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蒙”和“阿卯”支系的婚姻变迁及其动力机制以水富县三角苗
老挝苗族的分布格局、迁徙路径研究
老挝苗族的分布格局、迁徙路径研究作者:郝国强来源:《广西民族研究》2019年第02期【摘要】苗族起源于中国,后经云南逐渐向东南亚迁徙,但具体时间与迁徙路线一直存疑。
本文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文献的方法,认为苗族进入老挝的时间自明朝开始,而大量迁徙发生在1800年左右,并且是分批次分阶段从中国向老挝迁徙的:一部分通过云南沿三条路径迁入老挝;一部分通过越南进入。
在迁徙的过程中苗族形成了集尚武、追求自由、祖先崇拜为一体的民族精神,这一精神也逐渐内化为族群的无形边界。
【关键词】老挝苗族;分布格局;迁徙;民族精神【作者】郝国强,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广西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9)02-0057-008一、问题的提出澳大利亚著名民族学家格迪斯在《山地移民》一书中写道:“世界上有两个苦难深重而又顽强不屈的民族,他们是中国的苗族和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犹太族。
”[1]1除了同样苦难深重之外,苗族和犹太族都是国际性民族,横跨两半球,分布在诸多国家和地区。
苗族从中国起源,历史上经历了漫长的大迁徙。
据专家考证,中国苗族历经5次大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黔(贵州)、滇(云南)桂(广西)等地。
部分苗族于十九世纪开始经过云南进入越南、老挝、泰国等东南亚各国。
[2]211-2221975年老挝“秘密战争”结束后,老挝苗族经过泰国难民营向美国、法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避难,完成了由中国传统民族向国际性民族的转变。
然而作为邻国,我们对老挝苗族的认识和研究有待深入。
国内学术界自1990年代以来,只有为数不多的文章探讨海外苗族。
比如熊玉有[3]从语言文字的角度对国内外苗族进行比较研究,孙宗鲁[4]、刘君卫[5]描述了苗族的跨国迁徙,吴晓萍[6]、高望[7]对美国苗族的社会生活与文化适应问题进行分析、张晓[8]从跨国认同的角度探讨苗族认同,罗有亮[9]、郝国强[10]对老挝苗族概况及跨国婚姻进行了探析等等。
中南民族大学 民间文学 苗族神话与苗族原始信仰
苗族神话与苗族原始信仰摘要:苗族神话诉说着远古苗族人对经验的总结和对宇宙的认识。
苗族人奇谲的想象和对生活高度的热情幻化成一篇篇动人的神话,向苗族的子子孙孙和全世界的人民展示了他们原始的精神信仰。
本文将综合多篇神话探讨古代苗族人的原始信仰,还原中华大地上这一古老民族的精神面貌。
关键词:苗族神话信仰崇拜马林诺夫斯基曾说过:“神话在原始文化中有必不可少的功用,那就是将信仰表现出来,提高了而加以制定;给道德以保障而加以执行;证明仪式的功效而又实用的规律以指导人群。
”苗族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是外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
苗族神话凝聚着苗族的基本世界观和价值观,承载着苗族人集体的精神追求。
一、生殖崇拜《兄妹结婚》是叙述洪水过后两兄妹如何结婚、创造人类、繁衍子孙的神话。
兄妹两运用智慧逃过了洪水的责难。
洪水消除后,姜央向妹妹提出成婚,以繁衍子孙,延续后代。
但是兄妹结婚不和伦常,妹妹提出各种要求以阻难,但是都没有难住姜央。
于是兄妹成婚,并在婚后诞下一个孩子。
因为兄妹成婚有悖伦理,所以孩子是一个没有手足的怪胎。
姜央于是把孩子砍碎,将碎肉撒向山坡,竟然生出无数的人类来。
《兄妹结婚》这则神话里,反映出原始苗族人生存的不易以及对繁衍子孙后代的强烈愿望。
在“人民少而禽兽多,人民不能胜虫蛇”的原始社会,物质生产主要依赖人自身。
所以人丁的兴旺发达显得尤为重要。
于是,生育变成了一件神圣的事情,因此姜央和妹妹可以超越伦理道德而结合。
表达了苗族先民对征服自然的强烈愿望和延续种族的美好期望。
在另一则神话《枫木歌》里,姜央兄妹则是由于蝴蝶妈妈的仙灵而完成生育愿望。
有一天,久婚不孕的姜央兄妹在枫树下听啄木鸟啄木,蝴蝶妈妈从树上飞下,送给他们一头小牛。
他们回到家后,小牛迅速长成大牛,并且又生下一头小牛。
姜央的妹妹也神奇地诞下一名婴儿。
从此姜央家变成得人丁兴旺。
为了纪念蝴蝶妈妈仙灵,姜央兄妹将枫木掏空制成木鼓,每逢佳节,便带领家里的大大小小穿着盛装敲着木鼓围着枫木跳舞。
从苗族文学中看苗族婚姻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从苗族文学中看苗族婚姻制度的演变与发展关键词:苗族古歌苗族神话婚姻苗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广东、湖北等省,其中以贵州为最多。
苗族有着自己的色彩鲜明的民族节日,如苗年、四月八、爬坡、吃新节、吃姊妹饭等等。
在这些节日中,有的是带庆祝生产大事和生产活动性质的,有的是纪念民族英雄的、有的是以谈情说爱为目的的社交活动。
在一般的节日里,男女进行社交活动时虽有一定的地点,但也不一定,凡草坡、桥头、村外、树下都可以。
集会的人数也不一定,多则几千上万、少则几人。
这种社会交往没有任何拘束,青年男女可以尽情歌舞,进行私恋。
从上述情况来看,苗族青年男女的婚姻似乎很自由,其实不然。
我们可以从苗族文学中的古歌和神话故事中看出在苗族部落社会中存在着一些母权制,到阶级社会产生后,母权制的遗留——舅权制也还束缚着青年男女。
所以我们说,苗族青年男女们虽然接触的机会多,谈情说爱的活动比较公开和广泛,但是,自由缔结的婚姻关系的权利并不大。
一、反映苗族远古时期的文学苗族远古时期是传疑时代,在这我所指的是氏族社会或氏族社会末期,总之,是能够产生神话传说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主要是内容与之相应的神话传说,如开天辟地、补天撑天、造日射日、人类起源以及反映较原始的生产活动的神话传说等等。
这些神话都是远古人类经过不自觉的艺术加工,对于天高地厚、日月盘旋、风雨雷电等等自然现象所作的朴素解释饱和着他们的生活经验与斗争经验,反映了他们征服自然的理想与愿望。
高尔基说:“神话乃是自然现象,与自然的斗争以及社会生活在广大的艺术概括中的反映。
”①苗族古歌里的婚姻神话,最早要追溯到有关开天辟地的作品。
黔东南地区流传的《开天辟地》歌,在所有苗族地区同内容的诗歌里是较突出的也是较有代表性的。
全歌长达二百五十多行,约有二十段。
以轮回问答的形式追溯天地的起源。
在这组古歌中说云雾经过千变万化,生下了科啼和乐啼,科啼与乐啼方生下白色泥的天和黑色泥的地,才有了那种钻山涉水游走于天下的奇异动物,才有了府方的父母,才有了第一个聪明而充满神力的人——府方,才有了剖帕、修狃、火耐和姜央。
泰国的苗族人口与经济变迁
泰国的苗族人口与经济变迁
刘向阳
【期刊名称】《东南亚之窗》
【年(卷),期】2010(000)002
【摘要】泰国的苗族是泰国"山地民族"的一支。
在泰国的"山地民族"中,泰国的苗族人口仅次于克伦人,居于第二位,广泛分布在泰国的北部、西部和中部地区。
历史上,泰国苗族等"山地民族"长期从事刀耕火种经济生产并种植鸦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
20世纪50年代以来,泰国政府启动了经济作物替代计划,用经济作物取代了苗族传统的鸦片生产,苗族的经济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总页数】5页(P25-29)
【作者】刘向阳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733
【相关文献】
1.苗族“蒙”和“阿卯”支系的婚姻变迁及其动力机制--以水富县三角苗族村为个案 [J], 邵维庆
2.湘西苗族当代婚姻变迁调查报告——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山江镇古塘村为例 [J], 杜宝
3.贵州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功能变迁--以施洞苗族姊妹节和独木龙舟节为例 [J], 李储林
4.从海外文献看泰国苗族生产方式变迁 [J], 万顺;安芮;
5.泰国人口与经济问题研究 [J], 王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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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礼物”解读清水江流域苗族婚俗变迁——以三穗县L村为例
通过婚 俗 中礼物馈赠的呈现、 流动 、 变化及象征 意义来探 讨该地 区的婚俗 变化。文 中既 包括 男女 双方在 不 同时
期 的礼 物 馈 赠 , 包括 男女 双 方 家庭 的新 婚 祝 福 礼 物 。婚 俗 中的 礼 物 互 惠 是 人 类 社 会 中 重 要 的 社 会 交往 方 式 , 也
从 ¨礼 物 。解 读 清 水 江 流 域 苗 族 婚 俗 变 迁 。
— —
以三穗 县 L 村 为例
静
罗 晓 明 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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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考察 了清水江流域 2 纪 5 本 0世 0年代 以来苗族地 区 L村的婚俗 变迁 , 礼物” 以“ 作为切入点进行分析 ,
中 图分 类 号 : 8 22 K 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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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对夸 富 宴 的给予 、 接收 、 回赠义 务 的分析 , 初步认 为 , 礼 与 回礼 是 古 代 交 换 的一 般 形 式 , 总体 呈 赠 “ 献” 的赠礼 经济体 系是 向个 体 契 约 、 币流 通 的 市 货
场社会 过 渡的早 期 阶段 J 。马 林诺 夫斯 基 从 功 能
礼物 作 为一种 社会 文化 现象 , 同形 式 的礼物 不
赋 予 了各 种不 同 的符号 文化 , 在社会 中礼 物所 起 到 的作 用 十分突 出。礼 物 的 价值 和人 们 所 赋 予 它 的 文 化 内涵 随着 社 会 的 变 化 而不 断 演 变 。在 礼 物 中
论民族文化之黄平苗族婚姻行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 (自动保存的)
论民族文化之黄平苗族婚姻行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概述无文字之信条,谓之习惯。
苗族是一个少数民族群体,在几千年的繁衍生活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调整其内部生活生产的习俗,即民间法或习惯法。
这不仅弥补了我国的国家制定法控制机制的不足,使之成为了一种有效的补救手段和协调方式,还传承了其独特的民族传统文化,丰富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历史文化。
当前黄平县苗族的婚姻习俗中保留了大量传统习惯规则。
这些习惯规则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渗入到村寨日常婚姻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有些与国家法存在着冲突,特别是苗族的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
黄平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北部。
东临施秉县,东南接台江县,南于凯里市接壤,西连瓮安县、福泉市,北邻余庆县,连接三地州六县市。
总面积1668平方公里,辖5镇9乡约250个行政村,人口约39万。
苗族约占50%,是一个大杂居小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
黄平历史悠久,人为资源丰富多彩,民族文化积淀深厚,特别是苗族民族文化保留完整。
黄平苗族祖先是由黄河流域南下江浙,江西、湖广,后经洞庭溯沅江而上迁入黄平境内定居。
据元始记载,元朝中期兵伐东南亚时从黄平县征万约人,继而明清时期统治者对“苗族蛮人”的杀戮政策而发配为奴后,苗族经历了几次大的迁徙后已经遍布西南地区乃至海外。
黄平苗族历经各代的大规模迁徙过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
婚姻习惯法产生的原因一、社会关系和经济发展婚姻文化是最能够全面的反应一个民族的全部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
黄平县地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北部,属于云贵高原地带,处于低山丘陵地带,山脉纵横,是武陵山脉的延伸,是一个典型的山多地少,沟壑遍布的贫穷地区。
县境交通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人们过着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原始生活。
”而大部分苗族又都聚居生活在半山腰、河谷坝子边或山坳地理,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其居,乐其所。
农民以自然经济模式为主,商品经济极度不发展,经济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
从苗族文学中看苗族婚姻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天地 的产 生 归 功 于 变 化 莫测 的风 云 又 根 据 动 物能 够 生育的现象 . 离 奇 地 想 象 了一 批 拟 人 化 的 神 物 . 最 后 归 根 结 底 到 云 雾 来 生育 宇 宙 和 供 人 类 以 及 万 物 休 养 生息 的大 地 。 在 众 多 兄 弟 民 族 的 古 老神 话 化 中 . 有 关 缔 结 婚 姻 的叙 述 也 是 不 少 的 . 最 早 的追 溯 到 “ 兄妹结婚” 的血 缘 婚 姻 阶段 . 如汉族 的“ 伏羲兄妹 ” 、 布依 族 的“ 赛 伏 细 妹” 、 侗族 的“ 葫 兄 芦妹 ” 等 。 然而 苗 族 的婚 姻 神 话 . 却 追 溯 到 最早 的 云雾 生 出天 地 万 物 . 昆 虫 与 水 泡 产 卵 生 育( 妹 榜 妹 留 神话 ) 苗 族 中 关 于婚 姻 神 话 我 们 可 以通 过苗族 古歌 中的“ 相两和相 芒” 来看 . 苗 族 古 歌 中说 道: 姜 央 出 生 以后 . 为 了谋 生 而 与 同在 鹊 宇 卵 翼 下 孵 化 出来 的雷 公 . 发 生 了争 夺 耕 牛 犁 田 的矛 盾 . 姜 央 虽 然 用 智 戏 弄 了 雷公 . 把 雷公 关在 铁 仓 里 雷 公 解脱 后 驾 回天 上 去 , 又 用 呼 风 唤雨 之 术 , 发洪 水 淹 没 大 地 . 企 图 淹 死姜 央 因解 救 雷 公 . 得 到 雷 公 的庇 护 赐 坐在 葫 芦 瓜 顺 水 漂 流 而 幸 存 下 来 的一 对 兄 妹 — — 相 两 和 相 芒, 在 水 消 后 回大 地 一 看 : “ 坡岭绝树木 , 园里绝青菜 .
浅 谈 苗 族婚 姻 制度 的 演 变与 发 展 进 程
古 论 今
关键词 : 苗族 古歌
苗 族 神 话 婚 姻
婚姻与生育茶元村苗族生育制度的研究
第34卷第1期 2021年01月Vol.34 No.1January 2021艺术科技婚姻与生育:茶元村苗族生育制度的研究徐庭胜(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贵州贵阳550025)摘要:本文旨在探索生育制度的功能:对茶元村苗族延续的保障、社会的继替以及亲属的扩展。
从功能论的角度来看,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源自需要。
有生物性的基本需要,包括营养、生殖、安全;手段性的需要,包括生产技术、社会组织;综合性的需要,包括知识的积累与传播和道德、宗教的维持。
对茶元村生育制度的研究包括求偶、结婚、抚育、性的关系等。
本文基于茶元村苗族生育制度的研究,旨在厘清茶元村苗族的基本需要是在生育中得到满足的。
关键词:婚姻;生育;生育制度;苗族;人生礼仪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1-0193-02茶元村属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盘信镇所辖行政村,茶元村管辖270户,1200余人,主要居住苗族人,占比在95%以上,是一个典型的苗族聚居村,有着浓厚的民族风情。
参与茶元苗族聚居村男婚女嫁的仪式,采用参与观察的研究方法,能够直接现实地参与到这个仪式中,直接明了地获取人类学的第一手资料。
收集茶元村苗族婚姻仪式的文化习俗,通过具体的分析,得到相应的资料,重点探索茶元村苗族亲属称谓及婚姻观念,男女交往过程与定亲、婚礼过程,婚姻基本功能——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苗族延续及社会继替、亲属扩展等。
1 亲属称谓及婚姻观念关于亲属称谓,茶元村和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传统并无多大出入,但有几种特殊的关于“亲属”的称谓。
亲属是因生育联系起来的许多人,产生的一个范围。
在亲属范围内,有若干类别,每一类规定一套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特定的态度和行为。
每一类亲属都有一定的名称,如堂弟堂妹、堂哥堂姐、爸爸妈妈、伯、叔、姑、爷爷奶奶、姑婆、太公太婆等,这一类属于内亲;表弟表妹、表哥表姐、舅舅舅妈、姨妈姨夫、外公外婆、太外公太外婆等,这一类属于外亲。
黑格尔法哲学视域中的苗族传统婚姻伦理精神研究
同姓莫 相 恋 , 莫 坏 家规 和族 规 ” J ‘ ‘ 如 果 知 道 了
是 同姓 氏 , 则 以兄 弟 姐 妹 相 称 , 不能发 展爱情 ”
J
。
传统婚姻习俗的法哲学透视 , 主要是从 主观性与
客 观性相 统 一 的法 即伦 理 方 面 透 视 苗族 传 统 婚 姻 习俗 中的婚 姻制 度 、 恋爱 方式 及 婚礼 仪 式 是否 符合 婚姻 伦 理 的内在 要求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视 域 中 的 苗 族 传 统 婚 姻 伦 理 精 神 研 究
张 雷
( 南京工程 学院 摘 人 文与社会科 学学院, 江苏 南京 2 1 1 1 6 7 )
要: 黑格 尔在《 法哲学原理》 的伦 理世 界 中详 细论述 了婚 姻伦理 观。婚 姻本质上 是伦理 关系 ,
第3 4卷
第 4期
曲 靖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J O U R N A L O F Q U J I N G N O R MA L U N I V E R S I T Y
Vo 1 . 3 4 No . 4
2 0 1 5年 7月
J u l y . 2 0 L 5
同族则 这样 的恋爱 活动 是不 能进 行 的 , 如 苗人 的 歌 曲“ 问妹 家 住 哪个 寨 , 或 是 姓 张或 姓 李 ?若 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黑格尔在《 法哲学原理》 中认 为“ 法 的基 地一般
说来 是 精神 的东 西 , 它 的确定 的地 位 和 出发 点 是 意志” …, 意 志是 实 践 着 的 精 神 自身 , 是 自由 的 , 自由意 志 的定 在 就 是 法 。 而 法 的 定在 表 现 为社 会 生活 中的规 范 、 价 值 观 和 制度 等 , 苗 族 的 传 统 婚 姻 习俗则 可 以看 成 法 的定 在 。对 于 我 国 苗 族
苗族传统婚姻模式—以云南文山苗族婚姻习俗为例(一)
苗族传统婚姻模式—以云南文山苗族婚姻习俗为例(一)论文关键词:苗族婚姻传统道德观论文摘要:文山苗族在其长期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婚姻模式,在恋爱、婚礼上呈现出不同样式。
在对待苗族传统婚姻模式上,只能继承其积极成分,抛弃其消极成分,给苗族婚姻道德赋予新的内容和含义。
“苗族是他族对整个苗族的族称”。
苗族的历史源远流长,史学家认为,黄帝是今天汉族的先民,而蛋尤则是现代苗族的先民。
汉史与苗族史话均有记载:“蛋尤因与黄帝发生争战,后退出黄河流域,成为三苗集团的成员之一,三苗被禹击败后,苗族先民逐步西迁,唐宋时期,苗族深人到黔西北、滇东北和川南一带。
”明末清初,苗族开始迁人文山。
《邱北县志》载:“苗族明初由黔迁人”,《马关县志》说得更具体:“苗族,本三苗后裔,其先自湘窜黔,由黔人滇,其来久矣。
”可见,“文山的苗族是明清之际从贵州省迁来的”。
我国的苗族分为三大方言区域:即以湖南西部、贵州东北部、重庆等为主的东部苗族;以黔东南、广西一部分地区为主的中部苗族;以阳、遵义垂直以西云南大部的西部苗族。
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国苗族894万余人,云南省共有苗族人口104万,其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苗族人口为420589人,约占全州人口总数3322720的12.66%,文山州的苗族人数占云南省苗族总数的40.44%,是云南省苗族最多的地州。
苗族婚姻是苗族“男女两性结合而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形成了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
”在苗族婚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经历过血缘婚、对偶婚等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苗族的婚姻逐步从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
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女子对于夫妻居住地的变化,因习惯的惰性决不是那么适应,于是有了举行婚礼后,新娘即返回娘家居住,只有逢年过节或农忙之时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直到怀孕临产才到夫家长住的“坐家”的习俗(“坐家”指夫妻结婚后,女方即与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湘西、贵州的苗族在历史上大都不坐家)。
苗族传统婚恋伦理文化探析
涉 水 的感人 情景 , 把男 女青 年 自由恋 爱 、 情直 率 感
展现 了 出来 。
苗 族 男女青 年在 社交 活动 中处 处 闪烁 着婚 恋 自由的光彩 , 这种 自由社 交 活动是 相对 的 、 条 但 有
件 的。在 看似 自由 恋爱 的背 后 , 藏着 各 种 自发 潜
传 承 的伦 理 规 则 , 约 着 男 女 青 年 的社 交 行 为 。 规 正是这 自由与规 则 的对 立 和 统一 , 成 了苗 族 多 构 姿多彩 的婚 恋 图 。 第一 , 社交 时 间地点 的规定 。
NO 2 .
Apt 2 2 . 01
苗 族传 统婚 恋伦 理 文化 探 新
胡启勇
( 州民族 学 院 发展 规 划处 , 州 贵 阳 50 2 ) 贵 贵 505
摘
要: 苗族在 其 长期 的 经济和 社会 生活 中 , 形成 了独特 的婚 恋模 式及其 伦理 文化 。本 文
从 自由与规则 、 自主与限制、 生育与完美等三个方面, 探讨苗族 恋爱、 婚姻 生成、 婚姻崩裂等过 程 中蕴舍 的伦 理 文化及 伦理精 神 。 关键 词 : 苗族婚 恋; 理 文化 ; 理精 神 伦 伦
、
自 由与规 则 : 年恋 爱活 动 中的伦理 青
苗族是一个酷爱 自由的民族。这种传统美德 源 远流 长 , 根源 上说 , 追 溯 到苗 族 的 “ 黎 ” 从 可 九 、 “ 三苗” 时代。在这两个时期 , 苗族先民应该说仍
处 于原 始 民主 的生 存 境 况 , 内部 的伦 理 关 系更 其 多是建 立 在 原 始 的 血 缘 根 基 之 上 。直 到 明清 时 期 , 始 民主风 习在 苗 族 群落 中依 然 存 在 。但 正 原 是 这种 原始 民主 的生 境 , 予 了 苗族 先 民追 求 自 赋
当代苗族婚姻习惯法嬗变研究——以湘西苗族为例
展 、时 代 的进 步 、观 念 的更 新 也悄 然 发生 了许 多改 找寻 自己理想 的人 生伴 侣是 常见 的 ,也 可 能找 到 自
变 。
己心 仪 的有共 同理 想与 志趣 的心 上人 ,但 是这并 不
一 、 苗 族 婚 姻 习 惯 法 的 主 要 内容
代表 你 能 与之 结婚 ,如果 父 母对 对 象 不满 意 ,比如
第 31卷 第 7期 2010年 7月
赤 峰 学 院 学 报 (汉 文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JoumM of Chi ̄ng Unive ̄ity(Soc.Sci)
V01.3l No.7 Ju1.2010
当代 苗族婚 姻 习惯 法嬗 变 研 究 冰
—
—
以湘 西苗 族 为例
曹 玲 ,李 ,苗族青年的择
规 民约 ,这些 习俗久 而久 之成 了 国家法 难 以触及 的 偶 观几乎 对他 们 的婚 姻对 象不 占什 么影 响 ,因为 苗
屏 障 ,比如本 文 的研 究对 象湘 西 苗族 就是 一个典 型 族 一 直 奉 行 的是 “父 母 之 命 ,媒 妁 之 言 ”的 婚 姻 观
的代表。苗族是一个古老 的民族 ,在婚姻习俗中,它 念 。没有经过父母的同意,没有经过媒人媒言的婚
不仅 有着 丰富 的文化 内涵 ,同时 拥有 自己独具 特色 姻是不合乎程序的 ,也是不被族人所认可 的,即不
的规章制度 。这些特殊的婚俗习惯 随着社会的发 道德的婚姻。虽然 ,在那时以“对 山歌 、走方”等方式
的总和①。民族 习惯 法与 苗族婚 姻 习惯 法是 种属 的
(二 )同姓 不 婚 ,内部 婚 制
关 系 。据此 ,苗 族婚 姻 习惯法是 民族 习惯法 的一 个
苗族贾理内容
苗族贾理内容
摘要:
1.苗族贾理简介
2.苗族贾理的起源和发展
3.苗族贾理的主要内容
4.苗族贾理的特点
5.苗族贾理的现代意义
正文:
一、苗族贾理简介
苗族贾理,又称苗族贾理学,是中国苗族特有的一种民间传统知识体系,主要流传于我国贵州、云南、广西等地的苗族聚居区。
贾理在苗语中意为“知识”或“道理”,它涵盖了苗族的历史、文化、宗教、哲学、医学、技艺等多个领域,是苗族人民世代积累的智慧结晶。
二、苗族贾理的起源和发展
苗族贾理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其发展历程与苗族历史紧密相连。
苗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知识。
这些知识通过口头传统、文字记载等形式传承,形成了苗族贾理的雏形。
随着历史的演变,苗族贾理不断吸收外来文化,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系。
三、苗族贾理的主要内容
苗族贾理的内容丰富多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文化:包括苗族的起源、迁徙、发展历程等;
2.宗教信仰:主要涉及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等;
3.哲学思想:如万物有灵、天人合一等;
4.传统医学:苗医的理论体系和治疗方法;
5.技艺技艺:如苗族刺绣、银饰制作、歌舞等;
6.社会习俗:包括节庆、婚俗、丧葬等。
四、苗族贾理的特点
苗族贾理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口头性:苗族贾理主要通过口头传统传承,很多知识没有书面记载;
2.实用性:苗族贾理紧密结合生产生活实践,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3.独特性:苗族贾理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反映了苗族独特的历史文化和思维方式;
4.活态性:苗族贾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演变。
镶嵌在苗族婚姻古歌礼辞中的礼仪
| Min Su Min Yi •民俗民艺■■镶嵌在苗族婚姻古歌礼辞中的礼仪孙杰珙县文化馆摘要:在历史长河和漫漫的迁徙路途中,苗族历经磨难,靠独立生产和独立生存的能力,保存并发展壮大自己的民族,创造独具特色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在此过程中,苗族敬畏自然、崇拜祖先、信奉神灵,为了凝聚族群的力量,无论在服饰符号还是语言习俗,都相对完整地保留了区别于其它族群的特征,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道德标准、礼仪规范和伦理观念。
关键词:苗族婚姻礼仪古歌礼辞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5-0019-02苗族是一个迁徙民族,也是一个富有古老文明、讲究 礼仪的民族,在历经岁月洗礼及磨难中,仍然保存、发展 自己族群,独有特色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代代传承。
珙 县的苗族是属西部方言川滇黔次方言的苗族支系,除了 平时与大众保持一致的文化礼仪外,还有其独特的礼仪 形式和载体,而镶嵌在婚姻古歌礼辞里的礼仪叙述及表 现可窥见一斑。
苗族的婚姻在以前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提亲 到结婚,要经历若干的程序,每一个程序均有不同的礼 节,每一个程序的礼节都有不同的古歌礼辞。
这些古歌礼 辞里集中了苗族先民的智慧和遵规守矩的良好习惯,用 今天的眼光来看苗族婚姻一系列程序,确实显得繁琐冗 长累赘,但这刚好印证了苗族人对婚姻问题的严肃认真 和珍惜爱情、坚守婚姻的传统美德。
在传统婚姻中,每个 程序的礼辞也并非一般人能够知晓传承。
传唱这些婚姻 古歌礼辞者多为中老年人,他们阅历丰富,懂得苗族古俗 古史,谙悉苗族诗歌格律和乐曲,所唱的古歌丝丝人扣,抑扬分明,尤其还会根据所居住的地理环境和双方家庭 情况灵机应变而又不落人俗套。
例如,在《报亲歌》中唱到 “(我们)行不得吐女礼俗对亲友,做不起勒龙律礼对亲 戚”所指的“吐女”(Tud Nyol)和“勒龙”(Lex Longx)就是 《根源歌•洪水潮天》唯一留下的兄妹,是因为他们的善良 和孝道触动天地,天神遂将他俩留下重新繁衍人类,因此他俩也成为人类的始祖公和始祖婆。
对写苗族支系的文章前沿
对写苗族支系的文章前沿一、前言湘西苗族支系纷繁,小聚居,大杂居,苗族婚姻习俗在主体方面基本一致,如一夫一妻制、同姓(同宗)不婚、舅权制约等,以自由恋爱为主,但也存在不少的包办婚姻。
各支系(村寨)同中有异,大同小异,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苗族婚姻文化。
保靖县葫芦镇大岩村是人文历史悠久的古寨,也是典型的苗族聚居村寨,全村苗族人口占97%以上,是一个研究湘西苗族婚姻习俗、婚姻文化的良好窗口。
二、湘西苗族婚姻习俗舅权文化的起源(一)苗族社会历史变革的必然原始社会中末期,在苗族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发展变革中,舅权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舅舅首先在女权社会的内部逐渐扩大权力,进一步取代了女性在氏族中的主导地位,初步建立起了“舅权制社会结构”,在男性取得了社会的主导权之后,舅权与父权共同支撑起了父系社会的氏族体系。
男权的典型代表是父权,但先行者却是舅权,舅权即是父权的早期代表。
所以,在湘西苗族家庭的重大事务特别是婚姻上面,舅权是不可忽略的强大力量。
(二)保护苗族女性权益的产物婚姻家庭,父与母分属于不同的氏族(宗族),两个氏族(宗族)之间就有一个利益平衡问题,作为舅舅来讲,自己的姊妹身在异族,与父系氏族(宗族)、姊妹的子女与本族中其它同辈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在苗族习惯上,系家族中的兄弟辈人,舅舅是“娘家门上的人”,是娘家的全权代表,是本氏族对父系氏族中的本族血亲及其子女的保護者。
作为氏族间的平衡与调解,舅权是不可替代的。
所以,在涉及母亲的离婚、改嫁,外甥(外甥女)婚嫁、分家析产等方面,舅舅有着很大的话语权,这都是舅权平衡作用的历史遗存。
(三)苗族原始感恩心理的结果在湘西苗族古歌《梁文王、杨武王开亲结义,杨妹姐、梁巴生带头婚姻》中,杨武王的唱词是这样的:你们梁家大家大业,和我们来讨种,同我们来讨妹。
借地方挂蓑衣,找地方挂斗笠,不放是我杨家的女,放了是你梁家的媳,放女传宗接祖,养子发孙,去做祖公祖婆,去传香火龙脉,“吃水莫忘水源头,种地要讨苞谷种。
海南苗族的婚恋习俗介绍
海南苗族的婚恋习俗介绍海南苗族的婚恋习俗,是多姿多彩的,他们崇尚男女平等,同村不同姓或同村同姓不同祖的都可以通婚。
20世纪50年代前一般不与汉族、黎族通婚。
现在苗族间的通婚范围大大放宽,与汉族、黎族通婚的现象也日益增多。
以下是店铺为你精心整理的海南苗族的婚恋习俗介绍,希望你喜欢。
海南苗族的恋爱苗族青年男女多通过自由恋爱建立感情后,再由男青年父母请媒人出面说亲。
苗族青年男女恋爱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同村或邻村青年男女,彼此十分熟悉,双方情投意合,产生爱慕之情。
在夜阑人静时分,男青年悄悄进入姑娘家,轻轻唤醒姑娘,表明身份和来意。
如果姑娘认为来者是意中人,便让男青年留下,双方开始倾诉衷肠,由此确立了恋爱关系。
若姑娘认为来者不合意,就请男方离去。
二是青年男子白天三五成群到别村“闻沙”(苗话,意即看姑娘)。
当他们到某个村寨后,不直接进村,只是在村口引吭高歌或高声喊叫,姑娘们听到后便跑出来跟他们对歌,一直唱到天黑。
如男方找到意中人,回家后即告诉父母请媒人登门提亲。
也有三五个姑娘成群到别的村子找男子玩的。
三是男青年到别村亲戚家里玩,留宿亲戚家。
当晚该村女子即来找男子唱歌。
双方至少要唱到半夜才散。
第二天男子回家,姑娘会在村外路上等候,当男子走过时,姑娘唱起歌来,接着双方又对歌。
按规矩双方分手时,男方送给女方一点小礼物或少量金钱,表示愿意与女方交往。
海南苗族的结婚苗族的婚期一般都选在农历十一、十二这两个月的农闲季节举行。
“男娶女嫁”与“招郎入赘”形式大同小异。
结婚这一天,新郎穿着崭新的民族衣服,帽子鞋袜穿戴整齐,在媒人、伴郎等众人陪同下到女方家迎亲。
还要请两三个穿着与新郎同样的服装的人跟在后面拿伞遮着新郎,这叫出伞。
苗族认为结婚是人生最大的事情,如没有人替新郎撑伞,便感觉到羞愧,别人也看不起。
到女方村外时,媒人也换上新衣服,戴上藤制帽子,燃放鞭炮。
女方家知道是新郎到了,也燃放鞭炮呼应。
村民们蜂涌到村外,村里的姑娘们在村口拉上一条绳子或横上一支树杆,不放新郎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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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 和“ 阿卯” 有不同的语言、 服饰 、 节 日、 洁 净 观念 、 位 序观 念 和宗 教信 仰 , 对其婚恋对象、 择 偶标 准 、 族 际通 婚 、 婚 姻 仪 礼 和 族 群 关 系产 生 了 深刻影响。调查发现 , 改革开放前 的 6 0余年间 , “ 蒙” 和“ 阿卯” 之间互不通婚 , 也不与外界通婚。
】 06
突出和 强调 服饰 在 花 山节 识 别 婚 恋对 象 、 服 饰 在 婚 姻馈 赠 和婚姻 仪 礼 中 的功 能 性 差 异等 , 建 构起
“ 蒙” 和“ 阿卯 ” 支 系在 表 述 村 落社 会 关 系 、 表 达支系身份 、 建 构 各 支 系 婚 姻 行 为 边 界 过 程 中 毫 不 例 外 地 引入 了 “ 污垢 ” _ 2 j ( ~ l o ) 观 念 。 调 查 表明, “ 蒙” 把“ 阿 卯 ”生 活 习 惯 方 面 “ 肮脏 ” “ 不洗脚脸 ” “ 没 有厕 所 ” “ 鸡屎遍 地 ” 等 内 容 作
截 至 目前 , 同样是 国家话 语 中的 “ 苗族 ” 而 又 同处
一
村的“ 蒙” 和“ 阿卯” 之 间通婚的家庭仅有 3户 ,
“ 蒙” 和“ 阿卯” ② 支系为主体并 与少量汉族杂居
的一个 典 型山 区村 落 。截 至 2 0 1 1年 , 该村 有 5 8 8 户2 5 1 0人 , 其 中“ 蒙” 3 7 7户 1 6 3 9人 , 占全 村 人 口 的6 5 . 3 %; “ 阿卯” 1 5 9户 6 6 7人 , 占2 6 . 6 %; 汉 族 5 2户 2 0 4人 , 仅 占全 村人 口的 8 . 1 %。 ④ 清 晰 的族
界限 , 择偶标准趋向多元化 , 择偶权力呈现代际更迭 , 婚姻仪礼 由简变繁 , 婚 姻开支从低成本 维系到高 成本负担 , 特殊婚姻习俗从“ 民俗优位 ” 走 向“ 二元并存 ” 。文章认为 , 推动婚姻变迁 的文化动力机制是 : 国家现代化 “ 秩序建 构” 谋划 的引领 ; 民众 自 我 意识 的觉醒激活了婚姻变迁的主体力量 ; 苗族文化 自主适应与创新需要的催 化效应 。 关键词 : 苗族 ; “ 蒙” “ 阿卯 ” 支系 ; 现代化 ; 婚姻 变迁 ; 文化动力机制
通 婚之艰 难 。 ( 一) 语 言和 服饰 作为 区隔 族 际通 婚 的工具
群边界 , 加之苗族两个支系总体 聚居 、 少数杂居、
点 片状 分 布 的 空 间 居 住 格 局 , 使 村 落 中 形 成 了
三角村 3 O平 方公 里 的 山区 包 括 了说 4种 不 同语 言 的亚群体 : “ 蒙” 的苗语 西 部方 言 川黔 滇 次
“ 我族” 和“ 他族” 的群体分类 , 经 由“ 语 言” 差异 强 化 了各 自支 系的 内部 “ 一致 性 ” , 运 用语 言 构 建 了族 际婚姻 交往 的语 言边 界 , 从 而 以语 言 为 工 具
构 筑 了婚姻 交 流群 体 、 谈 情说 爱 范 围和族 际通 婚 的藩篱 和鸿 沟 。调查 发现 , “ 蒙” 和“ 阿卯 ” 还通 过
“ 蒙” 与“ 阿卯” 、 苗族与汉族两大类族群关系 , 具 有 鲜 明的地 域特 色 。
一
、
“ 蒙” 和“ 阿卯” 区隔“ 他者” 的婚姻模式
方言 、 “ 阿卯” 的苗语西部方言滇东北次方言 、 汉 族 的水富 话 以及 普 通话 。 [ ] ‘ n ’ 加 之界 限分 明
的村落居 住格 局 的影 响 , 该 村 苗族 按 照 语 言 进 行
占该村 苗 族 5 5 4户 的 0 . 5 %, 且 3户 中也 仅 有 1 户正 式举 办 过婚 礼 。该 村 苗 族 与 外 界 通 婚 也 是 2 O世 纪 9 O年 代 后 才 出现 的 , 足 见 该村 苗 族 两个 支 系其文 化 对 抗 之 显 著 、 族群偏见 之剧烈 、 族 际
的汉语音译 “ 蒙” 简称之。后文 同。
②“ 阿卯” , 苗语西部方言滇东北次方言苗族, 自 称A t H m a o t , 当地汉 族 以及 同村其 他苗族支系他称 为“ 花苗” 或“ 花族 ” , 本 文用其
自称的汉语音译 “ 阿卯” 简称之 。后文 同。
③ 资料来源 : 三角村村委会《 三角村人 口统计表》 , 2 0 1 1 年1 0月。
邵 维 庆
( 云 南大学 民族研 究院 , 云南 昆明 6 5 0 0 9 1 )
摘要 : 在 田野调 查基础上 , 文章 以现代化为分析视角 , 以村落婚姻场域诸文化事项为分析单元 , 从族群理论 视角探
析 了改革开放 3 0余年来“ 蒙” 和“ 阿卯” 传统婚姻 的变迁 : 婚恋对象发生时空位移 , 通婚范围突破族群 藩篱和地域
作者简 介: 邵维庆 , 男, 云南 大学 民族研究院 2 0 0 9 级博士研究生 , 昆明 医科大学副教授 , 主要从 事民族学研究 。 ① “ 蒙” , 苗语西部方言川黔滇次方 言苗族 , 自 称H m o n g b , 当地汉族 以及同村其他苗族支系他称为“ 白苗” 或“ 白族 ” , 本 文用其 自称
201 5.6 No
探
索
2 0 1 5 年 6 月
J un e, 2 01 5
Ac ade m i c E xpl orat i on
苗族 “ 蒙” 和“ 阿卯 " 支 系 的婚 姻 变 迁 及 其 动力 机 制
以水 富县 三 角苗 族村 为 个 案
中图分类号 : C 9 1 2 .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6—7 2 3 X( 2 0 1 5) 0 6— 0 1 0 6— 0 6
水 富县三 角村 , 是川 黔滇 3省 1 1 县 的苗族 从 1 9 1 7年 开 始 陆 续 迁 徙 聚 居 而 形 成 的 , 以 苗 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