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权益保护
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措施
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措施一、信息保护措施1.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税务部门应制定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加密、权限控制、安全审计等措施,确保纳税人的个人和财务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2.严格限制信息披露:税务部门在征收、征管等方面采取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纳税人的个人和财务信息不会被泄露或滥用。
二、透明度保护措施1.公开权益保护政策:税务部门应通过官方媒体、政务门户网站等途径,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政策向社会公开,确保纳税人了解和享受相关保障措施。
2.公开税务执法程序:税务部门应将税务执法程序向社会公开,包括立案、调查、调解、裁决等环节,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三、合规性保护措施1.建立纳税自评机制:税务部门可以设立自愿参与的纳税自评机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评估税务合规性,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和政策优惠。
2.加强合规宣传教育:税务部门应加大纳税合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普及纳税知识,引导纳税人按规定履行税务义务,避免不必要的违法行为。
四、监督保护措施1.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税务部门应建立纳税人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接受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保护纳税人的举报权益。
2.加强监督执纪:税务部门应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对违反纳税人权益保护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纳税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法律保护措施1.制定完善法律法规:税务部门应积极参与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提高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保障力。
2.加强法律援助:税务部门可以与法律援助机构合作,提供法律援助给予纳税人,帮助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行政服务保障措施1.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税务部门应提升行政服务能力,优化办税流程,提供便捷的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2.建立沟通渠道:税务部门应建立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维持国家的正常运转、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社会福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纳税人作为税收的贡献者,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护。
纳税人权益保护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税收公平、提高税收遵从度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纳税人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往往依赖于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
因此,税务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
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发布权威、准确、易懂的税收政策解读和办税指南。
同时,举办税收知识讲座、培训活动,走进社区、企业和学校,面对面地为纳税人讲解税收知识,解答他们的疑问。
此外,编写简明扼要的税收宣传手册,涵盖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免费发放给纳税人,也是一种有效的宣传方式。
通过这些宣传举措,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税收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体现。
税务部门应当简化办税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例如,推行网上办税服务,让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纳税、发票申领等常见业务。
同时,设立纳税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做到热情、耐心、专业地为纳税人服务。
在办税大厅,设置清晰的标识和引导,提供舒适的办税环境。
对于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如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或专门的绿色通道,让每一位纳税人都能感受到税务部门的关怀和尊重。
三、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机制当纳税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有畅通的投诉渠道和有效的处理机制。
税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并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无阻。
对于纳税人的投诉,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纳税已成为每个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
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不仅涉及个人和企业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并提供一个公平、透明的纳税环境,各级政府和税务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本文将对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展开详细阐述。
1. 加强纳税法制建设纳税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完善是保障纳税人权益的基础。
政府和税务机关应加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确保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提升税务行政水平税务机关作为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执行者,其行政水平的提高能够有效提升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能力。
税务机关应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准确的保护。
同时,税务机关还应积极开展纳税人的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增加税收违法成本,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
3. 加强涉税信息保护涉税信息的保护涉及纳税人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涉税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采用高效的加密和数据备份技术,加强对涉税信息的安全管理和存储,提高信息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同时,纳税人对自己的涉税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
4. 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申诉机制纳税人遇到纳税相关问题时,应有权利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
政府和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申诉机制,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申诉机制的建立不仅要注重纳税问题的解决效果,还要保证公正、公平的程序,避免滥用职权和不当干预。
5. 建立纳税人教育与培训体系纳税人的权益保护需要纳税人自身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政府和税务机关应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纳税咨询与服务工作。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讲座,提高纳税人的税务意识和纳税知识水平,让纳税人能够依法合规、理性纳税。
纳税人权益保证措施
纳税人权益保证措施一、建立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纳税人的权益保护首先要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确保纳税人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税法应明确规定纳税人享有的权益,如合理减免税款、纳税优惠等,并规定一系列纳税人的义务。
同时,税法还应明确政府执法的程序、权限和责任,以确保纳税人能够合法享受权益。
二、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确保纳税人的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和满足。
相关部门应设置专门的窗口和热线,让纳税人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和提出诉求。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纳税人知晓自己的权益,并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加强税务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税务机关作为税法的执行者,应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公正性和透明度的保障。
首先,执法人员应依法行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其次,相关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应向纳税人公开,以确保执法的公开透明。
此外,纳税人应享有合法的申诉和复议机会,以对不公正的税务决定进行申诉和复议,并得到合理的解决。
四、加强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便利性政府应加强对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便利性的要求,使其更加符合纳税人的利益和需求。
首先,税务机关应明确征收纳税的标准和程序,避免对纳税人的不合理征收。
其次,政府应加强纳税服务的普及和改进,利用互联网和科技手段简化纳税程序,提高征纳双方的便利性。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执行税收政策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五、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监督为了有效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应加强对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监督。
政府和立法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法院应加强对税务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确保税务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纳税人也应积极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适当的途径对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税务决定提出质疑和申诉。
结语纳税人权益保证措施对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和促进税收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措施纳税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针对现实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介绍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增加纳税人知情度纳税人的知情度是保障其权益的前提。
国家税务总局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税收咨询、课程培训等服务,使纳税人能够了解税收政策及相关法规,并掌握如何合法避税的方法。
此外,各级税务机关还积极开展纳税人宣传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让纳税人更深入地了解税收知识,降低其税务申报风险,保障其权益。
二、完善法律保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税收法规,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严格规范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
同时,完善了投诉、举报、申诉等渠道,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现税务机关的违法和错误行为,纳税人可通过信访、举报、申诉等途径进行有效维权。
三、优化纳税服务为了更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首先,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多项服务在一个窗口实现,简化了纳税人办理事项的流程。
其次,实行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统一办税,提高了办税效率。
最后,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办税信息透明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实施过程规范化,方便纳税人查询、申报、缴税等工作。
四、惩治税务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打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机制,对与税务机关有关的纳税人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提醒;建立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对信用较差、不履行税收义务的纳税人进行限制措施,促进税务诚信建设。
结语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了各种措施,提高了纳税人的知情度,完善了法律保护,优化了纳税服务,惩治了税务违法行为,从而维护纳税人的利益。
相信在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完善的税收管理机制下,纳税人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保障。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纳税人作为税收的承担者,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充分的保护。
那么,究竟有哪些具体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呢?首先,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基石。
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让纳税人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税收过程中的地位和所享有的权利。
例如,明确纳税人有权了解税收政策的制定依据和执行标准,有权对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申诉。
同时,对于税务机关的权力也应加以规范和约束,防止其滥用职权损害纳税人的利益。
信息公开透明是保障纳税人权益的关键一环。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布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税收减免等相关信息,让纳税人能够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决策。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纳税人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经济活动,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不必要损失。
比如,在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税务机关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及时向纳税人进行宣传和解读,确保纳税人能够第一时间知晓并适应新的政策要求。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包括简化办税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比如,推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便捷方式,让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业务。
同时,税务机关还应当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窗口,为纳税人解答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对于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如老年人、残疾人等,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体现税收服务的人性化关怀。
纳税人投诉和救济渠道的畅通对于保护其权益至关重要。
当纳税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有明确、便捷的途径进行投诉和申诉。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于纳税人的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和处理。
同时,还应当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制度,为纳税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对于保障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纳税人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并得到有效的保护。
纳税人权益保护不仅关乎个体的合法利益,也对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提升税收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基石。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有清晰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保障。
例如,明确纳税人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税收政策、征税程序和自己的纳税情况;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享有陈述申辩权和行政复议、诉讼的权利等。
同时,法律法规应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保障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对于纳税人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辅导,通过多种渠道,如网站、办税服务厅、热线电话等,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传递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等信息,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
此外,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手续,推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便捷服务方式,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
对于新办企业和特殊困难纳税人,还可以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解决他们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建立健全的纳税监督机制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有力手段。
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对违规执法、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鼓励纳税人、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税务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
例如,设立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对于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同时,定期公开税收征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纳税人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保护也不容忽视。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会收集大量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企业经营数据,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技术防护,确保纳税人信息在采集、存储、使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维护税务纳税人权益
维护税务纳税人权益税务纳税人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角色,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妥善维护与保障。
在税收征收过程中,一些问题和矛盾常常会引发税务纳税人的不满和困扰,因此,维护税务纳税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税务征收管理的规范以及纳税人教育与服务的加强等方面探讨如何维护税务纳税人的权益。
首先,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是维护税务纳税人权益的基础。
税收法律法规是纳税人及税务机关之间权益关系的重要依据,只有法律法规明确了税务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立法和修订税收法律法规时,应充分考虑税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规的公正、合理和透明。
此外,税收执法部门也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使纳税人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或存在漏洞而导致权益受损。
其次,规范税务征收管理是维护税务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举措。
税务征收管理直接影响到税务纳税人的实际利益,如果管理不规范,就很容易导致权益受损。
因此,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科学的征收管理制度,明确征收程序和方式,确保税务征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应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避免因为管理不当而给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此外,建立健全税务征收管理的监督机制也是非常必要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诉、举报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及时受理和调查,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最后,加强纳税人教育与服务是维护税务纳税人权益的重要工作。
纳税人的权益可以通过教育和服务来得到更好地保障。
税务部门应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向纳税人普及相关税收知识和政策,提高他们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意识。
同时,税务部门还应建立便捷的纳税人服务渠道,提供及时、高效的税务咨询和办税服务,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和困惑,确保他们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维护税务纳税人权益不仅是税收征收工作的责任所在,也是国家税收体系健康发展的需要。
纳税人权益保护总结
纳税人权益保护总结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其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充分的保护。
纳税人权益保护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税收关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纳税人享有一系列的基本权益。
首先,知情权是纳税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纳税人有权了解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征税的依据、税率、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等。
只有在充分知晓这些信息的基础上,纳税人才能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错误和纠纷。
其次,隐私权也应当得到保障。
纳税人的个人信息、财务状况等属于隐私范畴,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得随意泄露。
再者,纳税人还有平等权。
所有纳税人在法律面前应当一律平等,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不得因身份、地位、地域等因素而受到歧视性对待。
另外,纳税人拥有监督权。
他们有权对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促使税务机关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正性。
为了切实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国家和税务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在法律层面,我国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为纳税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例如,《税收征管法》中对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税务机关也在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通过设立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多种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和办税服务。
同时,积极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网上申报、缴税等功能,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此外,税务机关还加强了税收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严肃查处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
然而,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部分纳税人对自身的权益认识不足,缺乏主动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措施
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措施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纳税人是税收体系的基础。
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所得税纳税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文将从减税政策、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税务程序公正等方面展开,探讨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措施。
一、减税政策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企业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政策。
其中,针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举措之一。
根据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增值税。
这种减税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提高了他们的经营能力,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我国还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纳税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例如,对于低收入群体、特殊人群以及某些特定行业的纳税人,国家会给予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二、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我国建立了完善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
首先,税务机关加强了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纳税合规意识。
其次,税务机关积极推行便民服务,通过开展“互联网+税务”等措施,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便利性。
此外,税务机关还建立了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投诉举报渠道,对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进行及时处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税务程序公正税务程序的公正性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核心要素之一。
我国税务机关在处理纳税人的税务事务时,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税务行政程序的公正性。
首先,税务机关要依法评估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确保征税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其次,税务机关在办理纳税人的申报、征收、查验等环节中,要确保程序的透明和公正,不得滥用职权或者违法对待纳税人。
同时,税务机关还加强了对税务程序的监督,依法处理存在的不法行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
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税收是维持国家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纳税人是税收的直接来源,所以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至关重要。
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核心是平衡国家税收和纳税人权益之间的关系,合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同时确保国家税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税法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首先,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作为纳税人,有权享受经济活动自由和平等的待遇。
税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包括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密权和申诉权。
纳税人有权享受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税务服务,享受纳税便利和公正执法的权利。
同时,税法还对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税务管理过程中的权力行使进行了限制,确保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其次,税法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纳税,但也规定了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措施。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收政策的公平透明,享受纳税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的权利。
税法还规定了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纳税人在税收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例如,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依法取得合法证据,不能随意侵犯纳税人的隐私权。
这些措施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再次,税法保护了纳税人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息的保密义务,禁止泄露纳税人的税务信息和商业秘密。
税务机关必须确保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并不能在未经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向他人透露。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确保个人隐私不被侵犯。
这样的规定保障了纳税人对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权益,加强了税法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力度。
最后,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申诉权。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满意时,有权提出申诉,并要求进行复议或者诉讼。
税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申诉程序和要求,确保纳税人有机会申诉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诉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并争取合理解释和调整。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解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纳税人权益
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纳税人权益纳税人是国家税收的主体,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为了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背景、法律法规的框架以及法律实施的具体措施等方面,探讨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维护纳税人权益的举措。
一、纳税人权益保护的背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权益面临多重挑战。
一方面,税务管理的复杂性使得纳税人容易遇到的税务纠纷。
另一方面,一些税务部门的不合理行为也可能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二、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这是我国的基本税收法律法规,它规定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并规定了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让与机关和纳税人权益保护条例》该条例的出台,更加详细地规定了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的纳税人权益保护规定,有力地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除了以上两个核心法律法规以外,还有一些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纳税人的权益。
三、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一)优化税收征管服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和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和答疑解惑,协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税收义务,为纳税人提供便利,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建立妥善处理纳税争议机制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好纳税人的申诉和诉讼事项,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加强纳税信息保护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纳税信息的安全保护,严禁将纳税人信息泄露给他人,确保纳税人的信息不被滥用和盗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惩治税务机关不当行为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应当依法惩处,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以起到警示作用,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
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纳税人作为税收的承担者,其权益保护也日益受到重视。
有效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不仅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和遵从度,还能促进税收制度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首先,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基础。
许多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缺乏了解,导致在纳税过程中可能出现误解和违规行为。
税务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宣传手册、纳税辅导课程等,向纳税人普及税收知识,包括税种、税率、纳税期限、税收优惠政策等。
让纳税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税收的用途和意义,从而增强纳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其次,简化纳税流程是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关键。
繁琐复杂的纳税手续往往让纳税人感到头疼,增加了纳税成本和时间成本。
税务部门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税务的发展,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缴税、网上咨询等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纳税事项。
同时,对于一些必须线下办理的业务,要优化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再者,建立健全的税务争议解决机制是保障纳税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产生争议时,应当有公正、透明、高效的渠道来解决。
可以设立专门的税务争议调解机构,由专业的税务人员和法律人士组成,对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
同时,纳税人也应当有权利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保障纳税人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也是不容忽视的。
税务部门在征收和管理税收的过程中,掌握了大量纳税人的个人和企业信息。
必须建立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加密、备份和防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可靠。
为了保护纳税人权益,还应强化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
税务工作人员应当以热情、专业、耐心的态度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
纳税人权益保护总结
纳税人权益保护总结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纳税人也应当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并得到充分的保护。
纳税人权益保护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税收公平、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关键所在。
纳税人的权益是多方面的,涵盖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密权等诸多领域。
知情权是纳税人的一项基础权益。
纳税人有权了解税收政策、法规的具体内容,包括税率的设定、税收优惠的条件和适用范围等。
只有当纳税人清楚地知晓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利,才能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并合理规划自身的经济活动。
例如,对于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进行宣传和解释,确保纳税人能够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
参与权则体现在纳税人对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
税收政策的制定往往会对纳税人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纳税人应当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例如,在制定某些涉及特定行业或群体的税收政策时,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听取纳税人的声音,使税收政策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监督权是保障税收公正的重要手段。
纳税人有权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确保其依法征税、公正执法。
如果纳税人发现税务机关存在违规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和举报。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保密权也是纳税人不可忽视的权益之一。
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获取的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这不仅是对纳税人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维护正常税收秩序的需要。
一旦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将会给纳税人带来极大的困扰和损失,甚至可能影响到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了有效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我国在法律制度建设、税务机关服务以及社会监督等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纳税人权益保护政策解读
纳税人权益保护政策解读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纳税的过程中,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也日益受到关注。
那么,究竟有哪些纳税人权益保护政策呢?让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
首先,纳税人拥有知情权。
这意味着纳税人有权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税务机关的征管程序等相关信息。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手册等,向纳税人清晰、准确地传达这些信息,确保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还享有保密权。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所获取的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这是对纳税人个人权益的重要保障,防止其信息被不当泄露或滥用。
申报纳税方式选择权也是纳税人的一项重要权益。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纳税方式,比如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或者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等。
这种选择权给予了纳税人更大的便利,使他们能够以最方便、高效的方式履行纳税义务。
申请延期申报权在特定情况下为纳税人提供了缓冲。
当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纳税申报时,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申报。
但需要注意的是,延期申报不等于延期纳税,纳税人在延期申报获批后,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对于一些面临资金困难的纳税人来说十分重要。
当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时,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里的特殊困难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纳税人还有多缴税款退还权。
如果纳税人发现自己多缴了税款,无论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失误还是自身计算错误,都有权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务机关在接到纳税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核实并办理退税手续。
税收优惠权也是纳税人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纳税人权益保护总结
纳税人权益保护总结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维持国家的正常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纳税的过程中,纳税人的权益保护同样不容忽视。
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应当享有一系列合法权益,以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纳税人的权益首先体现在知情权方面。
纳税人有权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包括税种、税率、计税依据、纳税期限等。
只有清楚地知晓这些规定,纳税人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避免因无知而导致的违规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宣传手册、咨询热线等,向纳税人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税收信息,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实现。
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合法程序权益也是纳税人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
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征管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步骤。
例如,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合法的证件和文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权限进行检查。
如果税务机关违反了法定程序,纳税人有权提出异议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纳税人还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在处理税务事务时保持公正和中立,不受任何不当因素的干扰。
纳税人的隐私权同样需要得到保护。
在纳税过程中,纳税人可能会向税务机关提供一些个人和企业的敏感信息,如财务状况、经营数据等。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这些信息,以免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同时,对于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在税收争议解决方面,纳税人有权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
这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
当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了保障纳税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权益,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机制,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公正、及时、有效的解决。
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
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
而当纳税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认为自身未得到公正对待时,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纳税人权益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等。
然而,在实际的税收征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导致纳税人的权益受损。
比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未能清晰准确地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致使纳税人误解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等情况。
当纳税人遇到这些问题时,他们有权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投诉。
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的第一步是要畅通投诉渠道。
这包括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电子邮箱,以及在税务机关的办事大厅设置投诉窗口等。
同时,税务机关应当在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等显著位置公布投诉渠道的相关信息,确保纳税人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投诉途径。
在接到纳税人的投诉后,税务机关应当迅速做出响应。
对于简单明了的投诉事项,应当当场给予答复和解决;对于较为复杂的投诉,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纳税人受理情况,并展开深入的调查核实。
在调查过程中,要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不偏袒任何一方。
投诉处理的过程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
首先,要对投诉事项进行分类登记,明确投诉的性质和涉及的具体问题。
然后,根据投诉的类型和严重程度,确定调查的方式和参与人员。
在调查过程中,要与投诉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期望,同时也要向被投诉方了解情况,听取他们的陈述和解释。
处理投诉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并说明处理的依据和理由。
如果投诉人的诉求得到支持,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包括退还多征的税款、纠正不当的执法行为等,并对造成损失的纳税人给予相应的赔偿。
如果投诉人的诉求不成立,也要向其耐心解释原因,消除误解。
为了提高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税务机关还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
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构建和谐税务管理关系
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构建和谐税务管理关系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税收作为国家的重要财政来源,税务管理也成为国家治理的核心。
纳税人权益保护是税务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它不仅关系到纳税人的利益,也关系到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如何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构建和谐税务管理关系。
1. 纳税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1.1 维护公平公正纳税人权益保护是维护税收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只有纳税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纳税人才会积极参与国家税收征管工作,纳税人才能更好地理解、支持并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的征收工作才能更加公平、公正。
1.2 提升税务管理效率纳税人权益保护可以提升税务管理效率。
如果纳税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他们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导致税收的合规性降低,对税务管理造成困扰。
相反,如果纳税人能够感受到权益的保护,他们会更加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促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加高效与便捷。
2. 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措施2.1 加强法制建设纳税人权益保护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法制建设。
国家应建立健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要加强对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2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纳税人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有渠道能够进行投诉和申诉。
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纳税人的投诉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同时,要完善投诉处理的信息公示机制,提高投诉处理的透明度,增强纳税人的信任感。
2.3 加强纳税人教育和服务税务机关应加强纳税人教育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定期开展纳税人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税务知识,增强纳税人的合规性和自觉性。
同时,税务机关还应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2.4 审慎查税与执法税务机关在进行查税和执法时,要审慎行事,确保合法纳税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在现代社会,个人所得税是每个纳税人都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义务。
然而,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纳税人也应当充分了解并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么,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我们应该如何做到这一点呢?首先,我们要清晰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等,都是我们需要熟知的内容。
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如税务局的网站、税务咨询热线等获取准确的信息。
同时,也可以关注一些权威的税务媒体、公众号等,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和调整。
准确申报纳税信息是维护权益的关键一环。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个人收入、扣除项目等信息。
如果因为疏忽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不仅可能导致税务处罚,还会损害自身的信用记录。
例如,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确保扣除项目的准确申报。
保留好相关的税务凭证和记录也是至关重要的。
比如,工资条、劳务报酬支付凭证、财产转让合同等。
这些凭证不仅是我们纳税的依据,也是在可能出现税务争议时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
有些纳税人可能觉得这些凭证不重要,随手丢弃,一旦遇到问题,就会陷入被动的局面。
如果对税务机关的核定或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纳税人有权进行申诉和复议。
在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处理决定,分析其中的问题和依据。
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应及时准备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
此外,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为或者照顾特定群体,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对个人的教育、医疗支出等也有相应的扣除政策。
纳税人要关注这些政策,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及时享受优惠。
税务筹划也是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但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在当今社会,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作为纳税人,了解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那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究竟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首先,要充分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纳税人应该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税率、扣除项目等基本内容。
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税务部门发布的宣传资料、专业的税务书籍等途径获取准确的信息。
只有清楚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在纳税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无知而导致权益受损。
其次,准确申报个人所得是关键。
纳税人应当如实、完整地向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的各项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在申报时,要注意提供准确的收入信息和相关凭证,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因为疏忽或者故意少报、漏报收入,不仅可能面临税务处罚,还会损害自己的信用记录。
再者,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的行为或者照顾特定的群体,制定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例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以享受应有的扣除优惠。
此外,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捐赠、见义勇为奖励等,也可能享受税收减免。
另外,妥善保存相关纳税凭证和资料也非常重要。
这些凭证包括工资条、劳务合同、收入证明、扣除凭证等。
在税务机关进行核查或者自己需要核对纳税情况时,这些资料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
同时,如果对纳税结果有异议,这些凭证也有助于纳税人进行申诉和维权。
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时,要勇敢地行使申诉权。
可以先向税务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说明自己的情况和理由。
如果对税务机关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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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益保护政治学角度分析马克思曾说“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税收为国家的维持和运转提供了生命的血源,使国家得以存在和发展。
纳税人权利就是一国国民在税收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寻求纳税人权利存在的依据,国家与国民的关系问题应是一个首要的并能社会的纳税人意识已经觉醒,但制度建设和改革没有跟上。
新型的税收征纳关系是以纳税人为中心,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取决于纳税人的需求。
制度改革没赶上纳税人意识已经开始觉醒。
纳税人意识不仅仅纳税人才有,政府、征税方也应该有纳税人意识。
税收本身是征纳双方的事,政府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意愿、要求和承受能力。
到目前为止,许多官员所能理解的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还是“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只强调纳税的义务,不纳税就处分——“皇粮国税”时期这么做,土匪拦路抢劫也这么做——这些都不是正确的纳税人意识。
在民主法治社会里,这种税收意识已经落后了。
国外的经验或许能促使我们反思自己的税收文化。
SGATAR(亚洲税务管理与研究组织)的主干国家都非常注意政府在税收过程中的角色定位。
他们认为,新型的税收征纳关系是以纳税人为中心,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取决于纳税人的需求。
他们非常注意加强对纳税人需求的调查分析,建立纳税人意愿的反映渠道,实现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的良性互动。
比如在新加坡,企业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政府不是企业的“家长”或“指挥官”。
政府应该建立一个正常的渠道,使纳税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得到有关方面的及时回馈,政府应该建立公开透明和平等协商的机制。
对于纳税人而言,纳税不单单是一种向国家尽义务的过程,更是法律对公民作为这个国家主人的身份的确认,参与到公共事务当中,愿意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并关注自己的同时关注共同的生存环境。
与义务相对的不只是权利,还融合着纳税人的责任、使命、尊严和荣誉。
现在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改革已经落后于社会的发展。
社会的纳税人意识已经觉醒,但制度上没有跟上。
再不推进,问题还会出现,这不是维稳所能解决的。
如果不从制度上推进,双方的纳税人意识都很难建立起来。
制度改革一般来说应该是从上至下的,因为涉及到国家基本的制度安排。
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的关系,谁来制税,谁来决定预算配置,这些都是上层问题。
这一层面的改革推动得非常缓慢。
预算法的修订好多年都呼吁,大家做了很多准备,真正推动修改,里面的问题很多。
但现在政府政策越来越贴近现实需要。
社会上有减税的呼声,到最后政府真能采纳。
宏观税负高现在一般采用大口径宏观税负,也就是政府全部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政府全部收入不仅包括预算内财政收入,还包括了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以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
每年官方的税负数据是百分之二十几,这个数据很难被大家接受。
学者研究成果一般是32%-35%。
中国的宏观税负已经达到了高收入国家的水平。
远超GDP的税收增长比例总感觉不正常。
政府的税收很多并不一定是好事。
政府职能会随税收的增加而扩张,政府的规模也会越来越大。
中国应该建立轻型的税收组合。
从税制上来看,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这类流转税是主体税种。
增值税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流转过程当中新创的价值征税,这个容易造成打击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投资创造新的产值反倒要交税,不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就容易造成税负偏重的问题。
而且流转税具有累退性,收入越高税负越低。
税制上比较合理的是所得税,就是直接税。
但在中国的税制结构中,所得税占次要地位,相对来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利润交,没利润就不交税。
但所得税仅占税收总收入的20%,绝大部分的税收来源是流转税。
微小企业经营困难时,政府采取减税措施,实际上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日常的税负偏重,税负设定使得企业经受经济波动能力较差。
微小企业可以核定一个很低的税率,规定一个税额到时候不去征,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做。
微型企业吸纳了大量人就业,也在为经济做贡献,从政府税收来说,可以放他们一马。
经济繁荣起来了,政府低赋税的税制结构,政府的税收不一定就是减少。
大企业税赋重一点是可以的,毕竟税收主要部分是来自大企业。
民营企业、私人部门占税收的百分之四十多,大部分税收还是垄断企业、国有企业提交的流转税。
浙江国税部门在十一国庆节到来之前出了一回风头。
央广《新闻纵横》报道,浙江省国税局购买了一艘豪华游艇“国瑞号”,并公布了游艇剪彩启航的照片,十一前在风景区买游艇,确实蛮应景,游艇的名字也挺喜兴,叫“国瑞”。
【举报违规发票仅奖5元告税务局二审胜诉】广州中院认为,“如此奖励无法起到鼓励举报的积极示范作用”。
不过,这起出自广州市花都区地税局的5元举报奖励并不是最少的,河南洛阳市西工区国税局曾给一举报者1元奖金。
广州市民林荣达向地税局举报,客运发票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仅获5元奖励。
这个奖励甚至不够他为举报而付出的交通费用,他遂将地税局告上了法庭。
在一审败诉后,据《羊城晚报》10月18日报道,广州中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要求花都区地税局撤销已作出的奖励决定,并在60 日内重新作出奖励,并认为“如此奖励无法起到鼓励举报的积极示范作用”类似的事情在河南洛阳也曾发生过。
据《东方今报》早前报道,因买东西索要发票被拒,洛阳市民任乐亮冒着高温往返多次向税务局举报,最终获举报奖1元。
任乐亮认为受到侮辱,遂将洛阳市西工区国家税务局告上法庭却被判败诉,50元诉讼费由任乐亮承担。
“究竟是在鼓励举报人还是在打击举报人”《羊城晚报》6月18日的报道称,2010 年9月,林荣达乘坐花都汽车客运站的汽车去廉江时,发现开具的发票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于是向地税部门举报。
之后,花都区地税局给汽车站开出了500 元的罚单,并给林荣达出具了名为“税收违法举报案件检查情况书面告知书” 及举报领奖通知书。
而接到举报领奖通知书的林荣达傻眼了:举报奖金竟然只有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你的举报贡献,我们决定发放举报奖金5元。
请持通知和本人身份证来我局领取奖金,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领奖通知书中写道。
任乐亮的遭遇和林荣达大同小异。
据前述《东方今报》报道,2011年5月11日,任乐亮在洛阳赛博数码城购买电脑椅,当他买完东西索要发票时,却被拒绝,称如要发票还要再交20元的发票钱。
随后任乐亮将此举报到洛阳市西工区国家税务局。
最终,任乐亮的举报事实成立,洛阳市西工区国税局对商户处以100元罚款。
税局用特快专递给任乐亮寄去领奖通知书,奖金为1元。
《新京报》报道称,对于1元的举报奖励,任乐亮的反应是:“我一开始觉得写错了。
再一看大写,发现没错。
当时就哭笑不得,心想还不如给我封感谢信。
”为了举报这个案件,他曾多次到洛阳市西工区国家税务局提供有关证据,还对违法商家进行指证。
《东方今报》的消息称,任乐亮光坐车就花费了50多元。
据《广州日报》报道,林荣达对5元的举报奖金也觉得很困惑:“我坐公交车来回都花了8元,给这么少的奖励究竟是在鼓励举报人还是在打击举报人啊?举报奖励起码不应该低于举报成本。
”两人于是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将税局告上了法庭。
合法这些1元、5元的奖励决定到底是怎样出来的?涉事的两家税务局都认为自己是依法作出奖励决定的,符合《检举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中对应的第六条规定。
据前述《新京报》报道,洛阳市西工区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陈红营表示,根据《检举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依据举报而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一般的奖励标准是收缴入库数额的千分之五。
据此,洛阳市西工区国税局的律师在法庭上解释,依照规定的100万元与5000元的对应关系,他们对商家处罚为100元,原告任乐亮应得奖励为0.5元,所以1元奖励并不违法违规。
9月21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元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颁布的《检举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
对于检举税务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奖励标准只有上限,没有下限的规定,法律赋予了税务机关酌情裁量的权利。
法院判处任乐亮一审败诉。
而据6月18日的《羊城晚报》报道,对于5元的奖励奖金,花都地税局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同样表示,地税局是依法、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作出处罚和奖励举报人的决定的,“给林荣达的5元钱奖励也是税务局内部领导开会、签字后同意的,我们有内部的奖励审批表格。
”花都地税局的辩护人提供的奖励审批表格显示,上面至少有税务局六位工作人员注明的奖励理由、签字和盖章。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7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一审认为,花都地税局接报后查处了涉事企业,后按规定给予5元奖励,并无不当。
不合理?任乐亮一审败诉后,《新京报》的社论对此表示:1元钱“巨奖”是对纳税人的羞辱,“民众举报税收发票违法行为,不仅仅是为了让税务部门“增收”,更是因为每一笔偷逃的税款都关系公共福祉。
”该评论认为,“把对举报人的奖励完全和收缴税款或罚款数额挂钩,本身就未必妥当”,“民众举报税收发票违法行为,不仅仅是为了让税务部门“增收”,更是因为每一笔偷逃的税款都关系公共福祉”。
“买东西坚持要发票甚至不惜成本举报,最后换来的是1元钱…巨奖‟,以后谁还愿意去捍卫自己的权利?”《新京报》社论称。
对此,据前述《东方今报》报道,判决任乐亮一审败诉的洛阳市西工区法院也承认“1元奖励”的“合法不合理”。
法院认为,从情理上讲,税务机关在奖励时应当酌情考虑举报人为实施举报行为而产生的必要性支出,以资鼓励举报人护税的积极性。
洛阳市西工区国税局奖励任乐亮举报奖金1元整,虽然合法,但金额偏低,存在明显的合理性问题。
据《新京报》报道,任乐亮将提请上诉,“如果中院判决我败诉,我就再也不举报了”。
与任乐亮比起来,二审胜诉的林荣达是幸运的。
据10月18日的《羊城晚报》报道,10 月12 日,广州中院二审判决,要求花都区地税局撤销已作出的奖励决定,并在60日内重新作出奖励。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6 条、第7 条的规定,应根据检举时效、检举线索和证据的翔实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的相符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一定标准给检举者计发奖金,花都区地税局给予林荣达奖励符合上述法律法规。
但是,广州中院认为,花都区地税局作出的举报领奖通知书虽然列明了奖励依据,但未列明具体法条,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并且,法院还认为:“举报奖励本是税务部门提出并倡导,目的是为了监督各种应税行为,但上诉人(林荣达)响应被上诉人(花都区地税局)的提议进行了举报,却仅被奖励 5 元……如此奖励无法起到鼓励举报的积极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