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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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
标准(试行)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化学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5.07
【实施日期】2014.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13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已经2014年4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5月7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一、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二、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
我国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关于公布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关于公布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关于公布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应急管理部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附件: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2.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应急管理部2018年12月4日附件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45项)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效力层级1 机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时,需提交该机构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第三项“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部门规章申请人不再提交,改为部门内部核查2 法定代表人参加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合格材料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时需提交《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第六项“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第九条第五项“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部门规章申请人不再提交,改为书面承诺已取得相关培训合格材料3 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时需提交《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第六条第三项“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甲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人部门规章申请人不再提交,改为书面承诺已满足人员相关要求员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40%、15%和15%;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6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30%和10%;”4 检测检验技术或管理工作经历证明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时需提交《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第六条第四项“甲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有5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乙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有3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部门规章申请人不再提交,改为书面承诺人员已满足相关要求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效力层级5 管理体系、检测检验报告、取得重点实验室或其他检测资质证明、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证明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时需提交《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第六条第五项“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第六项“已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同等级其他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3年以上;”部门规章申请人不再提交,改为书面承诺相关内容已满足(取得)要求和资质,并在现场评审时核查6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需提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第十九条第四项“安全预评价报告书;”部门规章申请人不再提交7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地质勘探单位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提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十二条“地质勘探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九)、(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但应当提交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部门规章申请人不再提交8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地质勘探单位作业前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5号)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部门规章申请人不再提交告时需提交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或者合同书,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37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37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37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12.05
•【字号】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37号
•【施行日期】2012.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年第37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公告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安监发〔2011〕292号)等有关规定,现核定湖北柳树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为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其中生产企业4家,经营企业20家,储存企业23家;复评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等16家生产企业为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附件: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第十六批)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复评达标企业名单(第六批)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5日附件1:
附件2:。

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以下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1.氯2.氨3.液化石油气4.硫化氢5.甲烷、天然气6.原油7.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8.氢9.苯(含粗苯)10.碳酰氯11.二氧化硫12.一氧化碳13.甲醇14.丙烯腈15.环氧乙烷16.乙炔17.氟化氢、氢氟酸18.氯乙烯19.甲苯20.氰化氢、氢氰酸21.乙烯22.三氯化磷23.硝基苯24.苯乙烯25.环氧丙烷26.一氯甲烷27.1,3-丁二烯28.硫酸二甲酯29.氰化钠30.1-丙烯、丙烯31.苯胺32.甲醚33.丙烯醛、2-丙烯醛34.氯苯35.乙酸乙烯酯36.二甲胺37.苯酚38.四氯化钛39.甲苯二异氰酸酯40.过氧乙酸41.六氯环戊二烯42.二硫化碳43.乙烷44.环氧氯丙烷45.石炭酸46.TDI47.过乙酸、过醋酸48.3-氯-1,2-环氧丙烷49.丙酮氰醇50.磷化氢51.氯甲基甲醚52.三氟化硼53.烯丙胺54.异氰酸甲酯55.甲基叔丁基醚56.乙酸乙酯57.丙烯酸58.硝酸铵59.三氧化硫60.三氯甲烷61.甲基肼62.一甲胺63.乙醛64.氯甲酸三氯甲酯65.氯酸钠上述化学品是危险化学品,需要重点监管。

其中,液氯、氨气、氢气、光气、氰化物、硫化氢等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具有极高的危险性。

其他化学品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管以确保安全生产。

2-甲基-2-羟基丙腈、膦、3-氨基丙烯、甲基异氰酸酯、硫酸酐、氯仿、双光气、白药钠等化合物在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

其中,2-甲基-2-羟基丙腈是合成多种有机化合物的重要原料,其CAS号为75-86-5;膦在医药、染料、农药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其CAS号为7803-51-2;3-氨基丙烯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品,常用于聚合反应中,其CAS号为107-30-2;甲基异氰酸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其CAS号为624-83-9;硫酸酐是一种重要的化学试剂,其CAS号为1634-04-4;氯仿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合物,广泛用于制药、染料、涂料等领域,其CAS号为67-66-3;双光气是一种有机合成试剂,其CAS号为60-34-4;白药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学试剂,广泛用于制药、电子、化工等领域,其CAS号为75-07-0.以上化合物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十分广泛,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8月31日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完成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集中攻坚。

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聚焦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存在的“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欠缺”等根源性问题,紧盯最关键问题隐患和最薄弱环节,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爆炸危险性和公共聚集等场所;聚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通过集中攻坚,解决一批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实用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我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一)不断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

巩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就是指政府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企业不断提升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使用率、完好率。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的公告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的公告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4.24•【字号】2020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0.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精神,经企业自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厂区)等16家企业为橙色风险等级,武汉凯顺石化等219家企业为黄色风险等级,武汉双虎有限公司等262家企业为蓝色风险等级,现予以公告,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务必及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请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及《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按照“重点整治橙色企业、强化提升黄色企业、巩固完善蓝色企业”的原则,通过日常检查、重点督查、随机突查等方式,严格监管执法,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采取“一企一策”措施加强监管,对橙色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监管人员+专家”驻企方式,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提高日常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督促各类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严防事故发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40号)文件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湖北省化工(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4月24日附件湖北省化工(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统计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名单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70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名单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70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名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名单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7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鄂安监规〔20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重大安全生产决策、事故调查、隐患治理、安全执法、安全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经省安监局研究,决定设立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组由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与机械、职业健康、交通消防、民爆与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和综合等8个专业组共100人组成。

原省安监局聘任的各类安全生产专家资格同时终止。

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

现将专家名单公布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组(共13人)首席专家:刘必芳湖北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组长:吴祥林湖北省石油化工监测中心副组长:许开荣湖北省化学品安全协会成员:刘一鸣湖北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于华贵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李安文枣阳化工工业有限公司伍学龙湖北省化学品安全协会官兰军中石油湖北销售公司余卫东中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总厂余少洲荆门石化安全环保处詹学贵湖北省化学品安全协会易金华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徐佐清中石化湖北化肥分公司二、矿山组(共15人)首席专家:吴国珉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组长:赵云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副组长:王先华中钢集团武汉安环院成员:周焕明中钢集团武汉安环院程慧高中钢集团武汉安环院任贤锋武钢开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谢茂辉湖北三鑫金铜股份公司陈梅森鄂东南地质大队王玉杰武汉理工大学叶义成武汉科技大学刘安林黄石市矿检所徐姜湖北省燃气科技委宋小春湖北工业大学彭建红湖北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刘隆清湖北衡安注安师事务有限公司三、建筑与机械组(共8人)首席专家:刘士清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陈霖湖北省机械安技协会组长:杨碧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组长:彭斌中建三局有限公司成员:陆愈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李文生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龚俐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安环部易军湖北工业大学四、职业健康组(共18人)首席专家:邬堂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卫学院组长:王景江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组长:李玲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易桂林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成员:毕勇毅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徐国景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卫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冯涛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凌瑞杰湖北省职业病医院吴启兵武钢安全环保部侯祖洪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更新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杨明才湖北省国土资源安全卫生科研院姚道华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余青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江江汉油田职业病防治所贺勇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汪毅湖北省职业病医院五、交通与消防组(共10人)首席专家:胡润州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城市交通管理研究所组长:谢涛湖北省消防总队副组长:曹桂平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成员:鲁銮昌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张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秦介飞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赵军湖北省地方海事局詹勇湖北省公路管理局吴长春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李诗学湖北民航监管局六、民爆与烟花爆竹组(共5人)首席专家:杨守万湖北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组长:陈道勇湖北省化工研究设计院副组长:曹晓宏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蔡大俭湖北省化学品安全协会姜伟湖北省石油化工监测中心七、应急救援组(共7人)首席专家:姜威中南财大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与环境工程系组长:刘家盟武钢矿山救护队副组长:昝军湖北省安监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成员:金浩湖北省化学品安全协会林焕新湖北省松宜煤业有限公司胡为权武汉市地方海事局陈先斌湖北省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八、综合组(24人)首席专家:万成略中钢集团武汉安环院组长:刘益生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副组长:赵刚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陈袁魁武汉理工大学刘纪刚中烟湖北公司陈良勇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赵三红湖北金龙泉啤酒公司陈卫红湖北寰安安全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郭士农湖北当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刘宏斌中钢集团武汉安环院陈宝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贺小明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姚大喜中技国际工程公司刘婷婷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耿学军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夏家臣湖北齐达新律师事务所许杰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武汉一厂倪晓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王红汉中钢集团武汉安环院周海波武汉兴得科技有限公司吴疆湖北省信息中心XXX国湖北省电力公司黄定强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姚晓敏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结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一)【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2.02.29【实施日期】2012.0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称《条例》)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格式见附件1);(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格式见附件2)。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四)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五)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四、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监管:(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二)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四)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五)贸易合同中高于本条(一)至(四)规定的技术要求。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等调查的通知-鄂安监函[2012]198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等调查的通知-鄂安监函[2012]198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等调查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等调查的通知(鄂安监函〔2012〕198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为全面了解地方安监部门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情况,以及结合各自实际所建立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做好经济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等调查的通知》(财务函〔2012〕133号)要求,现对我省非煤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各地安全监管机构财政补助专项经费情况开展统计调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一)2006年至2012年6月非煤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二)2011年至2012年6月各地安全监管机构财政补助专项业务和项目经费情况。

二、调查范围按照企业属地化原则,对所有非煤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开展调查。

三、其他事项(一)请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联系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认真组织按时完成。

省安监局将于9月份组织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调研核实和督办。

(二)请将调查汇总表及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2年8月31日前,书面报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邮箱:**************)。

联系人:王高锋;电话:************。

附表:1.非煤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表(汇总)2.各省安全监管机构财政补助专项经费情况统计表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附表1:非煤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表(汇总)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行业合计2006年-2010年2011年2012年1-6月提取数使用数提取数使用数提取数使用数提取数使用数总计(一)非煤矿山开采(二)建设工程施工(三)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四)交通运输(五)烟花爆竹生产(六)冶金(七)机械制造(八)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附表2:各市(州)安全监管机构财政补助专项经费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单位合计2011年2012年说明××市(州)按2011年实际数、2012年预算数填报一、市(州)财政补助(一)市(州)安监局专项经费(按专项业务项目填报)(二)县(市区)安监局专项经费1 .××县安全监管局(按专项业务项目填报)……2 .××县安全监管局(按专项业务项目填报)……二、省财政补助(一)市(州)安全监管局专项经费(按专项业务项目填报)……(二)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专项经费1 .××县安全监管局(按专项业务项目填报)……2 .××县安全监管局(按专项业务项目填报)…………(列举3-5个重点县)三、中央有关部门补助1 .(按项目名称填报)2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补助包括总局补助道路交通预警专项等1 .(按项目名称填报)2 .……——结束——。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

鄂安监规〔2011〕5 号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央在鄂、省直有关企业: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1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请转发至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实施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管理的在鄂企业总部(集团公司、总公司、直接控股公司)以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

实施机关可以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第二章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第五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鄂安[2004]2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鄂安[2004]2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正文:----------------------------------------------------------------------------------------------------------------------------------------------------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鄂安[2004]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业:200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安全生产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工作部署,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克难奋进,开拓进取,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全省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各地、各部门考核推荐,省安委会研究决定:授予武汉石油化工厂等124家单位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授予张世同等186名同志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希望荣获先进称号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开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附件二: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名单二〇〇四年二月七日附件一: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武汉石油化工厂武汉市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监督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303工厂武汉工业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远大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十五冶金建设公司黄石西塞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钢大冶铁矿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襄樊热电厂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江山工业有限公司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襄樊市公路管理处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襄樊市消防支队襄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咸宁市交通局咸宁市供电局咸宁市电信公司咸安巨宁森工有限公司咸宁市纺织行业协会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营第711厂湖北凯乐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湖北荆州石油分公司柳林洲油库湖北致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街道办事处鄂州供电公司波尔亚太(湖北金属容器有限公司)鄂州鸿浩高速服务区有限公司孝感市交通局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集团公司国营万山特种车辆厂湖北省石油公司孝感分公司孝感市消防支队孝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冈市黄州区烟草专卖局黄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英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冈市交通局黄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宜昌兴山县耿家河煤矿宜昌市交通局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焦化煤气公司当阳市黄土岗煤矿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恩施立城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恩施州蓝盾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恩施供电公司恩施州宏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恩施分公司清江卷烟厂恩施石化分公司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荆门市粮食局湖北宝源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安监局仙桃市张沟镇人民政府湖北仙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仙桃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十堰供电局十堰市飞鹏公司十堰市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竹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沙隆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天门神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市消防大队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建设委员会曾都区府河化工有限公司随州市洛阳重晶石矿广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雄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神农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三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湖北汽车蓄电池厂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经营公司湖北省扬子江蜂业公司湖北省畜牧局制氧厂湖北省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供销社循礼门饭店省葛店开发区晨光实业有限公司湖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咸宁石油分公司徐家湾油库湖北省电力公司省楚鹏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省地矿局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省大冶市民用爆炸物品专营公司武汉华瑞木业有限公司湖北省防雷中心黄石市总工会湖北省国防工会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省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省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公司省广播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湖北省器材物资公司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商业发展公司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湖北省电信公司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附件二: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名单张世同武汉市教育局刘国华武汉市人防办公室操贤平武汉市城建安全管理站陈建设武汉市江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陈鹏南武汉市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钱拥军武汉市东西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李新建武汉市新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闵运奉武汉市江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陈改怡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黄远华南车集团武昌车辆厂李俊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李香华黄石市总工会徐天刚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张伟黄石长江港务集团公司杨立群阳新县交通局黄庆如大冶市铜梓沟二井煤矿许再明黄石矿务局陈平凡武钢灵乡铁矿许先华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陈宝林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正合襄樊市公安局胡家平襄樊市工商局潘谊平襄樊市纪委执法室徐爱林襄樊市安监局刘建强襄樊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胡美发襄樊市国防科工办彭家才襄樊市交警支队王左涛咸宁市安委会办公室朱国庆咸宁市通山县横石煤矿舒国庆咸宁市通山县安监局吴前进咸宁市教育局田时学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王开友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韩志茹咸宁市安监局肖武林咸宁市纺织行业协会王圣发荆州市总工会陈精贵荆州市荆州区政府张德佩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张光新公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方锡才荆州市天发集团公司毕佑龙荆州市小天鹅(荆州)三金电器公司徐开南洪湖市交通局刘亦平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姜威鄂州市安监局张先觉鄂州电厂高继平武钢矿业公司矿建公司丁汉桥鄂州现代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杨宏平鄂州市泽林镇政府何健孝感市交警支队刘景玉孝感国营红峰机械厂叶建孝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涂俊孝感市建设局魏正平金龙泉啤酒(孝感)有限公司张长海国营汉光电工厂(4404)姜利国黄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梅新阳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田兴贵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政府姜剑峰黄冈市浠水县人民政府冯伟黄冈市罗田县人民政府周常凭黄冈市红安县电力局王国斌宜昌市夷陵人民政府赵吉雄宜昌市五峰自治县人民政府唐盛芳宜昌市地方海事局望胜宜昌市秭归县安全监管局王永甫宜昌市远安县白云煤业有限公司张兴前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永忠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先荣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雄光辉恩施州城建建筑安装公司周子祥恩施州来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张彦胜恩施州城建建筑公司张明忠恩施立城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张明坤恩施宏城建筑集团公司刘向宇恩施建安公司翔宇项目经理部洪远鹄恩施州城建建筑公司张大学恩施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施以文荆门市人民政府许明祥荆门市安监局周传炳荆门市交通局吴中伟钟祥市政府官文龙荆门市东宝区周卫荆门市掇刀区安监局缪盛林仙桃市海事局朱传元仙桃市棉花总公司汪志明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王新高仙桃市工业园区王启泉十堰市人民政府余慧中石化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市石油分公司黎明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徐生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制造总部邓兆建十堰市建设局罗明湖北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仁强十堰市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杨峰湖北省华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元凯天门市安监局陈新发天门市质监局张仁发天门市五华建材有限公司张应斌天门市小板镇政府徐知斌湖北金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余日宏湖北华盛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蔡家仁潜江市安监局徐述炎潜江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彭刚江汉石油管理局肖伏清随州市人民政府XXX强广水市人民政府何儒海随州市曾都区安监局黄明国随州市曾都区黄垅化工厂吴辉广水石油分公司李纯清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胡紧跟神农架林区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詹守旭神农架林区阳日镇政府胡先进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福胜湖北省盐业总公司马国昌湖北省艺术学校高利辛亥革命博物馆林文涛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孙大炼湖北三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陈少炎湖北三环锻压机庆有限公司王涛湖北三环气门有限公司桂裕森湖北汽车蓄电池厂杜建平湖北双鸥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胡建民湖北省交通厅陈红为湖北省地方海事局关先富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黎继省农业厅王新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颜鹤臬省质监局锅炉处陈明洁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念武中国第一冶金公司杨铧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李卫平省海外旅游有限公司邢国丽武汉璇宫饭店费东海巴东县旅游局曾楚炎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程胜祥湖北省供销社李林仓黄冈市烟草专卖局张水华宜昌市烟草专卖局陈德斌省葛店开发区晨光实业有限公司周武来湖北华润塑胶有限公司陆成梁省石化行办朱鑫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周自芳原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周发林原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周水华省环保局孙本华湖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郑祥富宜昌石油分公司贺运忠荆门石油分公司李焕堂省电力公司黄强荆门电力公司李祖春省楚鹏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汪发文省地矿局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叶圣元武汉探矿机械厂曾彬湖北省国防科工办刘兆雄湖北省国防科工办殷山城湖北省木业集团总公司刘启才湖北鄂林木业有限公司周佑涛武汉气象中心王学良湖北防雷中心牛龙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高金祥浠水县总工会刘志祥武汉铁路分局吴奉武汉铁路分局江岸车辆段金彪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柯解华武汉天河机场有限公司张新贵省水利厅刘兴湖北咸丰建安总公司夏一兵湖北日报经济部姜月波湖北日报经济部张海泳省广播电视局吴端省电视台廖勇省器材物资公司邬新国省电子科研所高学禹武汉大学后勤集团刘丰林武汉工业学院刘建强湖北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吴万贵湖北省糖酒副食品总公司夏孝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冯定庭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张汉文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陈邦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袁宗祥长江海事局魏志刚长江航道局黄克艰长江航务管理局王民炜省电信公司武汉分公司柯辉省粮仓局行业管理处徐美仕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结束——。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31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及烟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31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及烟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31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的公

【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3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9.29
【实施日期】2013.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3年第31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的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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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湖北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二)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三)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四)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非生产经营单位以自用或教学、科研为目的进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且不对外销售的;(五)在役装置和设施的大修理以及日常维护工程;(六)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七)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细则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第四条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指导、监督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省安监局直接监管企业及其直属生产、储存单位的(加油站除外);(四)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五)跨市、州、直管市、林区的;(六)国家安监总局委托审查的建设项目;(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鄂安监管危化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

《鄂安监管危化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

《鄂安监管危化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安监管危化[202x]2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机构,中央在鄂有关企业:近几年来,安全评价在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广大危险化学品单位对安全评价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机构的实力不断加强,评价报告的质量不断改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也应该看到,安全评价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广大企业和评价机构共同努力,不断规范和完善危化品安全评价工作,为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评价工作的认识安全评价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水平;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助于提高各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地减少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各级安监部门、企业和评价机构要从实现“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评价工作的责任感,要针对本部门、本企业、本机构实际,制定安全评价工作制度,推进安全评价工作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已陆续上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延期申请材料,从审查情况看,其中安全评价报告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和省局有关文件要求不相符。

现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重申如下要求:1.评价报告封面格式。

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名称应按照《安全评价通则》中规定的安全评价分类进行规范。

上报主管部门的安全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工作人员签字栏必须是原件(一律用蓝色笔签)。

2.评价依据。

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应当使用其最新版本。

对适用于被评价对象的重要文件不得遗漏,对不适用被评价对象的文件不应随意引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5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的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5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的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5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5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5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的公告为满足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重大安全生产决策、事故调查、隐患治理、安全执法、安全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人员进行调整,新增专家26名,解聘专家6名。

现将专家调整名单公告如下:一、新增专家名单(一)危险化学品组新增专家2名贾雄波中石化武汉分公司雷正超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二)矿山组新增专家5名谭贤志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汪道林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汪晓霖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刘道洲湖北荆襄豫矿产开采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黄建平大冶有色设计研究院(三)建筑与机械组新增专家1名刘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四)职业健康组新增专家6名梅良英湖北省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曾丽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梅勇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毛革诗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宋为丽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许敏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五)交通与消防组新增专家1名龙文武武汉铁路局(六)综合组新增专家11名郭林湖北省电机工程学会秦吉武汉绿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任勇武汉科技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庞奇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徐宏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赵定华湖北兴业会计师事务所倪宏亮武汉博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庞国庆武汉天地圆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王向东中南电力设计院环境工程公司XXX 湖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黄克俭湖北省气象局防雷中心二、终止专家资格人员名单凌瑞杰湖北省职业病医院汪毅湖北省职业病医院徐国景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更新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杨明才湖北省国土资源安全卫生科研院冯涛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特此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7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7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7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省级达标企业名单(第十二批)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省级安全标准化复评达标企业(第二批)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6.27
【实施日期】2011.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第7号)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和省安监局《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考核实施细则》(鄂安监管危化〔2007〕207号)的规定,经危险化学品单位自评、申请,所在地安监部门签署意见,省危化品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考核通过,省安监局决定授予湖北江钻天祥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省级达标企业(第十二批),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等14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省级安全标准化复评达标(第二批),现予公告。

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省级达标企业名单(第十二批)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省级安全标准化复评达标企业(第二批)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省级达标企业名单(第十二批)。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鄂安监发[2013]128号【发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7.25【实施日期】2013.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3〕128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许可日常监管,促进非煤矿山企业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现就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现场核查范围及比例(一)县(市、区)安监局。

非煤矿山新建和延期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县(市、区)安监局应对所有矿山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意见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才能向市(州)安监局申报。

(二)市(州)安监局。

市(州)安监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申报矿山进行现场核查,其核查范围由市(州)安监局作出相应规定。

其中,非煤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才能向省安监局申报。

1.持证矿山在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2.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3.煤系非煤矿山;4.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不符的或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5.其他认为应该进行现场核查的。

(三)省安监局。

省安监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煤矿山,必须进行现场核查:1.地下开采矿山;2.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露天开采矿山;3.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4.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不符或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5.认为有必要到现场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的。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资格考试管理人员考试题(含答案)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资格考试管理人员考试题(含答案)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资格考试管理人员考试题(含答案)一、判断题(25题)1.带防毒面具进入容器作业时,当感到身体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及时取下面罩休息。

A.正确B.错误2.压力容器爆炸和锅炉爆炸属于物理爆炸。

A.正确B.错误3.管道系统进行吹扫时,不需要设置禁区。

A.正确B.错误4.各类危险化学品均应按其性质储存在适宜的温湿度内。

A.正确B.错误5.危险化学品的用户在接收和使用化学品时,必须认真阅读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其危险性。

A.正确B.错误6.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A.正确B.错误7.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A.正确B.错误8.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的标题、编号和前后顺序在编写时可以进行随意变更。

A.正确B.错误9.企业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A.正确B.错误10.用人单位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A.正确B.错误11.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A.正确B.错误12.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物理因素中一般包括:异常的气候条件、工作环境、电离辐射线和非电离辐射线等。

A.正确B.错误13.装置有毒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该装置当班人员报告。

A.正确B.错误14.散装储存是将物品装于小型容器或包件中储存;整装储存是物品不带外包装的净货储存。

A.正确B.错误15.重大危险源的特点是储存物质一般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且存储量较大。

A.正确B.错误16.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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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公告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5.06
【实施日期】2013.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3年第12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公告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安监发〔2011〕292号)等有关规定,已于3月底前核定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锦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见附件1)为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复评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
公司等11家生产企业(见附件2)为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6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第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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