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气瓶使用管理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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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验收检查表

气瓶安全验收检查表
气瓶安全验收检查表
气瓶类型
规格型号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供货单位
序号
检杳项目
检杳内容
符合?不符合?
备注
一一一
气瓶外观
1.表面颜色。
是口否口
乙炔瓶白色、
氧气瓶淡兰
色、氮气瓶黑

2.刚印气体标识。
是口否口
3.色环气体标识。
是口否口
4.瓶体上张贴有安全警示标签。
是口否口
5.瓶体上张贴有充装合格证。
是口否口
6.瓶体无锈蚀、损伤、变形、裂纹等。
是口否口
7.瓶肩上有钢印字码,在有效期内。
检定有效期:
氧气、氮气、乙炔气瓶三年检验一次;氩气气瓶五年检
验一次
是口否口
8.瓶阀处、瓶体无油污。
是口否口
二二二
气瓶附件
1.有瓶帽以及瓶帽元好。
是口否口
2.有2个防震圈,并均匀放置。
是口否口
3.手轮配制正常,操作灵活。
是口否口
4.减压器显示正常,无损伤、
是口否口
无泄露。
5.压力表在检定有效期内。
是口否口
6.软管无老化、破裂
气瓶防护
1.摆放有足够安全距离。
是口否口
2.气瓶不漏气。
是口否口
4.有防倾倒措施。
是口否口
5.直立放置。
是口否口
检查结论
备注:本检查表依据集团公司企业标准《气瓶使用安全管规
范》

氧气、乙炔安全检查清单表(检查项目及内容)

氧气、乙炔安全检查清单表(检查项目及内容)
3
原料、成品加工组
烧结、配料站、铲车班、原料机修检维修动火点、成品加工车间检维修动火点
4
发电、洗铁组材料有限公司
氧气、乙炔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氧气乙炔瓶储存
氧气瓶应远离明火,防阳光暴晒。
2
存放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
3
氧气乙炔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不设电气装置
XXX新材料有限公司
氧气乙炔安全专项计划表
检查时间: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点30分
序号
组别
组 长
参 加 人 员 名 单
记录人
检查内容
属地车间
设备科
机修车间
净化车间
库房
洗铁车间
成品加工车间
安环科
1
冶炼、净化组
1-8#矿热炉、煤气净化、工具房、行车检维修动火点
2
动力、机修、库房组
空氮站、机修检维修动火点、氧气乙炔库房
18
工作完毕要及时将氧气、乙炔瓶存放到指定地点妥善保存
9
放置在露天的气瓶,应采取措施,以免受到阳光暴晒
10
使用中的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放置要固定牢靠,防止倾倒、乙炔瓶严禁卧放,避免丙酮溢出发生事故
11
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管子更换为完好的符合要求的管子
12
氧气乙炔瓶使用
不能将点燃的割具随意放在工作或地面上
13
氧气乙炔表完好无损
9
氧气乙炔瓶不得混合转运
1
氧气乙炔瓶使用
作业现场有干粉灭火器
2
进行氧气、乙炔焊割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动火需办理动火作业票。(固定动火区除外)

氧气、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表

氧气、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表
立放时妥善固定,放卧时头朝一个方向
存放点要配有防火器材
4
气瓶的使用
同一作业地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脂
严禁气瓶不装减压器直接使用
气瓶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
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
空瓶应标明“空瓶”字样
瓶阀、瓶帽及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
氧气瓶天蓝色用黑色标注“氧”、乙炔瓶:白色用红色标注“乙炔”、氩气瓶:灰色用绿色标注“氩”、氮气瓶:黑色用黄色标注“氮”
3
气瓶的存放
存放在通风良好场所
夏季有防日光暴晒措施
严禁和易燃、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乙炔气瓶保持直立,应有可靠并有防倾倒措施
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
氧气、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表
检查部位: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
整改措施
1
周期性检验
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
2
瓶体外观检查
无机械性严重损伤及严重腐蚀,最大腐蚀深度不超过0.5mm
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有明显的漆色标志;
5
使用环境
氧气、乙炔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以上
氧气、乙炔瓶使用距离不少于5米以上
切割作业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配有灭火器
整改人: 年 月 日

气瓶安全技术专项检查表

气瓶安全技术专项检查表
7
氧气、乙炔气瓶放置区域是否配置合适充足的消防器材和醒目的安全标识
8
氧气、乙炔气瓶放置区域周边10米内是否有明火
9
氧气、乙炔气瓶的瓶体、瓶咀是否有油脂
10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现场的间距是否大于5米
11
是否有无证人员使用氧气、乙炔气瓶作业
12
单独放置的气瓶有无“空瓶”或“实瓶严重腐蚀
14
气瓶的漆色、字样、环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5
气瓶的角阀、减压阀、易熔合金塞是否完好
16
空气瓶内是否有余压
17
18
检查评价: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名):
说明:本表检查范围为厂区内生产、质检等场合使用的全部气瓶,检查区域为全厂各气瓶使用存储点。检查由安环部牵头组织,生技部和气瓶使用与储存部门参加,安环部填写。本检查周期内未使用任何气瓶时本表可不填写。本表也可用于维护分场对氧气、乙炔气瓶的日常检查(每周一次),由专职安全员填写。
气瓶安全技术专项检查表
检查场所: 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1
气瓶出入库记录、借用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2
气瓶操作使用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3
以上两项记录是否有管理人员及时核查
4
所有气瓶是否均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5
空、满气瓶是否有专用并分开的放置区域,区域是否有明显标识
6
气瓶放置点通风是否良好,是否有防范高温、明火、腐蚀、日晒的措施,有无防倾倒措施

氧气瓶、乙炔瓶专项检查表

氧气瓶、乙炔瓶专项检查表

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 9 四氯化碳灭火器;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
品同室储存。
1
移动前要检查气瓶两个防震圈齐全、瓶帽应紧牢, 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2
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 、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3 瓶阀不得对准人;
不得同一车运送氧气、乙炔瓶,如作业中需乙炔瓶 4 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
氧气瓶、乙炔瓶专项检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项目总监办
检查地点:
序 号
检查项目
序 号
检查内容
1
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 筑必须大于15m
检查意见
2 室内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 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
3 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气瓶储存 安全管理
板隔开;
5 禁止用不稳定车辆如自行车、吊车运送气瓶。
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管理人员
1 经培训合格。需要作业时必须得到责任人的确认,
不得私自拉离气瓶房存放地;
2
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软管与焊接的连接处 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破损;
3
严禁超压使用和人为加热气瓶,严禁用带油污的手 套开启氧气瓶阀门;

气瓶运输 安全管理

气瓶使用 安全管理
4 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5
室内不设电器装置,电灯排风必须选用防爆型,电 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
6 仓库上下气瓶的平台应有缓冲设施(如橡胶垫等);
7
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 作仓规库程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

氧气、乙炔检查表

氧气、乙炔检查表

文件编号:
记录编号:版本号:00
氧气、乙炔安全检查表使用班组责任人
序号检查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气瓶是否有检验合格标志
2 气瓶附件(瓶阀、瓶帽、防震圈)是否完好
3 氧气管道和乙炔管道是否分别为蓝色和红色
4 氧气管道和乙炔管道是否漏气
5 氧气瓶和乙炔瓶是否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6 压力表是否完好
7 气瓶存放处是否有防倾倒措施
8 气瓶存放处是否有消防灭火器材
9 回火防止器是否正确安装
10 割炬是否完好
请按表格内容填写,如正常请在栏中打√,如有问题请在栏中打×。

氧气、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表

氧气、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表
氧气、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表
检查部位: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
整改措施
1
周期性检验
在检验期内使用:
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
2
瓶体外观检查
无机械性严重损伤及严重腐蚀,最大腐蚀深度不超过0.5mm
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有明显的漆色标志;
瓶阀、瓶帽及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
氧气瓶天蓝色用黑色标注“氧”、乙炔瓶:白色用红色标注“乙炔”、氩气瓶:灰色用绿色标注“氩”、氮气瓶:黑色用黄色标注“氮”
3
气瓶的存放
存放在通风良好场所
夏季有防日光暴晒措施
严禁和易燃、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乙炔气瓶保持直立,应有可靠并有防倾倒措施
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
立放时妥善固定,放卧时头朝一个方向
存放点要配有防火器材
4
气瓶的使用
同一作业地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0.1~0.2Mpa余压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器
减压器严禁沾染油脂
严禁气瓶不装减压器直接使用
气瓶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
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
空瓶应标明“空瓶”字样
5
使用环境
氧气、乙炔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以上
氧气、乙炔瓶使用距离不少于5米以上
切割作业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配有灭火器
整改人:年月日

气瓶专项检查表

气瓶专项检查表
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气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能一起运输
5
储存
储存气瓶的仓库或临时仓库(储存点)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要求,严禁明火或其它热源。
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应立放并有防倾倒措施,禁止卧放。
气瓶储存点(仓库或临时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气瓶经检验后,必须在规定的位置打钢印。
2
气瓶附件
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
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3
使用管理
氧气瓶、乙炔瓶应有可靠的瓶阀及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等附件,附件有缺损时,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气瓶专项检查表
检查人: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情况
整改
责任人
整改
时限
整改完成时间
备注
1
合规性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清晰,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者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夏季防止日光曝晒;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乙炔气瓶安全隐患排查表

乙炔气瓶安全隐患排查表

乙炔气瓶安全隐患排查表乙炔气瓶安全隐患排查表被排查项目:联系电话:单位名称:排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1 外观检查1.乙炔气瓶应无严重腐蚀和严重损伤2.瓶壁损伤深度不得超过壁厚的1/4,长度不得超过50mm3.瓶壁凹陷直径不得超过50mm,中心深度不得超过5mm4.瓶体表面不得有鼓包、膨胀或弯曲5.点状腐蚀深度不得超过壁厚的1/3面积不得超过50mm26.密集点状腐蚀深度不得超过壁厚的1/4,面积不得超过瓶体表面30%7.瓶阀、易熔塞连接螺纹不得有严重腐蚀或损坏2 检验周期乙炔气瓶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乙炔气瓶应每3年检验1次3 起装乙炔气瓶应装有压力表,在15℃时,限定充装压力为1.55MPa,应无超装现象4 标志和标记乙炔气瓶上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和钢印标记5 安全装置1.乙炔气瓶上的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2.钢瓶肩部上应设置易熔塞,熔点为(100±5)℃3.钢瓶应配有固定式瓶帽4.钢瓶应配有颈圈和底座,并安装牢固,防震胶圈应完好6 储存安全1.乙炔气瓶应单库储存,当库房与耐火等级三级及其以上厂房毗连时,二者不得有门、窗、孔洞相通2.库房内电气设施应为防暴型,线路应穿管敷设;严禁其它管线穿过储存库。

乙炔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度。

气瓶解冻时应用温水解冻3.乙炔气瓶储存库与明火点的距离不小于15m4.严禁乙炔气瓶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库储存5.乙炔气瓶库房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7 评定报废1.根据国家标准GB13076-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结合实际检验过程的技术积累,确定乙炔瓶评定报废应遵循的有关准则8 其它情况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气瓶安全现场检查表

气瓶安全现场检查表
16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17
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18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氧气运
输装卸
25
使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气瓶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26
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7
气瓶吊装必须采用防滑落的专用器具进行。
28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准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一起运输。
19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20
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氧气瓶
储存
21
氧气瓶不准与其他气瓶混放,好、坏、空、实瓶应分别存放。
22
仓库门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储存可燃气体气瓶时,仓库应设置浓度声光报警及自动排气装置;
7
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8
乙炔瓶储存时,应保持直立位置,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9
乙炔瓶不得储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表

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表

(1)乙炔气瓶上的合格证,并察看确认钢 瓶肩部是否设置易熔塞(2)直观检查钢瓶 是否配有瓶帽、颈圈、底座,是否安装牢 固,防震胶圈是否完好
气瓶的储存应符合安全要求,(1)乙炔
6
储存安全
气瓶应单库储存,当库房与耐火等级三 级及其以上厂房毗连时,二者不得有门 、窗、孔洞相通。(2)库房内电气设施 应为防爆型,线路应穿管敷设;严禁其 他管线穿过储存库(3)乙炔气瓶储存库 与明火点的距离不小于15m(4)严禁乙 炔气瓶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物 品同库储存(5)乙炔气瓶库房应有醒目
4
标志和标 乙炔气瓶上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和钢印 记 标记
检查乙炔气瓶的漆色标志是否符合标准规 定(2)检查乙炔气瓶上的钢印标记是否清
晰可见
5
安全装置
乙炔气瓶上的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钢瓶肩部上应设置易熔塞,熔点为 (100±5)℃(2)钢瓶应配有固定式瓶 帽(3)钢瓶应配有颈圈和底座,并安装 牢固,防震胶圈应完好
直观检查活查阅资料与记录;(1)检查空 瓶压力是否合格(2)检察钢瓶是否有防晒 措施,是否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并远离 明火(3)检查是否有专用的减压阀和回火 防止器(4)检查是否有固定气瓶的架子, 是否有卧放使用的现象
注: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应按规定留有剩余压力,检查空瓶压力是否合格。
检查评语及建议:
直观检查活查阅资料与记录;(1)检查储 存库房是否符合要求(2)库房内电气设施 是否防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3)乙 炔气瓶储存库是否远离明火(4)检查乙炔 气瓶是否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物 品同时储存(5)检查乙炔气瓶库房是否有 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的“严禁烟火”标志
7
使用安全
气瓶的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1)严禁将 瓶内气体用尽,应按规定留有剩余压力 (2)钢瓶应防止暴晒、靠近热源和电气 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3)必 须装设专用的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4) 气瓶使用储存时应固定牢固,防止倾 倒,严禁卧放使用

氧气乙炔瓶检查表

氧气乙炔瓶检查表

氧气瓶、乙炔瓶日常检查表内容
1、氧气瓶、乙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外表涂色、字样。

2、氧气瓶、乙炔瓶体有无锈蚀、损伤、变形、裂纹等严重缺陷。

(照片同上)
3、氧气瓶、乙炔瓶的瓶帽是否完好。

4、氧气瓶、乙炔瓶的瓶阀是否完好。

5、氧气与乙炔减压器是否完好,氧气与乙炔减压器是否无混用。

6、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所用压力表是否完好,压力表是否有检定标识.
7、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安装有回火防止器或止回阀.
8、氧气软管、乙炔软管是否无老化,破裂,油污等现象,软管关卡是否合适,氧气乙炔软管是否无混用.
9、氧气瓶、乙炔瓶肩上是否有制造钢印标记,钢印标记是否在有效期内。

10、氧气瓶、乙炔瓶体上是否张贴有充装合格证。

11、氧气瓶、乙炔瓶体上是否张贴有警告标签。

12、氧气瓶、乙炔瓶的2个防震圈是否齐全完好,位置是否正确。

13、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倒置使用,乙炔瓶严禁卧倒。

14、氧气瓶、乙炔瓶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距离,两者使用时距离5m以上,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乙炔瓶禁止靠近热源.
15、氧气瓶、乙炔瓶是否有遮阳和防高温措施。

16、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空瓶与实瓶是否分开存放,是否挂牌存放.。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检查表2011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检查表2011

7、其它
6、1禁止将软管设在明火、热导管、电线或其它热源附近;软管不准有漏气 和堵塞现象;使用新的软管时应用压缩空气吹净管内滑石粉或灰屑;如果乙 炔软管着火,应将软管着火处上方弯折;氧气软管着火不准用弯折办法,应 6、输气软管 关闭上一级氧气阀门;喷火嘴应用紫铜制造,不得用黄铜;喷嘴不准放在地 和喷火嘴 上;喷火嘴温度过高时,应暂停操作或关闭乙炔气门,但不得关闭氧气,然 后将喷火嘴置于冷水中冷却;点燃时,应先小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点燃, 然后调节,熄灭时应先关乙炔气门,再关氧气门;为避免喷火孔爆炸,也可 先关闭一些氧气(不能一下子关死),再关乙炔。最后将氧气门关死 7、1工作前应预备好淬火冷却用水;工作完毕应整理好氧气和乙炔软管, 并打扫工作场地卫生;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必须对库存 、报废数量进行及时统计,并配备磅秤;必须有相应的验收资料。
5、1乙炔发生器与火焰淬火工作地点之间距离应不少于10米。应避开电线的 闸刀开关及送风机的抽风地点等;乙炔发生器的水温不得超过60℃。周围空 气不得超过40℃。乙炔气温不得超过100℃;禁止将明火、燃着的烟卷或炽 热的物件接近乙炔发生器。发生器防爆膜不可随便代用,并应经常检查;气 5、乙炔发生 温低于0℃时,乙炔发生器内应加热水或食盐水、氯化钙水。下班时将乙炔 器 发生器内的水全部放净;乙炔发生器冰冻时,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融化,不 允许用明火加热或铁棍撬打;每台淬火机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并应灌上一 定高度的水位。每次工作前和发生回火后,都要检查一次水位。严寒时可加 盐水以防冰冻;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应经常清洗;装出电石时严禁用钢 制工具敲打乙炔罐,防止产生火花爆炸。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15兆帕。 2、乙炔瓶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检查表
项目部 工区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存在问题 备注 1、1 氧气瓶外观有裂纹、变形、鼓疤等缺陷,其弯曲度超过2/1000,垂直 度超过1/1000,安全附件不全,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未经妥善处理,不准 使用; 1、2氧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由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的充气单位或专业检查单 位检验。如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3 瓶阀完好,与瓶体旋装牢固,不漏气。瓶阀密封采用的填料,必须是 1、设备检查 不燃烧,抗氧化和无油脂的材料。瓶阀上应有安全片,当受压面积的直径为 5mm时,采用0.15mm的磷铜片。受压面积直径为7mm时,采用0.2mm的磷铜 片; 1、4瓶帽必须完整无损,与瓶体旋合紧密,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 1、5减压器精度为1.5级,表面清晰醒目,表计指示灵敏、准确。严禁使用 不合格的减压器。接头螺纹完好,旋装牢固,无泄漏现象。 2、1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与明火 相距不小于10m,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 2、2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 2、3要防止气瓶带电; 1、氧气瓶 2、安放、储 2、4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并用栅栏或支架固定牢靠。不能直放时,应卧放枕 存 高瓶头,严禁倾倒,滚动; 2、5 氧气瓶库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防火器材,库内有安全通道及装卸 平台;氧气瓶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品同室存放; 氧气瓶卧放应固定,瓶头 朝同一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5层;用肥皂水检查氧气瓶是否漏气,检查瓶 内有无易燃气体,可用皮球吸出瓶内气体检验。 3、1旋紧瓶帽,固定好防震圈,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 轻装轻卸,严禁 从高处摔下或向下滚滑,或地面滚运;严禁与易燃易爆品、油脂和带油污的 物品同车运输,手上严禁烟火;汽车装运气瓶应横向放置,瓶头朝同一方 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并妥善固定。

乙炔气站安全检查表

乙炔气站安全检查表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4.0.16条
电石库不得敷设蒸汽、凝结水和给水、排水等管道。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3条
电石库与制气站房相邻较高一面的Fra bibliotek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缩小,但不应小于6米。
实瓶库、空瓶库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25条、27条
乙炔气瓶漆白色,红字标识“乙炔”、“不可近火”,瓶阀、防震胶圈、瓶帽等安全附件齐全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6.17条、《乙炔站设计规范》第7.0.2条
乙炔充灌排上应设置水喷淋冷却装置,且能喷到所有乙炔瓶。
《乙炔站设计规范》6.0.8条
乙炔压缩机、高压干燥器、气瓶分离器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并定期检验。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4.0.11条
在乙炔瓶充灌丙酮处,丙酮的存放量,不应超过一个包装桶的量。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3.0.11条
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氮气或二氧化碳吹扫装置。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5.0.2条
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及其辅助设备或灌瓶乙炔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6.18条
乙炔管道和所连接的设备中,在下列部位必须设置阻火器:高压干燥器的出口管路上;各充灌排的主截止阀前;充灌排的各分配截止阀后;高压乙炔放回低压乙炔的管路上。
6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第6.5条
空瓶间和实瓶间应分别设置,灌瓶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和实瓶间相通,各自应设独立的出入口。
《乙炔站设计规范》4.0.4条
乙炔实瓶贮量不超过500个时,灌瓶站房和制气站房可设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以防火墙隔开。灌瓶站房的空瓶间和实瓶间的总面积,不应超过200m2。

气瓶检查记录表

气瓶检查记录表
气瓶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应有瓶帽;应佩戴两个防震圈;无严重腐蚀;无严重
1
气瓶是否符合 损伤;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氧气瓶:天蓝色用黑色标注“氧”;乙炔瓶白
以下要求
色用红色标注“乙炔”;氩气瓶灰色用绿色标注“氩”;氮气瓶黑色用黄色
标注“氮”。
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有防日光暴晒措施;严禁和易燃易爆物混
气瓶的存放是 放一起;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与明火的间距离不
2 否符合下列要 得小于 10 米;严禁与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一起存放;

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倾倒措施;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有放射性射
线的场所;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瓶帽应旋紧;除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外,其它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侧垫
检查人员(签字):
存在问题
气瓶的运输是 牢;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车上严禁烟火,并备有相应的灭火器具;所
3 否符合下列规 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严禁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油

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车厢上不得乘人;吊运气瓶要填写安全作
业票;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分别吊运。
4
气瓶的使用是 否符合下列要 求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器;减压器严禁沾染油脂;严禁气瓶不装减压器直接 使用; 气瓶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 烤;空瓶应留有符合规定的剩余压力;空瓶应标明“空瓶”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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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炔瓶严禁出厂,并应妥善处理。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43条
乙炔瓶充装单位应逐只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充装前检查结果、充装日期、充装间室温、乙炔瓶编号、皮重、实重、剩余压力、剩余乙炔量、溶剂补加量、乙炔充装量、静置后压力、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操作者签字等。乙炔瓶充装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39条
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乙炔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充装记录中,并由检查人签字。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40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或检验,否则严禁充装:1.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2.超过检验期限的;3.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规定的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4.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5.瓶内无剩余压力或怀疑混入其他气体的;
气瓶(乙炔瓶)管理、使用安全评价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要求
事 实 记 录
结 论
评价依据
1
乙炔瓶充装单位必须保证乙炔瓶充装安全和充装质量。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有保证充装安全的管理体系和必要的管理制度;2. 有熟悉乙炔瓶充装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3. 有符合规定的场地、设施、工装设备和测试手段;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乙炔瓶储存时,应保持直立位置,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2条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2条
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乙炔瓶不得储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2条
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2条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41条
充装容积流速应进行适当控制,一般不小于0.015m3/h·L;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充装时可以用自来水喷淋冷却,也可以强制冷却;一般分两次充装,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42条
乙炔瓶充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乙炔充装量和静置8小时后瓶内压力,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5.吊装乙炔瓶应使用专用夹具,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6.应带好瓶帽。立放时,应妥善固定,且厢体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横放时,乙炔瓶头部应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厢体高度;7.装卸现场严禁烟火,必须配备灭火器。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1条
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53条
乙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57条
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必须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并做到:1.有专职人员负责乙炔瓶的安全工作;2.根据本规程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4.定期对乙炔瓶的运输(含装卸、押运、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44条
乙炔瓶充装单位应积极采用计算机管理乙炔瓶档案和充装记录。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47条
乙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符合GB1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劳动部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取得乙炔瓶定期检验资格,方可检验乙炔瓶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50条
乙炔瓶的定期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库存或停用周期超过三年的乙炔瓶,启用前应进行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1.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2.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3.乙炔瓶皮重异常;4.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5.充装时瓶壁温度异常;6.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前检验的。
6.瓶内溶剂重量不符合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要求的;7.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坏,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的;8.首次充装或经装卸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经置换合格的。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40条
乙炔瓶充装前,必须按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测定溶剂补加量。乙炔瓶补加溶剂后,必须对瓶内溶剂量进行复核。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36条
乙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制度。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乙炔瓶,不得回收和充装。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37条
乙炔瓶充装单位对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应逐只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乙炔瓶编号,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记录,充装记录等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37条
乙炔瓶充装单位要保证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定期进行检验,保证及时补加溶剂,保证充装质量和安全,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37条
充装单位应对临时用户的乙炔瓶作出标记,单独充装和存放。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38条
乙炔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充装:1.无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乙炔瓶;2.不符合本规程第规定的进口乙炔瓶;3.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保存的乙炔瓶(临时改变充装单位的除外)。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58条
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时,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40℃。不能保证时,应采取遮阳或喷淋措施降温。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0条
运输和装卸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船要有明显的危险物品运输标志;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必须经过市区时,应按照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2.运输车、船严禁停靠在人口稠密区、重要机关和有明火的场所;中途停靠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3.不应长途运输装有乙炔气的乙炔瓶;4.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和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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