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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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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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584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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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氛围,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的生产、检修、维护、技改等作业过程。

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燃料部全体职工,以及承包我部检修、安装、调试、维护的外包单位及作业人员。

二. 管理内容和考核标准各专业(包括外包单位)必须定期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生产、检修、维护全过程的安全。

对于本专业(单位)职工发生的违章现象,各专业(单位)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针对性进行考核,减少现场的习惯性违章,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对一般违章现象,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对其余经认定违反各级安全作业规定的违章行为,均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罚和考核。

如违章可能造成一定不安全后果,部门将根据其后果定性后依照《部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所属员工发生违章后各专业应及时加强教育和考核,每月28日前将本专业反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对部门检查发现和屡次发生违章的专业,由部门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考核。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氛围,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的生产、检修、维护、技改等作业过程。

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燃料部全体职工,以及承包我部检修、安装、调试、维护的外包单位及作业人员管理内容和考核标准各专业(包括外包单位)必须定期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生产、检修、维护全过程的安全。

对于本专业(单位)职工发生的违章现象,各专业(单位)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针对性进行考核,减少现场的习惯性违章,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对一般违章现象,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对其余经认定违反各级安全作业规定的违章行为,均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罚和考核。

如违章可能造成一定不安全后果,部门将根据其后果定性后依照《部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所属员工发生违章后各专业应及时加强教育和考核,每月 28 日前将本专业反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对部门检查发现和屡次发生违章的专业,由部门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考核。

1. 作业性违章凡违反《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不按有关制度和规定所进行的一切现场作业,都将按作业性违章办法进行考核罚款,考核金额 100元〜500元/次或扣专业1〜5分/次。

常见作业性违章如下:1)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2)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3)将电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内使用4)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使用漏电保护器。

5)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6)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 40m7)使用钳型电流表测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

8)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井坑内9)在电源盘、电缆周围 2m 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料部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燃料部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管理,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第二章违章行为分类第四条违章行为分为以下三类:(一)管理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不安全行为。

(二)行为违章: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设备和设施安全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三章反违章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燃料部成立反违章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料部的反违章管理工作。

第六条燃料部各生产车间、部门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反违章管理工作。

第四章反违章管理措施第七条燃料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避免因员工违章行为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八条燃料部应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第九条燃料部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燃料部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燃料部应加强安全考核,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车间、部门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积极参与反违章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举报违章行为,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员工,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燃料部门在推进燃料生产和供应工作中取得了重要成绩,燃料市场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然而,也存在一些燃料违章行为,给燃料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提高燃料部门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燃料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二、目标及原则1. 目标:确保燃料生产和供应的安全稳定,消除违章行为对燃料市场的不良影响。

2. 原则:科学、规范、公平、有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燃料部门设立违章行为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并监督其执行。

2. 违章行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指导各级燃料部门开展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燃料违章行为;加强对燃料部门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四、违章行为的定义和分类1. 各级燃料部门应依法对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界定,确保对燃料违章行为做到清晰、明确。

2. 违章行为应分为严重和一般两个类别,具体违章行为的界定由燃料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制定。

五、违章行为的打击措施1.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处罚等。

2. 对于一般违章行为,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同时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从业人员遵纪守法。

六、违章行为的监督和检查1. 燃料部门应建立健全违章行为举报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对违章行为进行主动举报。

2. 燃料部门应定期对各级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燃料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1. 各级燃料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2. 燃料部门应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推动燃料行业的安全发展。

八、宣传和推广1. 燃料部门应加强对违章行为打击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 燃料部门应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各种渠道广泛传播安全管理的信息,提高公众对燃料安全的重视程度。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燃料部的反违章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燃料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针对燃料运输领域存在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燃料运输的安全可靠,避免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所有涉及燃料运输的相关人员,包括燃料运输司机、运输配送人员、调度人员等。

三、规范管理措施1. 严禁超速行驶司机在驾驶燃料运输车辆时,应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在燃料运输途中,如遇到交通拥堵或恶劣天气等情况,司机应及时减速慢行,确保行驶安全。

2. 严禁疲劳驾驶司机在驾驶燃料运输车辆时,应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严禁疲劳驾驶。

若司机在疲劳状态下驾驶,应立即停车休息,恢复精神状态后再继续行驶。

3. 定期车辆检查燃料部应建立定期车辆检查制度,对燃料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轮胎状况、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确保车辆的工作状态正常。

4. 强化安全培训燃料部应定期组织燃料运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燃料运输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燃料运输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等,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5. 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燃料部在进行危险品燃料运输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危险品的安全运输。

包括安全装卸、运输车辆的密封封装,确保危险品不泄露,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6.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燃料部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燃料部进行上报。

同时,燃料部应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燃料部应加强路段的安全设施建设,例如设置警示标志、加强路面标线维护等,提醒司机注意道路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8. 加强对燃料运输车辆的监控燃料部应安装车辆监控设备,对燃料运输车辆的行驶轨迹、车速、行驶时间等进行监控。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料部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各级员工。

第三条员工在燃料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燃料部领导班子负责全面负责燃料部的安全工作,燃料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燃料部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认真组织反违章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和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燃料部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燃料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工作区域的安全检查,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书,培训员工并跟踪执行情况。

第八条各级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禁违反安全规定。

第九条燃料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定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参加过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法操作证件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戴好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如头盔、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二条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转,并按规定的程序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禁疏忽大意、违规操作或使用损坏的设备。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离岗或交班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整理,确保无隐患。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燃料部安全管理人员。

同时进行紧急救护和隐患排查。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处理应遵循“人员安全第一、扑灭隐患第二、善后处理第三”的原则。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采取“谁负有安全管理责任,谁负有事故责任”的原则。

第十八条燃料部将建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分析和防范措施的研究,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燃料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级员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整改。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料部门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违章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反违章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管,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和减少违章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燃料部门应当加强违章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反违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

第六条燃料部门的领导人员应当负责制定反违章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各级职责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管。

第七条燃料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检查和监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燃料部门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燃料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条燃料部门应当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燃料部门应当对关键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燃料部门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要求进行操作,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十三条燃料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安全存放、运输和使用。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违章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五条燃料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违章事故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六条燃料部门应当对因违章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追究责任,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燃料部门应当加强事故案例的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违章行为对员工和企业的损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所有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燃料部内部安全,并建立一个安全文化。

第四条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宣传教育、违章行为的发现和处理、事故报告和调查、责任追究等方面。

第二章宣传教育第六条燃料部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反违章安全意识。

第七条燃料部要制定一系列反违章安全的宣传教育措施,包括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八条燃料部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第九条燃料部要加强员工的自我管理和互相监督,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维护”的反违章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条燃料部要建立健全反违章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评估。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发现和处理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燃料部要及时进行处置,严禁包庇和纵容。

第十二条燃料部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反违章行动。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燃料部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的违章行为,燃料部要及时通报上级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对于涉嫌犯罪的违章行为,燃料部要立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第四章事故报告和调查第十六条对于发生的违章事故,燃料部要及时进行报告,并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燃料部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报告,并追踪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十八条燃料部要组织专业团队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九条对于事故责任人,燃料部要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燃料部要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推行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反违章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燃料部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范文(4篇)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范文(4篇)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燃料部对违章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燃料部的反违章考核适用于燃料部的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反违章考核是指对燃料部员工和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行为进行量化评估和考核的制度。

第四条反违章考核的目标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确保燃料部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反违章考核的原则是公正公平、激励约束、绩效导向。

第六条燃料部反违章考核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和实施反违章考核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燃料部反违章考核程序包括违章行为信息的收集、违章行为的评估、违章积分的记录、违章积分的惩罚和激励措施的确定等环节。

第二章违章行为信息的收集第八条燃料部各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违章行为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制度。

第九条各二级单位应及时收集员工和相关人员的违章行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违章、操作违规、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防护措施不到位等。

第十条违章行为信息的收集应包括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安全检查报告、巡查记录等。

第十一条燃料部反违章考核委员会应及时收集各二级单位上报的违章行为信息。

第十二条燃料部反违章考核委员会应对收集到的违章行为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编制违章行为统计报告。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评估第十三条燃料部反违章考核委员会应根据违章行为统计报告对各二级单位的违章行为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违章行为的评估主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次数、违章情节、违章后果等。

第十五条燃料部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违章行为进行量化评估,并给予不同程度的违章积分。

第十六条违章积分的计算方法由燃料部反违章考核委员会确定,并向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公布。

第四章违章积分的记录第十七条燃料部反违章考核委员会应及时将各二级单位的违章积分记录在反违章考核系统中。

第十八条员工和相关人员可以通过燃料部反违章考核系统查询其违章积分的记录。

第十九条燃料部各二级单位应对员工和相关人员的违章行为积分进行动态管理。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料部对违章行为的管理和控制,维护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内的所有单位、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燃料生产、储运、销售及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燃料部对违章行为的定义:指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或行为的行为。

第四条燃料部对违章行为采取“三同步”管理措施,即“追究责任、纠正措施、整改落实”。

具体措施如下:(一)追究责任1.违章行为由直接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对于违章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等严重后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纠正措施1.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记录;2.对于违章行为造成的后果,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整改落实1.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要迅速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2.整改落实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燃料部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燃料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燃料部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燃料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燃料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传递安全信息。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管理第九条燃料部对违章行为的管理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操作违章:包括擅自调整设备参数、操作不当等。

(二)设备违章:包括设备维护不到位、设备故障不及时处理等。

(三)安全违章:包括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违反作业许可制度等。

(四)环保违章:包括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废水废气处理等。

第十条燃料部对违章行为的处理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一)做到“五查五不放过”,即对每起违章行为要进行查处,不能放过任何一起违章行为。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4篇)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4篇)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对燃料部违章行为的监管和管理,提高燃料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燃料供应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燃料部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燃料部内部从事燃料生产、储存、销售等相关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合同工等。

第三条燃料部反违章考核是对燃料部员工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进行评价和考核,以促使员工提高自我管理和工作水平。

第四条燃料部设立反违章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本规定,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给出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燃料部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违反国家燃料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工作方式、工作程序或使用设备等;(三)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或更换燃料配方或配料,或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燃料;(四)违反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无故缺席等;(五)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如未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等;(六)违反燃料部内部管理规定、违反职业道德或有其他损害燃料部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燃料部反违章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两部分。

第二章年度考核第七条年度考核是对燃料部员工一年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八条年度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由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评分,得出综合考核结果。

第九条年度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作业绩: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二)工作作风:包括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纪律性等;(三)安全生产:包括安全意识、操作规范、事故率等。

第十条年度考核结果根据评分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结果将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并作为晋升、加薪、奖惩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日常考核第十二条日常考核是对燃料部员工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进行监管和考核。

第十三条日常考核由所在部门的主管或上级领导进行,根据工作记录、工作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5篇)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5篇)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部员工(含协作单位员工)自觉遵章守规,杜绝违章行为,确保安全人身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一类违章行为1、跨越或穿越未采取措施的运行或停止的皮带;2、解、系缆绳、登船作业未穿救生衣;3、上下船舱未使用安全带和防坠器或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4、未采取措施或无人监护下进入落煤斗清理积煤或检修作业;5、输煤栈桥中或桥抓上或堆取料机上吸烟。

发生以上违章行为的本部员工将下岗培训一个月并按厂部规定停发当月岗位工资等奖金,协作单位员工发生以上违章行为,电厂、燃料部将责令该单位辞退违章员工。

二、二类违章行为1、检修工作不办理工作票或边办票边作业或工作票措施执行不到位;2、安全措施未完善即开始动火作业或其它检修工作;动火监护人在动火作业过程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擅自离开作业现场;3、进行6KV电气操作无操作票或无人监护或操作时没执行唱票和复诵不戴防护面罩;电气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户外设备不穿绝缘靴;4、在转动设备或皮带上进行清洁工作或其它检修工作;5、在同一船舱口同时进行卸煤、清舱作业;6、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如电焊、起重作业等);7、桥抓转移舱口或在驾驶台、超高克林吊附近移动桥抓时无人指挥监护;8、吊推扒机时没有专人指挥;9、登船走梯安全网布设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未指出(考核福建省砂石出口公司)。

发现以上违章行为,部门将考核违章人员或协作单位____元,同一人同样违章第二次,给予加倍考核,并给予待岗培训两周(待岗期间奖金执行厂部规定),协作单位员工同样要求脱产培训。

三、三类违章行为1、进入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帽绳;2、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电火焊作业时不戴防护镜和面罩;粉尘大的作业环境不戴口罩;自燃严重的环境不戴防毒面具)3、厂内机动车超速行驶;4、在生产区域或厂内其它禁烟区吸烟。

5、不合格工器具仍在使用或检查发现工器具未按要求检定;6、其它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范本(2篇)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范本(2篇)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范本一、考核目的和意义1. 背景说明:为了加强燃料部的反违章工作,确保燃料部各项工作的安全与规范进行,提升工作效率和提高工作质量。

2. 目标设定:本考核旨在评估燃料部各个单位和个人对反违章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实施情况,并通过考核结果,提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促进燃料部反违章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考核对象范围和标准1. 考核对象:本考核对象包括燃料部各个单位和个人。

2. 考核标准:根据反违章工作的实施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以下考核标准:- 安全意识:单位和个人对反违章工作的安全意识和重视程度;- 作业流程:单位和个人对反违章工作的执行和执行情况;- 违章记录: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违章行为及其数量和性质;- 整改措施:单位和个人对违章行为的整改情况及整改效果。

三、考核流程和方法1. 考核时间: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燃料部指定。

2. 考核方式:采用定期抽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考核内容:- 考核表填报:各单位和个人填写反违章工作考核表,包括安全意识、作业流程、违章记录、整改措施等。

考核表由燃料部统一制定。

- 考核取证:燃料部反违章工作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考核,进行抽查和检查,了解实际情况。

- 考核记录:将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形成考核报告。

四、考核结果和改进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分,并形成考核结果。

评分标准由燃料部统一制定。

2. 问题分析:针对考核结果,燃料部反违章工作小组分析问题原因和影响,并提出改进意见。

3. 改进措施:根据问题分析结果,燃料部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下发到各单位和个人,要求限期整改。

五、考核奖惩制度1. 考核奖励: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燃料部将进行嘉奖,并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2. 考核惩罚: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燃料部将进行惩罚处理,包括扣分、调整岗位、责任追究等。

六、考核结果公布和监督1. 考核结果公布:燃料部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各单位和个人公布,公示期为7天。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模板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模板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模板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燃料部门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工作安全、高效,并有效反制违章行为,以保障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燃料部门员工。

二、管理标准1. 工作安全标准1.1 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在使用燃料设备和执行相关工作时遵守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合、设备安全无隐患。

1.2 员工必需参加安全培训,并依照培训要求执行。

定期进行安全会议,及时转达和解决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1.3 员工必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依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个人安全防护措施有效。

2. 工作效率标准2.1 员工必需依照工作计划和布置,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在工作期间,禁止无故迟到、早退、私自离岗。

2.2 员工必需严格依照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过程规范、高效,并在工作中注意节省能源和料子。

2.3 员工必需自动搭配其他部门的工作需求,保持良好的协作和沟通,确保部门间工作的顺畅进行。

3. 违章行为标准3.1 员工禁止私自改动燃料设备的操作参数、限制,以及私自转变工作流程,违反规定操作。

3.2 员工禁止私自泄漏燃料信息,非法取得或利用燃料资源,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3.3 员工禁止使用伪造、虚假文件和信息,虚报、偷漏燃料数据的行为。

3.4 员工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私自经营、偷窃、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考核标准1. 工作安全考核1.1 依照工作计划和布置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执行操作流程,无安全事故记录。

加分标准:员工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参加安全会议,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建议。

1.2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依照要求及时检查和更换。

加分标准: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规范,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装备。

2. 工作效率考核2.1 依照工作计划和布置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且及时完成。

加分标准:工作任务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

2.2 严格依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过程规范、高效。

2019最新范文-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2019最新范文-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氛围,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的生产、检修、维护、技改等作业过程。

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燃料部全体职工,以及承包我部检修、安装、调试、维护的外包单位及作业人员。

二.管理内容和考核标准各专业(包括外包单位)必须定期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生产、检修、维护全过程的安全。

对于本专业(单位)职工发生的违章现象,各专业(单位)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针对性进行考核,减少现场的习惯性违章,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对一般违章现象,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对其余经认定违反各级安全作业规定的违章行为,均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罚和考核。

如违章可能造成一定不安全后果,部门将根据其后果定性后依照《部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所属员工发生违章后各专业应及时加强教育和考核,每月28日前将本专业反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对部门检查发现和屡次发生违章的专业,由部门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考核。

1.作业性违章凡违反《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不按有关制度和规定所进行的一切现场作业,都将按作业性违章办法进行考核罚款,考核金额100元~500元/次或扣专业1~5分/次。

常见作业性违章如下:1)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2)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将电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内使用。

4)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使用漏电保护器。

5)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6)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m。

7)使用钳型电流表测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

8)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井坑内。

燃气公司反“三违”管理规定-模版

燃气公司反“三违”管理规定-模版

反“三违”管理规定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二、按违章行为与违章者的安全技术素质、心理、习惯、管理能力等关系,违章分为:偶然性违章:违章者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经验,对规章制度、系统运行情况、设备性能等掌握不够、理解错误、判断错误,或由于疏忽、遗忘而导致的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违章者明知规程制度,由于不良作业传统和作业习惯,为图某种需要而有意或无意不按章行事。

三、按违章行为的性质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大小,违章分为:一般性违章:违反有关规程制度的要求,所存在的安全风险一般。

严重性违章:违反有关规程制度的要求,所存在的安全风险较大。

四、违章指挥的行为有:1、不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不按操作规程或施工作业方案指挥动火、连头、带气开孔、通气、施工、检修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或工程施工未明确工程管理人员的。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发放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不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9、装卸、施工作业不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1、指挥、强令未使用防爆工具、未佩带防护用品的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区进行作业。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前言在石化行业中,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违反规定是导致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的目的是促进员工遵守规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安全事故的风险。

一、反违章考核的定义反违章考核是指通过考核方式评价员工安全行为的制度。

参加考核的员工包括燃料部全体员工和外部承包商,并且包括对员工的考核、结论、惩罚以及奖励等各个方面。

二、反违章考核的内容1.安全行为安全行为是指员工按照规定执行工作时所遵守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操作程序,包括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行为。

对安全行为进行考核的目的是鼓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且降低安全事故的风险。

2.违章行为违章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标准和安全操作程序,导致不良后果。

对于每一次违章行为,将会被扣除考核分数。

违章行为包括疏忽大意、未经许可的停电、未经许可的焊接、违反授权范围、未戴安全帽等行为。

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包括防范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响应能力以及应对事故的能力。

反违章考核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办法1.对燃料部全体员工进行反违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行为、违章行为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

考核采取随机抽查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对承包商进行反违章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3.考核结果由燃料部反违章考核小组进行审核,最终报燃料部负责人审批。

四、考核结果1.考核得分对员工的考核结果会形成得分,根据分数排名进行奖励或者惩罚,每一次评定周期为三个月,考试合格者会得到一定的奖金。

2.奖惩制度根据考核分数情况,对不同表现的员工采取奖励或者惩罚措施。

•奖励措施:奖励者将获得奖金或者物质奖励。

•惩罚措施:不良考核结果将产生惩罚措施,包括警告、降职或者停职等措施。

五、考核监督和评估1.反违章考核小组由燃料部聘用,负责对反违章考核进行监督和评估。

2.对员工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应及时公示,提高考核公平性和透明度。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进展,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事业已成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进展的紧要基础设施。

而作为交通运输的重要推动力源,燃料部门对于维护车辆安全、促进经济进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随着交通事故频发,燃料部门违章现象也非常严重。

为了严格管理燃料部门,规范员工行为,我公司订立了反违章考核规定,本文就此进行认真阐述。

1.考核内容(1)作业安全考核。

包括车辆日常保养、加油加气时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车辆是否保持干净、卫生等方面的考核。

(2)考核工作纪律。

针对员工是否按时参加值班、依照规定上岗、穿戴工装,以及是否坚持岗位作息制度等方面的考核。

(3)反违章考核。

重要针对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超速行驶、违章加油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以及是否能够适时发觉和防范各种安全隐患等方面的考核。

2.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一般是依据公司规定订立的,依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实在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1)作业安全考核标准。

车辆日常保养、加油加气时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等方面应视车型和车辆运行情况设置不同的考核要求,从而保证车辆的持续平稳运营。

(2)考核工作纪律标准。

对于是否按时参加值班、上岗、穿戴工装等,应加大考核惩罚力度,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员工,应当进行相应的惩罚或考核扣除。

(3)反违章考核标准。

对于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超速行驶、违章加油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应当依照不同的情况进行惩罚,甚至进行辞退。

3.考核权重考核时需要给出不同方面的权重,以达到更加精准的考核结果。

一般情况下,作业安全考核在考核中占据比较大的权重,由于作业安全是车辆安全运行的基石;考核工作纪律的权重应当适中;而对于反违章考核,则应予以较高的考核权重,以达到严格反违规、惩罚员工违规行为的效果。

4.考核奖惩除了考核权重,考核奖惩也是燃料部门反违章考核规定的紧要部分。

一方面,对于通过考核属于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嘉奖肯定的奖金和荣誉;另一方面,对于未通过考核的员工,应当进行相应的惩罚,既要进行纪律处分,也要进行考核扣除。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受控状态: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大反“三违”的管理考核力度,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动力能源分公司范围。

2引用文件《反“三违”管理办法》QG60—083定义3.1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3.2违章指挥:主要是指厂、科室、车间领导和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不按标准化作业程序,不遵守安全工作(操作)规程,在没有保证安全的环境(或条件)下强令工人去冒险蛮干。

3.3违章作业:是指职工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按标准化作业程序去盲目蛮干,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

3.4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职工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班前班中饮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不良行为。

4职责4.1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科室、班组反“三违”活动的开展情况。

4.2各车间、科室、班组负责各自范围内反“三违”的日常管理工作。

4.3办公室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

5管理内容和要求5.1反“三违”的组织领导5.1.1分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组长的反“三违”领导小组,组员由分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科、分公司办公室、政工科、经营科、机动技术科、分公司工会组成,在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日常的检查(每季度三次以上)考核和奖励工作。

5.1.2各车间成立以主任、书记、工会主席、车间安全员为主体的反“三违”领导小组,根据分公司的管理办法制订本单位的管理办法,开展每月不少于三次的经常性检查考核工作,每月三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反“三违”情况书面报分公司生产安全环保科。

5.1.3班组由安全核心小组(班长、工会组长、安全员等),负责本班反“三违”工作,每天检查每月考核一次。

5.1.4凡是车间、班组自查的“三违”行为,由车间、班组考核,分公司不再重复考核。

5.2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制定各自反“三违”的管理办法。

5.3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对开展的反“三违”活动进行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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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部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一.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氛围,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燃料部的生产、检修、维护、技改等作业过程。

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燃料部全体职工,以及承包我部检修、安装、调试、维护的外包单位及作业人员。

二. 管理内容和考核标准各专业(包括外包单位)必须定期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生产、检修、维护全过程的安全。

对于本专业(单位)职工发生的违章现象,各专业(单位)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针对性进行考核,减少现场的习惯性违章,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对一般违章现象,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对其余经认定违反各级安全作业规定的违章行为,均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罚和考核。

如违章可能造成一定不安全后果,部门将根据其后果定性后依照《部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所属员工发生违章后各专业应及时加强教育和考核,每月28日前将本专业反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对部门检查发现和屡次发生违章的专业,由部门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考核。

1.作业性违章凡违反《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不按有关制度和规定所进行的一切现场作业,都将按作业性违章办法进行考核罚款,考核金额100元~500元/次或扣专业1~5分/次。

常见作业性违章如下:1)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2)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将电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内使用。

4)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使用漏电保护器。

5)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6)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m。

7)使用钳型电流表测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

8)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井坑内。

9)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m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电焊机二次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1)酒后进入生产现场。

12)高处作业时随手抛掷工器具、材料或物件。

13)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或没有其它的安全防护措施。

14)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

15)高处作业时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16)搭建脚手架无合格验收牌,无检查验收签名。

17)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18)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工作。

19)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20)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视红白带、安全防护栏为无物21)攀爬脚手架时,未外观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并确认签字,就盲目攀登。

22)脚手架使用期限过期。

23)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志,未及时恢复。

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25)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26)无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2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28)起吊时歪拉、斜吊。

29)工件上站人或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30)在设备管道上,挂吊具起吊重物。

31)吊挂的重物载空中停留较长时间不放至地面,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载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32)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33)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34)跨越或手扶在运行的卷扬机及设备的钢丝绳上。

35)操作链条、电动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36)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37)使用砂轮机、车、钳、钻、打磨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

38)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防火罩。

39)乙炔、氧气皮管混用,乙炔、氧气瓶放臵在一起(安全距离为8m)。

气瓶无防倾倒措施,不套防震圈。

40)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41)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42)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43)直接跨越、攀爬、钻过皮带或在皮带上行走。

44)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45)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46)压力容器、锅炉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47)拿长毛竹、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无人监护。

48)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49)开沟、挖土前不了解地下有无电缆,擅自工作。

50)在照明回路上接电焊机或其他电源。

51)起动输煤皮带前,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

52)铲车超负荷运载,铲车铲工件时人站在叉架上。

2 . 装臵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

装臵性违章的责任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管或直接领导,因装臵性违章而造成的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必须追究此类人员的责任。

考核罚款金额100元~1500元/次或扣专业1~5分/次。

常见装臵性违章如下:1)在电缆沟、夹层、锅炉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V。

2)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24V。

3)使用220V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4)流动电源箱未配漏电保安器。

5)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6)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7)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8)电动工器具、电气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检验。

9)现场使用不合格的电动(移动式)工器具。

10)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11)脚手架未按标准敷设或探头板末绑扎牢。

12)脚手架有虫蚀。

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13)现场孔、沟、坑四周无安全警界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14)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15)易燃、易爆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

1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17)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

18)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19)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对起重设备定期检验。

20)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21)工作用电梯带病运行或超载。

3.管理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上级部门及本厂颁发的相关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违章指挥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因管理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并处以考核500元~5000元/次或扣部门5~50分/次。

常见管理性违章如下: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工作。

2)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整改通知要求,未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工人发现的装臵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臵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4)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违反有关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

6)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工作。

7)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8)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9)违章指挥、默认工作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工作。

10)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11)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12)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受限空间、特殊高处及带电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无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危险点分析,未指定监护人。

13)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填写动火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工作。

14)工作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对每一名作业人员交底,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工作。

15)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16)工作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和作业指导书。

17)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工作中危险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安排在金属容器内同时电焊、火焊、气割等工作。

18)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19)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不进行全员教育工作。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20)发现各类违章现象后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21)现场各类规程和图纸、异动报告更新不及时。

22)不根据作业现场的环境,及时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具。

23)未经电厂主管部门同意,随意变更外包单位工作成员。

4.“两票三制”类违章在运行或检修现场作业,出现下列没有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现象,考核罚款50元~1000元/次或扣专业0.5~5分/次。

常见违反“两票三制”情况如下:1)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执行。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

2)检修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3)工作票、操作票上无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或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与从事的检修工作不符;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或全体工作班成员未在危险点预控措施票上签字认可就开工或操作。

4)办理工作票时代签名,或无工作票工作、无操作票操作。

5)在填写操作票时涂改,电气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

6)现场工作时,工作票不随身携带。

7)在生产设备上处进行加盘根、换表计等简易工作时,不开工作票。

8)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更换工作班成员不办理变更手续。

9)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转。

10)检修工作期限超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11)检修工作结束,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

12)电气几个操作项目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

13)擅自扩大工作票上工作范围。

14)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就工作。

15)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6)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成员不符合,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17)检修工作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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