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撤销权-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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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试知识点总结全面整理

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试知识点总结全面整理

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试知识点总结全面整理1、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文件是( )。

A.员工守则B.银行章程C.商业银行法D.商业银行管理条例正确答案:B2、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下列不属于物权的是( )。

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债权正确答案:D3、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内提出。

A.3日B.7日C.5日D.10日正确答案:A4、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 )负责监管。

A.人民银行B.银监会C.证监会D.保监会正确答案:B5、下列关于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B.可以自行设立C.必须经财政部审查批准D.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正确答案:D6、下列银行业犯罪中,其主观方面不是故意的是( )。

A.受贿罪B.票据诈骗罪C.变造货币罪D.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正确答案:D7、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的制度不包括( )。

A.回避B.合议C.公开审判D.三审终审正确答案:D8、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的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B.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C.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D.当事人不能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正确答案:D9、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B.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C.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D.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正确答案:D10、我国于( )年正式开展对商业银行贴现票据的再贴现。

?A.1978?B.1984?C.1986?D.1996?正确答案:C11、银行的市场风险不包括( )。

A.流动风险B.汇率风险C.商品价格风险D.股票价格风险正确答案:A12、福费廷一般只适用于( )经有关银行承兑或保付后办理。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明确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的通知-证监发[2001] 12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明确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的通知-证监发[2001] 12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明确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明确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的通知(证监发[2001]120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全国证券监管系统投资者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拟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春节前后,重点对投资者进行明确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

为此,我会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出了《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纲要》和实施方案。

现将《纲要》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地组织宣传教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六日附件1:《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纲要》实施方案指导思想:通过教育,使投资者了解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责任,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责任意识;使市场参与各方在知情情况下相互监督,正确履行权力、义务,提高市场运作的透明度,促进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

教育重点:按照证券市场运作的流程,具体分为核准发行、市场交易、终止上市三个阶段;依照《证券法》对参与主体的排序,具体分解三个阶段中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各自责任,从而形成核准发行阶段各方责任、市场交易阶段各方责任、终止上市阶段各方责任三个重点。

具体实施:各派出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依据《纲要》逐条细化内容;推动辖区证券机构、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努力促成各方共同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合力;要结合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有针对性地引导市场各方承担责任;要着重引导投资者了解中国证监会的职责范围;要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加强沟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单位、各基金管理公司:近一段时间,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拟转让出资的现象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是一种正常的民事行为,受法律保护。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基金市场的正常秩序。

基金业是一个需要高度规范和自律的行业,出资转让必须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目标。

为维护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号)(以下简称《重大变更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现阶段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进行转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出让或者受让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应当遵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重大变更通知》及本通知的要求履行法律程序。

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对公司及全体基金投资人负有诚信义务。

在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出资进行转让期间,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三、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受让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实收资本不少于三亿元;(二)经营状况良好;(三)无不良记录;(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受让方拟成为第一大股东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三)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现公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分支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

第三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授权的证监局批准。

第四条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不得超出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二)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规定;(三)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四)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五)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三)公司最近2年合规情况的说明;(四)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五)公司现有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的说明;(六)拟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说明;(七)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四——处置权退出权决议撤销权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四——处置权退出权决议撤销权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四——处置权退出权决议撤销权在上市公司治理中,股东权利的保护和行使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其中,处置权、退出权和决议撤销权是股东权利的三个重要方面。

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三种权利的特点、影响以及相应的决议撤销权。

1. 处置权处置权是指股东在上市公司中享有的对其所持股份的处置、转让的权利。

这意味着股东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卖出或转让自己的股份,以及何时以及何种方式进行处置。

处置权的确立保证了股东对自己的投资回报的掌控,使其可以自由灵活地根据市场条件以及个人需求对股份进行变现。

同时,处置权的行使也可以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东结构和治理格局。

2. 退出权除了处置权外,股东还享有退出公司的权利,即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购回其所持股份。

这种权利通常在重大事件发生时被行使,例如公司的合并、分立、重大资产重组或其他与股东权益密切相关的决策。

退出权的存在使得投资者对未来公司发展的风险有了更多的保障,能够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同时,降低投资风险。

3. 决议撤销权决议撤销权是指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决议进行撤销的权利。

当某项决议被通过后,如果股东认为该决议对公司利益或其自身权益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他们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对该决议进行撤销。

决议撤销权的行使可以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然而,这三种股东权利的行使并非完全无限制。

上市公司为了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并同时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通常会在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制度中对上述权利进行限制和规范。

例如,处置权可能会受到锁定期、限制转让、优先购买权等规定的约束;退出权通常会受到一定条件或限制的约束,以避免滥用或过度损害公司的利益;决议撤销权的行使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

综上所述,处置权、退出权和决议撤销权是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重要方面。

这些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保证了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对公司的经营与治理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这些权利的行使仍然需要在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下进行,并受到合理的限制和规范,以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程序中止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程序中止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程序中止通知书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5.16
•【文号】
•【施行日期】2024.05.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程序中止通知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我会收到你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中止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程序的申请》。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中止本次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程序。

2024年5月16日。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120题)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A.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B.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C.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D.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答案】 C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B.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C.如果企业在纳税年度内亏损,可以不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D.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答案】 C3、核准制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发行完毕的期限是()。

A.12个月内B.18个月内C.24个月内D.36个月内【答案】 C4、甲、乙、丙、丁四人计划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关于该企业的设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B.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备案后生效【答案】 B5、(2017年)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

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

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B.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答案】 C6、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转移性收入的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07•【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7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2017年12月7日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 号)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七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

增加两项,作为第十一条第十项、第十一项:“(十)重大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涉港澳台重大事务;“(十一)与证券登记结算有关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制定或调整”。

二、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修改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六条中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将《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中的“应当经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应当报证监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的“经证监会批准后实施”修改为“报证监会备案后实施”。

四、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九项修改为:“(九)符合规定的最近 1 年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对于不同种类的银行,银监会的干预措施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资本充足的银行,要求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B.对于资本不足的银行,要求限制资产增长速度C.对于资本严重不足的银行,要求调整高级管理人员D.对于资本不足的银行,要依法对银行进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答案】 D2、下列机构中,属于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是()。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B.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C.中国证券业协会D.中国证券经营机构【答案】 C3、关于收益率曲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正向收益率曲线向上倾斜,表示短期利率高于长期利率B.反转收益率曲线向下倾斜,表示长期利率低于短期利率C.驼峰收益率曲线表示期限相对较短的债券,利率与期限呈反向相关D.驼峰收益率曲线表示期限较长的债券,利率与期限呈正向相关【答案】 B4、在存单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系( ),人民法院应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确认上述凭证无效,并可驳回持上述凭证起诉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或根据实际存款数额进行判决。

A.伪造、撰改B.伪造、变造C.伪造、造假D.造假、变造【答案】 B5、关于CDs与CDs市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Ds市场是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转让而非发行的市场B.CDs记名而且不可以转让C.CDs面额一般较小D.CDs不可提前支取【答案】 D6、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中间业务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有资金B.中间业务不承担或不直接承担市场风险C.中间业务以资本利得为主要获益方式。

D.中间业务也叫收费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的非利息收人的业务,包括收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咨询顾问、基金和债券的代理买卖、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收费、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答案】 C7、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金融诈骗的违法行为是()。

2020年秋期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商法》网上形考任务(一至四)试题及答案

2020年秋期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商法》网上形考任务(一至四)试题及答案

2020年秋期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商法》网上形考任务(一至四)试题及答案2020年秋期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商法》网上形考任务(一至四)试题及答案说明:适用于2020秋期及以后学员网上形考任务考试。

第一次形考任务试题及答案题目1:下列关于商事关系特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答案]商事关系是民事关系的特殊存在形式,因此优先适用民法规范题目2:商法原则是指立法者规定的,反映商法本质属性,贯穿商事活动的始终,统领商事立法和司法活动的根本准则,主要包括()。

[答案]营业自由原则、平等交换原则、企业维持原则、交易便捷原则、守法经营原则题目3: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商法本质上是相同的,两者都执行《个人所得税法》,但同时存在重要差异,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答案]法律地位的差异题目4:下列属于合伙企业特征的是()。

[答案]合伙企业成立须依据合伙协议题目5:下列关于商行为的表述错误的是()。

[答案]商行为是法律行为的特殊存在形式题目6:下列选项不属于商行为的是()。

[答案]大华书店捐助建立希望小学题目7:依照商行为的内容,商行为可以分为()。

[答案]交易型商行为与组织型商行为题目8:以下关于商事账簿的选项错误的是()。

[答案]商事账簿、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告都是会计资料,本质上是一样的题目9:除编制商事账簿外,商主体还应当依法编制()。

[答案]财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题目10:下列关于商事登记的表述错误的是()。

[答案]登记事项商事登记涉及交易安全,是社会公众信赖的行政行为,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商事登记出现的问题全权负责题目11:下列不属于公司特征的是()。

[答案]投资者的无限责任题目12: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是()。

[答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题目13: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的特点不包括()。

[答案]公司法是国内法,不具有国际性题目14:下列选项不属于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各证券公司、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为做好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报送、披露工作,规范证券公司会计处理、利润分配行为,保障证券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稳健进行会计处理,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依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合理确定金融资产分类,审慎确定公允价值。

(二)建立健全与金融资产分类、公允价值确定相关的决策机制、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对金融资产分类、公允价值确定原则形成董事会决议,并报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备案。

(三)保持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金融资产分类、公允价值确定原则。

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金融资产分类、公允价值确定原则;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初始成本、期初公允价值及本期增减变动情况;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披露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

(四)充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

对存在不确定性的资产,审慎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对已经形成损失的事项,如实予以确认;对各项应收款项,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禁止变相不计或少计坏账准备。

(五)对未决诉讼、仲裁、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以及营销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充分预计损失,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确认预计负债。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一、《合伙企业法》[例题]1998 年 8 月,甲乙丙丁四方拟成立私营合伙企业。

其中,甲乙丁系辞职职工,丙系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他们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丁以劳务和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预企业的经营管理。

经过修正合伙协议中有关不合法问题后,企业得以成立。

开业不久,丁提出退伙。

在该年10 月下旬,定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有接纳戊入伙。

该年10 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 就 10 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此,丁认为其以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再也不承担责任;新的入伙人戊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存在哪些不合法的地方?(2)对债权人 A 的要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3)假设合伙协议约定惟独甲和丁才有权执行合伙事务,乙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乙与B 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甲与丁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益,并明确的向B 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那末,该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答案](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例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存在着两处不合法的地方:其一是合伙人的身份资格有误,即合伙企业的成员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有非自然人,故丙不能参加合伙企业。

其二是合伙人的责任约定有误,因为我国法律要求合伙人须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以其承担连带责任,入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债权人A 有权向甲乙丁戊要求偿还其债务。

(3)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如 B 不知道乙是权利被限制的合伙人而与之签约,则该合同有效;反之,如果B 明知乙的权利受到限制而与之签约,则该合同无效。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例题]:2000 年 1 月 15 日,甲出资 5 万元设立 A 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 A 企业)。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从业务运作的实质来看,福费廷是()。

A.银行保函B.保付代理C.远期票据贴现D.质押贷款【答案】 C2、某银行从业人员为了销售理财产品,向客户隐瞒了该理财产品的风险。

该行为违反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基本准则关于()的规定。

A.勤勉尽职B.专业胜任C.诚实信用D.保护商业与客户隐私【答案】 C3、银监会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核准属于监管措施中的()A.监管谈话B.信息披露监管C.市场准入D.非现场监管【答案】 C4、某上市银行职员李某与另一家上市银行的职员王某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作为银行业人员,他们( )。

A.可以交换对某些客户的评价及客户的具体数据B.可以夸大宣传所在机构的优势C.可以通过邮件交换各自银行已在网上公布的财务数据,以及将要公布的信息D.可以一起参加学术研讨会【答案】 D5、下列表述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12岁的小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B.某企业与银行签订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合同C.某企业与银行签订存款合同,目的为企业洗钱D.张三委托其同学某银行借贷员李四,为其发放普通贷款【答案】 D6、个人汽车贷款的特征不包括()。

A.是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主要内容之一B.业务办理不是由商业银行独立完成C.营销渠道单一D.风险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答案】 C7、某公司发行某种债券,该债券面额为100元,发行价格为97元,这种发行方式属于()发行。

A.折价B.等价C.平价D.溢价【答案】 A8、下列不属于银行咨询业务当中信息咨询业务的主要方式的是()。

A.定期或不定期提供信息咨询报告B.会谈咨询C.电话咨询D.提供存款证明【答案】 D9、某商业银行2007年营业收入8000万元,营业成本3000万元,营业费用200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其营业利润为()万元。

A.2800B.3200C.3000D.5000【答案】 B10、下列不属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是()。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四处置权退出权决议撤销权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四处置权退出权决议撤销权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四处置权退出权决议撤销权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四处置权、退出权、决议撤销权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和所有者之一,在公司治理中拥有一定的权益和权力。

其中,股东的处置权、退出权和决议撤销权是股东权利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文将对这三种权利进行详细探讨。

一、处置权处置权是指股东依法对所持股份进行自由处理的权利。

作为股东,他们可以选择将自己的股份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处置权的存在,既是股东财产权的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股东个人自由选择的一种权益保障。

在正常情况下,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市场需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股份的处置。

然而,在处置权的行使过程中,涉及到股东之间的权益平衡和公司治理的原则。

公司可能会设立一些限制条件,如事先约定的优先购买权、锁定期等限制股东的处置权。

这些限制的设立,一方面可以保护公司利益和稳定股权结构,另一方面也能防止不当的股权交易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在实践中,处置权的行使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退出权退出权是指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要求退出公司,即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并获得相应的回报。

退出权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股东个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公司治理的稳定和股东权益的平衡。

在公司治理中,退出权通常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

例如,股东必须满足特定的退出条件,如股份持有一定的期限、出资额达到一定比例等。

这些限制的设立,一方面可以保护公司利益和稳定股权结构,另一方面也能防止股东滥用退出权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退出权的行使也需要遵守公司的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决议撤销权股东作为公司治理的主体之一,有权参与和表决公司的重大事务。

然而,有些情况下,股东可能对公司的决议结果不满意,认为该决议违反了公平公正和股东权益的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享有决议撤销权,即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其他途径,要求撤销公司的决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29•【文号】国办发〔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6.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29日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动摇投资者信心。

近年来,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生态有效净化。

但是,财务造假花样翻新,案件查处难度大,有效打击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财务造假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标本兼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为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现就进一步做好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加大制度供给,强化激励约束,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

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强化穿透式监管,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质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 ( )是指商业、餐饮、服务企业,为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仓储面积等所需资金,在自筹建设资金不足时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A.基本建设贷款B.商业网点贷款C.科技开发贷款D.流动资金贷款【答案】 B2、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中问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

A.补贴收入B.手续费收入C.贷款利息收入D.信用卡利息收入【答案】 B3、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是指理财业务____管理,理财投资管理是指理财业务____管理。

()A.资产端;资金端B.客户端;资金端C.资金端;资产端D.客户端;资产端【答案】 C4、某钢铁厂向银行贷款,当地医院()作为保证人。

A.经过其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B.不可以C.经钢铁公司和银行都同意后才可以D.有相应的财产能力就可以【答案】 B5、企业所处下列情形中,不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是()。

A.日常转账结算B.注册验资C.设立临时机构D.异地临时经营活动【答案】 A6、“团结合作”要求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分享()。

A.工作成果和客户信息B.客户信息和工作信息C.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D.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答案】 C7、下列关于留置的说法错误的是()。

A.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B.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C.留置权具有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可以留置未得到清偿那部分对应的标的物D.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答案】 C8、信用证项下的汇票需要附商业票据才可以结算的属于( )。

A.出口信用证B.跟单信用证C.进口信用证D.光票信用证【答案】 B9、代理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 )。

A.表内业务B.负债业务C.资产业务D.中间业务【答案】 D10、下列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中,符合“信息保密”准则要求的是()A.向同事透露客户的个人信息B.出于好奇打听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C.离职后将原工作单位客户信息向新工作单位领导汇报D.妥善保管客户交易信息档案【答案】 D11、与一般信用证相比,备用信用证的特点在于()。

最高院 证监会 司法标记

最高院 证监会 司法标记

最高院证监会司法标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审理规则、裁判规则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

在司法解释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今天主要给大家分享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

该文件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原则、审理规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指定管辖;对于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及其他管理人、保荐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纠纷,由证监会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具体到案件,就是有一个案件如果涉及金融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可能会产生一些争议但不会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的内容和结果,在中国司法审判工作中也没有明显的不利情形发生。

一、对管辖问题的理解《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对原告的管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的所有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举报案件,以及在该举报范围内进行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民事争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发布了《关于审理债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债券的发行地应为北京;债券发行所在地为地方。

因此,会议纪要明确了中国证监会所称债券发行人,应属于中国证监会管辖;但是,发行人所在地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法〔2012〕28号)中确定以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场所为被告地址或被告住所地均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件是证券市场纠纷案件中重要的一部分,涉及的诉讼对象有公司(公司的债权人)及自然人,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和其他投资者。

其中,债务人即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如为其他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以及证券公司(或其他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均可作为被告。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0)正文:----------------------------------------------------------------------------------------------------------------------------------------------------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

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职能第六条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三)依法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四)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五)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六)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七)对会员进行监管;(八)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九)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十)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十一)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现公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30日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及国务院“放管服”有关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对有关证券期货制度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15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1)二、对12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2)三、对38件部函等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3)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部函等制度文件附件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一、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前言中的“《证券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修改为“《证券法》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行政许可程序。

”第二条第一款中的“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3.设立、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4.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修改为“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2.设立、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3.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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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四——处置权、退出权、决议撤销权、
诉讼权和代为诉讼权
一、处置权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二、退出权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三、决议撤销权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四、诉讼权和代为诉讼权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第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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