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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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我县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从机制、体系、人员、经费上着手,迅速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大调解”工作,实现了三大调解联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
一、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把“大调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以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作为构建平安和谐青神的主要抓手,将维护社会稳定关口前移。进一步明确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理念强调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把手”工程原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经常听取“大调解”工作汇报,对“大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主持召开“大调解”工作会议。今年,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大调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配强、配齐了各中心负责人。同时,县委、县政府把“大调解”工纳入县委专项目标考核,对因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集体进行表彰
奖励。2010年2月,县委、县政府对10个大调解先进集体和1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各乡(镇)也制定了“大调解”考核办法,对各村(社区)“大调解”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考核。
二、强化保障,全县“大调解”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完善机构,实现五个100%。去年,我县县、乡两级大调解中心建成率达100%,两级“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到位率达100%,工作人员到位达100%。今年,县编委会下发《关于明确青神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机构级别和性质的批复》(青机编…2010‟14号),批准设置县信访疏导调解中心,机构级别为正科级,设领导职数3名,主任由县委群工部部长兼任,设副主任2名,定事业编制1名。县编委下发《关于完善我县调解指导机构的批复》(青机编…2010‟29号),批准在县司法局设立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在县法制办设立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在县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调解中心,核定领导职数1名。目前,四个分中心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已全部到位,实现了县“大调解”四个分中心建成率达100%,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到位率达100%。
(二)完善网络,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建立调委会98个,建成率达100%;规模企业43个全部建立了调解组织,建成率达100%;医院、学校等建成行业性调解组
织51个,建成率100%;全县聘请人民调解员733名。建立行政调解组织17个,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51名。成立司法调解组织2个,配备专兼职调解人员15人。同时,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库、特聘调解员库、调解联络员库、调解信息员库,分别落实了10人、19人、615人、6191人。
(三)强化保障,落实“五有”目标。一是固定用房全部到位。县大调解协调中心单独配备了办公室,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固定用房全部到位。二是专项经费全部落实。根据(青委定80-1号)文件,今年财政按县0.5元/人、乡(镇)1元/人的标准,拨付县级大调解经费10万元,乡镇“大调解“经费20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5000元,陪审经费20000元。按调解成功一般调解纠纷30元/件、重大矛盾纠纷60元/件、疑难矛盾纠纷100元/件的标准,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今年共补贴人民调解个案补贴29180万元。三是必要设备全部到位。县、乡两级大调解协调中心均配备了档案柜、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四是便民电话全部到位。县级大调解协调中心配备了专用便民电话;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也向群众发放了便民电话卡或公布了便民电话。五是专用电脑全部到位。县级大调解协调中心配备了专用电脑1台,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全部配备了专用电脑。
三、完善机制,推进“大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了大调解台帐制度。规范了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加强了“大调解”工作档案的规范管理。
(二)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坚持经常性排查,实行乡镇半月、县上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制,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今年,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707件。二是坚持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津补贴、涉军、涉农、涉灾等问题,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四是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坚持10户1名调解员,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最基层。同时,乡镇、县上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定期研判,形成《矛盾纠纷研判报告》,并分流处置。
(三)完善“三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县“大调解”办公室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了“三大调解”之间的流程,形成了“一家牵头,多家协助,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健全了调处材料移交、立
案前告知调解、审理中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等工作制度;二是加强“三大调解”的效力衔接,对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法律效力;三是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按“五个层面”化解机制进行化解;四是建立“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信访复查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四)建立调解员培训机制。县大调解各中心、17个重点行政部门和各乡镇均建立了调解员培训制度,把调解培训列入了干部继续教育和党校课程。构建大调解体系以来,我县通过巡回审理、“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典型案件剖析、庭审观摩、组织调解员讨论、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指导、编辑发放《青神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案例汇编》等形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40余次,参加人数6000余人次。创新开展的“调解一次矛盾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活动,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的采访。
(五)建立大调解工作宣传机制。加强大调解工作宣传,通过青年夜校、“三深入”活动、编制《大调解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强对大调解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有纠纷找调解已经深入人心。今年,我县共编制《大调解工作简报》25期,20余条信息被中央、省、市媒体采用。7月份省统计局对到全省各区县进行平安工作测评,我县“大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名列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