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城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河北廊坊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河北廊坊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1. 引言1.1背景介绍背景介绍廊坊市位于中国河北省中北部,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之一。
由于其地理位置优越,廊坊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成为中国华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
然而,随着廊坊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也开始浮现。
其中,涉及廊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些反面典型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些典型案例中,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出现了廉政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廊坊市政府的形象。
案例中不透明的决策过程、虚假宣传、滥用职权、不作为等情况频频出现,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批判。
另外,廊坊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投资项目出现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给当地和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环境保护,导致水源受到污染、大气污染严重等环境问题。
此外,廊坊市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也面临不小的问题。
在一些土地开发与利用的项目中,存在权力寻租、非法占用、违法建设等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廊坊市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管理。
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需进一步跟进和监督,以保证廊坊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目的和重要性目的和重要性河北廊坊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的目的是以具体案例为参照,深入分析河北廊坊地区存在的问题,剖析其原因和影响,从而形成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这样做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河北廊坊地区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之一,其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可以深入揭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通过具体案例的剖析,可以发现案例背后的问题所涉及的经济、政策、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从而使人们对经济发展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入。
其次,河北廊坊地区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警示。
不同地区的发展环境和问题各不相同,但通过对河北廊坊地区的案例剖析,可以总结出一些普遍适用的经验和教训,为其他地区的改革发展提供参考。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廊政〔2016〕78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廊政〔2016〕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全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53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权责明晰。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
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管资本为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3•【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廊坊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规划编制第四章单元评审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资金筹措第七章支持政策第八章附则廊坊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包括广阳区、安次区)和廊坊开发区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对城市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持续改善的建设和管理活动。
包括:(一)老旧小区改造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
(二)活力街区打造类: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街区改造。
(三)既有建筑改造类:建筑抗震加固、绿色节能、适老化和应急功能等改造。
(四)城市生态修复类:山体、水体、绿地、棕地等修复。
(五)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类: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教育、体育、文化等设施建设改造。
(六)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类:城市水、电、气、路等设施改造,以及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应急避难场所、海绵城市、城市生命线工程、老旧人防工程改造等建设。
(七)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类: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城市三维数据底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化基础设施、“车城网”平台、智慧社区等建设。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第四批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第四批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冀建执法函〔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第四批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意识,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决定对2024年第四批7起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一、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在承德市高新区开发建设的某项目土地管护工程肢解发包,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的规定,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秦皇岛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秦皇岛市某商厦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12条第(五)项“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五)装饰装修施工中,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清理作业时应当采取封闭、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的规定。
根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40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施工、物料堆放、码头作业、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治”的规定,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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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城市经营与经济发展研究
作者简介: 靖轶(6一, 高级 丁 14 ) 9 女, 会计师, 财务管理 从事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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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作 为一 个 在 地 理 位 置 、 通 条 件 、 交 自然 资
43 。 — _ 。 —
关键词 :廊坊市 ;城市经 营;经济发展 ;研究
中 图分 类 号 :C 1 8 9 2.1 文献标识码 :A 文 章 编 号 : 17 6 3—7 3 ( 0 20 —0 4 —0 9 8 2 1 )4 0 3 3
近 年来 ,城 市经 营 ” 为一 种 理 念 创 新 已越来 “ 作 越得 到普 遍认 可 , 城 市资 源进行 市 场化 经 营 , 对 以求 得城 市建设 资金 投 入 与 产 出 的 良性循 环 , 为 我 国 成
多元化 的投融 资渠道 , 断扩 充城 市建设 资 金来 不 源 , 高 城 市 竞 争 力 , 善 城 市 功 能 , 升 城 市 品 提 完 提
位 。城市 经 营理 念 的核 心 内 涵是 政 府 创 造 环 境 、 企
() 1公共 地 风 险 , 由于 城市 政 府换 届 而 产生 的 即 “ 短期行为 ” 2 委 托代理风 险 , 。() 即原来 由政府 垄断 的
本文 所理 解 的城 市 经 营 , 指 在 明 确 的城 市定 是 位 和 发展 战 略 的指导 下 , 现 代 市 场 经 济 的 经 营理 把 念 、 营机制 和 经 营方式 等 多种 要 素 引 入 城 市 的规 经 划、 建设 、 理 的 全 过 程 , 面 归 集 和 盘 活 城 市 资 管 全 产 , 进 城市 资 产 优 化 组 合 和 重 新 配 置 , 而 建 立 促 从
的发 展与 建设 中具 有 越 来 越 重 要 的作 用 , 因此 城 市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廊坊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13日廊坊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依据《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市“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到2025年。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基础条件1.数字产业化全省领先。
全市抢抓大数据、云计算、新型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有利时机,加强外引内联、加快技术创新、加大项目培育,数字产业加速壮大。
“十三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入统企业达到117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9.65亿元,规模居全省第一。
京南·固安高新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廊坊开发区大数据产业集群已汇聚骨干企业50余家,成为全省首批唯一的大数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全市数据中心在线服务器数量已超过70万台,服务器数量和产业规模均居全省前列,成为京津冀数据存储高地和北方算力中心。
信息消费逐步壮大,我市获评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特色型)、2个项目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一批企业获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2.产业数字化成效显著。
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速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家具制造等传统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至5月.9至_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_:_,下午_:30-_:30(节假日除外) 6.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_:_,下午_:30-_:30(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地点咨询电话1.市本级营业厅金光道36号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分行东二楼__-2_4380__-2_43322.香河管理部康平路_号__-83_387__-83_9773.大厂管理部大安西街23号__-88_94.大城管理部新华东街90号__-556___-3258536__-32585385.霸州管理部益津北路1_国道西侧金帝佳苑底商__-7__6.文安管理部丰利路249号__-52552517.永清管理部益昌中路_6号__-662_52__-662_57__-662_828.固安管理部新中街2_号__-6__419-1.三河管理部第五小学北侧紫竹湾二期门面房__-3__99 __-3__999-2.燕郊分理处鼎盛家园底商建行开发区支行二层__-331_99_.开发区管理部开发区管委会__-6_8269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_年_月组建成立;_年底,按照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原则,县级管理机构调整上划,实行了垂直管理. 中心为直接隶属于廊坊市人民政府.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机构.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 中心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科.信贷科.稽核审计科.市区归集科和纪检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设财务科.人教科和信息管理科,共9个科室.下设三河.大厂.香河.永清.固安.霸州.文安.大城.廊坊开发区管理部.对各管理部业务授权管理.安次区.广阳区划归市本级统一管理.对廊坊开发区管理部业务监督指导,开发区管理部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廊坊开发区财政负担.。
廊坊物业管理制度条例细则
廊坊物业管理制度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廊坊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五条业主大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物业管理事务。
第七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职责、工作程序等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物业管理企业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定期向业主公布服务情况。
第四章物业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负责物业的日常维护和修缮工作,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业主应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五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十四条业主应按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十五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由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7篇)
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是我公司继续平稳发展的一年。
岁末年初,回顾____年的工作,在陈总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财务部紧紧围绕资金运作、稳步发展两大工作任务,在各兄弟部门的通力合作下,经过财务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在资金管理、工程核算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步和较好成绩。
____年财务部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完善内部管理,保持财务体系稳定有序运行资金的收付与财务报帐、记帐工作是财务部最平常也是最繁重的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当中,财务部妥善调整分工和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形成高效、有序的组织运行模式,及时为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提供支持。
____年公司本部实现工程结算收入____亿元,全年资金收付累计达____亿元。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处理,充分发挥财务预警功能。
____年度财务部与各开户银行继续保持了良好的银企关系、与税务部门保持了良好的税企关系,圆满完成了各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求相关资料的申报及年检工作,获得上述部门的一致好评。
二、合理资金运作,规避银行融资担保风险____年度财务部采取多走访、多联系的方式,继续和多家银行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也争取到最低的贷款利率和银行回报。
____年度完成民生银行萧然支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厢支行、杭州银行萧山支行的续授信资料申报工作。
在有多家银行融资渠道可选择的情况下,财务部择优选择利率低、回报少的银行。
公司____年度在银行实际贷款额为____万元,贷款额比上年增加____%。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为____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____%。
我公司银行贷款实际承担融资成本均低于本地区工程企业平均贷款成本。
在____月份参与淘宝网司法拍卖,对办公楼进行前期了解,在成功竞拍后及时与人民法院进行对接,办理付款和交接事项。
针对____万的拍卖价格法院有明确的规定付款时间,财务部及时与杭州银行萧山支行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办理了贷款抵押物的质押,进行担保单位的签字确认。
河北天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河北天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25【案件字号】(2021)冀10民终41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章水代述平张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河北天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河北天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河北天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斌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邓亚敬河北律绎律师事务所;邵丹丹河北律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斌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邓亚敬河北律绎律师事务所邵丹丹河北律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斌邓亚敬邵丹丹【代理律所】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河北律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河北天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变更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遵照履行。
上诉人已就其上述理由,另行起诉主张权利,上述理由并非上诉人拒付利息的合法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代理实际履行合同约定证据财产保全诉讼请求另行起诉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5 01:29:51河北天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冀10民终4121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北天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西段200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01•【字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1日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居民用电存在的“电费加价、搭车收费、以电控费”等侵害小区居民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用电需求,规范居民用电价格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全面推动我市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河北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编号为DB13(J)T8463—2022)、《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落实“一户一表”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惠民利民的服务方向,围绕满足居民生活用电快速增长需求,统筹解决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问题,持续增强供用电的可靠性,让群众享受到“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四到户服务和国家目录电价的相关政策。
二、工作思路坚持加快现有合表居民住宅小区改造与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相结合的原则,解决老旧住宅小区和弃管小区供电线路老化、用电安全隐患严重、物业公司加价收费等问题,提高小区居民客户用电质量。
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消防力量网格化管理问题探讨
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消防力量网格化管理问题探讨蒋慧灵;彭娟;王允【摘要】面对城镇火灾频发,消防形势日益严重的现状,分析了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发展现状,指出了当前网格化管理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考虑城镇网格内的火灾风险因素、网格内社会消防力量配置不合理以及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并分析了其中原因,提出了从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改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据城镇火灾风险等级建立城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配置机制以及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运行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完善城镇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建议,规范的社会消防力量网格化管理对减少城镇火灾风险和损失将发挥重要作用.【期刊名称】《武警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32)006【总页数】6页(P69-74)【关键词】城镇化;社会力量;消防网格化管理;管理模式【作者】蒋慧灵;彭娟;王允【作者单位】武警学院消防工程系,河北廊坊065000;湘潭市消防支队,湖南湘潭411100;武警学院消防工程系,河北廊坊065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1.6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在2020年我国将实现城镇化率约为60 %。
然而,我国火灾形势逐渐从城市向城乡结合部、县城、乡镇等地区转移,其中“三合一”、“多合一”和“九小”场所成为亡人火灾的集中区域,以“小火亡人”类火灾最为突出。
原因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城乡结合部人员组成复杂,流动人口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基本常识欠缺,火灾隐患大。
二是与城镇化进程相配套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现有的消防基础设施满足不了火灾防控体系的需求。
三是依靠现役消防力量开展防火工作存在明显不足。
因此,在目前火灾形势复杂的情况下,必须动员广大的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管理,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才是解决良策。
针对目前消防警力不足、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缺和城镇火灾形势日益严重等问题,公安部提出在街道、乡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依靠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管理,改善现有消防格局。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廊政〔2015〕97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廊政〔2015〕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廊坊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1日廊坊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市级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的意见》、《河北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追踪问效,并合理地审定投资项目支出的财政管理行为。
第三条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廊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产生。
第四条市级财政投资评审范围:(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和大型修缮项目;(二)政府性债务资金安排的投资项目;(三)其它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
凡列入上述范围的10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50万元以上修缮项目,并且符合政府投资占比40%以上条件(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均应当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廊政〔2015〕71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正文:----------------------------------------------------------------------------------------------------------------------------------------------------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廊政〔2015〕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建立健全我市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国发〔2014〕30号)精神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健全监管职能(一)转变政府金融工作职能。
加强政府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地方金融工作职能由服务协调为主,加快向服务和监管并重转变,形成统一归口管理的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体系,实现地方金融监管全覆盖。
各级政府要在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市场统一和政令统一的基础上,加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协调服务和对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规范监管。
(二)强化市、县政府金融监管职责。
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政府职能和工作实际,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主要包括:1.依法对其批准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承担监管职责,并负责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驻冀、驻廊机构和上级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本地金融监管工作。
加强对本地区担保、农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及中介、投资(咨询、理财)、网络借贷平台以及农林牧渔、商贸流通等非法集资、非法金融高发易发行业的监测、预警和处置。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发生的金融风险,承担风险处置主体责任。
资金管理部门季度总结
资金管理部门季度总结【正文】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在过去的这个季度里,我们资金管理部门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
在此,我代表资金管理部门向各位领导和全体同事汇报我们的工作情况和成果,以便于大家共同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并进一步改进。
一、工作概述本季度,资金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资金的计划、组织、预测、分配和监控等工作。
我们通过有效的资金管理手段,全面提升了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稳定运作。
在本季度,我们紧密配合公司各部门的发展需求,合理制定资金计划,并根据实际部署进行资金筹措,确保了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目标相一致,避免了资金闲置和浪费。
二、工作亮点本季度,我们资金管理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1. 全面优化资金计划根据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需要和财务情况,我们合理安排了资金计划,确保了公司在各个环节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通过优化资金计划,我们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并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2. 强化资金监控和风险管控我们建立了严密的资金监控机制,对公司资金的流入、流出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测,并及时预警并应对各种潜在风险。
在这个季度,我们成功应对了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挑战,保证了公司资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3. 提升资金利用效率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我们积极开展资金管理的优化调整工作。
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密切合作,我们减少了冗余资金的存在,并通过合理的资金配置,实现了资金的最大价值。
同时,我们推行了电子支付和自动化报账等资金管理新技术,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
三、存在的问题及展望虽然我们在本季度的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流程上的瓶颈由于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我们发现资金流程中存在一些瓶颈,导致资金调度和使用的效率不高。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4.04.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相关县(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7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9.26•【字号】冀建城管函〔2021〕309号•【施行日期】202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情况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活动的通知》《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提高我省既有数字城管平台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工作,我厅组织专项工作调研组对各地数字城管平台运行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等工作进行了实地摸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工作成效(一)数字城管平台运行管理情况各设区市数字城管平台运行管理较好,基本满足运行标准,其中: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邢台、邯郸、定州9市平台案件处置优秀,结案率均达90%以上;石家庄、唐山、保定、沧州、邯郸5市上半年日均案件较高,基本能够发挥平台作用,其他市需要加强;辛集市数字城管平台运行管理水平欠佳,作用发挥不明显;鹿泉、崇礼、迁安、迁西、三河、吴桥、任丘、清河、南和、邱县、峰峰矿区等县(市、区)比较重视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工作推进情况大部分市县能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活动的通知》《河北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工作方案》《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本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工作。
其中,石家庄、秦皇岛、邯郸3市整体工作推进较快;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定州6市平台建设改造方案设计相对较好;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定州、辛集、雄安9市(新区)工作进展缓慢。
小区业主大会经费筹集和使用管理方案
小区业主大会经费筹集和使用管理方案为了加强天洋城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以下简称“首次筹备经费”)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依照《民法典》中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在行宫东街街道办指导和协助下成立了天洋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首次筹备经费依法由建设单位承担,因建设单位破产清算中,相关程序尚待确定,筹备业主大会经费暂面向业主筹集募捐,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请求住建局和街道办主管部门协助下完成经费申报流程。
依据《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等原则,募捐活动严格执行公开募捐方案,通过线上线下公开接受捐款,公开捐款流程,公示捐款明细,接受了业主、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募捐活动公开、透明、有序开展。
为提高捐款以及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并消除业主们对捐款可能产生的一些疑虑,本次筹款活动完全是自愿性质,所筹集的款项将用于筹备业主大会的各项工作。
对于"筹备业主大会经费募捐",要遵循六大注意事项:一、自愿募捐在业主完全自愿的原则上,大家量力而行,不论额度多寡均为对建设美好园区所做出的贡献。
二、专户储存筹备经费应当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经筹备组及部分业主代表开会讨论,筹备组尚不具备开设账户资质,暂委托天洋城业主小喇叭(微信账号)代为收款、付款、暂时保管(如发生变更托管账户另行及时通知)。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待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后,筹备经费的结余部分审计后移交到业主委会专用账户。
筹备资金所有权归捐赠者所有,托管账户无权自行挪用、支出,使用资金需经筹备组及监管业主审核或者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三、专款专用严格用于“筹备业主大会”所产生的相关经费,不作其他任何用途;必须在公众号上和业主微信群及时、详细地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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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代市政府做城建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甲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招投标、预决算、施工组织及融资(包括申请国债资金、银行贷款、政策性收费、招商引资、社会集资)等工作;
(二)经营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负责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开发。
(三)负责容纳市建设系统各类闲散资金。
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本部门综合收支情况。
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31.79万元,支出总计144.77万元。
2016年度上年度结转和结余78.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15万元。
与2015年度相比,决算收入减少了22.35万元,减少了14.5%,决算支出增长了21.83万元,增长了17.7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总体收入情况。
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131.79万元,全
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较2015年度减少了22.35万元,同比减少14.5%。
主要是减少了2016年人员经费、集中取暖费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总体支出情况。
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14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7万元,占100%。
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3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8.13万元。
2016年度支出合计14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15万元。
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了22.35万元,减少了14.5%,支出合计增长了21.83万元,增长了17.76%。
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20.2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144.77万元,占预算的120.37%。
其中:基本支出144.77万元,占年初基本支出预算的120.37%。
无项目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4.77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44.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7.29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48万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决算说明
2016年度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9万元,比预算减少0.0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单位2016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比预算减少0元,与2015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购置金额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比预算减少0.0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合计接待0人次),比预算减少0.18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8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2.23万元,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合并办公用房,我单位取暖纳入上级单位统一管理,无需重复。
(七)绩效预算信息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绩效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良好基础。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达到100%。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执行还存在资金结转、结余较多等问题,预算绩效目标需进一步设定等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合理安排资金;二是完善指标设定,探索设立更为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
(八)政府采购决算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无政府采购支出。
(九)国有资产信息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廊坊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专用设备。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
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