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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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10-27

广聚能源: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10-27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4 所有董事均参加了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5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彬先生、主管财务副总经理陈丽红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伶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2010年9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总资产1,849,350,414.151,836,698,814.21 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92,270,871.141,642,202,740.47 3.05%股本528,000,000.00528,000,000.00 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20513.1102 3.05%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336,682,085.3250.66%1,008,322,403.73 72.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506,858.70-45.09%57,475,816.64 -46.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8,464,381.17 -235.5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1107 -235.56%基本每股收益 0.0464-45.09%0.1089 -46.24%稀释每股收益 0.0464-45.09%0.1089 -46.2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减少1.32个百分点 3.44% 减少3.2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0.94%减少0.60个百分点2.60% 减少2.10个百分点2.1.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调整前后数据列示 2009年7-9月 2009年1-9月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前营业总收入223,471,184.60223,471,184.60584,065,727.40 584,065,72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627,730.0444,972,241.93106,906,439.91 106,985,934.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22,841.38 -17,422,841.38-0.033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330基本每股收益0.08450.08520.2025 0.2026稀释每股收益0.08450.08520.2025 0.20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8% 2.77% 6.72% 6.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54% 1.54% 4.70% 4.60%说明:本公司于2006年9月30日取得广聚亿升3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09年12月31日取得广聚亿升另70%股权,对广聚亿升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核算的原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基于此,本公司对2009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相应项目重述如下:调增长期股权投资1,721,785.57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480,444.46元,调减盈余公积758,658.89元,对2009年1-9月合并利润表调减投资收益79,494.15元;对母公司2009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期末数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4,044,636.31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77,266.79元,调减盈余公积758,658.89元,调增资本公积5,080,561.99元,对2009年1-9月利润表调增投资收益2,757,368.80元。

广聚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广聚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公告编号:2020-02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整合相关资源,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能源”“公司”)拟决定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置业”)吸收合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管理”),吸收合并完成后,广聚置业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并取得置业管理的全部资产、负债,置业管理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事宜。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合并协议,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一)吸收合并方公司名称:深圳广聚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04月26日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99号天利中央广场2201-2212之22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KXF390法定代表人:黄邦欣注册资本:56万元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广聚能源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广聚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二)被吸收合并方公司名称:深圳广聚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9日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2M1R8N法定代表人:黄邦欣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广聚能源: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10年4月) 2010-04-20

广聚能源: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10年4月) 2010-04-20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部信息使用人指因工作原因能接触到未公开信息的,公司以外的组织、机构以及自然人。

第二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对于外部单位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要求公司提供年度统计报表等,公司应予以拒绝。

第五条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的,应全面了解相关信息的流转过程,核实相关信息知情人情况,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所赋予的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务,要求对方回函确认,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券。

公司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七条报送定期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八条公司对外提供的内幕信息,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核批准程序。

第九条外部信息使用人因保密工作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公司章程样本

公司章程样本

xxxxx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xxxxxxxxxxxx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 .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畴 (3)第三章注册资本......................... (3)第一节出资.......................... (4)第二节出资转让.................. ........ (4)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5)第一节股东.................................... . (5)第二节股东会........................................... .. (6)第三节股东会提案 (8)第四节股东会决策 (8)第五章董事会........................... ..................... . (9)第一节董事.................................... ............. . (9)第二节独立董事.............................................. . (11)第三节董事会.............................................. . (12)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14)第七章监事会............................................... . (16)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派和审计 (17)第九章劳动人事 (18)第十章合并、分立、终结和清算 (19)第十一章章程修改 (21)第十二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xxx投资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勉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内部管理体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河北钢铁: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1-05-24

河北钢铁: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1-05-2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一、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

1、股东发言包括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

书面发言无人宣读时,可由大会主席宣读。

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日前向证券部登记。

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登记在前的10人有权依次发言;2、登记发言在10人以内,则登记在先的先发言。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席许可并在登记者发言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

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3、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大会主席指定发言者;4、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时间在5分钟以内。

同一股东不得超过两次;5、在会议选举和表决的过程中,不进行股东发言。

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大会主席可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的询问和质询1、股东可就会议议程或议题提出质询。

2、大会主席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作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由大会秘书处在股东大会闭会后作出答复。

3、股东质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会主席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说明理由:(1)质询与议题无关;(2)质询事项有待调查;(3)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4)提出质询的股东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会后重新答复的要求。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规定和《 广东 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要求。 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陈章锐先生、郑伍昌先
”请各位董事讨论并审议。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 0 年九月十七日
股 东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 9 月 16 日-2010 年 9 月 17 日,其中,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交易 系统 进 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0 年 9 月 10 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 444,5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106,123,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321,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 表决结果:106,161,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 ;276,1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6,50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 。 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逐项审议通过了《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A 股)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2 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次增发股票的总数不超过 4,5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 和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3 发行对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4 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增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 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本次增发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 公司全体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5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 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同时,如果 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出台新的规定,公司新股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并由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广聚能源:董事会关于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2011-04-26

广聚能源:董事会关于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2011-04-26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
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一、追溯调整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超额亏损超过了在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山热电)、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协孚)对2009年度及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根据南山热电、深圳协孚的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本公司追溯调整了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
二、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并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本次对会计报表的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聚能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聚能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公告编号:2020-005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2)网络投票:2020年1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桂泉先生6. 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 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数293,954,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7%。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股情况:(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股情况: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1)表决情况:(2)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2. 律师姓名:陈达律师、安大为律师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聚能源股份财务分析报告

广聚能源股份财务分析报告

广聚能源股份财务分析报告宁波大红鹰学院财务分析报告题目:广聚能源股份公司财务分析所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专业财务管理班级财管6班学号姓名指导教师2014年05月30日一、广聚能源股份公司财务战略分析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2月18日成立,2000年7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挂牌上市。

公司简称“广聚能源”,股票代码000096,注册资本5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建彬。

公司属于深圳市一类企业。

广聚能源始创于1989年。

公司的创业者们带领员工秉承“团结、敬业、创新”的企业精神,通过二十年的努力,使公司实现了由小变大的快速飞跃。

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亿元,净利润0.86亿元。

截止2010年末,公司总资产18.74亿元、净资产17.2亿元。

(一)SWOT分析1、广聚能源股份公司自身优势分析广东省现有的液体化工品库容局部供大于求,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东莞和广州等地制造业工厂附近有足量的化工仓储库区,珠海和惠州的化工园区,其后方也有配套化工仓储企业,这些同行在配送成本方面具有相对优势。

对于盈利能力较差的液化气业务,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成功引进了战略投资者,以减轻液化气经营亏损对公司整体的影响。

在内部管理方面,全力推进管理体制建设工作,细化关键岗位的管控流程,健全完善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提高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2、广聚能源股份公司自身竞争劣势分析液化气业务方面,由于受到城市不断更新和管道气发展的影响,近几年来,深圳周边地区瓶装液化气市场不断萎缩。

瓶装气销售市场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竞争充分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毛利的夕阳行业。

在既是国企又是上市公司控股的体制下,其经营机制根本无法适应接近无门槛的低端市场。

在成本逐年提高的情况下,企业经营连年滑坡。

尽管几年前公司对市场趋势早有察觉,并不断进行了经营整改和探索,但限对员工出路的审慎考虑和相关阻力的影响,其改革力度仍然有限,收效不大。

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爱护投资者权益,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操纵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与成效,依照《公司法》、《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操纵的要紧内容包括:(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依照实际情形设置治理架构,各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实施本部门系统内的风险治理和操纵制度,配合完成公司内部操尽情形的检查。

第二章内部操纵的要紧内容第三条本制度要紧包括以下各系统的内部风险治理和操纵内部:环境操纵、业务操纵、会计系统操纵、电子信息系统操纵、信息传递操纵、内部审计操纵等内容。

第一节环境操纵第四条环境操纵包括授权治理和人力资源治理:(一)通过授权治理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公司治理层、总部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范畴;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关规定,由董事会秘书汇总完善。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股票、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000096广聚能源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000096广聚能源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广聚能源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12,069.18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058.9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权益资金能够满足长期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且还有145,294.96万元的权益资金可供经营活动之用。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133,225.79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39,917.42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53,800.97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058.9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46,859.19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50,330.08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57,271.86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1,058.9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企业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负债。

该企业负债率低,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极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0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150,927.69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12,010.28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662.66万元,预付款项减少339.22万元,存货增加7,642.6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003.03万元,共计增加8,969.1万元。

应付账款减少61.07万元,预收款项增加118.47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69.2万元,应交税费减少240.3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8.34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3.27万元,共计减少92.17万元。

000096广聚能源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0096广聚能源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广聚能源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4,511.0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704.9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1.76%。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4,484.2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703.5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1.08%。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利润大幅度的增长,经营业务开展得很好。

二、成本费用分析广聚能源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68,218.64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65,836.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6.51%;销售费用为1,679.6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46%;管理费用为1,156.9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7%;财务费用为-567.1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3%;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12.5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16%。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679.6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528.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9.87%。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所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销售费用增长明显快于营业收入增长。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156.9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115.15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75%。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63%,与2022年三季度的1.71%相比变化不大。

企业经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管理费用支出合理。

三、资产结构分析广聚能源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281,7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61,965.03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76.39%、9.99%和6.92%。

非流动资产为119,787.87万元,主要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商誉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41.34%、22.85%和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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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2010]008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3名监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符合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广聚亿升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按照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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