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政策与分析201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12.05•【文号】人社部发〔2018〕77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是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更好服务稳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就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以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增长,以就业增长支撑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基本。
立足基本国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统筹城乡,促进均等。
加快城乡间、区域间制度一体化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重点群体倾斜力度,保障各类服务对象获得机会均等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把握公共就业服务公益属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政府和社会、管理和服务、统一和分级分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合力。
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
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1.目的明确公司的劳工实践和人权管理理念、工作方向等,为保护员工劳动权和人权提供指南。
2.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公司”)。
3.职责3.1社会责任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本政策的解释、培训、指导、监督。
3.2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的有效落实。
4.政策声明我们承诺尊重所有员工的劳动权和人权。
我们也要求我们的供应商尊重其所有员工的劳动权和人权。
4.1自由择业与平等就业4.1.1自由择业:客观介绍公司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与劳动保护、任职基本条件等,让求职者对公司有客观、真实的了解,求职者自由选择。
4.1.2平等就业:机会平等,严禁歧视。
选拔求职者,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条件,即可给予平等应聘的机会。
在选拔用人的任何环节不因劳动者的种族、肤色、民族、宗教、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成为工会成员与否或政治党派等而差别对待。
4.2合法用工4.2.1严禁雇佣童工。
我们严禁雇佣童工,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误用童工(例如查验身份证件及年龄核实)。
4.2.2严禁使用债务(包括债奴)、奴役、监狱或契约劳工;4.2.3坚决抵制人口贩卖。
4.3规范管理,不得强迫劳动4.3.1自愿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4.3.2遵纪守法:管理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基本工作条件等权益得以保障。
4.3.3人性化管理:管理者应不断提升管理技巧,尊重员工,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体罚、语言攻击等有损员工自尊的言行。
明令禁止骚扰和侮辱员工,包括任何形式的身体、性、心理或言语骚扰和侮辱。
4.3.4人身自由:我们承诺任何用工不得扣押应聘者的证件、收取押金。
工作场所不得限制员工的行动自由(例如限制上厕所、饮水等)。
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员工有选择离职的自由。
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分析
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分析发表时间:2018-06-21T10:38:32.24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4期作者:郭永辉方娜李沫谕付思惠[导读] 摘要:新兴发展的电力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是处于政府以相关的长期政策扶持而成长的。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辽宁沈阳 110003)摘要:新兴发展的电力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是处于政府以相关的长期政策扶持而成长的。
虽然我国为了增强电力企业生存力,引进了竞争机制,但是由于国家政策的细节化保护,这种竞争机制对电力企业的成长和发展都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所以我们应该着手于企业内部的劳动用工管理,培养出自己企业独有的竞争优势,才能在今后日益壮阔的竞争场景里成为中流砥柱。
文章重点就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思路和手段进行研究分析,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现状;思路引言电力企业的发展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新时期电力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对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造成整个电力企业在运行发展过程中受到了严重的阻碍,企业难以在经济效益上得到提升,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因此,作为新时期电力企业,需要加强对劳动用工的管理,针对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寻找有效的解决对策改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问题,促进我国电力企业的整体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提升。
1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现状企业的整体发展应该被看中的是企业的细节核心,即企业劳动用工的素质。
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以及相应供给制度是关系到该企业能否以稳定且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同时也说明了一个企业是否能够立足于社会之中,人力资源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
电力企业作为新生行业,在企业体制以及人力资源的配备方面都有着很多不足,需要慢慢完善,这都是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长期发展的关键点。
民主管理是电力企业需要重视并加以实施的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可广泛定义为按照相关企业劳动相关法律和规定,依据各种组织、会议等形式,让企业每个职员都能够参与到企业管理之中,贯彻自己民主权利的一种管理机制。
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
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1.目的明确公司的劳工实践和人权管理理念、工作方向等,为保护员工劳动权和人权提供指南。
2.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公司”)。
3.职责3.1社会责任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本政策的解释、培训、指导、监督。
3.2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的有效落实。
4.政策声明我们承诺尊重所有员工的劳动权和人权。
我们也要求我们的供应商尊重其所有员工的劳动权和人权。
4.1自由择业与平等就业4.1.1自由择业:客观介绍公司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与劳动保护、任职基本条件等,让求职者对公司有客观、真实的了解,求职者自由选择。
4.1.2平等就业:机会平等,严禁歧视。
选拔求职者,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条件,即可给予平等应聘的机会。
在选拔用人的任何环节不因劳动者的种族、肤色、民族、宗教、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成为工会成员与否或政治党派等而差别对待。
4.2合法用工4.2.1严禁雇佣童工。
我们严禁雇佣童工,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误用童工(例如查验身份证件及年龄核实)。
4.2.2严禁使用债务(包括债奴)、奴役、监狱或契约劳工;4.2.3坚决抵制人口贩卖。
4.3规范管理,不得强迫劳动4.3.1自愿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4.3.2遵纪守法:管理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基本工作条件等权益得以保障。
4.3.3人性化管理:管理者应不断提升管理技巧,尊重员工,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体罚、语言攻击等有损员工自尊的言行。
明令禁止骚扰和侮辱员工,包括任何形式的身体、性、心理或言语骚扰和侮辱。
4.3.4人身自由:我们承诺任何用工不得扣押应聘者的证件、收取押金。
工作场所不得限制员工的行动自由(例如限制上厕所、饮水等)。
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员工有选择离职的自由。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正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4年2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
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当向社会公开。
《公司劳动关系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2400字》
公司劳动关系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1 国内研究现状我国关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研究的起步较西方发达国家要晚一些。
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也逐渐被我国的广大企业所借鉴和应用。
我国学者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这一领域的研究文献也逐渐系统化,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具有来看,将国内学者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结论从以下的三个层面上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一,关于和谐劳动关系制度研究。
胡放之(2018)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凸显,而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深入,新的劳动关系问题不断涌现,劳动关系更趋复杂。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新形势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为迫切。
为此,他认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标要素主要包含制度指标、薪酬指标、激励指标等等维度。
张山虎,杨俊青(2017)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实现过程中,报酬和员工的能力是关键性的前置变量,采用总体报酬代替报酬,人力资本投资代替员工能力,通过分析来自全国26个省份的1151份调研样本来研究不同变量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影响机理和效应。
研究结果表明总体报酬与人力资本投资、和谐劳动关系显著正相关,其中人力资本投资在其他二者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
报酬因子与人力资本投资、和谐劳动关系呈"U"型曲线。
刘美艳(2018)构建了以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源动力,以组织转型需要、新生代管理变革和组织外部劳动力市场变化及政策因素为持续动力,最终和谐劳动关系效益反馈加强的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动力机制模型。
本研究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资方视角及微观层面运行机制,作了一个补充。
第二,关于影响劳动关系的因素研究。
关于影响劳动关系的因素层面上,很多学者也进行了一些探索。
其中,刘锐(2019)提出,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因素是比较丰富的,其中政策因素、薪酬因素、激励因素、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要求因素等等都可以包含其中;李燕(2019)主要对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同时重点分析了工会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当中的积极价值和关键作用,为此,他认为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充分调动起广大员工员工的参与积极性,让广大的员工能够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建言献策;张嘉昕、唐鑫(2020)对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之下的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积极价值和核心作用进行了一些研究和分析,认为当前经济发展的环境也会对劳动关系的情况产生一些影响。
劳动经济学复习题 --2018
1.按要素分配的方式主要有劳动分红,年薪制,股票类薪酬制,劳动股权计划。
2.工资的基本形式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福利。
3.确定最低工资的方法有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
4.劳动力需求弹性可以分为需求价格弹性性,需求交叉弹性。
5.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特点主要有广泛性,延迟性,多样性。
6.效用论可以分为基数效用论,序数效用论。
7.就业结构的特点是历史性,功能性,复杂性8.劳动力市场作为一种特殊市场,它的运行体系包括劳动力市场主体、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律、劳动力市场规则、劳动力市场的服务体系。
9.劳动力流动既有社会原因又有个人原因,就个人方面主要包括知识、技巧、社会关系。
10.劳动力需求是一种派生需求、是有效需求、是雇主对劳动力所有权的购买、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替代能力。
11.劳动力流动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技术基础不断变革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劳动者地位的提高、能够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有利于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和单位、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12.我国劳动力供求状况表现为就业增长率较低、不同产业就业增长率差别显著、就业增长率弹性较低、国有企业就业增长率低于民营企业。
13.影响就业的因素主要有人口因素,经济因素,制度因素,心理因素。
14.影响劳动力市场的社会性要素包括家庭背景、阶层、文化、歧视、习惯15.影响劳动力流动的社会因素包括人事制度、户籍制度、福利制度、社会分工、经济福利差异。
16.影响劳动力需求的正式制度因素有就业制度、工资制度、福利制度。
17.我国劳动力供求状况表现为就业增长率较低、不同产业就业增长率差别显著、就业增长率弹性较低、国有企业就业增长率低于民营企业。
17.影响我国劳动力供求的因素有人口、经济因素、制度因素。
18.影响劳动力供求的经济因素有劳动力与资本比率、工资、劳动的边际产品。
(1)就业歧视带来什么社会问题?1、就业歧视严重影响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了就业量,影响劳动者就业的积极性。
2、就业歧视直接导致社会弱势群体权益损失,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下。
(完整版)2018年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
2018年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目录一、总则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五、集体合同六、劳务派遣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 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 、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 、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 、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12.1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就业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求职与就业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五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第六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第七条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政策的发展历史
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政策的发展历史
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发展的历程。
在建国初期,中国国家实行了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制,劳动政策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核心。
1950年代,实施了土地改革和农村集体化运动,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劳动者的待遇。
1960年代初,国家推行了大跃进运动,劳动政策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
然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缺陷和不合理安排,导致了生产力水平下降和劳动者权益受损。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开始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这也为劳动政策的改革提供了契机。
1980年代,国家引入了劳动合同制度,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同时推行了一系列福利政策,如实行全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等,提高了职工的福利待遇。
1990年代,国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政策,提出了“以事业单位为主体、多种劳动关系并存”的原则。
这是对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并存的新阶段,劳动政策根据不同性质的单位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保障了各类劳动者的权益。
21世纪以来,劳动政策进一步提升,国家出台了《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此外,国家还加大了对劳动监察的力度,打击了违法用工和不合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总的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政策经历了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为核心逐步完善和发展的历程。
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积极调整政
策,力求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推动了劳动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人
法眼丨雌賴,国务联雜技gglSilH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 号)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 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 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 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大规模开展高质量 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2020年后基本 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努力培养造就 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和数以亿 计的高素质劳动者。
麵土阶挪瞧±#^费率0^(人社部发〔2018〕25号)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6〕36号)单位缴费比例降 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 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注:本栏目可扫描二维码进行全文阅读麵土会保障撕办公厅关于獅贼保险"翩碰,的獅(人社厅发〔2018〕36号)更加积极地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助力维护就业局势稳定,助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通过“展翅行动”,推动各地积极主动、全面规范地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
四川省人办公厅好加强雛(川办发〔2018〕31号)到2020年,分层分级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管理能力、较髙生产技能和经营水平、层次结构合理的农业职业经理人,进一步助推全省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提升。
按照"自愿+推荐+审查”原则,重点将村组干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渝人社发〔2018〕174号社保、劳动就业补贴相关表格
附件11.初次办理的申请人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高校毕业生等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3.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附件21.初次办理的申请人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高校毕业生等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3.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4.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凭证。
⑵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
⑶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⑷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⑸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附件31.初次办理,且未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凭证复印件。
2.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3.未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凭证。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招用人员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附件4重庆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申请单位(盖章):填表说明:1.人员类别包括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去产能企业职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中职毕业生、在校大学生、西部志愿者。
2.我市户籍人员“户籍地”填至区县,市外户籍人员“户籍地”填至地市。
-5-附件5填表说明:1.申请人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2.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人及其属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3.属于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等身份凭证原件。
2018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分析
2018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分析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够在政府财政、*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胜任劳动社会保障管理、员工福利规划及相关基金管理与运用等工作,以及学校、科研单位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应能够掌握管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障精算、企业风险管理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和政策,掌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运用流程,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运作。
争取达到英语六级水平,熟练利用英语获取专业信息,可以利用计算机、数据库和相关网络工具从事实际业务和研究工作。
2、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在基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工作。
从事行业:毕业后主要在新能源、互联网、金融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1新能源2互联网/电子商务3金融/投资/证券4贸易/进出口5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从事岗位:毕业后主要从事人事专员、招聘专员、人力资源专员等工作,大致如下:1人事专员2招聘专员3人力资源专员工作城市:毕业后,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就业机会比较多,大致如下:1上海2北京3深圳4广州5武汉6杭州7南京8厦门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前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是我国全面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急需人才,具有长久稳定的就业潜力。
毕业生可以进入国家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与组织管理工作,也可以进入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或者进入法院、劳动仲裁机关等部门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务工作。
就业前景十分广阔。
毕业生可以参加社会保障学、劳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新时代劳动教育政策的多源流理论解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0年3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在2020年7月制定《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既从宏观层面对劳动教育体系进行全面部署,同时也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劳动科学通识知识的教育,将劳动教育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
因此,劳动教育一时间成为人们广泛讨论的话题,专家学者也从各个方面开展了研究。
随着时代的前进,我国劳动教育政策也在进行着不断调整,在新时代发展的背景下,劳动教育政策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目标,凸显了劳动教育的战略意义。
那么新时代的劳动教育政策是如何进入决策者的视野呢?有哪些因素在起作用?笔者基于多源流理论,分析了新时期劳动教育政策出台的过程,以期更深入地了解劳动教育政策实施背后的驱动力和演进过程。
一、多源流理论解释及适用性(一)多源流理论解读科恩的“垃圾箱模型”是多源流理论的基础。
科恩认为政策议程的影响因素包括问题、解决方案、参与者和选择机会。
1984年,金登在仔细研究政策制定中各种力量对政策出台的影响因素后,将四个源流修正为“问题源流、政策源流、政治源流”三大源流。
从多源流理论视角出发,由社会问题引发的各种问题即问题源流,包含各种焦点事件以及政策运行中反映出的群体性问题;政策源流的主体有政府官员、行业专家、学者等利益主体,他们根据社会问题提出政策草案、制度层面的解决办法等;在政治源流中,能够决定政策议程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国民情绪的变化和政府当权的变更,还有相关利益集团的压力和意识形态变化等因素。
三大源流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独立运作、互不关联,只有在适时情形下才能打开“政策之窗”,相关问题才会被提上政策议程。
(二)多源流理论在中国的政策适切性实践证明,多源流理论已在国内各类人口层面,如乡村教师、特岗教师、流浪人群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018RBA程序文件-禁止强迫劳动管理程序
2018RBA程序文件-禁止强迫劳动管理程序2018RBA 程序文件禁止强迫劳动管理程序一、目的本程序旨在建立和维护一个禁止强迫劳动的工作环境,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道德和法律标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和派遣员工。
三、定义1、强迫劳动:指在任何威胁、惩罚、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形式的胁迫下,要求员工从事非自愿的劳动。
2、债务质役:指员工因债务而被迫劳动,且劳动所得不足以偿还债务,导致其陷入长期的劳动奴役状态。
四、政策声明公司坚决反对和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但不限于奴役、抵押劳动、契约劳动、人口贩卖等。
公司尊重员工的自由和权利,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并能够自由离职。
五、管理措施1、招聘与入职(1)公司的招聘流程应透明、公正,不得通过欺骗、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招募员工。
(2)在招聘过程中,应向求职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
(3)入职手续应合法合规,不得扣押员工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个人证件,不得要求员工缴纳押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2、劳动合同(1)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包含工作时间、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
(3)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员工签订不平等或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3、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公司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加班应遵循自愿原则,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员工加班,或限制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4、工资与福利(1)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2)工资支付方式应合法、透明,不得通过扣押、罚款或其他形式变相克扣员工工资。
(3)公司应为员工提供法定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018最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2018最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固定工作,固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劳动者。
他们以个人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也享受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下面一起看看2018最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吧。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
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从今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
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2018原民办教师新政策
2018原民办教师新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现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教龄计算办法: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拓展资料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
据悉,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
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
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
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
参考资料: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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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政策概述第一节劳动、劳动力与劳动力资源1.对劳动和劳动力的认识P3-4对劳动的认识:(1)鲜明的主体性(2)明确的目的性(3)创造性(4)要消耗人的时间和精力。
对劳动力的认识:(1)人的劳动能力(2)存在与人体之内,是活的人体中的一种能力,不能离开人体而独立存在。
(3)是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4)劳动力与劳动不同。
劳动首先是人们创造使用价值有目的的活动,这种活动的实现以劳动力的存在作为前提条件之一,即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而劳动则是劳动力的物质体现。
2. 人口的属性P4人口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自然属性是人口存在和发展的既定前提,社会属性是人口的本质属性。
3. 劳动年龄人口的含义 P5处于劳动年龄上限与下限之间的人口。
国际劳动组织规定最低年龄为14周岁,美国、中国是16岁,日本则是15岁。
在我国,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或55周岁之间的人口称为劳动年龄人口。
4. 劳动力资源总数 P6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在正常情况下可能或实际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
劳动力资源的范围为在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实际参加社会劳动和未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员。
劳动力资源又可划分为经济活动人口和非经济活动人口。
劳动力资源不包括在押犯人。
从业人员可分为:(1)职工(2)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3)私营业主(4)个体户主(5)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6)乡镇企业从业人员(7)农村从业人员(8)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节公共政策l、政策 P7:政策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或政党。
2、公共政策的内涵 P8:(1)是决定、决策、政策的一种特殊形态;(2)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3)聚合公民的愿望、意向和利益(4)包含公共问题、公共目标、公共利益(5)是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分配方案(6)表现形式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3、公共政策的形式 P9从横向角度,公共政策划分为立法决策、行政决策、司法决策、政党决策;从纵向角度,公共政策包括中央政策、地方政策、基层政策;4.社会政策 P12社会政策包括劳动政策、医疗卫生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公共救助政策、人口政策、宗教政策等。
5、公共政策的功能P12公共政策的功能主要归纳为三种功能:(1)导向功能(2)规范功能(3)调控功能.第三节劳动政策1、劳动政策P13劳动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以解决劳动问题为重点的行动方案,是政府对劳动问题的回应和干预,是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劳动政策的形式 P18(1)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保障等方面内容。
(2)基本法和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颁发的有《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地方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4)部门规章:如《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3、劳动政策的内容(1210简答) P20(1)劳动力市场政策,劳动力市场政策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指的是影响劳动力供应和需求的所有政策;狭义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指的是与创造就业和失业保护有关的政策。
一般而言,劳动力市场政策包括劳动力市场准入政策、就业政策、培训政策等内容。
(2)劳动条件政策,劳动条件政策涉及的面比较广,主要包括劳动标准,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最低工资等,还包括生产安全和卫生等。
(3)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关系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方面的政策,主要表现为就业(雇佣)政策、工会政策、集体协商与集体谈判政策、劳动争议调解政策等。
(4)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政策。
劳动福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农村社会保险以及法律要求由企业提供的福利等。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劳动政策和立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积极干预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
政府通过一系列劳动法规来保障劳工的福利和社会保障。
第二章劳动政策的历史演进第一节发达国家劳动政策的形成1.20世纪80年代之前,发达国家的劳动政策P24- P2519世纪下半期至20世纪初,各个资本主义国家信奉“萨伊定律”。
当时的就业理论坚持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在工资率这一“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借助劳动力市场,并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及生存竞争等,来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之间进行最有效的分配,政府不需要加以干预。
认为失业现象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凯恩斯需求不足理论二战后,以英国为首的福利国家的出现,意味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福利水平的提高,这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相当长时期的社会稳定。
1930年~1970年代,西方各发达国家所实行的劳动政策是凯恩斯主义的劳动就业需求管理政策,促进了大部分发达国家充分就业的实现。
具体体现:政府运用宏观经济政策来增加岗位需求,促进就业;强化职业训练,提高就业人员素质,优化劳动力供给结构;建立福利国家,充分发挥失业保障制度在保障失业者利益和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社会弱势群体失业者提供失业接济金。
2.20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劳动政策面临的挑战P26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60年代末,西方国家大都保持着较低的失业率的时期;被称为劳动就业的黄金时期。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滞涨、高失业率和经济全球化等因素对发达国家的劳动就业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各发达国家失业问题日趋严重,其特点主要表现为非周期性失业、技术性失业与长期性失业。
(1)非周期性失业。
主要是经济衰退时有着较高的失业率,而且在经济处于恢复甚至扩张时,仍然存在庞大的失业大军;(2)技术性失业。
新技术应用,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提高,导致了技术性失业现象严重;(3)长期性失业。
国家经济停滞,使得周期性失业影响具有较长的持续性,非周期性失业也造成了失业长期化与失业人员扩大化,科技进步也导致结构性失业,长期性失业成为发达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动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的贸易和投资壁垒不断降低,改善了资本的生存环境,使其有了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经济全球化使高工资、高福利和高税收的劳动就业政策难以维持。
经济全球化还限制了发达国家实施劳动就业宏观需求管理政策的自主权。
第二节当代发达国家劳动政策的变革与发展1.发达国家劳动政策的变革P28- P30西方发达国家多样性的劳动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英美位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劳动政策,以瑞典等北欧国家为代表的合作主义劳动就业政策,以法国和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保守主义劳动就业政策。
随着萨切尔出任英国首相,里根出任美国总统,新自由主义成为英美政府的施政理念,并在国内外得到大力推行:(1)减税在美国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实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化政策成为新自由主义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3)劳动力市场的激活化政策也是新自由主义劳动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
合作主义就业政策的基本特征是:强调国家的作业和维持充分就业的政策,充分就业和福利国家相结合,充分发挥三方合作机制的作用,以三方合作为主要内容来缓合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制衡利益集团,维持社会稳定。
荷兰、瑞典和奥地利充分就业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都归功于很好的利用了三方合作机制。
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大陆国家在面对高失业率等不利因素的挑战下,采取了一种保守主义的劳动就业政策:维持传统的“欧洲社会模式”,缩减劳动供给,实施就业保护与社会保护。
就业保护主要是通过立法来实现的,社会保护主要是通过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障体系来实现的。
2.当代发达国家积极劳动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P31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失业规模大,失业率高,并呈现出非周期性的特征。
发达国家为解决失业问题,采取了多种积极政策和措施。
(1)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促进就业增长;(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3)改革事业保险制度,鼓励再就业;(4)加强立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利;(5)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竞争力;(6)实施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第三节我国劳动政策的历史1、改革开放之后的劳动政策P36- P39(1)“三结合”就业方针1980年8月,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了“实行在政府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
“三结合”就业方针是中国劳动政策的一项重要突破,打破了由国家完全解决就业的旧观念和旧体制。
(2)“四项规定”1986年,国务院发布有关改革劳动制度的四项文件规定,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并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
这四项规定的颁布和实施,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铁饭碗”和“大锅饭”,为我国劳动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构建了广泛的法律框架,也是我国劳动关系契约化的重要一步。
(3)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构建以来的劳动政策①市场经济初期,:199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部《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报告》,“再就业工程”正式启动。
②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我国逐步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
③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快速发展,特别是1994年7月和2007年6月颁布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所有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第三章中国劳动领域中的主要问题第一节失业问题1、国际劳工组织对失业的界定 P45在一定年龄以上,目前具有劳动能力,愿意就业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在调查期间没有工作的状态。
一定年龄:16~65周岁2、失业人员 P46我国统计制度规定,国家统计局登记的有非农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的无业者。
1994年以后,我国把“待业”的概念改为“失业”,正式使用失业概念。
3、失业的类型 P47按照失业的形成原因划分,可以分为:(1)总量过剩型失业:劳动力供给数量严重大于社会对他的需求(2)结构性失业:由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变化、劳动力内部结构失衡所造成的劳动力结构与职业岗位技能结构错位,劳动力在包括技能、经验、工种、知识、年龄、性别、主观意愿、地区等方面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一致而导致的失业与岗位空缺并存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