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政治下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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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

中考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

中考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现代社会公民身份的核心内容,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考政治考试中,对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理解和掌握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概念、种类以及对社会发展的意义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公民权利的概念和种类公民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法定权益,是国家保护和尊重公民自由平等的具体体现。

公民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方面。

1. 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表达、决策和参与的权力。

其中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2. 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公民在经济领域中的权益和保护。

比如,劳动权益、财产权益和社会保障等。

3. 文化权利:文化权利是公民享受文化事业成果和自由参与文化活动的权益。

比如,受教育权、文化交流自由等。

二、公民义务的概念和种类公民义务是公民根据法律和道德规范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对于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和贡献。

公民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个方面。

1. 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公民在法律规定下必须履行的义务。

比如,遵守宪法法律、遵从国家政策、服从国家和社会组织的管理等。

2. 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是公民在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基础上应尽的义务。

比如,尊重他人权利、关心社会公共事务、保护环境等。

三、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共生共长的关系。

公民权利的实现需要公民履行相应的义务作为前提和保障,而公民义务的履行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

1. 公民权利的保障:公民义务的履行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

比如,对于言论自由的权利,公民应当尊重他人的权益并遵守法律的底线。

2. 公民义务的意义:公民义务的履行体现了公民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只有公民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公民权利与义务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公民权利与义务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初中政 治公民权利与义务知识汇总

初中政 治公民权利与义务知识汇总

初中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知识汇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民权利与义务是非常重要的概念。

作为初中生,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运行的规则,还能帮助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成为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学习初中政治中的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关知识。

一、公民权利1、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意味着无论我们的性别、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如何,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任何歧视。

比如,在升学、就业、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每个人都应该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2、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本政治权利。

只有年满 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通过选举,我们可以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些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意愿和诉求的重要方式,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3、宗教信仰自由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或者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人身自由权(1)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这是我们能够自由行动、自主生活的基础。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我们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家是我们最私密和安全的地方,法律保护我们的住宅不被随意侵犯。

5、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

当我们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批评和建议,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好好)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好好)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误区之二: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 例:(2003年广东高考大综合题)每个公 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也依法获得相应 的权利。这意味着 A.每个公民在法律上都享有同样的权利 和义务 B.权利和义务都是不可放弃的 C.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 D.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
误区之三:公民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例:(2001年上海高考题)我国宪法第 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义务。”宪法这一规定表明 A.公民的权利等同于义务 B.公民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C.公民有选择义务的权利 D.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不可 分离
活动与探究: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观点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 利的义务。 观点二: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你认为这两个 观点是否相同?说说你的理由。
(1)这两个观点不同。 (2)观点一揭示出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不可分离 的关系,即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 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 确保权利的实现。这一观点是正确的。
B.自由总是具体的、相对的,任何时代、任何人都 没有抽象的、绝对的自由。 C.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自由是相对的,有条 件的,总是受到法律和制度的制约,不受任何限制的 绝对自由是从来不会存在的。
议一议:
某学校部分学生在一起商量组 成一个“兄弟同盟”,并确定 “为朋友两肋插刀”是行动纲领。 一次因打架违反了学校的制度, 受到学校的批评。有的同学认为 “这是我们的自由” 。 这些同学的言和行对吗?为什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通过上述法律你能说出我国行使 选举权利必须具备哪几个资格吗?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下 三种人不能享有选举的权利: 外国人,即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未满18周岁的人。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政治权利和义务

政治权利和义务
第一、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 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第二、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义务。只有 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
• 中国冠军跳水运动员田亮和郭晶晶为我国在奥运 会和其他国际赛场上获得了很多荣誉。在雅典奥 运会后,有商人看到了商机,力邀他们两人签约 娱乐公司,出唱片,拍电影。为了保证运动员的 训练,国家体育总局禁止运动员在役期间签约娱 乐公司。郭晶晶服从规定按时回到了国家队参加 训练;但田亮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参加商业活动, 拒绝回国家队参加训练。国家跳水队在警告无效 后,宣布开除田亮出国家跳水队。 • 田亮为什么被开除出国家跳水队?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 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 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 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可见,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有条件的,并不 是人人都享有的。(既有广泛性,又有条件性)
条件: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资格:
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1)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关系?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不可分的: A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 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B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C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 的实现。
(2)怎样坚持这一原则?
坚持公民 权利和义 务相统一 的原则
坚持个人利 益与国家利 益相结合的 原则
盘点2011年落马高官
许迈永——外号“许三多”:钱多、房 多、女人多.杭州市原副市长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2日对杭 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作出一审判决,认 定许迈永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 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权利与义务初中生认识公民权利和责任

权利与义务初中生认识公民权利和责任

权利与义务初中生认识公民权利和责任公民权利和责任是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

初中生作为未成年人,也应该认识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行使和履行。

一、权利的意义和类型权利是指个人或群体根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它是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基础,保障了每个人的尊严和自由。

权利主要分为个人权利和公民权利两大类。

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

这些权利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不可侵犯。

例如,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

公民权利是指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具有公民身份的人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表达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等。

初中生作为公民的一员,也有权利参与到社会和国家事务中来。

二、初中生的权利作为初中生,你也拥有一些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你的学习和生活。

1. 受到平等和公正对待的权利:每个初中生都应该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无论性别、种族、宗教等差异。

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公平的待遇。

2. 受到教育的权利:每个初中生都有受到良好教育的权利。

学校应该为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

3. 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初中生也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

你有权利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

4. 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作为学生,你有权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例如,可以参与学生会活动,参与班级的交流和合作。

5. 享受休息和娱乐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休息和娱乐。

初中生也可以在学习之余,适当参加各种娱乐活动,放松身心。

三、义务的意义和内容义务是指每个人在社会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初中生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守法的义务:初中生作为公民,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国家和社会的法律法规。

不可出现违法行为,如盗窃、打架等。

2. 尊重他人的义务:尊重他人是基本的礼貌和道德准则。

初中生应该尊重老师、父母、同学和社会的每一个人。

中考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解读

中考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解读

中考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解读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也是中考政治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了解和掌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每个学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

本文将深入探讨中考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解读,并对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公民权利的基本概念及内容公民权利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享有的法律保障和社会福利。

我国公民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多个方面。

首先是政治权利方面,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新闻表达自由权等。

其次是经济权利方面,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等。

再次是社会权利方面,包括教育权、健康权、居住权等。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国公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公民权利的行使需要遵守宪法法律的规定,同时也应当尊重他人的权利,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更好地保障和实现。

二、公民权利的意义和作用公民权利的意义和作用在于为公民提供了参与社会生活和管理的平等机会,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公民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可以增加自我价值感和社会归属感,提高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公民权利的意义还在于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

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公民的行使权利也对国家和社会具有监督和约束作用,防范腐败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三、公民义务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公民义务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民义务包括守法守纪的基本要求、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义务等。

公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契约约定。

公民还应当积极关心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为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付出自己的努力。

政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品质是公民履行义务的重要素质。

公民应当具备正确的政治意识,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公民还应当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尊重他人、诚实守信、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曾任职务: 成克杰 曾任职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 员长、 员长、中共广西壮族 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 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政府主席
犯罪事实: 年下半年至1998年利用担任广西壮族 犯罪事实:于1992年下半年至 年下半年至 年利用担任广西壮族 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的权力,伙同情妇李平疯狂攫取钱财, 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的权力,伙同情妇李平疯狂攫取钱财, 大肆收受贿赂, 大肆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达四千余万元 查处日程: 查处日程:1999年4月20日中央纪委开除成克杰党籍 年 月 日中央纪委开除成克杰党籍 1999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年 月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判处成克杰死刑
中国男篮在备战世锦赛和奥运的 时候受到主力队员王治郅滞留美 国打NBA夏季联赛未归的影响。 夏季联赛未归的影响。 国打 夏季联赛未归的影响 王治郅表示,参加 夏季联赛, 王治郅表示,参加NBA夏季联赛, 夏季联赛 对于自己水平的提高非常重要, 对于自己水平的提高非常重要, 另外, 另外,他觉得留在美国可以在竞 争更为激烈的环境下打球, 争更为激烈的环境下打球,以改 善自己的薄弱环节防守与篮板, 善自己的薄弱环节防守与篮板, 以便能更好地帮助中国队。 以便能更好地帮助中国队。 中国篮协的说法 大郅当以国家利益为重 我们希望他能回国与国家队一起 进行训练。篮球就像一盘棋,缺 进行训练。篮球就像一盘棋, 了他,我们就会丢掉一大片。 了他,我们就会丢掉一大片。
辨析: 辨析:
观点一: 人们能够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观点一:“人们能够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就是自由。 这就是自由。” 观点二: 自由是做法律所允许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观点二:“自由是做法律所允许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1)观点一是错误的,观点二是正确的。 观点一是错误的,观点二是正确的。 (2)民主和自由总是具体的、相对的,任何时代、 民主和自由总是具体的、相对的,任何时代、 具体的 任何人都没有抽象的 绝对的民主和自由。 没有抽象的、 任何人都没有抽象的、绝对的民主和自由。民主和自 由总是受到法律和制度的制约, 由总是受到法律和制度的制约,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 自由是从来不会存在的。 自由是从来不会存在的。

第一课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二框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第一课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二框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D
2、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在我国,公民享 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 A.生存权和发展权 B.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 D.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
B
2004年秋天,印有日本军旗的丝巾惊现兰州,甚至 成为流行的饰品。据此回答3~4题。 3、此事一经报道,立即引起人们的强烈谴责。这表明 A.我国人民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 B.我国人民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C.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强,关心国家安全 D.我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参与政治生活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把握基本原则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不可分的: A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 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B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C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我们要怎么做呢?
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
正确区分选举权和民主选举权利 (1)选举权特指公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的
权利。
(2)公民的民主选举权利的范围更广,除了选举人大代表
外,还包括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权利,如选举政府机关领导人
员,选举村委会、居委会当家人的权利等。
一、神圣的权利
2、政治自由
同时,也可能成为谣言散布的途径。公民在微博上(
A.可以直接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B.可以扩大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C.有发布自己掌握的一切信息的自由 D.有表达的自由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解析】D。在我国,人民是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 A项 错误。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

1.2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1.2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上述两幅图片说明我国公民行使了什么权利?
判断: 下列属于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的有( ) (1)我班班干部的选举 (2)镇长的选举 (3)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5)居委会、村委会的选举
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注意:①选举权
选举 公民最基本的人权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权 治利
2.政治自由
3.监督权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政 义 治 务 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二、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2政治权利和义务
--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公民在行使政治权利
公民在投票
各地成立犯罪 举报中心
公民履行义务
适龄青年应征入伍
奥运健儿为国争光
一、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 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准的。公民的 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公 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庄严的、不容推卸的。
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不可分的: A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 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B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C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 的实现。
(2)怎样坚持这一原则?
(3)如果人人都强调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 绝对性而忽视公民的义务,必然造成整个社会 的无序发展,最终导致个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受限。 (4)因此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政治权 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权利与义 务的统一。“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广 泛的、真实的、绝对的”这一观点是片面的、 不准确的。

第六课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课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55岁就没有被选举权?(图) 岁就没有被选举权? 图 岁就没有被选举权
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村的“村规”引起争议
一些村民面对“表决票”感到很纳闷 本报记者 继颖 摄 7月31日,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村进行了一次村民表决,是“关于原退休制度所规定的年龄能否进入本届村委会班子”的表决。许多村民都纳闷,村委 会选举有国家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村上却让大家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 50周岁没有被选举资格”进行认定。尽管纳闷,大家还是投了票。 据了解,去年11月1日起,莲湖区北关村按上级要求开始筹备村委会选举,直到今年元月17日,进行了全村选举,村民全某获得最高票数。3月28日 ,村里又按照每户代表参选的方法进行了再次选举,全某又一次得票最多。两次选举莲湖区民政局和农村工作局都派员参加了。 有村民告诉记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法律赋予每位村民的合法权利。可村里规定称:“只要本村村民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就没有被选 举的资格”。而全某今年正好55周岁,按照村里规定没有了被选举资格,这是和国家法律不符的。 据了解,村选委会正在酝酿本村选举办法,只有选举办法出台后,新一轮选举才能进行。 莲湖区农村工作局有关工作人员说,北关村这一规定属“村规民约”,已实行十几年了。村民对这个“村规”的看法分两种:一些人认为该坚持村 里的退休制度;也有人认为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与国家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内容相一致。据工作人员讲,7月31日北关村的村民表决结果是:779票 同意坚持“村规”、684票不同意坚持“村规”。 毕竟,国家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村民自治的根本法。究竟公民年满55周岁是否有被选举权,莲湖区农村工作局相关人员没有作出明确答复。 本报记者 王秦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 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中考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中考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中考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在中考政治考试中,考察学生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本文将从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两个方面展开论述,解析其内涵和重要性。

一、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中享有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民,我们有一系列的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我们的人格尊严和合法利益,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石。

首先是言论自由权。

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言论自由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是保护公民其他权益的基础。

其次是宗教信仰自由权。

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和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

这个权利保障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另外,公民还享有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人身自由权保障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行动的权利;财产权保障了公民的财产安全和利益。

这些权利的行使需要建立在法律和社会规范的基础上,不能侵害他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公民也应该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懈努力,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以法律和合理方式维权。

二、公民义务公民义务是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民义务是人们作为社会成员应该履行的道德和法律义务,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保证。

首先是遵守法律。

公民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重要保障。

其次是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义务,通过纳税,国家可以筹集经费用于社会建设和公共事务。

纳税义务的履行体现了公民对国家的责任和支持。

另外,公民还应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如选举权的行使、公民意见的表达等。

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也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方式。

公民义务的履行不仅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也是对自己权益的维护和提升。

只有公民们共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构建和谐、文明和富强的社会。

中考考点之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中考考点之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中考考点之权利与义务是什么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中考考点之权利与义务,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中考政治热点:权利与义务考点1.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我国宪法与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有哪些?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宪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2、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内容?(1)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2)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内容:①平等权;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③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结社、示威自由;④人身自由;⑤宗教信仰自由;⑥文化教育权利;⑦社会经济权利;⑧监督权与请求权。

3、公民的基本义务含义及内容有哪些?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其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为什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每个人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③我们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要增强义务观念,忠实履行义务。

5、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①尊重他人的权利②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初三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初三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和社会应该积极创造条件 ,为公民提供更多的权利保障 和义务履行机会,促进公民的 全面发展。
公民也应该自觉地履行自己的 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发 展,为自己和他人争取更多的 权利和利益。
相互制约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制约表现在,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 得违反法律;同时,公民在履行义务时,也不能违反自己的权利。
结社权
总结词
结社权是公民依法成立或参加团体的 权利。
详细描述
公民有权依法成立或参加各种社会组 织、团体或协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和利益。国家应依法管理社团组织, 保障公民的结社权。
03
公民的基本义务
遵守法律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01
公民有义务遵守国家的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
和权威。
由。
尊重他人的名誉权
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传播他人 的隐私,维护他人的尊严和名誉。
尊重他人的财产权
不得非法占有、使用、处分他人的 财产,不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
遵守法律程序
01
02
03
遵守诉讼程序
在涉及法律纠纷时,应按 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诉 讼,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遵守行政程序
在办理行政事务时,应遵 守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 不得违反行政程序。
遵守刑事程序
在涉及刑事案件时,应按 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调 查、起诉、审判等程序, 不得违反刑事程序。
勇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了解自己的权利
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知 道自己的权利范围和行使 方式。
敢于维权
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应敢 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其他 合法途径维权。
善于维权
在维权过程中,应善于运 用法律知识和手段,采取 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 的权利。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五.差额选举
• • • • 1.概念: 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人的名额 2.作用: 使选民有更多的选择余地,能更充分地表 达选举人的意愿
六. 选举方式
• • • • 直接选举: 公民直接选出当选人. 间接选举: 公民选举的条件:
• 1. 具有中国国籍 • 2. 年满18周岁 • 3. 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四.选举法的有关规定
•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即秘密投票. • 一民一选,无性别,出身,种族,地位,政治状 况,宗教信仰等差别而受限制,或享有特权. • 所有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
二.“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包括的内 容 • 1.依法行使各种权利参加国家管理 • 2.通过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 参加各级权力机关管理国家,行使国家权力, 实现人民民主专政.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人民参加国家管 理的一种最基本的手段和最重要的政治权 利,它直接体现了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 位.
第六课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举公 权民 享 有 选 举 权 和 被 选

一.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选举权 • 指公民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选举自己 信得过的人作为人民代表或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 导人的权利. • 被选举权 • 公民有依照法律的规定,被其他公民推选为人民代表或其 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的权利.

初中政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解析

初中政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解析

初中政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解析政治是指国家的行政管理、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一种活动。

公民是指具有国籍并享有相应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个人。

对于初中生来说,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培养其积极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意识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解析初中政治中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让同学们对自己的社会角色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公民的权利公民权利是公民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公民享有的必要权益,主要包括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

1. 个人权利个人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主要包括人身权利、人格权利和财产权利。

例如,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信仰宗教的权利、私有财产的权利等。

这些权利保障了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和自由发展。

2. 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可以通过选举投票的方式参与国家政治事务,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提供对政府的监督和建议。

3. 社会权利社会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权利和社会福利权利。

公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如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同时也应当承担社会福利的责任,如帮助弱势群体、关心社会公益等。

二、公民的义务公民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义务教育、尊重社会公德、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

1.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公民应当接受义务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和知识水平。

同时,公民也应当尊重教育工作,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2. 尊重社会公德公民应当尊重社会公德,遵守社会法律和道德规范,注重个人行为的规范性和社会责任。

例如,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貌待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等。

3. 保护环境公民应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平衡和谐发展。

公民应当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4. 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应当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公民还应当积极支持国家的安全防卫工作,关注国家安全事务,做到爱国爱家。

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石,它涵盖了个体在政治生活中的众多权益和责任。

作为政治公民,我们拥有一系列的权利,并且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对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

第一部分:政治公民的权利政治公民的权利是人民参与政治、表达意愿和行使政治权力的合法权益。

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政治公民享有以下一些基本权利。

1. 选举权:政治公民有权利通过选举的方式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候选人或政党。

选举是人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重要方式,保障了人民的自主权。

2. 言论自由:政治公民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批评政府或者其他政治实体。

言论自由是保障政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重要保障。

3. 结社自由:政治公民有权利结社和组织政治团体,以推动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利益诉求。

这样的权利有助于塑造多元化的政治环境和促进社会进步。

4. 监督权:政治公民有权利监督政府的行为和政策,确保政府行使权力的公正和透明。

这一权利能够有效地制衡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5. 反抗权:政治公民在面对不公正和专制的政府时,有权利采取反抗的行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是一种合法的权利,但需要根据法律和道义原则来进行。

第二部分:政治公民的义务除了权利之外,政治公民还需要承担一些义务和责任。

这些义务是确保权利行使的合法性和责任性,同时也是对社会和其他公民的回馈。

1. 选举义务:作为政治公民,我们有义务参与选举,行使自己的选举权。

通过参与选举,我们能够影响政治决策,为社会做出贡献。

2. 遵守法律:政治公民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循社会道德规范。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3. 参与公共事务:政治公民应该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例如社区管理、公共教育与健康事务等。

参与公共事务可以增强社会凝聚力,共同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4. 尊重他人权利:政治公民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与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个人隐私。

九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笔记

九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笔记

九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笔记
以下是一份九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的笔记,供您参考:
一、权利与义务
1.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等;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等。

2.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

3. 法律保护公民的权利: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保护公民的权利,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维权。

二、民主与法治
1. 民主的基本原则:民主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自由平等、权力制约等,这些原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基石。

2. 法治的基本原则: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等,这些原则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

3.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民主和法治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意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2.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方面的现代化,这些方面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3.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国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最新初中政治课件: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最新初中政治课件: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当家作主的权利 ❖ 2、有利于公民充分行使监督权 ❖ 3、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安定
公民应依法行使政治自由权利
❖ 公民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政 治自由权利,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 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框
❖我国公民的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含义
●选举权:公民有按照法律的规定, 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选举自己信得 过的人作为人民代表或其他由选举 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
❖ 通过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提 案,通过新闻媒体广播,引起政府有 关部门重视,向人民政府信访部门递 交调查报告等。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第一框
❖我国公民的政 治自由权利
阅读课文P59,回答:
❖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自由权利?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 言论自由:公民通过语言表达意思的自由
❖ 出版自由: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
的自由
❖ 结社自由:公民以一定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
①县级: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 县②乡级:乡、民族乡、镇
●间接选举:由公民选出代表,再由代表选 举当选人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省级:省、自治区、 直辖市③地级:自治州、设区的市
五、我国选举制度的原则 1、秘密选举的原则 ——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3、差额选举的原则 ——候选人的名额要多于应选人的名额
第十三课
公民 在政治生活 中享有重要权利
❖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 ❖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公民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十三、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课程标准:1、识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

2、理解:1)简要说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列举实例,表明公民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3、活动:在收集有关资料或调查的基础上经过讨论,共同草拟一份对有关部门工作的批评或建议。

复习重点:1、选举的权利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法律保障。

知识结构:一、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2、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3、行使选举权利的法律程序4、行使选举权的保障二、公民依法享有政治自由1、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言论自由3、出版自由4、结社自由5、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三、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1、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法律保障2、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必须有具体的制度和渠道做保证,否则这些权利将无法实现。

3、目前我国保障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制度有:要点分析:一、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1)选举的权利①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②被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统称选举的权利,居于我国公民政治权利的首位,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2)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利是由宪法、选举法等法律确认和保护的。

3)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4)各级国家公职人员,如各级权力、门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主要官员等也是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的。

中考政治知识讲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中考政治知识讲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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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治知识讲解:公民(gōngmín)的权利和义务公民(gōngmín)的权利:1.公民最重要、最根本(jīběn)的权利是什么?包括什么?人身权利。

公民(gōngmín)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2.公民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是什么?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根本保障3.公民最根本、首要的人身权利是什么?其重要性是什么?生命安康权。

生命安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根底4.未成年人的生命与安康为什么受特殊保护?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将来和希望,由于年幼、才能欠缺和经历缺乏,生命安康较容易受到损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5.保护公民生命安康权的法律有哪些?宪法、刑法、民法通那么、治安管理处分法6.行使生命安康权的主要方式有哪些?(1)积极锻炼身体(2)患病时及时医治(3)当自身生命安康受到非法损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恳求法律保护(4)关爱生灵、关爱别人的生命和安康7.损害生命与安康的危害有哪些?害人害己;违背道德和法律;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8.损害生命与安康的行为有哪些?自杀、自残、打架、轻生、车祸9.威胁校园平安的因素有哪些?校园暴力、平安设施、食品平安10.如何预防校园平安事故发生?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重视校园平安建立;营造良好的平安环境学校:加强对学生平安教育个人:增强平安防范意识11.醉酒驾驶的危害?(1)进犯公民生命安康权;(2)危害公共平安;(3)扰乱社会秩序12.当生命安康权受到伤害,我们得到什么启示?(1)增强法律意识;(2)尊重别人生命安康权;(3)依法维权。

13.为实在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康权,请你提建议?国家:制定和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康权的法律法规,为保护其权利(quánlì)提供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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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课程标准:
1、识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

2、理解:
1)简要说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列举实例,表明公民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3、活动:
在收集有关资料或调查的基础上经过讨论,共同草拟一份对有关部门工作的批评或建议。

复习重点:
1、选举的权利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法律保障。

知识结构:
一、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
3、行使选举权利的法律程序
4、行使选举权的保障
二、公民依法享有政治自由
1、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言论自由
3、出版自由
4、结社自由
5、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
1、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法律保障
2、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必须有具体的制度和渠道做保证,否则这些权利将无法实现。

3、目前我国保障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制度有:
要点分析:
一、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1)选举的权利
①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
②被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统称选举的权利,居于我国公民政治权利的首位,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2)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利是由宪法、选举法等法律确认和保护的。

3)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4)各级国家公职人员,如各级权力、门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主要官员等也是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的。

2、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从宪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不能享有选举权利资格的人有:外国人,即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未满18周岁的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行使选举权利的法律程序1)选民登记
2)提名候选人
3)投票选举
4、行使选举权的保障
为了保证广大选民能够真正自由地行使的权利,我国刑法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

二、公民依法享有政治自由
1、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这六项自由,是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的表达意愿、参加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

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本形式。

2、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语言表达意思的自由。

2)公民通过言论表达意思的形式很多,有口头的和书面的,包括公民在会议上发言、发表演讲,也包括讲学、新闻报道、广播等形式。

3)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言论。

①滥用言论自由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②具体说来,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
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的言论,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对此,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文件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3、出版自由
1)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保障公民出版自由权利的重要法律。

和言论自由一样,出版自由也要依法行使,除了要遵守行使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外,我国还禁止出版和发行黄色、淫秽以及散布迷信、没落思想的出版物。

4、结社自由
1)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在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2)在我国,凡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而组成的社会团体,都受到国家的保护。

3)我国法律既保护公民享有结社自由,又禁止和取缔不法分子假借这种自由搞非法组织和破坏活动。

5、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集会自由,是指公民有聚集在一定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权利。

集会分露天集会和室内集会两种。

2)游行自由,是指公民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

3)示威自由,是指公民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

4)可见,集会、游行、示威等三项自由的共同点都是若干人共同表达意愿,而不同点是表达的方式、方法有所不同。

5)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6)集会游行示威法是实现宪法赋予公民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同时也是对滥用此项自由权利行为的必要限制。

三、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
1、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法律保障
1)批评、建议权是人民监督权的一种,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

①批评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②建议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2)公民享有批评、建议权的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只有加强人民的监督,保证公民享有批评、建议权,
才能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洁,
才能使政府取信于民,
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2、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必须有具体的制度和渠道做保证,否则这些权利将无法实现。

3、目前我国保障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制度有:
1)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2)信访举报制度
3)新闻监督制度
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是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标志。

新闻监督是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手段。

新闻监督是通过新闻媒体来实现的。

我国现有的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图书等。

在诸多新闻媒体中,电视是最快捷、影响力最大的。

4)其他监督制度
我国各级政府也在不断创造新形式,尝试新做法,保证公民这一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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