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界定若干问题探讨
法律论文|试论“性骚扰”
主观上,被侵害人有自己的主观切身感受。对这种感受,要提出证据,证明侵害人的行为不但存在,而且已对自己造成了伤害。
/ Y/ Z M+ t9 ]! ^& c k! R" a 客观上,结合性骚扰的具体行为,一个正常人对该行为的评价,避开受害人在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评价该行为是否有侮辱人格或性骚扰。如果一个女性能举证证明诉的侵害人的行为确实存在,在该证据能够被认定的话,侵害人的行为很可能就构成了性骚扰。3 s+ K e* l d$ \
五、关于性骚扰的证据问题。+ K- }& X9 g" Y* Z0 Z
处理性骚扰案件,难就难在证据上。性骚扰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受害人和侵害人在场,具有隐敝性。而往往性骚扰是在受害人无准备,不知情,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的,从而使受害人受性骚扰后举证困难。鉴于性骚扰案取证的艰难,也有专家、学者提出这种案件应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这种观点一提出,就有人提出反对意见,2003年5月1日,《南方都市报》转发了新浪网署名火雨的文章:《性骚扰调查怎能实行举证倒置》。该作者的理由是:一、性骚扰可以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行为,"凭借公安机关强大的侦查能力,搜集有关证据绰绰有余";二、性骚扰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对男性权益产生了隐性的威胁,男性在这些案件中将明显处于不利的位置。% f8 p; n0 c4 o" R) W+ f7 |
中国劳动法中的性骚扰治理规定
中国劳动法中的性骚扰治理规定一、性骚扰的定义和危害性骚扰被广泛认定为一种侵犯个人尊严、违反性别平等原则的行为。
根据联合国对性骚扰的定义,它是指在工作场所或其他社会环境中,以言语、动作、姿态或其他不受欢迎和冒犯性质的方式,针对某人的性别,构成对其带有威胁、敌意或侮辱的攻击。
中国劳动法中也明确了对性骚扰行为的禁止和治理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员工免受性骚扰带来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促进男女员工之间平等相处。
二、劳动法中的性骚扰管理制度1. 禁止政策中国劳动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制止和处理与职工无关的非作业活动干预职工生活并影响到职工身心健康等违背申报人权利自由原则的行为。
其中包括禁止雇主或其他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性骚扰。
2. 预防措施除了对性骚扰的明确禁止,劳动法还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预防措施。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制订反性骚扰政策、教育培训员工和提供途径投诉等,以减少或消除性骚扰的发生。
3. 投诉机制中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了对于受到性骚扰行为侵害的员工保护措施。
该条款要求雇主有责任向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并建立起内部投诉机制。
同时也规定了举报者受到不正当报复时,可向仲裁机构举报并寻求赔偿的权利。
4. 处分和追究责任劳动法第95条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关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损害后果时,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以追究直接责任人以及管理层的责任。
三、现实中劳动法对性骚扰治理的空隙与挑战1. 法律意识不足尽管劳动法对性骚扰行为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员工可能对自身权益和相关法律了解不到位。
这种缺乏法律意识使得不少受害者难以及时举报性骚扰行为,从而给侵犯者带来轻易逃脱的机会。
2. 投诉机制存在问题虽然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投诉机制,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并未真正做到有效设立和维护。
一些员工担心举报后遭受报复或影响晋升机会而选择保持沉默。
职场性骚扰法律责任与赔偿
职场性骚扰法律责任与赔偿在职业生涯中,性骚扰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性骚扰案件的增加,社会对此问题的关注度也不断提升。
雇主和员工都有责任确保一个安全和尊重的工作环境。
本文将探讨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
一、性骚扰的定义和形式性骚扰通常被定义为以性别为基础,对他人进行不必要的、不受欢迎的言语、行为或动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性骚扰形式:1. 言语性骚扰:包括恶语、粗口、性暗示等。
2. 非言语性骚扰:例如侵犯个人空间、挑逗、性骚扰的手势等。
3. 职场不当性关系:涉及权力滥用、强迫等。
二、法律责任性骚扰被认为是一种违反职场道德规范的行为,也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因此,对于性骚扰行为的责任将由法律来界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对性骚扰的定义和规范也有所不同。
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性骚扰行为有明确界定,并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例如,在美国,性骚扰行为被认定为就业歧视,这是禁止的。
如果受害者提出投诉,雇主将负有责任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如果调查发现性骚扰成立,受害人可能获得赔偿。
此外,有些国家和地区还规定了刑事责任,对于性骚扰罪行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赔偿问题赔偿是性骚扰案件中常见的解决方式之一。
对于性骚扰受害者而言,赔偿既是一种补偿,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抚。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这包括受害者的精神和心理创伤、身体伤害等。
伤害程度越严重,赔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2. 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性骚扰可能导致受害者的工作能力下降,甚至丧失工作。
因此,赔偿金额可能包括工资损失、失业补偿、医疗费用等。
3. 鉴于性骚扰行为的性质,法庭通常会裁定雇主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作为对受害者的惩罚和警示。
然而,赔偿并不是解决性骚扰问题的唯一办法。
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的最佳方式是通过职场教育和意识提升。
雇主应该建立和实施严格的职场行为规范,并提供培训机会,使雇员了解性骚扰的严重性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
性骚扰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对性 骚扰 概念 的理解 应 当把 握 以下 四个 方 面 的 第一, 此行为 以性 为 目的 , 有性的色彩 。在实 际 带
含 义 , 生 了很 大变化 。 想在 实践 中防止性 骚 扰行 要 点 : 发 要
与外延 重 新审 视 , 准确 认 定其性 质 , 只有这 样 才 能确 生活 中, 与人 之间 的交 往 日益频 繁 、 人 密切 。有时就会 出现一些 不和谐 的骚扰情 形 , 并不 是所 有的骚 扰行 但 为 都是性 骚扰 , 电话骚 扰 , 括商 业 电话骚 扰 、 如 包 报复
An An l sso l t d La Pr b e s n x a r s m e t ay i fRea e w o lm i S u lHa a s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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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20 0 6年 3月
安徽农 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Junl fA h i gi l rl nVri( ca si c dt n o ra o n u A r ut a U i sys i ce ee io) c u e t 0 l n i
Ma . 0பைடு நூலகம்6 r2 0 , V0 .5 No2 11 .
第 1 第 2期 5卷
性骚扰相关法律 问题分析
王凤 民
( 福建工程学 院 法学系 , 福建 福州 30 1 50 4)
摘 要: 性骚扰是近几年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 多的案例发生。实践中性骚扰行为 已 有许
性骚扰的法律规制
性骚扰的法律规制(一)性骚扰的主体及对象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女性经济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男性被性骚扰已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这种行为一样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不应被排除在性骚扰的法律概念之外。
虽然女性受到性骚扰的几率远大于男性,但男性遭遇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存在的。
2014年8月20日,日本媒体曝出,49岁的日本女国会议员兼滑冰联盟会长桥本圣子,向日本男子28岁花滑名将高桥大辅强行索吻。
《周刊文春》杂志还刊登出桥本圣子紧抱高桥大辅,并亲吻其面部以及两人接吻的照片。
报道称,事件发生于2014年俄罗斯索契冬奥结束后的庆功酒会上,当天夜里,身为日本索契奥运代表团团长的桥本圣子分别与每位到场的日本选手相互拥抱,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当她走到“冰上王子”高桥大辅身前时,突然抱起来紧紧不放,并拥吻了好几分钟,根本停不下来。
在场人员大为震惊。
事后,日本有杂志形容此事是“空前的性骚扰事件”。
这一事件不是个案,立法禁止性骚扰不能只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如果不把男性包括其中,这是不完整也是不公平的。
随着社会观念逐渐开放、交往范围日益扩大,继“同性恋”、性骚扰受到广泛关注后,同性性骚扰也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同性性骚犹的,被害者的权利也应受到保护。
(二)性骚扰侵犯的客体如果没有法令法规的许可,一切伤害对方的言行都是侵权行为。
性骚扰是一种侵权行为,这早已成为共识。
可性骚扰究竟侵害了哪一客体?却众说纷纭、见仁见智。
主要观点如下: 观点一,性骚扰侵犯的是身体权。
这种观点认为大多数的性骚扰是对他人的身体进行碰撞、触摸,特别是对他人身体隐私、敏感部位的碰撞、触摸,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
2003年武汉女教师起诉其上司性骚扰案件中,女教师起诉提出的理由之一就是侵害其身体权。
但这种观点仅可以解释具有身体接触的性骚扰,而对于讲荤段子、极尽语言挑逗进行性暗示等言语型性骚扰,在所处场所周围放置淫秽图片、刊物等人为设立环境式性骚扰则缺乏说明。
观点二,性骚扰侵犯的是人格尊严权。
性骚扰认定标准及治安处罚法律适用指引
性骚扰认定标准及治安处罚法律适⽤指引性骚扰警情在公安民警⽇常接处警中较为常见,现将性骚扰⾏为的认定标准、常见问题、注意事项及治安处罚法律适⽤指引、参考案例归纳整理如下,供⼴⼤战友学习参考:⼀、性骚扰⾏为认定标准及常见问题《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意愿,以⾔语、⽂字、图像、肢体⾏为等⽅式对他⼈实施性骚扰的,受害⼈有权依法请求⾏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和制⽌利⽤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问题1:受害⼈的意愿是否影响性骚扰⾏为的构成?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第1款的规定,性骚扰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就是“违背他⼈意愿”,因此在受害⼈明确同意或者⾃愿接受的情形下,骚扰⾏为就不构成性骚扰。
但是,在某些情形下,⾏为⼈和受害⼈之间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受害者若明确表达反抗之意可能会使⾃⾝陷于更加危险的处境,在性骚扰⾏为进⾏时,表⾯上可能处于沉默状态。
为了制⽌性骚扰⾏为,我们认为受害⼈事后表⽰厌恶、反感、不满等情绪,也可以认定为违反受害⼈的意愿。
是否违背受害者意愿,应当站在受害者的⾓度进⾏判断,⾏为⼈⾃我感受及误判不影响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判断。
问题2:性骚扰⾏为的表现⽅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性骚扰⾏为常见的形式载体有⾔语、⽂字、图像、肢体⾏为。
⾔语性骚扰是⽣活中最常见的⼀种性骚扰⽅式,在⼯作场所、饭桌上开黄腔、讲黄笑话、⽤下流语⾔挑逗和暗⽰等即属此类;⽂字及图像性骚扰属于环境型性骚扰,即在受害者所处的环境中展⽰不受欢迎的、具有侮辱性的、有关性的图⽚⽂字;肢体⾏为性骚扰,属于⽐较常见的、最直接也最令⼈表现出强烈反感意愿的性骚扰⾏为⽅式,包括不必要地故意碰触、抚摸异性敏感部位,诱导或强迫异性看黄⾊录像、图⽚等⾏为。
问题3:性骚扰⾏为是否需要针对特定的对象?性骚扰⾏为的构成要件要求⾏为必须指向特定的对象,在公共场所公开谈论两性话题、讲黄⾊笑话、爆粗⼝等,虽有背公序良俗,但只要没有明确指向某⼈,都不应当视为性骚扰。
职场性骚扰调查中的法律道德问题
职场性骚扰调查中的法律道德问题职场性骚扰是当今社会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在对待这一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其涉及的法律和道德层面的复杂性。
本文将探讨职场性骚扰调查中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
一、性骚扰的定义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性骚扰进行明确定义。
根据《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规,性骚扰是指在工作场所中,某人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性暗示、性歧视或其他不当的性行为,给被骚扰对象造成困扰和伤害的行为。
二、法律对性骚扰的规定职场性骚扰在法律上是被禁止和谴责的。
《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对性骚扰行为给予了明确的界定,并规定了雇主的责任和受害者的维权途径。
受害者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然而,法律对于性骚扰的界定相对笼统,给了不法分子以逃避的机会。
因此,我们需要对法律的改进,以更加明确和全面地禁止各种形式的性骚扰行为。
三、道德责任与职场性骚扰除了法律层面的规定之外,我们也不能忽视职场性骚扰所涉及的道德问题。
无论是否被法律界定为性骚扰,任何以言语或行为侮辱、歧视他人的行为都是道德上不可接受的。
雇主有道德义务创造一个安全尊重的工作环境,从而避免性骚扰问题的发生。
这需要公司领导层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并建立有效的反性骚扰机制,鼓励员工举报并且不对举报者进行报复。
四、解决方案为了解决职场性骚扰问题,有以下几个建议:1. 提高法律意识:在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加强员工对性骚扰法律规定的了解,以及如何辨别和应对性骚扰行为。
2. 建立匿名举报机制:为了鼓励员工举报性骚扰行为,公司可以建立一个匿名举报渠道,确保举报者的保密性,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或保护。
3. 加强管理层的角色:管理层应该起到榜样作用,并对性骚扰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调查程序,确保公正和迅速解决问题。
4. 加大惩罚力度:对于性骚扰行为,公司应该严厉惩治。
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性骚扰调查现状原因与解决方案
性骚扰调查现状原因与解决方案近年来,性骚扰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性骚扰不仅对被害者造成了身心上的伤害,也削弱了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旨在探讨性骚扰调查的现状、原因和解决方案,以期为建立一个安全和平等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一、性骚扰现状分析性骚扰是指以言语、身体接触或言行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不必要的性关注,并加以侵犯的行为。
尽管在现代社会,性骚扰问题备受重视,但其现状依然不容忽视。
以下将针对现状进行详细分析。
1. 形式多样:性骚扰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是言语上的侮辱,也可能是身体接触上的侵犯,甚至可能涉及长期的心理威胁。
这种多样性给调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 社会认知不够: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人对性骚扰的认知仍然不够。
有些人认为性骚扰是无关紧要的,有些人认为受害者应该自行解决。
这种社会认知的不足导致了对性骚扰的轻视和忽视。
3. 姑息纵容态度:在一些工作场所和社交圈中,性骚扰问题往往被姑息纵容。
一些权力地位较高的人物利用自己的地位进行性骚扰行为,而其他人为了得到某些利益或维护自己的地位,选择保持沉默。
这样的姑息纵容态度导致性骚扰问题的积聚和蔓延。
二、性骚扰调查的原因分析了解性骚扰调查的原因对于解决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性骚扰调查的原因进行分析。
1. 社会结构的不平等:性别在社会中的不平等地位是性骚扰问题的根源之一。
在一些传统思想较为盛行的地区,男性往往拥有更多的权力和特权,而女性则容易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
这种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导致了性骚扰行为的存在。
2. 文化观念的束缚: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将性骚扰问题淡化甚至合理化,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认为受害者应该忍耐或自行解决。
这种文化观念的束缚使得性骚扰问题无法有效应对。
3.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在一些工作场所和社交圈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是性骚扰问题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明确的惩罚措施,使得性骚扰者逍遥法外。
三、性骚扰调查的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性骚扰问题,以下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校园性骚扰”的概念界定及其立法意义
05
校园性骚扰立法的 具体措施
明确校园性骚扰 的违背个人意愿的性侵犯、性骚 扰行为。
校园性骚扰的危害:影响受害者 的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和人际关 系,甚至可能导致心理创伤和自 杀倾向。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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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性骚扰的类型:包括言语性 骚扰、身体接触性骚扰、性别歧 视性骚扰等。
03
校园性骚扰的立法 背景
国际上对校园性骚扰的关注
国际组织对校园性骚扰的关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积极推动反性骚扰立法 和政策
各国对校园性骚扰的关注:各国政府和议会加强反性骚扰立法和政策制定
国际学术界对校园性骚扰的研究:学者们对校园性骚扰的研究不断深入, 为立法提供理论支持
国际社会对校园性骚扰的舆论关注:媒体和社交网络等舆论平台加强对校 园性骚扰的报道和讨论
加强监管:学校加强对校园性骚扰行为的 监管,对涉及校园性骚扰的行为进行严肃 处理,维护学生的权益。
减少校园性骚扰事件的发生率
校园性骚扰立法的实施效果 校园性骚扰立法的意义 校园性骚扰立法的具体措施 校园性骚扰立法的未来展望
增强学校对校园性骚扰的处置能力
建立专门的投诉渠 道:学校应设立专 门的投诉渠道,方 便学生和教职工举 报校园性骚扰行为。
校园性骚扰立法的实施效果:通过立法,可以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校园性骚扰 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
07
总结与展望
总结校园性骚扰立法的意义和实施效果
校园性骚扰立法的意义: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校园秩序,促进教育公平。 实施效果:有效遏制校园性骚扰行为,提高师生对性骚扰问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未来展望: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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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性骚扰行为
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性骚扰行为在现代社会,性骚扰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创建一个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越来越多的组织和企业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性骚扰行为。
本文将探讨性骚扰的定义、影响以及预防和处理性骚扰的措施。
一、性骚扰的定义与形式性骚扰是指对某人在性方面的言语、动作、姿态或其他非法行为,给予其一种具侮辱性或贬低性的态度。
性骚扰行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言语性骚扰:包括恶意调侃、暗示、威胁、侮辱或者使用性别歧视的言论。
2. 非言语性骚扰:例如不适当的触碰、身体接触、侵犯个人空间或者发出令人不适的性暗示的动作。
3. 电子性骚扰:例如发送或者散布色情图片、视频或者言论,或在社交媒体上对他人进行性侮辱。
4. 精神性骚扰:例如对某人进行调戏、恶意诽谤、恶意传播谣言或者对其进行其他恶意行为。
二、性骚扰的影响性骚扰对受害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影响:1. 心理健康问题:性骚扰会给受害者带来长期的心理压力、焦虑和抑郁等问题,甚至引发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精神疾病。
2. 职业发展受阻:受害者可能会因为性骚扰问题而受到工作场所的歧视或排斥,无法平等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
3. 职业满意度下降:受害者在工作中会感到不安全和不舒适,有可能导致不满意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下滑。
4. 组织声誉受损:如果组织没有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措施,性骚扰指控的发生可能会对组织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三、预防性骚扰的措施为了预防性骚扰问题的发生,组织和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明确的政策:组织应制定明确的反性骚扰政策,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性骚扰、该如何预防和应对。
2. 建立投诉机制:组织应设立投诉渠道,确保受害者能够安全地举报性骚扰行为,且不会遭到报复。
3. 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培训课程,员工可以更好地了解性骚扰问题,学习如何提高意识、辨识和处理性骚扰行为。
4. 加强管理和监督:管理层应该密切关注性骚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安全感。
详细指南:性骚扰防范与处置技巧
详细指南:性骚扰防范与处置技巧简介本指南旨在为个人提供性骚扰防范与处置的技巧,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以下是一些简单而有效的策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预防性骚扰了解性骚扰的定义性骚扰是指不受欢迎的性言论、性暗示、性姿态或性行为,可能导致个人感到恐惧、尴尬或羞辱。
了解性骚扰的定义,有助于您辨别何种行为属于性骚扰。
保持警惕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的人和环境。
如果感觉有人对您进行性骚扰或出现不适当的言行,立即采取行动。
设置个人边界清楚地表达自己的个人边界,并坚决维护。
告诉他人你不接受不受欢迎的性行为或言论,并要求他们尊重你的决定。
寻求支持如果遭遇性骚扰,不要独自承受。
寻求社会支持,与亲友、同事或专业机构沟通,分享您的经历,并寻求帮助和建议。
处置性骚扰立即制止不适当行为一旦遭遇性骚扰,立即制止不适当的行为。
坚定地告诉肇事者其行为不可接受,并要求其立即停止。
收集证据尽量收集有关性骚扰的证据,包括文字、图片、邮件或其他相关记录。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后续的维权行动。
向上级或管理层报告如果性骚扰行为来自同事或上级,向公司的上级或管理层报告该情况。
提供您收集的证据,并要求其采取适当的行动。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性骚扰行为严重并影响了您的权益和生活,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请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诉讼途径。
总结性骚扰是一种严重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通过了解性骚扰的定义、保持警惕、设置个人边界以及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预防和应对性骚扰行为。
记住,与他人分享您的经历并寻求支持是重要的,同时也不要犹豫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性骚扰防止与处置办法
性骚扰防止与处置办法引言性骚扰是一种严重侵犯个人权益的行为,严重干扰了个人的工作与生活。
为了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以及保护每个人的尊严和权益,制定性骚扰防止与处置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性骚扰的定义、常见形式以及预防与处置的方法。
一、性骚扰的定义性骚扰是指以性别作为攻击对象,通过言语、行为、姿态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侵犯、恐吓或其他不友善行为。
性骚扰可以发生在工作场所、学校、社交活动中,造成被骚扰者身心的伤害。
一般来说,性骚扰可以分为两类:1.言语性骚扰:包括言语上的恶意调侃、嘲笑、侮辱或猥亵性的语言等。
2.非言语性骚扰:包括不适当的身体接触、性暗示的姿态、色情或挑逗性的照片、信件或其他物品。
二、性骚扰的常见形式虽然性骚扰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以下几种形式较为常见:1.性别歧视:对某个性别进行恶意歧视或冷嘲热讽。
2.言语骚扰:使用粗俗、色情或具有侮辱性的言辞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
3.非言语骚扰:包括身体接触、性暗示的姿态、不适当的目光注视等。
4.电子骚扰:通过手机短信、社交网络等电子媒介进行性骚扰或传播淫秽信息。
5.性骚扰调查:以不合理的方式对他人的私人生活进行过度调查。
三、性骚扰的预防措施预防性骚扰的最佳方式是创造一个无性别歧视和骚扰的积极环境。
以下是一些预防性骚扰的措施:1.建立明确的行为准则:组织应制定性骚扰政策,明确表明对性骚扰的零容忍态度,并明确定义不可接受的行为。
2.在职业培训中加入性骚扰教育:将性骚扰的定义、影响和后果纳入职业培训课程,提高员工对性骚扰的认识和敏感度。
3.提供有效的反馈机制:建立一个安全、保密的反馈机制,使受害者可以匿名举报性骚扰行为,并保证对举报进行及时、公正的调查处理。
4.加强管理者的责任:管理者应承担起监督、培训和预防性骚扰的责任,确保员工能在一个安全、无骚扰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四、性骚扰的处置办法当性骚扰发生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置办法:1.直接拒绝:受害者可以清晰地表达他们对骚扰行为的不满,并要求其停止。
性骚扰罪应该怎么认定
性骚扰罪应该怎么认定任何罪⾏的认定都需要满⾜⼀定的条件,性骚扰罪同样如此,性骚扰罪对于被骚扰者来说会造成很⼤的困扰和困难,是⼀种情节恶劣的罪⾏,那么,性骚扰罪应该怎么认定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为的主观⽬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即⾏为者实施性骚扰的⾏为的主观⽅⾯必须含有性的⽬的,⽽这种⾏为⼜是为被侵害⼈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为。
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场等⼤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为⽅式的认定从⼴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对妇⼥也是⼀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
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种性侵犯⾏为。
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或举动,包括⾝体接触、⾔语、图⽂展⽰、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笑话、评头论⾜、展⽰⾊情图⽚、刊物及⽤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迷迷的眼光、性姿势、⾝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是⾏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为;⼆是员⼯在为单位⼯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之间的性骚扰⾏为。
第⼀、⼆类情形可以总称为⼯作场所性骚扰,⽽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在我国,⼥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
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性骚扰研究范畴。
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尽可能宽⼴⼀些,以免遗漏。
5、对性骚扰后果的要求,不应过于严格弱化构成要件的要求,以扩⼤性骚扰概念的涵盖范围,以有利于救济受害⼈,是性骚扰概念外延演化的基本趋势。
性骚扰定义分析论文
性骚扰定义分析论文内容摘要:性骚扰及其立法问题是妇女学界和法学界都极其关注的社会问题。
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出发来对国内外学界有关性骚扰的定义进行分类和梳理,总结和分析目前学界在性骚扰定义上的一些特点和异同点,目的在于从各种性骚扰的定义中剖析和归纳性骚扰的实质,为深入研究性骚扰的防治打下基础,进一步推进社会反性骚扰的进程。
关键词:性骚扰社会性别性别歧视人格权2005年的中国学界对性骚扰话题谈论最多的一年,也是中国妇女研究和发展卓有成效的一年,2005年十二月一日通过了包含性骚扰条款的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从此性骚扰问题在中国终于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但是我们也看到关于性骚扰及其立法问题还存在很大的争议,性骚扰立法的过程不仅仅有欢呼声还有一片质疑声,立法不是唯一解决性骚扰问题的一劳永逸的方式。
性骚扰违法的困境之一就是如何界定性骚扰,什么才叫性骚扰?所以有必要从社会性别的视角总结和厘清性骚扰的定义。
一性骚扰的各种定义梳理性骚扰(SexualHarassment)是一个外来名词,是女权运动的产物,是女权主义法学家与不尊重女性尊严的社会陋习和歧视女性的传统观念斗争的成果。
性骚扰概念之所以首先在美国提出,主要驱动力来自于上世纪60年代始的女权主义运动和随之诞生的女权主义法学;也来自于法律不得不应对美国日渐突出的性骚扰问题。
由于性骚扰的社会性及反常理性,要予以其确切的定义存在相当的难度,这也就导致了学界对于这一概念界定上的多样性。
1、国际社会对性骚扰的定义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家凯瑟琳.麦金农是提出这一概念的第一人,1976年她提出的性骚扰的定义是:“出于权力关系下强加的讨厌的性要求,其中包括语言的性暗示或戏弄,不断送秋波或做媚眼,强行接吻,用使雇工丢失工作的威胁作后盾,提出下流的要求并强迫发生性关系。
职场性骚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职场性骚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职场性骚扰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职场性骚扰指的是在工作场所中,雇主或同事针对异性或同性性别进行的不适宜的性言语、性行为或性暗示等形式的言语或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会让受害者感到辱骂和焦虑,也会影响其在职场中的表现和工作质量。
本文将对职场性骚扰的问题及措施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帮助。
一、职场性骚扰的种类从职场性骚扰的形式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言语性骚扰,包括用粗俗的词语、态度或幽默来暗示他人;2.身体性骚扰,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触碰他人或裸露身体;3.非言语与非身体性骚扰,包括对工作内外的个人时间进行干扰,如不合理地联系或关注;4.性别歧视,指在对待女性和男性时不平等或偏见。
二、职场性骚扰的问题1.造成受害者的心理伤害。
由于职场性骚扰的模式和种类不一而足,使得受害者很容易感到不安和怀疑,原本平静的工作环境也会变得不安全。
2.影响受害者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形象。
由于职场性骚扰会对受害者的思想和情感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受害者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形象。
职场性骚扰不仅影响个人的职业发展,还会对整个公司的效率和生产力产生负面影响。
3.妨碍公司的发展。
职场性骚扰对全体员工的表现和效率产生影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这种影响将对公司带来更为严重的影响。
三、解决职场性骚扰的方案1.加强员工的性别教育。
公司应该加强员工的性别教育,引导他们了解职场中的性骚扰和歧视,并学习处理此类问题的方法。
增加员工对性别平等和个人尊重的敏感性是非常重要的。
2.建立严格的反性骚扰规定。
在为公司员工制定雇佣合同、公司制度等文件时,应建立反性骚扰规定,并在公司内部推广。
制定明确的政策和制度,加强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3.提供职场培训。
公司可以提供职场培训,让员工了解职场中的性骚扰和歧视的危害性,并掌握应对此类问题的方法。
4.提供受害者的支持。
如果公司中存在职场性骚扰事件,应积极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什么是性骚扰?
什么是性骚扰?性骚扰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通常发生在工作场所或社交场合。
它会造成被害人的痛苦和不适,甚至可能导致其长期心理问题。
以下是有关性骚扰的一些详细说明。
一、性骚扰的定义性骚扰是指一种性或性别上的言语、行为或建议,对一个人造成不必要、无意义或不受欢迎的干扰。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和职业规范,还会对被害人产生不良影响。
它还包括侵犯个人身体尊严的行为,如非法侵入、强奸、性别歧视等。
二、性骚扰对被害人造成的影响性骚扰会给被害人带来长期的心理问题。
例如自卑、焦虑、抑郁等。
被害人会感到无助和失望,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他们可能会失去对工作的兴趣和信心,甚至辞职。
对于一些特殊群体,例如弱势群体和青少年,性骚扰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三、性骚扰的类型性骚扰可以是语言上的、非语言上的和物理上的。
通常,这些行为包括胁迫某人参与性行为、脏话、性别歧视、粗鲁的语言、非法侵入个人空间等。
四、如何应对性骚扰?被害人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并寻求帮助。
如果您受到性骚扰的行为,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1. 保留证据。
如果您可以记录或保存发生的事件或言行,那就更好了。
例如,保留电子邮件、短信或留下一个录音,并建议您征询帮助。
2. 寻求帮助。
与上级或职场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或与警方联系。
他们可以给你提供帮助和支持,处理报案及时。
3. 与管理团队进行谈话。
与您的上级或管理层谈话,让他们知道发生的情况,并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4. 了解自己的权利。
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职业规范,即使是在小事上,也能有力地保护自己。
五、如何预防性骚扰?有些预防性骚扰的方法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并帮助您保护自己和他人。
1. 尊重别人。
尊重别人,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隐私,切勿侵犯他们的个人空间。
2. 了解您的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
了解您的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以免参与任何不当的行为。
3. 意识到行为的影响。
意识到您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并始终注意他们的反应。
性骚扰问题的防控和解决办法
性骚扰问题的防控和解决办法
引言
性骚扰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造成心理和身体上的伤害。
为了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和研究环境,有效地防控和解决性骚扰问题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些简单而有效的策略,帮助组织和个人预防和解决性骚扰问题。
预防性骚扰问题
1. 建立明确的行为准则:组织应制定和宣传明确的行为准则,明确告知员工和成员哪些行为被视为性骚扰,并明确表示该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2. 提供教育和培训:组织应定期提供性骚扰意识教育和培训,向员工和成员传达性骚扰的定义、后果和预防方法。
3. 建立投诉机制:建立一个安全、保密的投诉机制,鼓励受害
者和见证人匿名举报性骚扰行为,并确保对投诉进行及时、公正的
调查。
解决性骚扰问题
1. 严肃对待投诉:组织应对所有性骚扰投诉采取严肃的态度,
确保对投诉者进行保护,避免二次伤害,并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制定适当的处罚措施:对被确认有性骚扰行为的员工或成员,应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适当的纪律处罚措施,以示警戒和惩戒。
3. 提供支持和辅导:对受害者提供心理和法律上的支持,确保
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帮助和辅导,帮助他们应对和克服性骚扰带来
的负面影响。
总结
性骚扰问题的防控和解决需要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
建立明确
的行为准则,提供教育培训,建立投诉机制,严肃对待投诉,制定
适当的处罚措施,并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和辅导,这些都是预防和解决性骚扰问题的重要步骤。
通过采取这些简单而有效的策略,我们可以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尊重的工作和研究环境。
性骚扰认定标准
性骚扰认定标准
性骚扰是指以口头、书面或实施其他行为形式,针对有性别之分的某一特定性别,来
限制其褒奖、职业发展和社会参与的恶意行为。
它包括严重的性别歧视、威胁性行为和滥
用权力行为,以及性欺凌、性骚扰和性暴力等行为。
一、对待对象的行为。
通常,属于性骚扰行为的行为,要求一方以暴力、威胁、强迫
或不正当行为,来无理地限制另一方有性别之分的人员的自由,从而影响其职业、社会发
展和褒奖;
二、对待对象的态度。
这种性骚扰行为,可能会包括嘲笑、侮辱、恐吓或渗透到伴侣
或朋友圈内的各种不良行为,通常以不友善的方式表达性别歧视或性别偏见的言语或行为;
三、主动参与者和旁观者的反应。
当性骚扰行为发生时,旁观者通常处于被迫屏蔽或
保持沉默的状态;主动参与者并不是每一次被骚扰行为都采取行动,反应的情况也是多种
多样的,比如宣传反性骚扰信息、报警、请求调查等。
四、性骚扰行为的影响。
对于性骚扰行为的受害者有可能会遭受心理负担、挫折感、
恐慌感、抑郁感等,在社会层面上还会影响到有性别之分的受害者的职业发展、家庭幸福、社会参与等方面。
总之,针对性别歧视、威胁行为、滥用权力、性欺凌、性骚扰和性暴力等行为的认定
标准,在识别和打击性骚扰中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提高社会的正义正当性,保护有性别之
分的成员的权利,促进各方的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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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界定若干问题探讨ent is a more and more hotter topic at present, but up till noent concept does not got unified definition yet .its nature has not got unified understanding either. For this reason, here originally in the article, I put fory oble opinion on this question that should be notice, in the hope of playing a role in casting a brick to attract jade.Key ent ex consciousness behavior一、性骚扰的基本含义(一)国内外对性骚扰的定义在如今这个自由和宽容的时代,性骚扰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
人们口头上的话题、学者研究的对象,很多时候都与性骚扰有关。
但是如果问及什么是性骚扰,或许很少有人能用准确的语言做出回答。
究其原因在于,性骚扰在国内外都没有统一的概念,在中国也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仅限于学者的讨论和普通百姓的揣测,而版本更是各不相同。
性骚扰概念首先由美国女权主义者凯瑟林•麦金农提出,她给性骚扰下的定义为:处于权力不平等关系下强加的讨厌的性要求,其中包括言语的性暗示或戏弄;不断地送秋波或抛媚眼;强行接吻;用使雇工失去工作的威胁作后盾,提出下流的要求并强迫发生性关系。
之后性骚扰引起很多国家和组织的注意,甚至包括联合国。
但是大多国家的规定将性骚扰的场合局限于工作场合,如联合国在1993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宣言》中,就那些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该宣言明确将“在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其他场所”的性骚扰归入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欧盟委员会1991年在有关文件中指出:“性骚扰是一种不被接受、损害人们尊严的行为,只要它是过度的、不受欢迎的、且造成威胁的、敌意心理的、与性相关的行为或语言,无论来自上司或是同事,均属于性骚扰”;美国是最早提出性骚扰问题的国家,也是反性骚扰规定和措施最为完备的国家。
1975年,美国联邦法院第一次根据受害者的主观感受将性骚扰定义描述为“被迫和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 1980年,美国平等就业委员会对性骚扰行为制定专门的法规,其中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规定认为“这种举动是作为是否雇佣一个人的条件,该受骚扰人服从或拒绝是决定其是否被雇佣,这种举动对其工作造成威胁或不友好……”。
这部法规将性骚扰概念推进一个层次。
80年代中后期,许多国家陆续效仿美国,通过立法来制裁性骚扰者。
目前已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性骚扰属于应予禁止的非法行为。
加拿大、法国甚至将严重性骚扰行为规定为妨害风化罪,西班牙则将其归入侵犯性自由罪。
而在中国,法律对性骚扰界定并无明确规定,性骚扰一词也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才普遍为国人所接受,1999年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新版《辞海》中首次收入了性骚扰辞条。
其解释为:性骚扰是20世纪70年代出现于美国的用语。
指在存在不平等权力关系的背景条件下,社会地位较高者利用权力向社会地位较低者强行提出性要求,从而使后者感到不安的行为,是性别歧视的一种表现。
[ ]这个定义将性骚扰定义为权利骚扰、性别歧视。
它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和批驳,认为这不是法律概念。
随着社会的快速变迁,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多,性骚扰一词开始高频率地出现,性骚扰事件也是层出不穷。
截止目前为止,已经有三起相关事件被媒体争相报道。
一起是20XX年7月,西安市童女士起诉其上司对其长达7年的性骚扰案,要求赔礼道歉。
这是我国首例进入法律程序的性骚扰案例,但是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性骚扰事实的存在,被驳回起诉;[ ]第二起是20XX年湖北省何女士起诉其上司对其性骚扰,要求其赔偿1万元;[ ]第三起是20XX年北京雷女士以侵犯名誉权向法院起诉,并索赔20万。
[ ]这几起案例只不过是“性骚扰”冰山一角而已,但是,它们留下了很大的令人思考的空间:为什么在美国,可以出现金额高达3000多万的性骚扰惩罚性赔偿;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差点因为性骚扰丑闻下台;以色列前国防部长莫迪凯因为性骚扰而被判刑![ ]而在中国,受性骚扰困扰的人想要求一个赔礼道歉都得不到法律支持?法律的苍白不仅使人们维权艰难,还让骚扰者有恃无恐:在美国,称他人为“莱温斯基”者都将面临性骚扰的指控;[ ]外国流氓马克在街头非礼中国女性竟然若无其事,赔礼时还嬉皮笑脸。
难道中国的法律真的奈何不了性骚扰?的确,找遍法律条文也找不出有关性骚扰方面的规定。
越来越多的性骚扰事件呼唤着反性骚扰法律的出台,但是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无法给性骚扰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如果定义未定就仓促立法,靠增加法律条款来惩治性骚扰都是塞洞补漏,有失法理上的严谨性、立法上的严肃性、司法上更是缺乏操作性。
因此目前我们最大的问题是要如何给性骚扰下定义。
目前性骚扰概念是通过采用描述方式来界定的,一般认为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滥用权力宣泄表达性意识行为,[ ]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公共场合欺凌、恐吓、压抑或腐蚀别人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语言、身体行为。
学术界最有权威的概念是武汉大学医学院副教授廖皓磊下的定义。
他基于医学心理学、性生理学、社会免疫学和医学行为学的原理,将“性骚扰”一词的概念总结为:“是一种异常的性行为;是一种不健康的性调情及挑逗行为;是不道德的反社会行为;是将自己的性意识殷勤地强加于他人,迫使他人服从自己性意志的性行为。
由于其性反应单向性转移,使其性能量不适当地宣泄,往往使对方产生厌恶及不愉快的负性心理情绪,故易造成身心健康受损的不良后果。
”但是由于该概念并不是从法律的角度的出发,是否采用仍然在争论当中。
(二)、性骚扰界定中应注意的几点因素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是性骚扰的行为呢?性骚扰是不是如定义中那样与性意识行为没有什么区别呢?在现今社会中,非隶属关系的人如同事、同学、朋友间的骚扰是不是性骚扰呢?公共汽车上故意拥挤别人算不算性骚扰?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短信聊天是很正常的,那么,发送黄色短信是不是性骚扰呢?同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各国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了,文化的差异带来的不同感受能否认定为性骚扰呢?直至目前为止,各国都没有统一的概念,学者们也无法得到统一的认定。
笔者觉得这主要原因是由于性骚扰的界定并非由某一方面决定。
在给性骚扰下定义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性骚扰和性意识行为的区别。
性意识行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正常的性意识行为是一种权利,比如夫妻之间的性行为;同时也包括一些不符合法律的性意识行为,如嫖娼、q####j、性骚扰等等。
如果从心理学上分析,则正常的性意识行为是受欢迎的,行为双方都得到愉悦的感觉;而非正常的性意识行为则违背了一方的意愿,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性意志,给受害人心理带来很大的伤害,甚至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
2、性骚扰与其他性相关罪名的区别。
性骚扰在没有得到准确的界定之前很容易与其它罪名相混淆,如猥亵、q####j。
什么是猥亵呢?猥亵指以刺激或以满足性欲为目的, 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的客体主要是指妇女,特殊主体可以是未成熟少年,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
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关系很大,轻微的猥亵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性骚扰就属于这种行为);严重的猥亵行为构成猥亵罪。
和q####j相比,性骚扰并没有直接以性交的方式表现出来,它只是给人一种心理上的性的感受,这种感受是有一定的界限的。
三者中,性骚扰造成的危害也最小。
3、性骚扰双方的心理感受能力。
性骚扰之所以无法得到统一的定义,有很多原因,从心理学角度而言,性骚扰包含的要点应该是双方都感受为性的方式,[ ]特别是被骚扰者要感受为性的方式,要识别这个刺激作为性的刺激,而且感受是性的感受,所以在确定性骚扰概念时,要考虑双方是否有此感受。
而很多时候我们无法确定某些看似性骚扰行为是否让受动者感受为是性的感受,是否确实违背了受动一方在“性”方面的接受程度。
例如,就某一看似是性骚扰行为来说,对于实施者而言,他确实是故意的,但是对于受动者而言,他不会感到心理上不舒服,反而是很幸福。
这样的情况,我们总不能给人带上性骚扰的罪名吧?从实施者的角度来看,有可能是存在主观上故意的,但却不全是自身的原因,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男女之间。
例如公共汽车上,某男性对某女性实施性骚扰,但是前提是该女性做出了某种让别人误会的动作,[ ]在这种情况下,表面看符合一般的性骚扰的概念,主体、客体、犯罪事实都具备,应该属于性骚扰。
但是,根据法律的过错原则,我们可以理解错在被动者,因为她发出错误的信号。
其实男人和女人的潜意识里都有相互吸引的因素,很多误会也就由此产生。
还比如一个男同事把一个女同事看成是哥们,搂搂她的肩,在男同事看来这只是一种友好的举动,而在女同事看来可能就变成一种暧昧的暗示;再比如也许一开始男女双方都是有好感的,但是男的误解了女的意思,对她有了超出常规的举动,女方没想到他会这样做,很可能就产生反感,进而认为他在骚扰自己。
从受动者的角度而言,可能他确实是感到不舒服,但这种不舒服可能是某人自己招来的,或许是受动者自己衣着暴露,让人遐想连天;在这物欲横流年代,有人为了出名,不惜使自己身体遭受性骚扰,如美国的莱温斯基,中国演艺圈“皇阿玛”[ ]事件。
正是因为在性骚扰事件中,双方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同心理,法律才无法准确的去界定性骚扰。
4、双方的教育程度和自身修养。
生活中有些事情,在一般平民老百姓眼中属于性骚扰,但是对于那些当事人来说很正常,他们自己并没有这种感受;也有一些事情,在平民老百姓眼里很正常,比如乡村妇女在洗衣服时会大声开些黄色玩笑,但是,对于一个高学历的年轻姑娘,她就不能接受这样的玩笑,虽然也给人带来不舒服感受,但是它确实不是性骚扰。
在如今,工作场合的性骚扰已经普遍引起关注,某地为了防止这种场合的性骚扰事件的出现,还出台了一项“男领导不能配女秘书” [ ] 政策,这就完全忽视双方的自身修养,从而引起社会各界的议论纷纷。
作为法律,忽视个体的修养而一视同仁,是容易引起争议。
5、不同地区的风俗习惯和文化差异。
性意识行为的道德标准与性意识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
性骚扰本来就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是性解放带来产物。
在那个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人们不会谈及性骚扰,反而是在这个崇尚自由和爱情的年代,性骚扰成为了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