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附录A 建设单元施工现场安然打点资料表格建设单元施工现场安然打点资料文件目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建设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安然施工办法存案资料建设单元:工程名称:日期:施工许可证建设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安然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用支付证明建设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安然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用支付证明附录B 监理单元施工现场安然打点资料表格监理单元安然打点资料文件目录LJA-B-1专〔兼〕职监理安然打点人员授权书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LJA-B-1-1专〔兼〕职监理安然打点人员授权书工作联系单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监理通知单注:本表一式三份,工程监理机构、建设单元、施工单元各1份。
监理通知答复单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LJA-B-4-1监理通知答复单LJA-B-5工程暂停令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LJA-B-5-1工程暂停令LJA-B-6监理陈述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监理陈述理机构各1份。
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工程复工报审表LJA-B-8安然日志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安然日志安然巡视记录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安然巡视记录工程名称:编号:安然例行查抄记录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安然例行查抄记录本月施工安然出产打点工作评析监理单元:工程名称:日期:LJA-B-11-1本月施工安然出产打点工作评析附录C 施工单元施工现场安然打点资料表格施工单元施工现场安然打点资料文件目录底子打点资料1、企业安然出产打点制度2、主管部分下发的有关文件3、法律、法规、规章和尺度性文件4、安然技术尺度5、收、发文件记录收、发文记录施工单元:工程名称:日期:专职安然出产打点人员〔章〕:收文记录表发文记录表安然出产打点机构、安然出产责任制及目标打点1、工程概况表2、工程工程安然出产打点机构〔1〕施工总承包单元安然出产打点机构〔2〕劳务分包单元安然出产打点机构〔3〕专业承包单元安然出产打点机构3、施工资质与安然出产许可证〔1〕施工总承包单元施工资质与安然出产许可证〔2〕劳务分包单元施工资质与安然出产许可证〔3〕专业承包单元施工资质与安然出产许可证4、安然出产查核合格证书〔1〕施工总承包单元打点人员安然出产查核合格证书〔2〕劳务分包单元打点人员安然出产查核合格证书〔3〕专业承包单元打点人员安然出产查核合格证书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6、安然出产、文明施工协议7、打点人员花名册及打点人员上岗证8、安然出产打点目标及责任分解9、安然出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查核记录工程概况表施工单元:工程名称:日期:专职安然出产打点人员〔章〕:工程概况表工程工程安然出产打点机构施工单元:工程名称:日期:专职安然出产打点人员〔章〕:施工总承包单元工程工程安然出产打点网络注:各岗位名称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施工机械管理制度1进场的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拆装方案,并及时履行进场验收手续。
对于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方案。
在现场的巡视检查中,检查大型机械的的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并检查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大型机械的安拆装方案,主要审查以下资料:安装单位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安装单位的编制和审批人签字及加盖安装单位公章情况、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的安全协议、上报方案封面编制人及编制单位为安装单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安装过程中的现场责任人、安装方案内容明确。
大型机械的吊装方案审批,需要注意吊装过程中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对门吊的轨道基础、电器连接、防脱钩装置、钢丝绳等进行重点的检查。
进场的机械(如汽车吊),履行进场验收手续,包括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单位验收表(见安全资料规程)、安全检验合格证等,现场验收包括对限位器、钢丝绳等进行重点验收,具体内容参照安全资料规程中关于汽车吊验收表中的相关内容,以符合安全性能和现场使用为准则。
小型机械的进场验收,主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电动开关是否灵活、资料是否齐全等。
机械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而且不同于一般的隐患,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司机或相关人员暂停使用,督促现场负责人予以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上报相关人员。
鉴于目前的安全形式,机械使用的安全已经成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的一个重点环节。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日常运行与交接班记录
建筑起重机械日常运行与交接班记录机械设备是建筑工地中重要的工作工具之一,起重机械在建筑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为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建立起重机械的日常运行与交接班记录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份可以参考的起重机械日常运行与交接班记录: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交班人:姓名
接班人:姓名
1.本班次起重机械运行情况:
-起重机械名称:
-起重机械编号:
-工作地点:
-当值时间:
-工作内容:(例如:吊装钢筋、搬运材料等)
-工作时长:
-工作负荷:
-是否出现异常情况:(例如: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等)
2.设备状况检查:
-起重机械外观检查:(例如:是否有明显损坏、锈迹等)
-起重机械润滑及冷却系统检查:(例如:油位是否正常、散热是否
良好等)
-起重机械电气系统检查:(例如:电缆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有线路
老化等)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检查:(例如:限位器、重载保护器等是否正常)-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3.本次交接注意事项:
-上次交接之后是否有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
-是否存在需特别关注的安全风险:
-接班人需要了解的工作内容或特殊要求:
4.记录签名及备注:
-交班人签名:
-接班人签名:
-其他备注事项:
以上记录仅为起重机械日常运行与交接班记录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修改和补充。
起重机械日常运行与交接班记录对于确保机械设备的正
常工作和安全性非常重要,应严格执行并及时归档,以备后续参考。
机械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表
总开关箱、控制箱完好,箱内清洁
正常□,不正常□
9
操纵手柄正常,仪表完好、紧急断电开关有效
正常□,不正常□
10
各工作机构运行平稳,运行同步,联轴器完好
正常□,不正常□
11
电缆、电线无破损,电缆卷线器工作正常
正常□,不正常□
12
架桥机整体平稳,,前后支点可靠有效,油缸完好可靠,无溜缸现象
正常□,不正常□
工程名称: 天津地铁1号线东延至国家会展中心项目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编号:
设备名称
龙门吊
设备型号
MG45/5-30
备案编号
3144-000630
施工单位
北京住总集团
出租单位
自有
机 长
日 期
维修/保养内容
维修/保养人
□维修
□保养
□维修
□保养
□维修
□保养
□维修
□保养
□维修
□保养
□维修
□保养
津建安—施-73
正常□,不正常□
排查人签字:
2015 年 月 日时分
13
架桥机液压系统油泵、阀组、胶管、仪表完好正常,油质良好,油量正常
正常□,不正常□
14
各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及止挡装置完好有效
正常□,不正常□
15
起升高度限位器完好有效
正常□,不正常□
16
起重量限制器、制动器灵敏可靠
正常□,不正常□
17
吊钩完好,无裂纹,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有效
正常□,不正常□
18
扫轨板、夹轨钳齐全、完好、有效
建安-施-54
机械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表
工程名称:天津地铁1号线东延至国家会展中心项目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施工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备案编号:3144-000630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第二章选用与进场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三其他资料.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一国家明令淘汰的;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第三章安装与检测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第二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第二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四章使用与维修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日常的维修保养;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第三十六条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第三十九条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八册建筑施工机械与临时用电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八册)建筑施工机械与临时用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目录8.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8.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汇总表8.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目录8.1.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单8.1.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报审表8.1.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批表(总承包单位)8.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批表(分包单位)8.1.7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条件审核表8.1.8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8.1.8.1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相关资料8.1.8.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固定混凝土基础验收表8.1.8.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预制拼装基础验收表8.1.8.1-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验收表8.1.8.1-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检查表8.1.8.1-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8.1.8.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测报告8.1.8.1-7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8.1.8.1-8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使用登记证8.1.8.2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相关资料8.1.8.2-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8.1.8.2-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前检查表8.1.8.2-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8.1.8.2-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检测报告8.1.8.2-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8.1.8.2-6 建筑施工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使用登记证8.1.8.3 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相关资料8.1.8.3-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基础验收表8.1.8.3-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8.1.8.3-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安装检测报告8.1.8.3-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记录表8.1.8.3-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使用登记证8.1.9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8.1.10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故障修理及验收记录8.1.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表8.1.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日常维护保养表8.1.1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日常维护保养表8.1.1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机)定期维护保养表8.1.15 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定期维护保养表8.1.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定期维护保养表8.1.17 施工升降机定期坠落试验记录表8.1.18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机具验收表8.2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管理8.2.1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登记表8.2.2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管理目录8.2.3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告知单8.2.4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报审表8.2.5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核表8.2.6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分包单位审核表8.2.7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8.2.7.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8.2.7.1-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后自检表8.2.7.1-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检测报告8.2.7.1-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验收表8.2.7.1-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登记证8.2.7.1-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表8.2.7.1-6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日常维护检查表8.2.7.2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8.2.7.2-1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自检表8.2.7.2-2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检测报告8.2.7.2-3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8.2.7.2-4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登记证8.2.7.2-5 高处作业吊篮日常维护检查表8.3 建筑施工厂(场)内机动车辆及桩工机械管理8.3.1 建筑施工厂(场)内机动车辆、桩工机械登记表8.3.2 建筑施工厂(场)内机动车辆、桩工机械检测报告8.3.3 建筑施工厂(场)内机动车辆验收表8.3.4 建筑施工桩工机械验收表8.4 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管理8.4.1 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登记表8.4.2 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表8.4.3 建筑施工机具(气瓶)验收记录表8.5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8.5.1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要求8.5.2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登记表8.5.3 建筑施工现场电器成套产品质量证明文件8.5.4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8.5.5 建筑施工现场外电防护设施验收表8.5.6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调试记录8.5.7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8.5.8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绝缘电阻测试记录8.5.9 建筑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8.5.10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由临时用电电工单独记录成册)说明1.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要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拆卸等应建立管理档案。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八册)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八册)建筑施工机械与临时用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目录8.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8.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汇总表8.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目录8.1.3-1苏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表8.1.3-2苏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告知表8.1.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报审表8.1.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批表(总承包单位)8.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批表(分包单位)8.1.7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条件审核表8.1.8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8.1.8.1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相关资料8.1.8.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固定混凝土基础验收表8.1.8.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预制拼装基础验收表8.1.8.1-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验收表8.1.8.1-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检查表8.1.8.1-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8.1.8.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测报告8.1.8.1-7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8.1.8.1-8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使用登记证8.1.8.1-9塔式起重机周期检查表8.1.8.2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相关资料8.1.8.2-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8.1.8.2-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前检查表8.1.8.2-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8.1.8.2-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检测报告8.1.8.2-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8.1.8.2-6 建筑施工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使用登记证8.1.8.2-7施工升降机每日使用前检查表8.1.8.2-8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表8.1.8.3 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相关资料8.1.8.3-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基础验收表8.1.8.3-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8.1.8.3-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安装检测报告8.1.8.3-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记录表8.1.8.3-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使用登记证8.1.9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8.1.10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故障修理及验收记录8.1.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表8.1.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日常维护保养表8.1.1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日常维护保养表8.1.1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机)定期维护保养表8.1.15 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定期维护保养表8.1.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定期维护保养表8.1.17 施工升降机定期坠落试验记录表8.1.18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机具验收表8.1.19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转场验收表8.1.20-1门式起重机基础验收表8.1.20-2门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8.1.20-3门式起重机定期维保检查表8.2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管理8.2.1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登记表8.2.2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管理目录8.2.3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告知单8.2.4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报审表8.2.5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核表8.2.6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分包单位审核表8.2.7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8.2.7.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8.2.7.1-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后自检表8.2.7.1-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检测报告8.2.7.1-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验收表8.2.7.1-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登记证8.2.7.1-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表8.2.7.1-6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日常维护检查表8.2.7.2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8.2.7.2-1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自检表8.2.7.2-2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检测报告8.2.7.2-3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8.2.7.2-4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登记证8.2.7.2-5 高处作业吊篮日常维护检查表8.3 建筑施工厂(场)内机动车辆及桩工机械管理8.3.1 建筑施工厂(场)内机动车辆、桩工机械登记表8.3.2 建筑施工厂(场)内机动车辆、桩工机械检测报告8.3.3 建筑施工厂(场)内机动车辆验收表8.3.4 建筑施工桩工机械验收表8.4 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管理8.4.1 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登记表8.4.2 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表8.4.3 建筑施工机具(气瓶)验收记录表8.5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8.5.1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要求8.5.2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登记表8.5.3 建筑施工现场电器成套产品质量证明文件8.5.4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8.5.5 建筑施工现场外电防护设施验收表8.5.6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调试记录8.5.7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8.5.8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绝缘电阻测试记录8.5.9 建筑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8.5.10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由临时用电电工单独记录成册)8.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说明1.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要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拆卸等应建立管理档案。
〔2010〕156号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杭地铁质安〔2010〕15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铁集团公司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司各相关部室,各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强化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建设工程在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现将《杭州市地铁集团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标段实际情况,尤其是车辆段基地,参建单位多、塔吊数量多且交叉作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及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杭州市地铁集团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的租赁、安装、检测、使用、拆卸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加强对起重机械使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负具体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条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机电部和质安部负责地铁工程建设各施工站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未经检测、验收合格及未经备案取得使用登记牌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3篇)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和工地。
第三条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吊车等。
对以上起重机械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选购、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审批。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机械的安全操作、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的选用应符合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
对起重机械的选购和使用应当依据工程项目的具体需求进行。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机械性能检测、安全保护设施检查等。
维护应包括润滑、紧固、清洁等工作。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的整体和关键部位进行编号,并记录详细的使用信息,包括安装时间、使用时间、检修情况等。
第九条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在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才能恢复使用。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章操作管理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未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建筑起重机械。
第十二条操纵员在操作建筑起重机械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和检查,包括核实设备和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具备操作条件等。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操作建筑起重机械时应集中注意力,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操纵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建筑起重机械,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如超载、超范围等行为均严禁。
第十五条操纵员在操作建筑起重机械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告上级领导和专业维修人员。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为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塔吊进入施工现场后,任何非塔吊操作人员不得上落塔吊。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二、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带病或酒后操作或指挥。
司机必须正确执行指挥员的信号指示,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
三、司机上机前应当检查电源是否在220~380V之间。
送电前各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确认各金属结构不带电后方可上机。
四、司机在操作前应检查确认各限位(制)器灵敏可靠,传动机构运转正常,螺栓无松动,电缆无破损。
五、塔吊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塔吊十不吊”原则,作业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严禁未停稳反向操作和急开急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六、吊钩提长接近臂杆或小车行驰接近臂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提升平移重物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多机作业时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悬挂重物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
七、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指挥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八、作业完毕后,将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门窗,下机切断总电源。
塔顶高于30米时,应打开红色防撞指示灯。
九、司机必须做好塔吊使用、保养、维修和交接班记录。
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2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基上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凡进入本市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所需资料手续要求
凡进入本市施工现场使用旳建筑起重机械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原则旳合格产品,其生产厂家须到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产品登记手续。
整机及部件应获得如下:1、国家制造许可、2、型式试验汇报,3、随产品配有制造许可证、4、制造监督检查证明、5、合格证书、5、使用阐明书和安装阐明书等(进口设备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未办理登记旳厂家及产品,不得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应由产权单位提交制造许可证、监督检查证明、合格证书、购置发票、协议或对应有效凭证等资料,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立案,6、获得天津市建筑起重机械统一编号(IC卡、设备标牌),7、建筑起重机械发生产权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8、外埠进津施工、租赁企业自带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办理天津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第九条凡属下面状况之一旳起重机械设备,不予立案:(一)属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严禁使用旳;(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齐全有效旳安全保护装置旳;(三)经检查达不到安全技术原则规定旳;(四)超过安全技术原则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旳。
(五)本市规定严禁使用旳种类及规格型号旳。
第十条起重机械抵达规定使用年限旳,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原则》JGJ/T189-2023旳规定,及时进行安全评估。
超过设计规定对应荷载状态容许工作循环次数旳,应作报废处理。
第四章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旳营业执照,并符合本市规定旳租赁条件获得“建筑9、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证书”后,方可从事建筑起重机械旳租赁活动,对所出租旳机械设备要承担对应旳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度,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出租设备时,应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同步签订安全使用协议,明确各自旳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队伍严禁自带或租赁建筑起重机械。
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标准化管理资料范本(2019年版)
4.5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表
4.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定期维护保养表
4.7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表
4.8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报告
4.9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升节、附墙任务单
4.10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作业技术人员技术交底
4.1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升节、附墙自检表
(粘贴)
1.1.8零部件检测报告(吊钩、钢丝绳、连接螺栓、防坠器)
(粘贴)
1.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请表
(省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模板)
申请(产权)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时间
制造许可证编号
出厂编号
最大起重量(kg)
购买时间
产权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位条件审查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位条件审核表》
2.相关附件材料:
1)安装(拆卸)单位建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安装(拆卸)单位分包单位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机械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3)安装(拆卸)单位分包单位配备的装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4)辅助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合格证明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5)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复印件)
6)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7)其他资料:
承诺:我单位提交的以上告知资料及附件均真实有效,绝无虚假,资料如有虚假我公司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商业、商务旅馆、地下室(C-1、D-1、G-1);垃圾站(E-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1月30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第一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二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四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表表格完整
塔式起重机4#
设备型号
QTZ6013
设备编号
日期
工作内容
当日运转时间(小时)
累计运转时间(小时)
操作人
设备
状况
交班
时间
备
注
说明
1、当日交接班记录由当日机操工负责填写,然后交接班人员。
2、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机电工长或项目专职安全员,并将情况填写在“备注”栏内。
3、由机电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每半个月一次将记录交项目安全员保留。
2、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机电工长或项目专职安全员,并将情况填写在“备注”栏内。
3、由机电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每半个月一次将记录交项目安全员保留。
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表
编号:H2-6#-机电-
工程名称
贵州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车水路中国铁建国际城
2、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机电工长或项目专职安全员,并将情况填写在“备注”栏内。
3、由机电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每半个月一次将记录交项目安全员保留。
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表
编号:H2-4#-机电-
工程名称
贵州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车水路中国铁建国际城
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表
编号:H2-1#-机电-
工程名称
贵州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车水路中国铁建国际城
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1#
设备型号
建筑起重机械日常运行与交接班记录
点检项目
1
设备基础、销轴连接是否符合
要求
5
各安全保护装置,制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按检验点项目的内容当班点检的情况记录点检序号内良好打√不好打×如遇故障立即联系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应当如实
填写好记录
2
钢丝绳有无松股断股现象
6
电气系统是否良好,电机无异响,电缆无破损
3
整机有无变形开焊裂纹等现象
7
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
有效
4
整机有无变形开焊裂纹等现象
8
各润滑点,油质油量是否符合要求,润滑良好
日期
班次
点检项目序号
交接班记事录
运转台
交班人
接班人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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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要求操作工每日开机前和停机时检查设备保装置、各运转部位、刹车等是否工作正常,正常的填写正常,不正常的在维修、保养一栏中填写具体内容。审核由现场设备管理员负责,每月一次。交接检查填写正常、不正常填写内容。
JGJ196-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1 总则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塔式超重机在安装、使用、拆卸时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
1.0.3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的基本技术要求。
当本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安装、使用和拆卸,除应符合本规和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业务的资质、2.0.2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具备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2.0.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1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2 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2.0.4 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已在县级以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2.0.5 塔式起重机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塔式起重机》GB/T50311的相关规定。
2.0.6 塔机启用前应检查下列项目:1 塔式起重机的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3 专项施工方案;4 辅助起重机械的合格证及操作人员资格征书。
2.0.7 对塔式起重机应建立技术档案,其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2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3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塔式起重机交接班制度(5篇)
塔式起重机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双方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多班制,一机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交接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完成交接手续后应在记录本上签字。
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必须提前到达现场,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交接。
4、交接班必须把当班机械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代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
5、接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有权拒绝接班:(1)机械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不明;(2)工具、配件、安全设施及记录丢失或损坏;(3)发生故障本应处理而不进行处理;6、交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的不得交班:(1)交班人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对机械设(2)备进行认真检查;(3)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状或精神失常;(4)不是本岗位人员;7、双方接班后,岗位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均有接班人负责。
塔式起重机交接班制度(2)是一种用于管理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交替工作的规章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并对操作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解决。
以下是塔式起重机交接班制度的一般内容:1. 工作内容交接: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前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和相关要求,包括正在进行的工作、已完成的工作、待处理的问题、特殊要求等。
2. 安全事项交接: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提供当前工作区域的安全情况和注意事项,包括工作区域的安全设施、防护措施、风险预警等。
3. 设备状态交接: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前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状态和运行情况,包括设备的使用年限、维护记录、故障维修情况等,以确保接班人员能够在使用设备时保持安全和高效。
4. 工作流程交接: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解释当前工作任务的流程和步骤,包括操作控制方法、通信方式、工作规范等,以确保接班人员能够顺利进行工作。
5. 问题记录和处理交接:交班人员应将当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方法记录下来,并向接班人员进行解释和指导,以便接班人员能够快速解决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