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第四章环境法治

合集下载

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1年12月10日由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1月21日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12月10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环境第四章法治环境第五章宜居环境第六章工作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市场主体获得感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议事协调和政企沟通工作机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市场主体的合理合法诉求。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由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2024全新环境保护法课件

2024全新环境保护法课件

•环境保护法概述•全新环境保护法核心内容•企业环境责任与义务•政府监管与执法力度加强目录•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提升•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定义与作用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文在《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文是环境保护法的基础和依据。

环境保护基本法在环境法律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对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的原则性规定。

环境保护单行法针对特定的环境要素和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是宪法和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具体化。

环境行政法规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环境部门规章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环境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环境标准为了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对污染源、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所制订的各种技术规范和总称。

古代环境保护法的萌芽近现代环境保护法的兴起当代环境保护法的发展环境保护法历史与发展划定范围包括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等,涵盖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

定义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管理措施实行严格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定义实施范围管理措施定义01评价范围02管理措施03定义责任主体管理措施企业环境责任概述企业环境责任的定义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要性企业环境责任的法律法规依据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与防范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指企业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的过程,包括识别环境风险因素、分析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等。

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等。

2023年思想道德与法治电子版第四章

2023年思想道德与法治电子版第四章

2023年思想道德与法治电子版第四章概述本文档将介绍2023年思想道德与法治教材电子版的第四章内容。

第四章主要讨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和认识自己的权益,并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责任。

第一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国家赋予其公民的重要特权和责任。

本节将详细介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下内容:公民权利•言论自由:公民享有自由言论的权利,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参与公共讨论,但也需遵守法律和尊重他人的权益。

•人身自由: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不受非法拘禁和非法侵害。

•平等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选择职业:公民享有自由选择职业和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

•参与政治:公民有权参与国家政治活动,包括选举和被选举权。

•私人财产:公民享有私人财产的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公民义务•法律遵守:公民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纳税义务:公民有义务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塑造良好社会风尚:公民有义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积极参与社会公德建设。

•帮助他人:公民有义务帮助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尤其是对弱势群体。

第二节:公民的社会责任公民的社会责任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的表现。

本节将介绍公民的社会责任,并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社会责任的内涵•尊重他人:公民应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不歧视任何人。

•关心公共事务:公民应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维护社会秩序:公民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破坏社会秩序和稳定的行为。

•文明待人:公民应文明待人,礼貌待客,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爱护环境:公民应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公民的社会责任实践•公益活动:公民可以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福利,推动社会公平和正义。

•社区服务:公民可以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参与服务,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福祉出力。

•参与志愿者工作:公民可以参与志愿者工作,为社会提供帮助和支持。

道法九年级上册必背知识点

道法九年级上册必背知识点

道法九年级上册必背知识点道法九年级上册是中学生学习道德与法治知识的重要课程之一。

掌握九年级上册的必背知识点对于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下面是九年级上册的必背知识点,希望对同学们的学习有所帮助。

第一章人与自然1.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理解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科学认识生态环境问题- 掌握常见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法2. 动物保护- 学习珍爱动物的重要性- 了解濒危物种的现状和保护措施- 倡导文明对待动物的观念3. 自然灾害防范- 了解常见的自然灾害及其预防措施- 掌握紧急避险的基本技巧- 认识灾后重建和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第二章公民的责任与义务1. 公民的基本权利-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 - 理解公民权利的含义与保障2. 公民的基本义务- 熟悉公民义务的内容- 认识公民义务对社会的重要性- 培养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等良好的公民行为习惯第三章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1. 社会公德- 掌握公德的基本内涵- 学习传统文化中有关公德的故事和典籍- 培养遵守公德、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的品质2. 职业道德- 了解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 学习典型职业中的道德榜样和案例- 培养健康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第四章法律与法治1. 法律的基本概念- 理解法律的含义和作用- 掌握法律的来源和体系- 学习法律的基本术语和表述方式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 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和层级- 熟悉我国宪法、刑法、民法等主要法律的基本内容3. 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学习未成年人的法律特征和责任范围- 了解未成年人违法后的教育和惩戒措施- 强调未成年人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和后果第五章家庭与法律1. 家庭法律关系- 熟悉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 了解离婚、继承等法律程序和条件- 掌握未成年人监护权和抚养权的规定2. 家庭暴力与性侵害- 认识家庭暴力和性侵害的形式和危害性- 学习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和性侵害的方法- 促进家庭和谐与性别平等的观念以上就是道法九年级上册的必背知识点,同学们可以根据这些知识点进行学习和复习。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是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1.国际法律法规: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宣言》、《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2.我国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3.地方性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4.部门规章: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环境保护规章。

二、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1.国家责任:国家对环境保护负总责,政府领导负主要责任,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政府领导负主要责任,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企业责任:企业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污染和损害承担责任。

4.公民责任: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

三、环境保护的执法与监督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审计机关:负责对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效益性。

3.司法机关: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打击。

4.社会组织:可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诉讼等,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5.公众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环境违法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是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为创建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习题及方法:1.习题:以下哪项不属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A.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宣言》B.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答案:此题考查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课件一、课程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 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其后经过多次修订和更新。

该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保护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将环境保护置于优先地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损害担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治理和恢复责任。

3.节约资源: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公众参与: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协同控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二、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中国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划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排污收费制度: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排污费,用于污染治理和环境补偿。

3.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实行排放许可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

4.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严格保护和管理。

5.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制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减轻环境风险。

三、环保监督与执法1.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监督和管理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应当由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的信息,或者能够通过政务一网通平台提取、生成或者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
第十七条对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第七条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八条本市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及时向社会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不得收取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已经取消的、逾期未返还或者超额收取的,应当及时清退返还。
本市推行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降低保证金比例或者分期收缴。
第二十条鼓励和支持新批工业用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签订后,有关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约定标准验收。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实行பைடு நூலகம்合审批。每个阶段确定一个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
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法课件》第四章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法课件》第四章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 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是环境质量评价的一种,属于预断评价。 它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 起来;它使贯彻“预防为主”原则的重要法律制度。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引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79年的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1981年的
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引进的建设项目。
2.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一般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 建设地点周围环境的本地状况; 方案实施后对自然环境(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环
境将产生哪些不可避免的影响;
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措施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包括核工业类的,专职技术人员中还应当至少有 2名注册于该机构的核安全工程师。

第四章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教案

第四章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教案

第四章环境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对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实施的惩罚措施。

与法律责任相对应,法律制裁也分为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三种。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一般都导致对其实施法律制裁。

但是,对承担某种法律责任者,可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不同的制裁,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甚至免予法律制裁。

因此,不应将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加以混淆。

第一节环境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概念(一)行政责任的定义是指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法人”(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个人”是指到达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环境保护领域内,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而承担法律责任(含行政责任)者,还包括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规。

对污染环境者追究行政责任所依据的法律,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对破坏环境者追究行政责任所依据的法律,还有《水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和《水土保持法》等。

追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还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行规定》等。

以下讨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章 环境法治

第四章  环境法治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 度及社会影响; ·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 正措施及效果。 ·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 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二)环境行政程序的分类
·(1)根据环境行政程序所规范的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 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2)根据行政行为的时间位置,可分为事前行政程序 和事后行政程序。
·(3)根据行政行为对象的不同特点,可分为抽象行政 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4)根据行政职能和法律关系的特点,可分为行政立 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司法程序。
·环境执法活动具有单向性
·环境执法主体具有多部门性
·环境执法手段具有多样性
·环境执法往往有超前性
·3、环境执法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公正性原则
·(二)环境执法主体和相对人
·1、环境执法主体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
·二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授权对某些方面的污染防治实 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四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授权对某些方面的资源合理利 用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三)环境行政程序的设定
·环境行政程序的设定,是指通过立法规定出现何种情 况、在何种条件下应遵守何种环境行政程序的权力。其 设定权是何级国家机关拥有分配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 权利义务的权限;因而,环境行政程序的设定权主要涉 及国家机关的权力配置问题,在立法上则表现为立法权 的分配问题。

2024版新《环境保护法》课件

2024版新《环境保护法》课件

国际合作在打击跨国环境犯罪中具有重 要意义,不仅可以加强各国之间的信任 和合作,还可以提高打击效率和成功率, 维护全球环境和生态安全。展望未来, 国际社会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完善相 关机制和法律制度,共同应对跨国环境 犯罪带来的挑战。
2024/1/29
31
THANKS
感谢观看
2024/1/29
32
新《环境保护法》课件
2024/1/29
1
目录
2024/1/29
• 环境保护法概述 • 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内容 • 企业环保责任与义务 • 政府监管职责与权力保障 • 社会各界参与环保事业 • 法律责任追究及纠纷解决途径
2
01
环境保护法概述
Chapter
2024/1/29
3
环境保护法的定义与性质
环境管理制度。
03
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投入必要的资金和技术,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2024/1/29
14
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对
识别环境风险
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源和风险点。
制定环境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应急预案、风险 防范计划等。
环境保护法的定义
环境保护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因保护和 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的性质
环境保护法具有公法性质,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公 共利益而制定的法律。同时,它也具有综合性,涉 及多个领域和部门,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进 行调整。
新法规定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 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 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环境法治的基础知识

环境法治的基础知识

环境法治的基础知识环境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和管理环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境法治的基础知识包括环境法律体系、环境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环境法的特点和原则等。

环境法律体系是指一系列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法律规定的总和。

在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法等。

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的基本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政府和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以及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等;资源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法等专门规定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内容。

这些法律规定了环境的保护目标、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程序、环境责任、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并形成了相应的法律制度。

环境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环境法治的具体过程。

环境法规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对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

法律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规,如《环境保护法》;行政法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对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对本地区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章是由国务院或各部委颁布的对环境保护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环境法的特点和原则是环境法治的重要内容。

环境法的特点包括:立法目的性强,即环境法的制定和执行都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科学性和系统性强,即环境法在制定上需参考科学研究成果,并对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性解决;社会性强,即环境法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

环境法的原则包括:预防原则,即环境保护应先于环境污染的发生;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即环境污染者应当对环境污染行为负有责任;公益性原则,即环境保护是为了公众利益而进行的;合作原则,即环境保护需要各方合作共同实施。

关于《环境保护法》的法治宣传稿

关于《环境保护法》的法治宣传稿

关于《环境保护法》的法治宣传稿1.引言1.1 概述《环境保护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于2014年颁布实施。

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环境保护法》的出台,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加强环境资源的保护,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了环境目标、环境管理、环境标准、环境预防、环境修复等方面内容。

它规定了环境资源的保护和恢复利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结合《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重点探讨法治宣传的必要性以及环境保护法的法治宣传策略。

通过深入分析,旨在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断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编写:1.2 文章结构为了更好地展示本文的内容,文章将分为三个主要部分。

首先,引言部分将对文章进行概述,并明确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以及其主要内容。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强调法治宣传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针对环境保护法的法治宣传策略。

通过以上的文章结构,旨在全面介绍和分析《环境保护法》以及法治宣传的重要性。

同时,结构的设置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文章的逻辑和段落之间的关系,更好地理解文章的重点和观点。

在接下来的部分,将分别介绍《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以及法治宣传的必要性和环境保护法的法治宣传策略。

通过这些内容的深入探讨,旨在加深读者对于环境保护法和法治宣传的理解,并提高其意识和积极性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通过以上的文章结构,能够使文章的内容更加有层次和逻辑性,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文章的主旨和论点,并能够更好地吸收文章所传达的信息。

环境法治,维护环境保护的法律尊严

环境法治,维护环境保护的法律尊严

环境法治,维护环境保护的法律尊严环境法治,维护环境保护的法律尊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环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环境法治作为一种重要的手段和方式,不仅可以维护环境保护的法律尊严,而且可以有效推动环境保护的实施。

环境法治的核心是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环境问题的管理和监管,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境法治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环境问题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各方面的利益冲突时有发生,如果没有法律作为依据和约束,利益的博弈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环境法治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确立环境法律规范和制度,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增强了环境行为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环境法治不仅使环境保护行为具备法律效力,而且为有关违法行为提供了处罚依据。

环境法规的建立和执行不仅规范了环境保护行为,更重要的是对于环境破坏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惩罚。

通过环境法治,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行为。

同时,环境法治还鼓励和激励环境保护行为,通过一系列的法律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引导和促进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

环境法治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借助于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环境问题的性质复杂,涉及范围广泛,单靠政府的力量很难全面覆盖和解决。

因此,环境法治倡导公众的参与和监督,通过公众的行动和参与,不仅可以积极促进环境保护的实施,而且可以提高环境法治的实效与公信力。

公众的参与不仅能够弥补监管的不足,而且可以促进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环境决策,实现多利益关系的平衡与协调。

维护环境保护的法律尊严还需要加强法律执行力度和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加强环境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完善环境法治体系,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与落地。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环境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提高公众的环境法律意识,让每个公民都成为环境法治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环境与法治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法治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法治知识点总结一、环境治理的法治原则1.1 法治原则的内涵法治原则是指依法治国、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具体包括法定权利、法治程序、法治平等和法治责任四个方面。

法定权利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享有的权力和权利应当是以法律为依据。

法治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依据法定程序。

法治平等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所有公民应当平等地执行法律,不应当因其宗教信仰、种族、性别、地域、职业等贯族发生差别。

法治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2 法律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性法律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首先,法律可以规定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如“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污染者付”等,明确环境治理的基本方针。

其次,法律可以规定环境保护的组织和管理体系,如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权利和责任等,确保环境治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再次,法律可以规定环境保护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如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制裁力度和手段等,维护环境治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法律是环境治理的基础和保障。

1.3 法治在环境治理中的执行法治在环境治理中的执行主要体现在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行政诉讼四个方面。

环境立法是指国家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规范和要求,为环境治理提供基本法律依据。

环境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履行环境保护执法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环境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审理环境诉讼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裁决和判决。

环境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1.4 法治在环境治理中的保障法治在环境治理中的保障主要体现在环境权利、环境利益、环境公益和环境责任四个方面。

环境权利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环境保护权利,包括环境信息权、环境参与权、环境监督权等。

环境利益是指环境质量、生态系统和资源库等环境要素的保护和维护,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①负责拟定并提出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 律草案; ②负责审议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议案; ③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 方面的法律实施与监督。
二、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2.我国的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2)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该机构是国务院环境保护 工作中的议事和协调机构,也是我国环境管理的最高领导 机构和决策机构。职责: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 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 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 候变化工作。
(3)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 责任。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 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 见,按国家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
①研究、审议有关经济与环境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 ②协助国务院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发展政策、 规划等; ③指导并协调解决各部门、各地区以及国内跨流域、跨 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 ④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监督和检查; ⑤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以及理体制的概念
指一国设立的用以对损害环境质量的人的活动 施加影响,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达到既要 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超过环境 容许极限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机构。
一、环境管理体制的概念
这一概念包含四层意思: 1.管理体制是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的综合体。 2.环境管理的核心是对损害环境质量的人的活动施 加影响。 3.环境管理的目的是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 需要,又不超出经济的容许极限。 4.环境管理的主要对象是人。
2.我国的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3)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部是国务院直 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调整: 1)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职责划入环境保护部; 2)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4)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事业单位; 5)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 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 责。加强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
(3)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 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指导协调地方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 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 国家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 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二、我国的环境立法体制
立法体制,是指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 立法权限的划分,由宪法和立法法以及有关法律 加以规定。统一,分层次。 我国现行的环境立法体制: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污染防治和 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单行法律都是由全国人大常 委会制定的。 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3)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
3)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 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 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 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3)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
第四章 环境法治
4.1 环境立法 4.2 环境行政 4.3 环境司法 4.4 环境教育
一、环境立法的概念
所谓立法,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 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和规 范性文件的活动。 环境立法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 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各种有关保 护和改善环境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的总 称。
(3)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 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 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各类 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 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保护规划,按国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 染防治规划,参与制订国家主体功能区划。
二、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 国外的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就中央一级管理机构而言,有以下几种代表类型: (1)现有的部委兼负环境保护职责。 (2)设立协调机构委员会。 (3)设立部一级专门机构。 (4)具有更大权限的独立机构。 (5)几种机构同时并存。
二、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2.我国的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3)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 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 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 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 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 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 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 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 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 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 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我国的环境立法体制
我国现行的环境立法体制: 3.有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 环境保护法规对于保证宪法和环境法律在本地方 的实施,对于补充国家立法以及帮助各地因地制 宜自主解决本地方的环境和资源保护事务发挥了 重要作用。 4.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法规。 5.经济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6.有权的人民政府或者部门制定行政规章。如《全 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