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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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赔偿标准一览表

交通赔偿标准一览表

交通赔偿标准一览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对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的一套参考标准。这些标准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

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两大类。下面是一个交通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受害人的住院天数和医疗项目,按照医院的收

费标准进行赔偿。

-门诊医疗费用:根据受害人在事故后就诊的医疗项目和次数,按照

医院的收费标准进行赔偿。

2.护理费用

-临时护理费:根据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和护理需求,

按照每天护理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终身护理费:根据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和护理需求,

按照每月护理费用标准计算,并乘以受害人剩余寿命的年数进行赔偿。

3.伤残赔偿金

-残疾程度1-10级:根据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身体残疾程度,按照相

关的赔偿金标准进行赔偿。

-若受害人因事故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可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4.丧葬费

-根据受害人因事故死亡后的丧葬仪式和相关费用,按照相关的赔偿

金标准进行赔偿。

5.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程度,按照相关的赔偿金标准进

行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车辆损失

-车辆修理费用:根据车辆修理的实际费用进行赔偿。

-车辆残值:根据车辆事故后的残值评估结果,以残值比例进行赔偿。

2.财产损失

-损坏物品修理费用:根据损坏物品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

-损失物品价值:根据损失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3.住宿费

-若事故导致受害人无法继续居住在原住址,则可获得相应的住宿费

用赔偿。

4.误工费

-若事故导致受害人因伤势无法正常工作,可获得相应的误工费赔偿。

(完整word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参考目录

(完整word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参考目录

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户口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

4、监护关系证明,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事实(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5、死者的身份证明,证明死者的身份事项(适用于死亡案件);

6、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适用于被告是个人的案件);

7、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适用于被告是单位的案件);

第二组:驾照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8、原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9、原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10、被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11、被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第三组: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

1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一、事故现场相关证据

1. 现场照片:包括事故发生地点、车辆停放位置、道路状况等。

2. 现场勘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现场的情况、车辆碰撞部位、损坏情况等。

二、受害者相关证据

1. 受伤状况证明:包括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药物处方等,用以证明受害人的伤势和受损程度。

2. 受害人陈述:受害人自述事故经过、伤势情况等。

三、肇事方相关证据

1. 车辆登记证明:包括车辆所有人、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

2. 保险资料:保险单、保险合同、保险理赔资料等,证明肇

事方是否购买了保险。

3. 肇事方陈述:肇事方对事故经过的陈述和解释。

4. 监控录像:如有,提供事故发生地点、周边监控摄像头的

录像材料。

四、证人证据

1. 目击证人证言:目击事故发生的证人提供的证言和陈述。

2. 证人陈述记录:对证人作证时的录音或笔录。

五、交通警察相关证据

1. 交通警察勘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的经过、责任划分等。

2. 交通警察证言:交通警察对事故发生的描述和解释。

六、伤情鉴定相关证据

1. 伤情鉴定报告:由法医鉴定部门提供,对受害人伤情进行

鉴定和评估。

七、其他相关证据

1. 违章行为证据:如交通违章记录、违章照片等。

2. 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复印件:用以证明肇事方的身份和

车辆信息。

3. 相关文书:如警方立案通知书、调查记录、事故认定书等。

以上是交通事故证据目录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修改。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合理搜集并整理证据可以帮助受害者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便争取到合理的赔偿或解决事故纠纷。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证据列表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证据列表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证据列表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单证及标准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单证及标准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所需单证及标准表项目索赔所需提供的单证标准

医疗费1、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

盖医院公章。

3、医疗费报销凭证。

4、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1、以公费医疗标准为准

2、必须是治疗交通事故创伤所必需的费

用。

误工费1、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误工者劳动部门出示的劳动合同

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

3、超过纳税金额的提供纳税证明。1、有固定收入的,凭据计算,最高不超过

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3倍。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

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出院通知书(应注明天数)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出差伙食不住标准计算。

护理费1、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注明需要

护理)

2、护理人员单位劳资部门出示的误

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

3、护理人员原则为1人,但医疗或鉴

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提供纳税证

明。1、有固定收入的,凭据计算,最高不超过

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3倍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

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

活补助费

法医伤残鉴定书。

计算公式

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数年×伤残等级

比例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1、60周岁(含)以下赔偿20年。

2、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

3、75周岁(含)以上,按5年计算。

伤残等级为十级:一级为100%;二级为90%,三级为80%;四级为70%;五级为60%;六级为50%;七级为40%;八级为30%;九级为20%;十级为10%。同时有二处以上伤残等级的最高上升一级。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表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表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注意事项

误工费的计算——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工资;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的,则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如是“农村居民”则: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其收入;2、没有收入或雇用护工的,则按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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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要求赔偿的证据目录

交通事故死亡要求赔偿的证据目录

交通事故死亡要求赔偿的证据目录

交通事故死亡要求赔偿的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

2、居委会或派出所证明死者与原告关系的证明;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5、死者非农业人口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证明年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临时居住证);

6、病历及医疗费票据;

7、住宿费和交通费票据;

8、对方机动车保险凭证;(保险单)

9、司机与车主雇佣关系或合伙关系的证明;

10、车主的身份证明。

11、原被告的联系方式。(手机号)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证据显得尤为关键。如何准备证据、如何使用证据,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因此,本文将介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类型,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清单,以供参考。

一、医疗证据

医疗证据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医疗证据可以证明被害人的伤势、治疗情况以及后续康复情况。常见的医疗证据包括:

1. 诊断证明书:由医生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害人的伤势和病情。

2. 检查报告:如X光片、CT、MRI等检查结果,可以证明被害人的伤势和病情。

3. 医疗记录:包括住院记录、门诊记录、手术记录等,可以证明被害人的治疗情况。

4. 医疗费用清单:可以证明被害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证据清单:

1. 诊断证明书

2. 检查报告

3. 医疗记录

4. 医疗费用清单

二、工作证据

工作证据可以证明被害人的工作情况、收入情况以及就业前景。

常见的工作证据包括:

1. 工作证明:由被害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害人的工作情况。

2. 工资单:可以证明被害人的收入情况。

3. 就业前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害人的就业前景。

证据清单:

1. 工作证明

2. 工资单

3. 就业前景证明

三、生活证据

生活证据可以证明被害人的生活情况,如日常开销、生活习惯等。常见的生活证据包括:

1. 日常开销清单:可以证明被害人的日常开销情况。

2. 生活习惯证明:如抽烟、饮酒等习惯的证明,可以影响案件的赔偿结果。

证据清单:

1. 日常开销清单

2. 生活习惯证明

四、证人证言

交通事故赔偿及证据清单

交通事故赔偿及证据清单
交通事故赔偿及证据清单
编号
赔偿项目
证据材料
材料要求
备注
1
受害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本
2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事实中乘客受伤的要显示百度文库字并由受伤人员的签字
3
医疗费
诊断证明、病历、医疗发票
转院的要有转院证明
4
误工费
休假证明、误工证明及收入证明、出险前三个月的工资表
工资表超过纳税标准的应提供完税证明
需加盖公司财务章(公章不行)
一般待治疗费发生后另行起诉
13
残疾辅助器具费
购买辅助器具的票据、及需安装或者使用辅助器具的鉴定意见书
保险理赔不予赔偿
14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参照伤残等级鉴定书
2000-100000元
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只赔偿直接损失。一般先在交强险范围内理赔,其次在商业险范围内理赔,不足部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但对于责任方司机受伤的医疗费,应由无责任方的交强险范围内(无责任限额赔付)承担。
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半
10
死亡赔偿金
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尸检报告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
11
被抚养人生活费
抚养关系证明、被抚养人身份证明、无劳动能力的证明、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医疗费

计算方式: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总额。

所需证据:医院医疗发票、费用付款凭证、住院费用清单、药品购买发票(如在药店买药,需提交相关医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营养费

计算方式:营养费/天×营养天数。根据年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综合考量营养费标准。目前本地一般按照30元/天计算。

所需证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加强营养的证明、司法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方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天×实际住院天数。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目前本地一般按照50元/天计算。

所需证据:出院小结、医疗发票等可以证明住院天数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误工费

计算方式:分以下三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期限(天);

3、无固定收入的,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期限(天)。

所需证据:劳动合同、收入流水、单位出具的收入减少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诊疗证明、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道路交通赔偿清单

道路交通赔偿清单

道路交通赔偿清单

概述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由于车辆运行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的事件。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的一方有权利获得赔偿。赔偿清单是指在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列出了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要求赔偿的具体项目。

本文将探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清单,介绍不同类型的损失并提供一些建议,以便在面临交通事故赔偿时有所帮助。

人身损害赔偿清单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人身伤害是最常见的损失类型之一。以下是一份可能包含

在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中的项目:

1.医疗费用:包括所有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医药费用,例如住院费、手术

费、康复费用等。建议提供相关的医疗报告和发票作为证据。

2.交通费用:由于受伤,导致就医和康复需要支付额外的交通费用,如

去医院的交通费用,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等。

3.工资损失:如果因伤导致无法工作,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而导致

的工资损失。通常需要提供就业证明和工资单等证据。

4.残疾赔偿金:如果交通事故导致残疾,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残疾造成

的生活困难和就业机会减少等损失。

5.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可能给受害方带来心理创伤,造成精神上

的损害。赔偿金额通常根据专业心理评估的结果确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些人身损伤赔偿清单的代表性项目,具体赔偿清单应根据

个体情况进行调整。

财产损失赔偿清单

除了人身损伤,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还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以下是可能包含在财

产损失赔偿清单中的项目:

1.车辆修理费用:如果车辆在事故中受损,受害方有权获得修理费用的

赔偿。通常需要提供修理费用清单和维修工单等证据。

2.车辆折旧费用:由于事故造成车辆价值的减少,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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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一、证明身份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 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二、财产损失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6、机动车行驶证;

7、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8、行驶线路等证明。

三、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 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费证据

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

1. 医疗费用凭证:此类证据通常就是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人的病历、诊断单、药方单、发票/缴费凭证、伤情鉴定书等。

2. 行医照料费用证据:此类证据有出自当事人本人或被侵权人支付给医疗机构代为托管照料费用的凭证,如支付费用介绍信,与救助人员签订的试行订立服务协议书等。

3.诊断报告类证据:由书面的病例记录及就医机构出具的病史诊断报告组成,作为确认被诊断病例所对应的伤情、病症及原因,证明受害人/被侵权人身体损害情况确实不好的证据。

4. 残疾鉴定证明类证据:此类证据以被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为主,证明受害人/被侵权人由于身体损伤受到残疾,以及由此受到后续损失。

5. 保险代理凭证:受害人/被侵权人向保险公司或代理人投保遭受身体损害时的投保凭证,也属于证据的一部分,它有助于证明其身体损害的后果和带来的损失范围。

6. 捐赠记录类证据:表明受害人/被侵权人因体外负伤受到的身体损害而免受的捐赠的凭证,作为支持他们经济上的抚养费用的证明。

7. 家庭财务记录和照片类证据:以受害人/被侵权人和其家庭成员共同创建的一系列有关经济状况、家庭照顾和家庭成员承担护理病人费用征税报税财务记录为主,为他们证明他们遭受身体损害后承受改变的生活所做准备、作出实物投资及家庭物质享受情况作据。并辅以家庭成员拍摄的有关照片等等。

8. 投资类证据:此类证据证明受害人/被侵权人因身体损伤而改变投资策略和投资金额,来补偿身体损害受到的损失以及弥补他们收入缩水的凭证,如向某基金公司投资时的凭证,证明受害人/被侵权人因身体损伤而受到特殊优惠投资服务等等。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户口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

4、监护关系证明,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事实(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5、死者的身份证明,证明死者的身份事项(适用于死亡案件);

6、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适用于被告是个人的案件);

7、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适用于被告是单位的案件);

第二组:驾照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8、原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9、原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10、被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11、被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第三组: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

1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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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七、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1-5级有)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十、康复费

、受害人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费用,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部门鉴定意见

十一、适当的整容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 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 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因事故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及因处理事故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单据。

十三、间接损失费证据

1、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行驶线路等证明。

受害人死亡的

十四、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十五、丧葬费

1、受害人亲属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

十六、办理丧葬事宜费

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相关证据。

十七、超标准费用

1、受害人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而确定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十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确定

十九、死亡补偿费

1、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例减,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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