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一附中实验学校班级公物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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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公物保管责任书
我校学生破坏公物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
这种破坏现象严重践踏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给学校财产造成了浪费,有的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为了提高全体学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的意识,培养爱护公物良好的行为习惯,明确各班公物管理责任,根据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各班公物管理责任书。
一、各班公物管保实行责任制,各班班主任为公物管理责任人。
责任范围为本班级范围内的一切公物。
二、各责任人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物爱护教育,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公物,保持校园、教室整体优美,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凳、公共宣传栏等处涂抹乱刻画;爱护课桌凳;注意节约水、电;要及时关灯、关水、关窗、锁门。
杜绝浪费,保护财产安全;自觉制止破坏公物行为,敢于向一切破坏行为作斗争!从小培养爱护公物的美德。
三、各班公物施行校产登记制度。
班主任接手班级,由总务处会同班主任进行班级公物的清理、登记、造册,并对公物的实际现状做好相关的记载。
班主任要在相关表册、记载上签字确认。
四、各班级公物的维修实行报修制度。
班级公物的自然损坏,由班主任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填写报修单。
经总务处到教室核实后,在报修单上签字,并及时派员进行维修。
五、各班公物的管理实行离任核对制度。
班主任离任,由总务处会同班主任对班级公物进行核对,并做好相关记载,双方在相关的表册、记载上签字确认。
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六、学校对各班的公物管理实行考核制度。
对各班没有及时关电、关水、关窗、锁门等管理疏漏进行记载,并纳入考核。
对各班每学期的公物使用、损坏情况进行学期考核。
七、各班公物的管理实行赔偿制度。
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
班级公物的损坏,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根据公物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价格,责任人要及时落实赔偿责任,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家校沟通工作。
以上各项制度,各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来落实,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
学校负责人:班主任: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