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带书签目录及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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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中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
用量和使用范围。

根据该标准,食品添加剂分为以下13个类别:
1. 防腐剂类:如山梨酸、丙酸钠等,用于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2. 抗氧化剂类:如抗坏血酸、谷氨酸等,用于抑制食品氧
化反应。

3. 色素类:如胭脂红、黄原胶等,用于增加食品的色泽。

4. 甜味剂类:如阿斯巴甜、糖精等,用于增加食品的甜味。

5. 酸味剂类:如柠檬酸、醋酸钠等,用于增加食品的酸味。

6. 增稠剂类:如明胶、卡拉胶等,用于增加食品的粘稠度。

7. 稳定剂类:如聚乙烯醇、CMC等,用于稳定食品的品质和口感。

8. 发酵剂类:如酵母、泡打粉等,用于促进食品的发酵作用。

9. 膨松剂类:如明胶、酵母等,用于增加食品的膨松性。

10. 硫化剂类:如亚硝酸盐、亚硫酸氢钠等,用于防止食品腐败。

11. 漂白剂类:如过氧化氢、二氧化硅等,用于漂白食品。

12. 螯合剂类:如脱氧醋酸钠、草酰肼等,用于去除食品中的金属离子。

13. 其他类:如香料、香精等。

GB2760-2011标准还规定了不同食品中各类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和适用范围,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是烹饪过程中经常用到的重要材料,一般说来,使用食品添加剂除应遵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之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经过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

添加剂的采用应当是维持和改良食品营养质量,而严禁毁坏和减少营养质量。

理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施行并核准继续执行的采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不得用于掩盖缺点(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采用添加剂是增加消耗,改良储藏条件,精简工艺,但无法由于采用添加剂而减少了较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建议,对营养成分不理应毁坏促进作用。

未经卫生部允许婴儿食品、儿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延长食品保存期限、改善食品加工工艺特性等目的而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我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本文将围绕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标准,食品添加剂主要包括色素、甜味剂、增稠剂、防腐剂、抗氧化剂、酸度调节剂、酶制剂等多个类别。

各类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需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且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

其次,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进行了具体规定。

GB2760-2011标准详细列出了各类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和残留限量,以及特定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避免因过量使用或残留过量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外,标准还对特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特别规定。

例如,对于某些可能对婴幼儿造成影响的食品添加剂,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需符合严格的规定,甚至可能会禁止使用。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减少食品添加剂对其身体发育的潜在影响。

最后,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包装、储存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需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标识和包装,确保产品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储存条件、有效期限等方面也有具体规定,以确保食品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出台,为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监管,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产品。

GB2760-2014与2011版标准的对比

GB2760-2014与2011版标准的对比

A.1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
A.1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又名司 04.01.01.02 最大使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盘20),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 04.02.01.02 最大使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又名司盘 40),山梨醇酐单硬 04.02.02.03 腌 渍 的 蔬 菜 0.5 A.1 山梨酸及其钾盐 04.02.02.03腌渍的蔬菜(仅限即食笋干)1.0 A.1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A.1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6.02.01大米
项目 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
GB2760-2011及其增补公告 包括:营养强化剂。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 和相关规定。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D 的 规定。 附录E 包括营养强化剂。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学习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学习
GB 2760—2011
新标学习
吴捷 2010年5月
重要声明
■GB 2760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不好理解 的标准,准确领会需要反复推敲和论证。 ■本文档是以本人研读理解所编,可能 存在曲解,若有异议以研读原文为妥。 ■ GB 2760标称是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 规定,比较适合于过程现场监管,是否 适合于产品中实际存在量的判定需慎定
使用示例
饼干中碳酸钙使用限量 ■查附录F:分类为07.03.04其它饼干 ■查A.1:未注明使用限量一般规定 ■查A.2:61项表明碳酸钙可作为膨松剂、 面粉处理剂适量添加 ■查A.3:无07.03.04的相关条目,证实 07.03.03使用添加剂遵循A.1和A.2规定 ■综合查找结果,确定饼干中碳酸钙可 视生产实际适量使用,不作限量
■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 品中的使用量
重要内容
食品添加剂使用带入原则:
■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配料中该添加剂不超过允许使用量 ■正常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 产品中该添加剂的量不超过配料带入的 水平 ■带入的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 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所需要的常规水平
重要内容
标准名称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标准发布
■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 查通过,卫生部于2011年5月13日以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2号》公布 ■同时发布的还有GB 2761-201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963-2011《蜂蜜》三个国标,请 自学。
使用示例
婴幼儿乳粉中抗坏血酸使用限量 ■查附录F:为01.03.01乳粉和奶油粉 ■查A.1:未注明使用限量一般规定 ■查A.2:31项表明VC可作为抗氧化剂 适量添加 ■查A.3:01.03.01属于例外产品,使用 添加剂应遵循A.1中01.03.01规定 ■综合查找结果,确定婴幼儿乳粉中抗 坏血酸不得添加

按食品类别整理的添加剂2760-2011使用表格

按食品类别整理的添加剂2760-2011使用表格

食品分类号:01.0食品分类号:01.0食品分类号:01.01.02.01食品分类号:01.01.03食品分类号:01.02.01食品分类号:01.02.02食品分类号:01.03食品分类号:01.03.01食品分类号:01.03.02食品分类号:01.04食品分类号:01.04.01食品分类号:01.04.02食品分类号:01.05食品分类号:01.05.01食品分类号:01.05.03食品分类号:01.05.04食品分类号:01.06食品分类号:01.06.02食品分类号:01.06.04食品分类号:01.06.05食品分类号:01.07食品分类号:02.0食品分类号:02.01食品分类号:02.01.01食品分类号:02.01.01.01食品分类号:02.01.01.02食品分类号:02.01.02食品分类号:02.02食品分类号:02.02.01食品分类号:02.02.01.01食品分类号:02.02.01.02食品分类号:02.03食品分类号:02.04食品分类号:02.05食品分类号:03.0食品分类号:03.01食品分类号:03.02食品分类号:04.01.01食品分类号:04.01.01.02食品分类号:04.01.01.02食品分类号:04.01.01.02食品分类号:04.01.01.03食品分类号:04.01.02食品分类号:04.01.02.02食品分类号:04.01.02.02食品分类号:04.01.02.02食品分类号:04.01.02.04食品分类号:04.01.02.04食品分类号:04.01.02.05食品分类号:04.01.02.05食品分类号:04.01.02.08食品分类号:04.01.02.08.01食品分类号:04.01.02.08.02食品分类号:04.01.02.08.03食品分类号:04.01.02.08.04食品分类号:04.01.02.08.05食品分类号:04.01.02.08.06食品分类号:04.01.02.09食品分类号:04.01.02.12食品分类号:04.02.01食品分类号:04.02.01.03食品分类号:04.02.02食品分类号:04.02.02.02食品分类号:04.02.02.02食品分类号:04.02.02.03食品分类号:04.02.02.03食品分类号:04.02.02.03食品分类号:04.02.02.04食品分类号:04.02.02.04食品分类号:04.02.02.04食品分类号:04.02.02.05食品分类号:04.03.01.02食品分类号:04.03.02.02食品分类号:04.03.02.03食品分类号:04.03.02.04食品分类号:04.03.02.04食品分类号:04.04食品分类号:04.04.01.01食品分类号:04.04.01.02食品分类号:04.04.01.03食品分类号:04.04.01.04食品分类号:04.04.01.05食品分类号:04.04.01.06食品分类号:04.04.01.06食品分类号:04.04.02食品分类号:04.04.02.01食品分类号:04.05.02食品分类号:04.05.02.01食品分类号:04.05.02.01食品分类号:04.05.02.01.01食品分类号:04.05.02.01.02食品分类号:04.05.02.03食品分类号:04.05.02.04食品分类号:05.0食品分类号:05.0食品分类号:05.0食品分类号:05.0食品分类号:05.01食品分类号:05.01.02食品分类号:05.01.03食品分类号:05.02食品分类号:05.02.02食品分类号:05.03食品分类号:05.04食品分类号:06.01食品分类号:06.02.01食品分类号:06.02.02食品分类号:06.02.03食品分类号:06.02.04食品分类号:06.03食品分类号:06.03.01食品分类号:06.03.02食品分类号:06.03.02.01食品分类号:06.03.02.01食品分类号:06.03.02.02食品分类号:06.03.02.02食品分类号:06.03.02.03食品分类号:06.03.02.04食品分类号:06.03.02.05食品分类号:06.04.01食品分类号:06.04.02食品分类号:06.04.02.01食品分类号:06.04.02.02食品分类号:06.04.02.02食品分类号:06.04.02.02食品分类号:06.04.02.02食品分类号:06.04.02.02食品分类号:06.05食品分类号:06.05.01食品分类号:06.05.02食品名称/分类:淀粉制品食品分类号:06.05.02.01食品分类号:06.05.02.02食品分类号:06.05.02.04食品分类号:06.06食品分类号:06.06食品分类号:06.07食品分类号:06.07食品分类号:06.07食品分类号:06.07食品分类号:06.08食品分类号:06.08食品分类号:06.09食品分类号:06.09食品分类号:06.10食品分类号:06.10食品分类号:07.0食品分类号:07.01食品分类号:07.02食品分类号:07.02食品分类号:07.02.03食品分类号:07.02.04食品分类号:07.03食品分类号:07.03.02食品分类号:07.03.03食品分类号:07.04食品分类号:07.04食品分类号:07.04食品分类号:07.04食品分类号:07.04食品分类号:07.04食品分类号:07.04食品分类号:07.04食品分类号:07.05食品分类号:08.0食品分类号:08.0食品分类号:08.02食品分类号:08.02.01食品分类号:08.02.02食品分类号:08.02.02食品分类号:08.03食品分类号:08.03食品分类号:08.03.01食品分类号:08.03.02食品分类号:08.03.03食品分类号:08.03.04食品分类号:08.03.05食品分类号:08.03.06食品分类号:08.03.08食品分类号:08.03.09食品分类号:09.0食品分类号:09.0食品分类号:09.0食品分类号:09.01食品分类号:09.02.03食品分类号:09.03食品分类号:09.03.02食品分类号:09.03.04食品分类号:09.04食品分类号:09.05食品分类号:09.06食品分类号:10.01食品分类号:10.03.01食品分类号:10.03.02食品分类号:11.01食品分类号:11.01.02食品分类号:11.02食品分类号:11.04食品分类号:11.05食品分类号:11.05.01食品分类号:11.05.02食品分类号:11.06食品分类号:12.0食品分类号:12.0食品分类号:12.0食品分类号:12.01食品分类号:12.03食品分类号:12.04食品分类号:12.05食品分类号:12.07食品分类号:12.09食品分类号:12.09.01食品分类号:12.09.03食品分类号:12.10食品分类号:12.10食品分类号:12.10食品分类号:12.10.01食品分类号:12.10.01.01食品分类号:12.10.01.03食品分类号:12.10.02食品分类号:12.10.02食品分类号:12.10.02.01食品分类号:12.10.03食品分类号:12.10.03食品分类号:12.10.03.04食品分类号:13.01食品分类号:13.01.02食品分类号:13.02食品分类号:13.03食品分类号:14.0食品分类号:14.0食品分类号:14.0食品分类号:14.0食品分类号:14.01.03食品分类号:14.02食品分类号:14.02.01食品分类号:14.02.02食品分类号:14.02.023.02食品分类号:14.03食品分类号:14.03.01食品分类号:14.03.01.03食品分类号:14.03.02食品分类号:14.04.01食品分类号:14.04.01.01食品分类号:14.04.01.02食品分类号:14.04.02食品分类号:14.04.02.01食品分类号:14.04.02.02食品分类号:14.04.02.02食品分类号:14.05食品分类号:14.05.01食品分类号:14.05.02食品分类号:14.06食品分类号:14.06食品分类号:14.06.02食品分类号:14.06.03食品分类号:14.08食品分类号:15.0食品分类号:15.01.04食品分类号:15.01.06食品分类号:15.02食品分类号:15.03食品分类号:15.03.01食品分类号:15.03.01.03食品分类号:15.03.02食品分类号:15.03.03食品分类号:15.03.03食品分类号:15.03.05食品分类号:16.01食品分类号:16.03食品分类号: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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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目录目录前言 ?范围 1术语和定义 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 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 2带入原则 2食品分类系统 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2 营养强化剂 2食品用香料 2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2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 2 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3首字母食品添加剂名称页码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 4 a 铵磷脂 4巴西棕榈油蜡 4白油,又名液体石蜡, 4L-半胱氨酸盐酸盐 5苯甲酸及其钠盐 54-苯基苯酚 52-苯基苯酚钠盐 6b 冰结构蛋白 6L-丙氨酸 6丙二醇 6丙二醇脂肪酸酯 6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7不饱和脂肪酸单甘酯 7茶多酚,又名维多酚, 7茶黄色素~茶绿色素 8赤藓红及其铝色淀 8c 刺梧桐胶 9刺云实胶 9醋酸酯淀粉 9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 10单辛酸甘油酯 10淀粉磷酸酯钠 10 d靛蓝及其铝色淀 11丁基羟基茴香醚 11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 12多穗柯棕 12二丁基羟基甲苯 13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 13 e2,4-二氯苯氧乙酸 14二氧化硅 14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 14 e 二氧化钛 16 二氧化碳 17 番茄红 17 番茄红素,合成, 17 蜂蜡18 f富马酸 18 富马酸一钠 18 甘草~甘草酸铵~甘草酸一钾及三钾 19 甘草抗氧物 19 D-甘露糖醇 19 柑桔黄 20 高锰酸钾 20 谷氨酰胺转氨酶 20 g瓜尔胶 20 硅铝酸钠 20 硅酸钙 21 桂醛 21 果胶 22 海萝胶 22 海藻酸丙二醇酯 22 海藻酸钠 23 核黄素 23 黑豆红 24 黑加仑红 24 红花黄 24 红米红 25 红曲米~红曲红 25h 葫芦巴胶 26 琥珀酸单甘油酯 26 琥珀酸二钠 27 花生衣红 27 滑石粉 27 槐豆胶,又名刺槐豆胶, 28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钙28 黄蜀葵胶 29 黄原胶,又名汉生胶, 29 己二酸 29 4-己基间苯二酚 30 甲壳素,又名几丁质, 30 姜黄 30 J姜黄素 31 焦糖色,加氨生产, 31 焦糖色,普通法, 32焦糖色,亚硫酸铵法, 33 金樱子棕 34 酒石酸氢钾 35 菊花黄浸膏 35 聚丙烯酸钠 35 聚二甲基硅氧烷 35 聚甘油蓖麻醇酯,PGPR, 35 聚甘油脂肪酸酯 36 聚葡萄糖 36 J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37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又名吐温20, 37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又名吐温40, 37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又名吐温60, 37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又名吐温80, 37 聚乙二醇 38 聚乙烯醇 38 决明胶 38 咖啡因 39 卡拉胶 39 抗坏血酸,又名维生素C, 39 抗坏血酸钠 39 抗坏血酸钙 39 k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40 可得然胶 40 可可壳色 41 可溶性大豆多糖 41 喹啉黄 42 辣椒橙 42 辣椒红 42 辣椒油树脂 43 蓝锭果红 43 联苯醚,又名二苯谜, 43 亮蓝及其铝色淀 44 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 45 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 45 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 45 l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47 磷脂 48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48 硫磺 48 硫酸钙,又名石膏, 49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 49 硫酸镁 50 硫酸锌50 氯化钙 50氯化钾 50 氯化镁 50 罗望子多糖胶 51 l萝卜红 51 落葵红 51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52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52 没食子酸丙酯,PG, 52 玫瑰茄红 53 m迷迭香提取物 53 密蒙黄 54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54 纳他霉素 54 柠檬黄及其铝色淀 55 柠檬酸及其钠盐、钾盐 56 n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57 柠檬酸亚锡二钠 57 偶氮甲酰胺 57 o偏酒石酸 57 葡萄皮红 57 p 葡萄糖酸亚铁 58 普鲁兰多糖 58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58 氢化松香甘油酯 58 q 氢氧化钙 59 氢氧化钾 59 日落黄及其铝色淀 59 乳酸 60 乳酸钙 60 乳酸链球菌素 61 r乳酸钠 61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61 乳糖醇 62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62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 62 桑椹红 63 沙蒿胶 63 沙棘黄 64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又名司盘20,~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又名司s盘4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又名司盘60,~山梨醇酐叁硬脂酸酯 64 ,又名司盘65,~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又名司盘80,山梨酸及其钾盐 65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66 双乙酸钠 67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67 松香季戊四醇酯 68 酸性红,又名偶氮玉红, 68 s 酸性磷酸铝钠 68 酸枣色 68 羧甲基淀粉钠 69 碳酸钾 69 碳酸镁 69 碳酸钠 69 碳酸氢钾 70 碳酸氢三钠,又名倍半碳酸钠, 70 糖精钠 70 特丁基对苯二酚71 t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 71 天然苋菜红 71 田菁胶 72 甜菊糖苷 72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72 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 73 维生素E,dl-α-生育酚~d-α-生育酚~混合生育酚浓缩物, 73 w 稳定态二氧化氯 73 苋菜红及其铝色淀 74 橡子壳棕 74 硝酸钠~硝酸钾 75 辛~癸酸甘油酯 75x 辛基苯氧聚乙烯氧基 76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76 新红及其铝色淀 76 薪草提取物 77 亚麻籽胶,又名富兰克胶, 77 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 77 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77 胭脂虫红 78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 79 胭脂树橙,红木素~降红木素, 80 盐酸 81 杨梅红 81 y 氧化铁黑和氧化铁红 81 叶黄素 82 叶绿素铜钠盐~叶绿素铜钾盐 82 液体二氧化碳,煤气化法, 83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83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 83 乙萘酚 83 乙酸钠 84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 84乙氧基喹 84异构化乳糖液 85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 85异麦芽酮糖 85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 85硬脂酸钙 86 y硬脂酸钾 86硬脂酸镁 86硬脂酰乳酸钠~硬脂酰乳酸钙 86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87玉米黄 88越橘红 88藻蓝,淡、海水, 88皂荚糖胶 89蔗糖脂肪酸酯 89栀子黄 90栀子蓝 91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91 z 植物炭黑 92仲丁胺 92竹叶抗氧化物 93紫草红 93紫胶,又名虫胶, 94紫胶红,又名虫胶红, 94表A.2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95 表A.3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 99 附录B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 100 表B.1 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101 表B.2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 102 表B.3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 118 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162 表C.2 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164 表C.3 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 167附录D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175 附录E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177 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178下面是赠送的团队管理名言学习,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谢谢1、沟通是管理的浓缩。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培训讲稿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培训讲稿
共分为16大类 大类基础上细分为亚类、次亚类等,各级之间以“.”号 分隔 举例: 14.0 饮料类 14.01 包装饮用水类 14.01.01饮用天然矿泉水 14.02 果蔬汁类



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 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 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际编码系统(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 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举例:允许不直接标注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 称只标注国际编码,如GB7718-2011中的添加 剂标注示例中: 食品添加剂(乳化剂(477),增稠剂(407, 412),着色剂(160))
食品添加剂的INS号:


参考CAC的《食品添加剂分类名称和编码系 统》(CAC/GL 36 Class Nam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m for Food Additives) GB2760中可以查询INS号 我国所特有的一些食品添加剂则没有INS编 号:黑豆红、高梁红、竹叶抗氧化物等。
2、使用原则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限量限范 围使用)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个别黑窝点使用亚硝酸盐和胭脂红处理病死腐 烂的猪肉,掩盖肉变质问题。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价格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 剂。 假牛肉卖了30年:日本宣判本土食品安全大案。 国内公安部门破获多起猪肉制假牛肉大案。 植物油加入香精冒充香油、染色馒头等。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的规定

示例 GB2760规定果蔬汁饮料中赤藓红和胭脂红的最大使 用量均为0.05g/kg,如果这两种着色剂在果蔬汁饮 料中同时使用且其实际使用量分别为a和 b ,则应 符合(a+ b)/0.05≤1 GB2760规定碳酸饮料中防腐剂苯甲酸钠和二甲基二 碳酸盐的最大使用量分别为0.2g/kg和0.25g/kg,如 果这两种防腐剂在碳酸饮料中同时使用且其实际使 用量分别为a和 b,则应满足a/0.2+b/0.25≤1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法规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限量、技术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标准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质期,常常需要使用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

而本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香料、酸度调节剂、防腐剂等多个类别,并对每一类别的使用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从而有效控制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其次,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

在食品生产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必须严格控制,以免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本标准对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不同食品种类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量进行了细致的区分,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此外,本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性和品质,因此本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纯度、杂质限量、重金属含量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总的来说,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实施,为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了食品安全,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本标准的制定也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其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更加规范、科学地使用食品添加剂,从而生产出更加安全、优质的食品产品。

在今后的食品生产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GB2760-2011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产品。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研究和监管,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以适应食品行业的发展和需求,为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概述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提高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质期、增加食品特殊营养成分或改善食品加工工艺的一类物质。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和限制。

目的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目的是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通过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范,可以有效防止食品中过量使用或不当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发生。

适用范围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原料。

标准规定了不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限制、工艺要求等。

标准内容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食品分类标准根据食品的性质将其划分为多个分类,每个分类下规定了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调味品类:包括酱油、醋、食醋、食盐等。

•果蔬制品类:包括果蔬汁、果蔬酱、果蔬沙拉等。

•乳制品类:包括奶粉、乳饮料、乳制品等。

•饮料类:包括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等。

•糕点饼干类:包括糕点、饼干、面包等。

•肉制品类:包括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品等。

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限制标准针对每个食品分类规定了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CAS号、用途、用量限制等。

例如,对于调味品类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的有香薰食品添加剂和增味食品添加剂,但用量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3.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的工艺要求标准对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使用提出了一些工艺要求。

例如,在果蔬制品类中,对于使用果蔬酸类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好酸度的调整和稳定性。

4. 食品添加剂使用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标准中还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

例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过规定的用量限制,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2011年9月-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2011年9月-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总局办公厅:你厅《关于请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函》(质检办食监函〔2011〕765号)收悉。

经研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调整了原标准允许使用的39个食品添加剂品种,现函复如下:一、删除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

理由是:国家已规定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钠盐、噻苯咪唑等3种物质,经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符合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要求,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天然维生素E与维生素E合并,可以继续生产经营使用;酪蛋白磷酸肽、酪蛋白磷酸钙肽、乳铁蛋白等3种物质已调整到新修订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中,可以作为营养强化剂继续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氯化磷酸三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等7种物质已列入《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年版)》(卫办监督发〔2010〕17号),可以作为食品用消毒剂及其原料继续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再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管理。

五、1-丙醇、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单乙醇胺、二氯异腈氰尿酸钠、凡士林、硅酸钙铝、琥珀酸酐、己二酸、己二酸酐、甲醛、焦磷酸四钾、尿素、三乙醇胺、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洁尔灭)、铁粉、五碳双缩醛、亚硫酸铵、氧化铁、银、油酸、脂肪醇酰胺、脂肪醚硫酸钠等23种物质,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如拟将以上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用加工助剂的,应当依法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

专此函复。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乳制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乳制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二氧化硅
硅铝酸钠
乳粉(包括加糖乳 硅酸钙
粉)和奶油粉及其调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制产品
氢氧化钙
辛,癸酸甘油酯
异构化乳糖液
3
GB 2760--2011
着色剂 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 着色剂 增稠剂 着色剂 着色剂 着色剂 甜味剂 着色剂 着色剂 甜味剂 乳化剂、稳定剂 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 剂、稳定剂
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
碳酸氢三钠(又名倍半碳酸钠) (01.01.01、01.01.02 除外)(限羊奶)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海藻酸丙二醇酯
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
4.0
甜味剂、稳定剂、水分保持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剂、乳化剂、膨松剂、增稠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
甜味剂
0.3
1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 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
乳化剂
5.0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乳化剂、增稠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海藻酸钠 乳糖醇
增稠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乳化剂、稳定剂、甜味剂、
增稠剂
30.0
2
01.02.02 01.03
风味发酵乳
番茄红 海藻酸丙二醇酯 红曲米、红曲红 决明胶 亮蓝及其铝色淀 柠檬黄及其铝色淀 日落黄及其铝色淀 三氯蔗糖 胭脂虫红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硬脂酰乳酸钠、硬脂酰乳酸钙
gb27602011gb27602011中可用于乳及乳制品的食品添加剂名录食品分类号最大使用量gkg010乳及乳制品130除外丙二脂肪酸酯010101010102除外乳化剂稳定剂50海藻酸丙二醇酯010101010102除外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30乳酸链球菌素防腐剂05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50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计碳酸氢三钠又名倍半碳酸钠010101010102除外限羊奶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10201调味乳海藻酸丙二醇酯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40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甜味剂稳定剂水分保持剂乳化剂膨松剂增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甜味剂03gb27602011010103调制乳刺梧桐胶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着色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红曲米红曲红着色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琥珀酸单甘油酯乳化剂50聚甘油脂肪酸酯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100聚葡萄糖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吐温2040608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15司盘20406065乳化剂30胭脂红及其铝色淀着色剂005硬脂酰乳酸钠硬脂酰乳酸钙乳化剂稳定剂20蔗糖脂肪酸酯乳化剂30日落黄及其铝色淀着色剂005以日落黄计010201发酵乳果胶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乳化剂50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乳化剂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海藻酸钠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乳糖醇乳化剂稳定剂甜味剂增稠剂300gb27602011010202风味发酵乳番茄红着色剂0006海藻酸丙二醇酯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40红曲米红曲红着色剂08决明胶增稠剂25着色剂0025柠檬黄及其铝色淀着色剂005日落黄及其铝色淀着色剂005以日落黄计三氯蔗糖甜味剂03胭脂虫红着色剂005以胭脂红酸计胭脂红及其铝色淀着色剂005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甜味剂035硬脂酰乳酸钠硬脂酰乳酸钙乳化剂稳定剂20聚葡萄糖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3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二氧化硅150硅铝酸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硅酸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抗氧化剂02氢氧化钙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辛癸酸甘油酯乳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异构化乳糖

2760-2011食品分类查询表

2760-2011食品分类查询表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08.02.预制肉制品 3.008.03.熟肉制品 3.012.0.调味品 1.0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 1.014.03.02植物蛋白饮料 1.0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 以外的可可制品10.0.04.01.01新鲜水果0.0004 以残留量计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6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5.010.01 鲜蛋 5.006.03.02.03发酵面制品0.0606.08.冷冻米面制品0.6 以L-半胱氨酸盐03.03.风味冰、冰棍类 1.0 以苯甲酸计04.01.02.05果酱(罐头除外) 1.0 以苯甲酸计04.01.02.08蜜饯凉果 0.5 以苯甲酸计04.02.02.03腌渍的蔬菜 1.0 以苯甲酸计05.02.01胶基糖果 1.5 以苯甲酸计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0.8 以苯甲酸计11.05 调味糖浆 1.0 以苯甲酸计12.03醋 1.0 以苯甲酸计12.04酱油 1.0 以苯甲酸计12.05酱及酱制品 1.0 以苯甲酸计12.10.复合调味料 0.6 以苯甲酸计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1.0 以苯甲酸计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 1.0 以苯甲酸计14.02.02浓缩果蔬汁(浆)(仅限食品工业用) 2.0 以苯甲酸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 1.0 以苯甲酸计14.03蛋白饮料类 1.0 以苯甲酸计14.04.01碳酸饮料 0.2 以苯甲酸计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 1.0以苯甲酸计14.05 茶、咖啡、植物饮料类 1.0 以苯甲酸计15.02配制酒(仅限预调酒) 0.4 以苯甲酸计15.03.03果酒 0.8 以苯甲酸计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 1.0 残留量≤12mg/kg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 0.95 残留量≤12mg/kg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调味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 1.507.02.糕点 3.001.0.乳及乳制品(01.01.01 、01.01.02 、13.0 涉及品种除外) 5.0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10.0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5.0表A.1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a以及最大使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2.006.03.02.05油炸面制品 2.007.02.糕点 3.012.10.复合调味料 20.016.06 膨化食品 2.004.04.豆类制品 2.5 以丙酸计06.01.原粮 1.8 以丙酸计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 0.25 以丙酸计07.01.面包 2.5 以丙酸计07.02.糕点 2.5 以丙酸计12.03醋 2.5 以丙酸计12.04酱油 2.5 以丙酸计16.07其他(杨梅罐头加工工艺用) 50.0 以丙酸计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10.0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6.03.02.05油炸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6.07.方便米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7.02.糕点 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含油脂馅料)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1酱卤肉制品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2熏、烧、烤肉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3油炸肉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5肉灌肠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6发酵肉制品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4.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5.水产品罐头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2.10.复合调味料 0.1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4.03.02植物蛋白饮料 0.1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4.06.02蛋白型固体饮料 0.8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6.06 膨化食品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4.01.02.09装饰性果蔬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2.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7.02.04糕点上彩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含发酵型产品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5.01茶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配制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8.02凉果类 0.05 以赤藓红计04.01.02.09 装饰性果蔬 0.1 以赤藓红计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0.025 以赤藓红计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01 可可制品除外) 0.05 以赤藓红计07.02.04 糕点上彩装 0.05 以赤藓红计08.03.05 肉灌肠类 0.015 以赤藓红计08.03.08 肉罐头类 0.015 以赤藓红计12.05 酱及酱制品 0.05 以赤藓红计12.10. 复合调味料 0.05 以赤藓红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05 以赤藓红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4.01 碳酸饮料 0.05 以赤藓红计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0.05 以赤藓红计, 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 配制酒 0.05 以赤藓红计16.06 膨化食品 0.025 以赤藓红计01.01.03 调制乳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6. 干酪 8.0 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5.0 04.01.02.05 果酱 5.0 07.0. 焙烤食品 1.5 08.02. 预制肉制品 10.0 08.03. 熟肉制品 10.0 14.0. 饮料类(14.01 包装饮用水类除外) 2.5 16.01果冻 5.0 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仅限生湿面条)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2.01 发酵乳 5.0 01.05.01 稀奶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 20.0 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2 生干面制品 30.0 11.01.02 其它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 6.0 12.09 香辛料类 5.0 13.01 婴幼儿配方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3.02 婴幼儿辅助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5.02 咖啡饮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1 生湿面制品( 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 1.0 07.02. 糕点 1.0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仅限豆馅) 1.0 08.03.05 肉灌肠类 0.5 02.02.01 脂肪含量80% 以上的乳化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5 果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6.01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12.0.调味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饮料类(14.01 包装饮用水类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8.01蜜饯类 0.1 以靛蓝计04.01.02.08.02凉果类 0.1 以靛蓝计04.01.02.09装饰性果蔬 0.2 以靛蓝计04.02.02.03腌渍的蔬菜 0.01 以靛蓝计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0.05 以靛蓝计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01 可可制品除外) 0.1 以靛蓝计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0.3 以靛蓝计07.02.04糕点上彩装 0.1 以靛蓝计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饼干夹心) 0.1 以靛蓝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1 以靛蓝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4.01碳酸饮料 0.1 以靛蓝计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0.1 以靛蓝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配制酒 0.1 以靛蓝计16.06膨化食品 0.05 以靛蓝计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5.02.01胶基糖果 0.4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3.02.05油炸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4.01杂粮粉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7.方便米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7.03.饼干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16.06 膨化食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0.012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4.01.02.05果酱(罐头除外) 0.25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 0.012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糕点馅) 0.5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0.03.02热凝固蛋制品(如蛋黄酪、松花蛋肠) 0.2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3醋 0.25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4酱油 0.25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5酱及酱制品 0.25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10.03.04 蚝油、虾油、鱼露等 0.25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含发酵型产品) 0.25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4.01碳酸饮料 0.2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0.25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3.0. 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0.4 05.02.糖果 0.4 14.04.01.01 可乐型碳酸饮料 1.0 15.02 配制酒 0.4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2.02.02 干制蔬菜( 仅限脱水马铃薯粉)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5.02.03 坚果与籽类罐头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5.02.01 胶基糖果 0.4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6. 即食谷物, 包括碾轧燕麦( 片)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7. 方便米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7.03. 饼干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9.03.04 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16.06 膨化食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14.02.03 果蔬汁( 肉) 饮料( 包括发酵型产品等) 0.25 14.04.01 碳酸饮料 0.25 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0.25 14.05.01 茶饮料类 0.25 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0.01 残留量≤2.0mg/kg 04.02.01.02 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 0.01 残留量≤2.0mg/kg 01.03. 乳粉( 包括加糖乳粉) 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 15.0 02.05. 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 仅限植脂末) 15.0 03.0. 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0.5 05.01.01 可可制品( 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 15.0 06.01. 原粮 1.2 10.03.01 脱水蛋制品( 如蛋白粉、蛋黄粉、蛋白片) 15.0 11.06 其他甜味料(仅限糖粉) 15.0 12.01 盐及代盐制品 20.0 12.09 香辛料类 20.0 12.10.01 固体复合调味料 20.0 14.06 固体饮料类 15.0 16.07其他(豆制品工艺用)0.025 复配消泡剂用,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2 水果干类 0.1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8 蜜饯凉果 0.3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2干制蔬菜 0.2 最大使用量以二 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2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 0.4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3腌渍的蔬菜 0.1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4蔬菜罐头(仅限竹笋、酸菜) 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3.02.02 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 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3.02.04食用菌和藻类罐头(仅限蘑菇罐头)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4.01.04 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0.2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 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0.1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2.04 米粉制品(仅限水磨年糕) 0.05 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5.01食用淀粉 0.03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5.02.01粉丝、粉条 0.1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8.冷冻米面制品(仅限风味派) 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7.03.饼干 0.1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1.01 食糖 0.1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1.02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0.04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1.05 调味糖浆 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4.02.01果蔬汁(浆)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05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15.03.01葡萄酒0.25g/L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5.03.03果酒0.25g/L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5.03.05啤酒和麦芽饮料 0.01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5果酱 5.004.01.02.08.02凉果类 10.004.01.02.08.04话化类(甘草制品) 10.004.02.02.02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 0.5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10.0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2.005.02.01胶基糖果 5.0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10.0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5.0 材料)和甜汁11.05 调味糖浆 5.012.10.02.01蛋黄酱、沙拉酱 0.514.06 固体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6.01 果冻 10.0 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16.06 膨化食品 10.016.07 其他(饮料浑浊剂) 10.0g/L16.07 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 2.5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03.06其他发酵酒类(充气型)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2.02风味发酵乳 0.006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0.006 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05.02.糖果 0.06 以纯番茄红素计12.10.01.01 固体汤料 0.39 以纯番茄红素计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0.04 以纯番茄红素计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0.015 以纯番茄红素计,固体饮料按 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05.02.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2.01胶基糖果 8.0 06.03.02.01生湿面制品( 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 0.6 07.01.面包 3.0 07.02.糕点 3.0 07.03.饼干 3.0 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2.0 07.05 其他焙烤食品 2.0 14.02.03果蔬汁( 肉) 饮料( 包括发酵型产品等) 0.6 14.04.01 碳酸饮料 0.3 05.02.01胶基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7.0.焙烤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8.0.肉及肉制品(08.01 生、鲜肉类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9.0.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09.01 鲜水产品除外)14.0.饮料类(14.01 包装饮用水类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8 蜜饯凉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2. 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7.03. 饼干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8.03.08肉罐头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调味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饮料类(14.01 包装饮用水类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 以甘草酸计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0.2 以甘草酸计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0.2 以甘草酸计06.07.方便米面制品 0.2 以甘草酸计07.03.饼干 0.2 以甘草酸计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 以甘草酸计08.03.01酱卤肉制品类 0.2 以甘草酸计08.03.02 熏、烧、烤肉类 0.2 以甘草酸计08.03.03 油炸肉类 0.2 以甘草酸计08.03.04西式火腿(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 0.2 以甘草酸计08.03.05 肉灌肠类 0.2 以甘草酸计08.03.06发酵肉制品类 0.2 以甘草酸计09.03.02 腌制水产品 0.2 以甘草酸计16.06 膨化食品 0.2 以甘草酸计05.02.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2生干面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5.01食用淀粉 0.5 15.0.酒类 0.5 酒中残留量以锰计:≤2mg/kg 04.04. 豆制品 0.25 01.05.01稀奶油 1.0 13.01.02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0g/L 01.03. 乳粉( 包括加糖乳粉) 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6.干酪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5.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 仅限植脂末) 5.0 05.01.01 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5 淀粉及淀粉类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01 食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04 餐桌甜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1 盐及代盐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9.01 香辛料及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10.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6 固体饮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6.04 酵母及酵母类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3.乳粉( 包括加糖乳粉) 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6.干酪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1.01 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5 淀粉及淀粉类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01 食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04 餐桌甜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1 盐及代盐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9.01香辛料及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10.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6 固体饮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6.04酵母及酵母类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残留量≤0.3mg/kg 01.02.01发酵乳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5.01稀奶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2生干面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01.02其它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9 香辛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2.01果蔬汁(浆) 3.0 05.02.01 胶基糖果 10.0 01.0.乳及乳制品(01.01.01、01.01.02、01.04.01、13.0涉及品种除外)3.0 01.01.02.01调味乳 4.0 01.02.02风味发酵乳 4.0 01.04.01 淡炼乳(原味) 5.002.01.01.02氢化植物油 5.0 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5.0 02.02.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 5.0 03.01.冰淇淋、雪糕类 1.0 04.01.02.05果酱 5.0 05.01.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 5.0 05.02.01胶基糖果 5.0 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 5.0 06.03.02.01生湿面制品( 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 5.0 06.03.02.02生干面制品 5.0 06.07. 方便米面制品 5.0 11.05 调味糖浆 5.0 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8.0 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14.03.02植物蛋白饮料、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除外)0.3 固体饮料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14.02.03果蔬汁( 肉) 饮料( 包括发酵型产品等) 3.0 14.03.01含乳饮料 4.0 14.03.02植物蛋白饮料 5.0 14.05.02咖啡饮料类 3.0 15.03.05啤酒和麦芽饮料 0.3 01.02.01发酵乳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5.01 稀奶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2.01.01黄油和浓缩黄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2生干面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01.02其它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 10.0 12.09 香辛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2.01果蔬汁(浆)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2.02.02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 0.3 06.07.方便米面制品 0.05 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 0.05 05.02. 糖果 0.8 07.02.04糕点上彩装 0.8 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8 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 仅限果味饮料) 0.8 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 配制酒 0.8 07.02.04糕点上彩装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4.01 碳酸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03.03果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0.5 04.01.02.04水果罐头 0.2 04.01.02.08蜜饯凉果 0.2 04.01.02.09装饰性果蔬 0.204.02.02.03腌渍的蔬菜 0.504.02.02.04蔬菜罐头 0.2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0.505.02.糖果 0.206.04.02.01八宝粥罐头 0.206.07.方便米面制品 0.506.10.粮食制品馅料 0.507.02.04糕点上彩装 0.2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5 12.0.调味品(12.01 盐及代盐制品除外) 0.5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2 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4.01碳酸饮料 0.2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0.2 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 配制酒 0.216.01 果冻 0.2 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16.06 膨化食品 0.501.01.03调制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2.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3.01含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 配制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1.03调制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02.02风味发酵乳 0.801.04.02调制炼乳(包括甜炼乳、调味甜炼乳及其它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5果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2.02.03腌渍的蔬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2.02.05蔬菜泥(酱),番茄沙司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4.02.01腐乳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果与籽类)05.02.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7.方便米面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10.粮食制品馅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7.02.糕点 0.907.03.饼干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1.0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8.03.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05 调味糖浆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调味品(12.01 盐及代盐制品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3 蛋白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4.01碳酸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6 固体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02 配制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6.01 果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16.06 膨化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0.1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0.206.03.01小麦粉 0.307.0.焙烤食品 0.15 01.01.03调制乳 5.0 01.06.05 干酪类似品 10.001.07.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甜点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调味酸奶) 5.0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除外) 10.0 07.0.焙烤食品 5.0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 2.014.03 蛋白饮料类 2.014.03.01含乳饮料 5.014.05 茶、咖啡、植物饮料类 2.014.06 固体饮料类 20.0 按稀释10 倍计算12.0.调味品 20.005.02.糖果 0.407.03.饼干 0.408.03.05肉灌肠类 0.414.04.01碳酸饮料 0.104.01.02.08.02凉果类 20.004.01.02.08.04话化类(甘草制品) 20.013.01 婴幼儿配方食品 7.0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1.02.04水果罐头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1.02.05果酱 1.0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1.02.08蜜饯凉果 1.0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1.02.08.02凉果类 8.0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1.02.08.04话化类(甘草制品) 8.0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1.02.08.05果丹(饼)类 8.0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2.02.03腌渍的蔬菜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4.02.01腐乳类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5.02.01.01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6.0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5.02.01.02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1.2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7.01.面包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7.02.糕点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7.03.饼干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2.10.复合调味料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固体饮料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 配制酒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6.01果冻 0.65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5.0 04.01.02.05果酱 10.0 07.01.面包 10.0 07.02.糕点 10.0 07.03.饼干 10.0 01.05.01稀奶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2.01.01黄油和浓缩黄油 5.0 06.03.02.01生湿面制品( 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 10.0 06.03.02.02 生干面制品 4.0 11.01.02其它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 5.0 12.09香辛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2.01果蔬汁(浆)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2.01胶基糖果 4.0 14.06固体饮料类 0.01 16.01果冻 0.1 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09.01.鲜水产(仅限虾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残留量≤1mg/kg 02.01.01.02 氢化植物油 2.0 02.05.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 仅限植脂末) 2.0 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 除外) 2.0 04.01.02.05果酱 5.0 04.05.02.04 坚果与籽类的泥( 酱), 包括花生酱等 2.0 12.03醋 1.0 12.10.02.01 蛋黄酱、沙拉酱 2.0 14.03.01.03 乳酸菌饮料 2.5 15.03.05 啤酒和麦芽饮料 0.4 01.03.02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包括调味乳粉和调味奶油粉)0.4 以姜黄素计03.0.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5 果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8.02 凉果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9 装饰性果蔬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0.01 以姜黄素计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 片) 0.03 以姜黄素计06.07.方便米面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7.0.焙烤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0.调味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 配制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国标2760最新标准

国标2760最新标准

gb2760-2011: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言本标准代替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2760—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2007 年至2010 年第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2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目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量或残留量。

2 术语和定义2.1 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2 最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 最大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

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5 国际编码系统(INS)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2.6 中国编码系统(CNS)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E)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3.1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b)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d)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e) 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3.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2.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及GB2760-2011标准修订与使用及GB7718-2011标准介绍

2.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及GB2760-2011标准修订与使用及GB7718-2011标准介绍



范畴: 传统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用香料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胶基物质。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2011年6月20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基本框架
前言 正文: 范围、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食品用加工助剂 胶姆糖中胶基物质及其配料等
食品添加剂主体部分修订情况

2010年2月-7月开展修订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牵头单位先行将2007年-2010年公告与标准整合 对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汇总 2010年4月、6月召开两次修订工作组会议对重要问题进行讨 论 固体饮料中的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GB2760-1996中备注中 均有―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磷酸盐使用规定合并 食品分类问题
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清理整顿 GB2760-2007与卫生部公告的整合工作 制定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完善使用规定 制定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原则 制定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完善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 2010年至今完成了103项质量规格标准制修订 2010年103项质量规格标准立项 相关标准正在卫生部网站征求意见
修订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


以清理整合为主,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 以风险评估和工艺必要性原则为基础 –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 葡萄酒中着色剂(黑加仑红等) 积极参照国际标准及其他国家标准 – CAC的GSFA(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及其他国家食 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国内食品工业的食品添加剂实际使用情况

GB2760-2011培训资料

GB2760-2011培训资料

五、食品添加剂相关法规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
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意外的化学物质(第 28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 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 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 料、食品添加剂。(第36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 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 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 标准进行修订。(第45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 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添加剂以外的化 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最直接禁止性规范)。(第46条)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的规 定
• 示例 – GB2760规定果蔬汁饮料中新红和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 均为0.05g/kg,如果这两种着色剂在果蔬汁饮料中同时 使用且其实际使用量分别为a和 b ,则应符合(a+ b) /0.05≤1 – GB2760规定碳酸饮料中防腐剂苯甲酸钠和二甲基二碳 酸盐的最大使用量分别为0.2g/kg和0.25g/kg,如果这 两种防腐剂在碳酸饮料中同时使用且其实际使用量分 别为a和 b,则应满足a/0.2+b/0.25≤1 • a/0.2+b/0.25≤1 • 如苯甲酸钠实际使用量设定为0.12,则二甲基二碳酸盐实 际使用量为0.12/0.2+b/0.25≤1 b≤0.1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的规定
• 标准条文:表A.1、A.2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着色剂、防 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 和不应超过1。 • 说明: – 该条文是对标准中列出的具有同一功能和共同使用范围的着色剂、 防腐剂、抗氧化剂在其共同的使用范围内混合使用时如何确定各 自使用量的规定。 – 不具有同一功能或具有同一功能没有相同的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 剂不受本条约束; – 其中着色剂要求具有同一色泽,如同是红色或蓝色,如果一种添 加剂是红色,一种添加剂是蓝色,即使其具有相同的使用范围, 在使用时也不受本条的约束。 – 按照该条要求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 超过1。 • 公式表示: – 假设A和B是同一功能有共同使用范围C的两种食品添加剂,A添 加剂在C中的实际使用量为a,标准规定A在C中的最大使用量为a’, B在C中的实际使用量为b,标准规定B在C中的最大使用量为b’,该 条款用公式表示为,a/a’+b/b’≤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ppt课件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ppt课件
添加剂
使用标准
规格标准
测定方法
GB2760 GB14880
含量
杂质 测定方法 GB5009
使用范 围 使用量
.
3
GB2760的历史沿革
GBn50-1977 GB2760-1981 GB2760-1986 GB2760-1996 GB2760-2007 GB2760-2011
.
4
法规、标 准
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 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
◦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 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附录
.
6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基本框架
附录
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B食品用香料名单 C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 D胶姆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E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F食品分类系统
.
7
GB2760-2011的主要内容-前言
标准替代情况 新旧标准的主要变化
◦ 标准名称 ◦ 标准格式 ◦ 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卫生部公告内容 ◦ 查询方式的修改:删除了原标准中表A.2 ◦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修改 ◦ 食品分类系统的修改 ◦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
.
19
每个添加剂品种规定的主要内容
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CNS号; 食品添加剂的INS号; 食品添加剂的功能;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3)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3)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引言GB2760-201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的一个重要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名称、功能、适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等内容。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GB2760-2011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标准内容1. 使用范围GB2760-2011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和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命名和编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2. 分类与命名GB2760-2011标准根据食品添加剂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将其分为20个类别,分别是:1.防腐剂2.抗氧化剂3.酸味剂4.缓冲剂5.螯合剂6.乳化剂7.稳定剂8.防沉剂9.发泡剂10.赋形剂11.调味剂12.酶制剂13.酶制剂助剂14.营养增补剂15.脱水剂16.漂白剂17.融化盐18.凝固剂19.漂浮剂20.发色剂每个类别下又分有不同的具体食品添加剂,例如在防腐剂中,又分为苯甲酸、对羟基苯甲酸和甲基对羟基苯甲酸等。

3. 功能与适用范围GB2760-2011标准详细列出了各个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和适用范围。

例如,抗氧化剂可以用于油脂、酱类、肉制品等食品的防氧化保鲜,酸味剂可以用于饮料、糖果、果冻等食品的调味增酸。

4. 最大使用量GB2760-2011标准对每种食品添加剂规定了最大使用量,以确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标准中使用了最大允许添加量(MLA)和最高残留限量(MRL)两个概念。

最大允许添加量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根据食品的特性和工艺,合理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量;最高残留限量是指食品中允许残留的食品添加剂最大量。

5. 检验方法GB2760-2011标准明确了对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方法。

接受检验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指标和标准。

结论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添加剂-GB2760-2011

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添加剂-GB2760-2011

07.03 06.03.02.02
果胶
06.03.02.01
果胶
06.03.02.02
海藻酸丙二醇酯
06.03.02.01
海藻酸丙二醇酯
06.03.02.02
海藻酸钠
06.03.02.01
海藻酸钠
06.03.02.02
黄原胶(又名汉生胶) 06.03.02.01
饼干
0.2(以甘草酸计) 抗氧化剂
生干面制品
23. 靛蓝及其铝色淀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 挂浆(仅限饼干夹心) 0.1(以靛蓝计) 着色剂
24.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0.2 ( 以 油 脂 中 的 含量计)
抗氧化剂
25.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07.03
饼干
0.2 ( 以 油 脂 中 的 含量计)
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添加剂-GB 2760-2011
附录 F 食品分类系统
1
《表 A.1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汇总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食品添加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g/kg)
功能
L-半胱氨酸盐酸盐
07.02.04
糕点上彩装
0.05 ( 以 赤 藓 红 着色剂
2
序号
食品添加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g/kg)
计)
功能
15. 刺云实胶
07.0
焙烤食品
1.5
增稠剂
16. 醋酸酯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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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XXXXGB 2760-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1-04-20发布2011-06-20实施目录前言................................................................................................I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附录 A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3表 A.1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4表A.2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95表 A.3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 (99附录 B 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 (100表B.1 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101表B.2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 (102表B.3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 (118附录 C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162表C.1 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许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162表C.2 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164表C.3 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 (168附录 D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175表D.1 胶基及其配料允许使用的物质名单 (175附录E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177附录 F 食品分类系统 (178表F.1 食品分类系统 (178前言本标准代替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2760—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第4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术语和定义2.1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2最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最大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

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5国际编码系统(INS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2.6中国编码系统(CNS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E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3.1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c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d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e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3.2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a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b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c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d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3.3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3.4带入原则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a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b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c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d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4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见附录F。

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营养强化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相关规定。

7食品用香料用于生产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8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9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附录 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A.1表 A.1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A.2表 A.1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

A.3表 A.2规定了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4表 A.3规定了表 A.2所例外的食品类别, 这些食品类别使用添加剂时应符合表 A.1的规定。

同时,这些食品类别不得使用表 A.1规定的其上级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5表 A.1、表 A.2未包括对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和用作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A.6上述各表中的“功能”栏为该添加剂的主要功能,供使用时参考。

表 A.1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 a 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 glycineCNS 号 12.007INS 号 640功能增味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 备注 08.02预制肉制品 3.008.03熟肉制品 3.012.0调味品 1.0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1.014.03.02植物蛋白饮料 1.0铵磷脂 ammonium phosphatideCNS 号 10.033INS 号 442功能乳化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10.0巴西棕榈蜡 carnauba waxCNS 号 14.008INS 号 903功能被膜剂、抗结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 04.01.01新鲜水果 0.0004以残留量计 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 (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6白油(又名液体石蜡 mineral oil , white (liquidparaffinCNS 号 14.003INS 号 905a功能被膜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 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5.010.01鲜蛋 5.0a 在表 A.1中使用范围以食品分类号和食品名称表示。

L-半胱氨酸盐酸盐 L-cysteine and its hydrochlorides sodium and potassium saltsCNS 号 13.003INS 号 920功能面粉处理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 06.03.02.03发酵面制品 0.0606.08冷冻米面制品 0.6以 L-半胱氨酸盐酸盐计苯甲酸及其钠盐 benzoic acid,sodium benzoateCNS 号 17.001,17.002INS 号 210,211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3.03风味冰、冰棍类 1.0以苯甲酸计 04.01.02.05果酱(罐头除外 1.0以苯甲酸计 04.01.02.08蜜饯凉果 0.5以苯甲酸计 04.02.02.03腌渍的蔬菜 1.0以苯甲酸计 05.02.01胶基糖果 1.5以苯甲酸计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0.8以苯甲酸计 11.05调味糖浆 1.0以苯甲酸计12.03醋 1.0以苯甲酸计 12.04酱油 1.0以苯甲酸计 12.05酱及酱制品 1.0以苯甲酸计12.10复合调味料 0.6以苯甲酸计 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1.0以苯甲酸计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 (不包括12.03, 12.041.0以苯甲酸计14.02.02浓缩果蔬汁(浆 (仅限食品工业用2.0以苯甲酸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1.0以苯甲酸计 14.03蛋白饮料类 1.0以苯甲酸计 14.04.01碳酸饮料 0.2以苯甲酸计 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1.0以苯甲酸计14.05茶、咖啡、植物饮料类 1.0以苯甲酸计 15.02配制酒 (仅限预调酒 0.4以苯甲酸计 15.03.03果酒 0.8以苯甲酸计 4-苯基苯酚 4-phenylphenolCNS 号 17.024INS 号 -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仅限柑橘类 1.0残留量≤ 12mg/kg2-苯基苯酚钠盐 sodium 2-phenylphenolCNS 号 17.023INS 号 -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仅限柑橘类 0.95残留量≤ 12mg/kg冰结构蛋白 ice structuring proteinCNS 号 00.020INS 号 -功能其他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03.0冷冻饮品 (03.04食用冰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L-丙氨酸 L-alanineCNS 号 12.006INS 号 -功能增味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12.0调味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丙二醇 propylene glycolCNS 号 18.004INS 号 1520功能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06.03.02.01 生湿面制品 (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1.507.02糕点 3.0丙二醇脂肪酸酯 propylene glycol esters of fatty acidCNS 号 10.020INS 号 477功能乳化剂、稳定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01.0乳及乳制品 (01.01.01、01.01.02、 13.0涉及品种除外5.0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10.003.0冷冻饮品 (03.04食用冰除外 5.0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2.006.03.02.05油炸面制品 2.0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07.02糕点 3.012.10复合调味料 20.016.06膨化食品 2.0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propionic acid, sodium propionate, calcium propionateCNS 号 17.029,17.006,17.005INS 号 280,281,282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04.04豆类制品 2.5以丙酸计 06.01原粮 1.8以丙酸计 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0.25以丙酸计 07.01面包 2.5以丙酸计 07.02糕点 2.5以丙酸计 12.03醋 2.5以丙酸计 12.04酱油 2.5以丙酸计 16.07其他(杨梅罐头加工工艺用 50.0以丙酸计不饱和脂肪酸单甘酯 unsaturated fatty acid of monoglyceridesCNS 号 10.036INS 号 -功能乳化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02.02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10.0茶多酚(又名维多酚 tea polyphenol(TPCNS 号 04.005INS 号 -功能抗氧化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 /(g/kg备注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4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2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3.02.05油炸面制品 0.2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6即食谷物, 包括碾轧燕麦 (片 0.2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7方便米面制品 0.2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7.02糕点 0.4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含油脂馅料0.4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2.02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4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1酱卤肉制品类 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2熏、烧、烤肉类 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3油炸肉类 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5肉灌肠类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4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5水产品罐头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2.10复合调味料0.1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4.03.02植物蛋白饮料0.1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4.06.02蛋白型固体饮料0.8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6.06膨化食品0.2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茶黄色素,茶绿色素tea yellow pigment,tea green pigmentCNS号08.141,08.142INS号-功能着色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04.01.02.09装饰性果蔬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2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7.02.04糕点上彩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含发酵型产品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5.01茶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配制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赤藓红及其铝色淀erythrosine,erythrosine aluminum lake CNS号08.003INS号127功能着色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4.01.02.08.02凉果类0.05以赤藓红计04.01.02.09装饰性果蔬0.1以赤藓红计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025以赤藓红计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01可可制品除外0.05以赤藓红计07.02.04糕点上彩装0.05以赤藓红计08.03.05肉灌肠类0.015以赤藓红计08.03.08肉罐头类0.015以赤藓红计12.05酱及酱制品0.05以赤藓红计12.10复合调味料0.05以赤藓红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05以赤藓红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4.01碳酸饮料0.05以赤藓红计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0.05以赤藓红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配制酒0.05以赤藓红计16.06膨化食品0.025以赤藓红计刺梧桐胶karaya gumCNS号18.010INS号416功能稳定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01.01.03调制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2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刺云实胶tara gumCNS号20.041INS号417功能增稠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1.06干酪8.003.0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 5.004.01.02.05果酱 5.007.0焙烤食品 1.508.02预制肉制品10.008.03熟肉制品10.0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2.516.01果冻 5.0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醋酸酯淀粉starch acetateCNS号20.03INS号1420功能增稠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仅限生湿面条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mono-and diglycerides of fatty acids 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CNS号10.006INS号471功能乳化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1.02.01发酵乳 5.001.05.01稀奶油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2.01.01黄油和浓缩黄油20.0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3.02.02生干面制品30.011.01.02其它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6.012.09香辛料类 5.013.01婴幼儿配方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3.02婴幼儿辅助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5.02咖啡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单辛酸甘油酯capryl monoglycerideCNS号17.031INS号-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1.007.02糕点 1.0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豆馅1.008.03.05肉灌肠类0.5淀粉磷酸酯钠sodium starch phosphateCNS号20.013INS号-功能增稠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02.02.01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2.05果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6.01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12.0调味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靛蓝及其铝色淀indigotine,indigotine aluminum lakeCNS号08.008INS号132功能着色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4.01.02.08.01蜜饯类0.1以靛蓝计04.01.02.08.02凉果类0.1以靛蓝计04.01.02.09装饰性果蔬0.2以靛蓝计04.02.02.03腌渍的蔬菜0.01以靛蓝计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05以靛蓝计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01可可制品除外0.1以靛蓝计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3以靛蓝计07.02.04糕点上彩装0.1以靛蓝计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饼干夹心0.1以靛蓝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1以靛蓝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4.04.01碳酸饮料0.1以靛蓝计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0.1以靛蓝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15.02配制酒0.1以靛蓝计16.06膨化食品0.05以靛蓝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butylated hydroxyanisoleCNS号04.001INS号320功能抗氧化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5.02.01胶基糖果0.4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3.02.05油炸面制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4.01杂粮粉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7方便米面制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7.03饼干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16.06膨化食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methyl p-hydroxy benzoate and its salts(sodium methyl p-hydroxy benzoate,ethyl p-hydroxy benzoate,sodium ethyl p-hydroxy benzoateCNS号17.032,17.007INS号219,214,215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012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4.01.02.05果酱(罐头除外0.25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012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糕点馅0.5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0.03.02热凝固蛋制品(如蛋黄酪、松花蛋肠0.2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3醋0.25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4酱油0.25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5酱及酱制品0.25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10.03.04蚝油、虾油、鱼露等0.25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含发酵型产品0.25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4.01碳酸饮料0.2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0.25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多穗柯棕tanoak brown CNS号08.128INS号-功能着色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3.0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0.405.02糖果0.414.04.01.01可乐型碳酸饮料 1.015.02配制酒0.4二丁基羟基甲苯(BHTbutylated hydroxytolueneCNS号04.002INS号321功能抗氧化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2.02.02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粉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5.02.01胶基糖果0.4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3.02.05油炸面制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6.07方便米面制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7.03饼干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16.06膨化食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dimethyl dicarbonateCNS17.033INS号242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2514.04.01碳酸饮料0.25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0.2514.05.01茶饮料类0.252,4-二氯苯氧乙酸2,4-dichlorophenoxy acetic acid CNS号17.027INS号-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01残留量≤2.0mg/kg 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01残留量≤2.0mg/kg二氧化硅silicon dioxideCNS号02.004INS号551功能抗结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15.001.03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02.05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仅限植15.0脂末03.0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0.515.005.01.01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06.01原粮 1.215.010.03.01脱水蛋制品(如蛋白粉、蛋黄粉、蛋白片11.06其他甜味料(仅限糖粉15.012.01盐及代盐制品20.012.09香辛料类20.0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20.014.06固体饮料类15.016.07其他(豆制品工艺用0.025复配消泡剂用,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sulfur dioxide,potassium metabisulphite,sodium metabisulphite,sodium sulfite,sodium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hydrogen sulfite,sodium hyposulfiteCNS号05.001,05.002,05.003,05.004,05.005,05.006INS号220,224,223,221,222功能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2水果干类0.1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8蜜饯凉果0.3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2干制蔬菜0.2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2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0.4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3腌渍的蔬菜0.1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4蔬菜罐头(仅限竹笋、酸菜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3.02.02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3.02.04食用菌和藻类罐头(仅限蘑菇罐头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4.01.04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0.2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1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2.04米粉制品(仅限水磨年糕0.05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5.01食用淀粉0.03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5.02.01粉丝、粉条0.1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8冷冻米面制品(仅限风味派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7.03饼干0.1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1.01食糖0.1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1.02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0.04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1.05调味糖浆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4.02.01果蔬汁(浆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15.03.01葡萄酒0.25g/L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5.03.03果酒0.25g/L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5.03.05啤酒和麦芽饮料0.01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二氧化钛titanium dioxideCNS号08.011INS号171功能着色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4.01.02.05果酱 5.004.01.02.08.02凉果类10.004.01.02.08.04话化类(甘草制品10.004.02.02.02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0.5 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10.0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2.005.02.01胶基糖果 5.0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10.0 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5.0材料和甜汁11.05调味糖浆 5.012.10.02.01蛋黄酱、沙拉酱0.514.06固体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6.01果冻10.0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16.06膨化食品10.016.07其他(饮料浑浊剂10.0g/L16.07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 2.5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CNS号17.014INS号290功能防腐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4.0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03.06其他发酵酒类(充气型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番茄红tomato redCNS号08.150INS号—功能着色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1.02.02风味发酵乳0.006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除0.006固体饮料按稀释外倍数增加使用量番茄红素(合成lycopene(syntheticCNS号08.017INS号160d(i功能着色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5.02糖果0.06以纯番茄红素计12.10.01.01固体汤料0.39以纯番茄红素计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0.04以纯番茄红素计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除0.015以纯番茄红素外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蜂蜡beeswaxCNS号14.013INS号901功能被膜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05.02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富马酸fumaric acidCNS号01.110INS号297功能酸度调节剂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05.02.01胶基糖果8.0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0.607.01面包 3.007.02糕点 3.007.03饼干 3.0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2.007.05其他焙烤食品 2.0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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