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新译本
[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导读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导读——兼析该文的法律思想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于1884年3-5月写成,同年10月在瑞士的苏思恩格斯全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都收录了这部著作,也有单行本。
这本著作是恩格斯的独立著作,但同样到处体现马克思的成果,体现了他们一贯的二人合作的印记。
正如恩格斯在第一版序言中指出的:“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执行遗言。
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程度上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
……我手中有他写在摩尔根一书详细摘要中的批语,这些批语我在本书中有关的地方就加以抄录。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版序言、第四版序言、正文。
正文分九章:史前各文化阶段、家庭、易洛魁人的氏族、希腊人的氏族、雅典国家的产生、罗马的氏族和国家、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
紧扣三个主题,即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来展开论述。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之一。
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及方法论的意义。
从理论上,首先,它论证了阶级社会出现之前,原始公有制关系的存在及发展过程。
从而揭示了对抗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局限性和历史过渡性。
其次,它着重研究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抓住了社会生活中最复杂、最重要的问题,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从方法论上,它提供了一个观察问题的历史主义方法,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发展上来考察它们的本质。
同时,还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正确对待资产阶级文化遗产的光辉范例。
如对待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一方面,高度评价摩尔根在氏族制度上的研究成果对于原始社会史以及证实唯物史观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又不是简单重复摩尔根的东西,而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进行批判的探讨,对许多材料和结论进行批判地审查,给予新的解释和发挥。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年——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发表。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
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
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
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此书的创作背景源于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摩尔根于1877年出版的著作《古代社会》,此书一经出版就引起了马克思的极度重视,他认为摩尔根发现了“氏族的真正本质及其对部落的关系”,揭示了“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内部组织的典型形式”。
马克思意图从摩尔根的思想中进一步阐述和论证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但因其逝世,这一历史重担最终落在了恩格斯的肩上。
恩格斯借用摩尔根对于历史的分期,将人类历史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从家庭起源到国家形成,从蒙昧走向文明,从共享生产资料到统治阶级的出现,恩格斯为我们展现了漫长的社会变迁过程。
书中恩格斯对于国家起源的阐述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他认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的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同时恩格斯也指出国家是不可能永远存在的,恩格斯说:“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目录[隐藏]【简介】【内容】【主要章节】【恩格斯论国家】【摩尔根对文明时代的评断】【关于母权制的争议】1884年该书(德文)第一版封面Der Ursprung der Familie, des Privateigentums und des Staats 【简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1.28—1895.8.5)的一部关于古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起源的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代表作之一。
副标题为“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Im Anschluß an Lewis H. Morgans Forschungen)”。
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去世后,整理马克思的手稿时,发现马克思对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著作《古代社会》所做的摘要和批语,恩格斯研究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来写一部专门的著作阐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原著以德语写于1884年3月至5月间,同年10月在瑞士苏黎世出版单行本。
后来,这部阐述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著作在德国出版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文字。
1892年,恩格斯写了《新发现的群婚实例》一文,作为本书的附录。
全书包括2篇序言,9章正文。
【内容】恩格斯以唯物史观阐释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提出: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产生了私有财产,因此形成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由于各阶级的冲突导致以血亲家族为基础的旧社会被炸毁,被组成国家的新社会所取代;家庭制度受所有制支配。
恩格斯根据摩尔根对美洲印第安人社会的研究,补充他本人对古代罗马、希腊和日耳曼人社会的研究材料,论述了人类早期原始社会阶段和奴隶社会早期国家形成的历史,后来科学考古的发现也证明了恩格斯的基本论点是正确的。
在本书中,恩格斯研究了史前各文化阶段与家庭的起源、演变和发展,着重论述了人类史前各阶段文化的特征、早期的婚姻和从原始状态中发展出来的几种家庭形式,指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和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国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姓名:印妮专业:风景园林0901学号:092403027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9世纪70年代后,国际工人运动在欧洲有了很大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得到广泛传播。
无产阶级人数壮大,不断举行游行罢工,争取更多的政治经济权利。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亲切关怀指导下,一大批社会主义政党先后在德国(1869年)、荷兰(1870年)、意大利(1882年)、俄国(1883年)等国建立起来。
面对无产阶级的斗争,资产阶级的镇压和迫害也变本加厉。
在当时欧洲的知识界,一些学者不顾事实,大肆鼓吹私有制和国家早在原始社会中就已经存在,家庭历来就是建立在私有制和男性占统治地位的基础上的,妄图以此证明资本主义的永恒性。
在德国,1878年俾斯麦政府利用帝国国会多数人的支持,通过了《镇压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通称“非常法”。
“非常法”实施后,该国境内先后有一千三百种社会民主党的出版物遭到禁止,三百三十多个工人组织被解散,二千多名党的活动分子和工人被放逐或入狱。
因此,揭露容克地主资产阶级占有制及其专政的“神圣性”,从理论上说明私有制和国家机器只不过是历史的现象,而不是“合理”、“永恒”的,鼓舞无产阶级和社会民主党人同容克地主资产阶级斗争,成为一项重要的战斗任务。
恩格斯为捍卫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决定以《起源》来进行有力的辩护。
内容介绍:恩格斯以唯物史观阐释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提出: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产生了私有财产,因此形成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由于各阶级的冲突导致以血亲家族为基础的旧社会被炸毁,被组成国家的新社会所取代;家庭制度受所有制支配。
恩格斯根据摩尔根对美洲印第安人社会的研究,补充他本人对古代罗马、希腊和日耳曼人社会的研究材料,论述了人类早期原始社会阶段和奴隶社会早期国家形成的历史,后来科学考古的发现也证明了恩格斯的基本论点是正确的。
在本书中,恩格斯研究了史前各文化阶段与家庭的起源、演变和发展,着重论述了人类史前各阶段文化的特征、早期的婚姻和从原始状态中发展出来的几种家庭形式,指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和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恩格斯 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节选)学习导读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是适应时代和无产阶级斗争发展需要而写的,是一部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国家理论的代表作。
一、写作背景《起源》写作于1884年3月至5月,同年10月在瑞士苏黎世出版单行本,后来在德国出版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文字。
1892年,恩格斯写了《新发现的群婚实例》一文,作为本书的附录。
1.《起源》是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而撰写的对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研究和阐述,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19世纪40年代就开始注重对原始社会的研究。
19世纪中叶,民族学、人类学研究取得的重要进展,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原始社会的发展、验证完善历史唯物主义创造了条件。
1877年,美国民族学和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古代社会》一书出版。
摩尔根主要研究原始社会的历史,他根据自己对美国印第安人以及澳大利亚等国的人类婚姻、亲属关系、氏族制度的长期研究和观察,写作了《古代社会》一书。
马克思对摩尔根的研究成果高度重视,于1881至1882年间研读了《古代社会》一书,做了详细的摘录和批语,并且计划用唯物史观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
但是,马克思还没有实现这个心愿就逝世了。
恩格斯对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同样重视,认为是“一本像达尔文的著作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2页)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手稿时,发现了马克思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所做的摘要和批语。
恩格斯研究后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摩尔根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而摩尔根的研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证明,“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
马原小组汇报-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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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读
然而,只有能够自由地支配自己的人身、行动和财产并且彼此权利平等的人们才 能缔结契约。创造这种“自由”而“平等"的人们,正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工作之一。 虽然这在最初不过是半自觉地发生的,并且穿上了宗教的外衣,但是自路德和加尔文的宗 教改革以来,就牢固地确立了一个原则,即一个人只有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 他才能对他的这些行动负完全的责任, 而对于任何强迫人从事不道德行为的做法进行反 抗,乃是道德上的义务。但是这同迄今为止的订立婚约的实践怎么能协调起来呢?按照资 产阶级的理解,婚姻是一种契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而且是一种最重要的法律行为,因为它 就两个人终身的肉体和精神的问题作出规定。虽然这种契约那时在形式上是自愿缔结的; 没有当事人双方的同意就不能解决问题。不过人人都非常明白,这一同意是如何取得的, 实际上是谁在订立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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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聆听
欢迎批评指正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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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二章——家庭读
诚然,我们的法学家认为,立法的进步使妇女越来越失去申诉不平的任何根据。现 代各文明国家的法律体系越来越承认,第一, 为了使婚姻有效,它必须是一种双方自愿缔 结的契约;第二, 在结婚同居期间,双方在相互关系上必须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 这两种要求都能彻底实现,那么妇女就有了她们所能希望的一切了。这种纯法律的论据, 同激进的共和派资产者用来击退和安抚无产者的论据完全一样。 劳动契约据说是由双方 自愿缔结的。而只要法律在字面上规定双方平等,这个契约就算是自愿缔结。至于不同的 阶级地位给予一方的权力,以及这一权力加于另一方的压迫, 即双方实际的经济地位,一 这是与法律毫不相干的。 在劳动契约有效期间,只要此方或彼方没有明白表示放弃,双 方仍然被认为是权利平等的。至于经济地位迫使工人甚至把最后一点表面上的平等权利 也放弃掉。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二)
普那路亚家庭
这种家庭组织排除了姐妹和兄弟之间相 互的性关系。一对兄弟跟若干数目的子 女(只要不是自己的姐妹)共同结婚, 这些子女不在互称姐妹,而互称为普那 路亚,即亲密的同伴。一系列姐妹也如 此。
对偶家庭
某些或长或短时期内的成对配偶制,在 群婚制度下就已发生:一个男子在一群 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 来说也就是他许多丈夫中的主夫。后来, 由于各种婚姻禁例日益错综复杂,群婚 就越来越不可能,而是被对偶家庭排挤 了。这种越来越排除血缘亲属结婚的事 情上,自然选择的效果也继续表现出来。 从群婚制向个体婚制的过渡,主要是由 妇女所完成的。
专偶家庭
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级和高级阶级交替的时 期从对偶家庭中产生的,它的最后胜利乃是文 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统 治之上的,其明显的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的 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而确定出自一定父亲的 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 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正是奴隶制与一夫一 妻制的并存,正是完全受男子支配的年轻美貌 的女奴隶的存在,是一夫一妻制有了特殊的性 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男子的一夫一 妻制。
对偶制
专偶制
随着财富的增加,它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 据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产生了 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改变传统的继承制度 使之有利于子女的意图。但是,当世系还是按 母权制来确定的时候,这是不可能的,因此, 必须废除母权制,而他也就被废除了。母权制 被推翻,丈夫在家庭中也掌握了权柄。这样确 立了男子独裁制的第一个结果表现在这时发生 的家长制家庭这一中间形式上。这种家庭的主 要标志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一是 父权;所以这种家庭形式的完美的典型时罗马 的家庭。这种家庭形式表示着从对偶婚向专偶 制的过渡。
恩格斯 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节选)学习导读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是适应时代和无产阶级斗争发展需要而写的,是一部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国家理论的代表作。
一、写作背景《起源》写作于1884年3月至5月,同年10月在瑞士苏黎世出版单行本,后来在德国出版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文字。
1892年,恩格斯写了《新发现的群婚实例》一文,作为本书的附录。
1.《起源》是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而撰写的对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研究和阐述,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19世纪40年代就开始注重对原始社会的研究。
19世纪中叶,民族学、人类学研究取得的重要进展,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原始社会的发展、验证完善历史唯物主义创造了条件。
1877年,美国民族学和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古代社会》一书出版。
摩尔根主要研究原始社会的历史,他根据自己对美国印第安人以及澳大利亚等国的人类婚姻、亲属关系、氏族制度的长期研究和观察,写作了《古代社会》一书。
马克思对摩尔根的研究成果高度重视,于1881至1882年间研读了《古代社会》一书,做了详细的摘录和批语,并且计划用唯物史观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
但是,马克思还没有实现这个心愿就逝世了。
恩格斯对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同样重视,认为是“一本像达尔文的著作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2页)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手稿时,发现了马克思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所做的摘要和批语。
恩格斯研究后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摩尔根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而摩尔根的研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证明,“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原文加解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家庭私有制的起源在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长河中,家庭私有制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巩固的。
家庭私有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从原始采集社会向农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
1. 原始采集社会在原始采集社会阶段,人类通过采集、捕猎、捕捉野生动物等方式谋生。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生产力与自然资源的分配相对均衡,个人财产较为少见,整体上存在一种共享的状态。
人们生活在小型氏族中,个体间不存在明显的经济差异,也不会形成家庭私有制。
2. 农业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开始种植农作物,开展农业生产。
农业的发展使得个人能够占有并直接依赖土地来谋生,这种情况下,家庭私有制逐渐形成。
在农业社会中,家庭私有制主要表现为家庭拥有的生产资料和产权,如田地、牲畜等。
这为家庭成员之间的生产与生活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3. 家庭私有制的意义家庭私有制的形成,不仅为家庭成员提供了生产资料,也为社会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了动力。
家庭私有制的出现,使得生产关系更趋于稳定,为后续国家的出现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国家的起源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起源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长期演变过程。
1. 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在原始社会阶段,人类社会处于比较原始的阶段,以氏族和部落形式为主。
人们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简单的社会组织。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的出现,原始社会逐渐演变成为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是以奴隶制度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形态,国家的出现标志着奴隶主与奴隶、地主与农奴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需要一个权力机构来维持社会秩序。
2. 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中,国家就是以封建贵族掌握的政治和军事力量为基础的统治机构。
国家权力逐渐脱离家庭私有制的束缚,真正走上了独立的发展道路。
3. 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资本主义社会的出现标志着国家这一政治形态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国家逐渐成为资本家统治下的政治权力机构,贯彻着现代法制和宪政的原则。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马恩选集中的起止页码[002]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马恩选集中的起止页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一部重要著作,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本书对于我们深入了解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社会和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马恩选集中的起始页码是第179页,终止页码是第316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本书中,系统地研究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
他们通过对社会生产力、阶级斗争和社会制度变迁的分析,揭示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人类还处于自然状态下,没有私人财产,生产方式是以集体合作为基础的共享模式。
没有剥削和压迫,社会矛盾基本不存在。
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开始进行农业和畜牧业的生产,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发生了变革。
这导致了社会中出现了私人财产的概念,个人和家庭开始占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雏形逐渐形成。
随着私有制的确立,社会出现了阶级的分化,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
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兴起,标志着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出现。
国家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逐渐形成,在奴隶制社会中是奴隶主的专政,而在封建制社会中是封建主的专政。
这种国家是一种为少数特权阶级服务的工具,用来维护其剥削和统治的私利。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已经达到了极致,并且被资产阶级利用到极致。
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是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和剥削工人阶级。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国家依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维护资本家的利益,并通过政治和法律手段来维持剥削制度的稳定。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分析了不同社会制度的特点和矛盾,并且从历史和经济的角度揭示了社会变迁的规律。
他们强调了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并呼吁工人阶级团结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
因此,《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本书在马恩选集中的位置非常重要,它为我们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改造社会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持。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新译本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新译本献疑李长林(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授,长沙,410081)摘要:1995年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翻译出版了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新译本。
这个新译本较之旧译本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若干译文仍不够准确,兹提出质疑十二则。
关键词: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盖尤斯专制权观念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以下简称《起源》)是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与方法同历史资料结合起来进行历史研究的典范,也是将革命性与科学性高度统一贯穿于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典范。
一百年来它是国际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为争取解放而斗争的理论武器,是在全世界受到普遍重视,影响深远的科学著作。
今天这部著作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对于历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的教学与研究都还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起源》一书在中国曾先后出版过多种中文译本。
上海新生命书局于1926年6月出版有李膺杨(杨贤江)译的最早的中文本(以下简称李译本)。
1939年张仲实根据俄译本,参考李译本,又将《起源》泽成中文,1941年由学术出版社出版。
后来,张仲实又参考英译本、口译本并根据德文原版,将《起源》加以校订,1 954年山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张译本)。
继这个译本之后,1955年又有集体翻译,唯真校订的泽本,它被收入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局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的第二卷。
到1965年中共中英马恩列斯编译局出版了《马克思恩恪斯全集》第21卷书I第22卷,分别收录有《起源》的全文和第—版、第四版序言,这些译文是在张译本基础上校订的(以下简称全集本)。
此后,人民出版社于1966年排印了《起源》16开函装本,译文是在全集本基础上校订而成的。
1972年人民出版社根据这个译本出版了32开的单行本(以下简称单行本)同年又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四卷集),《起源》收入第四卷。
1995年中共中央编译局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四卷集)的新译本。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1、血缘婚家族
这是家庭的第一个阶段。在这里,婚姻集团是 按照辈数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 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 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 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和曾 孙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
这样,这一家庭形式中,仅仅排斥了祖 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 义务(用现代的说法)。同胞兄弟妹妹、从(表) 兄弟妹妹、再从(表)兄弟姊妹和血统更远一些的 从(表)兄弟姊妹,都互为兄弟姊妹,正因为如此, 也一概互为夫妻。
物质生产的动力:人的需要和消费又是推动物 质资料生产发展的动力之一。物质资料生产的规模(数 量)、质量和发展方向是与人的需要和消费分不开的, 离开人的需要,物质资料的生产就失去了目的、动力和 方向。
(二)个体家庭的起源
• 恩格斯完全采用摩尔根的婚姻家族史分期 法,并赞同摩氏认为婚姻家族产生之前有 一个“杂交”阶段,以此驳斥芬兰社会学 家韦斯特马克在《人类婚姻史》中提出一 夫一妻制是自人类产生以来就具有的婚姻 和家庭形式的观点。《起源》说道:“按 照摩尔根的意见,从这种杂乱的性关系的 原始状态中,大概很早就发展出了以下几 种家族形式。”这就是人类婚姻家族四个 形态及其发展序列。
三、《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 起源》内容解读
(一)序言:两种生产理论
生产有两种。一方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另一方 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
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 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 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 制约。
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 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 族关系的支配。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pdf(汉语版)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史前各文化阶段一史前各文化阶段摩尔根是第一个具有专门知识而尝试给人类的史前史建立一个确定的系统的人;他所提出的分期法,在没有大量增加的资料认为需要改变以前,无疑依旧是有效的。
在三个主要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中,不消说,他所研究的只是前两个时代以及向第三个时代的过渡。
他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又把这两个时代中的每一时代分为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因为,他说:“这一生产上的技能,对于人类的优越程度和支配自然的程度具有决定的意义;一切生物之中,只有人类达到了几乎绝对控制食物生产的地步。
人类进步的一切大的时代,是跟生活来源扩充的各时代多少直接相符合的”8。
家庭的发展与此并行,不过,这一发展对于时期的划分没有提供这样显著的标志罢了。
1.蒙昧时代1.低级阶段。
这是人类的童年。
人还住在自己最初居住的地方,即住在热带的或亚热带的森林中。
他们至少是部分地住在树上,只有这样才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们在大猛兽中间还能生存。
他们以果实、坚果、根作为食物;音节清晰的语言的产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
在有史时期所知道的一切民族中,已经没有一个是处在这种原始状态的了。
虽然这一状态大概延续了好几千年之久,但我们却不能根据直接的证据去证明它;不过,我们既然承认人是起源于动物界的,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承认这种过渡状态了。
2.中级阶段。
从采用鱼类(我们把虾类、贝壳类及其他水栖动物都算在内)作为食物和使用火开始。
这两者是互相联系着的,因为鱼类食物,只有用火才能做成完全可吃的东西。
而自从有了这种新的食物以后,人们便不受气候和地域的限制了;他们沿着河流和海岸,甚至在蒙昧状态中也可以散布在大部分地面上。
石器时代早期的粗制的、未加磨制的石器,即所谓旧石器时代的石器(这些石器完全属于或大部分都属于这一阶段)遍布于各大洲,就是这种迁徙的证据。
新移居的地带,以及不断的活跃的探索欲,加上掌握了摩擦取火的本领,就提供了新的食物,这就是在热灰或烧穴(地灶)中煨烤的淀粉质的根和块茎,以及随着最初武器即棍棒和标枪的发明而间或取得的附加食物——猎物。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目录[隐藏]【简介】【内容】【主要章节】【恩格斯论国家】【摩尔根对文明时代的评断】【关于母权制的争议】1884年该书(德文)第一版封面Der Ursprung der Familie, des Privateigentums und des Staats 【简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1.28—1895.8.5)的一部关于古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起源的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代表作之一。
副标题为“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Im Anschluß an Lewis H. Morgans Forschungen)”。
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去世后,整理马克思的手稿时,发现马克思对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著作《古代社会》所做的摘要和批语,恩格斯研究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来写一部专门的著作阐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原著以德语写于1884年3月至5月间,同年10月在瑞士苏黎世出版单行本。
后来,这部阐述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著作在德国出版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文字。
1892年,恩格斯写了《新发现的群婚实例》一文,作为本书的附录。
全书包括2篇序言,9章正文。
【内容】恩格斯以唯物史观阐释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提出: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产生了私有财产,因此形成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由于各阶级的冲突导致以血亲家族为基础的旧社会被炸毁,被组成国家的新社会所取代;家庭制度受所有制支配。
恩格斯根据摩尔根对美洲印第安人社会的研究,补充他本人对古代罗马、希腊和日耳曼人社会的研究材料,论述了人类早期原始社会阶段和奴隶社会早期国家形成的历史,后来科学考古的发现也证明了恩格斯的基本论点是正确的。
在本书中,恩格斯研究了史前各文化阶段与家庭的起源、演变和发展,着重论述了人类史前各阶段文化的特征、早期的婚姻和从原始状态中发展出来的几种家庭形式,指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和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实用参考]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doc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1884年第一版序言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
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
原来,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
正如德国的职业经济学家多年来热心地抄袭《资本论》同时又顽强地抹煞它一样,英国“史前史”科学的代表对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也用了同样的办法。
我这本书,只能稍稍补偿我的亡友未能完成的工作。
不过,我手中有他写在摩尔根一书的详细摘要中的批语,这些批语我在本书中有关的地方就加以引用。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
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
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
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
然而,在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这种社会结构中,劳动生产率日益发展起来;与此同时,私有制和交换、财产差别、使用他人劳动力的可能性,从而阶级对立的基础等等新的社会成分,也日益发展起来;这些新的社会成分在几个世代中竭力使旧的社会制度适应新的条件,直到两者的不相容性最后导致一个彻底的变革为止。
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
在这种社会中,家庭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从此自由开展起来,这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直到今日的全部成文史的内容。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63806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罗马的世界霸权的刨子,刨削地中海盆地的所有地区已经有数百年之久。
凡在希腊语没有进行抵抗的地方,一切民族语言都不得不让位于被败坏的拉丁语;一切民族差别都消失了,高卢人、伊比利亚人、利古里亚人、诺里克人都不复存在,他们都变成罗马人了。
罗马的行政和罗马的法到处都摧毁了古代的血族团体,这样也就摧毁了地方的和民族的自主性的最后残余。
新出炉的罗马公民身分并没有提供任何补偿;它并不表现任何民族性,它只是民族性欠缺的表现。
新民族[neue Nationen]的要素是到处都具备的;各行省的拉丁方言差别越来越大;一度使意大利、高卢、西班牙、阿非利加成为独立区域的自然疆界依然存在,依然使人感觉得到。
但是,任何地方都不具备能够把这些要素结成新民族[neue Nation]的力量,任何地方都还没有显示出发展能力或抵抗力的痕迹,更不用说创造力了。
广大领土上的广大人群,只有一条把他们自己联结起来的纽带,这就是罗马国家,而这个国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却成了他们最凶恶的敌人和压迫者。
各行省消灭了罗马,罗马本身变成了行省的城市,像其他城市一样;它虽然有特权,但已经不再居于统治地位,已经不再是世界帝国的中心了,甚至也不再是皇帝和副皇帝的所在地了,他们现在住在君士坦丁堡、特里尔、米兰。
罗马国家变成了一架庞大的复杂机器,专门用来榨取臣民的膏血。
捐税、国家徭役和各种代役租使人民大众日益陷于穷困的深渊;地方官、收税官以及兵士的勒索,更使压迫加重到使人不能忍受的地步。
罗马国家及其世界霸权引起了这样的结果:它把自己的生存权建立在对内维持秩序对外防御野蛮人的基础上;然而它的秩序却比最坏的无秩序还要坏,它说是保护公民防御野蛮人的,而公民却把野蛮人奉为救星来祈望。
社会状况同样也是绝望的。
从共和制的末期起,罗马统治的目的已经放在残酷剥削被征服的各行省上了;帝制不但没有消除这种剥削,反而把它变成了常规。
帝国越是走向没落,捐税和赋役就越是增加,官吏就越是无耻地进行掠夺和勒索。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原文加解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原文加解析在人类的演化过程中,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是两个关键的里程碑。
它们不仅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结构和组织,也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对于这两个重要现象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
本文将探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分析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
尽管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的具体时间点尚存在争议,但学术界普遍认为,它们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里程碑。
本文将继续探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的相互关系及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一、家庭私有制的起源家庭私有制起源于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资源的丰富而逐渐形成的。
在原始的公有制社会中,人们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包括土地、工具和猎物。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资源的有限性,人们开始意识到将资源私有化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
因此,家庭私有制逐渐形成,即每个家庭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家庭私有制的出现,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也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它使得人们有了更多的自由和选择权,能够更好地满足自身的需求和欲望。
同时,家庭私有制也促进了社会分工和交换,使得不同的人可以专注于不同的领域,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
二、国家的起源国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另一个重要阶段——阶级分化。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源的丰富,一些人开始积累财富和权力。
这些财富和权力逐渐形成了阶级分化,即富人和权力者成为统治阶级,而穷人和无权者成为被统治阶级。
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力,开始建立国家机器。
这些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警察、法律和司法机构等,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富人和权力者的利益。
国家的出现使得统治阶级可以更好地控制资源和分配社会财富,同时也为被统治阶级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和生活条件。
三、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关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
首先,家庭私有制为国家的出现提供了基础。
随着资源的私有化和阶级分化的加剧,国家机器需要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私有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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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新译本献疑李长林(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授,长沙,410081)摘要:1995年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翻译出版了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新译本。
这个新译本较之旧译本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若干译文仍不够准确,兹提出质疑十二则。
关键词: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盖尤斯专制权观念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以下简称《起源》)是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与方法同历史资料结合起来进行历史研究的典范,也是将革命性与科学性高度统一贯穿于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典范。
一百年来它是国际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为争取解放而斗争的理论武器,是在全世界受到普遍重视,影响深远的科学著作。
今天这部著作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对于历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的教学与研究都还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起源》一书在中国曾先后出版过多种中文译本。
上海新生命书局于1926年6月出版有李膺杨(杨贤江)译的最早的中文本(以下简称李译本)。
1939年张仲实根据俄译本,参考李译本,又将《起源》泽成中文,1941年由学术出版社出版。
后来,张仲实又参考英译本、口译本并根据德文原版,将《起源》加以校订,1 954年山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张译本)。
继这个译本之后,1955年又有集体翻译,唯真校订的泽本,它被收入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局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的第二卷。
到1965年中共中英马恩列斯编译局出版了《马克思恩恪斯全集》第21卷书I第22卷,分别收录有《起源》的全文和第—版、第四版序言,这些译文是在张译本基础上校订的(以下简称全集本)。
此后,人民出版社于1966年排印了《起源》16开函装本,译文是在全集本基础上校订而成的。
1972年人民出版社根据这个译本出版了32开的单行本(以下简称单行本)同年又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四卷集),《起源》收入第四卷。
1995年中共中央编译局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四卷集)的新译本。
《起源》仍收入第四卷(以下简称新译本)。
这个新译本经译者认真校订,更准确、更忠实地表达了原文的意蕴,校译者在“意思正确,文字通顺”上,花了很大功夫,从而是一部较之旧译本,更加完善,质量更高的译本,它较好地反映了我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编译和研究工作的最新成果。
但是,笔者在通读之后,查阅德文原本(北京外文出版社1971年版),参考法译本(巴黎社会出版社1954年版,法译本曾经过恩格斯本人校阅),俄译本(1961年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卷),英译本(1948年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版),日泽本(大月书店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3卷,1954午版)。
发现新译本有若于译文不够准确,兹提出供讨沦,并就教于译者和学界的同仁。
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书名)书名中的“私有制”这个洋文似乎不妥,“私有制”一词中的“制”,系指制度而言,这是德文原书名“Privateigentums”内所没有的,宜译为“私有财产”,它与“私有制”一词的内容是有差别的。
私有制的概念比私有财产要广,在原始社会末期,最早出现的是私有财产,不是私有制。
由私有财产发展为私有制,有一个过程。
根据这些情况,以译为“私有财产”为妥。
经恩格斯校译过的法译本,相应的词译为“PRO—PRIETEPRIVEE”(有“私有财产”和“私有制”两种含义)。
笔者所见的英译本、日译本皆译为“私有财产”,只有俄译本译为“私有制”。
在中国的李译本,最早的张译本也都是译为“私有财产”,这样的译法较好,著名的民族家杨塑曾一再提出建议译为“私有财产”(详见《民族与民族学》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第22页注①,第369页)。
在新译本中第2页,第51页,第63页中的“私有制”,也以译为“私有财产”为妥。
二、“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第2页,指新译本的页数,下同)恩格斯在《起源》第一版序言第二自然段中所论述的是贯穿于全书的基本理论,在理论界称为“两种生产理论”,如何理解这个理论,在理论界长期一直有争论,因此在翻译时应力求准确,以免产生歧义。
上面的一句就是第二自然段中的一句,这句在较早的中译本中,并没有“就越在较大程度上”的字样,“较大程度”这个状语是单行本中添加上去的。
各种外文译本也无此状语,此句德文版原文作:“Je weniger die Arbeit noch en twichelt ist,ie beschiaukter die Menge ihret Erzeugnisse,9lsO auchder RCiChtunl der GesellSch9h,(1esto Uberwiegender erscheint die GesellS— Chaftsordnung bCllerrscht durch Gc,shlcchtsbandc.”相应的语句,宜译为“社会制度就愈受血族关系的支配”,或直译为“社会制度所受血族关系的统治就显得愈占优势”。
李泽本泽为“社会制度愈可看出受血族关系的支配”,较接近原意。
三、“看来,氏族制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普那路亚家庭中直接发生的”(第38页)此句在《起源》第—版中是用肯定语气叙述的,即“氏族制度,在绝大多数场合下是从普那路亚家庭中直接发生的。
”(详见伊·恩·文尼科夫:《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第一版和第四版》,《民族问题译丛》1956年第5期,第72页。
)后来,恩格斯在1891年写作《起源》新版时,鉴于学术界关于澳大利亚群婚制研究的新材料,增加了四页多的篇幅(即第39—43页),并且把上面的这句话改为不确定,商讨的语气,即加上“似乎"(Scheint)这个词。
于是改动后的语句应译为“氏族制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似乎是从普那路亚家庭中直接发生的。
”“似乎”一词表明氏族制度不必一定要从普那路亚家庭中直接发生。
这样译出的语句与紧接着。
的下面内容:“澳大利亚的级别婚也可以成为产生氏族的出发点。
”可以互相照应起来。
关于这句话的译法,杨塑教授曾提出过改进意见,他认为“都是”两字宜译为“似乎是”或“仿佛是”(详见《民族与民族学》第369页注①)。
四、“奥克苏斯河和药杀水”(第22页,第50页)奥克苏斯河(Oxus)系阿姆河(AmuDarya)的古称,中国古籍《隋书》、《新唐书》译作乌浒水。
药杀水在单行本中译为亚克萨尔特河(Yaxartes),系锡尔河(Sirdaria)的古称。
所谓药杀水系叫:,国古籍《新唐书》中的译名。
令人不解的是新译本,亚克萨尔特河用了中国古籍的译名,而奥克苏斯河却未用中国古籍中的译名。
但这两条河名,最好是按《起源》德文本中恩格斯用过的奥克苏斯河与亚克萨尔特河这样的名称为好。
五、“还在盖尤斯时代,fmilia,idestpatn—monlum(即遗产),就是通过遗嘱遗留的”(第54—55页)恩格斯明确指出过,罗马人所说的:“家庭”(familia)一词最初不足指夫妻及子女,而是指属于一个人的全体奴隶(财产),而这样的“家庭”概念小现在拉厂部落家长制家庭公社阶段,即公前1000年代上半叶。
后来到了公元2世纪罗马法学家盖尤斯在他编的《法学阶梯》二编排102项中,仍然提到“他把自己的familia即把付;父亲的遗产(patrimonium)给下他们的朋友作为合法的财产。
”在这里familia —词仍被当作patrlnlOlllUnl—问的同义语使用。
被新译本译为“还是”一语的德文“noch”这个付词,应译为“甚至”或“仍然”,这样全句可译为“甚至在盖尤斯时代……”或者译为“在盖尤斯时代……仍然是通过遗嘱遗留的”。
只有这样的翻译才能表达出这句话的语气,反映出一些历史现象时间的先后。
六、“现代的性爱,同古代人的单纯的性的要求,同厄洛斯(情欲),是根本不同的”(第75页)厄洛斯(Eroc)本是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小爱神,是爱神阿芙罗狄忒的随从和使者。
古希腊人在野蛮时代,随着人类思维能力的进步,人们不再满足对生殖器的简单崇拜,需要一位司掌性欲和繁殖的神,于是生殖器演变成了厄洛斯(在古希腊狄萨利亚地区,厄洛斯的形象就是一个男性生殖器),后来厄洛斯又被抽象化,成为一种使两个东西结合起来的原始亲合力与结合力。
厄洛斯作为一个神,它有两种箭,一为金箭可激发神或人的情欲,一为铅箭可窒息神或人的情欲,作为一个普通名词是指性的冲动。
在荷马史诗的《伊利亚特》的Ⅲ卷492行,XIV 卷295行中,还是用其厄洛斯的本意,即迫使天神宙斯去追求希拉,或者迫使巴里斯去追求海伦的那种性的冲动。
公元前8世纪希腊诗人希西阿德把厄洛斯人格化为爱神(男性),把他描写成为“能使所有诸神和所有的人销魂动魄,呆若木鸡,使他们丧失理智,心里没了主意的神(《神谱>>120行)。
恩格斯在上引的一段论述中,是把厄洛斯作为古代人单纯性欲的典型加以引用的,强调说明古代自由民之间的夫妇关系,不是建立在性爱的基础之上,而是一种单纯性欲的结合,因此,不能把古代人的单纯的性要求与厄洛斯的性欲作为两回事来理解,这样,这句话宜译为“现代的性爱根本不同于古代人单纯的性欲——厄洛斯(Eroc)。
”新译本中“(情欲)”二字是译者作为注解填上去的,这个注解应删去,因为这样的注并不准确,如此加注有“画蛇添足”之嫌,如果考虑到帮助读者理解“厄洛斯”这个典故,可在附录部分加注。
七、“来源于共同雅利安语的字根gan”(第83页)这个词组德文原文为“allgemein—ariSchenWarzel gan”,其中Warzel是词根之意(法译本作“racine”,也是词根之意),不应译为“字根”,理由有二:第一,在语言学上字和词是两个不同的术语,第二,如译为“字根”,容易使人误认为存在有一种共同的雅利安文字,实际上它并不存在。
因此,这个词组宜译为“来源于共同雅利安语的词根gan”。
八、“最高军事首长,像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间一样,已经图谋专制权,而且有时也达到了目的”(第144页)新译本和过去的中译本把此句中的德文原文的“Tyrannis”(“僭主政治”)这个词译为“专制权”不妥,在笔者所见的各种外文译本中这个词都是译为“僭主政治”。
只有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48年出版的英译本,译为“despotiepowcr”(“专制权”),在中文版的译本中,译为“专制权”,始于张译本,可能是跟着这个英译本而来的误译。
“Tyrannis”(“僭主政治”)一词源于希腊文。
在古希腊运用非法手段夺取政权的独裁者被称为僭主。
从历史内容来看,将这个词译为“专制权”不妥。
第一,如译为“专制权”,容易与国家发展到相当成熟阶段的专制主义相混淆,而不具备专制主义条件的僭主的独裁统治,不能与专制主义相提并论,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