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就业歧视公益诉讼制度探析
就业歧视法反歧视保护与就业平等的法律要求
就业歧视法反歧视保护与就业平等的法律要求就业歧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之一。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反歧视法。
本文将就就业歧视法反歧视保护与就业平等的法律要求展开讨论。
一、反歧视法的概念和意义反歧视法,即旨在防止个人或群体因性别、种族、宗教、年龄、残疾等特征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法律。
其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受到歧视的个体免受不公平对待,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反歧视法的意义重大。
首先,它为每个人提供了平等的机会,使个体的潜力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其次,反歧视法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降低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最后,反歧视法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社会整体素质,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反歧视保护的法律基础反歧视保护是以法律为依据的。
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就业歧视的禁止和保护措施。
在国际领域,联合国制定了一系列文件,旨在促进反歧视工作。
例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书,为各国制定法律提供了参考。
中国在反歧视领域也有着完善的法律框架。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平等的权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禁止就业歧视的行为。
此外,我国还设立了劳动和就业争议处理机构,为遭受歧视的个体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三、反歧视保护的具体措施为了切实保护受歧视人群的权益,各国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1. 立法措施: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就业歧视行为,并对违法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2. 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就业歧视问题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反歧视意识和法律知识。
通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就业歧视的危害,共同呼吁公平正义。
3.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调查就业歧视行为,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这些机构可以对歧视行为进行调查,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4. 涉及企业的规定:要求企业建立公平的招聘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反就业歧视法律保障制度探析
反就业歧视法律保障制度探析作者:茹玉来源:《职业·中旬》2010年第11期一、就业歧视依然普遍存在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2010届毕业生求职大战悄然拉开帷幕。
与此同时,各种就业歧视还在不断上演。
调查显示,近年有近七成求职者曾遭遇过就业歧视,而这些就业歧视可谓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现象已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我国就业领域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甚至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就业歧视包括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身材相貌歧视、经验歧视、学历歧视、乙肝歧视以及血型歧视等等,使得原本就已经很严峻的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化。
就业问题不断地演变成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使那些处于少数的弱势群体陷入严峻的生存困境,社会就业压力非常严峻,社会竞争异常激烈。
在人才供应相对充足、工作岗位相对紧缺的人才买方市场中,劳动者处于被动的地位,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也极易遭到损害。
所以,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更加重视就业歧视问题。
二、我国现行反歧视立法存在的缺陷我国的就业歧视问题日益严重,除了政府和社会大众缺乏平等和反歧视观念之外,立法上的缺陷也是我国就业歧视现象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
我国现行反歧视立法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没有一部反就业歧视的基本法律通过对国外反就业歧视立法发展的研究发现,制定统一的反歧视基本法是国际社会反歧视立法的发展趋势。
很多国家的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都比较系统和完善,已经不再满足于民法、劳动法等部门法中的反歧视条款,甚至也不满足于制定像种族歧视法、男女工作平等法这类专门的反歧视单行法律。
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制定或正在着手制定反歧视的基本法,对歧视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反歧视专门机构和纠纷的处理机制都作出规定。
2.中国大陆现有法律没有关于反歧视概念的规定中国大陆现有法律没有关于反歧视概念的规定,也没有对直接歧视、间接歧视进行区分,而且现行法律中禁止就业歧视的范围太窄。
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妇 女权 益保 障法 、 ( ( 民族 区域 自治 法 》 、 ( 《 传染 病 防
呈 现 出愈 演 愈 烈 的趋 势 。有 关调 查 显示 , 目前我 国实 践 中 治法 》等 。 的 各类 就 业歧 视 现 象 已经 十分 普 遍 ,甚 至 到 了 司空 见惯 以
第三,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如 女职工劳动保护
第二 ,法律 。相关立法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劳动人 就业 歧 视立 法 较 发达 的 国 家相 比 ,无 论从 立 法层 级 还 是立
事 类 立 法 ,主 要 包括 劳动 法 ) 职 业教 育 法 、 ( )、 ( 公 法水 平 上看 ,我 国仍 处 于 比较 初级 的阶段 ,尤 其是 在法 律
规定 ,卫生部和原人事部联合发布 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
通用 标 准 ( 试行 ) 等 。 第 五 ,地 方性 立 法 。地 方性 立 法也 可 以分 为 两类 :一
面:
类 是为 实 施上 位 法 而 出 台的配 套 性立 法 ,如 湖北 省 女职 第 一 , 宪法 。 我 国 宪法 第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 “ 工劳动保护 实施办法》、 广东省实施< 中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华人 民共 和 国公 民在 法 律 面前 一 律平 等 ” ,第 四十二 条 规 残疾 人保 障法 > 办法 ) ;另 一 类 是各 地 根 据 本 地 方 的情 况 ) 定,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公 民有 劳 动 的权 利 和义 务 ” ,这 些 和需要出台的专 门立法 ,如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 等。 规定 构成 了所有 反就 业歧 视法 律 规范 的立 法 基础 。 上述 立 法 从总 体上 看 已经初 步 形成 体 系 ,不过 ,同反
致 熟视 无 睹 的地 步 ,常见 的就 业 歧 视包 括 年 龄歧 视 、性 别 规 定 ) 残 疾人 就业 条例 》 、 工伤 保 险条例 》 、 ( )、 ( 劳 ( 艾滋 病 防治条例 等 。 歧 视 、学 历歧 视 、户籍 歧 视 、地 域 歧视 、健康 歧 视 、经 验 动保 障监察 条例 、 ( 歧 视 、 民族 歧 视 及 相貌 歧 视 等 。【 业 歧 视 严 重侵 害劳 动 1 就 者 的平 等 权 ,需 要对 其 进 行严 格 的 法律 规 制 。本 文 针对 我 国 反就业 歧 视法 律制 度 建设 中的几个 重 要 问题进 行论 述 。
《反就业歧视立法研究》范文
《反就业歧视立法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完善,就业歧视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就业歧视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反就业歧视立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通过对反就业歧视立法的深入研究,探讨其必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我国的反就业歧视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反就业歧视立法的必要性1. 保护劳动者权益:反就业歧视立法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就业过程中不受歧视。
2. 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反就业歧视立法,可以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3. 推动经济发展:消除就业歧视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而推动经济发展。
三、反就业歧视立法的现状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然而,由于就业歧视具有多样性、隐蔽性等特点,现行法律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地区和行业存在明显的就业歧视现象;部分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就业歧视案件时存在一定难度等。
四、反就业歧视立法存在的问题1. 立法不够完善:现行法律体系对就业歧视的定义、范围、责任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难以全面覆盖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
2. 执法力度不足:执法机构在处理就业歧视案件时存在一定难度,执法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劳动者无法及时维权。
3. 社会观念影响:部分地区和行业仍存在传统的性别、年龄等观念,对反就业歧视立法产生一定影响。
五、解决措施1. 完善立法:加强对就业歧视的定义、范围、责任等方面的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2.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机构对就业歧视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的效率和公正性。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推动企业自律:鼓励企业自觉遵守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企业内外部监督,提高企业形象。
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浅析
求, 平等就业是每个公 民对平等人权 的基本要 求和渴
望 。我 国 目前 还 没 有 专 门反 对 就 业歧 视 的法 律 法 规 , 有 关就 业 歧 视 的 立 法 主要 体 现 在 宪 法 以 及 其 他 一 些
周 长 征认 为 , 业 歧 视 就 是 根 据 劳 动 者 的 户 籍 、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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豢 瓤 聃 蓬 毫会 学
. . 。
就 业 歧 视 是 反就 业 歧 视 相 关 法 的禁 止 对 象 , 业 就 歧 视 的 概 念 是 有 关就 业 歧 视 法 律 规 范 的 基 础 , 是 具 也
二 、 国反 就 业 歧 视 法 制 建 设 的评 价 我
( ) 国反 就 业歧 视 立 法 的现 状 一 我
相关的法律 、 法规 和政 策性文 件 中, 因此 建立 和完 善
我 国反 就 业 歧 视 的 法 律 制 度 , 根 治 就 业 歧 视 、 护 是 维
性别、 民族 、 种族 、 色 、 肤 宗教等 因素 , 限制其选择职业
的权 利 。就 业 歧 视 可 能 是企 业 行 为 , 可 能 是 政 府 行 也
第2 9卷 第 1期 21 0 1年 1月
省州 学学 ( 会 学 ) 火 报 社 科 版
J OUR NAL OF GU Z I HOU UN VE IY( o ilS in e ) I RST S ca ce c s
Vo . 9 No 1 12 .
J n 2 1 a .0 1
公 民平等就业 、 实现社 会公平 、 公正 的 当务 之 急。本 文从就业歧视 的界定人手 , 并在对我国反就业歧视 法 制 建设进行评价 的基础上 , 提出 了一些完善我 国反 就
呼唤反就业歧视公益诉讼
领域普遍存 在形形色 色的各类就业 歧视 借鉴 国外公益诉讼 锄度和反 歧视经验 f 制 定专门的 《 反就业歧 视法》 | 构建我 国反 就 { 视的 公益诉讼翩度 . 显得非常必要与 紧迫 在 就业 歧视 的背岳 还 喑藏 着 罗 卜 招聘 j 公益诉讼率先拿 国考 吃空饷 “ 先上车后买票 以= 受入职暮 火箭提拔 等诸多用人上的腐败。因此
就业 是最 基础 的民生之一 f 就业歧视 被视 为开明社会的 全 民公敌 因为它具有鲜 明的 破窗效应 若视而不见 举而不纠
愈演愈 烈 破坏整 个社 会的公平就 业秩序 f 让 全社会的每 一个人都可 能成 为受害者 。政 府是规则的翩 定者和执法者 f 注定政 府 该 是 遵守规m j l 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政府 公考 的就 业歧视 , 可 以有 千万种理 由 社会 各个用人单位也一 样可 以照搬照套 。 公平就业意识 的苏醒 f 表达 7公众对 国考“、 “ 公考 带头反 就业歧视 的美好期待。然而 依 靠歧视者的 自觉纠正 . 道路总
【 卷 首 语 ] @[ 时 代 风 采 ]
M o d e r, I E l e ga n ce
F 唤反就业歧视公益诉讼
@ 郭文婧
长 得丑
乙盱病 毒携带
梅毒 T P H A阳性 乳房不对称“、 “ 心率过抉“、
誉 大7 、 身高不够 “、 基因有潜在风 险 、 政治面貌 “、 不是本地 户籍 、 不摺女性 … . . 网友 盘点7 “ 公考 落 l N种理 由。近年来 全国各地不少公考考生 , 因为前述等原 因 , 梦 断地 方公 考之 路 f 其 中不乏笔试 萄试成绩头名者。
} 在就业过程 中遭到 更多的 刁难“ 昕以真正提起诉讼的并不多 ,
试探反就业歧视的救济机制与法律责任
21 年 2 1 00 月 0日,.亿 乙肝 病毒 携 带者 期 盼、3 中 1 3 1亿 国人关 注的 《 于进一步规 范入学和就业体 检项 目 维护乙肝 关 表面抗原 携带者 入学 和就业权利 的通知 》 正式发布 。人 力资 源和社 会保 障部 、 育部 、 教 卫生 部要求 , 各地 进一 步规范入 学 和就业 体检项 目, 消入 学 、 取 就业 体检 中 的乙肝检测项 目, 维 护 乙肝表面抗 原携带者入学 和就业权利 。各地需在接到本通 知的 3 0日内 , 当地现 行 的有关入 学 、 对 就业体 检 的相关政策 完 成废 止或修改工作 。 这可 以说是 我国反就业歧视 中有关 “ 乙 肝歧视 ” 的重大突破 。其 实 自 2 0 0 3年起 , 在每一次全国 “ 两会” 上都有 人大代表 和政协委员 呼吁 国家尽快 制订更具针对性和 实效性 的《 就业 歧视法 》 反 。中国政 法大学 宪政 研究 所蔡定剑 教授认 为 , 制订法 律外 , 可借鉴 美 国的经验 , 除 还 建立促 进就
际 问题 。
我体系 、 自我封 闭 、 下不沟通 , 向不联 系的陈 旧活动方式 , 上 横 既要拓 宽思 想 , 阔视 野 , 开 加强 上下 的纵 向联 系 , 也要加强 单 位与单位之 间横 向交流 , 做到上下沟通 、 相互学 习 , 共同提高 。 2 .在 工作手段上 , 以现代科 学技术手段运用 到基层党 局工作 的能力 , 干一 行精一行 。领导 干部要成 为复合 型干 要 要 建工作管 理 中来 , 强 基层党 建工作 的 超前性 、 增 科学性 、 步 部 , 关干部 要成 为智 能型 干部 , 群众要 成为 多面手 , 逐 机 党员 切 工作与学 习是 最大乐趣 , 析 分 走 出一条 具有现 代科 学管理 思想 、 学方式 和生动 活泼 的基 实把 自己所从事 的工作做好 。“ 科 与创新是 最大享 受 ”把工作 与学习 当作乐趣 去做 , , 把工作成 层工作 新路子 。 就能学 得进 , 学得 透 , 能顺利 克 就 3 .创 新督查 机制 , 将定期 督查 与不 定期督 查 、 要 抽样督 果 当作最好 的享 受去 努力 ,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 查 与全 面督 查 、 项督 查 与重 点督 查 结合 起来 , 化督 查力 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专 强 把每一项 平凡 的工作做好 就是不平凡。 度, 切实改变少数单位把党建工作作为“ 软任务”随便应付了 , 事的状况 。 作 者简介 : 温艳 ( 9 8 , , 宁沈阳人 , 职 于辽 河油 1 6 一)女 辽 供 ( ) 三 作风要 实 田公 司机 关党委 , 究方 向: 研 企业党建。 1 .要 从党 的领 导干部做起 , 加强和改进党 的作 风建设 在
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探析_蒋万庚
歧 视 、年 龄 歧 视 、容 貌 歧 视 等 现 象 ,立 法 却 没 有 规 定 。 导致在规定招考公 务 员 条 件 上,存 在 年 龄 歧 视 和 地 域 歧 视 ,而 没 有 任 何 限 制 ,所 以 企 业 招 工 中 公 然 设 定 歧 视 性 条 件 ,因 不 视 为 违 法 行 为 ,无 法 对 其 进 行 任 何 约束。这是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中没有界定就业歧 视的结果。同时,导 致 司 法 实 践 中 对 就 业 歧 视 的 认 定 存 在 偏 差 。 针 对 同 样 的 行 为 ,作 出 不 同 的 裁 判 。
(二 )规 定 就 业 歧 视 类 型 少 和 适 用 范 围 狭 窄 《劳动法》规定 的 就 业 歧 视 类 型 只 有 4 种,即 民 族、种族、性别、宗 教 信 仰 歧 视。《就 业 促 进 法》在 此 基 础 上 只 增 加 了 3 种 ,即 不 得 歧 视 残 疾 人 、传 染 病 病 毒携带者他和农 民 工。《经 济、社 会、文 化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规 定 了 12 种 ,即 种 族 、民 族 、肤 色 、性 别 、年 龄 、 残 疾 、语 言 、宗 教 、政 治 或 其 他 见 解 、国 籍 、财 产 、出 生 或其他身份。美国反就业歧视立法规定的就业歧视 类型达 14 种,即 种 族、民 族、出 生 地、肤 色、出 身、国 籍、信仰、性 别、性 倾 向、年 龄、犯 罪 记 录、婚 姻 状 况、 家庭和残疾。[1]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就业歧视 类 型 较 少 ,另 立 法 又 没 有 明 确 界 定 就 业 歧 视 行 为 的 标 准 , 导致实践中出现五花八门的就业歧视行为无法受到 司法制裁。 此 外 ,目 前 规 定 的 就 业 歧 视 只 存 在 求 职 过 程 中 , 限于侵犯就业平等 机 会,对 于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之 后 因 歧视而被 解 雇 只 当 作 一 般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对 待。 同
禁止就业歧视立法的思考
一
纷 的主要途 径 。 首先 , 就业歧 视 的认定小 身 比较 复杂 , 业性 强, 专
般 人格权 的核心 内容— — 人格尊严 , 会使 受歧视 人产生 一利 严 ,
动法》 《 、 残疾 人保障 法》 《 、 妇女权 益保障法 》 , 以适 当修改 , 等 可 增
法》 有关 公平 就业 的规 定是 禁止 就业歧 视 方面 立法迈 出 的一火
告的权 利 。 类似 行政诉 讼 的行 政 主体 , 雇主 因属于 积极 的组 织管
步 , 该法 足促进 就业 的专 门法 律 , 但 主要 针对 的是 建立劳 动关系 理方 , 处于优 势地位 , 这样 的举证 规则 是符 合公平 原则 的 。 目前 前择业 环节 的歧 视 , 并未强 凋劳动 过程 中 的就业 ( 业 ) 视 问 职 歧 绝 大 多数 国家 都规 定 了就 业歧视 案件 中 的举证责 任 转移规 则 。 题, 因此 , 动关 系建立 期 间的歧 视 问题 还应 该 由《 劳 劳动 法》 来加 建立 司法审 查制度 对 于防止 同家机关 制 定规范 性 文件 构建 以规范 , 以修改 《 所 劳动 法》 增加劳 动期 间的禁 止歧 视 内容 是非 制 度歧 视有重 要意义 。 , 前面 已有介 绍 , 我 国制度 性歧 视一直 足 在 常必要 的 。 合学界 对就 业歧 视 的研 究成 果 , 结 可以在 该法 中对就 就 业歧视 的重 点 , 即便现在 市场经 济条 件下 , 国家机 关在 社会 经 业 歧视 的含 义、 定 、 陶加 以明确 。 判 范 济 管理 过程 t 的抽象 行为仍 然可 能有 意或 无意 的创 制具 有歧 视 } J 性 的制度 。而 根据现 行法律 规定 , 在我 国 , 象行 为 不 可 诉。 抽 从 实践来 看, 国现 有的立 法监 督体系 中的审查 备案机 制主 要针 我 对 立法 , 因实质审 查的欠缺 , 其效 果并不理 想 , 更造 论对 其他 同家
我国反就业性别歧视之立法研究
业, 保障妇女劳动权利。之后在 20 年 8 ” 05 月发布的
《 中国性 别平 等与妇 女发 展状 况 ( 白皮书 ) 中 , 》 进一 步 明确 “ 进 男 女 平 等 是 中 国 的一 项 基 本 国策 ” 指 出 促 , “ 近年来 政府将 包括 性别平 等在 内的公平正 义作 为构 建 社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的重 要 内容 , 过运用 多 种措施 通 保 障妇女 在各 方面 享有 与男子平 等 的权利 , 断促进 不 妇 女 的全 面发 展 。 [ 不可 否认 , 府 在促进 男女 平 等 ”] 1 政
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运动以来 , 实现权利的平等 和 自由一 直是 人们不 懈追求 的 目标 , 逐渐 由一个 外 并
在 的价值 观念 内化 为人 类 精 神 的一 部 分 。“ 等” 平 即 意 味着禁 止歧 视 , 而性 别平 等作 为平等 权 的具 体 内容 之一 , 然禁 止基 于公 民性 别 的歧视行 为 。反对 就业 必 性别 歧视 的思 想最早 便发 轫于此 。 可见 , 歧视 是作 为平 等 的相 对概念 而存 在 的。要 想 实现男 女 两 性 间 的实 质 平 等 , 提 是 站 在 一 个 理 前
中 图分 类 号 : 2 . D92 5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8 0 12 1 1 0 2 —0 10 —6 2 (0 2 0 — 0 2 5 J
一
、
问题提 出与 思路设 定
支撑 , 终 实 现 男 女 工 作 权 利 的 实 质 平 等 ( 三 部 最 第
分 ) 。 二、 反就 业性别 歧视 立法 的必要 性与可 行性 分析
关于我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思考
关于我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思考内容摘要:我国宪法追求平等与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
但在近几年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就业歧视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就业歧视现象不仅带来社会稳定问题,侵犯公民就业权,也与法治精神相背离。
究其原因有多方面,但我国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规范欠缺是重要根源之一。
为了防止和消除就业歧视,贯彻《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公民的劳动平等权,我国迫切需要制定《反就业歧视法》,以实现公平就业。
关键词:劳动权平等权公平就业就业歧视关于就业歧视的内涵概述一般认为,就业歧视是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以外的因素,在就业或职业的机会或待遇上给予区别、排斥或优惠,从而剥夺或损害就业或职业上平等(王全兴,2008)。
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反就业歧视的范围仅限于民族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宗教信仰歧视。
在此基础上,《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款对反就业歧视的范围做出开放式列举规定,规定几种比较突出的类型:性别歧视、民族歧视、残疾歧视、疾病歧视或传染病歧视、户籍歧视。
但实际生活中,就业歧视的表现远远不止以上几种。
我国当前反对就业歧视的意义确保平等就业的前提。
平等就业、不受歧视是公民所享有的法定权利,这也是宪法赋予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劳动权的体现。
禁止就业歧视,是对劳动者就业权的尊重。
赋予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竞争和社会公正的实现。
社会稳定和建立法治社会的要求。
就业歧视作为一种妨碍效率与社会公平的行为,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权、公民平等就业权等法治精神相背离,不仅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同时又会增加贫穷、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因此,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律,才能完善我国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实现。
我国现有的反就业歧视法律及其存在问题(一)我国现有的反就业歧视法律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劳动者人权、劳动权、平等权等权益的保护,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宪法》,是所有禁止就业歧视法律规范的立法基础。
关于完善我国反就业性别歧视法律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反就业性别歧视法律的思考作者:刘晨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13年第01期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也是妇女获得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的前提和基础。
就业性别歧视阻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的现象,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需要我们深入分析性别就业歧视现象,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从而实现劳动者的平等就业。
结合我国相关现实,运用法律解决我国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一、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界定对女性的就业性别歧视在中国是非常常见的歧视类型,此种就业歧视仅以性别作为是否胜任的依据,从而对劳动者采取歧视的姿态。
究其就业性别歧视的国际通用定义,我们可以从1958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中得到答案,根据此公约,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外,基于性别这一与执行工作所需条件无关的因素,而作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导致的后果是剥夺或损害劳动者在就业和职业上的机会均等或待遇公平,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不应视为歧视。
由此可知,就业性别歧视应当包括在找工作及工作中等各阶段的过程中的各种性别歧视现象。
它是用人单位利用其自身的强势地位,达到对其求职者或者员工的自然属性之一,即性别,实施限制的违法行为。
二、我国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1、就业机会上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均相同的情况下,女性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找到同男性相同的工作。
在一些招聘会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些招聘启事会婉转地提示适合男性报名,有些招聘启事甚至直接标明“只招男性,女性勿投”。
这些招聘中的赤裸裸的就业性别歧视严重违背我国法律,作为女性求职者被挡在了众多工作机会之外。
2、职业结构上从我国的就业情况来看,女性从事的一般都是收入低,没有社会地位的职业,尤其是劳动力密集型的纺织业、服装。
而社会地位高的职业中,女性比例较低,而且存在这样一个趋势,即越是高层次的管理层及技术层,女性从业者就越少。
《就业促进法》应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的平等就业机会遭受 直接损害之 时所应 享有的诉讼 权利 , 但无法对更多的并不直接损害公民个人平等就
业权 利但造成社会公 平就 业秩序遭受 损失或 有损失
之虞 的损害公益行为 寻求 司法保护 , 针对这种 情况 ,
笔 者建 议我国的《 就业促进法 》 应建立反就业歧视 公
机制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政机关或其它公共权 力机构 ( 如国家机关在招录公务员工作过程 中常设置歧 视性录用条件)即为适用于行政诉讼程序的反就业歧 ,
视 行政公 益诉讼 ; 如被诉对 象是公司等企业性组 织 ,
们才开 始对他 们一度信奉 的“ 行政 万能论” 表现出质
疑, 人们开始思索这种排斥公众参与并在公益维护领 域实行 单一行 政管理与运行 的国家行政管理体 制有 哪些致命缺陷。一阵思考之后 , 人们发现行政体制的 紊乱与软 弱 、 行政监督 的缺位 与低效 , 及行政 执法中
明确的就业诉权是种私益 诉权 , 仅仅规定当公 民个人
首先, 它是指被诉行为侵 害了或危及到事关社会 公共利益的公平就业秩序 , 一般并不直接损害原告私 人 的利益 。在单纯私人利益直接受损害的情形下 , 只 需诉诸传统的诉讼手段 即可处理 , 个人作为 自身利益 的最大维护者 , 理应且非常 自觉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 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 ; 而在反就业歧视公 益诉讼之场合 “ 原告 申诉 的基础并不在于 自己的某种 利益受到侵害 或胁 迫 , 而在于希望保护因私人或政府机关的违法行 为而受损的公众或一部分公众 的利益 。因此 , 我们这
类型与领域 , 而只是一种与原告 资格认定相关的诉讼
方式和手段 , 这种诉讼形U oo曩g NPLF篁 共AL ■ l都委C C E.■ Irj.∞ P 市党 LC  ̄ 校 越 自 置
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研究
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建立了监督机制,包括投诉渠道、调查程序和处罚措施等,以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效果。
04
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
就业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权利,法律救济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必要手段。
保护劳动者权益
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完善法律制度
就业歧视影响社会的公平和谐,通过法律救济可以维护社会公正,减少社会矛盾。
研究背景和意义
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02
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法律手段,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目的
03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的研究,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提高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的实际效果,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
发展历程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演变,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并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和借鉴。
现状与趋势
目前,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项基本人权保障制度。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将更加注重公平与包容,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
研究方法
02
就业歧视概述
定义
就业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基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残疾、国籍或其他个人特征而对求职者或员工进行不公正对待或偏见的行为。
表现形式
就业歧视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拒绝雇佣、解雇、工资不平等、职业晋升机会受限、雇佣条件歧视等。
就业歧视的定义
就业歧视的类型
基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残疾、国籍或其他个人特征的歧视:这种歧视是最常见的类型,涉及对特定群体的不公平对待或偏见。
中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调研报告分析【三篇】
中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调研报告分析【三篇】女大学生就业既涉及到高层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象征着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可以说既是一个具有复合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具有公共性的政策问题,其独特的群体特征及发展的显性化态势,受到了社会与媒体的格外关注。
近年来,各地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调控,保证女大学生拥有公平而充分的就业机会,仍有很多工作需要加快去做。
对此,有以下几点思考:思考一:要以贯彻*精神为出发点,搭建平台,优化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环境党的*报告强调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
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
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女性在家庭、生育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同情,但事实上却成为就业不利因素,这些问题让女大学生自己来扛,显然是不合适的,在实现女大学生充分就业方面,政府和高校都应当有所作为,社会决不能充当旁观者。
一要强化政策完善,创造女大学生公平就业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推动政府在以下五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建议政府成立专项基金,给予政策扶持和优惠待遇,对招用女大学生较多的企业给予经济补偿、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二是建议在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中体现社会性别意识,面向女大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和扶持,保障女大学生平等接受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的机会均等。
三是对可能造成的歧视和不公平现象进行政策限制,同时培养单位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四是提高女大学生在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中的比例。
五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将女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改由社会统筹或政府公共财政承担,以利益导向促进企业吸纳女大学生就业。
二要强化政策落实,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大从法律层面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力度,特别要推进非公企业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消除用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就业歧视应承担的责任。
论反就业歧视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求 如 果 得 不到 司 法 保护 , 不可 避 免地 会 产 生 社会 就 利 益纷 争 , 成 民众 与 国家 的对 立 , 造 民众 只 能转 向寻
求 私 力救济 的方式 , 一方 面无 益于 纠纷 的解 决 , 这 同 时也将 对 我 国的社会 发 展及 司法 权威 带 来无 法估 量
国势 在 必行 。然 而 由于 劳 动 就 业立 法 的滞 后 , 多 诸
维护 公 益 的诉 讼 , 当代权 利 多元 化和 社 会 化趋 势 与 正相 契 合 。随着 公 众 平等 就 业 意识 的进 一 步增 强 , 必将 会 出现 以维护 公平 就业 机会 为 宗 旨的各 类行 业 公益 组 织 , 些 团体将 一 定 范 围 内个 人 的力 量 聚 合 这 起 来 , 与 公 民个 体 一起 奠 定 反就 业 歧 视 公益 诉讼 并 的 民众基础 。
【 作者简介】 刘蕴( 9 0 ) 女, 18 一 , 山东单县人 , 学硕 士, 法 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讲师, 主要研究方 向为经济法 。
一
、
构 建 反 就 业歧 视 公 益诉 讼 制 度 的 必要 性 与
会 公共 权益 的社 会 责任 , 通过 反 就业 歧 视 公 益诉 讼
制 度 的构建 , 以具体 案 件 为 契机 建 立 和维 护 公平 的 就业 秩序 。 ( ) 二 可行 性—— 社 会利 益群 体 的 出现 与 公平 就
【 要】 摘 就业歧视严重损 害社 会公平 , 威胁 社会的和谐稳定 。由于我 国的法律 体系和法律理论的制约 , 公民或者 团体难 以
提起 反就 业歧视诉讼 , 以维护 自身的合法权益 , 因此 , 在我 国有必要建立 反就业歧 视公益诉 讼制度, 通过扩大原 告资格 , 合理分
就业歧视解决机制分析论文
就业歧视解决机制分析论文就业歧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尽管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接受多元文化和以人为本的观点,但是在社会上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这使得某些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了不平等待遇。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就业歧视解决机制,以促进更加公正和平等的就业环境。
在分析解决就业歧视的机制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就业歧视的原因。
首先,歧视可能是因为人们对于某些特定族群或者群体的偏见和刻板印象。
其次,就业歧视可能是基于某些个人和单位的经济和利益考虑,比如能够降低成本或者更好的利润。
最后,就业歧视还可能是出于无知或者缺乏正确信息的原因。
解决就业歧视的机制可以从多方面出发,以下分别从政策法规、教育与宣传、社会监督以及补救机制角度进行分析。
一、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是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政府应该出台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以保障每一个人的就业权利,并且惩罚不守规矩的企业单位。
比如,在美国就存在着《平等雇佣机会法》和《随从法案》,这两项法律都禁止就业歧视,同时美国政府还设立了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计划,以帮助弱势群体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二、教育与宣传教育和宣传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多样性和文化差异。
各种社会组织和媒体可以共同协作,展开广泛的宣传教育,以增加公众关于多元文化价值的认识和理解。
在学校里,应该加强对歧视的教育,让学生树立起一个平等和包容的文化观念。
三、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可以认真监管企业,确保它们不会歧视任何一个群体。
在商业活动中,日益增长的全球市场为企业创造了更加广泛的商业机会,实施歧视活动可能会对企业形象,品质和市场前景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社会和媒体等第三方可以不断关注企业的发展和各种商业行为,提高公众对企业的知晓度,增强企业诚信意识。
四、补救机制对于已经被歧视的人们,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补救机制,让他们在得到公正的赔偿的同时,能够从心理和经济上得到安慰。
例如,就业歧视受害者可以向行业协会或者相关机构寻求帮助,他们可以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协商达成和解的方案。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妇女就业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妇女就业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文章属性•【案由】XX(行政行为)公益诉讼裁判规则针对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违规发布歧视女性招聘信息的问题,检察机关以反就业歧视为切入点,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用人单位进行监管,对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审核机制督促整改,推动溯源治理,切实维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
正文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妇女就业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性别歧视网络招聘服务平台系统治理【基本案情】北京市海淀区部分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含有“男士优先”“限男性”等性别歧视性内容的网络招聘信息,海淀区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提供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为服务方式,在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的网络招聘信息进行平台发布,未尽到审核义务。
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北京铁检院)开展“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平等就业”专项活动,依托构建的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就业歧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模型,对北京各大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开展大数据筛查,发现海淀区4家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平面设计学徒、现场代表、客服经理等工作岗位时,岗位要求中存在“男士优先”“限男性”等性别歧视性内容,于2022年4月6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进一步调查发现,在海淀区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营的大型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有13家外省市用人单位存在发布性别歧视网络招聘信息的违法行为。
北京铁检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海淀区人社局)负有监管职责。
2022年4月20日,北京铁检院与海淀区人社局召开座谈会并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未尽审核义务的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依法查处,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监管机制,加大对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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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方 面都对 促进 公平 就 业 、 禁止 就 业歧 视提 供 了强 会公 共 利 益 的公 平就 业 秩序 , 一般 并 不直 接 损 害原 有 力 的 法律 保 障 , 遗 憾 的 是 , 法 并 没 有 规 定 反 告私 人 的利 益 。 单纯 私人 利益 直接 受损 害 的情形 但 该 在
张 明 华 , 刘玲 玉
(. 京 市 下 关 区 人 民 法 院 , 苏 南 京 2 0 1 ;. 京 大学 外 国语 学 院 , 苏 南 京 2 0 9 ) 1 南 江 10 12南 江 10 3
【 摘
要】 就 业促 进 法 》 于 2 0 《 已 0 8年 1月 1日正 式 施 行 , 而 该 法 并 没 有 规 定 反 就 业歧 视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 然 这
定 . 现实 生活 中经 常 出现 的就 业 歧视 行 为予 以明 对 歧 视 的行 为可 以 向人 民法 院提起 诉 讼 。 对就 业 诉权 律 体 系 进 行 理 念 性 更 新 与突 破 的 新 型诉 讼 方 式 和 比, 具有 以下 法 律特 征 :
确 禁 止 ;同时第 6 2条 明确 规定 劳 动 者对 实施 就 业 手 段 ,与 传 统 的 普 通 侵权 救 济 诉 讼 方式 与手 段 相 作 了 明确 的规 定 。 该法 无论 是 在实 体方 面还 是在 程 首 先 , 是指 被诉 行 为侵 害 了或 危及 到 事关 社 它
不 能 不说 是 个 缺 憾 。 因 为 , 统 诉 讼 法 理 论 将 原 告 资 格 限 制 在 申诉 人 须 与 本 案 有 直接 利 害 关 系 . 于 大量 不 直 接 传 对 损 害公 民个 体 平 等 就 业权 利 但 造 成 社 会 公 平 就 业秩 序 遭 受损 失 或 有 损 失之 虞 的 歧 视 行 为 .公 民 被 认 为 不 具 有 直
接 利 害 关 系 , 原 告 资 格 不 被 承 认 。这样 , 其 当公 平 就 业秩 序 遭 受侵 害 时 或 有侵 害之 虞 时 , 民 便 无 法通 过 司 法手 段 公 来 维 护这 一 公 益 。反 就 业歧 视 公 益诉 讼 制度 的 出现 , 是 诉 讼 法对 其 自 身只 顾 及 保 护 私 人 利益 的狭 隘性 突破 . 既 也
是 对传 统 诉 讼 法律 制度 的超 越 。
I 关键词】 原告资格 ; 反就业歧视公益诉讼 ; 理论基础 ; 实依据 ; 想 现 设
[ 中图 分 类 号 ]D9 25 2 . [ 献标识码 ] 文 A 【 章 编 号 】17 — 8 6 2 O )4 0 2 — 4 文 6 1 4 0 (O9 O — 0 1 0
20 0 9年 8月 第 9卷 第 4期
无 锡 商 业 职 业 技术 学 院学 报
J un l f u i n tueo mmec o r a x si t f oW I t Co re
Au . 2 0 g, 0 9
V0 . No4 1 9 .
反就 业歧视公益诉 讼制度 探析
之 时所 应享 有 的诉讼 权 利 , 但无 法 对更 多 的并 不 直 益诉 讼 之 场合 “ 原告 申诉 的 基础并 不 在 于 自己的某 接 损 害 公 民个 人 平 等 就业 权 利 但 造 成 社 会 公 平 就 种利 益 受 到侵 害 或胁 迫 , 在于 希望 保护 因私人 或 而 业 秩 序 遭 受损 失 或 有 损 失之 虞 的损 害公 益 行 为 寻 政 府 机 关 的 违 法 行 为 而受 损 的公 众 或 一部 分 公 众 求 司法 保护 。 对这 种情况 , 针 笔者建 议 我 国的《 就业 的利 益 。因此 , 我们 这里 提 出 的是在 传统 的原 告资 促 进 法 》 建立 反 就 业 歧 视 公 益 诉讼 制度 , 弥 补 格 限制 的原 则 下 ,原 告 如果 不能 向法 院 提 出诉 讼 , 应 以
上 述立 法缺 陷 。
一
该如 何 处 理 。”1 此情 形 下 , 诉 资格 的实 质 问题 [ 1 在 起 是“ 申请人 是 否 能表 明一 些 实质 性 的不 负责 任 或滥
用 职权 . 而不 在 于是 否 涉及 他 的个人 权利 或 利 益 ” 。 这 也从 一 侧 面反 映 了 同 “ 有法 律 上有 直接 利 害 。 惟
《 业促 进 法 》 已于 2 0 就 o 8年 1月 1日正 式 施 业秩 序 而 向法 院提 起诉 讼 的制度 。 就业歧 视 公益 反 行 , 法第 2 该 5条 至 3 条 对公 平 就 业做 了详 细 的规 诉讼 制 度— —作 为 对传 统 法 律 理 论 与 传 统 诉 讼 法 l
、
反就 业歧 视益 诉 讼 是 指 由 于行 为 人 排 除 或 限制 就业 机会 平等 的行 为 。 使公 平 就业 机会 遭 受严
重损 害 进 而使 社 会 公 平 就业 秩 序 遭受 侵 害 或 有 侵 才 有 资 格 提起 诉 讼 ” 的传 统 诉讼 制 度相 比 , 断放 不 害之 虞时 , 法律 允许 公 民或 团体 为 维 护社会 公 平 就 宽 了原 告 起诉 资 格 的 限制 , 而使 越来 越 多 的公 民个
【 日期】 0 9 0 — 0 收稿 2 0 — 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