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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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文(4)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文(4)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文(4)(电子)附件3学车专用标识式样(正面)学车专用标识式样(背面)学车专用标识式样(规格)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的申请,审核申请⼈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上建⽴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有关表格。

第⼆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第⼀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机动车驾驶⼈信息:姓名、性别、出⽣⽇期、国籍、住址、⾝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条机动车驾驶⼈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型货车、⼩型汽车、⼩型⾃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机械车、⽆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1.本规定旨在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2.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的合法证明,驾驶机动车必须持证上岗。

二、申领条件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驾驶机动车的工作;(三)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知识。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健康证明;(三)驾驶技能和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四)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1.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

2.驾驶技能考试方式为:学员自主报名参加考试。

四、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期满和挂失补办1.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10年。

2.机动车驾驶证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考试。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或损毁需及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五、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和管理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证换证、审验和变更信息,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或被盗后,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办理相关补办手续。

六、违法行为和处罚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七、监督和管理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主管部门。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

八、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有。

本规定是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制定的。

希望广大驾驶人员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为交通安全作出贡献。

最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最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最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申领条件
(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标准,且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申请表》中应填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标准;
(4)申请人提供有效证明机动车理论考试合格的证明;
2、申领程序
(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应当在所在地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机构前台办理;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应当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申请表》的要求填写;
(4)申请人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机构的指示接受体检或者考查;
(5)申请人参加机动车实操考试,通过实操考试才能具备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6)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管理机构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经核准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辆的凭证,其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保障驾驶员和他人安全行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申领条件、申领流程、使用规定和补领规定。

一、申领条件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包括:年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学习情况等多个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完成驾驶任务。

此外,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和学习情况,如学员必须完成驾驶员从业培训和考试,并通过相关考试,方可申领驾驶证。

二、申领流程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流程比较繁琐,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完成培训。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完成驾驶员从业培训,包括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车辆结构和检验、安全驾驶常识、道路交通标志、信号、路段等。

2、通过考试。

驾驶员应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入科目三的学习和考试阶段。

3、参加科目三的学习和考试。

科目三的学习和考试主要测试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技能和能力,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安全行车等内容。

4、通过考试后去公安机关申领驾驶证。

申领驾驶证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体检证明、照片等。

以上是驾驶证的申领流程,在申领驾驶证时,应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防范欺诈和诈骗。

三、使用规定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这些规定可以总结为以下几条:1、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上路,不能驾驶未经注册和未行驶证认可的车辆。

2、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和规定,避免超速等危险行驶。

3、驾驶员应保持专注、冷静和稳定,不能饮酒、吸毒、玩手机等危险行为。

4、驾驶员应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安全和指定使用。

5、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报警和处理,不能逃逸或篡改证据。

以上是驾驶员使用机动车时需要遵守的规定,这些规定为保障驾驶员和交通安全提供了必要保障。

四、补领规定如果驾驶员的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过期,需要及时补领。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1. 年龄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2. 身体条件:申请人需要通过身体检查,符合身体健康要求。

3. 居住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

4. 文化程度:申请人需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申领流程1. 报名: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车辆管理所报名。

2. 理论学习:申请人需要参加交通法规和驾驶理论的学习。

3. 理论考试:申请人需要通过交通法规和驾驶理论的考试。

4. 场地驾驶训练:申请人需要在指定场地进行驾驶训练。

5. 场地驾驶考试:申请人需要通过场地驾驶考试。

6. 道路驾驶考试:申请人需要在实际道路上进行驾驶考试。

7. 领取驾照:申请人通过所有考试后,可以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1. 随身携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 不得转借、转让:驾驶人不得转借、转让机动车驾驶证。

3. 有效期限: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需要在有效期内进行换证。

4. 遵守法规: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5. 不得酒后驾车:驾驶人不得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6. 定期审验:驾驶人需要定期进行驾驶证审验,确保驾驶证处于有效状态。

四、违法行为的处理1. 违章驾驶: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罚。

2. 酒后驾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 驾驶证吊销:驾驶人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需要重新参加考试,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内容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合法驾驶机动车的依据。

凡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依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规
定使用。

第二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满18周岁;
2. 具备与所申请准驾车型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
3. 具备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所需的教育、考试、培训等条件。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程序如下:
1. 持居民身份证到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2. 提供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参加并通过相关的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
4.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5. 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如下:
1.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在机动车上悬挂机动车驾驶证副本;
2.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按照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得违反
交通法规;
3.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及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
等手续;
4.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遵守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条:本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为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凡驾驶机动车的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求
-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申领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驾驶机动车。

- 申领人必须通过相应的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

驾驶证的分类
- 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驾驶车型的不同分为A1、A2、A3、B1、B2、C1、C2等不同类别。

- 不同类别的驾驶证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驾驶。

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 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驾驶证,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驾驶证。

- 驾驶人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

- 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 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信号,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权益。

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换证规定
- 驾驶证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类别的驾驶证而定,通常为6年。

- 驾驶证到期前,驾驶人需要办理换证手续。

- 驾驶人在换证时需要进行体检和相关考试。

处罚和奖励措施
-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

-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如表现良好,遵守交通规则,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包括减免罚款、加分等。

以上为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了解和遵守。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1.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年满18周岁;
- 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驾驶机动车;
- 具备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驾驶技能;
- 通过驾驶考试。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提交申请: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2. 理论考试: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3. 实际驾驶考试:通过实际驾驶考试,包括考察基本驾驶技能和道路规范遵守情况。

4. 领取驾驶证:通过审核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拥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需要按照以下规定使用:
- 驾驶证必须随身携带: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证信息变更及时办理:如姓名、住址等信息发生变更,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驾驶证有效期限内使用:驾驶证有有效期限,驾驶员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 不得借用他人驾驶证:驾驶员不得借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 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如驾驶证遗失或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以上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的简要介绍。

具体的申领和使用细则可能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驾驶员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9月12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记分第二节审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前言机动车驾驶证是指驾驶人员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持有的合法凭证。

为了规范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二、基本要求1. 驾驶证申领者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专门训练和考核合格的机动车驾驶技能;2. 驾驶证持有人应按规定期限参加体检,并确保自身身体健康的同时继续掌握驾驶技能;3. 未取得驾驶证前,驾驶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三、驾驶证的申领1. 驾驶证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1) 有效身份证明;(2) 驾驶培训合格证明;(3) 驾驶技能考核合格证明;(4) 具有居住证明的常住人口登记表;(5) 两张一寸的彩色证件照片;(6) 考试合格证明。

2. 驾驶证申请流程:(1) 通过官方渠道在线预约申请;(2) 准备所有申请材料并确认无误;(3) 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申请;(4) 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5) 参加驾驶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6) 驾驶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四、驾驶证的使用1. 驾驶证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驾驶证,严禁将驾驶证借、租、倒卖或出借他人使用;2. 驾驶证持有人不得驾驶其所持驾驶证规定以外的机动车辆;3. 驾驶证持有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车辆时需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谨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4. 驾驶证持有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随身携带本人有效的驾驶证。

五、驾驶证的管理1.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证过期后,需要重新进行体检和考试;2. 驾驶证持有人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扣留驾驶证,应当在限定时间内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驾驶证持有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驾驶能力,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补领或注销驾驶证。

六、处罚措施1.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持无故障的驾驶证,可进行准驾车型的驾驶;2. 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经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后,可根据情节轻重扣分、罚款、暂扣驾驶证或吊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办理驾驶证的人应当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提供规定的材料,车辆管理所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对于合格的,应当予以发放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考c1驾照的政策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报名需要什么材料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需要居住证复印件;2、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这个可以在驾校里面领取填写;3、申请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需要去有资质医院进行驾驶证体检;4、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一、申领条件1.年龄要求:申请A1、A2、A3、A4、B1、B2或者C1、C2大型载客汽车或者大、中型载货汽车驾驶证的,年满18周岁。

2.教育要求:申请D、E、F、M、N、P、Q、R、S、T驾驶证的,应当具有初中或者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

申请其他驾驶证的,应当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3.灵巧要求:申请驾驶机动车的无定型人,身心健康,能够独立完成操作。

4.法律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吸毒、酒精等违法行为记录。

二、申领程序2.驾驶培训:申请人需要参加驾驶培训,并通过考试。

3.报名考试:通过培训后,申请人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参加驾驶考试。

4.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三、考试内容1.理论考试:申请人需参加驾驶理论知识考试,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等。

2.实际操作考试:申请人需参加机动车实际操作考试,在规定的区域内完成指定的驾驶技能测试,如起步、停车、变道、倒车等。

四、证件类别1.小型汽车驾驶证:适用于小型载客汽车和小型载货汽车。

2.大型汽车驾驶证:适用于大型载客汽车和大型载货汽车。

3.车辆特种工程驾驶证:适用于特种工程机械等。

4.非机动车驾驶证:适用于非机动车辆。

五、证件使用1.有效期限: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为6年,非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2.证件可用范围:机动车驾驶证在我国境内有效,非机动车驾驶证在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六、证件管理1.驾驶证登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进行登记管理。

2.证件补领:机动车驾驶人因证件损坏、丢失等原因需要更换驾驶证时,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

总结,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为了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的重要法规。

它明确了申领条件、申领程序、考试内容、证件类别、证件使用和证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有助于规范驾驶人的行为,提高驾驶技能,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提高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素养和驾驶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员合法驾驶机动车的凭证,包括A1、A2、A3、B1、B2、C1、C2、C3、C4、D、E、F、M、N、P、三轮摩托车等几个类别。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考试、扣分、驾驶记录、注销等管理工作,应当依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工作,并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五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须具备18周岁以上、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符合机动车驾驶要求等基本条件。

第六条申请人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照片、身体健康证明等。

第七条申请人应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理论考试和实际考试。

理论考试的题目包括交通法规、交通信号、驾驶技巧等方面。

实际考试的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起步、直线行驶、超车等。

第八条申请人合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并告知申请人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将机动车驾驶证随身携带,并予以出示。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不得以伪造、涂改、出借、出卖等方式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定期进行年度审验,并按规定办理驾驶证换证。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坏、过期、被吊销或者被注销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证或者恢复。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交通法规,不得因驾驶技术差、交通违法行为等原因,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因饮酒、服用违禁药物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自觉放弃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机动车驾驶人通过审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的合法证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

首先,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要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合格。

此外,对学员驾驶员的培训要求也进一步明确,要求学员在取得初级驾驶证后,必须进行一定的实习训练,并取得一定的实习培训证明方可申领中级驾驶证。

其次,对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

根据最新修订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在有效期届满后,驾驶人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新进行审验,合格后方可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保持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降低交通事故的风险。

最后,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比如,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将依法严惩;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水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有效期、管理措施和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补充。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提高驾驶
人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将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驾驶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政策解读: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解读

政策解读: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解读

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解读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123号令有关内容。

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门槛造成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驾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123号令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明确规定:造成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123号令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明确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申领驾驶证考试突出实用性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要倒查发证民警责任为增强申领驾驶证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号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

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据介绍,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详细解读201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

详细解读201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

详细解读201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以下简称124号令)。

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规定和124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3号令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为什么要修改两个部门规章?答:2004年5月1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同步施行。

此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06年和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于2008年进行了修订。

两个部令实施以来,在规范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办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两个规章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现实需要:一是需要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和日常管理。

近年来,全国每年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驾驶人2000多万人。

与此同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事故伤亡惨重。

2011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7起,其中23起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24起是在夜间、山区、湿滑路等复杂道路和天气条件下发生的,而且全部存在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发生7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宗,有3起是由大中型客货车肇事导致的。

需要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和日常管理,解决驾驶人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等问题。

二是需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汽车逐渐进入家庭,成为代步工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驾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证包括A1、A2、A3、B1、B2、C1、C2、C3、C4、D、E、F、M和N类。

各类机动车驾驶证的领证条件和使用范围详见本规定的附表。

第三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和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范围驾驶车辆。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领证、审验、补证、注销等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由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程序第六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如下:(一)年满十八周岁;(二)学习期满:1.申请A1、B1、C1、C2、C3、C4、D、E、F、M和N类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期满不少于三十个小时;2.申请A2、A3、B2类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期满不少于二十五个小时;(三)在报考人员所在地有效期内完成报考计划;(四)身体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规定》;(五)申请期间内未受过暂扣驾驶证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六)持有中国国籍或者依法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

第七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如下:(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当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三)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学习驾驶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四)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附表;(五)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应当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回执》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八条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初次领证、审验、补证、年检和注销五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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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
大家知道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有哪些吗?下文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
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改革变化有哪些
变化一: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将实现,20xx年4月1日起,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并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变化二:70岁以上驾驶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
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

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4月1日以后,不到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则不必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新规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变化三:多渠道自由报名考试,驾校不再是唯一通径,提供网络、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

同时,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据悉,试点城市将于3月底前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变化四:残疾人驾考身体条件限制放宽,在视力方面,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机动车驾驶,要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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