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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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

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

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院产科危急重症的救治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原则1. 坚持首诊负责及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2. 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优先安排。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组织架构1. 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由我院产科急救小组负责,急救小组组长由产科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治医师担任,组员由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助产士等组成。

2. 急救小组负责制定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方案,指导临床救治工作,组织救治过程中的培训和演练。

四、抢救流程1. 抢救人员应严密观察孕产妇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

2.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急救专家组成员进行院内、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3. 其他相关科室如:药剂、辅检、后勤等应全力配合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五、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 抢救用药应做到“四及时”:及时备齐、及时传递、及时使用、及时补充。

2. 抢救药品应定点放置,标识清晰,保持有效期内,定期检查,确保抢救时药品的使用安全。

六、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 抢救结束后,抢救负责人应及时向产科主任报告抢救经过,并将抢救情况记录在病历中。

2. 产科主任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抢救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七、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1. 孕产妇急救小组定期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治能力。

2. 急救小组成员应掌握孕产妇危急重症的识别、处理流程,提高急救技能。

八、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 建立孕产妇急危重症病例库,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临床救治提供参考。

2. 定期对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救治效果,制定改进措施。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为了保障危重症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救治水平,规范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一)成立危重症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保障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各科室职责1、妇产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的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程监护和产后随访。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急诊科承担危重症孕产妇的急诊接诊工作,快速评估病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和抢救。

3、麻醉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手术的麻醉工作,保障麻醉安全,为手术创造良好条件。

4、重症医学科接收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的生命支持和监护治疗。

5、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根据病情需要,参与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治疗,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与评估(一)建立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标准根据孕产妇的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制定明确的危重症孕产妇识别标准,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

(二)规范评估流程医务人员在接诊孕产妇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照识别标准对孕产妇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为危重症孕产妇。

(三)加强孕期保健中的评估在孕期保健过程中,对孕产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动态评估病情变化,对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的孕产妇提前采取干预措施。

四、救治流程(一)建立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应为危重症孕产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优先的诊疗服务。

在急诊科、妇产科等相关科室设置明显的标识,简化就诊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二)多学科会诊一旦确定为危重症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多学科会诊机制。

医院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

三、组织架构1.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产科、新生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救治流程1.初步识别(1)产科接诊时,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初步判断是否存在高危因素。

(2)对于初步识别为危重孕产妇的患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紧急救治(1)产科医生迅速评估孕产妇病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2)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专家会诊,共同制定救治方案。

3.病情监测(1)严密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血压、呼吸、体温等。

(2)监测胎儿情况,如胎儿心率、胎动等。

4.转运(1)对于需要转入上级医院救治的危重孕产妇,按照医院转运流程进行。

(2)确保转运途中孕产妇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

5.后续治疗(1)对于转出的危重孕产妇,医院要跟踪病情变化,及时反馈。

(2)对于留在医院救治的危重孕产妇,要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五、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1.定期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救治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对医护人员危重孕产妇救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3.完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救治工作规范、有序。

4.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信息管理系统,对救治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六、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有救治能力的医疗保健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第三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

第四条任何医务人员发现有危重孕产妇时,应立即报告本院领导,院领导应立即组织协调抢救技术力量,同时报告卫生局。

第五条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第六条医院要及时对病情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

需要转诊的要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

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七条转诊程序(一)转诊指向的医院必须是对孕产妇救治最有利的医院。

有些特殊病种要考虑接收医院的救治水平,争取转诊一步到位,减少途中延误。

(二)转院前必须与上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电话联系,并简要叙述病情,以便专家确定是否需转院;告之转院前的必要处理;作出最有利于病人的决定。

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护士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严密观察途中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送到后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相关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迅等需求,不得推诿。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产房工作制度一、产房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孕产妇,并认真做好分娩准备和相关记录。

二、保持产房内保暖、降温、灭菌设备齐全,功能良好。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C—26°C,相对湿度为50—60%。

三、产房内应设有产程中所需的用品。

药品、抢救器械与设备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或更换,保持急救设备性能完好,呈备用状态。

四、产科医生应熟悉三个产程的护理及处理.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按常规监护胎心及产程、绘制产程图。

五、严格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常规,防止交叉感染。

六、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时处理.七、接产后,产科医师应认真填写分娩记录和新生儿出生记录。

产科医师职责一、对待孕产妇态度热情和蔼、服务周到。

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二、认真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及时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必须及时、准确、详细、真实、工整。

四、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产后出血、羊水栓塞等并发症的发生。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五、对危重患者或诊断、治疗上困难或超范围执业的产科病人,及时会诊或提出转院意见。

六、对所管辖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上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特殊观察的病员重点交班。

七、随时了解孕产妇的思想、生活情况,给于人文关怀,并征求孕产妇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八、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宣讲安全分娩及产褥护理知识,指导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及预防接种。

九、发现传染病人,按传染病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及时报告。

助产人员工作职责一、在护士和医师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待产室和产房财产,药物保管,清点补充。

三、做好产房各种用物及消毒.四、负责产程观察及画产程图,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五、接平产,及时填写好分娩各种纪录.六、执行产房医嘱,协助医师接难产和新生儿窒息抢救及危重病人的转院。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业务培训制度 (11)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妇产科抢救工作制度

妇产科抢救工作制度

妇产科抢救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妇产科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妇产科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三、要求1. 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

科主任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工作,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抢救护理。

2. 妇产科抢救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治医师、护士等组成。

抢救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应急能力。

3. 妇产科抢救工作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和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4. 建立妇产科抢救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5. 抢救物品和药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抢救物品不准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6. 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病历和护理记录,确保抢救过程的详细记录。

7. 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抢救现场,整理抢救物品,登记抢救情况。

8. 定期对妇产科医护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抢救意识和水平。

9. 加强妇产科抢救工作的质控管理,定期评估抢救工作质量,持续改进。

四、抢救工作流程1. 急危重症患者一经诊断,立即通知妇产科抢救小组成员。

2. 抢救小组成员迅速到位,进行病情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3. 按照抢救方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执行医嘱。

4.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抢救措施。

5. 抢救过程中,确保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尊重其选择。

6. 抢救结束后,对抢救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抢救成功的经验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五、考核与奖惩1. 妇产科抢救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抢救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抢救工作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各相关科室: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汪自敏护理部主任王涵感控办主任钟玉燕妇产科主任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孙雨华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尹燕群妇产科医师杨远清妇产科医师汪庆敏妇产科医师李琳妇产科医师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本汇编包括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产妇死亡评审制度以及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等。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1. 高危孕产妇的定义: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具有较高风险,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2. 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评估制度,对所有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3.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对高风险孕妇实行专案管理,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母婴安全。

4. 高危孕产妇的救治:医疗机构应提高高危孕产妇的救治能力,组建专业救治团队,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确保救治成功率。

三、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1. 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出现严重并发症,威胁母婴生命安全的情况。

2. 危重孕产妇的诊断与分类: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将其分为轻度危重、中度危重和重度危重。

3. 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医疗机构应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制定救治方案,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4. 危重孕产妇的转运:医疗机构应建立危重孕产妇转运制度,确保转运过程中的安全与舒适。

四、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1. 接诊:接诊人员接到危重孕产妇就诊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启动紧急救治程序。

2. 救治:救治团队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制定救治方案,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3. 转运:在孕产妇病情稳定后,及时将其转运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4. 信息反馈:医疗机构应将转运急救情况及时反馈给孕产妇家属和转诊医疗机构。

五、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1. 接受转诊: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接受转诊制度,确保危重孕产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一、引言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对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基本原则以及具体实施措施等进行论述。

二、重要性孕产妇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胎儿和新生儿的发展和健康。

急危重病情的孕产妇需要及时诊断、治疗和监护,以降低并发症的发生和死亡率。

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救治效果,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三、基本原则1. 全员参与:孕产妇急危重管理需要医疗团队的协作和合作,涉及妇产科医生、护士、麻醉师、产科技术人员等多个专业的配合。

2. 个体化治疗:针对每位孕产妇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避免“一刀切”的处理方法。

3. 综合评估:对孕产妇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病史、实验室检查、体征观察等,为制定治疗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4. 及时干预:对急危重孕产妇的就诊、诊断和治疗均需要及时进行,争取最佳的救治时机。

5. 家属支持: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和互动,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抚,增强患者及其家属的信心与配合度。

四、具体实施措施1. 质量管理:(1)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要求医院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建立孕产妇的电子健康档案,包括病史记录、体征观察、检查结果等,方便医护人员查阅和分析。

(3)开展孕产妇病情评估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病情给予相应的医疗资源和护理服务。

2. 专家协作:(1)建立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及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重症孕产妇的治疗过程,保证全方位、多角度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2)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记录和沟通纪要,方便随访管理及时了解患者状态。

3. 健康教育:(1)通过孕产妇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知识普及,提高其自我管理和卫生意识。

(2)向孕产妇家属提供有关孕产妇护理的指导,让他们了解如何正确照顾孕期和产后的孕产妇。

4. 患者安全:(1)孕产妇急危重管理中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受伤害。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

第三条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早期识别、及时救治、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孕产妇急危重症的预防与识别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加强对孕产妇的定期产检,确保孕产妇的健康状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的病情监测,及时发现孕产妇急危重症的隐患,对高危孕产妇应当实行重点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识别和报告制度,对疑似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诊断和治疗流程,确保孕产妇急危重症的及时诊断和治疗。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加强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治疗,提高救治成功率。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救治预案,定期组织救治演练,提高救治能力。

第四章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抢救与护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确保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护理工作,确保孕产妇在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

第五章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质量控制制度,定期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质量。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标题:产科急救管理制度引言概述:产科急救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孕产妇在急危重症情况下的救治和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的产科急救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急救设备、急救人员、急救流程、急救培训和急救记录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一、急救设备1.1 配备先进的监护设备,如心电监护仪、血压监测仪等。

1.2 提供呼吸道管理设备,如气管插管工具、氧气面罩等。

1.3 准备应急药品和药械,如肾上腺素、阿托品等。

二、急救人员2.1 配备专业的产科急救团队,包括产科医生、护士、麻醉师等。

2.2 确保急救人员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处理各类急救情况。

2.3 建立急救团队的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随时待命。

三、急救流程3.1 确立急救流程,包括急救诊断、急救处理、急救转运等环节。

3.2 制定急救预案,根据不同急救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3.3 建立急救协作机制,与其他科室、医院进行有效的协作与沟通。

四、急救培训4.1 定期进行急救培训,包括摹拟演练、案例讨论等形式。

4.2 不定期组织急救知识考核,评估急救人员的技能水平。

4.3 鼓励急救人员参加相关的急救培训课程,提升急救能力。

五、急救记录5.1 建立完善的急救记录系统,记录每一次急救过程和结果。

5.2 对急救记录进行及时归档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3 定期进行急救记录的审查和总结,为提高急救工作质量提供参考。

结语:产科急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提高孕产妇的生存率和减少并发症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配备先进设备、培训专业人员、规范急救流程、加强急救培训和记录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产科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希翼各医疗机构能够重视产科急救管理制度的建设,为孕产妇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保障。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标题:产科急救管理制度引言概述:产科急救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孕产妇在急危重症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管理规定。

建立完善的产科急救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孕产妇的生存率和减少并发症具有重要意义。

一、急救设备和药品的准备1.1 确保急救设备齐全:产科急救室应配备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等急救设备。

1.2 存放急救药品:保持急救药品的有效期,定期检查并更新急救药品。

1.3 培训使用急救设备和药品:定期进行急救培训,确保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急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法。

二、急救流程和指导原则2.1 制定急救流程:建立规范的产科急救流程,包括急救人员的分工和配合、急救措施的执行顺序等。

2.2 制定急救指导原则:根据不同急救情况,明确急救措施和处理方法,确保急救过程规范和高效。

2.3 建立急救团队:组建专业的产科急救团队,包括产科医生、护士、麻醉师等,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急救培训和演练3.1 定期进行急救培训:为医护人员提供产科急救培训,包括急救技能的掌握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提升。

3.2 组织急救演练:定期组织产科急救演练,摹拟真实急救情况,检验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3.3 急救培训档案管理:建立医护人员的急救培训档案,及时更新培训内容,保证医护人员的急救技能持续提升。

四、急救质量监控和评估4.1 建立急救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产科急救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进行急救效果评估:对急救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高急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3 定期开展急救质量评估:定期组织急救质量评估会议,对急救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

五、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5.1 建立急救记录档案:对每起产科急救事件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急救措施、效果等内容。

5.2 完善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急救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医护人员查询和分析急救数据。

5.3 保护患者隐私权:在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过程中,要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2024年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024年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024年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1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2、院内抢救
①病人到达急诊科或各专科,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②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和补记医嘱。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产科危重患者管理制度标准范文

产科危重患者管理制度标准范文

产科危重患者管理制度标准范文产科危重患者是指妊娠、分娩和产后基础疾病或并发症等因素导致生命威胁的孕妇。

为了保障危重患者的安全和提高治疗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患者评估、团队协作、技术支持、质量控制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制定产科危重患者管理制度标准。

一、患者评估1. 危重患者的筛查和识别: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危重患者筛查和识别标准,包括客观指标和主观症状两方面。

例如,患者的收缩压、呼吸率、意识状态等生命体征的突变,以及出现休克、呼吸窘迫、无法正常言语等症状,都需要引起医务人员的高度警惕。

2. 紧急处理流程:医疗机构应建立详细的紧急处理流程,包括救护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紧急药物的配备和使用、危重患者的转运等方面,以保证患者在危急状态下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治。

3. 预警和监测系统:医疗机构应配备先进的生命监测仪器和设备,建立高效的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预警危重患者身体状态的变化,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4. 多学科团队评估:危重患者的管理应由多学科医疗团队共同参与,包括产科医生、妇产科护士、麻醉师、儿科医生等。

团队成员应定期举行会议,共同评估患者病情,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二、团队协作1. 协作规范:各个科室的医务人员应按照危重患者管理制度标准,在紧急情况下保持高度的团队协作,充分利用每一个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

2. 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系统,确保患者的医疗信息得以及时、准确地共享,避免信息传递中的误解和延误。

3. 紧急演练: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紧急演练,包括危重患者转运演练、团队救护演练等,提高医务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三、技术支持1. 技术设备:医疗机构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包括生命支持系统、监测仪器、手术器械等,以提供危重患者所需的技术支持。

2. 技术规程: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各项技术操作,保证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危重症救治的规章制度一、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二、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

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三、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四、急救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

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中级以上职称。

五.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1、纤维蛋白原、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

六.建立与辖区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七.在辖区内公布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

急救中心内设有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八.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启动抢救小组,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转运。

九.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5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一、目的依据为了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产科系、NICU科。

三、具体内容1.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

要组建由妇产科、儿科、麻醉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危重救治中心与对口市地、县(市、区)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确保转诊救治网络覆盖全部助产机构。

2.对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建立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并向护送的医护人员询问病情和前期抢救情况,查看病历和抢救记录,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3.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能力。

医疗机构要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孕产妇和新生儿前10位死因,制订应急预案,逐一建立完善抢救程序与规范。

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院内产科各科室要落实职责任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多学科急救小组。

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

4.对高危孕产妇的孕期检查实行集中管理,定点科室为产科门诊。

院内其他科室遇到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妇,应告知其到产科门诊进行登记和就诊。

若未告知孕妇到产科门诊进行统一管理,造成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遗漏,其后果由开单检查的医生负责。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一、前言孕产妇在怀孕、分娩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出现急危重症情况时更是需要及时有效地救治。

急危重症孕产妇是指在孕产妇妊娠、分娩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严重并发症,常常危及孕产妇生命健康。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至关重要,能够有效提高救治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二、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流程1. 应急响应一旦怀疑孕产妇出现急危重症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同时,组成急救小组,由产科专家、急诊医生、护士组成。

2. 快速评估对病人进行快速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调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等,及时明确病情、判断病情危重程度。

3. 确立诊断根据病史、体格检查结果及实验室检查等,迅速确立诊断,明确病因,为后续治疗提供指导。

4. 给予急救治疗根据病情紧急程度和具体病情特点,及时给予适当的急救治疗措施,包括生命支持、循环支持、呼吸支持等。

5. 确定治疗方案根据病情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非药物治疗等,确保治疗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 进行有效的监护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对病人进行密切监护,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防止病情恶化。

7. 完善的转运措施当病情需要转运至其他医疗机构时,应确保转运的及时性和安全性,为病人提供最佳的救治条件。

8. 术后康复和护理对于需要手术治疗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术后康复和护理工作同样重要,要给予病人全面而有效的康复护理。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中的注意事项1. 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需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马虎,要迅速而有效地进行救治。

2. 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治疗要因人而异,根据病情特点和病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3. 监护工作要密切,保持与病人的沟通,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在进行手术治疗时,要保持手术操作规范,避免手术并发症的发生。

5. 在进行转运时,要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和转运路线,确保病人的安全。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一、背景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卫生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

在我国,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婚育观念的变化,孕产妇的数量逐年增加,其中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比例也相应提高。

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提高抢救成功率,制定完善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至关重要。

二、目的制定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行为,提高抢救成功率,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四、抢救组织架构1. 医疗机构应成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产科、内科、外科、儿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医护人员。

2. 抢救小组应指定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3. 医疗机构应设立抢救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症孕产妇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五、抢救流程1. 识别和评估(1)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识别和评估方法,及时发现病情变化。

(2)对于疑似急危重症孕产妇,应立即进行评估,并根据病情轻重缓急进行分类。

2. 紧急救治(1)对于确诊为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患者,立即启动抢救程序。

(2)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抢救预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救治,确保救治措施的及时、准确、有效。

(3)抢救过程中,各相关科室应密切协作,确保患者得到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3. 转会诊(1)对于不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将患者转会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2)转会诊过程中,应保持与接收医疗机构的密切沟通,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后续治疗和康复(1)抢救成功后,患者转入相应科室继续治疗,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针对患者康复需求,提供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六、培训和演练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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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一、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二、
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
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
产科出血、休克、
DIC
、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
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
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
/
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
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
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
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

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
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
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
心肺脑
复苏,
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
抢救
药物合理应用,
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
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
能等。

三、
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
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
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四、
急救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


数不得少于
8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
2
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
10
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中
级以上职称。

五.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
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
K1
、纤维蛋白原、止血
芳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

六.建立与辖区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的联
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七.
在辖区内公布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

急救中心内设
有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八.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启动抢救小组,携
带急救设备与药品,
5
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
或转运。

九.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
5
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
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

十.
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
以备核对。

十一.
对每例抢救病人均应进行分析,
总结成功经验和教
训。

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
填写
《高危孕产妇转诊与反馈
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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