6个部门和深圳、哈尔滨两个城市进行了试点。

11.一个机构同时挂党委工作部门与政府工作部门两块牌子的单位,原则上列为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12.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要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要经过人事部审批或同意。

13.我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进”、“出”、“管”。

14.把义务与权利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这对我国人事制度安排来说,属首创。

15.在我国当前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人事行政机关。

16.部外制典型的国家是英国、美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17.部门制典型的国家是法国、德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内设立公务员管理机构。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0405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0405

公务员制度考点4 录用一、概念1.定义: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公务员录用考试起源于英国。

2.范围:职务类别: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职务层次:主任科员以下具体而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3.主体:录用行为的主体是机关,录用的对象是机关系统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4.方式:录用考试与录用考察两种方式互相补充,坚持两者并重的原则,只有考试考察都合格者,方可择优录用;5.意义:1)有利于为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人才,提高政府治国理政的水平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机关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二、条件及原则1.条件:1)基本条件: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宪法、良好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职位要求的条件2)限制性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特殊的比如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警察的情形。

2.原则:1)公开考试原则2)平等竞争原则3)严格考察原则4)择优录用原则三、考试1.考试种类:1)公开竞争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公开监督,笔试、面试,层层筛选,按成绩确定人选。

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不得任意降低要求,宁缺毋滥2.考试内容:1)知识测验2)智力测验3)技能测验3.考试方式:1)笔试:《行测》《申论》优点:经济性、客观性、广博性缺点:无法全面掌握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政治态度,道德品质也难以测定。

2)面试:主考者与应试者之间运用口头语言提问、作答对其进行的测试。

中国公务员自考知识点总结

中国公务员自考知识点总结

中国公务员自考知识点总结一、政治经济学1.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其基本概念包括生产关系、生产力、再生产、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一定的生产方式下人们的相互关系。

生产力是指人类社会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创造和利用的社会物质财富的总和。

再生产是指在社会总产品中,用一部分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去满足社会再生产的需要,恢复和增加现有生产设备,设施、消费品等。

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物质生产基础和超结构之一,是生产关系的总和。

上层建筑是指超结构的总和,是由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等一系列意识形态构成。

2.商品的形成和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商品是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而商品经济则是指通过价值的等价交换,人们以商品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一种经济形式。

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包括价值规律、劳动价值规律和商品交换的等价性。

价值规律是指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

劳动价值规律是指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了商品的价值。

商品交换的等价性则是指在商品交换中,参与交换的各个商品必须在一定的比例下相互交换,从而可以实现商品的价值形式。

3.商品的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商品的生产是指在市场经济中,人们通过自愿的劳动分工和交换的方式生产商品。

而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包括原始商品经济、货币商品经济和现代商品经济。

原始商品经济是指商品生产的最初阶段,其特点是生产和交换都比较简单,交换的手段以实物为主。

货币商品经济是指在这一阶段的基础上形成的商品交换方式,交换的手段开始使用货币。

而现代商品经济则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和交换已经非常发达的经济形式。

4.资本主义经济的一般原理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形式,其一般原理包括私有制、社会分工、自由竞争和资本的增殖等。

私有制是指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生产资料和生产品都是由私人所有及支配的经济制度。

自学考试公务员制度复习提纲

自学考试公务员制度复习提纲

自学考试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一)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要掌握:一、公务员、公务员制度的含义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范围、意义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进程五个阶段四、指导思想五、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第二章公务员义务与权利一、公务员义务权利的含义及意义二、公务员义务的内容三、公务员权利的内容第三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一、职务与级别的含义二、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含义及划分标准三、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一)领导职务序列(二)非领导职务序列四、我国公务员的级别、对应的幅度第四章公务员的录用一、公务员录用的含义二、公务员录用的资格条件三、公务员录用的原则四、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五、公务员录用的方式六、公务员录用的程序七、试用期第五章公务员考核一、公务员考核的含义和意义二、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和内容三、公务员考核的范围、等次和标准四、公务员考核的方法(具体方法、基本方法)五、公务员考核的影响因素六、公务员考核的程序1、对非领导职位的定期考核程序2、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七、考核结果的反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八、公务员考核的结果的作用第六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一、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含义与意义二、公务员任职的内容1、原则2、方式: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3、任期制与兼职三、公务员免职的内容1、选任制免职程序2、委任制免职程序四、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内容1、职务晋升的原则公务员晋升的原则有:①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③注重实绩原则;④逐级升降原则。

2、职务晋升的条件和资格3、职务晋升的程序4、公务员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5、任职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五、公务员降职的内容1、原则:能上能下、逐级降职2、降职的条件3、降职的方式:职薪同时降;降职不降薪4、降职的程序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0分)43.案例分析2005年底,某县农业局有两名公务员退休,次年3月该局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方法录用两名科员以填补职位空缺,并编制了录用计划上报县人事局批准后实施。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10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10

公务员制度考点10 工资、福利与保险一、含义与意义1.工资、福利与保险的含义1)工资: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

2)福利:指机关想公务员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补贴、服务以及实物报酬。

3)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所建立的,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2.建立健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需求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3)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二、工资制度1.制定工资的基本原则1)按捞分配原则2)正常增资原则3)平衡比较原则4)法律保障原则2.工资构成1)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指按照公务员的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的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指按照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确定的工资标准。

聘任制公务员时协议工资制二非职级工资制。

2)津贴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支出给予的补偿。

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苦、脏、累险岗位工作3)补贴指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对公务员进行适当的弥补。

如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

4)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定期考核为优秀、称职的均可享受,奖金标准是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

三、福利制度1.福利制度的内容1)工时制度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2)补贴制度上下班交通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冬季取暖补贴等。

3)优抚制度因工致残、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病故的抚恤、有待。

4)福利费制度是机关为解决公务员的生活困难而建立一种专项费用。

工作补贴:通讯补贴、出差补贴、工作餐补贴等生活补贴:取暖补贴等特殊需要补贴:抚养家属补贴、家属医疗费补贴等5)探亲制度2.福利的作用1)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2)有利于增加公务员队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3)有利于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3.福利与工资的关系1)联系①都在保障公务员及其家属的生活需要②都有国家法律明确规定③都能促进公务员廉洁奉公2)区别①工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福利是按需提供②工资是主要收入形式,福利是一种辅助性待遇③工资采取货币式发放,福利采取多种形式发放,包括货币、实物、提供某种方便或某种待遇。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07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07

公务员制度考点7 奖励与惩戒一、特征与意义1.公务员奖惩的基本特征1)奖惩的主体是拥有法定权限的机关,并非所有机关。

2)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个人/集体;惩戒对象是公务员个人。

3)奖惩的条件、种类、方式等都是法定的,不得随意更改。

2.建立健全奖惩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完善公务员制度体系2)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落实的有效措施3)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4)是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二、奖1.奖励的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3)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2.奖励的种类1)嘉奖,授予表现突出者2)记三等功,授予做出较大贡献者3)记二等功,授予做出重大贡献者4)记一等功,授予做出杰出贡献者5)荣誉称号,授予功绩卓著者3.奖励的权限1)嘉奖和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市(地)级以上机关审批2)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机关审批3)记一等功,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中央机关批准4)授予荣誉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4.奖励程序1)提出建议:由所在机关(部门)提出2)上报审批: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3)审核公示4)批准公布5.奖励的撤销1)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2)严重违反规定奖励程序的3)获得荣誉称号后,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公务员集体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奖励撤销后,应当收回证书、奖章停止享受有关待遇三、惩1.惩戒的原则1)惩戒与教育相结合2)依法惩戒原则3)回避原则: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惩戒的种类声誉惩戒: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实质惩戒:1)降级:24个月2)撤职:24个月开除:一辈子3.惩戒的程序1)初步调查2)立案3)正式调查4)陈述和申辩5)做出处分决定6)书面告知4.惩戒的后果1)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而且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其中受撤职处分的还要降低一定职务层次任职,并且按照新职位确定相应的级别3)受开除处分的,丧失公务员身份,永不能再次录用为公务员5.惩戒的解除也称处分解除,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公务员制度 自考 总结

公务员制度 自考 总结

公务员制度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本质特征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第一节含义与意义一、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1.公务员:(国际)一般来说是指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我国)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制度: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

包括“进口”管理、使用管理和“出口”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国家行政机关效率,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廉政建设的核心);3.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指导思想一、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首先产生于英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1855年5月,颁发枢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为英国最终形成公务员制度奠定基础1870年6月,以法令形式确立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标志英国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资本主义世界上第一个推行公务员(文官)制度的国家。

形成的原因分类:经济上,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政治上,适应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需要管理方式变革上,适应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1.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产物)2.原有的人事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的自我发展和完善的产物)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五个阶段1.准备阶段(1984—1986)调查研究、起草案例,借鉴西方,结合实际2.决策阶段(1987—1988)党和全国人大决定推行。

党十三大宣布,将建立和推行。

七届人大强调3试点阶段(1989—1993.9)六部(审计、海关、统计、税务、环保、建材局)和两市(哈尔滨、深圳)试点1993年4月通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10月实施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完成身份过渡、制定法律和细则、机构改革5.依法管理阶段(2006.1——至今)《公务员法》2006.1.1施行四、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1.坚持邓论和三个代表2.继承发展干部人事制度的优良传统,吸收总结其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的人事管理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第三节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一、继承(传统特色)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二、发展(新特点)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针对原来的高度集中弊端)2.激励竞争机制(针对“铁饭碗、铁交椅”现象)3.新陈代谢机制(针对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任职年龄偏高的现象)4.勤政廉政保障机制(针对消极腐败现象)5.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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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加油!必过!\(^o^)/第一章1.我国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制度: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2.英国政府官员制度:“恩赐官职制”转为“政党分肥制”。

3.1870年6月,英国产生公务员制度。

(最早)4.1993年1月,我国开始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006年1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公务员法》。

5.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原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由我国政权的性质和国家机关职能的本质决定。

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推行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结合的模式。

6.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分类管理成为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相区别的首要特点。

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第二章7.公务员法中的权利主要是与公务员身份而非公民身份相联系的权利。

8.我国公务员义务:1)忠于宪法的义务2)依法履职的义务:(不是直接来源于《宪法》规定)a)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b)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为民服务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5)服从命令的义务:a)“忠于职守”和“服从命令”两项基本要求,是科层制组织固有本性的表现,是宪法规定“实行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b)上级的命令应当具有合法性:权限、内容、程序合法。

c)法律没有为法官和检察官设定服从命令的义务。

6)保守秘密的义务:a)与公务员保守秘密的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b)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两个义务之间的矛盾7)保持操行的义务“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知廉耻,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挥霍公款,不得对民众无礼,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8)公正清廉的义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其他法定的义务9.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有些权利是不可放弃的,如依法执行公务与接受培训等。

10.我国公务员权利:1)身份保障权:公务员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的权利。

2)获得报酬权:享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

11.对于聘任制公务员而言,公务员可以寻求审判机关的司法保护,但对于其他公务员而言,只能寻求行政救济。

12.关于集体性的辞职行为,属于禁止行为之列。

13.公务员义务的结构要素:非自主性、规范性、强制性14.公务员权利的结构要素:自主性、规范性、保障性第三章15.公务员职务级别的含义:职务:是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

职务把人和事结合在一起,把职权与职责相结合起来。

级别:是反应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

16.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的目的: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

1)职务是机关与公务员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根据。

2)职务设置是其他公务员管理环节的前提与基础。

17.公务员的分类:1)以“事”为对象进行分类——职位分类2)以“人”为对象进行分来——品位分类18.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1)专业技术类职位——纯技术性、有不可替代性、技术权威性2)行政执法类职位——是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公务员群体3)综合管理类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具有司法强制性与较强的专业性19.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20.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10个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1.非领导职务序列:8个【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与相应领导职务重合)、科员、办事员。

领导职务层次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层次的对应关系:巡视员——厅局级调研员——县处级主任科员——乡科级22.级别序列——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23.职务与级别关系对应表(27个级别)国家级正职1国家级副职2—4省部级正职4—8省部级副职6—10厅局级正职8—13厅局级副职10—15县处级正职12—18县处级副职14—20乡科级正职16—22乡科级副职17—24科员18—26办事员19—27第四章24.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含义:我国公务员录用是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25.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1)公开竞争性考试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a)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b)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26.公务员录用的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a)具有中国国籍b)年满十八周岁c)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具有良好的品行e)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f)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一般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限制性资格条件: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b)曾被开除公职的c)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如患有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者等。

27.公务员录用的原则:公平、平等、竞争、择优1)公平考试2)平等竞争:法律地位的平等3)严格考察4)择优录用28.笔试与面试的优缺点:优点:经济型、客观性、广播性缺点:不易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情景模拟的形式主要有“无领导小组测试”。

29.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无县级)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如海关)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0.新录用公务员的考核期、试用期:1年31.对录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处罚——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1)在录用工作中,在满编或超编状况下录用公务员2)不按所需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3)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录用的4)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的第五章32.公务员考核的原则: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重实绩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3)分类考核的原则4)考用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的使用应是考核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这样考核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3.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34.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35.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36.考核者的心理因素:1)从众心理2)趋中误差3)近因效应4)晕轮效应37.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38.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39.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2)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六章40.公务员任职的方式1)选任制:a)选举产生;b)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协机关2)委任制:a)我国公务员的任用方式以委任制为主;b)优缺点:有利于在机关中贯彻首长负责制;保证队伍稳定;操作简便。

缺乏透明度,容易滋生主观随意性。

3)任期制41.公务员兼职:1)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2)在机关外兼职:a)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盈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b)必须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42.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情形:1)程序性免职的情形2)单纯性免职的情形a)离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仅指非公派的、不包括组织选派参加学习的。

b)因健康原因c)退休的43.职务晋升资格:1)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4.公务员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

第七章45.公务员奖励的原则:1)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46.公务员奖励的种类:1)嘉奖: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2)记三等功:作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3)记二等功: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4)记一等功: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奖章5)授予荣誉称号: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

有奖章+晋升职务工资档次48.惩戒条件——公务员纪律要求:1)政治纪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罢工;对外交往;2)组织纪律——拒绝执行上级合法命令;逾期不归;3)工作纪律4)廉政纪律——贪污、行贿受贿;5)道德纪律——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6)其他纪律49.惩戒种类及处分期: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24个月5)撤职——24个月6)开除——不存在有限的处分期间50.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八章51.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2)学用一致的原则3)按需施教的原则4)讲究实效的原则52.公务员培训的种类:1)初任培训:新录用的在试用期间未上岗的公务员2)任职培训:是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3)专门业务培训:拟从事某项专门业务的公务员4)在职培训:包括所有公务员53.公务员培训的技术方法:1)课堂讲授法2)研讨法3)案例分析法4)角色扮演法5)合作研究法第九章54.公务员交流的原则:1)依法进行原则2)适才适用原则3)个人服从组织原则4)合理原则55.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内部交流、外部交流。

56.我国公务员交流的形式:1)调任2)转任: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身份没变化;对象:省部级正职以下3)挂职锻炼:a)不办理调动手续b)时间:1-3年c)内外混合型的交流形式d)种类: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践锻炼;缺乏领导经验的中青年公务员——培养锻炼;准备提拔使用的公务员——使用锻炼。

57.党政领导干部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1)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5年的;2)市、县两级党政正职领导成员未任满一届的。

58.领导班子一次性交流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1/3。

59.外国公务员回避的形式:1)血亲关系2)夫妻关系3)姻亲关系4)拟制亲关系60.我国公务员回避的形式:1)任职回避:a)对象: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b)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c)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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