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旧城改造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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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株洲老城更新汇报最终

2018年株洲老城更新汇报最终

株洲老城区人口密度分布特征
株洲老城区路网结构特征
株洲老城区建设容量分布特征
(2)公共设施配置极不均衡
现状小学服务半径与人口密度分析
现状中学服务半径与人口密度分析
现状医疗设施分布 现状绿地公园分布
(3)老城更新任务重,热点地区的空间资源争 夺日益加剧
现状建筑质量分布
现状建筑质量分布与人口密度的叠加分析
重点发展地带 以区域性服务为核心的滨江商务、商贸发展带 具有城市商业极核作用的新华路商贸发展带
重要发展节点 以创意产业和公共活动为主要功能的发展节点 以汽车及配件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发展节点
发展轴线 地区公共活动中心的依托
贺嘉路—新塘西路 沿港路—石宋路(建宁
港) 铁东路 文化路—大坪路
生态廊道
1、政策体系框架
多方合作的开发改造模式 老城改建与新区开发的联动机制 灵活多元的规划管制政策 多样化的动迁安置机制
2、政策区划
老城区政策分区操作指引表
单元 所属 用地面积 编号 类别 (ha)
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主体
人口政策导 开发强度

导向
资金来源
备注
23 IV
86 市政府、株洲硬质合金集团 增加
增加
市政府与单位联手引导市场投 整体置换成房地产开发项目并配置地区级公园,

部分用地作为经济适用房建设
24 III 29.8
开发商
增加
增加
市场投资为主
房地产项目开发
25 I 10.7
26 II
26
单位 区政府、单位
维持 增加
维持 增加
单位自行解决
地块环境整治
区政府与单位联手引导市场投 工业用地置换成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用地进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2•【字号】株政发[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10〕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现将《株洲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株洲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储备土地管理,调控土地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及其管理,按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成立株洲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依法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是全市土地储备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储备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及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新增储备土地征地拆迁工作。

第五条城市四区人民政府和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对被征地拆迁农民实行集中统一安置。

第六条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二)完成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三)编制市辖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的土地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土地市场上实施政府优先收购权,对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转城剩余土地、无主地实施储备,并进行经营管理;(五)负责收购储备土地资金的测算、补偿、招商洽谈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六)负责土地收购、开发成本的核算;(七)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管理;(八)负责县(市)土地储备工作的业务指导。

旧城改造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

旧城改造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

旧城改造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鉴于甲方拥有旧城区域的土地及相关权益,并有意对该区域进行改造开发;乙方具备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资金实力及相关技术能力。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旧城改造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旧城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项目地点:位于_____(具体位置及范围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文件为准)3、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的建设与开发二、合作方式1、甲方负责提供旧城改造项目所需的土地及相关权益,并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

2、乙方负责投入全部资金,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销售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三、项目开发期限本项目的开发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年内完成。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导致开发期限延长,双方应协商解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项目开发。

2、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项目开发所需的土地及相关权益。

3、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

4、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原土地使用者及周边居民的关系,确保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销售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2、按照本协议约定投入全部资金,确保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

3、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文件进行项目开发,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4、负责办理项目开发过程中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

5、负责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项目规划与设计1、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文件及本协议约定,进行项目的规划与设计。

南洲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洲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湖南省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规划分院 2007.12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地指导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以下简称南洲新区)的建设与开发,有效地指导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本规划法定适用范围为《株洲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的南洲新区用地范围,超出《株洲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范围的用地在下一轮总体规划修编纳入规划范围后方具法律效应。

第四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图纸和文本中未涉及的指标和规定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湖南省及株洲县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本次规划的编制依据1、《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株洲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3、《株洲县城镇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暨南洲新区概念规划》,4、国家相关技术规定。

第六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及规划实施过程协调处理,由株洲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 规划目标将本区建设成交通方便、公共设施配套、市政设施齐全、建设标准适当、居住环境舒适优美、工作环境清新宜人、市场经济繁荣的现代化新型城区。

第二章 规模及用地布局第八条 南洲新区用地规模约2142.5公顷,居住人口约24万人。

第九条 用地布局规划南洲新区为:“一轴、一带,两心、两片”的空间结构。

“一轴”:指南洲大道城市硬质景观轴; “一带”:指临湘江和渌江滨水风光带; “两心”:指行政商贸中心和园区管理中心;“两片”:指核心片区和产业片区。

核心片区由行政商贸中心和三个居住组团组成,工业园片区由园区管理中心、四个产业组团和两个居住组团组成。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性质第十条 用地汇总表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湖南省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规划分院 2007.122第十一条 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实际需要或市场要求,需变更用地性 质(不包括防护绿地、公共绿地、广场和停车场用地),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方可变更。

株洲市石峰区核心区域城市更新的做法

株洲市石峰区核心区域城市更新的做法

偏低 ,缺乏职能齐全 的商业服务设施。
石峰 区用地布 局不合理的主要表现
在于工业 用地多 占据 区位 良好 的核心 地
对耕地造 成的压力 。 首先 , 要及时 复垦整理 闲置 的农业 用地 , 农
业人 口的迁移和农村建设过程 中会 出现一定的 闲置土地 ,要进 行及时复 垦整理 , 使这些 土地 尽快地转 化为耕地 。 次 , 开展 其 要
土地整理工作 , 区分优 质土地与劣质土地 , 将劣质土地作为基建 的优先选择 ,严格地保护优质耕 地 ,如在山丘地区采取村庄上 山, 城市扩建 中优 先利用不宜 耕种土地 。 次 , 再 在农村 的建 设 中 要进行科学 规划 , 当地缩并 零散村 庄 , 适 建设 中心村 , 在经 济较 发达乡镇推广建多层住宅 和公寓 ,限制发展庭 院式 、别 墅式住
2 .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 在城市化进程的同时 , 需要特别加强
极开展城市土地整理 , 盘活城市 中现有城市土地存量 , 充分消化
吸收存量土地 , 成区的发展 以旧城改造为 主, 建 尽量减少外延扩 张, 最大程度地避免 占用耕地 。
耕地保护 , 完善耕地保 护制度 。 加强农 村耕地 的管理 机制 , 特别 是严格 管理城 乡结合 区域的耕地资源 , 杜绝耕地 的非法 、 无序流
宅,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 ( 作者单位 : 南阳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有着密切 的联 系 , 要保护耕地 面积 就必须在城市化 的进程 中 , 加 强土地的集约利用 , 控制耕地 面积 减少的趋势 。 因此要制定科学 的城市发展战略 , 严格控制小城镇 在城 市化体系 中的比重 , 充分 发挥大中城市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 ,探索集 约式的城市发展 道路 。 城市 的建设用地规划要遵循集 约利用 的原则 , 充分利用立

_织补城市_思想引导下的旧城更新_以株洲旧城更新为例

_织补城市_思想引导下的旧城更新_以株洲旧城更新为例

“织补城市”思想引导下的旧城更新——以株洲旧城更新为例张 杰 刘 岩 霍晓卫摘要: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城市功能结构的提升,“退二进三”已成为株洲旧城发展的重要方面。

文章首先在理论上阐述了“织补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和基本原则,然后结合株洲旧城改造和整治的实践,在生态、用地与产业、公共设施、交通、形态肌理和特色环境、社会结构等方面,系统地提出了株洲旧城织补的规划战略和控制内容。

关键词:株洲 旧城 织补1 片断化的株洲旧城1970年代中,美国著名建筑理论家,C.Rowe出版了其颇具影响的《拼贴城市》一书。

书中对战后现代主义城市、建筑进行了总结,把它描述为“拼贴”式的城市1。

顾名思义,现代城市没有整体的统一结构,而是各种集团利益、价值的并置,导致建筑环境呈现高度的片断性。

虽然,C.Rowe讨论的焦点是城市建筑,但他却涉及了影响现代城市与建筑的广泛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基础,现代主义城市的片断性正是这些因素的综合反应,是现代城市的基本特征之一。

自工业革命以来,城市的蔓延、产业的扩张和结构的不断调整都使城市空间环境出现间断性。

自1950年代迅速发展起来的株洲旧城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

株洲是一座“铁路驮来的工业重镇”,从这一意义上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现代城市。

几十年来,受丘陵地形和不同时期政策、体制的影响,株洲旧城在用地结构、生态系统、城市肌理、服务设施、社区等方面都呈现出高度的片断性。

第一,在用地结构上,1950至70年代,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和地形的制约,株洲旧城以湘江和铁路为依托,形成了一些以工厂为核心的工业组团,它们自成一体,各自为政,与原有城市的内在联系薄弱。

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增加,这些工业组团逐渐被日益扩张的城市所包围。

改革开放以后,新的工业的发展虽然不再延续原有的企业办社会的封闭模式,但受基础设施条件的限制,这些工业都就近在城市外围发展。

城市的进一步扩张又很快将这些工业再次包围,最终形成了以工业为动力的“蛙跳”空间发展模式。

2024年在旧城改造拆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范文(2篇)

2024年在旧城改造拆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范文(2篇)

2024年在旧城改造拆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各位前来参加____年旧城改造拆迁动员大会。

在这个历史性的时刻,我们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改造旧城区,为我们的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发表讲话。

旧城区改造是我市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关键环节。

多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旧城区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水电等等,已与城市的变化发展完全不匹配。

旧城区的低矮房屋、狭窄街巷、拥挤不堪的交通状况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因此,我们决定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工作。

这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需要全体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而我相信,只要我们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成功地完成这项重要工作!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旧城改造拆迁工作是为了我们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幸福。

改造后的旧城区将拥有更宽敞的道路、现代化的建筑、便捷的交通网络,这将大大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改造后的旧城区还将成为城市新的增长点,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推动整个城市的发展。

但是,我们也深知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必然会给一部分市民带来困扰和不便。

毕竟,很多人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甚至几代人,对这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

我们完全理解这种情感,也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受影响市民的权益和利益,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中。

市民朋友们,你们的支持和配合至关重要!只有你们的支持和配合,旧城改造拆迁工作才能顺利推进。

我要向大家呼吁,首先,请大家保持理性的心态,并充分认识到旧城改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毕竟,不改变的话,旧城区的问题只会越来越突出,市民的生活质量也无法得到改善。

其次,请大家积极参与旧城改造的规划、设计和决策过程。

我们将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一个决策都是公正、合理的。

同时,我们也将加大透明度,向市民公开工作进展、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使市民可以随时了解到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

旧城改造开发合同范本3篇

旧城改造开发合同范本3篇

旧城改造开发合同范本3篇篇一旧城改造开发合同范本甲方(旧城改造项目实施单位):________乙方(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________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旧城改造开发项目1.2 项目地点:________1.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4 项目性质:商业、住宅、公共设施等多元化用途。

1.5 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______亿元。

二、合作方式2.1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土地、基础设施及政策支持。

2.2 乙方负责项目的前期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及物业管理。

2.3 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项目收益。

三、合作期限3.1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2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项目开发进度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__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项目的前期策划、设计工作。

4.2 乙方应在______年__月__日前取得项目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

4.3 乙方应在__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

4.4 乙方应在项目开发完成后______个月内完成销售及交付工作。

五、项目投资及收益分配5.1 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______亿元,占总投资的______%。

5.2 乙方投入资金:人民币______亿元,占总投资的______%。

5.3 项目收益分配:甲方按照投资比例获取收益,乙方按照投资比例及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环节的贡献获取收益。

六、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29•【字号】株政办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9日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精神,全面总结我市近年来既有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提速增效,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项目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痛点堵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现有流程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

(二)改革思路1.实现全覆盖。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首次产权登记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主要针对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包括财政投融资项目和社会资本投资项目,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

旧城改造项目建议书

旧城改造项目建议书

旧城改造项目建议书尊敬的领导:一、项目背景旧城改造项目是指对城市中老旧、破损的建筑进行拆除重建,以及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的一项重要工程。

通过实施旧城改造项目,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居住环境和社会环境,提高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项目目标1.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通过拆除破损建筑,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

2. 提升居住环境:对老旧住宅区进行改造升级,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 优化城市交通设施:改造升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桥梁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4. 传承历史文化:尊重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进行修复和改造,传承城市文脉。

三、项目内容1. 建筑拆除与重建:对老旧、破损的建筑进行拆除,同时根据城市规划和功能需求,建设新的建筑。

2. 基础设施改造:对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3. 绿地与公共空间建设:增加绿地面积,建设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提高城市绿化率和居民休闲娱乐水平。

4.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进行修复和改造,挖掘和传承城市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四、项目实施计划1. 项目前期准备: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土地征收等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 项目实施阶段:按照规划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交付使用。

3. 项目竣工后评估: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为后续管理维护打下坚实基础。

五、项目预算与资金筹措1. 项目预算: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确保项目资金充足。

2. 资金筹措:积极争取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降低项目成本压力。

六、项目效益分析1.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增长,提高城市税收收入。

株洲市老旧社区外部环境微改造探索——以株洲市601社区为例

株洲市老旧社区外部环境微改造探索——以株洲市601社区为例

25智城建设NO.19 2020智能城市 INTELLIGENT CITY 株洲市老旧社区外部环境微改造探索——以株洲市601社区为例胡 双(株洲市规划设计院,湖南 株洲 412000)摘 要:文章以株洲市601社区提质改造规划为例,梳理了601社区在道路交通、生活设施、公共空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站在“城市组织单元”的微角度,采用“微改造”的规划方法,从“微循环”“微植入”“微织网”三个方面提出规划策略,探索实际中老旧社区外部环境提质改造的策略方法,为城市老旧社区微改造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微改造”理念;老旧社区;外部空间;规划实践城市建设的发展日新月异,老旧社区成为城市中特别的存在,具有时代性。

但是老旧社区外部空间环境的不足与生活功能的缺失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这种冲突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建设发展越发彰显出来。

近几年,老旧社区改造作为株洲市民生工程的重要项目,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本文以株洲市601老旧社区外部空间改造为研究对象,探索老旧社区外部空间“微改造”的规划方法。

1 “微改造”理论的定义和内涵城市有机更新理论国内最早是吴良镛教授提出来的,他认为城市有其内在秩序与规律,城市规划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规模、恰当的尺度,顺应其肌理,妥善处理各方面之间的关系,提高城市规划的合理性,优化城市旧城环境,探索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实现城市的有机更新。

因此,有机更新理论是站在城市整体角度考虑城市各部分组织形式,整体与部分彼此关联从而形成城市主体。

“微改造”理论是在有机更新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视角立足在微观层面,对城市部分区域进行小尺度、小规模的合理改造。

本文所指的“微改造”是对老旧社区外部环境进行的小规模、渐进式的改造[1],从用地现状条件出发,尊重个体差异化表现[2],秉承公众参与性原则、经济适宜性原则、细致性原则等规划原则,对老旧社区现状用地进行梳理,盘活现有空间,使老旧社区不断符合居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株洲市2008年重点项目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株洲市2008年重点项目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株洲市2008年重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9•【字号】株政发[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株洲市2008年重点项目的通知(株政发〔200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确定109个项目为株洲市2008年重点项目,其中:重点前期工作项目44个,重点建设项目60个,国省跨区项目5个。

重点项目实行年度管理,凡未列入此名单的项目,不得以重点项目名义对外宣传。

全市各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优质服务,确保重点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进度计划。

附件:1.株洲市2008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名单2.株洲市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3.2008年在株洲建设的国省跨区项目名单二○○八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株洲市2008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名单基础设施类(21项)1.株洲市“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研究2.长株潭城市群株洲核心区战略发展规划研究3.枫溪新城及两江三镇规划研究4.“两型”社会云龙新城示范区5.融城大道6.田心动力新城建设7.麒麟国际社区8.城市垃圾综合处理9.第四水厂扩建及提质改造工程10.第二水源建设11.渌口湘江大桥12.城市道路项目(株洲大道延伸段、铁东路、昆仑山路、长江西路、天元大道、新文化路、泰山西路七、八街区)13.株洲火车站及周边地区整合改造14.莲易高等级公路株洲城区段城市化道路改造工程15.铜塘湾港区一期工程16.一江两岸四港生态工程(湘江、建宁港、白石港、枫溪港、霞湾港)17.武广客运汽车站18.武广片区开发19.株洲县南洲工业新区20.天台公园21.惠天然城市公园产业发展类(23项)22.北汽福田汽车项目23.电力机车研究所电动汽车项目(电动轿车研发、电动客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基地)24.株洲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25.高性能动力电池项目26.株硬集团产业发展项目(与山特维克合作、高性能超细晶硬质合金、高性能硬质合金可转位刀片、整体硬质合金刀具)27.高性能镀锌板项目28.湘江电焊条公司实心焊丝生产线29.株洲选矿药剂厂改制重建30.中建南方年产200万吨熟料干法水泥生产线31.醴陵陶瓷产业整合32.株洲服饰产业整合(金太阳服饰面料市场、芦淞品牌服饰工业园、株洲服饰会展中心、南洲服饰工业园)33.湖南武陵源茶籽油公司株洲市油茶丰产林基地34.长株潭城市群现代物流枢纽35.株洲中南国际工业原料城36.株洲齿轮公司新华路厂区退二进三项目37.中南谷物城38.白石港建材市场商业广场工程39.三角叉水果市场搬迁改造40.株洲职业教育城41.炎帝文化艺术中心42.市商会中心43.株洲县三门旅游休闲中心44.炎陵县“神农古镇”附件2:株洲市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基础设施类(17项)1.欧洲工业园2.湘江生态经济带河西沿江防洪景观道路工程3.湘江红港大桥4.武广客运专线株洲站配套工程(炎帝大道、王家坪立交、站前广场)5.城区道路建设工程(东环北路、石宋大道、新塘路、芦淞路〈株醴路延伸段〉、铁西南路、泰山路四、五、六街区、长江南路一、二、三、四街区、黄山路一、二街区、迎宾大道、清霞路、田心立交、全市小街小巷人行道及沥青路面改造)6.城区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天然气管网、自来水管网及户表改造)7.污水处理厂建设(河西、龙泉二期、醴陵市、攸县、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等污水处理厂)8.洮水水库9.攸县桐坝水利综合枢纽工程10.省道公路建设工程(S320界化陇至茶陵公路、S313醴陵至株洲县公路、S315龙下至攸县公路、S321睦村至炎陵公路、网岭至朱亭公路建设工程)11.株洲市2008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12.株洲地区2008年主电网建设工程13.株洲广播电视中心14.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建设15.株洲技师学院整体搬迁16.河西中心医院17.株洲市中医院改扩建产业发展类(43项)18.清水塘循环经济试点区19.电力机车扩改工程(电力机车公司大功率传动电力机车和城轨交通车辆扩改工程、南车电机股份公司牵引电机和变压器扩改项目)20.电力机车研究所产业化工程(南车电气公司制造中心和大尺寸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时代新材公司铁路桥梁支架)21.长江车辆株洲分公司扩改工程22.中铁轨道高速铁路轨道系统扩能技改工程23.联诚集团轨道交通牵引装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工程24.株洲九方装备模具公司机车牵引装置项目25.株洲市新通公司工程机械扩能改造26.九洲四维公司电路板及高速重载工业用齿轮箱27.北汽控股南方生产基地28.欧格瑞公司50万台轿车变速器项目29.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南方公司专项计划项目、608科研开发工程、航空配套产业园)30.株冶集团循环经济建设项目(重金属废水处理资源化项目、搭配处理锌浸出渣直接炼铅、常压富氧直接浸出搭配锌浸出渣炼锌)31.株硬集团高性能硬质合金工具工程32.湖南经仕集团技改工程(废渣回收利用、硅橡胶、锌品项目)33.攸县煤电一体化一期工程34.国家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电力机车研究所、南车电机、时代新材、广缘科技、光明重机等风电设备制造项目)35.株化集团年产20万吨PVC扩改工程及钛白粉工程36.智成化工年产18万吨过氧化氢改扩建工程37.金德集团年产2.8万吨聚乙烯(PE)管材扩建工程38.兴隆化工硅酸钠、白炭黑系列产品开发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39.旗滨集团玻璃深加工项目40.中材年产200万吨熟料干法水泥生产线41.华新年产220万吨熟料干法水泥生产线42.醴陵陶瓷产业化项目(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园区建设、湖南泰鑫瓷业有限公司高新技术陶瓷项目、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上市发展)43.芦淞服饰加工园(侨泰、宇奴、新芦淞、康泰等服饰园)44.千金药业河西生产项目45.江山生物医药生产项目46.汇隆包装生产线项目47.太子奶乳业生产基地48.唐人神集团1000万头生猪产业链一体化工程49.“株1S”及系列早籼稻新品种产业化50.茶陵龙华生猪养殖场51.炎陵白鹅产业建设项目5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53.金域半岛商业城及沃尔玛商场54.株洲五金机电国际装饰商城扩建55.中南(株洲)金属材料大市场56.神农米业皇图岭粮油批发市场57.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金轮时代广场、中央商业广场、汉华国际商业城、九天广场)58.文化园三期工程59.海创长江财富中心60.湖湘文化城附件3:2008年在株洲建设的国省跨区项目名单衡炎高速公路株洲段长株高速公路株洲段武广客运专线株洲段溪洛度-株洲换流站衡茶吉铁路株洲段。

改造主题口号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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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主题口号大全1、拓展生存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2、城市整洁人人律己,畅通生活家家受益。

3、积极行动起来,投身文明城市创建。

4、旧城改造齐参与,和谐城市共创建。

5、手牵手开展城市改造,心连心建设美好家园。

6、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

7、做文明晋城人,建文明晋城市。

8、城市连着你我他,清洁卫生靠大家。

9、大魄力大手笔大动作,新城市新惠安新跨越。

10、倾情城市改造,圆梦幸福家园。

11、树文明新风,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

12、创先进城市,建和谐株洲,做优秀市民。

13、旧城改造万代福,子孙后代齐感恩。

14、手牵手进行旧城改造,心连心打造幸福家园。

15、大魄力大手笔大动作,新城市新家园新跨越。

16、一举一动显城市文明,一言一行塑绵阳形象。

17、你捡起的不只是垃圾,更是整个城市的整洁。

18、城市改建人人参与,和谐家园家家受益。

19、生态城市千分美,文明绵阳万种情。

20、文明城市大家创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

21、让文明成为习惯,让城市有序和谐。

22、城市管理,重在参与,贵在有您。

23、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

24、手牵手开展城市改造,心连心建设美好惠安。

25、城市管理系万家,管理城市靠大家。

26、人人参与,为争创文明城市增光添彩!27、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28、推进城市改造,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

29、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30、城市建设从我做起,山水惠安因您美丽。

31、旧城改造一马当先,美丽城市你我共建。

32、绿化城市,美化环境,共建和谐辽源。

33、和谐拆迁利己利人,片区改造强县强民。

34、城市管理全方位,幸福金堂零距离。

35、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

36、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37、爱护城市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38、只有文明的公民,才有文明的城市!39、多措并举改造旧城镇,万众一心建设新城市。

40、一个城市一个家,旧城改造靠大家。

建宁新村项目定位分析 (自动保存的)(4)

建宁新村项目定位分析 (自动保存的)(4)

建宁新村旧城改造可行性分析一、基地概括二、补偿安置方式三、株洲芦淞区简介四、株洲房地产行业现状五、基地周边在建/在售楼盘调研六、项目客群定位分析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八、财务效益分析九、价格策略十、销售策略十一、项目SWOT分析及结语一、基地概括1.1、基地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路西侧;1.2、建宁新村项目体块基础数据:1.3地块原有住房数据二、补偿安置补偿方式2.1补偿安置方式本棚户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和原地产权调换两种。

2.1.1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的标准1)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株政发【2006】21号文件第28条);2)装修补偿按照《株洲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指导价格》规定的标准在勘察顶级后对照相应等级标准进行补偿。

(株政发【2006】21号文件第29条)2.1.2对室内其他设施的补偿标准(实际有的设备和项目才进行补偿)○1空调移机费:柜机每台260元,挂机每台200元,窗机80元。

○2天然气入户费每户2500元。

○3有线电视入户费600元。

○4热水器移机80元。

○5固定电话移机(含宽带)每台200元。

○6无烟灶台每个500元。

2.1.3临时安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每户一次性支付2000元(株政发【2006】21号文件第31条)2.1.4搬家补偿搬家费为两次,每次1000元。

按期搬家奖金,对能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价5%予以奖励,延期搬迁的不予奖励。

(株政发【2006】21号文件第3条)2.1.5原地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和方法1)对被拆迁人选择原地产权调换方式的,按房屋所有权等级的建筑面积以1:1.3的比例予以置换。

(株政发【2006】13号文件第9条)2)装饰装修补偿,搬家补助费用和按期搬家奖励均按货币补偿方式计算和发放。

3)室内设施补偿标准和项目与货币补偿方式相同,如果拆迁人在安置房中予以恢复的不再补偿。

4)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对由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0.5%且每月不低于600元标准发放过渡费。

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株洲市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株洲市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株洲市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株洲市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财政局(财政金融部),各区老旧小区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现将《株洲市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8月21日株洲市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老旧小区专项整治改造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株洲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株政办发〔2014〕9号)、《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旧城提质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的通知》(株办〔2017〕2号)的规定,设立此项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株洲市旧城提质行动中老旧小区专项整治的专项资金。

老旧小区专项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应当纳入株洲市旧城提质行动老旧小区整治专项项目库及年度计划。

专项资金根据统筹安排、客观公正、注重绩效的原则分配。

第三条老旧小区专项整治资金原则上由市、区两级按1:1的比例投入。

第四条纳入棚改改扩翻建年度计划的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其资金按照棚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市财政不另行安排专项资金。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第五条市财政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核监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与专项资金相关的项目结算评审的抽查工作等。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芦淞区建宁大道与王塔冲入口处土地开发实施旧城改造的通告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芦淞区建宁大道与王塔冲入口处土地开发实施旧城改造的通告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芦淞区建宁大道与王塔冲入口处土地开发实施旧城改造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5.08
•【字号】株政告[2009]2号
•【施行日期】2009.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芦淞区建宁大道与王塔冲入口处土地
开发实施旧城改造的通告
(株政告〔2009〕2号)
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二)项及《城市房地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芦淞区建宁大道与王塔冲入口处三角地块面积约3403.4平方米土地实施旧城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收回该旧城改造范围内用地单位和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

由芦淞区人民政府对实施旧城改造、进行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事项进行告知并进行问卷调查。

二、该旧城改造用地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现状条件在株洲土地市场公开挂牌出让。

三、该旧城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由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出资并由芦淞区人民政府依法按规定对原产权人进行拆迁安置来实施。

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完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项目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注销手续,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取得
土地使用权。

五、涉及该旧城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工作,为城市建设作贡献。

特此通告。

二○○九年五月八日。

棚户区改造安置方案

棚户区改造安置方案

遵循国务院、省、市有关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精神,为顺利完成我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妥帖解决好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减少拆迁纠纷,依据《城市衡宇拆迁治理条例》和《湖南省会市衡宇拆迁评估治理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衡宇拆迁治理实施方法>的通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速推动棚户区改造假设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体原那么(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从保护社会稳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动身,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妥帖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增进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住有所居”。

(二)公开、公正,和谐拆迁。

结合区情,因地制宜,依法维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阳光操作,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三)统筹兼顾、合理补偿。

结合区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做到既合法又合理。

(四)统一性和连续性。

与国家、省、市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保持全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拆迁安置补偿范围拆迁补偿安置范围:株洲市荷塘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

依照片区计划功能布局,分期实施。

三、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要坚持改造与进展并重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那么。

以实物安置进行产权调换为主,以货币补偿为辅,被拆迁衡宇的类型以株洲市房产局产权记录簿上所记录的类型为准。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成新等,按评估价格或协议价格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估价方法按《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06]21号)为基准价,以市场比较法为主。

房屋类别按株政发[2003]22号文中关于城市(镇)住宅用地土地级别范围划分。

被拆迁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按《株洲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指导价格》作为补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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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要求,为顺利实施株洲旧城更新规划,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2条制订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其对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一江两岸双中心,二主五次七组团”城市结构中“七组团”之一,规划形成居住区、工业区、城市商业副中心、学校等多种城市功能并举的城区。

第3条本规划规划区范围划定:荷塘区和芦淞区核心区域,即贺家土、建设、建宁、庆云、茨菇塘、月塘、龙泉七个街道办事处及石峰区电厂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18.99平方公里。

具体规划控制范围由总图图则界定。

第4条本次规划分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三个层次,其中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法定规划。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株洲市旧城更新规划》文本、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文本和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6条本文适用于株洲旧城范围内各街区、地块和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7条本规划的解释、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株洲市规划局负责。

第8条本规划是基于旧城改造由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制定的,强调完善公益性设施配套,强调以人为本与可持续发展。

第9条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

第二章规划策略与城市结构第10条规划目标:创造富有活力、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文化特色、充满情趣、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中心区,成为建设长株潭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手段。

第11条规划策略:本次规划确定以“织补城市”作为旧城更新的指导思想,通过对城市生态系统、产业与用地系统、城市交通系统、公共设施体系、城市形态系统、城市社会结构体系等各个城市系统的梳理完善,形成体现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特征的旧城更新方案。

第12条规划结构:“一轴一带构功能、两楔一带连空间、一核三心筑活力、设施成带利服务”。

第三章规模与用地布局第一节城市规模第13条规划总人口到规划末期限定为31万,各片区人口分布由片区控制图则具体界定。

第14条规划总用地面积18.99平方公里,其中主要用地类型包括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等。

第15条用地平衡表第二节用地布局规划第16条重建、修复、保留的用地划分:株洲旧城内的所有用地按照开发利用的综合条件划分为重建、修复、保留三类,其中重建用地565.51公顷,修复用地417.06公顷,保留用地916.52公顷。

重建用地为城市开发的重要用地类型。

第17条功能引导区的划分:株洲旧城分为17个功能引导区。

按照与结构的关联度,可分为两类。

①重点功能引导区,共9个,分别是工业遗迹的文化复兴区、SOHO式生活聚落、体育休闲区、中心商圈、特色商业聚落、市场限定区、山水居住区、商务商住混合功能区、商务型副中心;②普遍功能引导区共8个,分别是天鹅湖生态居住区、汽车市场区、601厂区及生活区、生态休闲区、教育居住区、五金市场区以及两个居住区。

第18条对用地的重大调整应结合旧城功能优化,在保障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开发。

用地的重大调整包括电厂的整体搬迁与职业学校搬迁所腾退的用地,根据规划要求优先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剩余土地全部用作市场开发。

第19条规划居住用地686.74公顷,占总用地的36.16%。

居住用地主要布局在铁路以东的庆云社区、茨菇塘社区、月塘社区,电厂、龙泉社区,京广线以西以保留为主。

第20条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77.09公顷,占总用地的9.33%。

商业金融用地为旧城铁路以西地区的主要功能,铁路以东地区的城市级商业金融设施用地沿新华路设置,在齿轮厂形成较完整的城市副中心商业节点。

第21条规划商住混合用地101.59公顷,占总用地的5.35%。

商住混合用地的特征主要为居住混合公建的多功能用地,用地中居住的建设总量不低于60%。

第22条规划文化娱乐用地28.55公顷,占总用地的1.5%。

文化娱乐用地主要包括城市级别的图书馆、音乐厅等公益性设施与独立占地的片区、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第23条规划市场用地79.34公顷,占总用地的4.18%。

旧城中规划市场集中用地共三处:功能优化、布局延伸的芦淞市场群,东北部的汽车市场,西北部的五金市场。

第24条规划工业用地99.22公顷,占总用地的5.22%。

在旧城内仅保留现状601厂用地。

第25条规划体育用地12.74公顷,占总用地的0.67%。

第26条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5.17公顷,占总用地的0.8%。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27条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株洲的社区管理体制,以服务人口为基础分为三级:分别为城市级、片区级和街区级,规划区划分13个片区、60个街区。

第28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表2第29条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人口约为30万人,设施的管理主体为城市人民政府;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人口约为3-5万人,设施的管理主体为街道办事处;街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人口约为0.5万人,设施的管理主体为社区居委会。

第30条各片区、街区内的配套设施的数量、用地、建筑面积和位置应符合《片区图则》的规定。

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对地块内配套公用设施的位置作适当调整,需制定相关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调整的位置限于本片区内,其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均不得少于规划图则中的规定。

第31条本规划未涉及的其它配套公用设施参照湖南省和株洲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土地开发控制第32条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及相关指标详见本规划“图表”中“街区内开发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第33条现有土地利用性质若与本规划规定不符,暂时不须更正,但若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时,则该用地新的土地利用性质必须按本规划的规定执行。

第34条株洲旧城的建设强度控制原则为“双增双减”,即增加绿化、增加公共空间、降低建筑密度、降低建筑总量。

第35条旧城内重建地块的容积率与以下两个方面相关:①重建地块与城市结构的关联度:指重建地块所处的城市区位是否处于城市结构的核心地带,与城市结构关联密切的重建地块容积率适当提高。

②重建用地自身规模大小:指重建地块自身的用地面积,面积较小的重建用地,允许建设的容积率适当提高。

第36条本规划确定的开发地块用地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原则上不能缩小,而其控制指标不作调整。

第37条株洲旧城区的建设采取疏解、降低的总原则。

地块面积小于2.0公顷的重建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5.0以内,地块面积大于2.0公顷的重建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第38条建筑密度:地块面积小于2.0公顷的重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5%以内,地块面积大于2.0公顷的重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地块面积小于2.0公顷的重建商业性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55%以内,地块面积大于2.0公顷的重建商业性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内。

第39条绿地率: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5%以上,商业性用地控制在15%以上。

第40条本规划“图表”中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指标,“图表”中确定的绿地率为下限指标,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突破。

第41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三项指标的突破与调整,在土地出让前,应编制相关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或交通影响评价等规划与专题研究再予以确定,土地出让后,容积率一般不允许进行调整。

第42条容积率补偿办法按株洲市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43条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原则上居住、商业、商务办公、酒店等经营性土地与教育、医疗、体育、绿化广场、文化等公益性土地在各自范围内兼容,经营性土地与公益性土地之间不能兼容。

具体土地兼容性控制详见街区控制导则。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44条构建以环境友好型低碳化城市交通为核心的交通体系。

包括以下目标:①通过轨道交通线位和站点的梳理改善旧城出行问题。

②干道路网相对密集。

③构架通达性强的支路系统。

④方便快捷的城市公交系统,实现公交优先。

⑤建立覆盖面大、普及率高的清洁能源慢行公交体系。

⑥步行与非机动车交通环境舒适方便。

第一节对外交通第45条建议株洲旧城的轨道交通在旧城内设置四个站点,分别位于红旗广场副中心、铁东新华路、火车站、市场群。

轨道交通具体定线、站点设置在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

第46条旧城的主要过境交通主要包括320国道与东环路,新华路、红港路和株醴路承担旧城对外联系的主要作用。

第47条旧城内的对外交通场站仅保留火车站一处,原红旗广场汽车站外迁到红旗立交以东。

第二节道路系统规划第48条除城市快速路东环路外,其它道路按照道路等级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

第49条城市道路按照功能特点划分为功能复合型道路、交通型道路、非机动车与步行为主兼顾车行的道路三类。

第50条规划区新增主干道有铁东路、新塘路、石宋路、文化路东段等,共计16323米;新增次干道有明湖路、水仙路、果园路、龙泉路、荷叶冲路、荷塘路、华湘路、东湖路等,共计21185米;新增支路80128米。

第51条主干道系统结构:五横三纵。

①红港路:交通型道路。

东西走向,通过红港大桥连接新城与旧城,沿白石港从旧城北部穿越,向北联系长沙,是旧城北部最主要的东西城市道路,红线宽度40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②新塘路:交通型道路。

东西走向,通过过江隧道与预留步行桥连接新城与旧城,穿过铁路后沿天鹅湖向东连接醴陵与长沙,是旧城北部重要的城市道路,红线宽度30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③新华路:功能复合型道路。

东西走向,通过湘江大桥连接新城与旧城,是株洲城市最重要的东西向城市干道。

红线宽度36米,断面形式为两块板。

④石宋大道:交通型道路。

东西走向,从建设路出发,向东跨越铁路,是株洲旧城南部交通疏解的重要道路,对改善市场群与建设路交通拥堵的状况有重要的作用。

红线宽度20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⑤芦淞路:交通型道路。

也称株醴路,东西走向,通过天元大桥连接新城与旧城,向东联系醴陵,是株洲旧城南部重要的城市道路。

建设路至建宁大道段红线宽度24米,建宁大道至株醴路红线宽度30米,断面形式均为一块板。

⑥建设路:功能复合型道路。

南北走向,是株洲旧城铁西地区最重要的南北主干道,红线宽度34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

⑦铁东路:功能复合型道路。

南北走向,旧城铁西的重要交通疏解道路,同时作为铁东发展的重要功能引擎,红线宽度30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⑧文化路:交通型道路。

南北走向,旧城东部重要的南北交通道路,红线宽度26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第52条道路控制分为强制、严格和一般性控制三个等级。

强制性道路不得做任何改变;严格控制道路是指具体执行规划或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该道路的断面和竖向可作适当调整,但道路线型及宽度一般情况下不得修改;一般性控制道路是指具体执行规划或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该道路的线型、宽度和竖向可作适当调整,但道路不得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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