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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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环境、绿化公路,规范管理,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畅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以及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倡导绿色出行,坚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优先原则。

第三条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路环保管理工作分级负责,由国家、省、地、县四级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各自职责。

第五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支持体系,制定公路环保发展规划,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第六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风险点,强化风险管控。

第七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众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监督。

第八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环保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培养环保习惯。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环保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周边土壤、水源、大气等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公路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绿化、治理、保护等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保事业。

第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置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对环境污染、破坏公路绿化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沿线卫生管理工作的督导,保障公路沿线卫生环境的整洁、有序。

市政道路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文明施工措施
1、施工活动应原则上实行“安全第一、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安全
管理,施工及管理人员应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应禁止在室外抽烟、聚众谈话、纠纷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实行文明礼貌报道制度,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施工现场行走要
注意安全,不得随意在施工现场晃荡。

3、任务班组必须将标准化施工过程要求延伸到细节上,树立文明施
工的良好形象,提高市政工程施工队伍的思想文化水平,形成良好的施工
管理氛围,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施工班组的干部和施工人员应掌握基本劳动技能,安装施工要按
照设计图纸的规定严格执行,必须遵守施工程序和施工规程,保证施工质量。

5、任务班组应按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及时考核落实安全技
术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工作安全。

6、施工现场应实行“施工内卫生清洁责任制”,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定期搞活动清洁,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状况,消除噪声、污染等现象及时
得力配合,确保施工圆满、安全。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对城市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建设过程中也伴随着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噪音污染治理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通常伴随着大量的噪音产生,对周围的居民和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为了减轻噪音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市政道路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使用低噪音设备:选择噪音控制技术成熟、噪音排放较低的设备,如使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及工具。

2. 噪音隔离措施: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噪音隔离带、噪音屏障或者采用人工绿化等手段来吸收和减轻噪音传播。

3. 合理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夜间等噪音对居民影响较大的时段进行施工。

二、扬尘治理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伴随着大量的扬尘排放,对周围的空气和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为了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路面湿法施工:采用湿法施工,适时向施工现场洒水,控制扬尘的产生。

2. 覆盖物料和设备:对裸露的物料进行覆盖,例如使用塑料薄膜或布料将土石方等材料进行覆盖,减少扬尘。

3. 防扬尘网设置:在施工现场周围搭建防扬尘网,有效阻挡扬尘的传播。

三、水污染防治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和水体的污染。

为了保护水环境,采取以下措施:1. 施工期间合理利用水资源:施工单位应尽可能使用回收水或其他可循环利用的水资源,以减少对自然水源的占用和浪费。

2. 严禁污水直排:建设单位应建立处理污水的设施,对工地产生的废水实施集中处理,确保不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3. 防止泥浆外渗: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污染,采取控制措施,例如设置围挡、挡土墙等来防止泥浆外渗。

四、绿化与生态保护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相应的绿化和生态保护工作,使道路更加美观,也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生态环境。

公路工程环保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保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 所有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的环保工作总体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环保监督检查工作。

3.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保施工方案,明确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步骤和责任人。

三、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环保标识,划定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2. 施工材料堆放应有序,防止泄漏、飞扬,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 施工机械应定期维护保养,减少噪音和尾气排放。

4. 废弃物料应分类收集,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5.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表水污染。

四、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水质等进行监测。

2.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环保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3. 对于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五、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1.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

2.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理工作。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环保法规和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 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公众的环保宣传和教育。

七、监督与考核1. 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2. 对于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参建单位和人员。

市政道路工程环保施工方案

市政道路工程环保施工方案

xx大道快速通道工程环保施工方案xx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第一章工程概况xx大街~xx大道快速通道起于xx路立交落地点, 止于xx立交, 道路全长约6032m。

xx大街~xx大道快速通道工程地理位置如下: 工程沿线由南至北与xx路、xx线、xx铁路、xx东路、xx大道等相交。

xx~xx快速通道, 与xx线在xx山相交, 形成一座四层互通式高架桥。

快速通道全线采用高架+地面辅道的形式进行建设, 总体方案采用主线双向6车道高架, 地面4~6车道辅道。

全线设置xx山立交一座, 上下匝道8条, 分别设位于建设大道(上、下)北侧、后湖路(上、下)南侧、幸福大道(上、下)南侧和井南大道(下、上)南侧。

本工程设计车速主线60~80km/h, 辅道40km/h,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高架桥设计起点为K0+598,设计终点为K5+653, 跨越拟建xx线设置xx山立交, 主线高架桥全长5.055km;其中, K1+720~K2+437.5为xx山立交工程范围, K2+177.5~K2+437.5跨越xx铁路。

该工程路幅宽60m, 主线桥标准断面宽度为26m,匝道加宽段最宽达到46m, 上下桥匝道共8条, 匝道宽度均为8m;xx山立交共有C、D、E、F、G、H 6条匝道, 除F匝道宽度为9m外, 其余匝道宽度均为8m。

第二章编制依据本工程经过市区主要交通大道, 道路交通流量较大, 施工期间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显得特别重要。

必须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方案, 防止施工对生活水质、城市环境以及沿线居民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我公司本着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原则, 科学安排施工, 做好施工区、生活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街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环境保护编制依据为:2.1 xx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设计;2.2 xx市xx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3 xx市xx线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5 xx市有关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6 我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手册》;2.7 我公司类似工程的文明施工经验、总结;第三章环境保护组织体系3.1环境保护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按照我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的总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环境优先, 坚持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的单位、部门及人员。

三、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科学规划。

在公路工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3、技术先进。

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节约资源。

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促进循环经济。

5、公开透明。

公布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主要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在公路工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包括生态保护、水土保护、大气污染控制等各方面的环境保护措施。

评估结果需报相关部门审核。

2、环保设施建设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要建立环保设施,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可能产生污染的工程,需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包括尘土控制、噪声控制、排水排污等,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4、生态恢复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有植被和土地功能。

5、资源节约利用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要节约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水资源、能源等,减少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6、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对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相关人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社会共识。

五、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

2、单位应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3、社会公众可通过举报电话等渠道对环保问题进行监督,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格追究责任,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措施。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领导审批。

道路工程各项施工环保制度

道路工程各项施工环保制度

道路工程各项施工环保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道路工程施工期间的环保行为,确保施工活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2. 所有参与道路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遵守本环保制度,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与卫生。

二、施工准备阶段1. 施工单位需在开工前制定详细的环保施工方案,包括噪音控制、粉尘治理、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内容,并报相关环保部门审批。

2.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环保标志牌,公示环保措施、责任人员名单以及监督电话等信息。

3. 建立环保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环保职责。

三、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1. 噪音控制:限制高噪音作业的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使用低噪音机械设备;为机械操作人员配备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2. 粉尘治理:施工现场应定期洒水降尘;运输易扬尘物料时应覆盖密闭;出入口设置洗车设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3. 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 水土保持:施工区域应设置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冲刷;开挖作业应采取边坡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四、施工后期及竣工验收1.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绿化,拆除临时设施。

2. 组织环保专项验收,评估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和效果。

3. 对于未达标的环保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整改,直至符合环保要求。

五、监督管理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2.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违反环保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

3. 违反环保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市政道路工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市政道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前期环境保护管理第二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规划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状况、土壤质量、水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

第三条在市政道路工程规划阶段,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四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应按照相关环保标准和规范要求,合理布局和设计,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市政道路工程前期的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环境工程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第三章施工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设计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实施科学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车辆和设备的通行路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噪音和振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八条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禁止乱倒、乱排和乱埋。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环保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报告。

第四章竣工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十条市政道路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竣工后的工程排水系统、绿化景观等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的环境效应。

第十二条工程投入使用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规范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法律。

附件:1.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环境保护验收报告3.环境监测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影响评价:对工程、项目或政策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2.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监测措施等,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城市交通状况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然而,在进行道路建设的同时,环境保护问题也不容忽视。

为了确保道路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一、土地保护市政道路建设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为了保护土地资源,需要优化用地结构,合理规划。

在用地过程中,应尽量选择已开发的用地,避免占用耕地和生态脆弱区域。

同时,要充分考虑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确保在建设结束后能够及时进行土地修复和保护。

二、水资源保护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水土保持工作,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泥沙、污水等对水资源的污染。

应建立完善的降雨预报和排水系统,合理规划雨水管网,确保道路建设过程中的雨水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三、大气环境保护市政道路建设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废气等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减少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设置洒水车辆进行道路湿洒,使用防尘网覆盖建筑材料、设备等,控制施工作业产生的粉尘。

此外,还应加强机械设备的清洁与维护,减少废气的排放。

四、噪音控制市政道路建设会引起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了保护环境和居民的健康,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例如,采用低噪音设备和施工工艺,设置隔音设备,将施工时间控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五、生态保护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的栖息地。

需要在道路设计中避免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并采取措施保护并种植合适的绿化植物,增加生物多样性。

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守相关保护规定,确保施工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六、废弃物管理市政道路建设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废弃材料等。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废弃物,需要建立完善的废弃物分类与处理系统,合理规划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可以采用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处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公路工程项目业主环保制度

公路工程项目业主环保制度

公路工程项目业主环保制度一、总则为落实国家环保政策,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部门1. 项目业主对环保工作负最终责任,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环保工作的协调管理。

2. 环保主管部门协助项目业主监督环保工作的落实。

3. 各施工单位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环保管理工作。

三、项目前期环保工作1.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2. 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并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3. 制定项目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要求。

四、施工期间环保保障1. 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应明确环保要求,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管理。

2.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施工,确保围场、设备等符合环保要求。

3. 严格控制噪音、污染物排放,实行尘土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有效落实。

五、项目竣工环保验收1. 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通过环保验收。

2. 对环保验收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

3. 确保竣工后环保设施的养护和维护,保证环保设施的稳定有效运行。

六、环保奖惩措施1. 对环保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对环境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实行环境风险保险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保险保障。

七、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环保要求的单位,给予停工、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资格,终止合同。

八、监督机制1. 专门设立环保监督组织,定期对项目进行环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环保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公开执法过程,保障环保监督的公平公正。

3. 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抽查。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需经业主审批。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措施1、学习环保知识、法律和法规,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以简报、宣传标语的宣传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以环保知识竞赛为动力,环保知识讲座为形式,教育职工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人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争做文明职工,共同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作贡献。

2、施工噪音污染控制严禁夜间使用噪音大的施工机械,对噪音大的机械安排在日间施工,在工作点设置必要的噪音检测点,并符合有关标准。

施工中的模板、支顶体系均采用钢化结构,尽量减少使用锯木机的频率。

给备用发电机和锯木机搭设隔音棚,尽量降低发电机和锯木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噪音污染。

夜间施工使用高亮级灯照和进行电焊时,要设置挡板,避免照明和电焊时强光刺射,干扰居民生活和司机夜间行车安全。

3、生态保护尽量避免破坏城市绿化,砍伐或迁移树木要提前报批,临时占用绿地要报批并及时修复。

施工中发现文物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文物不受损坏及丢失。

因施工不当造成对各类管线的破坏,及时报告相应部门并积极,迅速参与抢修及善后工作。

夜间照明有方案备查,目的是减少对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

总平面布置反复论证,力求科学合理,减少临时用地面积,不在围栏外堆放物料,废料。

在施工现场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主体结构完工后,要及时回填或恢复。

4、水污染控制自觉保护场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做好施工过程的临时排水措施,以防生活用水污染市容。

混凝土浆水、废油等,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和水渠,应集中进行处理,做好沉淀隔渣工作后,再排入排水管网,保障原有水系不受污染及淤塞。

落实“门前三包”环境保洁责任制,设立专职的清扫人员,对办公、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施工中废弃建材及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

定期消毒除“四害”,保持环境卫生,垃圾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不得在工地门前,围栏外侧共用场地堆放材料、余泥、垃圾等。

确保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作好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EPC市政道路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EPC市政道路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1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及分解4.1.1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4.1.2环境管理目标分解1)施工噪声:满足国家及怀化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2)施工扬尘:施工现场目视无扬尘,道路运输无遗洒。

3)固体废弃物排放: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管理。

4)有毒有害废弃物:对有毒、有害废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5)污水排放: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水质符合地方标准。

6)资源管理: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

7)杜绝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不出现因噪声、扬尘、运输遗洒、土地污染、水体污染及固体废弃物处置等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执法部门处罚或相关投诉。

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努力推行绿色施工。

4.2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职责4.2.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质量部、设计管理部为技术支撑责任主体的技术支撑体系,生产经理、物资设备部、工程管理部等岗位人员为自身控制责任主体的自身控制体系,安全经理、安全环保部岗位人员为监督检查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体系,商务经理、协调经理、综合办公室、协调报建部、商务合约部等岗位人员为配合保障主体的配合保障体系。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图4.2.2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序号岗位/部门职责内容1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是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项目环境保护系统所需资金的落实,督促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综合办主任、施工员、技术员完成其环境保护管理岗位职责;建立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商务经理 技术负责人 生产经理 协调经理安全经理 物资设备部设计负责人 商务合约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设计管理部协调管理部各作业队及施工班组技术质量部4.2.3工程各责任主体环境管理职责划分4.2.4环境保护因素识别综合考虑本工程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会关注度和法规符合性等方面,确定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因素见下表。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可持续发展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可持续发展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可持续发展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在追求城市发展和交通便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本文将讨论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探讨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保护措施在市政道路工程中,环境保护措施是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环境保护措施:1. 路面绿化:在市政道路工程中,通过在路面两侧种植花草树木,可以有效减少路面温度,改善空气质量,并增加城市的观赏价值。

2. 雨水收集系统:建立道路排水系统时,可以考虑集雨水和利用雨水进行浇灌绿化带。

这不仅可以降低城市排水压力,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

3. 增设噪音屏障:市政道路工程常常位于人口密集区域,交通噪音可能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因此,在道路两侧设置噪音屏障来降低交通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是必要的。

4. 节能照明系统:市政道路上的照明系统应选择高效节能的LED灯具,减少能源消耗。

同时,合理设置路灯的亮度和数量,以降低光污染。

5. 废弃物处理:在市政道路工程中,对于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也非常重要。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并提倡居民参与废物再利用,可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环境的持续改善。

以上仅是市政道路工程中的部分环境保护措施,实际应用时还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和需求进行具体的设计和调整。

二、可持续发展除了环境保护措施,市政道路工程还要注重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旨在满足当前的需求,同时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以下是一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法:1. 全生命周期管理:市政道路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要充分考虑资源利用效益和环境影响,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评估。

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道路工程的可持续性。

2. 多式联运:通过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和鼓励非机动交通方式,如步行和骑行,可以减少对个人汽车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发生环境事件,减少环境污染危害,避免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必须坚持公司“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孝感临空经济区项目部及所属工区、作业队(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五条各单位是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

项目部与各工区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各单位应将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和发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及作业环境的变化,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因素的动态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防止因重要环境因素失控而导致环境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项目部在策划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应全面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认真组织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第十条应安排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保证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的购置、建设和运行,防治各类环境污染源。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生产、经营、生活等场所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出问题,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加强与公司、业主、监理单位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应认真组织开展合规性评价,检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

第三章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的信息管理应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严肃性的原则。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成为现代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可以增加城市的基础设施,能改善城市交通情况,也可以吸引投资和促进城市发展。

但从现阶段大部分市政道路建设情况来看,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如噪声污染、废弃物污染、大气污染等,所以有必要探讨绿色施工环保措施的具体应用,推动市政道路工程绿色化发展的同时,共创美好城市环境。

关键词:市政道路;绿色施工;环保措施市政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建设、桥梁建设、地下管线建设等,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投资多、时间长的复杂工程。

不同于其他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对环境影响更为显著,也更容易引起环境问题,所以工程建设中,必须要配合绿色施工环保手段。

一、市政道路工程造成的环境问题(一)扬尘问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扬尘污染是常见的环境问题之一,主要是因施工现场工人操作、机械运转等因素所致。

扬尘污染会造成空气质量的恶化,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同时,扬尘污染也会破坏城市环境形象,影响城市的美观度。

(二)噪声问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噪声污染也是常见环境问题之一。

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行车噪声: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施工人员噪声:施工人员操作和交流时产生的噪声。

噪声污染会对周边居民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干扰睡眠、影响学习和工作等[1]。

长期的噪声污染还将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

(三)水污染问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水污染也是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第一,土壤侵蚀。

施工过程中不当的土方开挖、铺设管道等操作,导致土壤侵蚀。

第二,化学物质污染。

施工过程中受污染的水源,如施工车辆洗车时使用的清洁剂导致水源污染。

例如,在道路施工中,沿路的水源可能会被施工工地的废水污染。

水污染会给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危害。

(四)建筑垃圾问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建筑垃圾的处理也是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1. 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也愈加频繁,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市政道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2.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旨在规范市政道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最小损失,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适用于各类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建设、维护、改造等各个阶段。

3. 环境保护管理原则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应遵循以下环境保护管理原则:综合规划:在道路工程的规划阶段,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在选址、线路规划等方面做出科学决策。

环境评估:在工程前期,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工程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

排污减排:在施工、运营期间,必须合理管理和控制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物的排放,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

生态保护:在工程建设中,应优先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保护野生动植物、水源地、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

资源节约: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土地占用、水量消耗等不必要的浪费,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为了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原则,需采取以下措施:4.1 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噪音干扰。

控制施工现场扬尘,采取覆盖、喷水等措施防止粉尘污染。

做好施工废弃物管理,分类收集、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

保护地下管线和树木等重要资源,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对周边环境的破坏。

4.2 运营与维护管理定期检查维护道路设施,及时发现并修复破损、漏水等问题,防止污水渗漏等环境污染。

管理道路清洁,定期清理及时清除垃圾、落叶等污染物,保持道路整洁。

加强噪音治理,采取降噪设施或措施,降低交通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合理管理道路排水系统,防止污水外泄或渗滤到地下水。

4.3 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道路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及时预警和处理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道路工程)文档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道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行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条市政道路工程应当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和资源节约型特征。

在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中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责任主体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等。

第五条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利用和生态优先的市政道路工程。

第二章设计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六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充分考虑周边自然环境、建造群落、历史文脉、人文地貌等因素,使市政道路工程与周围环境和谐协调。

第七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应当根据建设规模和类别,制定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方案等技术文件,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要求。

第八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应当优先考虑绿色低碳、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环保理念,采用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和建设方案,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确保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九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应当遵守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划要求,避免或者减少对生态环境、文化遗产和城市形象的影响。

第三章施工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十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不扰民。

第十一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第十二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防尘、降噪、保洁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和社会影响。

第十三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应当加强对废弃物、危(wei)险废弃物的管理,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置或者回收。

第四章运营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四条市政道路工程运营阶段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节水、节能、节地、减排等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摘要:建立市政管理机构的主要目的是改善现有的市政环境,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政工程出现,污染问题受到人们的关注,今后市政建设道路工程建设管理环保问题日益突出。

对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如果施工人员采用绿色施工技术、设备和材料,就有可能对存在的各种环保问题进行优化处理,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道路;绿色;环境;措施一、引言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各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发展绿色经济,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是社会不断发展的目标。

促进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发展的又一主流。

越来越多的绿色施工技术、绿色材料等新兴科技出现了,同时也保护了生态环境。

然而,市政环境保护问题仍然存在,亟待有效解决。

作为新经济时期的市政建设者,必须着眼于城乡发展、环境、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防止市政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发生,并在每一条市政道路的施工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

二、在市政道路施工工程中实行环境保护的意义通过合理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完成市政道路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建设的整体效益,有效提高建设质量,并能贯彻绿色环保的施工原则。

在市政建设施工过程中,将节能环保作为施工原则,应用环保技术,建筑材料利用率合理有效,并与实际施工中的防护设计相结合,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此外,绿色施工技术在市政建设中的应用尤为重要。

在不影响环境的情况下,对市政建设中产生的污水和垃圾进行处理,提高了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保证了资源的科学利用,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资源消耗,从根本上实现了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1]。

三、绿色建筑的基本原则在市政道路建设中,要顺利进行绿色施工,必须遵循绿色建筑的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通过最大限度地利用能源来确保节约,并有效地控制排放。

此外,由于当地气候对施工有直接影响,因此应充分分析这些因素。

根据施工现场的气候特点,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明确施工顺序,避免气候因素对施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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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发生环境事件,减少环境污染危害,避免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必须坚持公司“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孝感临空经济区项目部及所属工区、作业队(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五条各单位是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

项目部与各工区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各单位应将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和发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及作业环境的变化,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因素的动态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防止因重要环境因素失控而导致环境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项目部在策划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应全面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认真组织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第十条应安排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保证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的购置、建设和运行,防治各类环境污染源。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生产、经营、生活等场所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出问题,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加强与公司、业主、监理单位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应认真组织开展合规性评价,检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

第三章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的信息管理应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严肃性的原则。

(一)及时性。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环境保护信息,不准拖延或不报。

(二)准确性。

环境保护信息必须要准确,不准模棱两可,含糊不清。

(三)真实性。

环境保护信息必须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四)全面性。

环境保护信息必须要全面,不准遗漏环境保护信息报告的内容。

(五)严肃性。

单位主管领导要重视环境保护信息的报告,对本单位报告的信息要严格把关,并要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在每月24日前向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报送环境保护月报、监测报告、环境污染投诉及处理情况等资料,保证公司能够全面地了解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环境保护月报的内容分为文字和表格两部分,文字部分为环境保护工作小结,表格部分为环境保护月报表。

1.环境保护工作小结(1)开展的主要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开展宣传教育、召开会议、制定规章制度、开展检查、环境污染控制等。

(2)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3)下月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环境保护月报表报表内容包括: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置、敏感区域场(厂)界噪声排放、重要环境因素监控、环境污染投诉处理情况。

第十七条环境事故报告(一)环境事故报告的程序发生环境事故后,由事故单位向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报告。

(二)环境事故报告的类别环境事故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三)环境事故报告的时限及内容初报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受害情况、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过程、进展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事故处理的措施、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第十八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是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各单位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

第二十条各单位环境保护部门是本单位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部门,履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必须经过环境保护培训,参加有关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

第二十二条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一次由集团公司、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环境管理知识培训。

第二十三条从事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工作的人员,须参加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内审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对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教育。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对从事司炉、焊接、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除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外,还必须经过与其作业活动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学习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开展全员环境保护教育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十八条凡离岗一年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教育。

第二十九条施工生产中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或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第三十条有外协劳务组织的单位,应督促或组织外协劳务组织对其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并建档。

没有经过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与其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章重要环境因素管理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所称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在施工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具有或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环境事件)的环境因素。

可能导致环境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的重要环境因素又称环境事件危险源。

第三十二条重要环境因素实行分级管理、上级监管下级的管理原则。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要环境因素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四条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一)各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按照《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组织开展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重要环境因素。

(二)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一次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本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

(三)当施工生产活动、设施、环境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四)凡评价、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都要填写《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统计表》(附件3),并逐级上报备案。

第三十五条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一)根据重要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将重要环境因素分为四个控制级别(详见附件4),对重要环境因素实施分级监管。

(二)各单位对评价确定可能造成环境事件的所有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三)项目部在各单位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的基础上,对评价确定可能造成III级及以上级别环境事件的重要环境因素实施重点监控。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要环境因素的日常管理,对每一个重要环境因素(环境事件危险源)都要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五)对评价确定可能造成I级环境事件的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建立完善重要环境因素登记台帐,确保重要环境因素信息档案及时更新。

2.建立健全重要环境因素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制定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方案,落实控制措施。

3.建立作业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使其了解本岗位的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危害,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设立重要环境因素(环境事件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制定重要环境因素(环境事件危险源)所在的场所、设备、设施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6.制定重要环境因素场所、设备、设施的环境保护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监测),整改存在的隐患或问题,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其状态完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监测)、整改等应做好记录。

7.制定并适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要环境因素控制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熟练掌握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违章作业。

(八)对已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按照《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

第三十六条重要环境因素的监督检查(一)各单位要对评价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监控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控制措施的制定、完善和落实。

(二)对重要环境因素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重要环境因素管理制度、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2.检测(监测)、检验和验收记录。

3.现场实物与登记建档等资料的相符性。

4.现场检查、隐患排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要环境因素存在环境隐患或问题,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有关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

(四)各单位要把重要环境因素的监管、监控、治理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第三十七条重要环境因素的组织管理(一)为落实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危及环境安全的重要环境因素(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项目部成立环境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由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二)项目环境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促进企业环境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

2.加强对重要环境因素管理、监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组织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落实控制措施。

3.综合协调和指导重要环境因素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实现重要环境因素的可控、在控。

第三十八条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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