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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的概念

土地权属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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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的概念是什么?
答:土地权属的概念如下:
土地权属即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是指土地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的对土地的占有、
使用和收益权的总称。

土地权属的类型主要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三种
类型。

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类,分别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
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就组成了土地使用权。

而他项权利,则包含了地下权、地上权、
耕地权等与土地有关的一系列权力。

(完整版)土地管理名词解释

(完整版)土地管理名词解释

土地管理名词解说1、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指国家的基本政策。

2、土地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天气、水文、地貌、植被等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含人类过去和此刻的活动结果。

3、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示的将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

土地资源既包含自然范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含经济范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

4、土地管理土地管理是国家为保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纳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举措。

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与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所以,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据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许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5、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6、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依据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钱等状况记录于特地薄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7、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益进行的一致登记。

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立土地权属,齐备地籍资料。

8、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益发生改动而进行的登记,包含土地权益设定登记,土地权益更正登记,土地权益人名称、土地用途、地点更正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9、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是指在必然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

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民众集体所有制。

10、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用、使用、利润、处罚的权益。

11、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的那一部分土地。

12、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的劳动民众集体所有制,其实是指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表此刻土地所有权上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第一节土地与城市土地

第一节土地与城市土地

城市土地经济评价总的来说,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进行的。但是, 城市土地利用的经济放益同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是密切相关的。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好,意 味着这种土地利用是受到社会欢迎的,其生产的产品 拥有广泛的时常需求,可以通过规模效益的提高来提 高其利润水平。
其不仅可以优质高价,还可以扩大市场份额,从而 剌激土地需求,土地供给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增加,期 望获取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就有了可靠的保障。生态效 益俱佳,则说明这种土地利用有利于形成一个无污染、 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而这又是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保证, 高质量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通常,E〈1,说明地价变化只能引起土地供给量较小的 变化。对瞬时供给,弹性系数为零,也就是无弹性,而土地 短期供给弹性系数比长期的供给弹性系数小,当地价上升 到一定水平后,短期供给弹性趋于零,而长期供给曲线比较 陡直,弹性越来越小。供给弹性小,反映土地供给曲线比较 陡直,弹性愈小,曲线愈陡直,因而短期土地的供给曲线比 长远的更为陡直。随着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城市土
地将逐步进入商品的行列,其流转将遵循商品经济规律。
土地供求关系的另一特殊形式就是有价 无市 ,即只有士地供给及价格,没有需求者; 或只有对土地的需求及地价水平,但没有土地 供给。这两种情况,都不能实现土地交易,所 以无市。这在经济萧条时期是很常见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经济的发展,工、商、住 宅用地的需求会不断增加,但这类土地的供给非 常有限,最终必将导致这类土地在高价水平下的 供求平衡。针对中国经济水平很低这一情况,中 国各级政府需要积极参与对土地供求关系的协调, 把普通住宅用地价格控制在居民可以接受的水平 上;同时,对其他用地的价格也不能放任自流, 应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综合手段对土 地价格进行调控。

土地类型资料

土地类型资料

土地类型土地是自然赋予人类的重要资源,不同土地类型的特点影响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生态环境。

在地球上的各个角落,存在着多种不同类型的土地,它们对于农业、工业、城市建设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土地类型及其特点。

草地草地是以草本植物为主要植被的土地类型,分布广泛,覆盖面积大。

草地可以分为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两种类型,其中天然草地主要分布在草原、荒漠等地区,而人工草地多用于牧草种植或草坪建设。

草地土壤肥沃,透水性好,适宜草本植物生长,常用于畜牧业和园林绿化。

农田农田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类型,是人类食物来源的重要基地。

农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以及养殖家禽家畜。

不同地区的农田类型各有特点,包括水田、旱田、果园、菜园等。

农田土壤富含养分,适合植物生长,是农业发展的基础。

森林森林是以乔木为主要植被的土地类型,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

森林覆盖面积的增加可以改善空气质量、保护水源、调节气候等。

森林可以分为针叶林和阔叶林两种类型,适应不同气候和土壤条件。

森林也是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保护森林资源对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至关重要。

沙漠沙漠是干旱地区的土地类型,植被稀少,土壤贫瘠,气候极端。

沙漠区域的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稀缺,对人类生存造成挑战。

沙漠可以分为冷漠和热带沙漠两种类型,其中沙漠化现象严重的地区土地退化严重,需要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

湿地湿地是水与陆地交汇的土地类型,包括沼泽、河流、湖泊等不同形式。

湿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等重要功能。

湿地是许多水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也是候鸟迁徙的重要中转站。

保护湿地资源对于生态平衡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城市是人类活动集中、人口密集的土地类型,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功能区域。

城市土地利用高效,基础设施完善,人口流动频繁。

城市化进程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提出挑战,需要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不同土地类型之间相互联系,构成了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登记的内容

土地登记的内容

土地登记的内容
1. 地址和地块标识:包括土地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地块编号、地图坐标等信息;
2. 用途和面积: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途,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并且记录面积,以确定土地的使用范围;
3. 产权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持有人和权属情况等;
4. 开发情况:包括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情况,如是否有建筑物、道路、电力线路、自来水管道等公共设施;
5. 风险评估:包括土地的自然和人为风险评估,如洪水、地震、火灾、环境污染等;
6. 政策限制:包括土地法规、政策和规定等限制条件,如土地用途规划、建筑物高度限制、环保要求等;
7. 历史交易记录:包括土地的历史买卖记录,如购买价格、转让价格、交易时间等;
8. 其他信息:包括土地的产权证书、土地规划图、权属证明文件等。

土地管理与法规:土地基础知识(一)

土地管理与法规:土地基础知识(一)

第⼆部分⼟地基础知识(⼀)⼀、考试⽬的和考试⼤纲要求本部分的考试⽬的是测试应考⼈员对⼟地概念、⼟地的分类及⼟地实体特征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掌握:⼟地的基本内涵,⼟地的主要特性,⼟地的基本类别及我国⼟地的分类。

熟悉:⼟地的功能,主要类别⼟地的特征,不同学科对⼟地的定义。

了解:我国⼟地资源的特点,我国主要类别⼟地的利⽤⽅式。

⼆、内容辅导:第⼀节⼟地的概念(⼀)⼟地的定义1.⼟地的基本内涵(掌握)从⼟地管理的⾓度分析,⼟地是地球陆地表⾯由地貌、⼟壤、岩⽯、⽔⽂、⽓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

⼟地是地球表层的特定地域,有固定的位置和⼀定的⽔平、垂直范围;⼟地是由相互作⽤的各种⾃然地理要素构成的综合体,并受⼈类活动的影响,兼有⾃然和社会经济双重属性;⼟地的特性是随着时间发展变化的。

2.不同学科对⼟地的定义(熟悉)(1)⾃然观点①⼟地即⼟壤,亦即地球陆地表⾯疏松的、有肥⼒的、可以⽣长植物的表层部分。

②⼟地即地球的纯陆地部分,不包括陆地的⽔⾯。

③⼟地即陆地及其⽔⾯,亦即地球表⾯除海洋之外的陆地及其江河、湖泊、⽔库、池塘等陆地⽔⾯。

④⼟地即地球表⾯,亦即地球的陆地部分和海洋部分都包括在内。

(2)经济学观点马克思指出,⼟地是指未经⼈的协助⽽⾃然存在的⼀切劳动对象,作为⼀切活动的⼀般空间基础,在农业中是主要的⽣产资料。

(3)法学观点《中国台湾⼟地法》规定,本法所称⼟地,谓⽔、陆及天然富源。

肯特从法律概念上对⼟地的定义是:⼟地不仅包括地⾯或⼟壤,⽽且也包括附着于⼟地的任何东西,不管是⾃然长成的,如树、草和⽊,或者是⼈⼯造成的,如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它所包括的范围向上或向下是⽆限度的,以致可以包括地上或地下的每样东西”。

(4)西⽅经济学观点澳⼤利亚的克⾥斯钦和斯图尔特指出,⼟地⼀词是指地表及所有它对⼈类⽣存和成就有关的重要特征,……必须考虑⼟地是地表的⼀个⽴体垂直剖⾯,从空中环境直到地下的地质层,并包括动植物群体及过去和现在与⼟地相联系的⼈类活动。

土地性质及分类

土地性质及分类
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指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
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
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 分类。
H11城市建设用地共分8大类、35中类、44小类
大类 R A B M W S U G
类别代码 中类 小类
37 9 13 5 11 3 3 52 4 11 3
类别名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指与城市交通相关的交通服务 设施用地,但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该用地应划入“行政办公用地”。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
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分为“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 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四项中类用地
四、土地使用性质
一、关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
1、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 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 交土地出让金;
2、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 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党政团体、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务办公用地

土 地 资 源

土 地 资 源
例较大。
三、中国土地资源存在的问题
※ 水土流失 ※ 土地沙化 ※ 土地盐碱化 土壤肥力下降 土壤污染 城乡建设用地逐年扩大,耕地面积不断减

水土流失
※ 包括水蚀、风蚀 ※ 分布:西北黄土地区,南
方红壤丘陵山区,东北黑 土漫岗丘陵地区,以及华 北土石山区等.
荒漠化
分布:主要分布在“三北”地区:西北、华 北、东北
环境管理
一、土地资源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土地资源是指目前或未来(可预见的) 能够产生价值的土地。
分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特点: ※ 具有不可取代性与土地数量的有限性 土地具有永久性 土地具有生产型
二、我国土地的基本特点
(1)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少; (2)土地类型多样化; (3)难于开发利用与质量不高的土地比
区别荒漠化与沙漠化:
荒漠化还包括:石漠化、砾漠化、沙漠化
盐渍化
分布:新疆及东南沿海地区 区别盐渍化与盐碱化:
盐碱化包括盐化和碱化
五、土地资源管理的方法 1、土地资源的开发
土地开发是人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挖掘和扩大利用土地的范围以及提 高土地利用的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思考: 旧城改造,新城开发是不是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的类型
农业低利用地的开发(例:低产田的改造) 沿海滩涂的开发(武汉河漫滩上的建筑)
(华容“垸”) 城市新区的开发(湖南省省政府南迁) 城市土地的再开发(旧城改造)
五、土地资源管理的方法
2、土地资源的治理
土地资源治理是对土地退化的现象予以消除与预防。 (1)水土流失 工程措施:治坡治沟、大型水利工程的修建 植被措施:植树造林、建防护林、建立自然保护区 耕作措施:间作、套作、耕地覆盖

土地名词解释

土地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土地的特性:自然特性:1.位置的固定性;2.面积的有限性;3.质量差异性;4.功能永久性。

经济特性:1.供给的稀缺性;2.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3.报酬递减的可能性;4.利用后果的社会性。

土地利用结构:一般是指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用各种利用类型土地占该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来表示。

土地利用基本原则:1.农业优先与统筹安排用地结构向结合;2.坚持集约利用与保持适量耕地相结合;3.专业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4.合理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相结合;5.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

城市土地利用特性:1.位置在城市土地利用中具有特殊重要性;2.城市土地利用途径更具多样性;3.面积对城市土地利用具有较小的限制作用;4.交通运输的重要性对于城市土地更为显著;5.城市土地用途改变的代价相对巨大。

土地集约利用:就是在单位面积上合理增加物资和劳动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经营方式。

土地利用规模:是指经济活动中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如企业,城市等)所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是反应土地生产要素集中程度的一个指标。

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条件:1.非农业发达,农业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且这些劳动力转移后获得相对长期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2.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增强。

4.农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

农业经营规模:泛指农业经营单位的规模量(包括规模总量及单一生产要素的规模量),是一切农业经营部门,一切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一切农业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数量反应,是普遍的数量反应。

土地规模经济:土地规模经济的扩大所能获得的经济效益表现为伴随着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单位产品平均成本的不断降低。

土地可持续利用:指当前的土地利用不能对后代的持续利用构成危害,即土地的利用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能影响人类今后的长远需要。

土地人口承载力:也叫土地资源的人口承载潜力,是指一定面积土地的食物生产潜力所能供养的一定消费水平的人口数量。

土地的性质及分类

土地的性质及分类

一、土地的性质及分类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2.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3.什么是房地产权证2000年以前,房管局是分开《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两本证给业主的,若要办理房屋的买卖或抵押,必须要两个证同时出示才可以办理上述业务。

在2000年之后,房管局就将上述的两个证合并成一个叫《房地产证》。

即《房地产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如果你现在办的证件的封面是写明《房地产证》的,那么就只是一本证了。

4.房产证的性质分为商品房和房改房.已购公房又叫房改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 区别: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拆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简单的说,商品房经过批准,面向大众。

房改房有优惠在里面。

拆迁房: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房子5.土地使用类型分为土地划拨和出让.区别:土地性质有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两种。

农业土地的名词解释

农业土地的名词解释

农业土地的名词解释农业土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资源,是人类实现粮食安全、农产品供应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基础。

以下将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对农业土地进行详细解释。

一、土地利用类型农业土地的主要利用类型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牧草地。

耕地是农民进行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的土地,通常分为种植园和农田两种类型。

园地是用于果树、花卉和蔬菜的种植的土地,通常分为果园、蔬菜园和花卉园三种类型。

林地是用于森林资源的保护、经营和发展的土地,被用于木材和非木材林产品的生产。

牧草地是用于饲养草食性动物的土地,具有牧草生长和放牧的双重功能。

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的法律归属,即土地的所有者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土地所有权人的许可下,对土地进行耕种、建设和经营的权利。

在不同的农业地区和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制度会有所不同,有的地区土地所有权属于个人,有的地区则属于集体,而有的地区则以政府为土地所有者。

三、土地细分与规划土地细分是指将较大的农业土地按照一定标准和规则进行划分,形成一片或多片小块的土地。

土地细分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便于管理和发展农业。

土地规划是指对农业土地进行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的确定,根据地理、气象、水源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不同类型的农业土地。

四、土地改良与保护土地改良是指对沙漠化、草原退化、土壤质量下降等问题进行治理和改进,提高土地的质量和适宜性。

土地保护是指对农业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防止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流失。

土地改良和保护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土地征用与流转土地征用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依法将农业土地转为其他用途的行为。

土地征用通常会给农民带来补偿和转移安置,以保障农民的利益。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租赁、转让或合作社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给其他农户或农业企业。

土地相关名词解释

土地相关名词解释

土地相关名词解释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

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在农村地区。

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等;(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生地是指不具备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

熟地是指具备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平整能直接进行建设的土地。

毛地是指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地上有房屋拆迁的土地。

土地整理的另一种解释,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或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土地开发,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以荒山、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地为对象,通过工程或生物措施进行整治、加工和配套建设,以达到可供利用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土地复种指数,也叫种植指数,耕地上全年内农作物的总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

是反映耕地利用程度的指标,用百分数表示。

计算公式为:复种指数=全年播种(或移栽)作物的总面积÷耕地总面积×100% 复种指数的高低受当地热量、土壤、水利、肥料、劳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等条件的制约。

热量条件好、无霜期长、总积温高、水分充足是提高复种指数的基础。

经济发达和农业科学技术水平高,则为复种指数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中国南方水热条件好,耕地利用率高,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复种指数均在200%以上。

土地基础知识汇总

土地基础知识汇总

一、土地分多少种类型1、根据土地所有权分类土地根据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土地私有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2、根据土地用途分类根据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3、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类别的对照关系:二、建设用地分几类?1、各是什么含义?建设用地按用地性质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描写土地的词语土地

描写土地的词语土地

描写土地的词语土地1.【不毛之地】不生长草木庄稼的荒地。

形容荒凉、贫瘠。

2.【穷山恶水】穷山:荒山;恶水:经常引起灾害的河流湖泊等。

形容自然条件非常差。

3.【赤地千里】赤:空。

形容天灾或战争导致大量土地荒芜的景象。

4.【寸草不生】土地贫瘠,什么也不生长。

5.【衰草寒烟】衰草:衰落的野草;寒烟:空旷荒芜的原野上的雾气.比喻空旷偏远,冷遇荒芜。

1、荒漠上由于缺水寸草不生。

2、这里经过漫长战争,土地显得寸草不生,太少无人烟。

3、寸草不生的沙漠荒无人烟。

3、造句网就是一部在线造句词典,其宗旨就是更快地打造出更优质的句子.4、人们眷恋地生存在这寸草不生的荒芜地球上。

5、这里寸草不生,十分荒芜。

【兵挫地削】:挫:失败;削:割。

军队战败,土地被分割。

【不食之地】:不甲壳类:不生产粮食。

指无法耕种的土地。

【不易之地】:每年可以耕种的肥沃的土地。

【城狐社鼠】:社:土地庙。

城墙上的狐狸,社庙里的老鼠。

比喻倚仗权势害人,一时难以铲除的小人。

【赤地千里】:赤:空。

形容天灾或战争造成大量土地荒凉的景象。

【寸草不生】:寸草:一点儿草。

形容土地肥沃,连一点儿草都不常。

亦形容灾情轻微。

【寸地尺天】:指一小块土地和天空。

【寸土必争】:即使就是一点点土地,也必须和敌人争夺战。

形容协同作战斗争毫不退让。

【寸土不让】:一寸土地也不让人。

【寸土尺地】:寸、尺:比喻很少。

形容极少的土地。

【寸土尺金】:比喻土地收益极高,极其贵重。

【地崩山摧】:土地碎裂,山岭坍塌。

多形容非常大变故。

【地丑力敌】:指土地相似,力量相当。

【地甚广民众】:土地宽广,百姓众多。

【地广人众】:指土地广阔,人民众多。

【地瘠民贫】:土地阴坡,人民贫困。

【地尽其利】:尽:尽力,充分。

使土地、山川、地面上下物质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

【地人造奶油仁和】:仁和:墨、多。

土地窄小,人口稠密。

即为地太少人多,非常挤迫。

【肥田沃地】:肥沃的土地。

【分茅赐土】:指分封侯位和土地。

无边无际、一望无际、无穷无尽、寸草不生、不着边际一、无边无际白话释义:形容范围极为广阔。

土地运营方案

土地运营方案

土地运营方案一、前言土地运营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以达到增加土地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土地运营方案则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规划和合理利用的具体方案。

本文旨在探讨土地运营的重要性以及规划和实施土地运营方案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二、土地运营的重要性1. 有效管理土地资源土地是国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管理对于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划和实施土地运营方案,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确保土地资源的长期稳定供应。

2. 提高土地效益通过土地运营,可以对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和配置,实现土地的最优利用,从而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土地运营,可以将土地用于农业、工业、商业、居住等不同用途,实现土地资源的多元化利用,满足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发展需求。

3.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土地运营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土地资源的有机结合和互补利用。

通过土地运营,可以调整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推动城市扩张和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共享,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土地运营方案的规划和实施1. 分析土地资源现状首先需要对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

包括土地资源的类型、规模、分布、利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土地资源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土地所有权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分析土地资源现状,可以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为制定土地运营方案提供必要的信息基础。

2. 制定土地运营目标在分析土地资源现状的基础上,需要确立土地运营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指通过土地运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体目标是指在总体目标的指导下,对土地运营的各项方面进行具体规划和实施,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土地利用方式的创新等。

3. 制定土地运营方案在确立土地运营目标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具体的土地运营方案。

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

概念
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指可供农、林、牧业或其它各利用的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料和劳动对象,具有质和 量两个内容。在其利用过程中,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类别和不同程度的改造措施。土地资源具有一定的时空性,即 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历史时期的技术经济条件下,所包含的内容可能不一致。如大面积沼泽因渍水难以治理,在小 农经济的历史时期,不适宜农业利用,不能视为农业土地资源。但在已具备治理和开发技术条件的今天,即为农 业土地资源。由此,有的学者认为土地资源包括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两个方面。
(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论
稀缺性是指可供使用的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土地资源的稀缺源性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因 为,一方面相对人类希求土地资源的欲望来说,资源是稀缺的;另一方面,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总是绝对地面临 着资源稀缺的问题。这种稀缺不仅表现为不同用途的土地资源数量的稀缺,而且也表现为不裳同地区土地资源的 相对稀缺。土地资源在总体上属再生性资源,本质上是土地馨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之间,产出与消费之间的匹配和 谐问题,它表现为相对稀缺性。稀缺性是土地资源的又一本质属性。
土地资源
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 人类利用的土地
01 概念
03 基本特点 05 资源现状
目录
02 资源分类 04 不同特征 06 荒地资源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 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
基本特点
土地资源的特点它有如下几个特征: 1.土地资源是自然的产物; 2.土地资源的位置是固定的,不能移动; 3.土地资源的区位存在差异性; 4.土地资源的总量是有限的; 5.土地资源的利用具有可持续性; 6.土地资源的经济供给具有稀缺性; 7.土地利用方向变更具有困难性。 8.树的棵数明显减少。 除此之外,中国土地资源的特征还有: 中国国土辽阔,土地资源总量丰富,而且土地利用类型齐全,这为中国因地制宜全面发展农、林、牧、副、 渔

土地的概念.

土地的概念.

管理的概念
“管理”如下定义:管理是人们为了达到某一共 同目标,有意思、有组织,不断进行的协调活 动。 具体来讲: 1.管理是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群体活动。 2.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协调过程 3.管理是围绕某一目标共同进行的活动。
管理的要素
1、管理主体 管理主体即由谁来进行管理。管理主体是 指具有一定管理能力,拥有相应的权威和责任, 从事现实管理活动的人,即管理者。 2、管理客体 管理客体即管理对象。土地管理的客体是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
土地的概念

经济学观点 《资本论》指出“经济学所说的土地是 指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的劳 动对象……土地在经济学中包括着水” 西方经济学把陆地、水面、地上空气层、 地下矿物及附着地上的阳光、热能、风 力、地心引力、雨水等一切自然无和自 然力,都列入土地范畴之列。
土地的概念

法学的观点 法律上的土地仅是指人们能够利用、 控制的土地。人力难以达到、难以控制 利用的陆地,还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 土地。
底土层
土地的概念
各个学科观点 1.地学的观点:地球一星体的表面,包括海洋、 大陆、内陆水域、岛屿、高山和南北极冰川。 2.经济学观点:《资本论》指出“经济学所说的 土地是指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的劳 动对象……土地在经济学中包括着水” 3.法学观点:人们能够利用、控制的土地 4.生态学观点

土地的概念

生态学观点 整个系统是一个生态圈,环境条件差 异很大,因而形成了不同的生态系统。 土地是一系列生态系统的集合。
土地的概念

资源经济学观点 一切能为人类利用的自然资源中,土 地资源是最基本、最宝贵的资源。
土地的概念
综上所述,关于土地的概念可以归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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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日期】2003/09/01【颁布单位】顺府发〔2003〕30号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区中心城区、各镇镇区规划区和已实行村改居的范围内,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佛山市顺德区规划国土局是我区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下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能是:(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区有关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和规定;(二)核准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三)对房屋拆迁纠纷进行裁决;(四)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四)安置补偿方案;(五)拆迁范围红线图;(六)拆迁范围内房地产权属清单;(七)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第八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九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二条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

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三条自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五条拆迁代管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六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区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八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

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村改居范围内的房屋,在2005年12月31日前,允许采用易地重建的办法进行补偿。

采用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提出安置用房的调换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布我区的基准地价。

第二十六条几种房屋作价补偿的计算方法:(一)拆迁已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屋,土地价格按剩余土地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确定,建筑物价格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拆迁划拨性质土地的房屋,土地价格按评估价格扣除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的价格确定,建筑物价格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三)拆迁房改出售的房屋,按房改政策规定,扣除属于房地产增值部分的20%后,给予补偿。

房地产增值部分的20%应上交主管部门;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应予以注明,可不必扣除。

(四)拆迁村改居范围内的房屋,采用货币补偿的,住宅用地在80平方米以内的,土地价格按照国有性质划拨土地评估价格补偿;超出80平方米部分的土地,按集体性质土地评估价格补偿;集体所有的房屋,土地价格按照国有性质划拨土地评估价格补偿;建筑物价格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二十七条拆迁村改居范围内的房屋,采用易地重建补偿的,原用地不足80平方米的,可安置至80平方米;原用地已超出80平方米的,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安置。

第二十八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九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三十二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区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三条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能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四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五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商业用房按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前一年税务部门核定的税后年利润的日均利润以不高于60%的比例按30日计算补偿。

企业生产用房按日均利润以不高于60%的比例按核定的设备搬迁日期计算补偿。

第三十八条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水、电、电视天线、电话迁移等费用按以下办法补偿:(一)搬迁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偿10元,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补偿。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市场平均租金水平按三个月核算。

(三)水电设施费用以房地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按每平方米15~40元的标准补偿。

(四)房屋登记费按登记机关的收费标准补偿。

(五)契税及交易手续费的补偿,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及建筑面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进行。

(六)被拆迁房屋有电视天线和电话的,其迁移费根据其使用性质及按原使用容量按实际报销。

第四章罚则第三十九条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拆迁人违反本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拆迁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第四十二条被拆迁人违反拆迁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被拆迁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退还周转房。

第四十三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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