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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组织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体育组织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体育组织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体育组织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体育组织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团队精神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学校体育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学生身心发育,培养学生坚强意志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校体育组织依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确定具体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体育组织设置体育教师和体育委员会,统筹规划体育活动。

第六条体育教师负责学校体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

第七条体育委员会是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体育活动规划。

第八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体育观摩组、体育科学研究组等机构,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学生参与第九条学生可以自愿参加学校体育组织的各类活动,但必须听从组织者的安排和要求。

第十条学生参与学校体育组织的活动,应当遵守规定的纪律和秩序,不得有违体育精神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应互相帮助、团结合作,树立团队意识,培养团结友爱的集体观念。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学校体育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按照规划和安排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第十三条在体育活动中,体育教师是活动的指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指导。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组织的活动场地和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学生参与活动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在学校体育组织的活动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学校体育组织对于积极参与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七条学校体育组织对于违反活动纪律、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甚至暂停参与活动的处罚。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组织应建立奖惩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表现和行为,以便奖惩分明。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学校体育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越规定的范围。

体育行业规章制度大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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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行业规章制度大全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行业的管理秩序,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运动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内体育行业的各个领域,包括体育组织管理、运动员管理、赛事管理、裁判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体育行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违法行为。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他人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所有。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体育组织管理第八条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体育组织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加强对各类体育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各级体育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从事体育活动。

第十条体育组织应当加强对运动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运动员水平,为国家赢得荣誉。

第十一条体育组织应当制定健全的体育赛事计划,保证各类赛事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体育组织应当加强对裁判的培训和管理,保证比赛裁判的公正公平。

第十三条体育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各种体育文化活动,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运动员管理第十四条运动员应当遵守比赛规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比赛胜利。

第十五条运动员应当尊重裁判和对手,遵守比赛纪律,不得侮辱他人或破坏比赛秩序。

第十六条运动员应当加强自身体魄,提高自己的竞技水平,为国家争得荣誉。

第十七条运动员在比赛中受到伤害应当及时就医,不得擅自继续比赛造成身体更大伤害。

第十八条运动员应当遵守体育组织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组织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九条运动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文化活动,为社会树立正面形象。

第四章赛事管理第二十条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赛事管理,维护比赛秩序,保障运动员和观众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赛事的组织方应当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比赛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赛事组织方应当保证比赛场地的安全、卫生和整洁,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设施。

体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体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体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管理,推动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和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体育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体育教育的育人功能。

第四条体育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体育管理体制,明确职责,确保体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体育教学工作第五条体育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第六条体育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水平,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体育教学应注重学生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和体育品德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体育课程评价应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第三章体育活动与竞赛第九条体育活动应丰富多样,涵盖竞技体育、休闲体育、传统体育等项目,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第十条体育活动应定期举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运动能力。

第十一条体育竞赛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倡重在参与、尊重裁判、尊重对手的竞赛精神。

第十二条参加校外体育竞赛的代表队应按照学校规定选拔队员,确保代表队的高水平和高素质。

第四章体育设施与器材第十三条体育设施和器材应满足教学、训练和竞赛的需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四条体育器材的借用、使用和归还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确保器材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五条师生在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时,应遵守使用规程,爱护设施和器材,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体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体育安全管理应贯穿于体育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体育设施的安全。

第十七条体育活动前,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运动技巧。

第十八条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体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和器材的安全使用。

第六章体育教师与工作人员第二十条体育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人师表。

学校体育相关规章

学校体育相关规章

学校体育相关规章学校体育活动在学生的健康和全面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体育活动的有序进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以规范体育活动的开展。

下面将介绍学校体育相关规章。

一、体育场馆使用规定1.学生在使用体育场馆前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和体育知识培训,了解场馆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学生使用体育场馆时必须佩戴适当的运动鞋,不得穿着凉鞋、高跟鞋等不安全的鞋子。

3.学生在使用体育设施时应当注意维护设施的完好,并遵守相关的使用规定和秩序。

二、体育器材管理规定1.学生在使用体育器材前必须接受器材使用和保养方面的培训,了解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2.学生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佩戴相应的保护装备,如护具、头盔等,确保自身安全。

3.学生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损坏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不得私自修理或继续使用。

三、体育活动参与规定1.学生参与体育活动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符合参与活动的条件。

2.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教练员的指导和要求,不得违反活动规则或进行无意义的挑衅行为。

3.学生在参与体育比赛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体育道德和精神风貌,尊重对手,遵守裁判员的裁决。

四、体育课程安排规定1.学校将每周安排固定的体育课程,并及时通知学生具体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2.学生在体育课程上应当按时到达指定的场馆,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减少学习效果和团队活动的积极性。

3.学生在体育课程上应当遵守教练员的指导和要求,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完成课程要求。

五、体育比赛参与规定1.学校将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自愿报名参赛。

2.学生在参赛前需经过必要的体能测试和技能培训,确保具备参赛的条件和能力。

3.学生在比赛中应当遵守竞赛规则和道德规范,尊重对手并树立正确的竞赛心态。

六、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规定1.学校将定期进行体育活动安全培训,学生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知识教育,了解体育活动风险,并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

体育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体育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体育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场的管理秩序,保障体育场使用者的安全和权益,维护体育场设施的完好和整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体育场的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观众、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进入体育场需遵守本规定,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命令。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在体育场内从事违法犯罪、扰乱秩序、损坏设施等行为。

第五条进入体育场时需携带有效证件,并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在体育场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在体育场内禁止吸烟、喧哗、垃圾乱扔等行为。

第八条体育场内禁止擅自涂鸦、损坏设施,一旦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九条在体育场内举行活动需提前申请,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体育场管理者所有。

第二章体育场内规定第十一条运动员须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员的判决。

第十二条运动员在训练时需保持专注、自律,遵守教练员的指导和安排。

第十三条观众在观看比赛时需保持秩序,不得喧哗、辱骂、打斗等行为。

第十四条观众需遵守体育场内的禁止物品和行为规定。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需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比赛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所有人员需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七条体育场管理者需加强对体育场内秩序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八条体育场管理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九条体育场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体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各个部门间需密切合作,共同维护体育场的管理秩序。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体育场管理者可采取警告、罚款、禁止入场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于表现突出、有贡献的人员,体育场管理者可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体育场管理者可报警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体育场管理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体育场管理者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管理者另行规定。

非连续性文本含答案优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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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连续性文本含答案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非连续性文本练习卷班别:姓名:(一)下面是一幅图书广告宣传画,观察画面,完成填空。

(1)这则广告介绍的书名是《》。

(2)出版社编写这套书的用意是:()。

(3) 100%精品说明这套书();75%价格说明这套书()。

两个意思用一个成语概括就是()。

(二)下面是某市教育局公布的该市学生体质状况的最新检测结果。

1.根据以上提供的资料信息,你得出了什么结论?(3分)①②2.请你为“阳光体育运动”写一条宣传标语,提高大家参加体育运动的积极性。

(2分)(三)看看我们身边,你也许会发现,不少小学生都佩戴上了眼镜。

请根据“希望小学二至六年级视力情况调查”主题活动中调查搜集到的相关数据,完成题目。

希望小学学生视力调查统计表(调查人数:3624人)(1)。

2、你能不能根据自己的发现,写一则相关的公益广告(12字以内)。

(四)材料一: 4月3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于丹,做客新华网博鳌高端访谈,畅谈当代社会如何传承与发扬雷锋精神。

她说“我记得大家所熟悉的救了小悦悦的那个拾荒陈阿婆获奖了;还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成了现代愚公,他从自己的村子里面一点一点给孩子们修路;还有一位小女孩,在火灾中救了15户人家,她获奖了。

我看到这些人的时候很感慨,因为按照传统的理解,拾荒婆婆、70多岁的爷爷、10来岁的孩子,他们都是传统意义上真正的社会弱势群体,但是他们为这个社会守住了良心,这些平凡的良心代表这个社会的一种态度”。

材料二:新华网发展论坛“我们该如何学习和贯彻雷锋精神呢”学习雷锋,就要像雷锋那样,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努力学习,并在日常生活中勤俭朴素、厉行节约,坚决反对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用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将来美好的生活。

学习雷锋,就要像雷锋那样,大力弘扬文明新风,用实际行动促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的实践者、新型人际关系的倡导者。

体育队里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体育队里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体育队里的规章制度是什么一、赛前准备1.1 比赛前一天,所有队员必须提前到达比赛场地,进行充分的准备和热身。

1.2 比赛前10分钟,队员必须集中注意力,保持专注,听从教练的安排和指挥。

二、比赛中的表现2.1 比赛中,所有队员必须全力以赴,不得怠慢,尊重对手,遵守比赛规则。

2.2 比赛中不得有不良行为,如恶意犯规、辱骂对手、故意伤害等,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2.3 比赛中,队员要保持良好的合作精神,团结协作,互相鼓励,不得出现内讧。

三、赛后总结3.1 比赛结束后,队员要及时总结比赛中的经验教训,认真听取教练的分析和建议,做好改进和提高。

3.2 要尊重裁判和评委的判罚,不得有不满、抗议等行为,维护比赛秩序和体育精神。

四、训练安排4.1 队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教练请示。

4.2 训练中,队员要严格遵守教练的指导要求,听从安排,认真训练,勤奋刻苦,不得偷懒。

4.3 训练结束后,队员要及时整理训练器材,保持训练场地的整洁,维护队伍形象。

五、队内纪律5.1 队员要遵守队内的纪律规定,不得擅离队伍,不得有违反队规的行为,如打架斗殴、私自离队等。

5.2 队员要维护队伍的团结和凝聚力,相互尊重,不得互相攻击、挑衅和抹黑。

5.3 队员要服从教练的管理和指导,不得有对教练指挥不听从、抗拒等行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六、荣誉与奖惩6.1 队员要时刻明白,体育精神和团队荣誉高于一切,保持良好的比赛态度和素质,争取更多的荣誉和成绩。

6.2 对于表现优异的队员,将给予嘉奖和奖励,提高队伍士气和凝聚力。

6.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队员,将给予批评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赛等,严肃处理,维护队伍形象和秩序。

七、其他规定7.1 队员要加强身体锻炼,保持良好的体育素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比赛意识。

7.2 队员要保持健康饮食,作息规律,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做好各项准备。

7.3 队员要积极学习训练技巧和比赛策略,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为队伍荣誉而战。

体育卫生等管理规章制度

体育卫生等管理规章制度

体育卫生等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广大体育爱好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全民体质水平,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各类体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动会、健身操、篮球比赛等。

第三条本规章的宗旨是预防运动损伤,提高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保障参与者的健康。

第二章体育卫生管理第四条举办体育活动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负责现场急救工作。

第五条体育活动前,参与者应当进行体检,符合参与条件方可参加。

第六条体育活动结束后,参与者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避免延误治疗。

第七条参与者在参加体育活动时应当遵守安全规则,不得擅自进行危险动作。

第八条举办单位应当定期对场地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第三章体育用品管理第九条参与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体育用品,不得使用变质或损坏的用品。

第十条举办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体育用品,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一条参与者如发现体育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主办单位,避免发生意外。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二条举办体育活动的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在卫生死角。

第十三条参与者应当爱护公共环境,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第十四条举办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洁人员,定期对场地进行清洁消毒。

第五章体育饮食管理第十五条参与者在体育活动前后应注意饮食搭配,保证营养均衡。

第十六条举办单位应提供饮用水和清淡小食,不得提供油腻食品。

第十七条参与者应避免过量饮酒或饮用高糖饮料,保持清洁卫生。

第六章着装管理第十八条参与者应着合适的运动服装,不得穿着过于宽松或过于紧身的衣物。

第十九条举办单位应提供统一的队服,方便管理和识别。

第二十条参与者应避免穿着过于鲜艳或过于昂贵的运动装备,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注意。

第七章惩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如参与者违反本规章的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于遵守规定并积极参与的人员,可给予奖励或表彰。

奥林匹克内容

奥林匹克内容

什么是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宪章》 (olympic charter) 亦称奥林匹克章程或规则,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定的有关基本原则、规则和附则的法典。

内容包括奥林匹克的基本原则与宗旨、奥林匹克运动领导机构和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有关规定。

第一部《奥林匹克宪章》是由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奠基人、法国著名教育家顾拜旦倡议和主持制订,1894年6月在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的。

一百年来,曾多次修改、补充,但其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现行的《奥林匹克宪章》是1999年12月在瑞士洛桑由国际奥委会第110次全会通过的,1999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

宪章原文版本 1999年版的《奥林匹克宪章》由基本原则和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运动会5章组成。

第1章内容包括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权力、运动的范围、国际奥委会的作用,规定了国际奥委会承认和赞助的对象和程序,说明了奥林匹克代表大会的召集和奥林匹克团结工作问题。

第1章还有关于奥林匹克徽记、旗帜、格言、标志和火炬等规定。

第2章内容包括关于国际奥委会的法律地位、成员的资格与产生等内容。

规定了国际奥委会全体大会、执行委员会和主席的权力和职责,还规定了国际奥委会的工作程序、语言和经费来源等问题。

第3章内容包括国际奥委会对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承认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作用。

宪章中文译本国际奥林匹克单项体育组织在奥运会和国际奥委会赞助的比赛中,对所管理的运动项目负有技术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4章内容包括国家奥委会的使命和作用、组成和与本国单项体育组织的关系等。

国家奥委会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在各自的国家发展奥林匹克运动。

第5章内容包括奥运会的组织与管理、奥运城的选择、奥运会参赛条件和比赛项目、文化节目和奥运村的设立和礼仪等问题。

奥林匹克礼仪包括奥运会邀请信的发送、各种奥林匹克证件及持证人的权利与待遇、奥运会开幕式、闭幕式与发奖仪式等。

校体育传统项目规章制度

校体育传统项目规章制度

校体育传统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全校师生参与校体育传统项目活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包括班级、学院、年级、校团体等各级别的体育传统项目活动。

第三条学校将举办各类传统项目活动,如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体操等。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倡导健康、快乐、团结、合作的校园体育文化,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

第二章田径第五条田径项目包括短跑、中跑、长跑、跳远、跳高、铅球等,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进行选择参加。

第六条参加田径项目的学生需穿着校体育课统一着装,携带个人标识。

第七条学生需按时到达指定场地进行训练,遵守教练的指导,切忌擅自行动。

第八条每周设定田径项目比赛时间,学生需参加比赛,不得缺席。

第九条学生参加田径项目比赛需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作弊行为。

第十条校田径队将选派优秀学生参加省内外各类田径比赛,学校将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篮球第十一条学生篮球队将组织训练和比赛活动,每周至少训练2次,周末进行友谊赛。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篮球队需要具有一定的篮球基础,听从教练的指导,团结协作。

第十三条篮球队比赛遵守篮球规则,不得采取违规行为,保持运动员的风度。

第十四条学生篮球队优胜者将代表学校参加省内外各类篮球比赛,学校将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足球第十五条学校将举办校园足球联赛,鼓励学生参与,提升足球技能。

第十六条学生足球队将组织训练和比赛活动,每周至少训练2次,参加学校比赛。

第十七条学生参加足球队需具备足球基础知识,服从教练指导,遵守队规。

第十八条足球队比赛遵守足球规则,不得进行恶意犯规,保持运动员的体育精神。

第十九条学生足球队优胜者将代表学校参加省内外各类足球比赛,学校将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乒乓球第二十条学校将举办校园乒乓球锦标赛,鼓励学生参与,提升乒乓球技能。

第二十一条学生乒乓球队将组织训练和比赛活动,每周至少训练2次,参加学校比赛。

学校体育运动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运动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运动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鼓励学生参与体育运动,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教职工在校体育活动中的参与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体育运动活动遵循“健康第一、安全第一、团结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体育运动活动应当遵循民族传统、科学文明和人文关怀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体育运动活动不得有违法行为、违规操作、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学生体育运动规则第七条学生参与体育运动需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明。

第八条学生体育运动需穿着适当的运动服装和鞋子,保持整齐干净。

第九条学生参与体育运动需听从教练指挥,严禁擅自离开比赛、训练场地。

第十条学生参与体育运动需保持纪律和秩序,遵守各项规则和要求。

第十一条学生参与体育运动需保持礼貌,尊重他人,遵守公共道德。

第十二条学生体育运动中若有受伤或感不适,应立即停止活动并向教练报告。

第三章教职工体育运动规则第十三条教职工参与体育运动需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教职工体育运动需穿着适当的运动服装和鞋子,保持整齐干净。

第十五条教职工参与体育运动需遵守教练和领导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比赛、训练场地。

第十六条教职工参与体育运动需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和要求,保持纪律和秩序。

第十七条教职工参与体育运动需尊重他人,保持礼貌,遵守公共道德。

第十八条教职工体育运动中若有受伤或感不适,应立即停止活动并向领导报告。

第十九条教职工在体育运动中应当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榜样。

第四章赛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学校举办体育赛事需提前制定详细的赛事计划和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赛事场地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救护措施,确保比赛安全进行。

第二十二条参赛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按规定进行比赛。

第二十三条赛事期间应严格遵守规则和纪律,不得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

第五章应急措施规定第二十四条学校体育运动活动中如发生意外,应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

体育新闻报道类别

体育新闻报道类别
体育法制新闻报道涵盖内容非 常丰富,包括体育规章制度、 体育司法报道等等,媒体出于 新闻价值考虑,多以体育司法 报道内容为侧重。
体育新闻报道类别
体育司法: 广义上,是指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及司法组织制定有关 体育行政法规或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过程中 的执法活动;狭义上,是指国家体育司法机关在办理 诉讼案件中的执法活动。
体育司法新闻报道: 对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关体育法制的事实的报道 ,包括体育理发、司法、执法等方面,也包括守法、 违法、犯法等方面,既涉及公安机关、监察员、法院 等机构,也涉及相关单位和社会成员。
体育新闻报道类别
体育法制新闻报道内容: • 关于体育法律制度的新闻报道; • 关于体育纠纷的司法报道。
体育新闻报道类别
类型: (1)体育新闻播报 (2)赛事转播 (3)体育专题类节目:体育评论、 体育访谈、体育纪录片 (4)其他相关节目:大众体育、体 育娱乐、体育游戏节目等
体育新闻报道类别
四、网络体育新闻报道
网络又被称为“第四媒体”,已成为各阶 层获取信息的主流渠道。
网络传播的优势: • 传播的快捷性和时间上的自由性; • 传播空间的无限性(“地球村”); • 传播的交互性和方式的多样性(如论
体育新闻报道类别
一、体育赛事报道
1、赛前报道: 是在重要的体育赛事举行之前,媒体围 绕比赛有关情况所进行的报道。是体育 新闻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常用形式。 如介绍参赛各方的情况、运动员特别是 体育明星的状况、教练员的部署、场地、 气候等。
特点:突出新闻释疑功能和解惑功能 体裁:赛前预测、赛前动态、赛前预报、 赛前非事件性、赛前专访
2、赛间报道: 指比赛过程中,媒体通过特殊的技术手 段在现场对赛事进行同步直播和报道。

学校体育相关规章范本

学校体育相关规章范本

学校体育相关规章范本学校体育是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发展身心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章。

以下是学校体育相关规章的范本。

一、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规定1.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必须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禁止穿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和鞋子。

2.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在体育场地上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3.学校体育馆、操场等体育场地设有专门人员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急救知识,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严禁在体育场地上乱扔石块、砖头等危险物品,禁止在场地上使用危险器械。

5.学生在参加体育活动时应注意安全,严禁进行高风险的运动项目,如攀岩、跳水等。

二、课外体育活动管理规定1.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必须经过学校体育老师审批,并填写家长同意书。

2.课外体育活动必须由专业教练员或者具备相关资质的老师进行指导。

3.学生在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时应注意自我保护,禁止参加违法违纪的活动。

4.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尊重教练员和其他参与者。

三、校园体育器材管理规定1.学校体育器材必须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进行摆放,不能随意堆放或乱放。

2.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根据规定的用途和方法进行使用,禁止违规使用或损坏器材。

3.体育器材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

四、学生体育活动纪律管理规定1.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必须服从教师的指挥和管理,严禁擅自离开或做出违规行为。

2.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互相协作,遵守游戏规则和体育精神。

3.体育活动期间,学生应保持队列整齐、动作协调,不得大声喧哗或出言不逊。

五、体育活动考核评价管理规定1.学校体育活动的考核评价应科学、公正、公平,注重综合素质和个人发展。

2.体育考试结果应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造假或擅自修改成绩。

3.体育成绩应及时向学生、家长公示,确保透明公开。

六、体育活动赛事管理规定1.学校举办体育赛事必须遵守相关规程和程序,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宁波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文本

宁波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文本

宁波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随着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城市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逐步改善群众性体育运动条件,满足市民对体育设施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各类体育服务设施是势在必行。

体育事业作为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应该得到各方面的重视和发展,特别是新形势下体育产业的兴起,对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增强城市凝聚力和打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创造和谐社会都有极为重要作用。

由此,市体育局、规划局组织编制《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这一项目的启动将对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公共设施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行政区划范围,面积9365平方公里,重点确定各级城市(镇)各级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第二层次为中心城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311.9平方公里,重点确定市、区级体育设施空间布局和用地;第三层次为中心城三江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185.11平方公里,重点确定居住区级体育设施空间布局及用地和社区体育设施配建标准。

第三条名词解释体育设施:本规划所称的体育设施是指坚持非营利和向公众开放原则的公共体育设施。

竞技训练设施:本规划所称的竞训设施是指体育竞技和体育训练设施,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竞技比赛以及运动员训练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备。

群众体育设施:本规划所称的群体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活动,满足群众进行体育锻炼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备。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年限为2006-2020年,其中2006-2010年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为远期规划。

第五条规划依据5.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5.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5.5《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国家体委1995年7月发布5.6《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务院1995年6月发布5.7《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5.8《市近期建设规划(2004-2010)》5.9编制完成的中心城各分区规划5.10编制完成的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5.11编制完成的各类专项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5.12国家、省、市有关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法规、文件、规范5.13市体育局提供的行业发展规划及其它相关资料第六条规划原则6.1 统筹规划,适当均衡。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育教育目标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学校体育工作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健康生活奠定基础。

第三条体育课程设置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设体育课程。

体育课程要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包括体能训练、技能学习、体育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体育课程内容,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第四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要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学校要保障体育教师待遇,鼓励体育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学校要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保障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学校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足够的体育场地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体育设施,确保体育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六条课外体育活动学校要组织丰富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培养学生的体育特长。

学校要开展体育节、体育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

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活动和比赛,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和习惯。

第七条体育竞赛与表彰学校要定期举行各类体育竞赛,激发学生的竞技热情,提高学生的体育技能。

学校要对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第八条体质健康管理学校要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质健康监测。

学校要关注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体质健康问题。

学校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方式。

群众体育规章制度

群众体育规章制度

群众体育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群众体育管理,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体育、企事业单位体育、校园体育等各类群众体育活动。

第三条群众体育活动应当坚持全民参与、普及健身知识、促进身心健康的原则,促进群众体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群众体育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体育场馆和器材设施,为群众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章群众体育组织管理第五条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应当依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群众体育组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活动责任人,确保活动安全和秩序。

第七条群众体育组织机构应当制定活动宣传计划,广泛宣传健身知识,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第八条群众体育组织应当遵守体育公平竞赛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作弊行为。

第九条群众体育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提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专业水平,保障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条群众体育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活动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群众体育活动应当确保参与者的安全和健康,严禁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第十二条群众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群众体育组织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第十四条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活动规则,服从组织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

第十五条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的人员应当服从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指导,尊重他人,遵守公平竞赛原则。

第四章群众体育活动保障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群众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体育场馆和器材设施的投入。

第十七条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组织群众体育活动,提高员工身心健康水平。

第十八条学校教育部门应当加强体育课程设置,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能力。

跳远比赛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跳远比赛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跳远比赛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高我国跳远运动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跳远比赛规章制度是跳远比赛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各级跳远比赛,旨在规范比赛秩序,提高比赛质量,保护运动员权益,为广大体育爱好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环境。

第三条跳远比赛分为室内跳远和室外跳远两种形式,根据比赛级别不同,比赛规则和标准有所不同,各级比赛组织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比赛规则。

第四条跳远比赛应遵守《体育道德规范》,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做到公平竞争、公正裁判、友好交流。

第二章比赛组织第五条跳远比赛应组织专业的裁判团队和技术团队,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跳远比赛应当提前确定比赛时间、比赛地点、比赛项目、比赛规则等基本信息,并向社会公布,以便各方参与者做好准备。

第七条跳远比赛应当设置报名通道,吸引更多参赛选手参加比赛,同时要求选手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证明。

第八条跳远比赛组织者应根据比赛规模确定比赛的奖励机制,激励运动员积极参与比赛,提高比赛水平。

第九条跳远比赛组织者应当设立比赛指导组和服务组,确保比赛进行顺利,同时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章参赛选手第十条参加跳远比赛的选手必须是身体健康、遵守比赛规则、具备跳远比赛能力的人员。

第十一条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纪律,服从裁判指挥,保持良好的竞赛状态,不得使用违规药物或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参赛选手应按时参加比赛,并随时准备比赛,如因故无法参赛需提前通知组织者并提供证明。

第十三条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应保持安静、文明,不得干扰其他选手或影响比赛秩序。

第十四条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完成全部规定要求,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比赛规则第十五条跳远比赛的项目包括双脚跳远、单脚跳远等,根据比赛级别和规模确定比赛项目。

第十六条跳远比赛采用计分制度,选手跳远距离越远,得分越高,裁判团根据跳远长度、动作美感等因素综合评定得分。

彩票管理条例全文

彩票管理条例全文

彩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4月22日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九年五月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第三条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

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第四条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第二章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第七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停止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具体品种(以下简称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彩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按照合理规划彩票市场和彩票品种结构、严格控制彩票风险的原则,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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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体育法学研究的对象体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体育法,即它是关于体育法的科学。

属于法学的一个门类,目的是促进体育法规的发展与完善。

概念:体育法学是一门研究体育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二、体育法学的研究内容1、研究体育法调整纵向的管理关系和横向的竞争与协作关系的规律(构建研究)2、研究体育法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以及体育法的目的、方针和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观点和学说。

(学科研究)3、研究体育立法和体育法规在实践中的适用(应用研究)三、体育法学的研究意义有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体育立法的系统与完备、法律法规间的协调与配套等。

有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市场化需要法制化有助于促进体育国际交流游戏需要规则,参与国际交流就需要遵循国际惯例,同时保护本国利益。

四、体育法学的研究方法1、历史辩证的方法唯物论、辩证法、历史观2、系统考察的方法系统论是三大系统理论之一,是现代科学方法论。

(另外两种是控制论和信息论,通称老三论)3、比较分析的方法是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过程和方法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五、体育法学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我国体育法学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

最早的研究文章发表于1984年,1985年成立体育法学研究会,87年成为专业学科组。

研究成果:《体育法》的颁布;基本建立起体育法学的学科体系。

主要问题:基础薄弱;情绪浮躁发展趋势:从立法研究转向执法研究;从上位研究转向下位研究;从独立性研究转向关联性研究。

第二章»法的产生•游戏与游戏规则•法的产生首先是内在的需要,不仅仅是外在的约束•法的产生是秩序和正义的需要。

•秩序的需要•秩序的概念是指自然界和社会进程运转中存在着某种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

•有序模式深深植根于整个自然结构之中的,人类生活只是该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自然界中有序模式的普遍性•自然界表现出极大的一致性和有序的模式。

•四季更替、月盈月亏、新陈代谢•假设万有引力定律终止的后果•个人与社会生活中的秩序•有序的生活方式要比杂乱的生活方式占优势。

•“只要有社会,就会有法律”——古罗马•秩序需要之心理根源•要求有序关系的倾向植根于人类精神之中•因循守旧、侧重过去的观念扎根于儿童的生性资质中,回到从前的强烈愿望始终存在。

•人类神经系统在节约能量和减少精神紧张方面的需要,揭示了人类对于有序生活方式的先入为主的倾向。

•正义的需要•正义的目的: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与要求,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社会发展——这是维持文明社会生活方式所必要的。

•秩序侧重于社会制度与法律制度的形式结构•正义侧重的是法律规范与制度安排的内容、对人类的影响以及在人类幸福与文明建设中的价值。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体育法的产生•体育法的产生大致分三个阶段:•1、体育运动中习惯性规范阶段•游戏的规则约定•2、体育运动中的章程规则阶段•早期的体育活动规则、章程多出于对军事、教育和社会伦理的需要而作为一般行为规则的法则逐渐产生,从而由个别调整转为一般调整。

•早期的法规简单、零散,以不成文法规的形式出现,后来才逐渐发展为比较明确的成文法规。

•3、体育法规和体育法律形成阶段•法规、法律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

•最早的法律是国家对某些习惯认可、被赋予法律效力,由此发展而来的早期成文法均属诸法合体,对体育的规定也散见其中,反映了早期的体育还未派生成为独立的文化活动实体。

•体育法规是随着近代体育的形成和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最初的体育法规主要是关于学校体育的法令。

•国家以法律和法令的形式对学校体育做出规定,表明体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也表明体育在学校中重要地位的确立。

•一战后各国体育立法已不局限于学校的范畴,逐渐发展为带有综合性质的体育基本法。

•二战前后,欧洲不少国家颁布了体育法。

二战后,体育运动科学化和社会化趋势更加突出,现正以全社会的规模向终身体育和全民健身方向发展。

•总之,体育法的产生与生产力的水平提高、社会文明的进步和体育的发展紧密相连,体育的发展促使体育法产生,体育法则促进体育发展。

•世界各国体育立法概况•近代一些国家的体育法•1770年匈牙利的《学校法》是最早规定体育作为学校必修课程的体育法规;丹麦1809年,瑞典1820年,德国1842年,法国1848年,英国1870年*,俄国1838年在军队,1870年在师范学校,日本是1872年,美国1866年(加州)。

•现代一些国家的体育法•随着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迅速发展,各种国际比赛的频繁开展,竞技体育已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日益成为人们感兴趣的社会活动之一,并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各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体育立法,并逐渐发展为带有体育宪法性质的综合体育基本法。

•《日本体育运动振兴法》(1961)目的是扭转二战以来日本体育发展的停滞状态,强调国家对体育事务的干预。

振兴法共4章23条,规定了日本振兴体育运动的目的、措施、体育节(每年十月第一个星期六)等等。

罗马尼亚1967年,法国1975年,西班牙1979年,该法比较全面。

•《美国业余体育法》1978年国会通过,是对1950年《美国奥林匹克协会组织法》的修订和补充。

该法案授权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管理全美业余体育活动,该机构不受政府直接控制,可根据法律接受赠品及议会批准的拨款。

•以上各国体育立法情况,说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体育事务,调节体育关系和秩序,促进体育运动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中国体育法的发展•近代中国体育法制(鸦片战争之清灭亡)•动荡变革时期,西化思潮。

西方体育传入中国,与传统体育结合,中国近代体育由此形成。

•内外交困,实行新政,在推行新式教育制度的“新政”中,关于体育的法律制度散见其中。

•《钦定学堂章程》1902年颁布,未几实施被废止。

•《奏定学堂章程》1903年颁布,中国历史上政府公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第一个学制。

奠定了体育在我国教育中的地位。

•编练新军清末的“八旗”、“绿营”已衰败不堪,鸦片战争以后,统治者下令依照西方军队和军事学堂改造中国军队,包括西方体育和西方军事体育的练兵方法在中国军队中得到了确立。

•《通行各省推广师范生名额电》1906年由清政府学部颁布“附设五个月毕业之体操专修科,授以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授法等,名额百名,以养成体育教习”。

这一通令适应了新式学堂快速发展的需要,解决了师资奇缺的社会矛盾,也奠定了我国师范体育教育的基础。

•现代中国体育法制•北洋军阀时期的体育法制•1911年,清王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

•1912——1913年颁布“学校令”及其“实行规则”•1914年公布了《教育部官制》,规定教育部的社会教育司负责“公众体育及游戏事项”。

•1915年,“国会”通过了把新武术定为“学界必学”的“中国式体操”的决议。

•1923年公布了“中小学课程纲要”,规定把体操名称改为体育,扩大体育的实施范围,田径、球类等运动得到了广泛开展,是我国学校体育的一个重要变革•国民党统治下的体育法制•1928年南京政府成立后,在体育法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步骤和措施。

在教育部领导下的全国体育委员会成立,负责指导全国的体育工作。

1929年国民政府公布了《国民体育法》,1932年公布了《国民体育实施方案》,规定建立教育部体育委员会,作为最高体育行政机关,地方则为各级体育委员会。

•其法规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四类:•1、体育基本法•1929年公布了《国民体育法》,41年又公布了《修正国民体育法》,同时还制定和公布了有关的实施方针,如32年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和41年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以及45年的《国民体育实施计划》等。

•、体育行政机构组织法•1927年建立“体育指导委员会”,32年建立教育部体育委员会,各省市相关机构相继成立。

33年教育部内设立“体育督学”机构,随后各省市也设立这一官职。

36年教育部设立“体育组”,旨在加强对学校体育、军训和童子军事宜的管理。

•3、学校体育法•学校体育法规在整个体育立法中的比重较大,国民党政府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校体育法规。

如31年的《初级中学体育课程标准》和《高级中学普通科体育课程标准》、32年的《小学体育课程标准》、36年的《暂行大学体育课程纲要》、40年的《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各级学校体育设备暂行最低标准》等社会体育法•国民党政府对社会体育也订立了许多法规。

27年成立了“全国体育指导委员会”,拟定了“各省体育会组织条例”、“省会及通商大埠城市公共体育场办法”。

39年颁布了《体育场规程》、《体育场工作大纲》、《体育场辅导各地社会体育办法大纲》。

44年以后颁布了《体育场工作实施办法》、《体育会组织办法》、《全国运动大会及各省市县运动会举行办法》、《体育节举行办法要点》等法规。

•国民党政府时期有各种体育法规,从形式上看相当完备,但真正能付诸实践的很少。

•革命根据地的体育法规•中央苏区学校、部队、机关所开展的体育活动,都是以“反围剿,锻炼身体干革命”为总方针。

33年颁布了《各种赤色体育规则》,34年制定了《俱乐部纲要》。

33年成立了大型组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赤色体育会”,37年成立了“陕甘宁边区体育运动委员会”,40年成立了“延安体育会”,42年成立了“延安新体育会”和“延安体育总会”等,苏区的赤色体育会还参加了第三国际领导下的红色体育国际。

•学校体育方面主要有34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和《小学课程教学大纲》,规定每周游艺课8学时,体育内容以游戏和体操为主。

•社会体育方面有33年颁布的《俱乐部组织和工作纲领》、《关于建立和健全俱乐部的组织和工作》,34年的《俱乐部纲要》和《儿童俱乐部的组织和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建设•从现在回顾历史,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可以分为开始起步——逐步充实——基本停滞——快速发展四个阶段。

•1、开始起步(1949——1956年)•这一阶段是我国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体育工作的重点是发展全民体育,7年间共制定18项体育法规,12项与发展群众体育有关。

•2、逐步充实(1957——1965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继续发展群众体育的同时,开始重视竞技体育,9年间新制定和修改的12项主要的体育法规中,竞技体育有9项,群众体育法规有3项。

•3、基本停滞(1966——1978年)•4、快速发展(1979——1995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94年底,新制定的体育法规455件,占建国以来总数523件的87%,从内容上看,几乎涵盖了体育工作的各个领域。

地方性体育立法明显加快,体育立法制度逐步健全•《体育法》的制定[时代背景]•1、计划经济与举国体制•2、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3、社会发展战略地位提高•4、国际环境•法的本质与特征•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确认、建立、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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