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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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中心吴主任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会议上的讲话

学位中心吴主任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学位中心吴博达主任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根据会议讲话整理)尊敬的各位代表: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教育部学位中心,向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各省市有关单位、各位专家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的制定、调研等前期工作中给予的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秀琴司长就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应树立的四个意识、中外合作办学“两个平台、两个机制”的建设进展,以及试点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方面做了重要讲话,明确了下一步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方针。

下面,我主要就国际跨境教育的发展趋势和面临挑战,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目的和思路,以及对即将开展的评估试点具体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国际跨境教育的发展趋势和面临挑战1.发展的趋势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的国际竞争必然会导致科技、教育和人才的竞争,特别是教育和人才的竞争更加突出。

一方面,教育国际化取得了飞速发展,新的跨境高等教育形式也日趋多样;但另一方面,在跨境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中,有关输出教育项目、吸收境外教育资源,特别是保障跨境教育质量等方面,还缺乏国际间可操作性的规则。

在这一背景下,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经合组织(OECD)联合制定了“保障跨境高等教育质量的指导方针”,向各国政府提出了若干建议,如:鼓励建立一个完全、可信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机制;保证国际范围内的质量保障和认证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向公众提供被承认的、可信的、最新的高等教育相关信息。

这一方针成为加强该领域国际性合作的基础。

其他重要国际组织,如“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网络”(INQAAHE),近两年都将“跨境教育质量保障”的有关内容作为其会议和论坛的主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

2.面临的挑战近年来,在跨境教育的质量保障、跨境教育中受教育者的利益保证等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西方国家在推进教育服务贸易时,对出口教育质量的认证和保障存在着不同做法,体现出不同程度的教育倾销迹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近年来,随着全球教育交流的日益增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项目旨在促进中外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全球化人才。

具体目标包括:提供国际化的教育资源,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教职员工相互学习和共同发展,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进步。

二、项目框架1. 合作机构介绍- 中方合作机构:XXX大学,位于中国的一流学府,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办学经验。

- 外方合作机构:XXX大学,位于外国的著名高校,在相关领域具有卓越的研究和教学实力。

2. 合作项目设置- 本项目旨在共同开展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等学术教育项目,涉及领域包括XXX、XXX、XXX等。

- 学生招生范围:全球范围内具备相应资质的学子。

3. 教学与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活动:双方共同组织学术会议、讲座、研讨会等,促进师生间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 双方聘请优秀教职员工互访,进行教学与科研合作,共同提高教育质量。

4. 学生培养计划- 中外合作办学学位项目:合作办学期间,学生需满足双方学校的教学要求,并获得双方颁发的学位证书。

- 学生交换与短期访学计划:双方学校开展学生交换与短期访学计划,扩大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三、项目实施计划1. 合作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设立合作办学项目工作组。

2. 明确项目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共同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3. 确定教学与学术交流的具体方式与计划,包括教师互访、联合课程开发等。

4. 制定学生培养计划,明确学位要求和课程安排,并建立学生评估与质量监控机制。

5. 完善行政保障与支持,包括学生签证、住宿、保险等服务的提供。

6. 合作项目的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四、项目评估与成果1. 设立项目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达成目标的情况。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合作方案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持续改进项目的质量。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工作简讯2008年第4期(总第26期)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编印 2008年8月20日本 期 目 录• 特别报道王立生副主任率四川地震灾区中小学生赴俄罗斯疗养 (1)• 工作动态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2008年学科评估学术声誉调查工作结束,数据分析和核实进展顺利 (1)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征求意见工作正在进行 (2)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已发布 (3)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结束 (3)• 国际交流学位中心与德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签订“中国学历学位认证合作协议” (4)学位中心与两机构签署学位认证合作协议 (5)学位中心工作人员访问韩国驻华大使馆 (5)学位中心与日本大学开展合作 (5)★ 特别报道王立生副主任率四川地震灾区中小学生赴俄罗斯疗养受教育部委任,学位中心王立生副主任担任“中国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中小学生赴俄罗斯‘小鹰’全俄儿童中心疗养团”团长,率领全团203名师生,于2008年7月19日赴俄罗斯进行了为期16天的疗养、交流活动。

近年来,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深化,两国领导人商定安排四川地震灾区孩子到俄罗斯疗养的决策是一项深谋远虑战略性安排。

此次地震灾区孩子到俄罗斯疗养不是一次简单的度假,而是加深中俄两国互信,增进两国人民友谊,尤其是着眼未来培养中俄两国世代友好事业接班人的战略性举措。

在王立生团长的领导下,全团19位工作人员与俄方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通过这次疗养,地震灾区的孩子们不仅身体、心理得到很好的恢复,而且与俄罗斯小朋友结下了深厚友谊,他们在俄罗斯度过了愉快而难忘的时光。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刘古昌和教育部副部长张新胜对全团的出色表现给予充分肯定。

学位中心评估处郑晓梅副处长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评估处 郑晓梅) ★ 工作动态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经过为期60天的异议期,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2008]1号文件,批准了100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77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方案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方案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方案】一、介绍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方案是指我国教育部为了推动高中教育国际化,促进我国高中教育与国际接轨,搭建国际化高中课程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的桥梁,进行的一项探索和尝试。

二、对于学校的要求与条件1. 学校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和师资力量。

2. 学校具备国际化课程开发和实施的能力。

3. 学校有一定的与国外学校合作的基础和经验。

4. 学校须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质,能够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实施方式和措施1. 制定合作计划,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2.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育质量。

3. 提供师资培训,增强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4. 加强师生交流,促进国际交流和学习。

5. 制定国际化课程方案,提升教育水平和质量。

四、意义和影响1. 有利于促进我国高中教育的国际化和国际交流。

2. 有利于提升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声誉。

3. 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能力的培养。

五、对于未来的展望和建议1. 需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合作的经验和模式,推动高中教育国际化。

2. 加强国际化教育理念的宣传和推广,营造有利的教育环境。

3. 鼓励更多的学校参与合作办学试点,加速我国高中教育的国际化进程。

【总结】通过深入的调研和分析,我对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方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项试点方案的推出,对于推动我国高中教育国际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也认为在实施的过程中,学校需要注重教师的国际化培训和师生的国际化交流,以及不断总结和完善合作模式和经验,来推动我国高中教育的国际化。

希望未来能够看到更多的学校参与到这项试点方案中,加速我国高中教育的国际化进程。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方案的推出,是我国教育部为了满足社会需求和推动高中教育国际化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化教育已成为教育界的热门话题,对于推动我国高中教育的发展和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方案有助于促进我国高中教育的国际化。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一、背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开办的教育项目,旨在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课程内容,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然而,由于合作办学项目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挑战,因此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控,以确保项目的持续发展和改进。

二、评估目的1.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的目标、内容、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等方面。

2.评估项目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影响,包括学生的学术成果、能力提升和就业情况等。

3.评估项目对学校的影响,包括教师队伍建设、学术研究水平提升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提升等方面。

4.评估项目的可持续性,包括项目的财务状况、人员结构和管理机制等方面。

三、评估方法1.文献资料分析:收集和分析项目相关的文件、报告、教学计划和学生档案等资料,评估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情况。

2.问卷调查:设计和发放问卷,调查学生对于项目的满意度、学习成果和就业情况等方面的评价。

3.实地访谈:与项目的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相关利益方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了解他们对于项目的看法和建议。

4.学术成果评估:评估学生在项目中获得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研究项目和获得的奖项等。

5.就业跟踪调查:追踪调查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了解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和职业发展情况。

6.财务审计: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估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和财务可持续性。

四、评估内容1.项目目标和实施情况评估:a.评估项目的目标和定位,是否与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b.评估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教学设施、师资队伍和管理体制等方面。

c.评估项目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是否与国际接轨、符合学生需求。

2.学生学习效果评估:a.评估学生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参与情况等。

b.评估学生的能力提升情况,包括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c.评估学生的就业状况和职业发展,包括就业率、薪资水平和就业行业等方面。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23•【文号】国教督办函〔2020〕61号•【施行日期】202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律,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决定全面启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重点对金融等30个专业学位类别开展评估。

现将《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1月23日附件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要求,加强过程监督诊断、发挥督导评估作用,引导培养单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律,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总结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为”方针,遵循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坚决克服“五唯”顽疾,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导向,引导培养单位进一步明确定位、发挥特色、内涵发展,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国家发展重大战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教育部二○○九年七月—2—目录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说明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三、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说明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说明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确定的“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监管的措施,推进“两个平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和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和“两个机制”(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和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工作。

1.评估对象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2.评估性质合格评估。

标准依据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而制定。

3.评估周期原则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的办学年限及培养周期进行定期评估。

—1 —4.评估方式采用单位自评与实地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5.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有条件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反馈到办学单位,指导改进办学。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通过评估,发现办学质量及效果突出的中外合作办学典型,大力宣传、借鉴好的办学经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高。

—2 —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3 —备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有9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4 —备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有8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

—5 —三、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说明(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体系指标说明1.办学宗旨(1)机构定位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培养层次、人才类型、服务面向等方面是否定位明确、合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定位是否体现了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势。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高等教育机构合作进行办学活动。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教育体制和文化差异等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案对于保证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目标进行评估。

合作办学的目标应该明确并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评估方案可以通过对合作办学的目标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来评估该合作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评估可以包括对双方合作办学的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和合作目标的认可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其次,要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方案可以通过对合作办学机构的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术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特别是要重点评估外国合作办学机构是否符合中国高等教育法规的要求,并能够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评估还应该考察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潜力。

第三,要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评估方案可以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成果、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包括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毕业生就业情况、教师教学水平和课程设置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调查和研究。

评估机构还可以通过课程评估、教学评估、学生评价等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估。

第四,要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评估方案可以通过对合作办学项目的社会经济影响、培养人才质量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包括对合作办学项目在地方经济发展、就业促进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还可以通过对合作办学项目的社会声誉、社会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的认可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

最后,评估结果应及时公开和使用。

评估机构应及时将评估结果向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以提供参考和反馈。

评估结果还应作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改进和发展的依据,为下一步的合作办学活动提供经验和借鉴。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外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通过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共同设立办学机构或在现有学校的基础上合作办学。

为了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果,评估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旨在全面评估合作办学项目的各个方面。

一、评估目的和原因1.明确评估的目的和原因,说明为何需要进行评估。

2.评估目的包括评估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质量、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

3.评估原因包括监管部门的要求、学校的内部需要以及对学生和社会的责任。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1.明确评估的范围,包括涉及的学科领域、课程设置、教学资源等。

2.评估内容包括合作办学项目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学生发展等方面。

同时还应考虑师资队伍、教学设施、资金投入、社会支持等因素。

三、评估方法和指标1.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可以采用问卷调查、专家评审、现场访谈等多种方法。

2.明确评估的指标,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教育标准和规定进行评估。

指标包括教学质量、学科建设、师生比例、学生满意度、社会认可度等。

四、评估程序和时间安排1.确定评估的程序,包括信息收集、数据分析、评估报告撰写等环节。

2.合理安排评估的时间,确保评估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前告知相关人员。

五、评估组织和人员配备1.组建评估团队,团队成员应包括教育专家、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

2.明确评估团队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评估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六、评估报告和使用1.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的目的、方法、结果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七、改进措施和监控机制1.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明确改进的目标和时间节点。

2.建立监控机制,跟踪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和调整。

通过以上评估方案,可以全面了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和优化合作办学提供有力的依据。

同时,通过评估还可以提高学校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增强学生和社会对合作办学项目的信心和认同感。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09年第08期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说明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确定的“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监管的措施,推进“两个平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和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和“两个机制”(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和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工作。

1.评估对象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2.评估性质合格评估。

标准依据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而制定。

3.评估周期原则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的办学年限及培养周期进行定期评估。

4.评估方式采用单位自评与实地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5.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有条件合格和不合格3种。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反馈到办学单位,指导改进办学。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通过评估,发现办学质量及效果突出的中外合作办学典型,大力宣传、借鉴好的办学经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高。

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备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有9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备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有8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

三、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说明(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体系指标说明1.办学宗旨(1)机构定位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培养层次、人才类型、服务面向等方面是否定位明确、合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定位是否体现了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势。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国外高等教育机构联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的一种形式。

为了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同时保证教育质量和提升国内高等教育的竞争力,有必要进行中外合作办学试点的评估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中外合作办学试点的评估标准、流程和方法,通过评估结果为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参考和改进措施,促进其持续发展。

二、评估标准1.专业设置和课程-与国内学科发展需求相契合;-推动跨学科融合和创新能力培养;-国际学科前沿及国内国际化程度水平。

2.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学校核心师资占一定比例;-师资团队具备国际化背景和实践经验;-对学生的教学效果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3.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满足国际标准;-图书馆、网络学习资源及数据库与国际接轨;-学校管理水平、设施和服务运营符合国际标准。

4.学生培养和就业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国际视野和实践能力;-开展实习、交流和科研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达到一定水平。

三、评估流程1.前期准备-成立评估委员会,明确评估工作组成员和职责;-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目标、标准、流程和方法;-获取评估所需的相关数据和材料。

2.评估准备-宣传评估工作,让被评估学校和师生了解评估内容和要求;-建立问卷调查,收集师生和雇主对被评估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现场考察,参观学校设施和教学环境。

3.评估实施-根据评估方案,对被评估学校的相关部门进行访谈和调研;-针对专业设置和课程、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以及学生培养和就业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权重和评分标准。

4.评估报告-撰写评估报告,详细陈述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将报告提交给被评估学校,让其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向教育部递交评估报告,作为后续政策制定和监管的依据。

四、评估方法1.文件资料、数据和指标的分析;2.问卷调查和个别面谈;3.现场考察和座谈交流;4.专家评审和综合打分。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二○一○年二月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试点评估实施方案。

一、试点评估目的检查试点评估单位办学情况,促进规范办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与水平。

推动建立求真务实、多方参与、促进发展的评估环境,对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全面展开起到示范和宣传作用。

测试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相关配套系统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为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探索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组织方法及管理体系,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为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全面展开积累组织管理工作经验。

二、试点评估参评对象试点评估参评对象为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四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部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暂不列入)。

三、试点评估组织实施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工作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统一组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具体实施。

试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评估工作安排,负责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有关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办学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所设立机构及举办项目的自评工作。

四、试点评估程序及办法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分为评估培训、单位自评、网上公示、综合评议、结果反馈五个阶段进行。

1.评估培训评估培训是对评估目标和实施过程达成共识的重要环节。

教育部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不同类别的专项培训,试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培训协调和配合工作。

参评单位通过培训进一步了解和把握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以及本次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的相应要求。

2.单位自评单位自评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和核心环节之一,由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度案例研究典型成果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度案例研究典型成果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度案例研究典型成果摘要:一、引言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2023年度案例研究典型成果二、案例一:某高校研究生教育改革1.改革背景2.改革措施a.优化课程设置b.强化实践教学c.改进评价体系3.改革成果三、案例二:某研究院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1.团队建设目标2.团队组成3.创新举措a.跨学科研究b.国际合作c.青年人才培养4.团队成果四、案例三:某地区研究生教育协同发展1.协同发展理念2.合作模式a.资源共享b.联合培养c.科研协作3.协同发展成果五、案例四:某研究生院优质课程共享平台建设1.平台建设目的2.平台功能a.课程资源整合b.教学互动c.学习数据分析3.平台成效六、结论1.2023年度案例研究典型成果启示2.未来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正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研究生教育正逐渐成为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致力于推动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2023年度案例研究典型成果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一、引言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作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权威机构,始终关注研究生教育的创新发展。

2023年度案例研究典型成果从众多优秀实践中脱颖而出,旨在为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一:某高校研究生教育改革1.改革背景近年来,某高校研究生教育面临着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教学不足等问题。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该校启动了一场全面的研究生教育改革。

2.改革措施该校通过对课程体系、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的优化调整,提升了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

3.改革成果经过改革,该校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就业竞争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案例二:某研究院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1.团队建设目标为提升某研究院所在领域的研究水平,该院所积极组建创新团队。

2.团队组成该团队由不同学科背景的优秀研究人员组成,形成了跨学科、多元化的研究格局。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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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学质量。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设计一、背景分析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教育领域得到了快速发展。

与传统的留学生项目相比,中外合作办学更加注重国际化教育资源的引进与整合,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综合素质的人才。

然而,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教育质量参差不齐、教学资源不足、教育体系不完善等。

因此,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对于保障教育质量、加强学校管理、促进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估目标1.评估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评估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

3.评估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体系和课程设置,实现教学和创新。

4.评估中外合作办学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推动国际化教育发展。

三、评估内容和方法1.教育质量评估:通过搜集学生满意度调查、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数据,评估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2.教育资源评估:评估学校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和教材资源等情况。

3.教育体系评估:评估学校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是否与国际接轨,是否满足学生需求。

4.国际合作与交流评估:评估学校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项目和交流活动,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国际化素养培养。

四、评估流程和时间安排1.前期准备:组建评估小组,明确评估目标和内容,制定评估方案。

2.数据搜集:针对所评估的学校,搜集相关数据和材料,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就业率、师资情况、教学设施等。

3.实地调研:评估小组赴各合作学校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学校办学情况、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等情况。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比较,形成评估报告。

5.评估报告编制:根据分析结果,撰写评估报告,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6.反馈与交流:与评估学校进行反馈和交流,解答评估报告中的问题,共同探讨改进措施。

7.结果监测:对学校采取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监测,确保改进的有效性。

五、资源保障和风险控制1.确保评估小组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保证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成为我国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共同培养学生,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教育项目。

这种项目不仅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和培养模式。

二、项目目标1. 推动教育国际化进程,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2. 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和发展空间,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人才;3. 加强我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国外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三、项目内容1. 合作机构选择:在合作办学项目中,首先需要确定合作的国外高等教育机构,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合作机构的声誉、教学质量、专业设置等都是考察的重点。

2. 课程设置:根据合作协议,确定合作办学项目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够获得全面的教育培养。

3. 师资力量:合作办学项目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优质师资力量,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4. 学生招生:制定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计划和标准,吸引优秀学生参与到项目中来。

5. 学位授予:确定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位授予方式和标准,保证学生毕业后能够获得国际认可的学位证书。

四、项目实施步骤1. 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合作办学项目的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课程对接:对接合作办学项目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确保课程的质量和完整性。

3. 师资培训:对参与合作办学项目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国际化教学水平。

4. 学生招生:组织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工作,吸引优秀学生报名参与项目。

5. 教学实施:按照合作协议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活动。

6. 学位授予:按照学位授予标准,对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进行学位授予。

五、项目保障措施1. 质量监控:建立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制定要求和说明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制定要求和说明

制定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依据
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外合作高校课程对接的要求
我校合作办学项目持续运行的需要 (延期、更换合作方、新项目)
我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质量的需要
一、中国法律法规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0年2月
• 附件: • 一、引进专业课程描述 • 例如引进课程“国际会计”: • 全面了解国际会计和世界各国的金 融信息报告的有关问题。内容包括会计 和审计标准,信息公开及全球商务状况 的金融报告。
• 二、外方教师团队介绍 根据之前聘请外教的资料和从外方 网页上下载外教简介及照片
-----例如教务处2009年制定的《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综合培 养计划制定(修订)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稿))中对于形势与政策、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等公共必修课程平台的要求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实施中国高等学历教育和外国学历学位教育,并颁 发中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其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满 足中外双方的学术要求。 -----例如我校为满足2+2出国学生获得双证在培养方案中增设外方培养 方向的考虑 3、”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 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 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门数和全部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 -----唯一一个量化指标成为试评估依据、项目延期依据、更换合作方 依据和新项目申报依据
另外,把学时分配由原来的理教、实验、课外和 上级合并为“理教”和“实践”是否合适? 因为在“二、培养目标和学习要求”中明确指出: 平均自修学习时间至少是教师面授时间的2倍以上。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教育部学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处、评估处、考试处、认证处、信息处、综合处、编辑部等8个处(部、 室),并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数据中心”。同时设有由教育部、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专家顾问组。
办公室
协助中心领导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落实党总支交办的日常党建工作;负责人事、文秘、财务、资产、外宣、 档案、机要,以及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和学位中心官方**的管理工作。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学位中心自2000年起面向国内外开展“中国学位证书及其它教育背景材 料认证”工作。为满足留学需要,自2006年起,开展“高中会考和高考成绩认证”工作;自2008年起,开展“中 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认证”工作。
机构性质
机构性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是教育部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机构规格正 司级,在教育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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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 中心
教育部公益二类正司级事业单位
01 机构性质
03 工作职能 05 中心徽标
目录
02 历史沿革 04 机构设置 06 申请步骤
基本信息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是教育部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机构规格正 司级,在教育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评估处
承担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委托开展的学位授权审核及涉外办学评估评审等工 作;自主开展学科和大学类评估评审与评价;开展学科大数据建设与智库服务;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评估 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承担亚欧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网络组织(CBQAN)秘书处具体事务;开展学位与研究 生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方案

中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方案

中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中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方案是为了促进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并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而设立的。

该方案旨在通过与国外高等学府合作,培养具备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人才,推动我国的科学研究和创新发展。

二、合作伙伴选择具有高学术声誉和优秀科研水平的国外高等学府作为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

合作伙伴应该在相关学科领域有深厚的研究基础,并能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和研究资源。

合作伙伴还应该具备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和国际合作项目,以促进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培养计划1.招生和选拔:根据国内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要求,选拔一部分优秀的本科生作为参与该项目的学生。

选拔过程包括笔试和面试,以测试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潜力。

2.课程设置:根据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要求和国外高等学府的课程设置,制定一套符合双方要求的培养方案。

课程设置应包括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和研究课程。

核心课程涵盖基础理论和方法,选修课程提供更深入的专业知识,研究课程则将学生引导到具体的研究方向。

3.导师选择与指导:选择具有丰富教学和研究经验的导师担任学生的导师。

导师应有国际合作经验,并能够提供良好的指导和支持。

导师与学生建立密切的合作与交流关系,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撰写论文和发表学术成果。

4.实习或交流机会:在培养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实习或交流的机会,以扩宽他们的视野和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

学生可以选择在国内或国外的专业机构、实验室或企业进行实习或交流,以增加他们的实际经验和专业技能。

5.学位授予:根据国内高等学府的学位授予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学生授予研究生学位。

学位授予过程应符合相应的程序和规定,保证学生的学位获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管理与评估1.学生管理: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

包括学籍管理、实习管理、导师指导管理等,以确保学生的培养和发展。

2.教学评估:定期对课程进行评估,以获得学生和教师对课程的反馈和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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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2009年10月15日,讨论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

评估目的是督促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法规原则和政策导向,增强我国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和创新能力,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将分阶段进行。

2009年下半年将先在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四省市试点,在总结经验并进一步完善评估标准和程序后全面推行。

为做好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工作,学位中心以教外厅[2009]1号文件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为依据,经多方研讨,制定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部分 试点评估目的通过试点评估,测试评估方案可行性和有效性,测试评估相关配套系统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进而完善评估方案、改进配套系统,为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全面展开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试点评估,对今后评估起到宣传示范作用,对存在问题的办学单位起到警示作用,促其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整改,最终实现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的目标。

第二部分 试点评估对象试点评估参评对象为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四省市中除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的全部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四省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统计情况如下表。

省市名称项目数机构数说明天津市 18 1辽宁省 17 6机构为独立法人性质江苏省 20 1河南省 35 2合计90 10由此,参加试点评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90个、机构共9个。

第三部分 试点评估程序及办法试点评估工作分为单位自评、网上公示、评议工作、结果反馈四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评单位自评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自评培训、单位自评、提交自评报告3个环节。

1.自评培训为了使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收到实效,达到预期目标,需要向办学单位解读评估方案、介绍评估办法、宣传政策法规,进行自评工作培训。

培训工作由学位中心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培训对象 参评机构及项目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培训内容 解读评估方案、介绍评估办法、宣传政策法规。

培训方式 由组织者双方商定。

2.单位自评单位自评是本次评估工作的核心环节。

单位自评工作由办学单位组织开展。

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自评工作,本着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自我检查分析工作,做好自我整改工作。

既不折腾、也不走过场,严禁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具体要求见《单位自评工作指南》。

3.提交自评报告办学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时间完成自评工作,提交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学位中心“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信息系统”提交,用于网上公示信息提取及专家评议;自评报告纸质版报送两套分别由学位中心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二、网上公示通过“网上公示”实现社会监督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特色之一。

网上公示阶段包含网上公示和公示情况反馈两个环节。

1.网上公示公示渠道 监管网(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平台)、学位中心网页、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页三网同时公示。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网页公示本省(市)参评单位相关内容,监管网和学位中心网页公示全部参评单位相关内容。

公示方式 面向社会完全开放式公示。

公示内容 “自评报告”中,“基本情况信息”(除“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内容外)和“办学情况”两部分内容。

“基本情况信息”(“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栏除外)包含:管理人员、教学基本条件、课程、任课教师、学生等统计信息情况。

“办学情况”主要内容为对办学规范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情况、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等方面的特色及优势,问题与不足,以及整改计划及措施的综合阐述(项目限5000字,机构限8000字)。

公示时间 15天。

公示投诉 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接收、处理与本省办学单位相关的投诉。

2.公示情况反馈网上公示环节结束后,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向办学单位反馈公示情况、投诉及置疑问题,办学单位需提交针对公示置疑问题的说明,作为评议工作的补充材料。

三、评议工作评议工作阶段包含开展各类评议和产生评估结果两项工作。

1.评议工作评议工作环节将集中组织开展用于支撑评估结论的各类评价工作。

评价类型包括办学状况评价、办学社会效益评价、学生满意度调查、办学社会声誉调查等;评议方式为通讯评议、实地考察、会审、问卷调查等;参与评价的主体包括办学专家、行政主管部门、学生及社会等。

⑴ 专家评议专家评议包括通讯评议和实地考察两种形式。

专家评议工作由学位中心组织开展。

① 通讯评议对象 全部参加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的项目和机构。

评议内容 评价指标体系中,除“培养质量”一级指标外的全部指标项。

评议办法 每份报告送5位专家评阅。

评议结果 包括分项评价、总体评价、综合意见三方面内容。

分项评价为按三档对各二级指标项进行评价,A档表示不仅合格而且表现优异,B档表示达到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完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本要求),C档表示未达到合格标准;总体评价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综合意见为对被评对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问题与不足,以及改进建议进行综合阐述。

② 实地考察对象 对参评对象按一定原则及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的基本原则为通讯评议不合格者;特别优秀者;随机抽取。

考察内容 在前一阶段评议工作基础上,针对主要问题或关注问题,确定考察内容及重点,制定考察计划,进行实地取证、调研。

考察环节 实地考察环节包含访谈各类相关人员、听课、走访、组织问卷调查等。

考察报告 针对主要考察点的调研情况撰写考察及评价报告。

⑵ “办学单位外部效益”评价“办学单位外部效益”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中“社会效益”一级指标下的一项二级指标,其观测点为:“中外合作办学所引进的教育资源对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教育发展是否紧密结合,以及所产生的作用”。

本项评议工作委托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评议内容 根据观测要求,重点对中外合作办学所引进的教育资源与地区科技、经济、教育发展结合情况以及获得的主要成果两方面进行评价。

评议办法 由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评议结果 包括总体评价和综合意见两方面内容。

总体评价分为三档,即A档为“填补了地区科技、经济、教育发展空白且成果显著”, B档为“与地区科技、经济、教育发展需求结合紧密并取得一定成果”,C档为“与地区科技、经济、教育发展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综合意见为对被评对象对地区科技、经济、教育发展所做贡献的特色、不足以及建议进行综合阐述。

⑶ “学生满意度”调查“学生满意度”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中“培养质量”一级指标下的一项二级指标,其观测点为:“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收费标准、颁发文凭证书等内容知晓情况,保证学生知晓的措施及执行情况,该内容与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宣传中的承诺是否相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是否得到学生认可;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满意情况等”。

“学生满意度”调查由学位中心组织开展。

调查方式 网上账号登录调查,Email邮件调查,现场答卷调查等。

调查范围 随机抽取学生,以班为单位等。

调查内容 ①是否知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收费标准、颁发文凭证书等;②该内容与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宣传中的承诺是否相符;③你认为所就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是否体现了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④你对所就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是否满意。

⑷ 办学社会声誉调查“办学社会声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中“培养质量”一级指标下的“社会评价”二级指标的观测内容。

办学社会声誉调查由学位中心组织开展。

调查方式 伴随网上公示进行。

按登录人员身份类型,例如在学学生、已毕业学生、学生家长、教师,通过选择答案方式进行办学社会声誉调查。

调查范围 所有登录公示网页人员。

2.评估结论本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另一不同于以往其他评估的特点是评估结论由多个评价主体的评价结果综合获得。

影响评估结论的因素 专家评价意见,面向学生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情况;社会声誉调查情况;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办学单位外部效益”评价情况等。

确定评估结论的标准 评价指标体系中,若“核心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评估结论不能为合格。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核心指标”为22项二级指标中的“招生和学籍管理”、“文凭证书管理”、“资金管理”、“教学质量监督”、“教学计划”、“师资状况”、“学生满意度”7项。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的“核心指标”为21项二级指标中的“管理机构”、“招生和学籍管理”、“文凭证书管理”、“资金管理”、“教学质量监督”、 “师资状况”、 “学生满意度”7项。

确定评估结论的方式 各办学单位的最终评估结论由“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并确定。

四、结果反馈评估结果形式为《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结论、专家建议、各类评估统计情况通报等。

结果反馈阶段包含结果反馈和结果发布两项工作1.结果反馈评估结果由学位中心上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通过正式发文方式反馈办学单位,抄送有关省市教育厅。

2.结果发布评估结果将在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在教育部监管网(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平台)、学位中心网站、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评估结果利用从评估的程序看,评估结果产生后评估工作即完成。

但如何应用评估结果,以及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通过评估实现监管,促进依法办学提高质量的关键。

根据评估工作的目的,对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应用。

1.宣传经验对通过评估发现的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社会效果较突出的办学单位,教育部将通过各中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其办学经验。

2.行政监管评估结果将作为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

根据评估结果,对办学存在严重问题的,教育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

根据情况也可以作为审批相关单位申请新办学项目的参考。

3.结果跟踪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研究,帮助相关单位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按一定周期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帮助改进,促进单位以评促改,推进办学单位自律机制的建立,实现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最终目标。

教育部学位中心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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