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916253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费标准表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费标准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你中心《关于申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请》(深建检测[2002]6号)收悉。
按照国家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2]146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你中心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按照国家或建设部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的检测(验)费,制定了我市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自2002年10月15日起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15日内到我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费标准表-------------------------------------------------------------------------------------------------------------------------------------------- Array---------------------------------------------------------精品文档----------------------------------------------------------------------------------------------------------------------------------------------------------------------------------------------------- Array---------------------------------------------------------精品文档----------------------------------------------------------------------------------------------------------------------------------------------------------------------------------------------------- Array---------------------------------------------------------精品文档----------------------------------------------------------------------------------------------------------------------------------------------------------------------------------------------------- Array---------------------------------------------------------精品文档----------------------------------------------------------------------------------------------------------------------------------------------------------------------------------------------------- Array---------------------------------------------------------精品文档----------------------------------------------------------------------------------------------------------------------------------------------------------------------------------------------------------------------------------------------------------------------------------------------------------------------------------------------------------------------------------------------------------------------------------------------------------------------------------------------------------------------------------------------------------------------------------------------------------------------------------------- Array---------------------------------------------------------精品文档--------------------------------------------------------------------------------------------------------------------------------------------------------------------------------------------------------------------------------------------------------------精品 文档---------------------------------------------------------5 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 件 500.006 建筑锚栓抗拔(或抗剪)检测 条 承载力2000变形1500 不包括安装7 砼芯样试件制作(抗压强度) 件30.00 25.00Ф100 <Ф1008建筑结构静荷载试验(承载力、变形)点.次8000.00 不足十个点的,最低收费按合同约定。
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
八 、加 强 建筑 业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 新材 料 、新 术 、会管 理 、善经营 的复 合型人 才 。要积 极探 索企业核 心 骨干持股 的股权激励机制 , 以及符合企业实际 、行之有效 的 设备 的研 发和推 广应用
通过 政 策引 导 、舆论 宣传 、 资金 扶持等 ,支持 企业 开 各种 激 励 方式 ,吸 引 并 留住人 才 。 展面 向工程实 际,面向市场需求的建筑业技术原始创新、集成
九 、 发挥技 术标 准 在技 术创 新 中的 促进 作用 中,要将技术 创新水平 作为主要指标 ,确保各类奖项 的科技
进一步完 善技术标准管理 体制 ,加快创新成 果向技术标 含量 。要建立 以专 利、专有 技术和工法等为主要 内容 的建筑 准 的转化进程 。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标准 业技术进 步指 标和 评价体系 ,积极开展企业技术进 步水平评 编制前期研究 ,广泛吸纳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加快工程建设 价活动 。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和职业责任保 险制度 ,为技术创
兀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住宅建筑质量管理 ,增强市场主体的
本规定所称套是 由使用面积和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
。
第四条 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 ( 以下简称逐套 检验 )制 度 。建设 单位在 进行 商品住 宅建筑 工程竣 工验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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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加 速 建筑 业 人 力资源 的开 发 与整合
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制 力,大幅度提高建筑业 的劳动 生产 率。有效应用清洁生产技 度 ,建立起建筑科技人力资源交流、培训、考核鉴定的社会化 术 ,推进 “ 色 旖 工 ” 绿 ,减 少旖 工对 环 境 的负 面影 响 。创 平 台,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和建筑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调整建 建节 约型工地 ,在施工过程 中节 约使用煤电油气等资源 ,降 筑业科技人才结构 ,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 建筑 工人 低建筑施工能耗 。施 工总承 包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 高 技师考评制度的改革 ,将技术 工人 的培养 纳入 施工企业人力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06.14•【字号】•【施行日期】201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材料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决定对在我市从事见证取样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2.《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2011);4.《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5.《深圳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规定》(深建技[1998]5号);6.其他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检查范围经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获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具有深圳区域企业或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辖区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
三、检查内容1.检测数据与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情况;2.已检试件的留置情况;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情况;4.不合格建材检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5.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内容。
上述内容具体见附件“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内容及要求”。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 15 日,各检测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013年7月16日起,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检查组分赴各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1天通知。
检测机构接受检查当天须现场提供以下资料:1.检测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和实验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书原件供验证;2.检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任命(职)书、职称证书原件;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实验室持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原件;3.市社保部门出具的检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自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共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及企业交费凭证;4.检测机构检测设备档案及检定校准证书;5.检测技术记录及报告副本;6.检测机构自查报告。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
2、检统一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
3、检查人员不得与受检项目的责任主体共同用餐,不得收受礼物;
4、检查人员到施工现场要注意人身安全。
七、总结评比
1、检查小组应在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召开小组会议,写出两个小组总结报告:
一、领导机构
组长:段衡金
副组长:弓经远、孟祥臣(常务副组长)、刘绪普
组员:黄圭峰、秦绍元、申新亚、许维宁、郑晓生、王继德、周爱忠、陈卓宏、王云雯、冼庆昌、石浩环
二、检查人员
市质监总站共设3个结构检查小组,每个检查小组成员4名均由市质监总站监督员组成。各区站根据各自检查项目的数量设置若干小组,人员组成应考虑回避和交叉原则。
1、监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相应资质;
2、监理质量行为;
3、监理人员签署的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4、现场监理人员到位及履职情况;
5、旁站监理情况;
6、监理报告情况;
7、受监工程质量状况。
五、检查方法
1、原则上半天检查一个项目;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质保资料、施工资料和监理工作资料;
3、分别检查钢筋、模板、混凝土及砌体外观、实测实量、回弹、资料和有关人员的有效证件等;
5、请各检查小组、各区站对检查用表、评分标准、检查方法等提出合理建议,以便今后继续修改完善。
八、时间安排
1、2006年9月11日至9月18日为现场检查时间,9月19日为小组总结时间。
2、总站各检查小组每天上午8∶30时出发,下午2∶30时出发,总站办公楼大堂集中。
九、附件
附件一:建筑工程基本情况检查表;
4、携带检查工具,如:回弹仪、卷尺、靠尺、照像机等;
5、每个项目外观检查、回弹和实测实量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多层多抽,少层少抽,但不得少于2层;
深圳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制度 每套商品住宅都贴检验标签
量意识 , 加强 商 品住 宅建 筑质 量 管 理 , 进 深 圳 市 促 房地 产 市场健 康发 展 。市建 设局 各 相 关单 位 和市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总 站 经 过 长 期 酝 酿 和 深 入 调
世 联 地 产 顾 问 ( 圳 ) 限公 司 深 有
综合开发研究 院( 中国 ・ 深圳 ) 深圳市社会科学 院/t 大学深圳研究 生院 :, I 京
7 佛 山市 中 心 组 团 新 城 区 规 划 与 城 市 设 计 、 3 、 圳 市 绿 地 系 统 规 划 7深 4 、 州 申办 2 1 亚 运 会 规 划 研 究 6广 00年 华 南 理 l 大学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丁 佛 山市 城 市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深 圳 市 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广 州 市 城 市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l 、 东 省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杏 坛镇 总 体 规 划 4广
广 东 省 佛 山市 顺 德 区 规 划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l、 5 广东省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 总体规划
1 、 东省 惠 州 市 惠 城 区 江 北 办 事 处 新 村 建 设 6广
规 划
广东省城 乡规划设计研究 院
研, 制定 了《 深圳 市商 品 住 宅建 筑质 量 逐套 检 验管
理规 定》 并 从 今 年 1 , 1月 2 日起 , 0 深圳 市 将 实行
商 品住宅 建筑 质量 逐 套 检验 制度 ,建设 单 位 须逐
安装 等 1 0多个 方 面 。按 套 出具 《 宅建 筑 质 量逐 住
套检 验结 果表 》 。这 个《 住宅 建 筑 质量 逐套 检 验结 果表 》 是本 套商 品住 宅 的建 筑 工程 质 量检 验证 明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府[2006]21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09.23【实施日期】2006.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2006年9月23日深府〔2006〕216号)《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近期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适应本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层次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满足本市不同收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本规划是落实《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对全市住房建设起着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深圳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六条市规划部门、国土房产部门每年应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和本规划的有关要求及年度住房需求的实际变化,提出包含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和各类住房建设的总量、结构及土地供应安排在内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以及图件。
第二章住房现状与需求第八条规划区内住房现状至2005年底,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24537.18万平方米;其中,通过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方式建造住房(含政府兴建政策性住房)2460.01万平方米,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住房6262.77万平方米,通过其他方式建造住房(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15814.4万平方米。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规定》的通知(2008修改)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规定》的通知(2008修改)【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建规[2008]3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日期】2008.08.28【实施日期】2008.08.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墙改保证金墙改基金管理办法》等2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建规〔2008〕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修改。
现决定将《深圳市墙改保证金墙改基金管理办法》等23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5年,到期自动失效。
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建设局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规定》的通知(深建技〔1998〕5号1998年2月23日)各有关单位:《深圳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规定》业经我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请函告我局科技教育处。
深圳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建筑业建材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所有获准在我市从事检测工作的建筑业检测单位和有关建设、监理、施工、质量监督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包括:钢材及接头;混凝土外加剂、试块和芯样;水泥;承重墙体砂浆试块;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建筑门窗;市主管部门或建设、监理单位确定必须见证的其他建材)的送检、检验以及相关监督活动,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取样及送检第三条取样是指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各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取样,并且要保持取样人员的相对稳定。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工作方案
爱地花园二期3栋(商住)、幼儿园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方案爱地花园二期3栋(商住)、幼儿园工程已全部完工。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工作。
现制定爱地花园二期3栋(商住)、幼儿园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工作方案如下:一、成立逐套验收工作组织机构成立爱地花园二期3栋(商住)、幼儿园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有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逐套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总协调。
验收领导小组下设验收工作组及专业检查组,具体负责实施逐套验收工作。
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一)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组长:何跃林深圳市创展置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张畅泳深圳市量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副组长:叶世杞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成员:陈江宁深圳市量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李勇深圳市量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姚大勇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陈文深圳市创展置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工程师刘志深圳市创展置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夏辉深圳市创展置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胡志锋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舒长庚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二)验收工作组及专业检查组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验收工作组下设若干专业检查组。
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1、验收工作组及专业检查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表二、逐套验收标准逐套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三、逐套验收内容逐套验收应当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为主。
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六)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七)护栏、排烟(气)道安装质量;(八)其它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查的内容。
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深建质监〔2007〕69号关于发布新版《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住宅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定期公布《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一年以来我市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总结,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相关质量问题进行了统计分析,结合以往住宅观感常见的质量缺陷、工程质量投诉热点问题以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等内容,并吸收、借鉴了兄弟省市分户验收的先进做法,重新制定了我市初装修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工作(2007修订版)指引,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商品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本指引制定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精装修商品住宅可参照本指引制定专项检验方案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进行逐套检验工作。
附件: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七年十月十八日抄送:市建设局梁小群副局长市建设局质安处,各区质监站。
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二○○七年十月版)根据《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住宅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定期公布《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一年以来我市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总结,重新制定了我市初装修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工作(2007修订版)指引,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商品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本指引制定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精装修商品住宅可参照本指引制定专项检验方案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进行逐套检验工作:一、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的内容(一)确定具体检验及实测实量项目、数量,并制定相应的《检验记录表》;(二)在各套型内标注具体检验及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三)绘制与具体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相对应的检查点分布图;(四)检查工具型号、数量;(五)逐套检验小组工作人员构成及检验日程等。
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
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建筑质量管理,增强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建筑,其他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品住宅建筑是指可进行交易买卖,供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
本规定所称套是由使用面积和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元。
第四条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以下简称逐套检验)制度。
建设单位在进行商品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首先组织工程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对每一套住宅的建筑观感、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门检验。
第五条逐套检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工程:(一)建筑、结构工程;(二)门窗安装工程;(三)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四)防水工程;(五)空调、制冷系统安装工程;(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七)室内电气安装工程;(八)燃气工程;(九)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逐套检查的内容。
逐套检验的具体项目由建设单位按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公布的《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制订。
第六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住宅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定期公布《指引》。
《指引》应包括下列内容:1、逐套检验的必须检验项目、参考检验项目和检验要求等;2、《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示范用表(以下简称《检验记录表》);3、《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结果表》示范用表(以下简称《检验结果表》)。
第七条逐套检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按照《指引》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逐套检验方案。
方案包括下列内容:确定具体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检验记录表》;确定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和数量,并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安排检查工具;安排逐套检验日程等。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监督抽检取样及结果判定指南
建筑材料监督抽检取样及结果判定指南
2021年07月07日
(红色字体为最近一次修改)
目录
一、钢材及钢结构连接件类 (3)
二、混凝土及原材料类 (5)
三、各种材料有害物质及放射性类 (7)
四、防水卷材类 (9)
五、防水涂料类 (11)
六、装饰涂料、腻子类 (14)
七、密封胶、结构胶、止水带类 (17)
八、电线电缆、低压断路器、开关插座及灯具类 (20)
九、管材管件类 (22)
十、保温材料类 (25)
十一、安全防护用品类 (27)
十二、门窗三性及玻璃现场检测类 (30)
十三、陶瓷砖类 (31)
十四、室内环境类 (32)
十五、建筑节能类 (33)
一、钢材及钢结构连接件类
二、混凝土及原材料类
三、各种材料有害物质及放射性类
四、防水卷材类
五、防水涂料类
六、装饰涂料、腻子类
七、密封胶、结构胶、止水带类
八、电线电缆、低压断路器、开关插座及灯具类
九、管材管件类
十、保温材料类
十一、安全防护用品类
十二、门窗三性及玻璃现场检测类
十三、陶瓷砖类
十四、室内环境类
十五、建筑节能类。
深圳市质监站关于发布新版
深圳市质监站关于发布新版《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的通知深建质监200769号2007-10-29 上午09:43:34 来源点击数2165 附表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一建筑结构观感、几何尺寸及防护措施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验内容检验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1 室内净高实测3处/房间允许偏差推算值推算值实测值2 裂缝观察、实测全数/套 3 栏杆玻璃、金属构造、锈蚀、高度实测35处/套4 门窗洞口尺寸实测35处/套允许偏差推算值推算值实测值 5 消防通道宽度、楼梯宽度及尺寸实测35处/套允许偏差推算值推算值实测值 6 低窗、凸窗防护措施实测35处/套7 落地玻璃门防护措施实测35处/套8 推拉窗扇防脱落措施全数/套9 悬开窗限位装置全数/套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永久缺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二地面、墙面及防水工程质量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验内容检验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1 墙面地面裂缝、空鼓全数/套 2 地面面层表面质量全数/套3 天花观察、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实测35处/套4 涂饰、饰面砖板观感质量全数/套 5 地下室渗漏全数/套 6 厨房渗漏全数/套7 卫生间渗漏全数/套8 屋面渗漏、积水全数/套9 外窗、外墙穿墙管渗漏全数/套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永久缺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三通风及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验内容检验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管道穿楼板、墙洞封堵全数/套 2 卫生器具、配件节水措施、接口严密性全数/套 3 暗埋给水管线标示、试水龙头通水全数/套 4 厨房、卫生间分别排水、阳台排水、横管坡度实测、PVC立管阻火圈、伸缩节全数/套5 淋浴、洗衣机地漏、卫生器具存水弯、水封深度实测全数/套 6 厨房排风机预留位置全数/套7 卫生间排风机预留位置全数/套8 竖向风道防回流措施全数/套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永久缺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四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验内容检验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户箱进、出线截面全数/套 2 多股线头烫锡、剪芯全数/套3 开关、插座接线实测35处/套 4 卫生间等电位全数/套 5 电视、电话、对讲全数/套 6 灯具接地35处/套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永久缺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五燃气工程安装质量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验内容检验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1 燃气计量表完整情况全数/套 2 管道穿墙、楼板施工情况全数/套 3 热水器水、电、气、排烟洞配套情况及橱柜通风情况全数/套 4 燃气安全监控系统配套情况全数/套5 燃气留头与燃烧器具的距离全数/套 6 燃气设施与电气设备的间距全数/套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永久缺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六其它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查的内容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验内容检验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尺寸偏差、外观缺陷经处理的部位全数/套 2 施工过程中发生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责令整改的内容全数/套 3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实测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永久缺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结果表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验内容检验结果1 建筑结构观感、几何尺寸及防护措施 2地面、墙面及防水工程 3 通风及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4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5 燃气工程安装质量 6 其它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查的内容本套检验结论载明永久缺陷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单位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注册印章年月日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印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结果表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验内容检验结果 1 建筑结构观感、几何尺寸及防护措施 2 地面、墙面及防水工程 3 通风及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4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5 燃气工程安装质量 6 其它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查的内容本套检验结论载明永久缺陷检验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注册印章年月日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印章年月日。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扭剪型螺栓的 紧固轴力
GB/T3632-2008
同一生产批号每 3000 套为一批,随机抽取 1பைடு நூலகம் 套(螺栓、螺母、垫圈)为 1 组
10 套/组
①应明确螺栓规格、 性能等级、生产单位、 生产批号等信息; ②螺栓表面的保护膜 不得损坏。
螺栓、螺母、垫 圈的硬度
在外观及尺寸合 格的钢产品上取 样,取样的位置具 有代表性。
拉伸、弯曲各 1 支;长度:
委托时应明确样品名
40-50cm,宽度: 称、规格、牌号、等
2~3cm。
级等信息。制试样时
冲击试验用试 宜采用机械切削方 样 : 10 × 10 × 55mm 或 5 × 10 法,避免用烧割、打
×55mm(板厚小 磨去加工试样。等级
GB/T1231-2006
GB/T3632-2008
同一生产批号随机抽取 10 件为 1 组,螺栓、 螺母、垫圈应分别送检。
10 件/组
螺栓连接摩擦面 抗滑移系数 GB50205-2001
按子分部工程划分,每 2000t 为一批,选用两 种及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应单独检验。3 件/ 组,每件含钢板 4 块,螺栓连接副 4 套(一般 情况)。
应从每批接头中 随机切取。
每支钢筋长 500 ~ 550mm , 每组共 5 支。
试样共 6 支: 50~60cm 长, 拉伸 3 支; 弯曲 3 支
委托时应明确规格、 牌号、产地。常规检 验包括重量偏差(盘 条不包含此项)、力 学性能(拉伸)、弯 曲性能。
通常,随着钢筋直径 的增大,取样长度适 当增加,但不超过 65cm。(以下同)
拉 伸每 批 1 支 ,长 500mm, 宽度 小 于 30mm,或约样品厚度的 4 倍。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06.06.25•【字号】深质监[2006]111号•【施行日期】2006.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的通知(深质监〔2006〕111号)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T22-2006),经市政府批准,于2006年6月25日发布实施。
龙岗、宝安两区参照执行。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目次前言引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5 房屋数据采集6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7 房屋建筑面积变更测绘8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附录A(规范性附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外业记录表与分割测绘说明A.1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外业测量记录》格式示例A.2 《点位、标高外业测绘记录表》格式示例A.3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略图》格式示例A.4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坐标表》格式示例A.5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测绘说明》格式示例附录B(规范性附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标准格式B.1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B.2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附录C(规范性附录)条文说明C.1 术语和定义C.2 房屋数据采集C.3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C.4 变更测绘前言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计算规则前后衔接的考虑,凡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或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进行过房屋建筑面积预售测绘、竣工测绘、现状测绘并出具有效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项目的后续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计算均仍按主管部门原计算规则执行。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04.22•【字号】深建规[2010]7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等2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建规〔2010〕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2年-2006年期间原市建设局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发布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原市规划局制定发布的勘察、设计行业和市场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必要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23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废止其他文件的决定除外)。
2002年-2006年期间,原市建设局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发布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市规划局制定发布的勘察、设计行业和市场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遵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建字〔2003〕41号)2.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自行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3〕16号)3.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体与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4〕129号)4.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4〕130号)5.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建市场〔2002〕36号)6.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5〕5号)7.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6〕134号)8.关于发布《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3〕5号)9.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通知(深建字〔2006〕169号)10.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6〕187号)11.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深建字〔2003〕50号)12.关于修改《深圳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3号)13.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4号)14.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3〕63号)15.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3〕28号)16.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担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4〕87号)17.关于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4〕88号)18.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5〕159号)19.关于印发《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3〕79号)20.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建字〔2003〕52号)21.关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科〔2005〕24号)22.印发关于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深房改〔2005〕8号)23.关于废止《深圳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管理规定》的决定(深国房〔2005〕33号)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2003年7月2日深建字〔2003〕52号)为了预防和控制我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规范室内环境污染的检测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办字〔2002〕17号)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
深圳某住宅工程逐套检验方案( 房产开发单位编制)
阳光雅居工程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根据《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及《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阳光雅居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此《阳光雅居工程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
一、成立逐套检验小组:组长: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师)付组长:陈**(项目总监、工程师)曾** (项目经理、工程师)土建分组组长:何*8(建设单位工程师)组员:黄**(建设单位工程师)杨**(建设单位工程师)谢**(现场监理工程师)陈**(现场监理员)周**(质量检查员)职责范围:负责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九、表十内容的检验给排水分组组长:马**(建设单位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工程师)组员:张**(现场监理工程师)黄**(施工员)职责范围:负责表五、表六内容的检验电气、燃气分组组长:周**(建设单位电气专业负责人、高级工程师)组员:刘**(现场监理工程师)李**(水电施工员)陶**(燃气监理工程师)金**(燃气技术负责人)职责范围:负责表七、表八内容的检验二、具体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数量1、原则上按市质监总站推荐的《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数量进行检验。
2、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对市质监总站的推荐表格作如下修改:(1)原表一中的“消防通道、楼梯尺寸”、表四中的“地下室渗漏”、表八中的“天面防攀爬高度”及“防雷防静电施工情况”等涉及公共部分的检验项目和检验内容一同归入新增的表十。
(2)表二增加“门窗成品保护情况”检验内容;表四增加“竖向排油烟道渗漏”检验内容;表五中的“竖向风道防回流措施”修改为“竖向排油烟道防回流措施”;表六增加“给水管道试压通水渗漏”检验内容;表七增加“金属物体的防雷接地”检验内容。
(3)因毛坯房交楼,表二中的“木门窗留缝”、表三中的“涂饰、饰面砖”和“吊顶表面平整度、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表六中的“卫生洁具、配件节水措施、接口严密性”检验内容没有。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普通住房”执行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普通住房”执行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6.10.23
•【字号】深地税发[2006]602号
•【施行日期】2006.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房”执行标准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6]602号)
各区局、各稽查局:
从2006年11月1日起,对我市享受营业税、契税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个人所得税按住房转让收入核定征税征策的“普通住房”执行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我市原公布的享受营业税、契税税收优惠,以及个人所得税按住房转让收入核定征税的“普通住房”执行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标准调整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二、执行标准中“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只需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三、各区局应及时将有关调整规定通知代征单位,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200793155808市建设局2006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 深圳市建设局2006年第 ...(1)
25
质量安全 规划体系 的建立
1. 进一步理顺房屋安全鉴定管 理职能。
6 月 30 日
已确定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职能, 正进一步理顺房屋安全管理职 责,起草完成《深圳市房屋安全 管理规定》 (第六稿) ,并和清华 大学一起开展工程全寿命周期的 质量安全管理课题研究,向建设 部提交初步的研究成果。 已初步明确地质灾害工程包括防 灾边坡工程由国土部门负责管 理,并由国土局制定《地质灾害 防治管理规定》 ,根据其征求意见 稿,无涉及我局工作。
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深圳市建设局 2006 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类 别 序 号 1 重点工作 任务 研究编制 建筑行业 发展规划 编制深圳 市燃气行 业发展规 划 编制建设 科技发展 规划 编制预拌 混凝土行 业发展规 划 编制建筑 节能发展 专项规划 编制建设 教育人才 发展规划 推行完善 政府工程 预选承包 商制度 工作内容及要求 配合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 编制我市建筑行业发展规划。 配合中国市政西南设计研究院 编制规划。 配合中 国建筑科学院编制 规 划。 计划完成 时间 11 月 进展情况 已对规划(三稿)提出意见。
11 月 30 日
已按时完成。 “深圳市建设局非行政许可审批 和登记项目实施办法” (建设工程 合同备案)已报局同意。 “深圳市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已报局, 待批准。 进行中。 已完成。 初稿完成,正在进行全稿文字、 格式的统一及整理。 已完成并发布。
1. 恢复并开展施工合同备案工 作。 2. 对低价中标工程变更、 结算 进行跟踪管理。 3. 编制和发布 《深圳市建设工 程工期标准》 ,并组织技术交 底。 4. 编制和发布 《深圳市建设工 程费用》 。 5. 编制和发布 《深圳市建设工 程技术经济指标》 (2006) 。 6. 编制 《深圳市工程造价成果 文件编审指引》 。 7. 开展工程造价及市场执法检 查。 8. 建立造价网上发布体系, 提 高造价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和预见性。 国有资金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争取恢复为审批事项。
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6]187号颁布时间:2006-10-8发文单位:深圳市建设局为加强商品住宅建筑质量管理,增强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
现予印发,自2006年11月20日起施行。
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建筑质量管理,增强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建筑,其他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品住宅建筑是指可进行交易买卖,供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
本规定所称套是由使用面积和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元。
第四条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以下简称逐套检验)制度。
建设单位在进行商品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首先组织工程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对每一套住宅的建筑观感、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门检验。
第五条逐套检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工程:(一)建筑、结构工程;(二)门窗安装工程;(三)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四)防水工程;(五)空调、制冷系统安装工程;(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七)室内电气安装工程;(八)燃气工程;(九)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逐套检查的内容。
逐套检验的具体项目由建设单位按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公布的《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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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四
防水工程质量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地下室渗漏(全数/套)
2
厨房渗漏(全数/套)
3
卫生间渗漏(全数/套)
4
屋面渗漏(全数/套)
5
外窗、外墙(穿墙管)渗漏(全数/套)
2
裂缝(宽度、长度)(全数/套)
3
栏杆(玻璃)构造、高度(实测)、锈蚀3~5处/套
4
门窗洞口尺寸(实测)3~5处/套
5
消防通道、楼梯尺寸(实测)3~5处/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二
门窗安装质量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4
竖向风道防渗漏措施(全数/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六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管道穿楼板、墙洞封堵(全数/套)
2
卫生器具、配件节水措施、接口严密性(全数/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五
空调、制冷系统安装质量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厨房排风机预留位置(全
3
竖向风道防回流措施(全数/套)
本套检验结论(核查结论)
检验单
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单位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建造师):
(执业注册印章)
年月日
(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注册印章)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结果表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户箱进、出线截面(全数/套)
2
多股线头烫锡、剪芯(全数/套)
3
开关、插座接线3~5处/套
4
卫生间等电位(全数/套)
5
电视、电话、对讲(全数/套)
6
灯具接地3~5处/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八
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查的内容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现浇混凝土外观缺陷经处理的部位(全数/套)
2
施工过程中发生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责令整改的内容(全数/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6
管道穿墙穿楼板部位施工情况(全数/套)
7
燃气留头位置、标高以及燃气热水器水、电、气等配套情况(全数/套)
8
嵌入式炉具橱柜通风情况(全数/套)
9
自动抄表系统与安全监控产品施工质量(全数/套)
10
是否有房屋使用功能改变而影响燃气安全使用的情况(全数/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九
3
暗埋给水管线标示、试水龙头通水(全数/套)
4
厨房、卫生间分别排水、横管坡度、PVC立管阻火圈、伸缩节(全数/套)
5
淋浴、洗衣机地漏、卫生器具存水弯、水封深度(全数/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七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结果表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1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2
门窗安装质量
3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
防水工程质量
5
空调、制冷系统安装质量
6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7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8
燃气工程安装质量
9
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验的内容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低窗、凸窗防护措施(实测)3~5处/套
2
落地玻璃门防护措施(实测)3~5处/套
3
木门窗安装留缝(实测)3~5处/套
4
推拉窗扇防脱落措施(全数/套)
5
悬开窗限位装置(全数/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三
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监理单位
(单位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建造师):
(执业注册印章)
年月日
(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注册印章)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裂缝(全数/套)
2
空鼓(全数/套)
3
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实测)3~5处/套
4
涂饰、饰面砖(板)(全数/套)
5
吊顶表面平整度、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实测)3~5处/套
质量缺陷
及
整改结果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1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2
门窗安装质量
3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
防水工程质量
5
空调、制冷系统安装质量
6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7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8
燃气工程安装质量
9
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验的内容
本套检验结论(核查结论)
检验单
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一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工程名称:
房号
1号楼7E号房
建设单位
深圳市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深圳南油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工日期
2006年01月16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层高(实测)3~5处/套
燃气工程安装质量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1
管道连接质量(全数/套)
2
管道防腐质量(全数/套)
3
天面环管防攀爬高度3~5处/栋
4
防雷防静电施工情况3~5处/栋
5
管道、设备与其它专业管道、电气插座的间距是否符合要求3~5处/栋(全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