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测试通知
(3)关于转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七个文件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冀教人字[2007]46号关于转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七个文件的通知厅属各高校、中专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6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医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4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翻译专业译审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
以上文件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原冀职改办字[2003]4号《河北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03]7号《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03]9号《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03]13号《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03]15号《河北省中医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冀职改办字[2003]14号《河北省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附件:1、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69号)2、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0号)3、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1号)4、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2号)5、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医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3号)6、关于印发《河北省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4号)7、关于印发《河北省翻译专业译审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75号)二○○七年八月五日冀职改办字[2007]6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河北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河北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认证认可综合规定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教资函[2016]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16.03.21
【实施日期】2016.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河北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
作安排的通知
(冀教资函[2016]2号)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北省内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方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3、符合直接认定条款的特岗教师,具体要求登陆http:///查询。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详见冀教师[2015]12号文件)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证认定能力测试考试通知
教师资格证认定能力测试考试通知教师资格证认定能力测试考试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测试范围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
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一)组织机构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
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
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
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
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显著胸廓畸形者。
事关教师资格认定河北最新通知
事关教师资格认定河北最新通知▼▼▼为做好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和《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2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
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名单)。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石家庄市学前教育河北省具备中等专业学校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原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更名)石家庄市文化传媒学校(原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与原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合并更名)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市工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隆化县职教中心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固安县职业中学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泊头职业学院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青县幼儿师范学校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衡水科技工程学校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技师学院)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现代职业学校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邯郸学院武安分院邯郸学院曲周分院邯郸学院大名分院邯郸市职教中心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河北商贸学校备注:1.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于2023年7月,与石家庄市机械技工学校和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中专学校合并后,更名为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
河北省关于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北省内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时间安排1、申请人注册申请、网上申报的时间。
4月24日---5月4日。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体检:考生持贴本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各市指定医院体检。
(指定医院,体检时间及体检表4月中旬登陆/查看下载)3、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认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网上申报时可以在报名界面查看)。
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认证
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认证河北省教师资格证报名确认点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前,请考生明确下列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现场审核时间为10月16日至19日。
2.现场审核、信息确认和缴纳考试费用等流程必须由本人履行,他人不得代替。
3.未缴费及未上交确认签字报名信息表的报名信息无效,视为放弃本次报名资格。
4.审核现场不提供信息修改用机,如考生报名信息有误需自行登录网络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次到现场参加审核,故请考生确认前登录报名信息网核准本人报考信息,确保信息无误后再到现场参加审核。
5.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6.考生应在网报时所选考区的报名信息确认点完成现场审核、信息确认、缴纳考试费用等流程。
7.考生应注意报名信息确认点张贴的有关审核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序完成信息确认和缴费流程。
教师资格证怎么认证具体流程1.考普通话证(语文老师要二级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级乙等以上)一般每两个月可以考一次 2.报名参加笔试笔试所需教材共有七门: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教学技能、班级及团队管理。
只要将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学好就差不多了,考试前再买一套往年的真题,认真做一遍,考心理学以及教育学(对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习的全面辅导,通常是在下半年10月份举办,考试通常在2月底和3月初,合格成绩保留三年,因此最好一次性通关;在考心理学和教育学时,就要报名好考试的等级——幼儿教师/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中职/高校,你的学历一定要高你报名等级一级,如果你要教高中就一定要本科或以上学历,另外高校教师资格证是提供给大学在职教师考的3.准备技能测试拿上你的以上三个证(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外加毕业证、身份证、体检合格证、申请表,就可以去认定了。
认定的时候教委会安排说课——也就是试讲+面试。
河北省教师资格证
河北省教师资格证河北省教师资格证是指在河北省范围内,具备一定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经过一定考核和认证,获得合法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证书。
教师资格证是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专科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专业本科(高职)专业毕业生,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专业学士学位或与此相应的本科文凭的人员,以及其他专业合格人员的必要条件。
首先,获得河北省教师资格证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
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主要包括教育知识与能力测试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教育知识与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素养和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教师在所授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方面的水平。
其次,河北省教师资格证的获得对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非常重要。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入条件,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才能合法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教师资格证不仅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教师素质提升的保障。
获得教师资格证后,教师可以更好地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再次,河北省教师资格证的获得体现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获得教师资格证不仅仅是一张文凭,更是对教师自身专业素养的一种认可。
教师资格证的获得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检验,也是教师对于教育事业的责任和担当的体现。
只有具备了河北省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才能够胜任中小学教育工作,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专业指导。
总之,河北省教师资格证的获得是教师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是对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价和认可。
通过一系列的考试和认证,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具备了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深化我省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河北省范围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人员,由医学院校纳入学校教学管理,担任教学工作,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所在医学院校批准,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中的科研、实验、工程、图书资料、实习指导等人员,由学校纳入教学管理,担任教学工作,经所在学校批准,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中的专职辅导员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
民办高校中的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与所在高校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并在提出申请时与该高校所签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一)思想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教师行为规范。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其学历信息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获得验证或能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归国留学人员所获得国(境)外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教育教学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等,应系统讲授学校教学计划内的一门及以上课程。
河北省XX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河北省XX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导语:根据“河北省xx年春季中小学认定通知”可知,河北省xx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学历条件需求如下: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北省内的,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最后一个学期方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详见冀教师[xx]12号文件)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1、水平测试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成心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分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根据人社部(2010)12号文件,本条不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体检依据)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显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河北保定市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
河北保定市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河北保定市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经过最新河北教师资格考试资讯、大纲能够了解到河北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河北教师资格考试一般一年进行两次,上半年1月报名,3月考试;下半年9月报名,11月考试。
河北中公教师考试整理了河北教师资格笔试真题供考生备考学习。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现将《关于河北省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 ]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具体工作做出以下安排,请与省《通知》要求一并组织实施:一、认定范围及学历条件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在保定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驻保高校及市属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报名形式本次认定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选择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县(市、区)现场确认点。
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显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实施范围2024年河北省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招聘数量2024年河北省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2300名,涉及28个县,各设岗县招聘名额和岗位设置详见《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原则(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坚持与教师编制统筹管理相结合,与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相结合,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相结合原则。
(二)各设岗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
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11.15•【字号】冀教师〔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8〕1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有关高等学校:现将《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2018年11月15日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
办好师范专业,振兴教师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必由之路。
将师范类专业认证作为突破口,重塑教师教育体系、落实教师教育保障、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重要抓手。
没有好教师就没有好教育,培养好老师要从师范类专业认证开始。
为办好一批师范类专业,规范引导我省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师教育工作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认证实施办法》),结合我省教师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构建符合国家标准、体现河北特色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我省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2018年6月,我省共有33所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师范类专业80种,专业布点数423个。
其中,18所高校开设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点269个(含兼招师范类本科专业63个),29所高校开设经教育部审批的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点1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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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考试及教学技能测试有关问题通知
一、下载准考证
2012年11月30日—12月5日考生登录网址
http://211.82.241.250/printjn.asp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场安排:
“两学”考试及教学技能测试考场均设在河北联合大学主校区(新华西道
46号)第五教学楼A区,具体安排如下:
“两学”考试:
5A101:第1考场—第2考场5A102:第3考场—第4考场
5A103:第5考场—第6考场5A201:第7考场—第8考场
5A202:第9考场—第10考场5A203:第11考场—第12考场
5A204:第13考场—第14考场5A301:第15考场—第16考场
5A302:第17考场—第18考场5A303:第19考场—第20考场
5A304:第21考场—第22考场5A401:第23考场—第24考场
5A402:第25考场—第26考场5A403:第27考场
教学能力测试:
5A101:理工一组5A102:理工二组
5A103:理工三组5A104:理工四组
5A201:理工五组5A202:理工六组
5A203:理工七组5A204:理工八组
备课室:5B101
5A301:文史一组5A302:文史二组
5A303:文史三组5A401:文史四组
5A402:文史五组
备课室:5A304、5A403
考生可在12月7日下午到考点确认考场。
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应向专家组提交申请任教学科范围内的三节课完
整教案,专家组在考生准备的三个教案中任意指定一个作为试讲内容(不可
使用多媒体)。
专家组根据考试要求,结合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题目,考生
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考生应在测试开始提前1小时到测试地点办理报到确认手续。
测试开始30
分钟前进入备课室准备。
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办理报到确认手续的,视为
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不再安排补测。
试讲步骤:
(1)考生首先做自我简介;(2)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进行正式试讲;(4)答辩。
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