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碧山教育基金会助学工作管理的规定
捐资助学管理制度(5篇)
捐资助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捐资助学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____义务教育法》、《____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捐资助学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自愿为教育事业发展捐赠、筹集的资金。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捐资助学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成员由市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____实施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监督捐资助学工作。
第四条捐资助学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分级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捐资助学资金的使用(一)使用原则。
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改善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包括:一是新建、改(扩)建校舍,维修改造校舍等;二是教育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购置;三是资助贫困学生。
重点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六条市捐资助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市财政局特设捐资助学资金专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自愿为教育事业发展筹集捐赠资金可直接到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捐资或认捐,捐赠资金方式可采取现金、转账或实物等形式。
第三章资金申报第七条全市中小学根据市教育发展规划,并结合学校实际,每年将学校新建、改造校舍及购置项目资金计划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根据当年捐资助学资金金额,初步审核学校上报项目资金计划确定用捐资助学资金实施的具体项目,报市捐资助学管理委员会审批立项,项目支出列入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第八条所有捐资助学资金安排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校舍建设改造项目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设备购置等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批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切实保证捐资助学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市财政局及市教育局负责捐资助学资金的安全、完整、规范、合法使用,市财政局是资金管理单位,市教育局是使用单位。
教育基金会2024年工作计划
教育基金会2024年工作计划一、背景与目标教育基金会作为一个非盈利组织,致力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更多的学生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
2024年,我们将秉持着“人人享有平等教育”的理念,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以实现我们的目标。
二、关注贫困地区教育1. 在贫困地区设立教育扶贫项目:我们将与当地政府合作,设立教育援助项目,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获得应有的教育机会。
2. 提供奖学金计划:通过设立奖学金计划,鼓励优秀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同时减轻其经济负担。
三、推动教育技术的发展1. 提供教育技术培训:面向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我们将提供教育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2. 支持教育科技创新项目:我们将与科技企业合作,推动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展,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四、开展教育研究与评估1. 设立教育研究中心:我们将设立教育研究中心,聚集一批专业学者和研究人员,开展教育研究工作,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支持。
2. 进行教育评估项目:我们将组织教育评估项目,对各类教育项目进行评估,提供参考和改进意见。
五、加强合作与交流1. 与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我们将与其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教育项目,分享资源和经验。
2. 举办教育论坛和研讨会:我们将组织教育论坛和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共同讨论教育发展的热点问题。
六、加强组织管理1. 完善组织架构:我们将重新评估和完善组织架构,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增加组织品牌影响力:我们将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教育基金会的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和捐赠者。
七、监督和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我们将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进行定期评估:我们将定期对工作计划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创新。
八、预算和资金筹措1. 制定详细预算: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工作预算,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排。
2. 多元化资金筹措: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包括募捐活动、企业赞助和政府资助等。
捐资助学管理制度模版(3篇)
捐资助学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捐资助学活动的管理,规范捐资助学行为,确保捐赠资金的合法、有效、公平、透明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接受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对学生进行捐资助学的管理。
第三条捐资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公益、奖励、帮助、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捐资助学资金的管理第四条捐资助学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原则,接收、管理、使用、监督的资金实行专用账户管理。
第五条捐资助学资金接收、管理、使用、监督的具体管理制度由学校依法制定。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捐资助学项目的具体要求,及时向捐助方提交捐资助学方案。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捐助方的要求,及时向捐助方报告捐资助学款项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捐资助学资金必须公开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
学校应当将捐资助学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资助学生的相关信息及时公示。
第三章捐资助学项目的申请与评审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捐资助学项目,招募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十条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主动申请参加捐资助学项目。
第十一条学生向学校提交捐资助学申请时,应当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情况和资助需求。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捐资助学项目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核。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评审团队,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考察评审。
第十四条评审团队应当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评定,确定资助范围和金额。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根据评审结果,向申请学生反馈结果,并签订资助协议。
第四章捐资助学项目的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捐资助学项目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对资助学生进行信息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资助学生进行跟踪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资助范围和金额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资助学生的服务和管理,为资助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与捐助方的联系机制,及时向捐助方反馈捐资助学款项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捐资助学的信息公开和监督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及时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公开捐资助学的相关信息、资金使用情况等。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范本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教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教育扶贫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捐赠的,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地区学校和学生的资金。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援助目标。
第四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捐赠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基金的募集与管理第五条基金的募集方式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三)基金投资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运作。
第七条基金的管理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高于基金规模的1%。
三、基金的使用第八条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资助贫困地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三)支持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四)开展教育扶贫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九条基金的使用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基金会的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第十条基金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
四、基金的监督与公开第十一条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三条捐赠者、受益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基金的管理机构、捐赠者、受益人和其他相关方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基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受到影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村教育基金会章程
村教育基金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某村教育发展,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成立某村教育基金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原籍为某村、某村爱乡会会员子女在校就读人员及某村小学教师。
二、管理机构和职能第三条为规范基金管理,保证基金运行安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成立某村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负责教育基金的筹募、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四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理事长由某村爱乡会会长兼任,副理事长由某村进步人士担任,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通过选举可以连任。
第五条理事会设理事多名,负责做好村民小组的学生资助、资料收集等工作,理事每届任期五年,任期满通过选举可以连任。
第六条理事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负责处理基金会日常事务。
第七条理事会在某村党总支、村委会、某村爱乡会的领导下工作,接受某镇红十字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理事的任职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热心教育公益事业,热心为教育服务;(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兔(一)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某村党总支、某村村委会、某村爱乡会、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共同协商确定;(二)理事会换届选举时,由某村党总支、某村爱乡会、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某村党总支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罢免结果报某村党总支备案。
第十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具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四)遵守本章程,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五)热心和支持基金会的工作;(六)向本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七)对基金会资金发放进行最终审核。
第十一条理事长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理事会签署文件;(四)带领理事进行基金和实物的募集;(五)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奖学助学教育基金规章制度
奖学助学教育基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鼓励优秀学生发展,帮助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特制定奖学助学教育基金规章制度。
第二条奖学助学教育基金是由学校、社会各界和个人捐款而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困难学生,旨在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奖学助学教育基金的管理机构为学校基金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财务部门、教务部门、学生处和校友代表组成,负责基金的募捐、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奖学助学资助,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并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资助。
第五条奖学助学教育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费、生活费、书本费、交通费等与学习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奖学助学教育基金的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奖助学金获得者和困难学生,具体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基金的募捐情况和管理需要不定期对奖学助学教育基金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章募捐第八条学校将定期开展奖学助学教育基金的募捐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踊跃捐款,共同支持学生的学习。
第九条学校将设立奖学助学教育基金募捐专项账户,接受捐款并及时公布捐款情况,确保捐款的透明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学校将邀请社会各界和校友代表参与奖学助学教育基金的募捐活动,在校园内定期进行募捐宣传和公益活动。
第三章管理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助学教育基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资助审核、经费支出、募捐宣传和财务监督等。
第十二条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或相关办公室提交奖学助学申请表,须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家庭情况、资助金额及用途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奖学助学申请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安排资助款项直接拨付到学生个人账户,资助款项不得用于非学习相关用途。
第十四条学校将建立奖学助学教育基金的台账,对每一笔资助款项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资助款项的使用透明和合理。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教育局惠市教[2006]279号关于做好申请惠州市慈善总会“助学兴教基金”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2006-2007学年度即将开始,惠州市慈善总会决定继续资助2006年9月入读大学一年级、普通高中一年级、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新生。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2006年9月入读大学一年级、普通高中一年级、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新生,所在家庭须是惠州市市、县(区)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
二、申请程序1、在惠州教育信息网(网址:)首页的“文件下载”处下载《惠州市慈善总会助学兴教基金申请表》,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完成有关程序。
2、大学一年级新生的申请由其原就读的高中学校负责接受,并加具意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新生的申请由录取学校负责接受,并加具意见。
各学校将《申请表》送交各县(区)教育局后送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
经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核准后发放助学金。
三、申请时间为了方便大学一年级新生顺利入学,其申请助学金根据录取通知书到达的先后,分8月20日前、8月30日前、9月25日前三批集中进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新生的申请材料请于9月25日前交市教育局。
四、申请材料《惠州市慈善总会助学兴教基金申请表》、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收费标准的复印件、低保家庭证明的复印件各三份,(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各留一份)。
五、申请金额入读学校规定的第一年学费。
六、助学金的发放申请人所申请的助学金,通过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学校的途径,拨付给有关学校,由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带身份证领取。
请各部门应高度负责,尽最快速度将助学金放发给申请人。
七、其它若学生或家长咨询何为低保家庭,请他们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其余事项请与市教育局德育科刘文胜联系,电话:2671885。
附:惠州市慈善总会助学兴教基金申请表惠州市教育局二○○六年七月十一日主题词:助学基金通知惠州市慈善总会助学兴教基金申请表。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致力于资助贫困学子,提供教育援助,推动教育公平,促进社会进步。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助学基金会”,英文名称为“Education Assistanc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贫困学子,提供资助与援助,助力其接受优质教育,实现自我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与进步。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捐赠:接受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款项;2. 遗赠:接受个人、企事业单位的遗赠款项;3. 投资收益:通过合法投资获得的收益;4. 其他合法形式的收入。
第六条基金会的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贫困学子资助:为经济难点的学生提供资助,包括学费、书籍费、生活费等;2. 教育援助:开展各类教育援助项目,如奖学金、助学金、教育培训等;3. 教育公平推动: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改善教育条件,促进教育公平;4. 教育研究与交流:开展教育研究,推动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与交流。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捐赠人、重要捐赠人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章程规定。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审议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包括章程的修改、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的制定等;2. 监督基金会的运行情况,确保基金会的合法、规范运作;3. 选举或者罢免基金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4. 审核基金会的年度财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透明度。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行管理;2. 负责基金会项目的策划、组织与实施;3. 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的监督;4. 负责基金会的宣传与推广工作;5. 负责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沟通与协调。
2024年“公益助学”活动通知
本文由第一公文gongwen.lkejiaom收集整理公文2024年“公益助学”活动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依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通(2024)XX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XX公益基金会XX教化扶贫助学金的精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对XX籍2024年考入高校及在高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无偿资助2000人,每人资助5000元,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阻断贫困根源。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一)经县扶贫办审核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经县民政局审核确认的农村低保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家庭子女。
(三)经县民政局确认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孤儿。
(四)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城镇就业困难家庭子女。
(五)因受重大灾难、疾病等缘由导致上学困难的家庭子女。
三、审核原则对符合初审条件的,按以下原则进行更审:(一)符合前4项条件的在校贫困高校生优先资助,如有剩余名额则启动符合第5项条件在校贫困高校生的资助。
(二)同等条件下,当年考入高校的大一新生和毕业生优先。
(三)同一人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请程序(一)申请受理1.申请和初审。
符合资助范围前4项条件的,在XX县政务信息(:〃/)公示公告栏下载申请表格及申请材料清单,仔细阅读清单并打算相应材料,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材料备齐后上交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团(工)委、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审核通过之后再将材料上报XX公益基金会XX教化扶贫安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进行复审;符合第5项条件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贫困证明,上报乡镇(街道)团(工)委,由乡镇(街道)团(工)委实地走访调查后将调查状况上报XX公益基金会XX教化扶贫安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进行复审。
如有其它不行避开的缘由导致申请人不能刚好上报材料的最多可延长至8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助学基金章程
助学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在大力发展自身产业的基础上,为更好地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与公共责任,倡议更多的人加入公益事业中,公司决定设立“某某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设立基金的宗旨:致力为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与教师提供平等发展人生的机会,以助学基金彰显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某某助学基金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品牌与CRM专委会,其选举和管理办法详见《四川某某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CRM专委会章程》。
CRM中心作为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运作与管理。
第四条品牌与CRM专委会在基金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制订及修改某某助学基金章程;(二)审议基金年度使用规划(含年度预算、决算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各项重大基金支出决策;(四)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品牌与CRM专委会主任委员在基金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基金使用申报的审批权;(二)各项助学公益活动方案的审批权;(三)监督重大助学公益实施方案的执行;(四)负责向顾问委员报告基金使用情况;(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品牌与CRM专委会秘书委员在基金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监督基金的规划及使用情况;(二)具体落实专委会就助学公益活动开展的各项决议;(三)完成主任委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品牌与CRM专委会委员在基金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以诚信的方式认真和谨慎地处理各项基金使用提案;(二)在助学公益活动开展方面,为公司提供意见和建议;(三)就审议事项独立做出判断并表决;(四)完成公司和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CRM中心在基金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接受品牌与CRM专委会领导,协助专委会开展基金管理日常工作;(二)制订某某助学基金年度使用计划;(三)负责管理及核算基金的收入及支出;(四)根据计划或临时项目组织开展助学基金公益活动;(五)对基金的各种资料、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并出具基金年度运作总结,报品牌与CRM专委会;(六)完成品牌与CRM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
教育基金会章程「最新版」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教育基金会主要是资助教育公益事业的组织,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xx市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广东省。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运用好教育基金,实行奖教奖学、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壹万陆仟叁佰元,来源于社会募捐、接受捐赠、财政拨款。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xx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邮政编码:xxxxx。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第七条本基金会开展重大募捐、资助、投资、涉外活动和设立专项基金时,提前15个工作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设立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及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本基金会接受日常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披露;接受重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款物后即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九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广泛开展基金筹集的宣传活动,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之内依法筹集资金;(二)制订使用教育基金的范围、办法;(三)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教育基金,确保其使用效益;(四)帮助教师解决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五)奖教奖学、表彰先进;(六)在xx市范围内扶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十条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的资格:(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六)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本会的各项工作;(七)有号召力,对本会有贡献,热心为本会谋发展;(八)身体健康,能承担本会的繁重工作。
爱心助学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引导和管理爱心助学基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高效,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爱心助学基金是指自愿捐赠给贫困学生或困境中的学生的专款专用基金,用于资助学生的学业发展。
第三条爱心助学基金的管理应遵循合规原则,保障捐赠者的权益,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于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
第四条爱心助学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决策、评估和监督制度,确保基金的正常运作,增强公信力。
第五条爱心助学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捐赠方和管理机构共同制定,并在捐赠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二章爱心助学基金的筹集第六条爱心助学基金的筹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个人捐赠:个人可以以现金、物品或其他形式捐赠给爱心助学基金。
2.企事业单位捐赠: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以现金、物品或其他形式捐赠给爱心助学基金。
3.社会团体组织捐赠: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可以以现金、物品或其他形式捐赠给爱心助学基金。
4.其他筹集方式:可以通过募捐活动、公益活动等形式筹集爱心助学基金。
第七条爱心助学基金的筹集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捐赠者的权益。
第三章爱心助学基金的管理第八条爱心助学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捐赠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合理的管理措施,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健和高效利用。
第九条爱心助学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的使用规则和决策程序。
第十条爱心助学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账户,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明细记录,并进行定期审计。
第十一条爱心助学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捐赠协议的约定,资助具有贫困或困境的学生,并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爱心助学基金的使用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爱心助学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四条爱心助学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向捐赠方和社会公开透明,接受社会评估。
捐资助学管理制度
捐资助学管理制度
是指组织或个人向学生提供资助时所遵循的规定和流程。
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捐资助学活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以下是捐资助学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1. 目标和原则:明确捐资助学的目标和原则,例如提供平等的机会、鼓励优秀、有追究责任的原则等。
2. 条件和申请:明确接受资助的学生条件和申请流程,例如学业成绩要求、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等。
3. 资助种类和金额:明确不同种类的资助项目和金额,例如奖学金、助学金、奖助学金等。
4. 评选标准和程序:设立评选委员会或评审团队,明确评选标准、程序和权责分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和科学。
5. 发放和管理:明确资助款项的发放和管理程序,例如资助款项的发放时间、形式、收据要求等。
6. 监督和追踪:设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资助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追踪,确保资助款项使用的合理性。
7. 反馈和报告:要求受助学生提供资助款项使用情况的反馈和报告,定期向捐助方或公众公布相关数据和信息。
8. 奖惩措施:明确对违规行为或不履行义务的学生的奖惩措施,例如暂停资助、追回款项等。
以上是一些建议,具体的捐资助学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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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捐赠资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各类捐赠资助的管理,充分发挥捐赠资助在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提升对接行业发展需求的功能,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保障捐赠资助与受助者之间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接受国际、国内组织、企业、个人等各类捐赠资助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信任原则:学校对捐赠资助行为具有信任,但不因此减弱对捐赠资助活动的管理。
2. 公开原则:学校在捐赠资助行为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依法原则:学校遵循依法管理、公开透明、规范合理、有效高效的原则。
4. 扶贫原则:学校进行捐赠资助管理工作时,坚持精准识别、因材施教、因势而谋的原则,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给予倾斜支持。
四、捐赠资助管理流程1. 捐赠方发起捐赠资助意向或提议。
2. 学校接收捐赠方的意向或提议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和审查。
3. 学校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助的用途、金额、条件等。
4. 学校设立专门账户接收捐赠资助,并进行专门管理。
5. 学校定期对捐赠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和汇报。
五、捐赠资助管理要求1. 捐赠协议书:学校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时,协议书中应明确捐赠资助的用途、金额、条件等。
2. 用途限制:学校应按照捐赠协议的要求,将捐赠资助用于指定的用途,不得擅自挪用。
3. 信息公告:学校接受捐赠资助后,应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4. 使用报告:学校应定期对捐赠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向捐赠方提交使用报告。
5. 受捐人跟踪:学校应对受捐人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捐赠资助的使用情况和受益情况。
六、捐赠资助管理责任1. 学校领导班子对捐赠资助管理负总责,并定期对捐赠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2. 捐赠资助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
3. 捐赠资助管理相关人员要有责任心、维护公益、守信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惠州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惠州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惠州市教育局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别制定了一系列的资助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提供经济支持,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以下是惠州高中学生资助政策的详细内容。
一、助学金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以减轻他们的学费和生活费负担。
助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来确定。
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家庭收入证明和成绩单等材料。
2. 学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
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来确定。
学生需要提交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成绩单和荣誉证书等材料。
二、勤工助学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实践能力,惠州市教育局推出了勤工助学计划。
学生可以在校内或校外找到兼职工作,以赚取一部分学费和生活费。
学校会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并确保工作时间不会影响学生的学习进度。
三、免费教材为了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惠州市教育局提供免费教材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生可以在学校图书馆或教材发放中心领取所需的教材。
这项政策有效地降低了学生的学习成本,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教育资源。
四、校园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惠州市教育局还提供校园贷款的支持。
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等费用。
贷款的还款期限和利率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以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后再行偿还。
五、心理辅导除了经济支持,惠州市教育局还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
学生可以免费获得心理辅导服务,以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学校会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支持。
总结:惠州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资助,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免费教材、校园贷款和心理辅导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生活质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助学基金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特设立助学基金。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助学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助学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助学基金的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主任:负责助学基金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助学基金的具体事务。
(三)委员:负责助学基金的具体工作,包括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督等。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助学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助学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资金。
第八条助学基金的资金使用范围:(一)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二)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设施;(三)开展教育扶贫项目;(四)其他与助学基金宗旨相符的公益活动。
第九条助学基金的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二)公开透明;(三)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助学对象及标准第十条助学对象:(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第十一条助学标准:(一)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一定金额的助学金;(二)根据学习成绩,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学金;(三)根据特殊才能,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第五章项目实施与监督第十二条助学基金项目实施程序:(一)制定项目计划;(二)开展项目申报;(三)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四)组织实施项目;(五)项目验收。
第十三条助学基金项目监督:(一)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机制;(二)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为助学基金章程模板,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捐资助学管理制度
捐资助学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捐资助学活动的一系列制度和相关政策。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捐资助学活动的公平、合法、透明,并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帮助有需要的学生。
以下是一个捐资助学管理制度的可能要素:1. 条款和条件:明确资助的对象、资助的范围以及申请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例如,资助可以是全额奖学金或部分资助,申请者可能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或经济困难证明。
2. 申请程序:规定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和递交的截止日期。
可以设置一个统一的申请平台或系统,方便申请者在线提交申请。
3. 审核与评估:设立一个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或小组,由专家、教育工作者和社区成员组成。
他们将评估申请者的资格,根据设定的评价标准来确定谁将获得资助。
4. 公平选择:确保评审过程公正透明,避免利益输送和人情主义的偏好。
要确保申请者的身份信息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5. 资金使用:明确资助款项的使用范围,例如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
资助款项应当用于帮助学生获得良好的教育,不得被挪作他用。
6. 监督与追踪:定期对资助的学生进行跟踪和监督,了解他们在学业和个人发展方面的进展情况。
这可以通过定期报告和学生交流会等方式进行。
7. 反馈和评估:定期向捐赠者和社会公开捐资助学活动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这可以通过发布公开报告和组织评估活动来实现。
8.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确保捐资助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捐资助学管理制度的要素,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切实有效地管理捐资助学活动,能够提高捐款者和受助者的满意度,同时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匡助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基金会名称为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公益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教育,关爱贫困学生,推动公平教育,培养社会责任感,助力学生成长。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资助贫困学生、开展教育培训、推动教育公平、开展公益活动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工作地点设在中国某市,但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资助方、相关专家和社会公益人士组成,任期为三年,可连任。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执行理事会的决策。
第十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赞助、遗赠、投资收益等。
第十二条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捐赠和赞助款项应当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和开展教育项目。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资助贫困学生第十五条基金会将资助贫困学生的范围确定为家庭经济难点的学生,优先资助孤儿、残疾学生和农村学生。
第十六条资助贫困学生的方式包括提供学费、书籍、生活费等经济援助,以及提供学习辅导和心理支持等。
第十七条贫困学生的资助申请应当符合基金会制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隐私和权益。
第五章教育培训第十九条基金会将开展教育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科辅导、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培训等。
第二十条教育培训项目应当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需要进行规划和组织。
教育基金会章程
教育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性质本基金会定名为“教育基金会”,是由热爱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宗旨本基金会的宗旨是推动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资助贫困学生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动教育改革与创新。
第三条业务范围(一)筹集和管理基金,扩大基金规模;(二)资助贫困学生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三)奖励在教育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个人和团体;(四)支持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五)开展与教育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二章原始基金与来源第四条原始基金本基金会原始基金为人民币XXX万元,由发起人自愿捐赠。
第五条资金来源(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二)投资收益;(三)政府资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XXX(相应的民政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第七条业务主管单位本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XXX(相应的教育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第四章住所与活动地域第八条住所本基金会住所设在[XXXXX]。
第九条活动地域本基金会的活动地域为全国范围。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理事第十条组织机构本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理事的资格(一)拥护本基金会章程;(二)热心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能力。
第十二条理事的任期理事的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章程的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四条终止与清算本基金会因故终止,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基金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六条生效时间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XXXXX](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本章程为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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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碧山教育基金会
助学工作管理的规定
根据《惠东县碧山教育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为更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特制订此规定。
一、助学范围与对象
1、助学范围:碧山村籍学生。
2、助学对象:
(1)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烈士直系子女;
(2)失去双亲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孤儿;
(3)残疾家庭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家庭突遭不幸,造成当年经济严重困难,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表现良好的学生。
二、助学经费与安排
1、助学经费:根据基金会当年的财务状况,每年安排扶困助学经费不少于当年公务活动支出的三分之一。
2、助学金额:凡被批准为资助对象,理事会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进行资助金额定额。
三、助学管理与监督
1、助学管理:由碧山村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会同碧山村民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接受助学的学生名单,经碧山村教
育基金会在碧山村各村民小组公示后,并将助学金金额和名额指标于当年九月份下达给受助人员,受助人员所属村民小组参照本规定的助学对象并按本校接受助学的对象与条件的具体要求,填写《碧山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和《碧山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逐级审核汇总上报碧山村教育基金会审批核拨。
发放碧山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碧山村民委员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保证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表现良好的学生受到资助。
2、助学监督: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按年度向理事会报告当年助学工作情况,接受本会监事会和审计、主管部门的审查与监督。
四、本规定修订和解释权属碧山村教育基金会理事会。
五、本规定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碧山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
附表二:碧山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