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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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农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检查与评定办法

农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检查与评定办法

农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检查与评定办法检查和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是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对教学效果做出评价的重要环节。

它可以使学校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而改进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制订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便于任课教师分析教学效果,总结经验,以利改进,也可以促使学生复习功课,巩固和加深所学的知识技能。

第一条学生学业成绩检查与评定的要求:教务科应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努力保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

具体要求见附件《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办法》第二条成绩统计、上报与补考:1.学生补考根据《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查课成绩、实践教学的成绩、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成绩均必须在考试周内报教务科,考试课成绩应在考后 3 天内报教务科。

上报后的成绩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3.考试课评阅后的试卷应在成绩登记后及时交教务科保存(一般保存到学生毕业)。

学生要求查看时,须经教务科同意,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科指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查阅。

如需要更改成绩,须经教务科长批准。

4、毕业实习成绩单独作为一门课程的成绩。

附件: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使学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圆满完成学业,规范办理毕业证手续,根据《日照市职业教育管理规定》,特对学生学业和操行等方面作如下规定:一、学业成绩考核及相关规定:教务科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每学期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考核,第二学年必须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由教务科统一组织补考,补考还不及格者,在毕业前再集中补考一次。

成绩仍不合格者,毕业时学校不予办理毕业证,不予安置就业,只能出具结业证明。

该项考核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根据实习计划要求,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半年以上的教学实习和到企业实习,完不成实习任务、达不到规定实习时间者不予毕业。

实习结束按时返校,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后。

评优评先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试行)

评优评先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试行)

评优评先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班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各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第二条: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各班分开评选。

第三条:评优评先的名额按学校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评比主要以P值排名为依据。

第四条:本方案解释权归评审工作小组。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五条:候选人在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的学年平均成绩必须居本班排名前40%内。

第六条:本年度课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第七条:本年度内参与全班集体活动(升旗、早晚自习考勤、班会考勤)无故缺勤三次者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

第八条:本年度内受学校、系部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能参与各类评优评先。

第三章评审程序及办法第九条:评审程序1、成立由班委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评优评先申报表”(见附件一),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评审小组提交有关获奖证明。

3、班级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分别认定各项积分。

4、班级评审小组计算个人总分排名(见附件二)。

5、班级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并公示一至三天后上报学校。

第十条:评审办法1、实行量化积分制,总分(记为P)由学年平均学分绩(记为A),参与活动及获奖分(记为B),学生工作(记为C),民意测评分(记为D),辅导员评分(记为E),五部分组成,即P=A+B+C+D+E,A、B、C、D、E分值所占比例如下:A 50%B 20%C 10%D 10%E 10%2、A、B、C、D、E五部分分值的计算办法如下:一、A成绩按照学年平均成绩×50%计算。

二、B参与活动及获奖加分(满分100分)1、参加学校、系部级的比赛或活动每次5分。

2、获得校级、系级奖励的,得分另加(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

3、集体获奖,参与者每人均得上述分数;4、文明寝室奖励。

学年内个人所在寝室获得省级、校级、系级文明寝室荣誉者分别加100分、40分、20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是指为了对被测评项目进行全面评价而制定的评分规则。

在综合测评中,评分细则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确保评分的公平、准确和一致性。

评分细则需要具体而明确,并且要能够量化评价指标,以便进行评分操作和结果的比较和分析。

评分细则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测评指标:评分细则需要确定测评项目的关键指标,这些指标应该能够全面反映项目的质量和特点。

例如,在对一个产品进行综合测评时,可以考虑外观设计、性能表现、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指标。

2.评分标准:评分细则需要明确每个指标的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具体描述了每个分数段的特征和要求。

例如,对于外观设计指标可以分为5个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和差(0-59分)。

3.评分方法:评分细则需要明确测评的具体方法。

评分可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种方法进行。

定量分析是通过量化指标进行评分,例如对于性能指标可以通过实验数据进行评价。

定性分析是通过主观判断进行评分,例如对于用户体验指标可以通过用户调查和反馈进行评价。

评分方法要具备客观性和可重复性。

4.评分流程:评分细则需要明确评分的流程和操作。

评分流程应该包括评分人员的选择和培训、评分材料的准备和分发、评分标准的解释和说明、评分结果的统计和分析等环节。

评分流程要保证评分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5.评分结果的汇总和报告:评分细则需要明确评分结果的汇总和报告方法。

评分结果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得出综合得分,也可以通过生成报告进行展示。

评分报告要简明扼要,突出项目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大学生在学习、科研、创新、实践等方面综合能力的评价体系。

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评价程序和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范围1.1 评价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2 评价内容: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1.3 评价标准: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专业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标准,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二、评价程序2.1 制定评价计划:学校应制定每学年的评价计划,明确评价时间、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

2.2 采集评价材料:学生需提交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创新项目、实践报告等评价材料。

2.3 组织评价小组:学校组织评价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包括教师、专家和学生代表。

三、评价标准3.1 学业成绩:主要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

3.2 科研能力:发表论文数量、参预科研项目等。

3.3 创新能力:参加创新竞赛、获奖情况等。

3.4 实践能力: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情况等。

3.5 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综合能力等。

四、评价结果4.1 等级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4.2 评价反馈:学校应向学生及时反馈评价结果,指导学生改进不足,提高综合素质。

4.3 激励措施:学校可根据评价结果赋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等激励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预评价活动。

五、评价监督5.1 学校监督:学校应建立评价监督机制,确保评价公平公正。

5.2 学生监督:学生可通过评价结果申诉渠道进行监督,维护自身权益。

5.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可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监督,促进评价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综上所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公平、公正,激励学生积极参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云南农业大学体质健康测试介绍

云南农业大学体质健康测试介绍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 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 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 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 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 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大学男、女生立定跳远评分表(单位:厘米)
大学男生
大学女生
等级
单项得分 大一大二 大三大四
等级
单项得分 大一大二 大三大四
100
273
275
100
207
208
优秀
95
268
270
优秀
95
201
202
90
263
265
90
195
196
良好
85 80
256 248
258 250
良好
85 80
188
189
181
二、体质健康测试项目权重及标准
1.测试项目及权重
项目 BMI指数 肺活量
坐位体前 立定跳远 屈
男生1000
米跑,女 生800米 跑
50米跑
男生引体
向上;女 生1分钟 仰卧起坐
权重 15%
测试 西校区体
地点
育馆体质 健康测试
中心
15% 10% 10%
西校区体 育馆体质 健康测试 中心
西校区体 育馆体质 健康测试 中心
100
24.9
95
23.1
90
21.3
85
19.5
80
17.7
78
16.3
76
14.9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

12级英专2班综测计算细则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1.计算公式学期总评分=德育测评分*25%+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能力评分*20%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或能力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3.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 = 各学年平均成绩的总和 / 学习年限。

4.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等于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5.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各种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及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德育分 = 基础分80分(自评)+ 加分/- 减分1.政治表现(20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祖国领土完整,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预备党员20分,培养对象15分,网上党课结业10分,网上党课至今未结业0分。

2.遵纪守法(10分)法制观念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班会,无迟到旷课记录,无违纪行为。

3.社会公德(10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劳动表现(10分)热爱劳动,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劳动态度端正,并能自觉搞好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创造文明生活。

5.个人品质(10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及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坚强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并能很好地给予解决。

6.人际关系(10分)能与同学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友好相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深得同学们的喜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综合测评分数评选制度

综合测评分数评选制度

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制度目录一.评选制度二.第一类:加分类1.德育方面加分制度2.智育方面加分制度3.体育方面加分制度4.日常学习中积极行为加分制度5.寝室加分制度三.第二类:减分类1.考勤情况减分制度2.卫生检查减分制度3.不良行为减分制度总则为了促进本院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加强学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本院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学生社会公德、学生态度、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观念、文明修养、严于律己、团结友爱、实践创新方面进行测评,鼓励学生充分锻炼本专业的就业技能和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特制定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分制度。

学院监察部全面负责本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本院综合测评分数实施采取打分制,制定出的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提供了加减分数的明细及相关说明,该方案采取100分制计算,实行每月一评方式。

在学年结束后,评优评先、专业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等方面将严格遵守该方案。

凡在本院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均应依据本方案及其相关细则进行评测。

测评标准如下:1. 奖学金:实行90+10的模式,即每位同学的专业成绩在奖学金评定中占90%,综合测评分数占10%。

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分数的基本分为50分,综合测评分数不设上限。

2. 评优评先:(1). 三好学生:实行80+20的模式,即每位同学的专业成绩在三好学生评定中占80%,综合测评分数占20%。

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分数的基本分为50分,综合测评分数不设上限。

(2). 三好学生标兵:实行90+10的模式,即每位同学的专业成绩在三好学生标兵评定中占90%,综合测评分数占10%。

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分数的基本分为50分,综合测评分数不设上限。

(3).专项积极分子:专业成绩合格,主要参照综合测评分评定。

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分数的基本分为50分,综合测评分数不设上限。

(4).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共青团员:实行50+50的模式,即每位同学的专业成绩在评定中占50%,综合测评分数占50%。

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一、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医学人才,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定量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XX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和XX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体、优良学风班,评定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明学生、优秀应届毕业生等评先评优工作和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保研、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测评是从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日常行为、学习成绩、体育成绩和达标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定量考核,综合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70%+德育分×20%+体育分×10%(注: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德育分、体育分均采用百制)若无体育考试成绩和体育达标成绩的年级体育分为0,则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80%+德育分×20%三、德育分主要从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作风纪律和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考核。

德育分=基本素质分×60%+行为表现附加分×20%+民主评议分×20%(一)基本素质分:是根据学生在政治学习、学习纪律、集体活动、文明礼貌、道德品质、劳动观念、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得出。

学生的基本素质分满分为100分,可根据学生各方面表现出的不足累积扣分,基本素质分最低可为0分。

本项由班委考勤记录和团支部活动记录和辅导员抽查记录给出。

1、扣分细则:(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年级及学生会干部考勤每次加倍。

(2)无故缺课(包括早自习、晚自习、第一大节自习课、和各种教学实验环节)一学时扣4分。

辅导员抽查发现的(事先没有请假),扣分加倍。

(3)正常上课(包括见习、实验课)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每学期不得超过三天(周六、周日不计),否则,一天扣1分(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天按8学时计算)。

云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评定细则

云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评定细则

精品文档建筑工程学院2012级建筑学2013-2014学年学年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根据2010年6月28日《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制定了我院的评分标准,以下为本学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能力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体育测评分×10%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能力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德育、能力类加分项目:1.被评为学生先进个人:国家级加16分、省级加8分、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

2.作为先进班集体成员: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4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3.参加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参加讲座需老师签字证明,以学校或学院审批为评分依据,每参加一项加1分,最多加10分。

(注:参加讲座的加综测或义工各选一项)4.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项加2分,最多加10分。

(辩论赛、篮球赛、排球赛等)5.所在宿舍获校级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加8分,获院级文明宿舍加4分。

6.有义务献血加6分(献血时间在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之间)。

7.院级参加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各部部长、副部长加15分;学生会干事加5分)。

8.班级参加班委工作的各班委各加分10分。

9. 个人(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学习、文艺竞赛中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35、3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10.集体(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学习、文艺竞赛中获奖):成员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分;成员按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成员按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12级英专2班综测计算细则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1.计算公式学期总评分=德育测评分*25%+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能力评分*20%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或能力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3.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 = 各学年平均成绩的总和 / 学习年限。

4.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等于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5.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各种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及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德育分 = 基础分80分(自评)+ 加分/- 减分1.政治表现(20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祖国领土完整,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预备党员20分,培养对象15分,网上党课结业10分,网上党课至今未结业0分。

2.遵纪守法(10分)法制观念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班会,无迟到旷课记录,无违纪行为。

3.社会公德(10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劳动表现(10分)热爱劳动,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劳动态度端正,并能自觉搞好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创造文明生活。

5.个人品质(10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及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坚强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并能很好地给予解决。

6.人际关系(10分)能与同学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友好相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深得同学们的喜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云大综合测评细则

云大综合测评细则
b.如通过国家认可的计算机、会计资格、教师资格、司法、秘书、普通话、驾驶、器乐等技能考试者,每项加1分(加分仅限于通过考试当年且附证书)。
D3.专业知识拓展情况。本项满分2分
a.进校后从二级开始修读《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学生,学期成绩合格者,每项加0.5分。
b.参加文化、技能类培训(包括一些专业性的讲座、报告、培训、会议)加1分。
c.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的同学统一加1分。
综合测评成绩的测评
A.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本项满分20分
基础分。本项满分10分
附加分。本项满分10分
A1.政治理论学习。本项满分1分
a.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其中本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成绩有一门超过90分(包括90分)加1分,其余的均加0.8分。
d. 军训获得院级、校级优秀学员者加分别加1分和1.5分
e.在院刊等非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加0.5分;在校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的,分别按校、省、国家级别加1分、2分、4分;所撰写的文章、论文获院级奖励的加2分,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加3分。
D2.掌握技能情况。本项满分2分
a.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加权平均分在85分及以上者加1分。80-85分者加0.9分,75-80分者加0.8分,70-75分者加0.7分,70分以下者加0.6分,测评年度若有挂科在相应加分上减去0.1分。
b.积极参加学校、校学生会、校团委以及商旅学院团委学生会(转学院的同学以原来学院为准)组织的全民健身活动或者文体活动者(院迎新晚会、院庆、校迎新晚会、辩论赛、运动会、排球赛、广播体操比赛、云大之春、篮球赛、校运动会、足球赛、阳光体育运动会等)每项活动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需以上组织盖章认可),参加其它社团及协会活动者只加0.1分。

云南农业大学水利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云南农业大学水利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水利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方案水利学院团委2014.09.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科学的量化管理,正确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为学生评优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及细则。

本方案的实施是为了体现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的要求;其宗旨是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特点做相应的发展,以适应社会的要求;其作用是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认同学生在学习、工作、特长发展等方面的努力。

第二章实施方案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通过制定等级评分体系,对每位在校学生进行考评,整个考核体系包括德育素质定量考核、智育素质定量考核、体育素质定量考核和能力素质定量考核四个部分。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年(或学期)进行。

第四条新学年(学期)开始后,每个学生按照测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回顾一学年(学期)来德、智、体、能诸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自我小结和自我测评,重点对照“加分要素”,认真填写《水利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交班级班委汇总。

第五条班委负责班级测评工作,学习委员负责录入,重点对照“减分要素”,认真负责地对全班同学进行测评,测评中,如发现自评有不实,除给予更正外,还要视具体情况给予扣分处理。

第六条以班级测评为依据,填写《水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由各班学习委员报院学生会学习部审核,并将测评结果向学生分布。

第七条测评工作应于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之前结束,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测评材料要妥善保存,学生评优和评定奖学金必须附《水利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方可予以审批。

第九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细致、具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又是一项大量、复杂的行政管理工作。

各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云南农业大学园林园艺学院研究生评分标准计算法

云南农业大学园林园艺学院研究生评分标准计算法

云南农业大学园林园艺学院研究生评分标准计算法
1.复试成绩满分100 分,60 分及格。

2.所有成绩计算应精确到小数点后2 位。

3.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除以3)。

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专业(领域方向)和学习方式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

2011年—2012年生命科学学院综测相关事宜一、前期准备工作(一)通知各班级的同学认真阅读(2012版)《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145页—162页并准备好相关加分材料和证明(包括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等)。

(二)以班为单位成立综测评分小组和审核小组成员1、测评单位成立审核小组,人数6-8人,由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一半。

班主任负责指导审核小组工作。

审核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议、核准分数、改正错漏。

2、评分小组由不少于综测单位的30%的同学组成(包括学生干部、党员、学生代表),主要负责定性考评,给班级同学打分。

二、综测进行流程1、每位同学参照(2012版)《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145页—162页评分规则进行自评,评分小组对同学进行评分。

2、审核小组对班级同学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并返回学生,学生无异议后各班将自评表上交学院。

3、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并反馈给班级。

4、班级进行调整并将信息录入综测系统,形成初稿上交学院,学院进行审核。

5、学院进行最后审核,在全院内进行公示,形成终稿上交学校。

三、综测相关表格的具体填写(一)学院发放综测相关材料到各班1、包括:评分小组打分表、学生自评表、单项获奖学生申报表、三好生标兵(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二)各班综测上交材料包括:评分小组打分表、学生自评表(附带相关加分材料和证明)、单项获奖学生名单(附电子文档)、单项获奖学生申报表(附成绩登记表)、三好生标兵(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各种材料务必准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评分细则《云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自评打分表》的填写1、《基础性素质》一栏(1)《品德基础素质》评分规则:注:1、具体加分细则由本人参照《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自己打分。

2.扣分标准参照《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151页进行扣分,且由学校出具相关违纪学生名单,相关审核人员逐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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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2012级建筑学
2013-2014学年学年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根据2010年6月28日《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制定了我院的评分标准,以下为本学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能力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体育测评分×10%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能力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德育、能力类
加分项目:
1.被评为学生先进个人:国家级加16分、省级加8分、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

2.作为先进班集体成员: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4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3.参加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参加讲座需老师签字证明,以学校或学院审批为评分依据,每参加一项加1分,最多加10分。

(注:参加讲座的加综测或义工各选一项)
4.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项加2分,最多加10分。

(辩论赛、篮球赛、排球赛等)
5.所在宿舍获校级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加8分,获院级文明宿舍加4分。

6.有义务献血加6分(献血时间在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之间)。

7.院级参加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各部部长、副部长加15分;学生会干事加5分)。

8.班级参加班委工作的各班委各加分10分。

9. 个人(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学习、文艺竞赛中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35、3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分;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
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10.集体(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学习、文艺竞赛中获奖):
成员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分;
成员按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
成员按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成员按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5、3分。

11.在本校通过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的,每通过一门加2分,最高加10分。

12.凡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加2分,最多加20分。

德育、能力扣分项目:
1.触犯国家刑律者综合素质测评以0分计,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行为,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其它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视为德育测评不合格。

2.违反校纪校规,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扣4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受警告处分扣25分,受通报批评扣10分。

3.凡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最多扣20分。

4.根据本学期已统计的假期社会实践情况:参加社会实践加2分,未参加扣5分。

注:可累计加分,若加分结果德育、能力测评超过100分,以100分计;可累计扣分,若扣分结果测评为负分,以0分计。

智育类
基础分=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数
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包括除体育课外一学期所学全部课程(含选修课程),体育课成绩在体育测评中考查,体能测试成绩也不再记入智育分。

实行学分制的成绩可按相应的学分积点计算。

学生所选课程如出现重修,重修后的课程成绩不纳入本学年的测评。

补考通没通过都已期末考试成绩统计,选修课只有“通过”没有成绩的,取该同学其他科目总成绩的平均分。

缓考的该科目成绩栏不计分,缺考的该科目栏及0分。

(特殊情况需书面证明。


加分项目:
1.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全班前3名,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2分。

(注:一年级和专升本新同学第一学期以期末考试成绩计算)
2.国家英语等级考试:通过CET6加8分,通过CET4加4分,CET4达到优秀(550分)加6分。

3.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四级加8分,通过三级加6分,通过二级加4分。

扣分项目:
1.补考或课程没修到学分,每补考一门次扣5分,补考仍不及格或课程没修到学分,再扣5分。

2.无故旷课,每旷课1学时扣1分。

不按时交作业、调查报告,每次扣1分。

3.考试作弊一次扣20分。

注:可累计加分,若加分结果智育测评超过100分,以100分计;
可累计扣分,若扣分结果智育测评为负分,以0分计。

体育类
基础分=体育分=体育课成绩
有体育课的班级学生,体育基础分=体育成绩。

无体育课的班级学生和体院学生,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基础分为80分(若本学期安排修体育课而没选上者体育基础分按60分计)。

特殊体质学生(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体育基础分按80分计,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可酌情加分,但加分最高不超过16分。

加分项目:
1.积极参与校、院、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并带动同学参加体育活动(如学院组织的篮球赛、排球赛等),表现突出者加10分。

2.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前八名,按名次分别加20、18、16、14、12、10、8、6分。


3.在省级比赛中,获前八名,按名次分别加16、14、12、10、8、6、4、2分。

4.在校运动会上获前六名,分别加14、12、10、8、6、4分,参加校运动会但未获奖,加2分。

5.破省高校记录或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加18分,破校记录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加10分。

扣分项目:
1.不服从安排参加体育锻炼或体育活动,扣16分。

2.体育成绩不及格,扣8分,补考后不及格,再扣8分。

3.达不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及格分,扣20分。

注:可累计加分,若加分结果体育测评超过100分,以100分计;
可累计扣分,若加分结果体育测评为负分,以0分计。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制定了我班的评分标准,以下为本学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能力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体育测评分×10%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能力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触犯国家刑律者综合素质测评以0分计,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行为,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其它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视为德育测评不合格。

2012级建筑学(周江龙)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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