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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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运作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是通过日常或集中检查、考核和评估,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管理行为及管理成效进行的综合考评,包括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

第四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第五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每年开展1次,考评期从项目开工开始至初步验收结束。

第六条总公司工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铁路局、铁路公司承担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采用评分制,根据本办法附表考评标准进行打分或“一票否决”,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评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85分为合格, 60分(不含)以下和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综合管理成效等五个部分,合计100分。

(一)管理制度标准化(10分):主要包括管理职责、管理策划和制度建设等管理内容。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15分):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内容。

(三)现场管理标准化(20分):主要包括工作环境、基础设施、设备资源等管理内容,涵盖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过程控制标准化(35分):主要包括开工阶段标准化管理、施组管理、设计管理、首件评估、作业标准化、试验及检验检测、问题处置、验收管理和达标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2010年修订)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2010年修订)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8.04•【文号】办质监发[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办质监发〔2010〕46号)各铁路局、工管中心:为贯彻落实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要求,促进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经铁道部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印发你们,从2010年8月5日起实施。

2008年铁道部前发《关于<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433号)中的《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年八月四日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机构考核是指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依据本考核办法对设在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的直属监督站和各铁路局所在地的区域监督站(以下统称为监督站)监督工作进行的考核。

本办法所称监督人员考核是指监督站依据本考核办法对监督人员进行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程序、内容及标准第三条监督机构考核每年一评,分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进行。

中期考核由监督总站统一组织安排,一般在7月31日前完成,对中期考核存在较多问题的监督站,监督总站及时提出改进要求。

年终考核一般在次年1月份进行,由监督总站派出考核组对监督站实施全面考核。

第四条监督站年度考核得分由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汇总计算确定。

铁路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铁路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铁路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铁路交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铁路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运作,提高项目绩效,加快铁路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绩效考核方案旨在依据铁路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管理的经验和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提高铁路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实现项目的良性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绩效考核指标和权重1. 项目进度项目进度是衡量项目工作效率和执行能力的重要指标,对于铁路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进度更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项目进度将是本绩效考核方案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考核指标:- 项目开工和完工时间的达成情况;- 项目各阶段的里程碑节点完成情况;- 潜在问题的及时解决情况。

权重:20%2. 资金使用效率铁路工程项目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建设和运营,因此,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考核显得尤为重要。

考核指标:- 项目资金使用的符合规定和规范;- 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项目成本的合理控制。

权重:15%3. 质量和安全铁路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是直接关系到乘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和利益的重要因素,因此,对质量和安全进行考核是必不可少的。

考核指标:-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项目完成后的验收情况;- 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生产情况。

权重:25%4. 环保和社会效益铁路工程项目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非常大,因此,评价项目在环保和社会效益方面的表现也是非常重要的。

考核指标:- 项目建设中的环保措施和效果;- 项目建设对周边社会的影响;- 项目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权重:20%5. 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是铁路工程项目最终的考核标准,客户的满意度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和长期发展。

考核指标:- 项目建设的服务水平;- 项目建设的运营效果;- 乘客和货物运输客户的满意度调查结果。

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公司整体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杜绝工程质量事故,依据国家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公司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公司质量品牌战略,有效杜绝工程质量事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质量监督工作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是实现“企业自控”的关键,公司各单位要上下协调、配合,形成质量自控体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项目(指挥)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以分层管理、分级控制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公司、子(分)公司、项目(指挥)部三级质量管理。

公司设安全质量部,子(分)公司设质量管理机构,项目(指挥)部设质量管理部门,工区及作业队设专(兼)职质量检查员。

第五条公司安全质量部是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子(分)公司、项目(指挥)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工程(技术)部是工程质量的主管部门,负责施工技术、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其他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提供服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项目(指挥)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涵盖各层次和职能部门的严密质量保证网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各项管理活动。

第七条各级质量监督、管理、检查部门,根据管辖的范围和工作需要,配齐、配强专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网络。

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

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130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建设项目的职责,提高建设单位建设管理水平,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实现建设目标,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是以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为基础,通过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方面管理行为的评价,评定建设单位综合管理成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建设任务的铁路局和铁路公司(筹备组)等建设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考核应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项目建设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与负责人绩效收入挂钩,建设管理责任可追溯。

第二章工作组织第五条总公司成立建设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考核,研究考核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确定考核结果等。

总公司分管建设工作副总经理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建设部、计统部、财务部、科技部、劳卫部、物资部、安监局、审计局、监察局、铁路公安局、鉴定中心、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总站为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建设部牵头。

第六条总公司建设部负责铁路建设单位考核管理工作,工管中心承担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初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对初评结果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章考核方式和标准第七条建设单位考核是在项目年度考核基础上对建设单位的年度考核。

项目考核期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开始至项目销号,项目正式验收工作直接纳入建设单位年度考核。

第八条建设单位年度考核采用评分制,根据本办法考核标准实行扣分、加分或“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75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和发生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

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

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

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和“六位一体”要求,建立建设单位绩效管理制度,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是铁道部对建设单位的建设管理行为和结果进行的考核,是对建设单位履行职责的综合评价。

通过考核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建设管理,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

第三条铁道部直接投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发起组建的铁路公司管理的项目,以铁道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为依据进行考核。

铁路局作为出资人代表并控股(含相对控股)的其他铁路建设项目,由铁路局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提请公司董事会参照本办法建立考核制度,签订《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在可研报告批复后签订,工程具体内容及投资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第四条建设单位考核应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项目建设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建设管理责任可追溯。

第二章考核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考核分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

年度考核是以公历年为考核期,对建设单位的管理行为、管理绩效进行的考核。

项目考核是对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结果进行的考核,在建设项目初验后进行。

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六条铁道部委托铁路公司(筹备组)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铁道部委托工程管理中心按本办法进行年度和项目初步考核。

工程管理中心应于次年3月1日前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提交年度初步考核报告一式10份。

铁路公司(筹备组)领导班子成员比照《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的铁路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风险抵押金金额交纳年度风险抵押金;领导班子正职每年交纳项目风险抵押金 1.5万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交纳项目风险抵押金1.0万元。

第七条铁道部委托铁路局作为建设单位管理的项目,铁道部委托铁路局按本办法分项目进行年度初步考核,铁路局应于次年3月10日前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提交年度初步考核报告一式10份。

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铁路建设工程管理,促进施工单位提高自控水平,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铁路工程的建设、监理等单位针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二章考核管理工作目标、方针、组织机构第三条考核工作目标:质量控制程序化、环境保护具体化、文明施工科学化。

第四条考核工作方针:以人为本、科学公正、强化管理、求真务实、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第五条某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全线施工质量进行考核管理。

第六条 XX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详见质量管理办法第八条,质量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

第三章质量考核内容第七条考核工作与月度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同时进行(频次为每季度两次),并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八条考核工作为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前质量管理、施工中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管理、实体质量、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第九条外业重点检查结构物的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等有关内容,主要包括:1、原材料的检验及现场使用情况;2、施工工艺工序的现场控制情况;3、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4、工程实体质量;5、以往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条内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3、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4、各种质量、文明施工、环保水保检查问题处理的闭合情况。

第四章质量考核方法第十一条月度考核评比:以评分表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和评比。

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见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附表一)。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定等级分为A、B、C级,评分在85分(含)以上为A 级,60分(含)至84分为B级,60分(不含)以下为C级。

第十二条实行施工质量“黄牌警告”制度:1、对月度评定为C级的单位自动黄牌警告一次;2、发生质量大事故及以上,当月检查得分为0分,并根据事故情节,自动黄牌警告一次或两次;3、因质量原因,受铁道部、集团等上级督导检查通报批评的,酌情黄牌警告一次或两次;4、当年黄牌警告累计达到3次(同一事件不重复计算)的,将要求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力量,直至撤换项目经理;5、对评为B、C类的单位,要求作出整改。

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办法(铁路、地铁项目)

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办法(铁路、地铁项目)

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办法第一章质量管理奖惩规定第一条项目工程部在平时工程质量检查中,根据各架子队的工程质量情况有权处以1000~10000元的考核奖罚;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相关责任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给予相关质量责任人1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条质量问题及事故处罚凡发生质量问题及事故的,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处理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单位全部承担,该费用列入工程成本。

项目部将按照事故等级给予如下处罚:(1)每发生一起工程质量问题,对责任单位(架子队)按事故损失金额的100%计罚;对架子队各作业队员,根据存在的质量问题分等级进行考核罚款,一般质量问题处以500-5000元考核罚款,严重的质量问题处以5000元以上考核罚款,情节严重者,直接将该作业队清退出场。

对工程项目责任人按事故损失金额的10-30%罚款。

(2)工程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单位(工区(架子队))按事故损失金额的30-50%计罚,对工程项目责任人(同上)各按事故损失金额的10-20%罚款;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对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金额的50-70%计罚,对责任人(同上)各按事故损失金额的10-15%罚款;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对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金额的20-30%计罚,对责任人(同上)各按事故损失金额的5-10%罚款;工程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对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金额的60-90%计罚并责令退场,对责任人(同上)各按事故损失金额5-10%罚款并上报公司调离本项目,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凡发生质量事故,除按上述第二条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提请工程有限公司对领导、事故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凡发生—般质量事故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事故直接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第五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一经发现,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相关领导要采取加重处罚措施。

第六条项目部、各工区(架子队)、各工班必须保证质检机构独立行使质量检查权,凡对质检人员存在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并从重给予经济处罚,相关人员勒令其退场。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2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4年11月3日- 1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共同执行总公司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督促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职责,加强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依据合同追究参建单位的质量违约责任。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各阶段工作应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 2 -建设单位应重点抓好质量“红线”管理和工序转换质量控制,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成,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办〔2005〕158号)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工程中心: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4年发布的《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铁办[2004]48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附件:1.年度考核评分标准2.项目考核评分标准3.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加强铁路建设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管理制度,提高铁路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铁道部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明确建设单位责任、权利及考核内容和方法。

第三条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是铁道部对《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执行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第四条建设单位考核原则:1.项目建设过程考核与项目建设结果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责任能够追溯。

2.通过全面考核建设单位管理绩效,加强对建设管理指导,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直接投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客运专线的建设单位。

第二章建设单位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实现建设目标的直接责任者,全权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其组织机构和人员必须满足《铁路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的相关条件,并具有健全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投资控制、财务管理、检查监督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建设单位承担以下责任: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组织建设,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全过程向铁道部负责,实现建设目标。

2.根据铁道部要求和建设项目情况,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计划,报铁道部核备后组织实施。

3.依法组织招标,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择优选择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和工程咨询单位;依法签定合同,严格履行合同。

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办法一、引言铁路建设工程是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目的本考核办法的主要目的是:1.确保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2.激励施工单位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3.提供客观、公正的考核依据,为施工单位的绩效评定提供参考。

三、考核内容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考核施工单位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技术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3.2 工程安全考核施工单位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相关安全规范执行,保证施工过程安全,有效防范施工事故的发生。

考核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和规划要求。

3.4 组织管理考核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施工队伍数量和素质、施工材料选用和管理、技术人员配备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为了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本考核办法采用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4.1 抽查检查考核单位将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铁路建设工程进行检查、测量和抽样检验,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4.2 审计评估定期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和施工质量进行审计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

4.3 阶段性评价根据铁路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阶段性评价,重点考核施工进度和工程安全等方面的表现。

4.4 客观指标评价制定一系列客观的指标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例如施工设备的数量和性能、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等。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具体奖惩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六、考核周期与程序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考核程序如下:1.定期组织考核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和审计评估;2.考核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并对施工单位进行通报;3.施工单位可以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4.考核单位对异议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改或维持原判。

某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考核办法_secret

某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考核办法_secret

承秦高速公路一标施工安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促进施工单位提高自控水平,结合本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铁路工程建设、监理针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的运行情况所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结果作为某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组织的季度综合考核、安全管理评审、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兑现的依据。

第二章安全检查考核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X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全线施工安全管理进行考核。

第五条 X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领导机构(机构设置详见《某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负责组织安全检查、考评活动,协调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审定考核结果。

第六条 X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安全检查、考评的具体实施,负责检查考评项目的编制,负责检查考评活动资料的整理、通报的下发、结果的上报,并负责安全管理体系问题的整改追踪。

第七条 X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专业安全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检查问题的整改追踪,每月将检查发现问题交安全质量部汇总纳入考核。

第八条监理单位负责按照安全监理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并负责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落实,每月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报某铁路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纳入考核。

第三章施工单位安全考核内容及实施第九条考核工作与每月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同时进行,并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十条考核工作为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前安全管理、施工中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管理等。

第十一条外业重点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消防、用电有关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2、安全问题整改情况;3、专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现场消防设施设置情况;5、现场用电情况;6、火工品爆炸物管理;第十二条内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2、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3、人员培训情况;4、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2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4年11月3日- 1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共同执行总公司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督促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职责,加强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依据合同追究参建单位的质量违约责任。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各阶段工作应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 2 -建设单位应重点抓好质量“红线”管理和工序转换质量控制,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成,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2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2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是: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细化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

同时,建设单位应分年度制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要点,将建设项目质量目标落实到年度建设管理工作中。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负责。

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勘察设计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查批复意见进行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三)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按规定开展质量检测活动,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咨询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开展咨询工作,对咨询结果负责。

建设单位应根据总公司规定,设置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将质量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作业单元和作业人员。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项目实际,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技术标准宣贯培训,对作业标准提出统一要求。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2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2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2号文)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XX]292号)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是: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细化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

同时,建设单位应分年度制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要点,将建设项目质量目标落实到年度建设管理工作中。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负责。

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勘察设计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查批复意见进行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三)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按规定开展质量检测活动,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咨询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开展咨询工作,对咨询结果负责。

建设单位应根据总公司规定,设置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将质量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作业单元和作业人员。

铁路工程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

铁路工程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实现建设一流高速铁路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279号令)、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2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各级负责人负责和职能部门必须坚持贯彻“依法管理、系统控制;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人为本”的思想,实施科学管理,强基达标,把质量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三、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推行“优质工程”建设,规范管理行为,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管理程序。

第二条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责任一、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及业主有关质量管理的要求。

二、制定项目总体质量管理目标和方针,并将目标分解。

审批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安排布置质量管理工作。

三、在施工中进行监督检查,并贯彻业主单位组织的信用评价。

四、负责工程创优、“样板示范工程”的组织、创建指导、过程检查、考核、评选、奖罚等活动。

五、评价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持续性。

六、负责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指对业主、公司、地方质监站等)工作。

第三条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0]279号令)、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2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国家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施工质量的规章制度。

负责建立职业健康质量管理体系,审定和发布本项目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验标》及相关规范。

项目经理为质量管理总负责人。

二、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职责分工,主持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技术方案、安全生产及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办〔2005〕158号)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工程中心: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4年发布的《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铁办[2004]48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附件:1.年度考核评分标准2.项目考核评分标准3。

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加强铁路建设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管理制度,提高铁路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铁道部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明确建设单位责任、权利及考核内容和方法.第三条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是铁道部对《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执行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第四条建设单位考核原则:1.项目建设过程考核与项目建设结果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责任能够追溯。

2.通过全面考核建设单位管理绩效,加强对建设管理指导,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直接投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客运专线的建设单位。

第二章建设单位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实现建设目标的直接责任者,全权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其组织机构和人员必须满足《铁路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的相关条件,并具有健全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投资控制、财务管理、检查监督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建设单位承担以下责任: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组织建设,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全过程向铁道部负责,实现建设目标.2.根据铁道部要求和建设项目情况,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计划,报铁道部核备后组织实施。

3.依法组织招标,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择优选择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和工程咨询单位;依法签定合同,严格履行合同。

铁路工程考核细则范文

铁路工程考核细则范文

铁路工程考核细则(一)铁路工程劳务施工队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全员管理,绝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的行车与人身安全,每位人员要牢记安全、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在施工过程中不违章、不违纪,坚决听从带班人的指挥, 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行车与人身安全管理考核。

施工队在当日施工前,必须由施工队负责人,亲自对全体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15分钟以上的安全教育,由专人带领并集体到工地等侯。

1、在甲方人员没有到达工地前,施工队擅自上道作业的,第一次扣款500元,并责令停工检査: 有第二次行为的,甲方将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

2、甲方在施工现场没有发布施工命令,施工队自作主张上道施工的,第一次扣款300 元,第二次扣款500元,第三次解除施工合同。

3、慢行施工,本线与邻线来车时,凡发现两线间有施工工具,装材料的物品等没有撤岀限界的,每件扣5元。

邻线来车人员没有下道的,每人扣除10元。

4、慢行施工,本线来车时,作业人员没有一侧下道,而在邻线下道的,每人扣10元,站在邻线道心的避车的,每人扣除15元。

5、慢行施工,邻线来车时,作业人员不下道,还在线上继续作业,每人扣10元。

6、封锁施工,邻线来车时,作业人员可不用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没有停止作业的每人扣10元。

发现人员超出钢轨内股的,每人扣除15元。

7、作业过程中,没有经过带班人员允许,私自使用圧机的,每次扣5元,擅自使用单轨车的,扣50元;被列车撞上工具或材料的,视情况的严重性,扣200^500元。

并责令停工整顿,发生两次行为的,解除施工队施工合同。

8、当日施工完毕后,各施工队负责人在现场或驻地,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工作小结。

9、各施工队每周向甲方递交一次书而工作小结,没有递交的,每次扣50元。

(主要针对安全与质星、管理存在的问题)二、现场管理与质量考核1、路基换填施工(1)换填深度必须达到300mm以上,低于300mm的,每减少lOnim,综合单价每米扣15 元,低于260mm的必须返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19.04.02•【文号】国铁工程监〔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2019〕13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铁路局2019年4月2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机构是指接受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含北京铁路督察室,下同)委托,依法开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法人授权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监督人员是指监督机构内按规定取得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督管理司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本办法对所委托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实施考核。

第二章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基本条件第四条监督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专业结构合理、数量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三)具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监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铁路工程监督基本知识,熟悉掌握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二)具有与铁路建设相关或土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铁路建设工程相关工作2年以上;(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监督机构在职人员;(四)经过国家铁路局或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上岗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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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铁路建设工程管理,促进施工单位提高自控水平,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铁路工程的建设、监理等单位针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二章考核管理工作目标、方针、组织机构第三条考核工作目标:质量控制程序化、环境保护具体化、文明施工科学化。

第四条考核工作方针:以人为本、科学公正、强化管理、求真务实、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第五条某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全线施工质量进行考核管理。

第六条 XX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详见质量管理办法第八条,质量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

第三章质量考核内容
第七条考核工作与月度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同时进行(频次为每季度两次),并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八条考核工作为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前质量管理、施工中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管理、实体质量、
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第九条外业重点检查结构物的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等有关内容,主要包括:
1、原材料的检验及现场使用情况;
2、施工工艺工序的现场控制情况;
3、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4、工程实体质量;
5、以往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条内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4、各种质量、文明施工、环保水保检查问题处理的闭合情况。

第四章质量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月度考核评比:以评分表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和评比。

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见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附表一)。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定等级分为A、B、C级,评分在85分(含)以上为A 级,60分(含)至84分为B级,60分(不含)以下为C级。

第十二条实行施工质量“黄牌警告”制度:
1、对月度评定为C级的单位自动黄牌警告一次;
2、发生质量大事故及以上,当月检查得分为0分,并根据事故情节,自动黄牌警告一次或两次;
3、因质量原因,受铁道部、集团等上级督导检查通报批评的,酌情黄牌警告一次或两次;
4、当年黄牌警告累计达到3次(同一事件不重复计算)的,将要求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力量,直至撤换项目经理;
5、对评为B、C类的单位,要求作出整改。

被检查单位在接到评比结果通知后,须在5日内将整改措施上报XX公司。

第五章质量考核结果的处理
第十三条 XX铁公司依据质量检查活动记录表(见附表二)及某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考核内容表(见附表三),对相关单位下达处罚通知单(详见附表四,一式四份),
第十四条对施工管理混乱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扣罚10~20万元的违约金;
2、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被媒体曝光的。

扣罚20~4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XX公司所发整改通知书每项扣0.3分,在质量信誉评价总分中扣除。

第十六条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所扣的违约金纳入安全质量工期考核奖励基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并不免除施工单位返工责任以及发生质量事故后,根据国家、部、局的有关规定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XX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
、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
不合格的严禁使用(5分);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等,应按规定取样并送检
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
质量检查活动记录表
工程名称:
检查人:受检单位负责人:
日期:日期:
某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考核内容表
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监控制度是否有效
10000
取土场,填料化验和室内击实试验,室外摊铺压实工艺试验没有确认
过渡段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参数确定
保结构物的位置、尺寸和高程,核对地
验证对比分析记录
洞门:核查排水系统和核查边仰坡加固锚杆:锚杆长度和实际钻入长度检测、
衬砌混凝土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报告
衬砌渗水情况检查记录
隧道内轮廓检测记录
附表四:
某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考核处理通知单
编号年月日项目名称
本表一式五份施工、监理、某铁路有限公司工程部、计财部、安质部各存一份
检查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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