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2017)
XX市星创天地评价标准.doc
5
投资协议、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
累计获得其他投融资机构投资的在孵企业(创客)数
家(名)
5
投资协议、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影印件.
三、对接活动
导师团队
有/无
5
导师清单、合作协议、聘书、开展导师咨询活动的文件、邀请函影印件。
创业服务团队
有/无
5
创业服务团队清单、开展服务活动的文件、服务开展情况影印件。
附件2
XX市星创天地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
单位
分机构从业人员
名
5
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社保单影印件.
场地总面积
1000m2
5
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影印件。
在孵企业可使用的场地面积
1000m2
5
在孵企业入孵协议(有明确使用面积条款)影印件。
“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数量
个
5
网上电商平台网址、照片、公众号等影印件。
10
能证明带动农户脱贫增收的有关文件及具体名单影印件。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拥有的技术成果
项
5
成果证书影印件。
示范推广、转移转化的技术成果
项
5
成果示范推广、转移转化协议影印件。
开展创业教育培训活动场次
场
5
活动通知、现场图片、签到表影印件。
对在孵企业培训人次
名
5
活动通知、现场图片、签到表影印件。
四、孵化效率
入驻企业(创客)
家(名)
10
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及创客入驻协议影印件。
毕业企业(创客)
家(名)
5
毕业企业、创客达到毕业条件的证明材料、曾在孵协议影印件。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4•【字号】玉政办发〔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4日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部署,充分发挥玉林本地的优势及特色,进一步推进全市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提升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牢固树立和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商机博览”“南方药都”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激发“岭南都会”新活力。
以信息技术应用激发转型新动能,大力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进一步降成本、补短板、增效益,更好地服务玉林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促进城乡消费。
(二)工作目标。
抓住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发展机遇,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及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大商贸”发展战略,打造北部湾城市群商贸中心,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结构,与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相匹配的实体零售体系。
星创天地管理制度范文
星创天地管理制度范文星创天地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星创天地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临时员工。
第3条企业管理应该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打造品牌为目标,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4条公司的管理层应当充分发挥其领导和示范作用,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2章企业文化第5条公司应当树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构建和谐、和睦、和睦、共赢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第6条公司鼓励员工主动提出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鼓励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并展示个人才华。
第7条公司建立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和激励,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第8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对于存在歧视行为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3章岗位第9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定各职位的职责和要求,明确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第10条公司鼓励员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
第11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12条如果员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应当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4章薪酬第13条公司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14条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员工的薪酬水平,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个人绩效。
第15条公司按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工资,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16条公司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5章假期第17条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各类假期权益。
第18条员工请假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拟定假期计划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19条公司鼓励员工休假,保证员工的休息和身心健康。
第6章培训第20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等各类培训机会。
星创天地数据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说明书
星创天地数据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说明书2018.08一、政府管理员用户(省、市、县区级账号)操作说明1、登录、退出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政府账号为xctd*****,即星创天地的首字母小写+六位中国行政代码。
初始密码为 123456。
选择政府入口,输入用户名(xctd******)、密码(默认为123456,登录后可修改)以及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
如下图:进入系统后在右上角有退出按钮,点击可退出,退出后返回登录页。
2、审核与查看企业填报数据点击填报数据列表按钮,可审核与查看企业填报数据查看权限划分:县区级账号(只能查看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县区级的企业数据)市级账号(只能查看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市级或县区级的企业数据)省级账号(能查看自己辖区内全部的企业数据)2.1、数据状态筛选可分别筛选出处于不同状态的填报数据;2.2、刷新按钮可刷新页面信息;2.3、导出按钮可将当前列表数据导出为Excel文档;此处的导出而非将用户填报数据导出,国家级以下账户尚未开通用户填报数据导出功能。
2.4、查询可分不同的条件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查询。
2.5、表格操作查看按钮:可查看企业填报数据;打印预览按钮:可将企业填报数据打印出来;导出word按钮:可将企业填报数据导出成word文档;日志按钮:可查看某一条数据的所有操作记录;上级管理信息按钮:可查看该企业最近一级的管理账号信息;状态:表明该条数据目前正处于的审核状态,包括暂存、审核中、打回以及审核完成等。
2.6、审核企业填报数据当政府可进行审核时,如下图所示,操作选项一栏将会显示可操作按钮(打回、通过等),当审核完成或不在审核时间时,操作选项一栏不会有可操作按钮。
审核通过按钮:表示企业数据已通过审核;打回按钮:企业数据有错误,打回修改,打回时必须填写打回意见。
修改意见将会由系统自动发送到企业邮箱。
审核权限划分:县区级账号(只能审核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县区级的企业数据)市级账号(能审核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市级或县区级的企业数据)省级账号(对于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省级的企业数据可以直接审核;对于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市级或县区级的企业数据,需要等市级或县区级审核通过后才能审核)。
星创天地的管理制度范文
星创天地的管理制度范文星创天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星创天地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星创天地的管理制度是指明公司内部管理的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和流程,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星创天地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行使管理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和完善后的管理制度也适用于公司内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星创天地的组织架构由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组成。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决策。
第八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选聘产生,负责具体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有多个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等。
各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和职责。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岗位需要制定相应的招聘条件和程序,经过招聘程序后,符合条件的员工方可正式入职。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励,表现差的员工将接受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第十五条公司积极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倡导员工之间的合作和互助。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十六条公司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规定,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
第十七条公司设有各种职位和岗位,包括经理、主管、员工等。
各岗位的职责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制定。
第十八条各岗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完成所属部门的工作任务;2. 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3. 提供部门所需的资料和报告;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星创天地运营管理制度文件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星创天地运营管理,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质量,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星创天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星创天地的运营管理,包括入驻企业、孵化项目、创业团队等。
第三条星创天地运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二)专业化服务,个性化支持;(三)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四)绩效导向,动态管理。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星创天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星创天地的整体规划、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星创天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内部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二)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入驻项目、孵化项目的评审和筛选;(三)创业导师团: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咨询和培训;(四)财务审计部门:负责星创天地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等工作。
三、入驻管理第六条星创天地入驻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创新性、成长性;(三)拥有一定的技术、人才、市场优势;(四)认同星创天地发展理念,有意愿在星创天地发展。
第七条入驻流程:(一)提交入驻申请;(二)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三)签订入驻协议;(四)入驻企业或团队享受星创天地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孵化支持第八条星创天地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孵化支持:(一)提供办公场地、研发设备、试验设施等硬件支持;(二)提供创业导师、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等软性支持;(三)组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拓宽企业或团队发展渠道;(四)协助企业或团队争取政府资金支持。
五、绩效评估与退出机制第九条星创天地定期对入驻企业或团队进行绩效评估,包括:(一)项目进展情况;(二)企业或团队发展情况;(三)对星创天地服务的满意度。
第十条评估不合格的企业或团队,应按照协议规定退出星创天地。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星创天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
“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指导和推动我省“星创天地''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科技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星创天地”是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的新型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第三条“星创天地''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突出面向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强化共享服务、择优重点扶持、实施动态管理方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是省级“星创天地”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省级“星创天地”建设与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省级“星创天地”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星创天地''的择优推荐工作,配合科技厅开展省级“星创天地”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星创天地”申报组织工作,协调解决“星创天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运营单位是“星创天地''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为“星创天地”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条件保障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认定条件及程序第七条申请认定“星创天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1.有明确的运营主体。
申请单位应是在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有稳定的运营经费投入,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技术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023年公务员多省联考《申论》题(内蒙古旗县卷)(网友回忆版)
2023年公务员多省联考《申论》题(内蒙古旗县卷)(网友回忆版)一、注意事项1.本试题由“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总分100分。
2.请在题本、答题卡、草稿纸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涂黑。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答题。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考场。
严禁折叠答题卡!二、给定材料材料1(350299)在S省数字农业人才培训基地直播间里,61岁的老农民“八哥”操着乡音,对着手机屏幕介绍着当地的黄花。
“八哥”在现实生活中被唤作“老陈”,是古家庄乡的农民,因对短视频直播有兴趣,就报名参加了当地的数字新农人直播培训班。
拿到技能证书的“八哥”和老伴一起直播分享农家生活,销售小米、黄花等土特产,一年能挣十五六万元。
近年来,S省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程,大量传统农人通过培训、考核,掌握了一技之长,成为“新农人”。
D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考虑农民兴趣诉求、调研市场情况,把培养目标分为农业经理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种养加技术能手等类别。
还先后出台20多个技能评价的地方标准,对参训农民进行技能考核与分级评价。
不同的培训项目,不同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时长,高、中、初三个等级的证书,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多元选择。
S省农业发展的一个突破口在“特”与“优”,不同地方根据地域特色,逐步形成优势产业,比如Z市聚焦小杂粮、菌类种植,C市重点发展药茶、红枣产业等。
老陈所在的D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学院就依托园区企业,针对黄花种植、采摘、加工、物流等全产业链问题展开培训,农民考核通过后可直接进入相关企业工作。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的通知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6日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0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42号)等规定和要求,为方便广大投资者与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设立各类产业、创投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子基金的设立子基金是母基金与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各级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等共同出资设立,以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为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我市创业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
优先发展和设立机械制造、健康食品、新材料、服装皮革、再生资源环保、林产化工、新型建材、陶瓷、医药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十大产业的子基金。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2•【字号】•【施行日期】201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22日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2017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以提速审批和提升服务为目标的“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创建活动,奋力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为我市推进“五大战略、四大攻坚”“三个年一活动”,全面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 年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7 号)统一部署,制定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一)按照国家、自治区构建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的总体要求,强力推动我市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
推动各级各系统各部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便民便利、公开公正,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共进、资源共享。
通过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体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9•【字号】•【施行日期】2017.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玉林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
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调控的下限,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着力保持经济向好态势,增强经济增长对就业拉动能力。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巩固就业主战场。
强化投资项目就业导向,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在制定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
(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财政局、招商局、人社局、统计局,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等负责;排在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扩大就业协同。
推进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养老服务、融资租赁、旅游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高效发展,扩大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产业退出步伐,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V1
《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V1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发布了《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该文件将对星创天地工作作出全面调整和改革,以更加精准地服务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一、调整政策,提高发展质量
《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了细致的修订和调整。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激励政策的优化调整,加大了对优秀青年创业者、科技成果等相关资源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调整来提高企业发展的质量,增强创新创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优化服务,提升产业效益
创新创业需要智力资源,而星创天地正是围绕这一核心理念构建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发展需求,新的管理办法着眼于优化星创天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采取“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即为创业者提供专家指导、技术支持和创新创业培训,助力创业者提高自身能力,也充分利用了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价值。
三、提升管理,强化风险控制
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桥梁,是企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强化了对星创天地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风险的控制,建立了监管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提高了星创天地的管理能力。
四、建立互动,推动产业合作
创新创业需要各方资源的协同共享,新的管理办法强调了星创天地与其他政府部门、各级园区和孵化器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互动。
它强调要加强星创天地与战略合作伙伴的联系、实行优质资源共享,推进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建设,促进广西科技创新成果的快速应用与推广。
总之,《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的发布,标志着广西创新创业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相信借助双方的积极协作,必能够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我们的未来构筑更加美好的明天。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08•【字号】玉政办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8日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4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发〔2017〕11号)精神,积极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加快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拓展就业富民新渠道,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纵向流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策集成,突出开放共享,创优服务模式,着力构建创新创业平台,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健全创新创业机制,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创业创新政策体系,呈现出创业创新载体多元、创业创新服务专业、创新要素集聚、创业主体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7•【字号】玉政办规〔2017〕5号•【施行日期】2017.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7日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实现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目标,提升全市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实现科技促进产业发展,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面向我市产业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创新需求,吸纳、集聚和整合区域内外知识、信息、技术、人才等相关创新资源,为产业内各个创新主体提供公共创新服务和产业技术支撑的创新载体。
本办法所指的平台为:(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或牵头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院士工作站以及其他争创国家、自治区级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的各类平台等。
(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研发平台。
第三条平台主要任务是围绕学科前沿或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科技领域和产业方向,通过加快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改善创新环境和条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努力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平台,为解决玉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推动玉林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第四条平台经费主要采取的支持方式:(一)项目支持。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7日玉林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6〕64号)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2%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二、推进重点玉林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项目,划定以下类别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一)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或主导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新(扩)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项目;(二)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棚改安置房项目及扶贫移民搬迁项目;(三)18米以上大跨度建筑和大跨度钢结构标准工业厂房。
以上提及的建筑面积以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三、扶持措施(一)加强土地保障。
国土部门要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可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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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2017)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2016〕32号)、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4号)、广西科技厅《关于做好我区星创天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6〕88号)等文件精神,动员和鼓励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玉林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
打造星创天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在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支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星创天地的认定标准。
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星创天地是为涉农创业者提供各种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平台),由相应的经营主体负责建设运营,应具备七个基本条件,具有培育、孵化创业型科技特派员等六大服务功能,并突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孵化功能。
(一)星创天地应具备的7个基本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实施主体必须依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为申报星创天地实施主体。
2.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
立足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通过线
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4.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6.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开展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农业科学技术培训。
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7.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星创天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完善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产权和土地流转等支持政策;鼓励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初创企业。
(二)星创天地应具有的6个服务功能:
1.集聚创业人才。
以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吸引和集聚创新创业群体。
鼓励涉农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及企业人员发挥职业专长,到农村开展创业服务;鼓励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退休技术人员等深入农村创新创业。
2.技术集成示范。
引导和鼓励星创天地依托单位面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和要素,开展农业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形成一批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大良种良法、新型农资、现代农机等应用示范推广。
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3.创业培育孵化。
引导和鼓励一批成功创业者、企业家、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任兼职创业导师,建设一批创业导师全程参与的创业孵化基地,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风险。
围绕具有玉林特色的农产品、中医药、食品、传统手工艺、文化产业,通过创新品牌培育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4.创业人才培训。
利用星创天地人才、技术、网络、场地等条件,重点开展网络培训、授课培训、田间培训和一线实训,定期召开示范现场会和专题培训会,举办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提升创业者能力。
5.科技金融服务。
积极参与技术转移、交易服务、企业交流和各类投资洽谈活动,搭建投资者与创业者的对接平台,加大对星创天地的支持。
6.创业政策集成。
梳理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完善本级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四条申报
(一)申请认定的星创天地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玉林市星创天地认定申请书》(附件1);
2.星创天地运营机构注册证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星创天地场所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5.运营团队名单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6.入驻团队企业、创客名单,入驻协议;
7.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方案,重点阐明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内容、目前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等;
8.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星创天地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推荐上报市科技局。
第五条认定与授牌
(一)认定。
市科技局受理材料后,经组织相关专家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考察等程序,符合资格条件的,予以认定。
(二)授牌。
通过认定的星创天地,在玉林市科技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授牌玉林市星创天地。
第四章管理
第六条市科技局是市级星创天地的认定管理部门,负责市级星创天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星创天地应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创新创业服务。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以及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科技局有权建议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玉林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
玉林市星创天地认定申请书
星创天地名称:
场所地址:
运营机构(盖章):
申请
指标
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
实评分数
基本条件
【40分】
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且主体运营良好,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条件,具备初步的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开展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农业科技培训。
好(40-34)
中(33-28)
差(27-20)
功能定位
【10分】
面向三农服务,模式新颖专业。
好(10-9)
中(8-7)
差(6-5)
服务功能
【20分】
具有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创业人才培训、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等功能。
好(20-17)
中(16-14)
差(13-10)
发展前景
【10分】
具有较好的产业发展前景。
好(10-9)
中(8-7)
差(6-5)
示范带动
作用
【20分】
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好(20-17)
中(16-14)
差(13-10)
评审得分合计
评审意见:A.不低于75分,建议给予认定();
B.低于75分,建议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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