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规范标准范本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规范标准范本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2962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

规范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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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

规范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地铁内的安全事故,以火灾出现的机率最多。引发火险的原因有客观因素,如采用了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设备老化失修;有的则是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或故意纵火。

我国现行新版《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是在原《地下铁道设计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当今地铁安全保障的新形势修订的。编制人员在深入分析现今发生的各种地铁灾害特别是火灾的因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吸取了当前国际上对防消各类突发灾

害的新技术、新措施,以及国内各类建筑物最新的防灾与报警,消防与救援等技术要求,对规范中的《防灾与报警》章节进行了重点研究,在防灾报警、设备监控、消防求援与疏散逃生,以及工程材料和平面布局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措施,进行了大幅度充实与深化。

(1)严格规定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和装备。规范规定,地铁的主要工程结构应采用不燃、耐久、可靠的材料,如钢筋混凝土,对于金属材料也只是必要时允许使用。车站内部的装修材料,以及广告、座椅等所用的器材均规定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规定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及塑料类制品。对于设在地下隧道内的各种缆线,均规定采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在通风、空调系统中的管材,保温及消声材料也

规定采用不燃材料,只在局部有困难时采用阻燃材料。

(2)要求有完善的消防设施。规范规定地铁系统内需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在各公共场所及区间隧道内须按规定的地点或距离设置灭火器和消火栓,并且消火栓要有可靠的消防水源,同时规定在一些重要设备用房内要设置自动灭火装置。车站等场所按平面布局和构造等特点,划分成若干防火分区,彼此间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隔断。

(3)必须具备先进的报警与监控系统。规范规定地铁系统内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对发生的火灾及时报警和监控,并可直接操作联动控制消防设施和防烟,排烟系统设备,防止灾情扩延和为救援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 (一)耐火等级 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 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 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 2)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 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3)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票机等固定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4)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五)防烟分区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doc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A/T 579-2005 自2006-3-1 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国矿业大学、天津市消防局、北京市消防局、上海市消防局、广东省消防总队、北京市地铁公安分局、广州市地铁总公司、上海能美西科姆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照鹏、程远平、黄振兴、阚强、杨永志、原震、姚永祥、沈奕辉、陈焕、古晋、刘汝义、郑臻毅。 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快速、环保、舒适、客运能力大的城市交通工具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对于疏解城市交通,发挥城市功能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在我国得到了较快发展,其运营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预防轨道交通火灾,减少轨道交通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吸收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广泛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其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目录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部门主管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 消防安全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5.6 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城市轨道交通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 运营单位应急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 控制中心应急处理预案(调度指挥预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急处理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7.5 车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7.6 乘客疏散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7.7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抢险救援工具备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指挥备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9.3 抢险备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9.4 救护备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2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3 专门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消防档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 档案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 保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2962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 规范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 规范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地铁内的安全事故,以火灾出现的机率最多。引发火险的原因有客观因素,如采用了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设备老化失修;有的则是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或故意纵火。 我国现行新版《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是在原《地下铁道设计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当今地铁安全保障的新形势修订的。编制人员在深入分析现今发生的各种地铁灾害特别是火灾的因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吸取了当前国际上对防消各类突发灾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版) 1地铁的地下工程及出入口、通风亭的耐火等级为一级。 2地下车站管理用房宜集中一端布置。管理用房区应有一个安全出口通向地面,该区内站厅和站台层间的人行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 3地铁与地下及地上商场等地下建筑物相连接时,必须采取防火分隔设施。 4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其他部位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m^2`。地上车站不应大于2500`m^2`。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4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注:消防泵房、污水泵房、蓄水池、厕所和盥洗室的面积可不记入防火分区面积内。 5地下车站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

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及甲级防火窗。 6站厅与站台间的楼梯口处,宜设挡烟垂壁,挡烟垂壁下缘至楼梯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3m。 7车站的站台、站厅、出入口楼梯、疏散通道、封闭楼梯间等乘客集散部位,及各设备、管理用房,其墙、地及顶面的装修材料,以及广告灯箱、座椅、电话亭和售、检票亭等所用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同时,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制品及塑料类制品。 8防火卷帘与建筑构件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并应达到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 9地下车站防火分区(有人区)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站台和站厅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两

2018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

2018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 注:对规范要学会相关条文、标准相互串联起来理解,融会贯通,特别要看看规范的条文解释、再看看条文图示,虽然条文解释和图示仅为一家之言,不作为操作之依据,但它们能帮助我们理解规范。理解规范既要掌握规范的原意,还要知道其反面之意及其延伸的和未尽之意,更要熟练、灵活、运用规范,不死板执行规范条文,否则就变成不熟练理解规范的图审人员了。 一、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有变,建筑自然层数概念有变化: 1、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的方法,详见附录 A 第 A.0.1 条, 第 6 款。 2、建筑总层数的变化,详见附录 A 第A.0.2 条。 二、组合建造的问题: 除该建筑功能所必需的附属库房外(如:商店、展览、宾馆、办公楼所需的自用物品暂存库房、商品临时周转库房、档案室、资料室、清洁间、杂物间等),民用建筑和厂房、库房不得合建; 反之厂房、库房内也不得设置民用功能的场所(为生产管理直接服务管理室除外)。详见第 5.4.2 条及其条文解释。 三、托幼、老年建筑平面布置: 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中的老年活动场所,不得设在半地下或地下室内;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时,

不得超过三层,设计时详见第 5.4.4 条。 四、关于住宅建筑底部设置商业网点的要求: 1、注意商业网点每个分隔单元 ( 面积不得超过 300 ㎡ ) 的分隔墙不得开设门窗洞口连通(包括 2 个分隔单元共用一部疏散楼梯)。 2、注意充分理解第5.4.10条、第5.4.11条及其条文解释,住宅与其非住宅合建时的设计。 3、商业网点每层面积大于 200 ㎡时,是否设 2 个疏散出口,规范条文与图示有矛盾,但图示条文与公共建筑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条件的第5.5.8条相对应,设计时应以最终发行的版本为准。以上均详见第 5.4.11 条。 4 、商业网点图示中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值得商榷,但在设计时可以参照第 5.4.10 条、第 3 款要求执行。 五、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的储油量更加明确:由原8h需要量改为不得大于1m3,详见第5.4.13条。 六、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至1000㎡,普通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变(500㎡),详见第5.3.1条。但设置几部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问题与面积(小于500㎡、小于200㎡、小于50㎡)、经常停留人数(小于30人、小于15人)、埋置深度(不大于10m)有关,详细设计时详见第5.5.5条有关条款。 七、建筑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有变化:

地铁站项目消防措施及应急预案_正式版

地铁站项目消防措施及应急 预案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铁站项目消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1节消防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安全长为副组长, 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各工区长为队长,各施工队安全员和工班长为成员的义务消防队。 (2)完善和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 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树立防火须知牌。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熟知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须知。 (5)建立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制度, 严格用火管理。 (6)建立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各工区每月对其消防责任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提出整改措施, 并于每月底上交项目部。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针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7)具体消防措施

①现场建立醒目的消防警示标志和紧急疏散标志, 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设搭建符合消防要求, 水源配置合理;消防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 在易燃物品堆放处要有专门消防措施。 ③对职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 培训消防人员。 ④各工区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并放在明显和易取位置上, 设置 明显标志。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不得挪作它用。 ⑤各工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做好防火工作。 ⑥火源距洞口、井口至少30m 以外,库房20m 以内严禁烟火。洞口、井口不准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品。洞内严禁明火取暖。 ⑦电焊、气焊等明火操作应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 乙炔、氧气瓶分库存放, 使用中分散隔离放置。动火施工区应远离生活区及易燃物品。 ⑧动力、照明电线按规定布线, 主线、支线分明, 且外包绝缘材料良好。 ⑨在禁火区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现场及生活区不得乱拉私接电线。 ⑩保证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挡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尽量不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 ⑾尽量不在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内容为: 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 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 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 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 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规,强化“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原则。加强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统筹各中心(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确保企业运营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轨道交通企业所管辖区域的消防管理。 3引用标准 下列引用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章的引用成为本规章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或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凡是未注明日期(或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4定义 4.1消防器材 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消防产品。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移动灭火器材和工具。 4.2消防设施 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产品。 5职责 5.1安全监察部职责

5.1.6建立和健全轨道交通企业级消防安全台帐档案,组织轨道交通企业开展消防演练。指导各中心(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台账档案,指导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开展中心级及以下的消防演练工作。 5.1.7组织员工的轨道交通企业级消防安全培训和岗位消防演练。 5.1.8负责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做好消防管理的协调工作。 5.1.9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各中心(部)职责 5.2.1负责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消防工作任务,针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完善相应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交通工具消防安全知识

交通工具消防安全知识 交通工具消防安全知识1、为什么地铁火灾危害性比较大? (1)地铁已逐渐成为大城市里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客流量大,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2)地铁本身独有的特点,一旦起火容易造成火势的蔓延扩大和有毒浓烟的产生。这是由于地铁列车内的车座、顶棚及其他装饰材料,大多是可燃材料,有些塑料、橡胶等新型材料不仅易燃而且在燃烧时会产生毒性气体。这些可燃物起火后,由于地下供氧不足,往往处于不完全燃烧状态,烟雾浓,发烟量大,加上地铁的出入口少,大量烟雾只能从一二个洞口向外涌,与地面空气对流速度缓慢,并且地下洞口固有的“吸风”效应,向外洞口扩散的烟雾,部分又从洞口被卷吸进去,特别是火灾的初期阶段火势不甚猛烈时,这种现象尤为显著。(3)地铁内空间过大,火灾报警和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配置不完善,并且一旦起火,地下电源可能会自动被切断,通风空调系统失效,失去了通风排烟作用。(4)大量有毒烟雾和黑暗给疏散和救援工作造成困难。 交通工具消防安全知识2、面对地铁火灾如何逃生? (1)要有逃生的意识。乘客进入地铁后,一定要对其内部设施和

结构布局进行观察,熟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2)要及时报警。可以利用自己的手机,也可以按动地铁列车车厢内的紧急报警按钮。在两节车厢连接处,均贴有红底黄字的“报警开关”标志,箭头指向位置即是紧急报警按钮所在的位置。(3)要做到扑火自救。发现火情后,除了及时报警外,要寻找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力求把初起之火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将其扑灭。灭火器位于每节车厢两个内侧车门的中间座位之下,上面贴有“灭火器”标志。乘客旋转拉手90度,开门就可以取出灭火器。(4)如果火势蔓延,乘客无法进行灭火自救,这个时候应保护好自己,进行有序安全逃生。将老、弱、妇、幼的社会弱势人群先行疏散至安全的车厢。如初期火灾扑救失败,应及时关闭车厢门,防止火势蔓延赢取逃生时间。(5)逃生时,应采取低姿势前进(但不可匍匐前进,以免贻误逃生时机)不要做深呼吸,可能的情况下用湿衣服或毛巾捂住口和鼻子,防止烟雾进入呼吸道。采取自救或互救手段疏散到地面、避难间、防烟室及其他安全地区。视线不清时,手摸墙壁慢慢撤离。 (6)在逃生过程中要保持镇定,不要盲目的相互拥挤和乱窜,要听从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疏散。如果火灾引起停电,可按照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指示方向进行有序逃生。万一疏散通道被大火阻断,应尽量想办法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消防队员前来救援。

地铁车站消防应急预案范例

地铁车站消防应急预案范例 为了做好车站的消防工作,确保全站员工和旅客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车站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车站安全办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安全办主任吴文驱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车站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车站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车站办公室主任刘建民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车站安全办和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保安队长李华彬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后勤部及部门人员组成,后勤主管梁启源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全站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安全办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安全办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候车室、售票厅)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疏散路线尽量简捷。 4、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结构分外,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 (一)耐火等级 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 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

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 2)严重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 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3)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票机等不变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4)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五)防烟分区 1)地下车站的公共区,以及设备与管理用房,应划分防烟分区,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2)站厅与站台的公共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合宜超过2000㎡,设备管理用房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合宜大于750㎡。 3)防烟分区可采取挡烟垂壁等措施。挡烟垂壁的设施的下垂高度不应小于500mm。 二、安全疏散

地铁车站通用消防知识

地铁车站通用消防知识 一、耐火等级 参考答案:地铁车站及出入口、通风亭等的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说明:耐火等级的意思为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二、耐火极限: 车控室、变电所、配电室、信号、通信、通风空调机房、气瓶间等重要设备房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墙上的门均是甲级防火门,耐火时间超过1.2h。 三、防火分区: (一)防火分区的划分 地铁车站公共区(站台、站厅、出入口)为同一防火分区,设有相应的大系统火灾模式;A端设备区、B端设备区为另外两个防火分区,分别设有相应的小系统火灾模式;每

个防火分区均设有独立的疏散口。 备注:消防泵房、污水泵房、蓄水池、厕所、排烟风道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说明: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 (二)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材料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4小时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车控室的玻璃是C 类甲级防火玻璃。 说明: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时间为1.2小时,C 类甲级防火玻璃。C类防火玻璃是只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此类玻璃具有透光、防火、隔烟、强度高等特点。适用于无隔热要求的防火玻璃隔断墙、防火窗、室外幕墙等。 (三)装修材料选择及孔洞封堵 1、建筑装修材料分为A类:不燃材料;B1类:阻燃材料;B2:难燃材料;B3:易燃材料。 2、地铁原则上应使用不燃材料,无法实现时可使用阻燃材料;与消防有关的电气管线外涂防火涂料。 3、设备管线穿越楼板、墙体及防火分隔物时采取防火封堵(亦即用在穿墙处用防火泥对间隙进行封堵),封堵材

浅谈地铁的消防安全工程

发布时间:2004-11-17 作者:刘力 地铁通常是城市最大的基础设施之一,同时也是城市客运交通的大动脉以及城市生命线,其投资巨大、技术难度高、施工周期长,环境因素复杂,事故风险大。根据地铁结构特点,地铁对来自其外部的灾害防御能力好,而对来自其内部的灾害抵御能力差。在地下狭小空间内,人员和设备高度密集,一旦发生灾害,疏散救援十分困难。地铁工程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灾害主要为自然灾害(水淹、台风、地震、雷击、滑坡等)与人为灾害(火灾、爆炸、工程事故、行车事故等),从世界地铁100多年事故教训来看,地铁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和造成危害损失最大的是火灾,地铁消防安全越来越引起人们高度重视。 地铁防灾重点是预防火灾,消防安全设施是地铁防灾系统的重要设施之一,地铁消防安全工程则是运用最新防火控火灭火技术和消防科研成果的新兴学科,具有综合性、多样性、独特性,它涉及到火灾风险与危害的分析、建筑防火、工艺与设备材料防火、火灾探测报警、灭火设施、防排烟、疏散救援、安全管理等内容,是多专业多学科领域交叉合作的共同结晶。树立地铁“大消防”意识观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以及规程、程序等,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做好地铁消防安全工作,采取安全可靠和有效适用的消防安全综合措施与对策,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铁火灾风险与减少火灾危害,以保证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 下面就结合地铁工程工作实践,简要叙述对地铁消防安全工程的粗浅看法。 (一)设计 设计是消防安全工程基础和关键,但不能笼统划归为各种相关专业技术的简单叠加,应按系统工程设计方法综合考虑和统筹协调各设计单位及各专业之间设计要求,统一消防设计标准和要求,明确规定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所采取的具体技术措施和方法,充分考虑系统与设备运行维修调试需求,使其获得最佳设计意图和使用效果。否则仅单独地追求某一设计单位或某一设计专业要求而忽略总体设计要求,反倒不一定能达到预期设计目的。 由于消防安全工程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较高并牵涉到多个设计单位和多个专业(建筑、给排水、自控、电气、环控、工艺等)协调与配合,在理解和执行消防标准规范和设计技

2019年消防工程师备考:《地铁设计防火标准》4建筑防火等级

2019年消防工程师备考:《地铁设计防火标准》4建筑防火等级 4 建筑的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4.1 一般规定 4.1.1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1 地下车站及其出入口通道、风道; 2 地下区间、联络通道、区间风井及风道; 3 控制中心; 4 主变电所; 5 易燃物品库、油漆库; 6 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及其他检修用房。 4.1.2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 地上车站及地上区间; 2 地下车站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建(构)筑物; 3 运用库、检修库、综合维修中心的维修综合楼、物质总库的库房、调机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洗车机库(棚)、不落轮镟库、工程车库和综合办公楼等生活辅助建筑。 4.1.3 地下车站的风道、区间风井及其风道等的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3.00h,区间风井内柱、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2.00h。

4.1.4 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1.5 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台层、站厅付费区、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 2 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每个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m2,单处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m2。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3 在站厅的上层或下层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厅严禁采用中庭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在站厅非付费区连通商业等非地铁功能场所的楼梯或扶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能分别由地铁、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楼梯或扶梯周围的其他临界面应设置防火墙。

建筑设计防火要求规范2018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容为: 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 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 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 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 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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