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的新举措
创新社会矛盾化解举措——以江西渝水区检察院的实践为例
寻求新 突破、 寻找新方法, 通过 多途径 、 多渠道的方式来办理 民事案件。本文以江西省渝水 区检察 院在 实践 中的经验
为例 , 绍 了如 何 创 新社 会 矛盾 化 解 举措 的几 点 措 施 。 介
【 键词 】 新 ; 关 创 矛盾 ; 解 ; 水 区 化 渝
【 者 简 介 】 小 军 (9 4 ) 男 , 西 省新 余 市渝 水 区检 察 院 民行 科 。 ( 西 新 余 3 8 0 ) 作 邹 16 一 , 江 江 30 0
确 保 一 定 数量 的前 提 下 , 格 依 法 办 案 , 过 抗 诉 、 审检 察 严 通 再 建 议 等 程 序 办 理 了 一 批 质 量 高 、社 会 效 果 好 的 民 行 抗 诉 案 件 。 3 来 , 院依 法 提请 抗诉 1 件 , 出再 审 检 察 建议 3 近 年 该 1 发 诉 和 解 与 抗 诉 的最 终 目 的都 是 化 解 矛 盾 纠 纷 ,实 现定 纷 止 争 ,两 者 实 际 上 只 是 手 段 和 目的 的关 系 ,没 有 孰 轻 孰 重 之
关 的法律监督职能 ,建议他们 向检察机关 申诉 ,一边 向他们
分 析 、 释 闹 事 的社 会 危 害 性 及 可 能造 成 的法 律 后 果 , 解 最后 ,
效 果 和 社 会效 果 。其 具 体做 法 是 :
一
终 于打 消 了他 们 到法 院 闹 事 的 念头 。几 天 后 ,该村 委 干 部 向 该 院提 出 申诉 ,该 院 审查 后 向法 院 发 出再 审检 察 建 议 ,并 密 切 跟 踪 此 案进 展 , 多次 与 法 院 沟 通 。最 终 , 院 以调解 结 案 , 法 双 方 当 事 人对 此 均 表 示 满 意 。 近年 来 ,来 该 院 申诉 的案 件数 量正遂步回升, 群众 越级 申诉 的现 象 也 在遂 步减 少 。
基层民行检察化解社会矛盾全程和解机制探析
民事 检 察 和解 作 为除 民事 抗 诉 、民事 检 察 建议 以
外 的又 一 种 重 要 的 民事 检 察 监 督 工作 方 式 .是 指检 察
机关 在 办 理 民 事 申诉 案 件 过 程 中 .以履 行 检 察 职 能为 依 托 . 法 在 当 事人 之 间 调 停 、 旋 , 使 当事 人 在 检 依 斡 促
察 机关 广 泛 实 践 民事 检 察 和 解 以 来 的积 极 效 果 已经证 明 . 种 检 察 机 关 服 务 和谐 社 会 的 新 思 路 、 途 径 , 这 新 并
不 违背 宪 法 原 则 . 它符 合 我 国国情 . 能够 满 足 利 益 协调
和纠纷解决的要求 . 有助于检察机关公正 、 高效地履行 好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 并可从根源上化解社会矛盾 、 消 除社会不安定隐患 。 因此在 民行检察工作中 , 由检察机 关搭建平 台。 引导、 促成 当事人 达成和解 的做法 , 符合
察 实 践 中的运 用 模 式 作一 探 讨 . 以图对 促 进 检 察 机 关 正确 、 效履 行 民事 检察 职 能 、 实 化解 社 会 矛 盾 有 所 高 切 裨益 。 我 院 在办 理 民行 申诉 案件 过 程 中 .发 现一 些 因 当
有 的抗 诉 职能 已不 能 适 应 社 会 发 展 的现 实 需 求 民行 检察 采 用何 种 方 式 . 能 正 确履 行 法 律 监 督 职 能 . 既 又能
基 层民 行检察 化解社会矛盾全程和解机制探析
文 王 瑞 霞 ◎
、 前 , 国正处 于社会转 型期 , I 我 社会关系复杂化 和 二二 利益调整导致的 民事 纠纷激增 . I 传统 民行 检察仅
检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
文 胡 雨 水 王 ◎ 磊
近 察西抚市察关极行事 政,能 州检机积履民行 年 江省 检 来职
,
径 , 强 部 门 配合 , 进相 互 协 作 。 日常 工作 中 . 加 促 在 检察 院 、 院 和 司 法 局 对 当事 人 的 申诉 、 访 等 行 为 动 态 , 法 信
一
舞弊 、 枉法 裁 判 行 为 的 情形 , 察 机 关 认 为 不宜 适 用 检 检
调 对 接 工作 机 制 的情 形 以 外 .其 他 所 有 民事行 政 申诉
案件 均 可 以适 用 检 调 对 接 1 作 机 制 。检 察 机关 在 办 理 二
民事 行 政 申诉 案 件 过 程 中有 效 地 将 检 察 和解 与 人 民调
规定 检 察机 关 在 办 理 民事 行政 申诉 案 件 过 程 中 .与 审
行 处 办 公 室悬 挂 检 调 对 接 工 作 职 责 图 .使 工 作 井 然有 序 , 目了然 。二 是 诉讼 风 险告 知 制 度 。帮助 双 方 当事 一
判机关 、 司法 行 政 机 关 共 同搭 建 和 解 息 诉 工作 平 台 . 并 依 托 已经建 立 起 来 的 社会 矛盾 纠 纷 “ 调解 ” 制 加 强 大 机 释法 说 理 、 理 疏 导 等 工 作 , 进 和解 息诉 , 有 效 化 心 促 以
放 申诉 指 南 . 挂 检 调 对 接 处 理 纠 纷 流 程 示 意 图 . 民 悬 在
关共 息 诉 民事 行 政 申诉 案 件 4 0件 . 占受 理 案件 总数 的 6 % , 中 , 极 促 成 诉 讼 当 事 人 达 成 和解 协 议 7件 . 2 其 积 邀请 人 民调解 组 织 、当 事人 所 在 基 层 组 织 参 与做 好 申 诉人 的息诉 罢访 丁 作 1 o次 . 助 人 民法 院 对检 察 机 关 协 抗诉 案 件 或检 察 建 议 案件 做 好 当事 人 调 解 丁作 l 2件
“五个到位”化解社会矛盾
以党 建 工 作 统 揽 队 伍 建 设
政 治部主任 张渝祥 重庆市人 民检察 院第五分 院
●工作 思路 :
发挥 党 组 织 的堡 垒 作用 、发 挥 党 员 的 先锋 作 用 。建 院以来 个 人受 市 级 以上 表 彰 奖励 的 1 6 1 人次
中 ,党 员 占9 %。 7
建 院 以来 ,始 终坚 持 以党 的建 设 带 动 队伍 建
队员 实 行 “ 种 管 理 ” :平 时 分 散 管理 、案 时集 三 中管理 、需 时统筹管 理 。
“
一
案 三 保 ” 。每 办 一 案 ,落 实 “ 个 保 三
障 ” :即 ,侦 查指 挥 保 障 、侦 查 力 量 保 障 、办案 后 勤 保 障 ,强 有 力 地 保 障 了 办 案 工 作 的 正 常 运
●亮点 作法 :
“
一
网三 联 ” 。构 建 了 以分 院 为 中 心 的侦 查
网 络 ,实 行 监 所 侦 查 队 与 派驻 检察 室 内外 联 动 、 分 院 与辖 区基 层 院 上 下联 动 、分 院与 友 邻 院 协 作
联动这 “ 三个 联动 ”机 制 。
“
一
队 三管 ” 。组 建 了监 所 侦 查 队 ,对 侦 查
构 筑 齐抓 共 管 的党 建 格 局 ,确 立 了 “ 以党 建
工 作 统 揽 队伍 建 设 ,以 队伍 建设 推 进 业 务 发 展 ” 的党建工 作 定位 。
力 度 与 质 量并 重 推 动 查 办 职 务 犯 罪 工 作健 康 展
检察长 郭祖祥 开县人民检 察院
●工作 业绩 :
行
制 三规 ” 。建 立 了 以办 案 考评 为 核心 的
检察院创新工作举措
检察院创新工作举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需要不断创新工作举措。
下面是一些相关的参考内容:1. 加强侦查取证技术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现代社会存在大量的电子证据,例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消息等。
检察机关可以合理运用新型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和证据的权威性。
同时,也要加强对于这些技术的应用人员的培训和引导,确保技术手段的合法合规使用。
2. 推行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是增强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案件的信息、进展和结果。
通过案件信息公开,不仅可以增加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了解和参与,也可以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3.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职务犯罪是侵蚀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问题,需要检察机关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打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确保惩治职务犯罪的效果。
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律素养。
4.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是保障人权,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察机关可以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5. 加大反腐败力度。
反腐败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之一。
检察机关可以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查处,提高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效率。
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反腐败的风气。
总之,检察机关创新工作举措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技术应用、推行信息公开、打击职务犯罪、加强法律援助和反腐败工作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公信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作出更大的贡献。
民行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存在问题与对策
民行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存在问题与对策[摘要]当前,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民事、行政纠纷增多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通过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对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才能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笔者通过对钦北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行检察;化解矛盾;调研一、民行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2007年至2009年,钦北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45件,立案审查55件,息诉4件,建议提请抗诉获自治区院支持2件,提请抗诉获市院支持12件,提请抗诉获改判7件,改判率为58.3%;提出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19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95%;督促、支持起诉19件,成功办理督促起诉18件,支持起诉成功率94.7%。
钦北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一)在审判监督中普遍运用检察建议。
运用检察建议,可以简化诉讼程序和诉讼环节,提高办案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
钦北区检察院注重利用检察建议的上述优点,积极与同级法院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分歧,争取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法院接受、采纳。
再审检察建议的运用,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在执行监督中试行运用检察建议。
长期以来,民事判决、裁定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一直成为困扰司法工作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为此,钦北区院通过检察建议,适时拓展监督范围,积极探索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方式,主动参加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现象以及执行程序违法等问题,钦北区院在与法院就执行个案进行探讨达到共识的基础上,及时向法院发出执行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尽快结案。
如2009年9月,在一起镇政府与农民的债务纠纷执行中,钦北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主动与法院的办案人员沟通,共同工作,联合做镇政府主要领导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达成了共识,促使镇政府执行了法院的判决,从而有效地化解了群众与政府的矛盾纠纷。
浅谈民行检察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困境与对策
浅谈民行检察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困境与对策[摘要]文章通过论述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指出民行检察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分析了当前民行申诉案的主要成因,民行检察在化解矛盾中所面临的困难,探索化解矛盾的措施和对策,以期为民行检察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发挥最大效能有所裨益。
[关健词]民行检察;社会管理;化解矛盾;困境;对策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相关主体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具体而言,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属于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其执法办案活动是广义的社会管理活动,同时对部分社会管理活动负有监督职责。
一、民行检察参与社会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民行检察监督作为法律监督的一部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必然有其特定的价值,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审判机关正确行使民事、行政审判权,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错案的发生;对于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一是从社会管理的任务看,包含有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机构,所履行的职能就是维护社会稳定。
执法者的角色就是社会管理的角色,国家所制订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管理社会意志的体现,执法者通过执法活动把国家管理社会的意志贯彻落实在具体的社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
二是从民行检察的任务来看,民行部门通过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案件,不服法院执行活动的申诉,对法院的民事判决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通过对诉讼违法行为的调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检察机关处理涉检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之举措
是制度落 实 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
21 0 0年第 6期( 司法 实务)总第 1 1 , O 期
待 日制度。 对每一个涉检上访人员和案件 , 都及时确定 首办责任单位和首办责任人 .尽量做 到将问题处理在
心和 维 护群 众 利 益 出发 . 心 实 意 地对 待 来 访 群 众 . 真 认
致 。检察机关 内部各职能部 门各司其责 , 互相监督 , 团 结协作 , 形成合力 。 2 0 年 , 仅 0 9 全市先后共召开各有关
业务部 门责任人参加 的信访 工作联席会议达十余次 .
共商处理对策 再 次是 内外协调一致 主动争取党委 、 人大 、 政府及信访部 门的支持和配合 . 主动争取上访人 所在单位 、 基层组织和上访人亲朋好友 的劝导和说服 . 共 同做好息诉 工作 针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 的涉法 上访问题 , 逐个写 出专题 材料 , 及时 向党 委 、 政法委汇 报。 由政法委牵头与有关部 门协商解决 。
深 进会盾解是实护会谐 “谁主管 . 负责”的原则 . 取 “四定三包 ”的办 案方 定 社矛是体现检察机关 执法 为 民的生 入重抓 化.切维社和稳 推要手 的 谁 采
.
定 .各基层院也相继成立 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
动实践 。 淮北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中 . 坚持做到六个 “ ”从源头 、 三 . 机制上有效 防止和减少涉 检上访问题的发生 . 取得 了令人满意的成效 。
当地 . 处理在首次办理环节。 同时 , 强化“ 大首办” 意识 ,
法 予 以帮 助 。
四、 操作程序“ 三步走”
依托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之浅见
实践 ・ 思考
依托检 察工作化 解社 会矛盾 之浅 见
王 兵
( 黑龙 江 省 亚 布 力林 区人 民检 察 院 , 黑龙 江 尚志 1 0 0 ) 5 6 0
摘 要: 目前 检 察 机 关 深入 推 进 三 项 重 点 工作 , 中重 中之 重 就是 社会 矛盾 化 解 问题 。 现 简要 论述 一 下如 何 依 托检 察 工作 化 解社 会 矛盾 。 其
关键词: 察工作 ; 检 社会 矛盾 ; 正 执 法 公
新的社会 矛盾 ; 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 、 倾向性问题 , 针对性地提 出消 有 除隐患 、 强化管理 、 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 , 切实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3 健全信访机制, 杜绝涉检上访 , 将社会矛盾解决在首访 中 对基层检察 机关 来说 , 要高度重视涉检信访 工作 , 努力做到矛盾不 上交 、 不上移 , 杜绝涉检进京赴省信访事件的发生。为此 , 基层检察机关 要 紧紧依托 、 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 , 切实将社会矛盾解决在首访 。 一是要 加强涉检信访长效机制建设 , 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注重窗 口单 位 的文 明接待 , 到细心 、 做 热心 、 耐心 , 真正让群众失意而来 , 意而归; 满 注重落实检察长接访制 , 对于涉及问题复杂 、 息诉罢访难度 高的涉检信 访案件 , 检察长要 亲力亲为 , 带头研究 和落实息诉罢访对策 , 积极做好各 项稳控 工作 , 防止问题堆积蔓延 , 决避免因涉检信 访引发重大群体性 坚 事件 ; 注重大信访工作格局的构建 , 健全落实首办责任制 , 承办人员 案件 务犯罪查办职能 , 既要依法查办大案要案 , 彰显党和国家反腐 败的决 心 , 与控告 申诉部 门一道共同接访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要实现刑事和解和人 又要着力 、 优先查办发生在人 民群众身边 、 直接侵 害群 众切身 利益 、 人民 民调解 的衔接联动 。 对过失犯罪案件 、 邻里纠纷引发 的轻伤害案件 , 以及 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 特别是发生在社会保 障 、 劳动 就、 征地 能够通过和解化解矛盾 , 消除不稳定 隐患的所 有刑事案件 , 都应积极进 拆迁 、 移民补偿 等领域 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 司法腐败 案件 , 以便更好地 行刑事和解 , 最大限度地化 消极因素为积极 因素 。 要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 保 障民生 、 维护民利 , 有效化解深层次社会矛盾 。其次 , 要坚持公正廉沾 实 现刑事 和解 和人 民调 解衔 接联动 ; 要积极参加 党委 、 府组织的社会 政 执法 , 从源头上预防矛盾 。 公正廉洁执法是对执法者的基本要求 , 是案件 矛盾及 突发事件 的处理 工作 , 增强突发事件 的应对处理 能力 ; 紧密联系 得 以公 正 处 理 的根 本 保 证 , 从 源 头 上 预 防社 会 矛 盾 的重 要 屏 障 。要 突 基层调解组织 ,并吸收这些组织的人员加入涉检信访 问题的处理当中 , 是 出执 法 理 念 培 育 , 化 公 正 廉 洁 执 法 意识 。大 力 开 展 社 会 主 义法 治 理 念 切 实 化 解 好 涉 检 矛 盾 。 强 等主题教育活动 ,教育干警在执法办案 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4 畅通 渠 道 , 近 群 众 。 社 会矛 盾 消 除在 萌芽 状 态 贴 将 自觉做到公 正廉洁执法。 要突 出制度制约 , 督促干警公正执法。 认真执行 实践证 明, 社会矛盾有一个发生 、 发展的过程 , 将社会矛盾化解 在萌 高检院 、 省院制定的规范执法 的相关规定 , 严格审批程序 , 严格遵照案件 芽状态 , 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来说 , 要主动联系人 流程执法办案 , 切实避免执法不规范现象 ; 加强内部各业务部 门的监督 民群众 , 存掌握社情 民意 中畅通社会矛 盾化解渠道 , 最终将社会矛盾化 一是要深入走访群众 , 畅通社情 民意反馈机制 。 带着征求 制约 , 在互相 监督 中提升公正廉 洁执法水平 ; 加强检务督察 , 重点监督执 解在萌芽状态 。 法办案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 ,重点回访职务犯罪 侦查案 件和不捕 、 不 群众 批评 、 建议 的诚意 , 深入走访社区 、 街道 、 企业 等, 收集人 民群众对检 建议 ; 二是要开展下访 、 巡访 , 不定期深入社 区、 基层单位 诉案件 , 切实在 回访中了解督促干警公正廉 洁执法 ; 加强 纪律惩戒 , 于 察机关 的批评 、 对 在 执法 办 案 过 程 中 出 现 的违 法 违 纪 行 为 , 要严 肃 处 理 , 不 姑 息 迁 就 。 绝 第 和一些群众性社团进行接访 , 方便群众反应诉求 。积极探索建立涉检信 三 , 改 正 办 案 方 式方 法 , 免 因执 法 方 法 不 当 引发 新 的 社 会 矛 盾 。 执 访定期排查机制 , 要 避 在 综合采取 依法处理 、 教育疏导 、 救助救 济等措 施 , 切实 法 办案 中 , 自觉 做 到理 性 平 和 文 明 规 范执 法 , 大 限度 地 兼 顾 法 理 情 , 把 涉 检 信 访 的 苗 头 和 隐患 消 除 在 萌 芽 和 初 始 阶段 。 是 要设 立 基 层 检 察 要 最 i 最大 限度 地 兼 顾 各 方 面 利 益 ; 增 强 群 众 工 作 能 力 , 群 众 乐 于 接 受 的 联 络 员 , 地 化解 涉农 矛盾 纠 纷 。 充 分 发挥 检 察 机 关 服 务人 民群 众 , 要 以 就 为 更 要在一些 矛盾纠纷多的林场( ) 所 聘任基层工 方 式 、 法 与语 言 于执 法 办 案 当 中 , 而确 保 在 化 解 矛 盾 的同 时 , 量 减 好地为和谐林 区建设服务 , 方 从 尽 少不和谐因素。 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过程 中, 更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 , 注 作经验丰富 , 又熟悉法律 的党 政干部担任检察联络员 , 加强 与林 区职工 重办案方式方法 , 既要注重保护好人 民群众的利益 , 又要 注重维护好相 群众的联系 , 实现职工群众反映涉检 问题及其他涉法社会矛盾时刻有人 关 国家机关的威信 。要进行办案风险评估 , 特别在查办涉及企业的职务 听 , 时 随地 有 人 管 , 而 畅 通 基层 林 场 ( ) 盾 纠 纷 解 决 渠 道 , 解 随 从 所 矛 就地 犯罪案件时 , 慎重考虑办案时机 , 慎重 采取强制措施 , 不轻 易扣 押 、 冻结 决矛盾纠纷 。 企 业 财 产 、 簿 及 银 行 账 户 , 保 执 法 办 案 不 影 响 经 济 发 展 环 境 和社 会 账 确 总之 ,通 过 加 强 基层 检 察机 关第 一 线 执法 干 警 的公 正执 法 意 识 , 化 稳定。 解 社会矛盾意识 , 提高化解社 会矛盾 能力 , 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为化解社 会 矛 盾服 务 的 职 能 作用 , 大 限度 地 减 少 社 会 矛 盾 , 好 地 深 入 推 进 三 最 更 2 延 伸 办 案职 能 , 足 服 务 大 局 , 立 将社 会 矛 盾 调 处 在 最 基层 基层检察人员在执法 办案 中, 不仅要注重对司法 案件中破 坏的社会 项 重 点 工 作 . 关系进行修复 , 还需要 对由此引发 的其他社 会矛 盾进行调处 , 从而避免 不安定 隐患 。 一是要树立抗诉是成绩 、 息诉也是成绩的业绩观 , 在刑事特 别是 民行检察工作 中 , 抗诉和息诉 , 两者方式 和手段有所不 同, 但两者追 ( 上接 8 9页 ) 的发展 ; 四是加强对现有干警队伍的培训 , 努力提高林 区公 求的终极 目标都是为了社会矛盾的最终化解 。因此 , 一方面要注重抗诉 检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是实行林区党政领导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 目标 工作 , 升抗 诉 质 量 , 大 程 度 地 保 证 司 法 公 正 , 效 地 消 除社 会 矛 盾 ; 责任制度, 提 最 有 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 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 不能用 另一 方 面又 要 注 重 息诉 工 作 , 且 要 在 息诉 中真 诚 真 挚 、 而 以情 感 人 ; 法 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法致富 , 释 吃祖宗饭 , 造子孙孽 ; 六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 明理 、 理 服人 ; 以 因势 利 导 、 成 和 解 , 而 在 法 律 框 架 内 , 好 矛 盾 调 处 提高林业公安民警的侦破案件能力。 促 从 做 配备必要的交通、 通讯工具, 增强侦破涉 工作 , 定 争止 纷 , 诉 止 访 。 二是 要 健 全 刑 事 被 害 人 救 助 机 制 , 遭 受 林案件的科技含量, 以 息 对 使涉林案件破案滞后 的现象有所改变, 提高破案率和案 犯 罪 行 为 侵 害 , 法 及 时 获 得 有 效赔 偿 的被 害 人 , 加 强 联 系 协 商 、 法 件质量 ; 无 要 释 七是针对国有林 区面J 线长, 施业区居住人员繁杂不便管理等特 点, 说 理 、 理 疏导 等 工 作 , 导 他 们正 确 看 待 法 院 的 生 效 判 决 , 心 服 判 息 建立~支高素质 、 心 引 真 高效能、 反映陕、 装备精 良的护林队伍 , 改变资源管理基础 诉; 要积极引导 和帮助刑事被害人 特别是特困群体 、 弱势群体应对 困境 , 薄 弱 , 护林手 段落后 , 法不 力 、 执 执法不 规范 现象 。 必 要 时 可 给 与 一定 的 救 助 资 金 , 以帮 助 被 害 人 渡 过 经 济 难 关 , ��
民事检察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民事检察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事纠纷与投诉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如何有效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作为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应当在民事领域大力发挥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民事纠纷的有效解决。
针对当前民事纠纷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互动协作机制。
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起检察机关与各方面的联系渠道,共同推进民事纠纷的调解和解决工作。
二、加强检察机关办案质量。
检察机关应当提高办案水平,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案件的公正、公正、公正,防止出现裁判不公等问题。
三、推动检察工作与社区服务相结合。
通过加强社区宣传、法律知识普及等方式,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民事纠纷的发生。
四、积极参与民事调解工作。
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中介作用,协助调解有争议的民事纠纷,推动调解协议的落实。
总之,检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审判和执行等工
作的水平,加强与社区、法院等各方面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公民创造一个公正、平等、有序的社会环境。
论检察机关如何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作用
论检察机关如何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作用[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深刻变迁,社会利益格局大规模调整,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以司法诉求的形式涌入司法领域。
因此,检察机关如何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确立化解社会矛盾的执法思想就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仅就检察机关如何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作用谈一些粗浅看法。
[关键词]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工作;工作机制一、当前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面临的新情况从总体上看,当前的社会矛盾实质是利益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益个体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唤起政府的关注,使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
因此,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面临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为:(一)从社会矛盾化解的任务来看,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各类经济纠纷及因这些纠纷引发的各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刑事案件的发案率不断上升,职务犯罪案件也有上升趋势,矛盾纠纷激化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上访,出现了表达方式组织化的群访,表达方式极端化的缠访、闹访等倾向,群众涉检上访案件增多。
这些与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望有很大关系。
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被人们寄予了越来越多的期望,但由于种种原因,也使人民群众时常期望,有时“失望”。
(二)从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来看,矛盾主体更加复杂化具体来说,犯罪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国家、社会利益与犯罪行为人的矛盾;第二,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和犯罪行为人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社会个体的矛盾;第三,国家和被害人的矛盾,主要基于国家对作为在国家中生活的社会个体的权利保障关系。
(三)从社会矛盾化解的效果来看,工作理念和方式亟待转变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途径不能是机械化的、单一的。
如果检察工作不能因时制宜,不能正确分析、处理好检察机关所面临的各种矛盾,有时甚至会导致主要社会矛盾的转化或者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浅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的机制与方式
既减 少 了 当事 人 的 诉 累 .又 解决 了 当 事 人 双 方 或 一 方 对 判 决 不 服 到 处 申诉 缠 诉 的“ 遗症” 后 。对 社 会 的 安 定 团结 也是 非 常有 利 的 。 二 、贯 彻 调 解 优 先 原 则 首先 应转 变 观 念 。 立机 制 确 随 着 社 会 转 型 期各 类 社 会 矛 盾 纠 纷 的增 多 , 以及 人 民群 众 维 权 意 识 的 增 强 . 家 事 纠 纷 、邻 里 纠 纷等 民 间 纠纷 引发 的 民商 事 诉 讼 案 件 在 法 院 审结 后 正 在 大 量 进 入 民行 检察 申诉 领 域 。 首先 , 民行检察 工作 要确立 “ 调解结 案 优先机 制” 。即从 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 大局 出 发. 把办案 重心放在 “ ” 调 字上 。 损害国家 在不 利益 、 社会公共 利益和第 三人合法权益 的基 础上 , 引导当事人通过检察调解结案 。 积极 其 次, 要把履行检 察监督权 和当事人意思 自治 有机结合 。 护公平正义 与促进社会 和谐 把维 有机结合 。 到司法公正 与社 会和谐 的有 机 达 统一。再次 , 民行检察案件承办人要通过“ 耐 心听 、 辨是非 、 居中调’ 促成调解 的达成 。 味 同 时, 民行检察工作 要建立健全 规章制度来保 障“ 调解结案优先机制” 落到实处。就 是在 民 事 申诉案件各 个办案环节建 立“ 会见 申诉人 制度 、 风险告知制度 、 预案 制度 , 调解 调解履 行 制度 ” 等制度促成 当事人调解 , 障调解 并保 的效力 。对于重点案件优先适用 “ 调解结案 优 先机制 ” 办理 , 即针对 “ 邻里纠纷 、 亲朋之 间 发 生的纠纷 、 争议 、 劳动 人身损 害赔 偿 纠 纷 、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纠纷 等 涉 及 农 村 稳 定 ” 的 案 件 , 点 做 好 调 解工 作 。 重 三、 适用 调 解 原 则 化 解 矛 盾 。 讲 究 应 方 式 1 新 思 路 , 重 调 解 优 先 。改 变 重 . 创 注 抗 诉 轻 息诉 的 思 想 .在 确 保 抗 诉 案 件 质 量 的 基 础 上 .把 工作 重 心 转 移 到 民行 案 件 调 解 息诉 上来 。 到 抗诉 与调 解 并 重 。 做 在 抗诉 理 由 不充 分 而 促 成 调 解 效 果 更 佳 的情况下, 持“ 解优先” 坚 调 的原 则 , 点 重 对 案件 有 瑕 疵 . 诉 条 件不 充 分 的 ; 决 抗 判 有错误 , 诉效果 差的 ; 求有错 误 , 抗 诉 权 利 得不 到保 护 的 ;家 庭 邻 里 有 矛 盾 等类 案 件 , 先启 动调 解 机 制 。 优 2 实 行 风 险 告 知 制 度 . 导 当 事 人 . 引 进 行调 解 。 行案 件 官 司打 输 了 , 事人 民 当 可 以 向检 察 机 关 申诉 ,但 是 申 诉 也 是有 风 险 的 。 申请 抗 诉 将 失 去 上 诉 权 。 诉 如 抗 不 影响 原 判 决 的 执 行 .办 理抗 诉 案 件 的 时 间可 能 会 较 长 .而 且 抗 诉 也 不一 定 会 改判 等 等 。 过告 知 申诉 的 风 险 。 醒 当 通 提 事 人 能 够 正 确 理 解 民事 行 政 检 察 工 作 ,
XX人民检察院关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的报告
XX人民检察院关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代表XX检察院报告我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以来,XX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统一思想,夯实基础,汇聚强大合力(一)注重理念引领,切实以人民为中心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X人次,均依法妥善处理;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最高位置,加强释法说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X件,做到既解群众“法结”又解群众“心结”。
(二)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政治自觉,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政治任务强力推进。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三位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制定了《XX检察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方案》、《XX检察院关于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筑牢了组织基础。
(三)配齐配强人员,夯实基础保障院党组在人员配备上精心安排,每个部室抽调一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政策水平过硬的干警,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精干力量。
全院共有X名入额检察官,为矛盾纠纷化解小组配备X名入额检察官和X名辅助人员,配齐配强了基础人员力量。
建立对内、对外各项联动协作机制,对内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线索摸排、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对外与公安、法院建立刑事案件风险通报机制,健全信访案件联席会议、联合接访、联合答复机制,牢牢把握风险预判和稳控化解主动权。
着力进行民行息诉,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Legal Syst em A n d Soci et y 圈篙豳蘧圈圈鬣菱i,;.二竺塑坠!f叁垒I』鱼垒金着力邈亍;良亍;迢误,漂入獾迸社会矛盾化船高卫国吴超君摘要近期,高检院正着力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结合当前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民行检察机关如何进行息诉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难题。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民行检察机关如何进行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发表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民行息诉社会矛盾化解司法救济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90.01三项重点工作是当今及以后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新时期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面临着更多更大的压力。
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如何根据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摆在检察机关民行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丰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民行息诉服判工作新路子,有效防止缠诉和上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一、注重以“--,L,”接待,重新赢得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针对申诉人大多抱着既无奈又激愤,既对法律缺乏信心又想通过民行申诉这道司法救济的最后程序获得圆满解决的心理,以及一部分当事人心怀怨言、情绪浮燥、言辞偏激的实际情况,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努力以“三心”接待群众、办理案件,重新赢得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为最终提出抗诉或促成调解打基础。
一是待人耐心。
坚持用“听得进、忍得住”的方式面对当事人,与当事人认真、细致地进行沟通交流,提高群众对解决自身问题过程的参与度、认同度和满意度。
二是出于公心。
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群众权益为重,始终把公平、公正、平等作为处理案件的基本法则,不偏不倚,以理服人。
三是办事诚心。
坦诚对待当事人,用真诚和热情拉近当事人与办案人员的距离,对当事人的心情和处境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照,并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真心诚意地与当事人沟通情感,在沟通中赢得当事人的信赖,为他们释疑解惑,并最终实现案件的圆满解决。
关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的调查报告
维 护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此文为 21 0 0年 度 最 高人 民检 察 院检 察 理 论 研 究 重 点课 题 《 会 矛 盾化 解 与检 社 察 职 能 定位 》 课 题 编 号 : J 0 0 7 的 阶 段 性 成 果 。 [ 3 0 2 ( G 2 1 BI ) 50 2 ]
2 l 年第 1期(} o1 - a 法实务)总第 1 5期 - - / 1
第一 .民行 部 门在 办理 民事 行 政 申诉 案 件 中 化解 社 会 矛 盾 的主 要 做 法 : 极 主 动 与法 院沟 通 , 好 调 解 积 作 工作 : 对采 取 抗 诉 方 式 不利 于 纠纷 解 决 的 申诉 案 件 . 主 动 向本 级政 法 委 汇 报 , 争取 获 得 政 法 委 的支 持 . 力使 努 申诉 案 件依 法 及 时 结 案 : 涉 及 弱 势 群 体 、 对 困难 群 众 的 申诉 案 件 . 量 体 现 司 法 的人 文 关 怀 : 不 符 合抗 诉 条 尽 对
这 方 面 的 案件 , 件 数 量 为 7件 , 国家 、 案 为 社会 公 共 利 益 和 当事 人挽 回损 失 7 0 0 0多元 。
第 六 . 展 民事 执行 监 督 的情 况 。全 区检 察机 关 共 开
得统 一 我们 在 考量 如 何 提 高 民事行 政 检 察部 门化 解 社会 矛 盾 能力 的 问题 时 . 将 这 一 目标作 为 立 足点 . 应 针 对存 在 的 问题 . 内外 两方 面 . 求对 策 。 从 寻
察 院 研 究 室 与 民行 处 组 成 联 合 调 研组 . 2 1 于 0 0年 2月
至 3月 问进 行 专 题 调研 , 过 召开 专 题 座 谈 会 、 放 问 通 发 卷、 现场 走 访 、 件 研 读 等 方 式 , 点 调 查 我 区 民行 检 文 重
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举措
浅谈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举措摘要:近年来,大量的社会矛盾正以司法诉求的形式涌入司法领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当前检察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根本目标。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形势所需,职责所系。
本文在宏观分析检察环节面临社会矛盾的基本类型基础上,结合宜丰县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创新涉检矛盾化解办法,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由被动调处到主动化解的转变,由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的转变,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关键词:化解;矛盾;新方式;新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
由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具有复杂性、多层次性、多样化的矛盾问题增多。
以往单纯依靠一个部门就能全面解决这些矛盾的观念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因此,检察机关应从更新的视角去审视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
创新调处化解矛盾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使执法办案的过程真正成为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以更好的法律监督成效为社会提供可靠的检察保障。
一、转变观念。
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1.要深刻理解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
利益关系矛盾是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经济原因。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
人们的利益意识不断觉醒并得到强化。
原有的利益格局不断被打破,在这个变化过程中。
无形之中会形成利益差距,从而导致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大量增加并日趋复杂。
法制不健全、法律观念淡薄是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原因。
当前我国法制还不十分完善,一些领域还存在法律上的“空白”。
造成无法可依而引发社会矛盾纠纷。
决策不科学是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政策原因。
2.要摆正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定位。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目前,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各种治安类案件多发。
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检察工作环节,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成为检察机关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任务。
试析新时期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新措施
生的矛盾逐步突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
点 问题 。 ( ) 二 利益 诉求增 多。 市场经 济 条件 下 , 在 经济
转型和利益结构的深刻调整 ,各种利益诉求 引发 的矛盾增多 。 随着社会的进步, 群众 民主意识和维 权意识不断增强 , 但法治意识还较为滞后 , 为维护
维权、 劳资纠纷 、 岗职工安置 、 山纠纷 、 下 草 干群矛
盾等问题引发 的群访案件时有发生 ,出现 了诉求 表达组织化 、 表达方式极端化的倾向。 利益表达的 群体倾 向及诉求过程的过激方式常给社会 、政府
造成一定压力 。但群体诉求的内容大多还是社会
权益 、 福利分配等人民内部矛盾 , 群众利益受到不 公正对待是其根源 ,与国家政治制度没有根本冲 突。 理清这些实质问题 , 有利于我们在工作 中争取
各 种 矛盾 冲 突时 有发 生 , 涉及 到社 会 各个 阶层 , 产
稀, 地区偏僻 , 交通不便 , 自然条件差 , 经济发展仍 属落后。 这也给深入宣传法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
因而造成 了部分农牧 民群众法制意识淡薄 ,遇事
不冷静 、 盲从等现象 。
( ) 五 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 一步加 强。检察环 节社会矛盾的多样化 、 复杂化 , 是社会发展变革 的 趋势 , 但也反映出检察机关队伍素质还不够高 , 执 法水平 以及 处理信访 问题 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 检 察机关执法办案 、化解矛盾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 还不到位 , 存在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的地方。 二、 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探究 化解社会矛盾是一项综合 的系统工程 ,既要 确保法律效果 , 又要兼顾社会效果 、 治效果 ; 政 既 要有效发挥好检察职能 ,又要严格把握好矛盾化
创新“检调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费。 可 赔偿 款 一 直 没 拿 到 手 , 多 次到 有 关部 门上 访 。 她 主 办调 解 员 、 民行 科 科 长 戴德 华 接 访 后 , 后 三 次深 入 先
原 、 告 家 里 进 行 调 查核 实 , 被 然后 会 同首 席 调 解 员、 副
二是 定组 织机 构 立 了检 调一 体化 工作 领导小 组 。 成
人 为 本 、 法 自愿 、 正 合 理 、 速 简 便 、 重 效 果 ” 依 公 快 注 的
工 作 原 则 . “ 解 优 先 ” 原 则 贯 穿 于 执 法 办 案 的 每 把 调 的 个环节 。 行 检察工作 与社会矛盾化解 同步 、 实 同一 、 同 时 . 点 化 解 与 执 法 办 案 相 关 联 的 矛 盾 纠 纷 . 保 案 结 重 确 事 了 , 现 政 治 效果 、 会 效 果 和 法 律效 果 相 统 一 。 实 社
解 的成 功 今 年 4月初 。 家住 花 桥 乡仁 义 村 村 民 冷凤 梅
反 映 19 9 9年 丈 夫 被 同 村 赵 桌 打 成 轻 伤 . 院 判 决 赔 偿 法
28 . 0 55元 . 对 方 也 向 县 法 院 执 行 局 交 了 2 0 元 赔 偿 00
“ 检调 一 体 化 工 作 法 ” 施 细 则 》 明 确 了“ 足 本 职 、 实 . 立 以
员 及所 涉及 的部 门负 责人 共 同协调 . 体化解 。 立
三 是 定 部 门职 责 为形 成 内部 齐 抓 共 管 的联 动 机
制 , 一 明 确 了反 贪 局 、 渎 局 、 监 科 、 诉 科 、 申 逐 反 侦 公 控
科、 民行 科 、 所科 、 务 犯 罪预 防科 、 监 职 纪检 监 察 室 、 山 潭 检 察室 等 1 部 门 的工 作 职责 .细 化各 类 矛盾 纠纷 的 0个 排查 调 处工 作 .要 求 正 确适 用 宽 严相 济 刑 事 司法 政 策 . 合 理进 行刑 事 、 行 和 解 , 执 民事 和 刑事 赔偿 调 解 , 促 起 督 诉 . 益 诉讼 , 过 释法 说 理 、 治 研 判 , 踪 回访 , 时 公 通 综 跟 及
化解社会矛盾是民行检察工作的重任
Legal S ys t em A nd Soc i eb/f叁垒!查塾金三!!!竺!型!!耋蠢■豳翟圈化解社会矛盾是民行检察工作的重任阮永哲摘要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既是长远的基础工作,也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作为基层检察院民行部门,如何在社会转型期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化解日渐凸显的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在此,本文结合民行检察工作实际,就目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对策提出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社会矛盾民行检察工作和谐社会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201-01一、目前的现状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自1996年开展民行检察工作至今,现有工作人员2名。
据统计:2008年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4件,立案2件,其中:依法息诉2件,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2009年受理4件,其中:依法息诉1件,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
二、问题及原因1.民行案件的案源匮乏。
主要表现在多数当事人不了解民行检察工作,不知道不懂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还可以到检察院申诉;有的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多采取向上级法院申诉或找行政领导上访,民行检察人员对有失公平的判决、裁定却无从知晓。
2.提请抗诉的案件弯路多。
主要表现在审理环节多、时间长、审级不对等。
一般情况下,申诉案件先由基层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市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提出抗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裁定由原审法院再审,案件转一圈又回到原审法院,增多了审理环节,延长了审理时间,造成了抗诉案件的审级不对等。
再者原审法院从自身利益出发,对~些确有错误的案件也不愿意改判,有时造成了尴尬局面。
3.申诉人纠缠不休。
民行部门对当事人申诉的材料审查后,按照程序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遂作出立案、提请抗诉的决定,申诉人满意。
有的申诉案件,经审查,法院判决正确,作出不立案或不提请抗诉的决定,这时申诉人不满意,虽经耐心细致的解释,申诉人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情绪低落,还三番五次纠缠不休要求我们抗诉,甚至有的申诉人到处胡说,层层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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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变只有“ 抗诉” 才能化解社会 矛盾的狭隘观点 。 把执 法办案 同化解 矛盾 纠纷相 结合 , 着眼社会稳 定和社会 和谐 , 在构建预
防和化 解社会矛盾体 系建设 中发挥积极作 用。
【 关键词】 民行检察 化解社会矛盾 新举措
中图分类号 : 9 63 D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4 38 (0 0 0 — 0 4 0 17 - 0 3 2 1 )4 0 5 - 4
Z a o g n Z a iig h o Zh n we h o Me q n
(igi epe s rertrt J gi u nx 3 2 6 Jn x P o l’ Poua ae i x,G a gi 0 2 ) o n 5
[ bt c] t s ii a oi s osutnadro d i s m. aos i s foi nis rapa n A s at Wi c lt r n u cnt co f moj ias t vru n c lofc e per g r h o ash m o r i n e r fu c lye i k d o s ac lta i
逐渐凸显 , 且矛盾纠纷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 如类 型多样 化、 主体多元化 、 调处疑难化 、 矛盾易激化
等, 特别是近年来各地 因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 基层
选举 、 企业改制 、 劳动争议 、 工伤等纠纷激化所引发 的各种群体性事件频发 , 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社
收 稿 日期 :0 0 0 — 1 2 1— 7 2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 而解决这些社会矛盾需要 各部门的共 同努力。作为民行检察部门, 不仅要实 现法律监督的职能 , 更应在实施法律监督过程中为 化解社会矛盾 ,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 作用 。 在此 , 笔者结合民行检察工作实际, 谈谈 民行 检 察部 门在 实施 法 律监 督 过程 中如何 更 好 地化 解 社会矛盾 , 提升检察机关化解社 会矛盾能力 , 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
第3 年8 21 00 月 鲞第4 朔
o r lo n n广 西职 业技a ’ ’c n a le e g c t0 lAnd Te ’ i x h Ju a fGua iVo a in术学 院学报 c lCol g
V 1N . o. o 3 4
Au .01 e2 0
民行检 察工作 中检 察机 关 化解社会矛盾能 力 的新举措
赵宗文 赵美清
靖西 53 0 ) 3 80
( 西县人 民检 察 院 , 西 靖 广
【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 司法制度的改革 , 各种矛盾逐 渐凸显 , 且矛盾纠纷表 现 出一些新 的特 点, 作为 民
行检察部 门, 不仅要 实现法律监督的职能 , 更应在 实施 法律监督过程 中为化解社会矛盾 , 促进经 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
Ne M e s r st s l e S ca n it r m r c r t r a w a u e o Re o v o i lCo f c s f o P o u a o i l l
Ag n y i lAd n sr tv r s c to e c n Ci mi it a i e P o e u i n
1 大 力宣传 民行检察工作 ,促 使权 利救济
作者简 介 : 赵宗文(9 2 )男 , 16 一 , 广西靖西人 , 一级检 察 官, 主要从事检察监督工作 。
— —
选 择正确
目前 ,我 国公 民的法律 意识虽 然逐 渐 提高 , 但
5 — 4—
第4 期
措
[ e rs c iamn tte r euo r o tnos i n is nwm at s Ky Wod ] il d ir v o ctn e l o c c fc e e¥r v i sa p s i i su i fo a ol t l t e
当前 , 我国改革进程 的深入使利益格局的调整 进 入转 型期 ,矛盾 纠纷 涉及社 会 生活 的方方 面面 , 进 入 司法领域 的民事行 政 纠纷迅 速上升 , 种矛 盾 各
赵宗文
赵美清
对民行检察工作相对而言还缺乏了解 。 比如 当事人 如果不服生效 的民事行政判决往往采取上访或其 它更不理智的方式来维护 自己的权益 , 这样不但给 当事人造成很大 的人力 、 物力损失 , 而且蕴藏着更 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 而向检察院申诉这种更有效 和合法的方式却鲜为人知 , 当事人将其作为权利救
w t e r n s As t e d p r n f i i a mi it t e p o e u i n tn tol ly e ml fl g ls p r iin,as e r l f i n w te d . e a t h h me to vl d n s ai r s c t ,i o Iy pa s t e o a u v s c r v o l h e e o lo t o eo h r s l ig s c a o fit , p o t g s c a e eo me t a d s bl y t e f re e lw w t e ovn o f cs a d d s u e , e ov n o il c n cs l r moi o il d v lp n n t i t .I n o c s t a h r s l i g c n i t n a i h i l n ip ts fc sn n s c a tblt n a mo y o u i g o o ilsa i y a d h r n .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