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5号招标出让公告P(2018)030号地块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德城区人民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为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德政发〔2013〕16号),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出让对城市发展的保障和调控作用,为“四类”经营性用地尤其是住房建设等民生用地提供有力保障,改善城市环境和居住条件,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加快城市功能布局调整,促进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范围1.区域范围:含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拟出让土地。
2.用途范围:本计划土地范围只涉及“四类”经营性用地。
三、编制原则1.符合规划、规模适度。
选取地块为城市总体规划中“四类”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同时根据前三年年均“四类”用地供应规模,并综合考虑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合理确定2018年土地出让规模。
2.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紧紧围绕城建重点区域,着重选取棚户区、旧住宅区、老旧商业区、企业低效闲置土地、“两河四岸”、高铁新区的土地,优化调整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长政办发〔2018〕53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5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1日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称网上挂牌出让),是指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称网挂系统)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和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通过互联网利用网挂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者网上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第四条网上挂牌出让由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国土资源交易机构或相关单位承办。
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统一进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挂系统进行,网挂系统运维和交易服务保障工作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参加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填写允许提交的形式,如现金、银行保函等)。
地址: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户名:账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范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 年第51 号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 年版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 年第51 号)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 年版)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 号)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09 年版)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 年版),其他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 年版)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 年版)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 年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滨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5 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人为博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以上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具体项目必须符合城建、发改、环保、安全等部门的要求。
四、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博兴县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竞买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挂牌交易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一)本次挂牌交易定于:2018年10月20日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31日11时05分00秒在滨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6时30 分00秒。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1至2天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申请(一)在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滨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网上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信息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数字证书,方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详情请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查看《土地竞买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2018年10月29日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土地勘测定界图及其他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淮南潘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淮南潘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淮南潘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淮南潘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 word版
九、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公路工程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
建议,请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
5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018年版)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1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公路工
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源自年版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依照《中
5.2资格审查................................................................23
6.通知和确认..................................................................23
6.1通知....................................................................23
1.4申请人资格要求..........................................................16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18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18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漳政地〔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18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漳政地〔2018〕20号市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18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国土资〔2018〕65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区2018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拟出让用地3宗,合计土地总面积17.933653公顷,其中:芗城区瑞京片区一期02地块用地面积5.95732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43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4.796571公顷及市政府以漳政地〔2016〕8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160749公顷;蓝田经济开发区蓝景路以西、梧桥中路以北地块用地面积6.851436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市政府以漳政地〔2013〕11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漳州市漳华路以东、侨兴二号路以北01地块用地面积5.124897公顷,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市政府以漳政地〔2011〕327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1日。
劳弗尔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劳弗尔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劳弗尔视觉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劳弗尔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5期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5期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10•【字号】梧政函〔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5期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梧政函〔2018〕24号市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批准实施〈梧州市2018年第5期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梧国土资报〔2018〕5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梧州市2018年第5期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请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
二、出让方案宗地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北片区A—02—23(03)—1号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99711.74平方米(折合:149.5676亩),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原则同意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会审确定该宗地的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88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77万元。
出让增价幅度由你局依照有关规定集体决策确定。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梧州市2018年第5期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2018年3月10日附件梧州市2018年第5期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3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制订本方案。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和规划设计要求(一)土地面积及位置。
出让宗地编号为梧工挂〔2018〕5号,出让土地面积为99711.74平方米(折合:149.5676亩),位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北片区A—02—23(03)—1号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安徽仝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仝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仝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仝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建筑装饰和装修业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2024年大型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合同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大型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甲方名称1.2 乙方名称第二条项目概述2.1 项目名称2.2 项目地点2.3 项目规模2.4 项目投资估算第三条建设内容3.1 物流枢纽中心基础设施3.2 物流信息平台建设3.3 仓储设施建设3.4 分拣配送设施建设3.5 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第四条合作模式4.1 合作方式4.2 责任分配4.3 收益分配第五条项目实施进度5.1 项目前期筹备5.2 设计及报批5.3 施工及监理5.4 验收及移交第六条合同价格6.1 合同总价6.2 价格调整机制6.3 支付方式第七条技术标准及要求7.1 设计标准7.2 施工标准7.3 质量标准7.4 安全标准第八条违约责任8.1 甲方违约责任8.2 乙方违约责任8.3 违约赔偿金额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仲裁地点9.3 仲裁结果的执行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变更程序10.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11.3 违约泄露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12.1 转让条件12.2 转让程序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合同的解释权14.3 合同的签订日期及地点14.4 附件清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甲方名称:具体写出甲方的全称,营业执照编号,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1.2 乙方名称:具体写出乙方的全称,营业执照编号,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第二条项目概述2.1 项目名称:具体写出项目的全称。
2.2 项目地点:详细描述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包括省、市、县(区)、乡镇(街道)以及具体的地块编号或地址。
2.3 项目规模:详细描述项目的规模,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容积率等主要指标。
2018年土地公示文本-word范文模板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土地公示文本篇一:土地公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公告【201X】出让025号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对1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结果公告如下: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篇二:土地利用规划文本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镇土地规划文本1 前言1.1 设计目的与意义1、在规划实践中加强对土地整理及居住区规划相关理论知识(土地专项规划理论、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土地评价方法、居住区规划)的理解;2、熟悉土地整理及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法、程序与内容;3、培养独立完成土地整理及居住区规划设计中某一专项任务的能力。
1.2设计任务1、根据“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镇”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项目区边界。
2、参照设计指导书、《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行业规范完成土地整理规划图、规划设计说明 (具体内容见目录)。
3、在指定区域进行“农村居民点内部规划”设计2 规划区概况 2.1项目区概况(1)位置与范围项目区位于黄陂区东北部,地跨东经114°24′17″—114°27′42″、北纬30°55′48″—30°57′20″,涉及大阳村与彭岗村两个行政村。
项目区总面积112.18公顷,其中建设规模为98.46公顷、不动工总面积为13.8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0.8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36%。
项目区边界具体四至为:东以大阳村大沟堤、村庄边界线为界;南以彭岗村村庄边界线为界;西黄夏公路为界;北大阳村村庄边界线为界。
(2)自然条件 1、气象和水文情况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106.1毫米、降雨量1104.9毫米、蒸发量1586.8毫米。
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4-7月。
此期降水约在609.1毫米左右,约占全年总降水量的55.07%。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8〕5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工作的意见正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8〕5号各市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促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调整、盘活、利用,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要求,现就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利用的范围2009年以来,经省政府依法批准使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因相关规划调整、生态红线控制、地质条件等原因,满2年未完成供地、现状地类未发生变化的,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核实,在妥善处理征地补偿有关事宜、报省政府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利用。
二、调整利用土地应具备的条件(一)拟调整土地应为经依法批准的完整批次或完整地块,未实施供地,经市、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产权清晰,无银行抵押或司法查封,无利益纠纷和行政争议。
(二)拟调整土地地貌应保持原土地利用状态,原地类为农用地的,应当保持农业水利设施、耕作层、机耕路等种植条件。
三、调整利用土地的管理(一)批而未供土地经批准调整后,所调整的土地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继续有效,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具体核算;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进行标注;调整与利用批准文件报经自然资源部备案后,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消除调整土地的批而未供状态,不再纳入批而未供土地统计。
(二)拟调整土地尚未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的,可以与原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解除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交由其继续组织耕种或使用,土地所有权恢复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已经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且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已经到位的,可以保留国有土地性质,按国有土地管理。
2018年5月份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公开出让基本情况统计表
5999
≥1.0
工业
挂牌
243
2018.5.8
243
浙江劲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3
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G10号
虞政办发[2018]55号
4945
≥0.6
工业
挂牌
201
2018.5.10
201
绍兴上虞自立投资有限公司
4
上虞经济开发区[2017]16号
虞政办发〔2018〕56号
72747.7
≥1.0
工业
挂牌
2838
2018.5.11
2839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5
上虞区上浦镇[2017]J1
虞政办发[2018]61号
9576
1.0-1.2
住宿餐饮
挂牌
720
2018.5.18
720
绍兴市上虞东山湖运动休闲有限公司
6
上虞区上浦镇[2017]J2
虞政办发[2018]62号
6940
2018年5月份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公开出让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面积
(㎡)
容积率
用途
出让
方式
起始价
(万元)
出让日期
成交价
(万元)
成交单位
1
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G20号
虞政办发[2018]55号
723
≥0.6
工业
挂牌
30
2018.5.8
30
浙江秦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餐饮
挂牌
522
2018.5.18
2018年第二次土地拍卖,共拍出29.29亿......
2018年第二次土地拍卖,共拍出29.29亿......2018年1月26日(周五)上午9:30,福清迎来开年第2场土拍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拉开帷幕!据统计本次预计出让福清市区6幅热土!总占地1161.79亩,22.08亿起拍!上午9:30现场大咖云集,此次为2018年开年第二次土拍,土地供应量之大,吸引了众多地产大鳄展开夺地之战!!此次拍卖参与的外来公司占据较大的比例,据悉,参与此次土拍大会的地产公司有:世茂,碧桂园,正荣,恒大,保利,福晟,阳光城,兴宝旺,华润,中梁,三盛,汇成,亚琦,高华,新东方,以及部分个人买家等。
(注:排名顺序不分先后)此次土拍现场按照2018拍-04号,2018拍-03号,2018拍-02号,2018拍-05号,2018拍-06号,2018拍-07号顺序出让。
城东3幅热土花落谁家?据悉,本次福清先出让的3幅地块为城东3幅商住热土。
据了解三幅地块总占地面积达到237.88亩,其中宗地2018拍-02号、03号地块均位于福清龙山街道玉峰村,2幅热土占地199.21亩。
上午10:052018拍-04号地块3.88亿元!福清高华房地产竞得龙山街道东刘村地块!成交信息:经过一百多轮的轮番激烈竞拍,2018拍-04号地块位于龙山街道东刘村,土地面积为25777平方米(约38.67亩),拍卖起价为人民币2.46亿元,竞得者67号高华地产,成交价格3.88亿元,楼面地价5017元/㎡。
上午10:452018拍-03号地块9亿元!正荣地产首入融,进军福清东部新城!成交信息:2018拍-03号地块位于龙山街道玉峰村、玉塘村,土地面积为64728平方米(约97.1亩),拍卖起价为人民币6.3亿元,加价幅度为不少于200万元。
竞得者35号正荣地产,成交价格9亿元,楼面地价6045元/㎡。
上午11:252018拍-02号地块10.08亿元!正荣地产福清东部新城再下一城!成交信息:2018拍-02号地块位于龙山街道玉峰村、东刘村,土地面积68079平方米(约112.1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容积率2.0-2.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JP04地块子地块间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JP04地块子地块间地下空间
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8.17
•【字号】厦府〔2021〕157号
•【施行日期】2021.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JP04地块子地块间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1〕157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18JP04地块F17、F18子地块红线外国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1〕1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与灌口北路交叉口东北侧的2018JP04地块子地块间地下空间使用权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2018JP04地块子地块间地下空间使用权协议出让给厦门信息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上述地下空间的出让用途及年期、规划条件、地价金额和支付、开竣工时
间、相关约定等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出让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按规定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青政字[2018]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青政字[2018]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鲁政字〔2017〕2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市)分中心(分大厅)进行交易。
允许和鼓励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卫生计生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未按规定进场交易的,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暂停项目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三、纳入《目录》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其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管理规则,明确其交易的前置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监督方式等重要内容,并做好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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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第5号招标出让公告P(2018)030号地块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2018-03-23 09:13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意见,经研究,原《武汉市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武告字(2018年)5号)P(2018)030号地块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本招标地块的投标保证金调整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23160万元)。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须知》第二十条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第四条统一调整为:
中标人应自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含抵作土地成交价款的¥23160万元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申请书》第3条调整为:
自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四、《规划设计条件》第三条第4款第(1)部分调整为:
地块内需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8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出入口须临城市规划道路单独设置,规划建设标准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执行,移交要求遵从相关规定。
(详见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武规(新)条字[2018]P2001-1号))
五、《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第二条第3款、《中标通知书》第六条统一调整为:
地块内需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8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出入口须临城市规划道路单独设置,规划建设标准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执行。
幼儿园建成后,其不动产权须无偿移交新洲区教育行政部门,并直接登记在新洲区教育行政部门名下。
六、《投标书》第三条第2款调整为:
按照中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自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含抵作土地成交价款的¥23160万元投标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内容为准。
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武规(新)条字[2018]P2001-1号)
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武规(新)条字【2018】P2001—1号
区土地储备中心: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红岭村2018P2001—1号地块(详见附图)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如下:
一、规划用地情况
1、用地位置: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红岭村、环湖路以东、余泊大道以西、柴泊大道以北;
2、规划净用地面积:233904.83 m2(以实测为准);
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土地用途(二级类):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科教用地、街巷用地。
二、土地使用指标及要求
1、建筑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2.78 ;
2、总建筑面积:地块内可建最大计容建筑面积大于233905平方米,不大于650255平方米。
其中:商务办公面积不小于300000平方米,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含小学、幼儿园及社区用房等)面积不大于325000平方米,其它为商业设施建筑。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4、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5、建筑限高:按阳逻军用机场限高管理规定执行;
6、主体建筑物性质:商业商务建筑、住宅建筑、学校建筑。
三、建筑及市政规划设计要求
1、建(构)筑物退线:
(1)建筑物:道路红线距离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围墙等构筑物:临净用地边界线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小区大门后退净用地边界线距离在此基础上应当适当加大,并不得影响城市交通;临规划路围墙须为通透式。
2、建筑高度及形态
整体建筑高度按阳逻军用机场限高管理规定执行, 整体建筑高度应有层次变化,具体结合方案确定。
3、车辆交通:
(1)主要交通出入口: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2)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必配公益性设施:
(1)地块内需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8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出入口须临城市规划道路单独设置,规划建设标准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执行,移交要求遵从相关规定。
(2)地块内需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规划建设标准按《武汉市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执行,移交要求遵从相关规定。
(3)其他必配公益性设施内容及规模按《武汉市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指引(试行)》执行,移交要求遵从相关规定。
(4)地块内需配置一所18班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714平方米,规划建设标准按相关技术规范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地块内自行落实环卫、供电、燃气等各项市政配套设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所有工程管线一律地下埋设。
6、其他未尽事宜还应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四、特殊要求
1、地块内虚线所示道路(20米宽)为连接余泊南路和环湖路的市政道路,用地单位按市政道路标准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需无偿移交至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并永久向社会公众无偿开放使用。
该道路的线型、断面、高程、管线及绿化等技术参数须与相邻市政道路相匹配,并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2、地块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3、用地内如涉及轨道交通、市政道路以及市政管线等线性工程新增控制需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规划设计方案必要时还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五、其他遵守事项
1、本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作为建筑与市政工程规划设计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
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
2、本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后附用地规划图,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3、本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有效期2年,期满未完成土地出让又未经原批准机关重新核定延期的自行失效。
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