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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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中小学学校章程是一份规范学校运行的文件,它包含了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教育目标、教学计划、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中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学校所有成员都应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学校的组织结构第五条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若干人,由校长提名,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第六条学校设教务处、学生处、教研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具体设置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学校设教师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家长代表大会,由代表选举产生。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按照国家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进行管理。

第九条学校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条学校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教师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校的教育目标第十二条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健康个性、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十三条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第五章学校的教学计划第十五条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课程建设,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

第六章学校的学生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

第二十条学校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七章学校的教师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估。

第二十二条学校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二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参与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八章学校的家校合作第二十四条学校与家长建立紧密的联系,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章程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规范、高效、便捷原则;(三)教育与培养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保留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注册后,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入学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奖惩记录等。

第六条学生学籍保留期间,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业任务。

第七条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第八条学生休学期间,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十条学生转学、转专业,应当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休学、复学,应当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退学、开除学籍,应当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四章学籍终止第十三条学生学籍终止包括毕业、结业、肄业、开除学籍等。

第十四条学生毕业、结业,应当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肄业,应当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开除学籍,应当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学籍档案室,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九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当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凡在本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均应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本校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尚品质、良好素养和积极进取精神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四条学校章程由校长召集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校长提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辱骂老师和同学,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

第四章教师管理制度第九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恪守教学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章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生代表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组织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劳动委员会,由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和环境卫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供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术研究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以人为本,以学为基”为办学理念,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创新、发展”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教育教学管理第四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意志、审美、劳动等方面的素质,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第七条:学校加强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教师管理第八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和职业道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落实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制度。

五、安全与后勤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学校加强后勤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营造优美、整洁、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十八条:学校加强师生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学校章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来访人员以及学校财产。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学校应对新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设施,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实验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出行安全。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学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学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初级中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初级中学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初级中学学校的全体师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初级中学学校是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学校,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初级中学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公民。

第五条初级中学学校应当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的核心导向,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校的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初级中学学校内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学工处、生辅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直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校长由校党委(总支部)组织实施竞聘产生,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协助校长处理学校的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估与改进。

第十二条德育处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培养学生的品德与价值观。

第十三条学工处负责学校学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组织各类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经费预算、支出核算等工作。

第十六条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师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三章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七条初级中学学校应当贯彻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重视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八条学校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承担起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体育锻炼,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注重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第四章家校合作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与家长进行教育交流活动,共同关心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第二十四条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高等学校章程

高等学校章程

高等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校的运行与管理,保障学校权益,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与地址第二条本校的名称为[学校名称],英文名为[英文名称]。

第三条本校位于[具体地址],拥有独立的校园和相应的教学、科研、生活设施。

第三章学校性质与定位第四条本校为[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社会发展。

第五条本校的定位是[具体定位,如“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等],以[特色、优势等]为发展方向。

第四章培养目标与方向第六条本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特定素质、能力等]的优秀人才。

第七条本校的培养方向是[具体的培养方向,如“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创新能力训练”等]。

第五章办学层次与规模第八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并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规模控制在[具体人数或比例],以保证教育质量。

第六章学科门类与设置第十条本校设有[具体学科门类],并可根据学科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七章内部治理结构第十一条本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立相应的教学、科研、行政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本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的审议和决策。

第八章决策程序与规则第十三条本校的重大决策须经过党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备案。

第九章民主监督机制第十四条本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机构。

第十章重要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校制定并实施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一系列重要管理制度,以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十一章办学活动准则第十六条本校在办学活动中,遵循教育规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十二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归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所有,解释权归学校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标题:中小学学校章程引言概述:中小学学校章程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文件,规定了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教学活动等方面的规定,对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章程的制定1.1 确定章程的目的和范围:章程应明确规定学校的宗旨、办学理念,以及章程的适合范围和具体内容。

1.2 参预制定章程的主体:通常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共同参预制定。

1.3 确定章程的审批程序:章程的制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如学校董事会或者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

二、章程的内容2.1 学校的组织结构:包括学校的管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内容。

2.2 学校的管理制度:规定学校的管理程序、决策机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3 学校的教学活动:明确学校的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评估等内容。

三、章程的执行3.1 宣传推广:学校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向师生员工宣传章程的内容,确保大家都了解并遵守章程。

3.2 监督检查:学校应当建立章程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章程得到有效执行。

3.3 定期评估:学校应当定期对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章程的修订4.1 确定修订的程序:章程的修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程序,如征求各方意见、审议通过等。

4.2 确定修订的内容:修订章程时应当明确需要修改的内容,确保章程的适应性和时效性。

4.3 确定修订的时机:章程的修订应当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

五、章程的重要性5.1 规范学校管理:章程规定了学校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学校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5.2 促进教学质量:章程规定了学校的教学活动,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学生学习成绩。

5.3 维护学校秩序:章程规定了学校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有利于维护学校的秩序和稳定,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结论:中小学学校章程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文件,对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应当重视章程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工作,确保章程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日常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权益,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章程与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与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师生员工,包括校长、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章程与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第四条本章程与规章制度的修订及变更,须经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进一步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一节校务委员会第六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亲自领导,下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卫处等部门。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整体管理和运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人事安排、财务审批、项目立项等。

第二节教职员工管理第九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教学研讨、学科竞赛、教育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对优秀的教职员工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教职员工进行规范教育和必要处罚。

第三节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搞乱校内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认真学习,按时上课,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造成损坏校园设施、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

第四节后勤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和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活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后勤保卫处要合理规划校园用电、用水、用餐等配套设施,保障师生员工的日常生活需求。

第十七条学校后勤保卫处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第五节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产运作。

第十九条财务处要制定财务预算和审计报告,做到预算合理,审计透明。

第二十条财务处要加强财务监督,避免财务风险,确保学校的财务安全。

中小学学校章程范文

中小学学校章程范文

中小学学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管理和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小学校是国家培养人才、社会教育的基础,应遵循科学发展、全面素质教育的方向。

第三条中小学校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中小学校以学生为本,全面发展学生的潜能,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学校组织第五条中小学校设置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实行教育教学负责人负责教学工作。

第六条中小学校设置教务处、德育处、体育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不同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校设班主任、年级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协助校长和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八条中小学校设立学生会,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课程第九条中小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优化课程设置,培养学生的多元能力。

第十条中小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时间和课程,保证学生的平衡发展。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实行全员育人,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家校合作,形成育人合力,全方位关注学生的发展。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十六条中小学校要合理配置资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要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提升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水平。

第六章学校文化第十九条中小学校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的文化自信和家国情怀。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师德和学生的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促进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主义意识。

第七章章程修订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校务委员会制定,并提交学校教育局备案。

中小学学校章程范文

中小学学校章程范文

中小学学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小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础,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校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要求,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三条:学校章程应建立和发扬的办学特色有:以人为本、关注全面发展、培养社会责任和创新精神、促进合作与团队意识、注重品格和美育培养等。

第二章: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四条: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领导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应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并经学校领导组织协商通过后,方可施行。

第三章:学校章程的校订第六条:学校章程校订由学校领导组织实施。

校订前,应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充分调研,保持学校章程与时俱进。

第七条:学校章程的校订应着力加强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方向,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组织,细化管理职责,明确工作权限和责任,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素质高、德才兼备的教师,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班级风气,注重学生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一条: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要求,制定和实施科学、完整的教育教学计划,保障学生接受全面、均衡的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素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师生交流与合作,开展各类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章:学校的评价和监督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通过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工作评价和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章程的制定依据本学校的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宗旨学校的宗旨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素质教育目标,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发展。

第四条学校类型学校为普通全日制学校。

第二章学校管理架构第五条学校领导机构学校设立校董会、校长办公会、行政班子等管理机构。

第六条校董会的职责校董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审议学校章程修订和制定重要决策。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的职责校长办公会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协同各部门工作,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

第八条行政班子的职责行政班子成员负责管理学校的行政事务,协助校长办公会的工作。

第三章学校教育目标与课程设置第九条学校教育目标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品德、扎实的学科知识、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学生。

第十条课程设置原则学校课程设置应遵循国家教育政策,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

第四章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第十一条师资队伍构成学校的师资队伍包括正式教职员工、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第十二条师资培养计划学校应制定合理的师资培养计划,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五章学校的管理第十三条学校管理原则学校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第十四条学生管理学校应制定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和德育工作。

第十五条教师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六章学校的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财务原则学校的财务管理应遵循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确保财务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十七条资金来源学校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学费等。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和审计学校应按时制作财务报告,并接受专业机构的审计。

第七章学校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九条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中小学学校章程是学校组织和管理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学校的运作和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

以下是一个标准格式的中小学学校章程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本学校是一所公办中小学,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任务是按照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开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和管理第三条学校设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学校工作,下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学生享有受教育权利,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有受到尊重、关爱和保护的权利。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学校的荣誉。

第五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教师享有从事教育教学的权利,有平等发展的机会,有受到尊重、关爱和保护的权利。

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的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

第六章学校的课程设置第六条学校按照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合理设置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和活动。

第七章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章学校的学生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

第九章学校的后勤保障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确保学校的正常运作。

学校应当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生活条件,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章学校的财务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合理使用和管理财务资源。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引言概述:中小学学校章程是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旨在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行为,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质量。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中小学学校章程的内容和作用。

一、学校章程的制定1.1 学校章程的意义: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规,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和规范,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指导。

1.2 制定学校章程的程序:学校章程的制定应经过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学校董事会的讨论和通过,确保多方参预和民主决策。

1.3 学校章程的修订:学校章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以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

二、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2.1 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学校章程应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材,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2.2 学校的组织结构:学校章程应规定学校的组织结构,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明确各个组织的职责和权力。

2.3 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章程应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评价制度等,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学校章程对学生行为的规范3.1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校章程应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如接受教育的权利、遵守学校纪律的义务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3.2 学生的行为规范:学校章程应规定学生的行为规范,包括校园秩序、学术诚信、社交礼仪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3 学生的奖惩制度:学校章程应明确学生的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奖励机制和纪律处分制度,激励学生积极向上,约束不良行为。

四、学校章程的执行与监督4.1 学校章程的执行:学校章程应由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共同遵守,学校领导班子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确保章程的有效执行。

4.2 学校章程的宣传:学校章程应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如校园广播、家长会、学生大会等,让全体师生充分了解章程的内容和意义。

4.3 学校章程的监督与评估:学校章程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学院学校章程范文

医学院学校章程范文

医学院学校章程范文一、总则医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遵循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和教育方针,贯彻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扬医学院精神,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

二、师资队伍医学院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教师的招募和培养上,注重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医学院学校将建立一支由德才兼备、懂得现代医学科技,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教师队伍具有良好的教学水平和带头作用,应当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推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模式,促进学术科研和教学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可以实现医学教学的持续发展。

三、学生的培养1. 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不同专业需求的不同特点,建立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为中心,注重结合不同的课程设计与实践课程,促进学生专业核心素养和学科知识的充分掌握,在学术与技能方面具备良好的基本素养。

2.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医学院的培养目标不仅仅是为了培养一个专业技能娴熟的医学人才,更在于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在医学和人类健康事业上做出贡献。

四、教学质量评估医学院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在教学质量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和学校的要求,注重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建设,严格按照教学质量标准与规范反馈教学质量,严厉打击非法收费和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学校的经济、教学和办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水平。

五、校园文化医学院学校走多元化的校园文化路线,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坚持以爱开拓成就,以文化培育人,以以品牌建设和服务提升质量,以创新求发展,不断推动医学院学校文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六、教学科研医学院学校要积极推动教学科研的深度和广度的提升,在应对未来高素质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水平,增加国际化教育元素,不断提高医学院学校水平,为实现教学和科研全方位的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北京市十一学校章程

北京市十一学校章程

北京市十一学校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北京市十一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管理和运行,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而制定的。

1.2 本章程适合于学校的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的规定。

二、学校宗旨2.1 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2 学校以德育为根本,注重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学术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学校管理3.1 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学校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3.2 学校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决策、规划和监督工作,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3.3 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四、教育教学4.1 学校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4.2 学校注重课程建设,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4.3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教师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4.4 学校鼓励创新教育,开展各类科技、艺术和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学生管理5.1 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个性发展。

5.2 学校建立学生评价机制,通过考试、测评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5.3 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5.4 学校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财务管理6.1 学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6.2 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6.3 学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七、安全管理7.1 学校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2 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学校 章程管理制度

学校 章程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管理制度学校章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全校的文化建设,规范学校的管理秩序,优化校园环境,为学校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学校对内对外的重要规章制度,学校全体师生应当自觉遵守。

第三条学校章程适用于所有在校教师和学生,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违反章程的行为予以惩戒。

第四条学校章程的修改或修订必须经过学校行政部门和师生代表会议的批准,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培养正确的行为习惯。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校园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不在教室内吃东西、不在校园内乱丢垃圾等。

第七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不得进行渎职、贪污、舞弊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

第八条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欺凌、歧视、虐待他人的行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传播有损他人名誉的信息。

第九条学生在参加各类活动时,应当保持良好的体育运动礼仪,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不得进行操纵比赛的行为。

第十条学生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社团、组织,不得进行非法集会,不得利用学校活动包庇、纵容犯罪行为。

第三章教师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章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虐待、歧视等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益。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规范,科学备课,讲清楚课堂内容,不得敷衍塞责,传递错误信息。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培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遵守工作制度,严禁泄露学校的内部信息,不得有损学校的形象。

第四章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第十六条学校对于违反章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学生违纪行为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留校察看、停课留校、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八条教师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章程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各项工作的行为规范,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政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

第四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设立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

党委由党员代表组成,负责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六条学校设立校长,由党委提名,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委的决策。

第七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科研创新、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生事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九条学校坚持教育质量为本,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第十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位。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助贷体系,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

第五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职工个人条件,合理配置岗位。

民办教育学校章程

民办教育学校章程

民办教育学校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民办教育学校的组织结构、办学宗旨、经营管理、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学校健康有序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校名称与办学宗旨2.1 学校名称:XXX民办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2.2 办学宗旨:本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

三、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3.1 学校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3.2 学校设立校长,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3.3 学校设立教务处、行政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学管理、行政事务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3.4 学校设立教师队伍,由专业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四、教育教学4.1 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需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2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开设多种课程,包括学科课程、实践活动、艺术体育等,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支持。

4.3 学校重视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改进,鼓励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动性。

4.4 学校注重评价与反馈,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及时给予学生学习成绩和发展建议,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五、学生管理5.1 学校建立健全的招生制度,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确保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5.2 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

5.3 学校建立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5.4 学校注重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六、财务管理6.1 学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6.2 学校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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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石鼓中心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思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

第三条办学目标:制度全,管理严,校风正,师德优,教风实,学风浓,质量高,环境美。

第四条培养目标:初步具有爱国思想、集体意识、文明习惯、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生活,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性格,具有较为高雅的情趣,初步具备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

第五条团队精神:团结,进取,求实,奉献。

第六条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第七条校风:文明守纪,团结友爱,诚信严谨,求真务实。

第八条教风:博学、精业、爱生、乐教、勤勉、严谨。

第九条学风:勤学、善思、灵活、主动、乐观、自信。

第十条办学思路:围绕一个核心:教学质量;突出两个特色:雅教育、艺体教育;抓好三个建设:校风、教风、学风;开展四个活动:读书、科技、体育、艺术;强化五个管理:制度、领导、教师、学生、财务;创建六个主题:书香、礼仪、生态、廉政、平安、和谐校园。

第十一条办学特色:1、通过雅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2、通过艺体教育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审美能力,促进学生快乐成长。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十二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设置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党支部,设书记、支委等,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第十四条党支部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做好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5、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及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方案、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讨论,参与决策,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6、对领导干部发挥管理、教育与监督作用,讨论校长对副校长以及中层干部人选的提名,并按干部管理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7、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8、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第十五条党支部工作原则:1、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上好党课。

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

4、建立健全党务档案,做到规范有序。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

遵循育人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决策权。

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

3、人事权。

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学校的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人选进行提名推荐。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权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4、财务权。

对国家拨给学校的办学经费,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七条校长工作原则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请党组织提出意见,参与决策。

2、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处理看待,不得阻挠、打击报复。

3、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4、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八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1、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书记、工会主席等组成。

2、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每月1——2次。

3、校务委员会的召开,由校长主持。

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总务等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建设等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4、校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做出决定。

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做出最后裁决。

第十九条由工会组织负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组织制度如下:1、教代会推选主席团领导小组主持会议,主席团中教师代表不低于6 0%。

2、教代会每2—3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按校长意见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能: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审议通过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管理意见、考核奖惩办法和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等。

4、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县教育局核准。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学校活动、课程落实、课外及校外教育、校长文秘工作。

办公室设工作人员一人,全面负责本室工作。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工作内容:1、负责学校的信息工作,及时将学校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宣传学校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2、负责填好学校的有关表册及整理归档工作,记好行政、校务会议记录。

3、负责起草学校的工作计划、总结及撰写其他有关材料。

4、负责学校课外、校外教育,制定学校课外、校外教育发展规划,学年计划,以“突出重点,全面发展”为原则,组织、安排、检查、评比各小组活动情况。

使课外、校外教育朝着健康有特色的方向发展。

5、协助教务处做好学校的课程设置、编班、师资配备及教学质量的监督评估考核工作,制定相关制度。

6、负责学校活动课的具体落实工作,定好相关制度,做好活动课质量的评估工作。

7、组织学校会议的召开,做好会议记录。

8、负责学校档案工作,做到各种资料归档及时、规范。

9、协助政教处处理好学生违纪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突发纠纷,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二十三条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及家长学校等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

政教处设主任一人,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第二十四条政教处工作内容: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邻水县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利用德育基地、图书、歌曲、影视、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5、培养和使用好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搞好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抓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德育活动。

6、抓好学生一日生活管理,深入开展“争先进、夺红旗”活动,使学生的养成教育扎实、深入、持久。

7、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养成管理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文化,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壁画、宣传栏、标语、广播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高层次达到最优化。

8、及时妥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偶发纠纷,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9、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纪律、安全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1 0、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师生体检,定期组织召开学生运动会。

11、做好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等的评选工作。

第二十五条教务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教务处设主任两人,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第二十六条教务处工作内容: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年级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

2、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教学文件、意见等。

4、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定期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等进行检查或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5、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研实效。

6、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及时定期做好教学分析与业务讲座,学期末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7、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

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教学竞赛活动、教学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8、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9、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学生的考勤、奖惩、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

10、做好招生、编班、升留级、转学工作。

11、科学地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和教师办公时间符合上级规定。

12、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订工作。

13、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质量抽测并进行质量分析。

第二十七条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处设工作人员两名,负责后勤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总务处工作内容:1、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征。

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运输工作。

2、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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