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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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文本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2.9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5)

第二节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8)

第三节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10)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3)

第五节市域旅游规划 (15)

第六节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6)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18)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1)

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2)

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4)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24)

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 (24)

第二节公共交通系统 (26)

第三节公共停车场 (29)

第八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30)

第一节布局原则 (30)

第二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0)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34)

第十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35)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37)

第一节景观系统规划 (37)

第二节绿地系统规划 (40)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规划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环境功能区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污染物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落实中部崛起战略,适应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发建设的需要,实施湖

北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战略,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适

应宜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修改原《宜昌市城市总体规

划(2005-2020)》,编制《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下

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7)《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2010-2030年)》;

(8)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3条规划层次

本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宜昌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夷

陵区、点军区5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3市,秭归县、兴山县、

远安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5县,总面积约21230

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小

溪塔街道、三峡坝区、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鸦鹊

岭镇、枝江市、宜都市陆城街道、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五

眼泉镇、枝城镇、秭归县茅坪镇等地的行政辖区,总面积约4331平方

公里。

3、中心城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小溪塔街道、

三峡坝区、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鸦鹊岭镇、白洋

镇、安福寺镇、顾家店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行政辖区,总面积约2840

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

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关于强制性内容

文中“黑体字”条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城乡建设必须遵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对于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建设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6条发展目标

1、市域协调发展目标

(1)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为基

本目标,大力发展产业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功能,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宜昌从大城市向特大城市的

转变,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成为带动鄂西南地区发展的主导力量。

(2)到2015年,宜昌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500亿元;城镇化率达到

59%。

(3)到2030年,宜昌市城镇化率达到70%。

2、城市发展总目标

发挥资源优势,凸显城市特色,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

设施系统服务水平,加大城市在区域内的辐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

资源环境和谐发展,使宜昌市成为宜居、宜业、宜旅、具有较强影响力

和辐射带动力的世界水电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湖北

省域副中心城市;在未来的二十年内,全面达到与超越小康社会目标,

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实现城市规模与城市质量的跨越式发展;创建人

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集约、高效、生态型发展新模式,打造宜昌成为可持

续发展、环境协调、景观优美的生态型城市。

第7条发展策略

1、区域协调策略

加强与上游的重庆、下游的武汉、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的联系,在长

江中游“中三角”城市集群中构筑次中心城市;重点加强与荆州、荆门

在产业、交通以及旅游等方面的联系,构建“宜荆荆城市群”,将枝江市

作为城市群合作的试点,承接合作项目。

2、市域统筹策略

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跨越行政区的城镇协调机制,借鉴白洋镇的行政

托管机制,对沿江区域进行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上至坝区、下至枝江

的新型城镇连绵带;构建分工协作、良性互动的协作体系,建立各县市

之间、城镇之间网络型关系,统筹全市工业园区建设,鼓励“飞地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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