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须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司法救助须知
部分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希望能够在诉讼的时候减少成本,马凤律师特寻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救助须知》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当事人。
司法救助须知
一、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二、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
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五、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的几种处理情形: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2、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
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
3、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4、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载明。
∙仲裁代理人 /fl/666263.html
∙军婚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62.html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61.html
∙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优点/fl/666260.html
∙劳动仲裁由谁来裁决 /fl/666259.html ∙法院调解指的是什么 /fl/666258.html ∙法庭规则 /fl/666257.html
∙二审诉讼中的新证据指的是什么/fl/666256.html
∙收到起诉书应该怎么处理/fl/666255.html
∙老年人被侵权起诉的诉讼费有哪些照顾/fl/666254.html
∙以奖券抵债,奖券中奖所得应归谁所有/fl/666253.html
∙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fl/666252.html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fl/666251.html
∙我想要起诉,可是法院那么多,我该找哪个/fl/666250.html
∙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 /fl/666249.html ∙反诉 /fl/666248.html
∙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fl/666247.html
∙海事法院受理的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fl/666246.html
∙打医疗官司诉讼有技巧/fl/666245.html
∙对起诉的审查 /fl/666244.html
∙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43.html
∙几种常见纠纷案件的管辖/fl/666242.html
∙移送管辖 /fl/666241.html
∙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应怎样处理/fl/666240.html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fl/666239.html
∙双方均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fl/666238.html
∙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 /fl/666237.html
∙哪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fl/666236.html
∙公告送达指的是什么 /fl/666235.html ∙国际司法协助原则 /fl/666234.html
∙上诉状的书写方法 /fl/666233.html
∙不知是赃物而收购,损失谁负/fl/666232.html
∙买卖合同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fl/666231.html
∙起诉以后还可以撤回吗/fl/666230.html
∙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原告该怎么处理/fl/666229.html
∙裁判文书生效后,法院应主动强制执行/fl/666228.html
∙如何写答辩书 /fl/666227.html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26.html
∙举证责任的分担 /fl/666225.html
∙怎样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司/fl/666224.html
∙送达的方式 /fl/666223.html
∙送达的效力 /fl/666222.html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fl/666221.html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20.html
∙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fl/666219.html
∙诉的分离 /fl/666218.html
∙哪些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fl/666217.html
∙起诉的期限 /fl/666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