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高考学生成绩、评卷信息等可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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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教育部令第33号)范文

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教育部令第33号)范文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教育部令第33号)(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

第三条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基于《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的高考试卷分析

基于《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的高考试卷分析

基于《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的高考试卷分析目录一、内容描述 (2)1. 高考背景简介 (2)2. 《中国高考评价体系》概述 (3)二、高考评价体系解读 (4)1. 《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的整体框架 (5)2. 试卷命制原则与要求 (7)3. 试卷对教学和备考的导向作用 (8)三、高考试卷整体分析 (9)1. 试卷结构与内容分布 (11)2. 各科目试卷特点概述 (12)四、典型试题分析 (14)1. 选择题典型试题分析 (15)2. 非选择题典型试题分析 (16)五、试卷难度与区分度分析 (19)1. 试卷难度评估 (20)2. 试卷区分度分析 (21)六、对教学和备考的建议 (22)1. 教学建议 (23)2. 备考建议 (24)一、内容描述本文基于《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展开对高考试卷的深入分析,旨在全面揭示试卷在高考评价体系指导下的整体结构、知识点分布、难度设置及考查趋势。

文章首先概述了《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的核心构成,包括“一核四层四翼”,并详细阐述了这一体系如何具体指导高考命题工作。

通过对高考试卷的细致剖析,文章展示了试卷在内容、形式和难度等方面的设计特点,以及在不同学科领域内的具体体现。

文章还深入分析了试卷中各知识点的考查方式与难易程度,揭示了高考评价体系在指导教学和备考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高考评价体系在高考命题中的实际应用,为教学和备考提供有力的参考和指导。

1. 高考背景简介即中国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是中国大陆地区选拔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学府的重要手段。

自1952年建立以来,高考已成为中国教育体系中的核心环节,对国家人才培养和基础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

高考的评价体系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完善,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生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部颁布了《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这一体系旨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考试评价制度,以更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术成就和综合素质。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特指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

为健全全国统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全国统考的正常实施,根据《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除经教育部批准外,实行全国统考(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第三条全国统考的主要目的是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考试成绩,同时也要有助于中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全国统考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五条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第六条全国统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设立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考试中突发事件的处置,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地方各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全国统考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八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配备与所承担的全国统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九条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第十条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执证上岗。

第十一条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第三章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第十二条全国统考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提供清样,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通过机要部门发往各省级考试机构。

各省级考试机构由1名负责人亲自接收,签发回执,并负责本地区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的保密工作。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询?
高考成绩一般可以在考试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可根据各省份的规定略有不同。

一般来说,考生可以通过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的渠道查询自己的成绩。

然而,高考成绩是否可以长时间查询则有所不同。

一些省份规定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查询,比如1-2年,有的甚至长达3年。

而在这个时间段之后,查询渠道可能会关闭,考生将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自己的成绩。

如果考生想要查询已经过去很多年的高考成绩,可能需要向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考试机构咨询或申请。

他们可能会提供其他的查询方式,例如存档的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

但是请注意,这种查询方法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手续,并且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省份。

总而言之,高考成绩一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查询,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查询渠道可能会关闭。

如果想要查询已经过去很多年的成绩,需要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考试机构。

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说明

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说明

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说明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为每位考生建立的一份档案。

这份档案记录考生的学历背景、学籍档案、考试违规记录等信息,用于记录和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考生的相关信息。

其目的是督促考生遵守考试规则,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考试成绩,不进行作弊、抄袭、舞弊等违规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具体构成要素包括:
1. 学历背景:考生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都会被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2. 学籍档案:考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信息也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 考试违规记录: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如果有作弊、抄袭、舞弊等违规行为,这些信息会被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这份诚信档案对于考试录取、职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其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并且,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

另外,应当及时向招生机构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申请加入诚信档案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档案等。

考生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有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是一个全面的、多维度的档案体系,其目的是促进教育的公正和公平,为选拔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2.13•【文号】教学[1999]3号•【施行日期】1999.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高校招生委员会,广东省高教厅,部属各高等学校: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自1977年恢复以来,在改革中发展并逐步走向完善。

二十余年来,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录取办法、计算机管理等方面,经历了较大的变化。

高考制度的改革为高等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为引导中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为考生提供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方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

面对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新形势,面对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加大教育的贡献力度迫切要求,教育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相应地,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必须坚持改革,主动适应时代的特点及其对人才素质能力结构的要求。

着力引导人才全面素质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使高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

教育部学生司、基础教育司和考试中心在近一年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教育部党组讨论通过并报经中央领导同志原则同意。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如下:一、高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改革中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三项原则,把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深化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1、高考科目设置改革。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英语逐步增加听力测试、数学将来不再分文理科;“X”指由高等学校根据本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高等学校志愿,参加高等学校(专业)所确定科目的考试。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生的学籍信息,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章学籍登记与管理第四条学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后,应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向学校进行学籍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情况、课程选修等。

第五条学校应按照学生的学习计划和个人情况,制定学业规划和学籍管理方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和报告,并配合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籍处分与奖励第八条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行为表现,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学籍处分和奖励。

第九条学籍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学籍处分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并进行合法、公正、公开的程序。

第十条学籍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荣誉称号、学习资助等。

学校应按照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选和授予。

第四章学生学籍维护和保护第十一条学生学籍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的保护。

未经学生本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学校不得泄露学生的学籍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若发现学籍信息有误或被错误处理,应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按照程序进行核实并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学校和教职工在学籍管理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籍管理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以上是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详细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2024年中学学生类档案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学生类档案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学生类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档案管理,加强学生信息的归档和利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阶段的学生档案管理,包括高中、初中等各级中学的学生档案管理。

第三条学生档案的管理原则是规范、实用、保密和便捷。

第四条学生档案是指记录和保存学生个人信息和学业发展情况的一套档案文件。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生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操作流程等。

第六条学生档案管理应注重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七条学生档案应按照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进行管理,未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他人或透露个人隐私信息。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八条学生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学业信息、奖惩信息、个性特长信息等。

第九条学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信息:(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学籍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入学年月、毕业年月、班级、学号等。

(三)学业信息:包括学习成绩、考试成绩、评语等。

(四)奖惩信息:包括荣誉称号、处分记录等。

(五)个性特长信息:包括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特长和表现。

第十条学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准确性原则:学生档案应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学业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学生档案应包括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部信息。

(三)及时性原则:学生档案应及时记录学生的信息变动和学业发展。

(四)保密性原则:学生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责任和职责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二)建立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三)定期对学生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

高考规章制度

高考规章制度
1.考生须按照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的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高考报名。
2.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
3.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高考。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十二、考试材料准备与发放
1.教育考试机构应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提前准备足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
1.考试安全是高考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的各项规定。
2.考试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严禁对外泄露考试内容。
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将考试材料送至保密室,由专人负责保管。
4.试卷的印刷、运输、分发、回收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防止试题泄露。
5.对涉及考试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十八、考试期间的纪律维护
1.考试期间,考点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2.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对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3.考点应通过广播、公告等方式,提醒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4.对于重大违纪行为,考点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十九、考试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高考规章制度
一、考生基本要求
1.准考证:考生参加高考须携带准考证,准考证上需有考生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且不得有任何涂改。
2.证件: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参加高考,身份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3.考生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
4.考生应自觉维护高考秩序,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吵闹。
四、违纪处理

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1991]6号

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1991]6号

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1991年1月22日教学〔1991〕6号)高考科目改革明年将在部分省实施。

鉴于此项改革在许多方面打破了原有格局,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普通高中会考已经结束的省,经省教委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可按照我委教学〔1990〕012号文确定的高考科目,有步骤地实施高考改革试点。

二、各高等学校,应按照我委高校学生司发出的教学司〔1990〕061号文提出的系科、专业选组建议,确定高考科目组。

除经批准外,一般不宜另作选择,以保证改革试点取得经验。

三、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直接参加高考。

但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应按5%左右推荐(具体办法另定),直接报考高等院校。

四、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省级普通高中会考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五科的考试。

考试及格并达到规定等第(另定)要求者,可直接参加高等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课程(其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须达到国家教委规定等第)后,方可参加高等艺术院校及系科的专业考试。

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五、体育教育系科的考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后,选组参加高考,并参加学校的专业考试后,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高考的外语成绩,本科专业一律计入总分,专科院校是否计分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学校可按地方规定执行(涉外类专业除外)。

七、普通高中的往届毕业生如何参加会考及高考,暂由各地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5.27•【文号】教学厅[2005]11号•【施行日期】2005.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普通、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公平、公正,加大考试诚信教育力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5]2号文件附件),自2005年起,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发生违规行为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采集、确认本地区考生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

二、承办全国统考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务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实施考试程序,如实准确记录违规考生的情况,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确实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及处理工作,加强对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三、用于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考生特征标志信息项中,对有违规记录的考生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识。

录取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等学校提供违规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考试厅[1998]2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考试厅[1998]2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1998年5月25日教考试厅[1998]2号)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是指由教育部主办并管理的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等级考试等项考试。

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共同努力,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信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规模正在逐步扩大,但由于考试管理工作在全国各地开展得很不平衡,局部地区存在着管理不严,考试纪律松弛的问题,甚至个别考点和考场出现了考试管理人员、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集体作弊的行为。

这些问题既反映了社会上不正之风对教育考试的干扰日益严重,也反映了部分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存在着对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和考风考纪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

为加强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质量,提高贯彻执行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各项制度和规定的自觉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本地区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领导。

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是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而进行的重要工作,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政府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改版)(教育部令第33号)》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改版)(教育部令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 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为进一步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决定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

”二、将第六条第一段修改为:“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将第(一)项修改为:“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将第(三)项“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修改为“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将第(四)项修改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将第(九)项修改为:“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将第七条第(一)项中的“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修改为:“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第(二)项修改为:“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四、将第八条第一段修改为:“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第(三)项修改为:“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原第(四)项修改为第(五)项。

五、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高考档案管理制度

高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考档案的管理,确保高考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高考考生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录取等过程中的各类原始材料;2. 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类文件、通知、表格、证明等;3. 高考相关工作的总结、分析、评估等资料;4. 高考工作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地收集高考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档案收集应遵循“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手续完备”的原则。

(3)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资料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2. 档案保管与利用(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

(3)档案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借阅、转借档案。

3. 档案鉴定与销毁(1)档案鉴定应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实际情况,定期进行。

(2)鉴定档案时,应遵循“严格、慎重、全面”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3)销毁档案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4. 档案信息化建设(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

(3)档案信息化建设应确保档案数据的准确、完整、安全和保密。

四、责任与奖惩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明确档案管理责任,落实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泄露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怎么查以前的高考成绩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怎么查以前的高考成绩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_怎么查以前的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答案是肯定的。

高考成绩是永久保存的,只要学生有自己的准考证号,就可以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一般来说,学生可以在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但是如果学生忘记了自己的准考证号,也可以通过学校或者教育部门来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此外,学生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现在,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只要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就可以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而且,学生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即使隔了几年也可以查询。

总之,高考成绩是永久保存的,只要学生有自己的准考证号,就可以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即使隔了几年也可以查询。

因此,学生们不必担心自己的高考成绩会被遗忘,只要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就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怎么查以前的高考成绩1、搜索栏输入“学信网”,搜索后找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官网后点击进入。

2、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官网后,找到“高考成绩”一项,点击进入。

3、进入高考成绩后,输入相应信息即可查询到高考成绩。

2023高考出成绩时间6月25日左右“高考成绩一般在考试后15至20天左右公布。

根据今年高考的工作安排,高考试卷的阅卷工作将于6月9日晚开始。

预计2023年全国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左右公布给考生。

”每年高考时间是几月几我国从2003年开始,将高考固定安排在每年的6月7、8、9日进行考试。

大部分地区在6月7-8日考试,个别省份在6月9日或者至6月10日也需进行考试。

我国高考每年什么时候开始每年6月的7、8、 9号。

高考日期全国统一在每年6月的7、8、 9号,具体如下:6月7日上午9:00~11:30考语文,下午3:00~ 5:00考数学;6月8日,上午9:00~11:30考文综/理综,下午3:00~5:00考英语。

6月5号到10的平均气温为23.7度,而7月5号到10号的平均气温为25.3°C。

关于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宣传禁止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通知的要点解读

关于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宣传禁止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通知的要点解读

关于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宣传禁止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通知的要点解读一、要严格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高考成绩发布工作事关育人导向和社会稳定。

省、市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高考信息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高考信息管理。

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是我省高考信息管理的责任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省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需要阶段性保密信息的保管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高考成绩时,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

为淡化“高考状元”概念,省教育考试院在发布高考成绩时,对高分段考生的分数、名次的发布要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在前几年不公布高分考生排名的基础上,新增在高考成绩发布之日不公布高分考生成绩。

二、要严禁炒作“高考状元”和“高考升学率”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学校、教师要端正对高考成绩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不得在报刊、网站、校内宣传栏、微信自媒体等媒体大肆渲染、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组织“高考状元”报告会或以“高考状元”毕业学校及其教师的名义组织宣传活动。

严禁以校友会、家长委员会、捐资助学等任何名义,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各地各校玩文字游戏,通过任何形式搞“隐形变异”的违规宣传炒作。

三、要严禁违规宣传炒作高考成绩排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进行高考成绩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发布所属区域内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高分段考生人数、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人数等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各高中学校不得以高考成绩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喜报、贺信等。

四、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省教育厅要会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的监管责任,督促有关各方面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严格规范高考成绩宣传和相关新闻报道等工作。

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修改稿)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测和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教学内容的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

为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建设优良学风,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生学籍及考试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成绩考核的目的第一条考试的目的在于帮助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查其理解程度和综合运用的能力,促进学生智能的开发。

第二条通过对学生的成绩考核,可以获得更多的反馈信息,使教师以及教学管理部门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为深化教学改革,特别是对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的改革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

第三条考核的成绩也是判定学生是否获取学分和能否毕业的依据。

第二章成绩考核的内容与方式第四条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参加考核并取得学期成绩,学期期评成绩登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五条学生成绩考核依据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考试和考查的科目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由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第六条考试方式要服从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兼用,笔试又可采用闭卷、开卷或开闭卷结合的方式。

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以闭卷笔试为主要形式,采取闭卷笔试外其它考核方式的,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院系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考查课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测验等进行综合评定。

必要时也可兼用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期末考查。

考查的要求和方法要和考试有所区别,平时测验要少而精,一般随堂进行。

课程结束时需要兼用笔试等考核方式进行的,其成绩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0%。

第八条每学期的课程结束性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

关于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

关于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

关于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网络普遍,可以通过官网进行查询高考成绩,一般需要注意到官网才可以查到真实的成绩单。

今天小编整理了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以前的高考成绩是可以查询的,考生高考成绩3年内不会注销,在线上可以随时查看阅览。

查以前的高考成绩的方法有哪些通过学信网查询1、网页搜索“学信网”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2、在学信网下方有“学籍学历”模块,点击在校生查询 ;3、点击注册,用户名填写-常用邮箱;证件选择-身份证;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号码,填写正确则自动生成出生年月,所在地选择省、市(州)。

手机号码填写可以正常使用的号码(不欠费,可以接收到系统信息的),点击“获取验证码”待验证码发送手机后填写。

注册完成。

4、返回登陆系统,输入用户名。

密码“登陆”点击“学籍查询”考生号即为“高考准考证号码”。

退出系统5、注:考生号码为14位比高考准考证号码多5位其中加入了高考年份及所在地区号码,不影响填补学籍系统。

通过微信查询1、打开手机微信App,点击底部菜单栏“我”,选择页面【支付】,点击进入。

2、其次在“支付页面”,选择【城市服务】点击进入。

3、进入页面后,定位当前城市。

然后选择当地“城市高考查询”服务,点击进入。

4、最后再转换的页面填写“考生号”和“考生密码”即可查询往年和当年的高考成绩。

也可以去找找以前学校的人事处或自己现在工作单位人事处,翻开个人高中或者大学或者工作档案,里面或许存放有高考成绩。

2023高考成绩查询方式有哪些第一种:考生可以通过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进行对高考成绩的查询。

通过2023年普通高考成绩查询系统,凭考生本人的考生号、登录密码及系统随机提供的验证码查询。

所以最近这几天最好把高考准考证拍照保存到自己的手机上,方便及时查。

第二种:查询高考成绩目前各省市已经开通了微信查高考成绩,考生及家长可以通过微信找到所在的高考省份,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还能查吗引言对于很多学生来说,高考是人生道路中重要的一站。

高考成绩是考生努力多年的结果,也是进入理想大学的敲门砖。

然而,有些考生会在高考结束后的几年内失去对自己高考成绩的查询权利。

本文将讨论高考成绩的查询期限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

高考成绩查询时间限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可在高考结束后的两年内进行高考成绩查询。

超过查询期限后,考生将无法再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自己的高考成绩。

因此,考生应及时关注查询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询。

影响大学申请高考成绩是大学申请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如果考生错过了高考成绩查询期限,那么他们无法提供自己的成绩给申请大学。

这可能会对他们的大学申请造成不利影响,因为大学招生部门通常要求申请者提交高考成绩作为考虑录取的依据。

工作求职高考成绩也可能在求职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些雇主或者招聘机构可能要求求职者提供他们的高考成绩,以评估他们的学术能力和竞争力。

如果考生错过了查询期限,他们将无法提供这些信息,可能会错失一些就业机会。

学习记录除了在大学申请和求职方面的影响外,高考成绩对于考生自己的学习记录也非常重要。

对于一些考生来说,了解自己的高考成绩是一种对自己努力和进步的认可。

失去这个机会可能会让考生感到遗憾和不满意。

查询高考成绩的替代方法虽然错过了正规渠道查询成绩的期限,但考生仍有一些替代方法来了解自己的高考成绩。

联系学校及考试中心如果考生错过了查询期限,他们可以尝试联系自己的中学或地方考试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获取成绩。

虽然成功的机会较小,但仍有一些学校或考试中心会提供帮助。

考生可以提供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来寻求帮助。

教育部门查询服务另一种替代方法是通过教育部门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服务。

一些地区的教育部门可能提供成绩查询服务,考生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操作方法和所需材料。

补考机会对于那些希望重新提高成绩的考生来说,一些地方可能提供高考补考的机会。

补考不仅可以让考生补救之前的成绩,还可以提供一个重新评估自己能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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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高考学生成绩、评卷信息等可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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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教育·视界(综合)》2015年第04期
《京华时报》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明确考生成绩、评卷信息等可保存3年。

教育部明确,高考试卷运送车辆须加装视频监控设备或使用GPS、GPRS、RFID等技术手段,教育考试机构实时监控到试卷运送全过程。

在试卷保管、分发场所,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

参加试卷整理的人员须为教育考试机构正式在编人员。

试卷整理场所要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

试卷整理人员须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与整理试卷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试卷整理场所。

所有人员在整理试卷工作全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卷整理现场。

对试卷的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的视频监控录像实行回放查看和报告制度。

在评卷环节,规定要求,考生答卷在集中扫描或统一评阅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

评卷场所应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扫描后的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6个月。

答卷扫描图像、评卷信息(含评卷过程数据)、考生成绩等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3年。

评卷工作中产生的所有涉及考生答卷、评卷情况、考试成绩等信息,只能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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