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行业投资政策报告:工商业销售电价调整方案逐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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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投资政策报告:用电侧降价措施接连出台 发电侧价稳量增

电力行业投资政策报告:用电侧降价措施接连出台 发电侧价稳量增

电力行业投资政策报告:用电侧降价措施接连出台发电
侧价稳量增
4 月18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自2018 年7 月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按照财税[2017]51 号文降低25%的基础上,再统一降低25%。

4 月19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通常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分两批实施降价措施,落实通常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第一批降价措施全部用于降低通常工商业电价,自2018 年4 月1 日起执行。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通常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电网收费:4 月1 日开始执行的第一批降价具体措施包括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
低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

可以看到,这四条措施的出发点在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
通常工商业电价的要求,而落脚点均在电网侧。

根据国家电网的测算,通常工商业电价降低10%,可以带来约800 亿元的减费空间。

而这对于发电侧的上网电价并无直接影响,相反有可能刺激用电侧的使用需求,增强电能替代、煤改电的政策实施效果,带来发/用电量的进一步增长。

财政部发布《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再降25%:7 月1 日起执行的第二批降价措施是,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 号)降低25%的基础上,再统一降低25%。

调整后的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18•【字号】津发改价管〔2015〕308号•【施行日期】2015.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308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现就调整我市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

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

二、工商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04分钱。

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见附件。

三、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四、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协商确定电价。

五、以上价格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力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市电力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天津市电网销售电价表2.天津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3.天津市居民电价表2015年4月18日附件1天津市电网销售电价表附件2天津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重大水利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7分。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每千瓦时0.83分。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每千瓦时:居民生活2.2分、大工业用电2.9分、一般工商业3.9分。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为每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0.1分,其余类别用电1.5分。

5.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地方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8•【文号】发改价格〔2018〕500号•【施行日期】2018.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决定分两批实施降价措施,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现将第一批降价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措施(一)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

要严格按照《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规定,做好电网清费工作,一是督促电网企业组织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二是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二)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

根据《关于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224号)和《关于调整宁东直流等专项工程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225号)核定的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将降低部分用于核减相关省份输配电价。

(三)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

一是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

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

逐步实现符合变压器容量要求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

二是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

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

公用事业行业简评报告:多地发文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公用事业行业简评报告:多地发文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Table_Rank]评级:看好[Table_Authors]邹序元首席分析师SAC执证编号:S0110520090002******************.cn电话:86-10-5651 1867[Table_Chart]资料来源:聚源数据相关研究[Table_OtherReport]∙多地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供应保障通知核心观点●多个省市、地区陆续发布政策文件,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近日,山西、安徽、吉林、河北、四川及重庆等多个省市地区的发改委陆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调整峰谷电价价差,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山西发布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峰谷价差调整为3.6:1。

日前,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优化峰谷时段划分,适当扩大峰谷价差,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

其中,此次将峰谷价差调整为3.6:1。

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同时,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尖峰时段电价在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安徽发布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季节性高峰电价调整为上浮81.3%。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其中在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扣除政府性基金附加基础上,季节性高峰电价上浮比例由65%调整为81.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比例由54%调整为71%,低谷用电下浮比例由42%调整为58.5%。

●吉林发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增设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日前,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优化分时时段,扩大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加强与电价市场化改革衔接。

电价情况分析报告

电价情况分析报告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电价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报告旨在分析我国电价现状,并对未来电价走势进行预测。

一、电价现状1. 工商业电价构成自2023年6月1日起,我国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2. 各省份电价涨跌情况(1)与2023年9月相比,12省份电价上涨,20省份下跌。

涨幅较高的省份为甘肃(5.02%)、蒙西(4.86%),跌幅较大的为重庆(-7.70%)、上海(-6.36%)。

(2)与2022年10月相比,18省份电价上涨,14省份下跌。

涨幅较高的省份为广西(17.77%)、青海(10.90%),跌幅较大的为重庆(-18.92%)、陕西(-10.80%)。

3. 代理购电价格涨跌情况(1)与2023年9月相比,10个省份价格上涨,7个省份价格不变,15个省份价格下跌。

涨跌幅超过8%的省份为甘肃(9.36%)、广西(-8.62%)、新疆(-8.42%)、云南(-8.14%)。

4. 线损费用占比多数省份线损费用占比在2%以上,线损费用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新疆(4.19%)、河北(3.88%)、吉林(3.82%)、湖南(3.56%)、黑龙江(3.50%)。

二、电价影响因素1. 能源结构变化: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能源结构发生变化,对电价产生一定影响。

2. 电力市场改革:电力市场改革推进,电力市场交易电价逐渐形成市场化价格。

3. 电网建设投资:电网建设投资增加,导致输配电价上升。

4. 政策调整: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如阶梯电价、峰谷电价等,对电价产生影响。

三、未来电价走势预测1. 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占比将逐渐提高,对电价产生一定影响。

2. 电力市场改革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将逐步深化,市场化电价将更加明显。

3. 电网建设投资增加:电网建设投资增加,输配电价可能持续上升。

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天津市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大工业电价

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天津市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大工业电价

DONGXING SECURITIES 行业研究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天津市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大工业电价投资摘要: 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大工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0年10月5日起,适当降低天津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

未参与市场交易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6662元降低至0.6118元,降低5.44分。

2020年非采暖季因上游燃气企业对我市实施天然气增供降价方案而增发的天然气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3555元结算。

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我市大工业用电价格。

自2020年10月5日起,天津市大工业用电目录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44分。

投资建议:对于电力板块,建议配置大型水电、核电等无周期影响的发电公司。

对于天然气板块各地把降低的气源成本向用户终端顺价,降低终端用气成本,有利于用气需求增长;部分地区有可能根据当地需要进一步要求当地城燃公司对毛差小幅让利,且近期燃气发电上网电价有下调趋势,注意电价下调对电厂用气的影响。

个股方面,虽然收到疫情影响,深圳本地燃气改造有所放缓,但燃气覆盖率提升的趋势不会改变,建议关注气源结构持续优化的深圳燃气。

环保方面,固废运营类企业如垃圾焚烧与环卫行业,本身业务具备较强的防御性,同时受益于疫情,环保企业短期将受益于消杀、应急环卫服务的需求提升,中长期行业层面或有环卫作业、污水、废弃处置等方面的标准趋严,带来常态化后的市场规模提升,推荐标的瀚蓝环境、城发环境、龙马环卫。

市场回顾:上周电力及公用事业指数下跌1.98%,沪深300指数下跌3.00%,电力及公用事业板块跑赢大盘1.02个百分点,电力及公用事业板块涨幅位于30个中信二级子行业的第6名。

160家样本公司中,27家公司上涨,126家公司下跌,7家公司平盘。

天翔环境、*ST 凯迪停牌,盛运退退市。

表现较为突出的个股有天能重工、节能风电等;表现较差的个股有津膜科技、科融环境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健全和完善销售电价体系,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一)将销售电价由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逐步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

(二)将现行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个类别。

(三)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要考虑用户及电网企业承受能力,分步实施,平稳过渡。

二、规范各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

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是指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的价格。

电价调整方案

电价调整方案
2.实现电价合理化,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
3.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4.推动电力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三、原则
1.公平合理:电价调整应充分考虑各类用户利益,合理分摊成本,确保电价公平合理。
2.透明公开:电价调整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依法合规:电价调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政策规定。
(2)优化季节性电价政策,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情况,调整电价水平。
2.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
(1)居民生活用电:继续执行阶梯电价,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需求。
(2)农业生产用电:合理制定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3)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根据用户负荷特性、电压等级等因素,实施差别化电价。
3.优化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
(1)鼓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合理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
(2)完善绿色证书交易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4.调整跨省跨区输电价格
(1)根据输电距离、输电容量等因素,合理制定跨省跨区输电价格。
(2)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建设,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电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价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调整目标
1.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降低社会用能成本。
2.促进电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3.保障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合理补偿成本,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4.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助力我国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三、调整原则
1.公平公正:电价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分摊成本,确保各用户群体利益平衡。
3.优化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合理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

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国务院完善电价机制,逐步解决交叉补贴问题

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国务院完善电价机制,逐步解决交叉补贴问题

DONGXING SECURITIES 行业研究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国务院完善电价机制,逐步解决交叉补贴问题投资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就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要求完善电价机制。

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

平稳推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

有序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以外的用电价格,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

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健全差别电价机制。

深入研究并逐步解决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问题。

投资建议:对于电力板块,2020年 1-11 月份用电量增长 2.5%,可见电力行业已经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各电力企业发电量预计与去年持平,电力公司整体业绩趋稳,但展望明年,境外疫情依然严重,制造业用电能否企稳增长尚存疑虑,建议配置不受疫情和供需影响的水电、核电公司。

对于天然气板块,随着LNG 价格长期低迷,建议关注气源成本下降的深圳燃气。

环保方面,固废运营类企业如垃圾焚烧与环卫行业,行业景气度高,垃圾焚烧由于环保排放趋严+国补政策退坡,环卫服务行业由于项目大型化、电动化趋势,龙头企业将受益行业集中度提升,推荐标的瀚蓝环境、城发环境、龙马环卫。

市场回顾:上周电力及公用事业指数下跌1.33%,沪深300指数上涨5.45%,电力及公用事业板块跑输大盘6.78个百分点,电力及公用事业板块涨幅位于30个中信二级子行业的第26名。

160家样本公司中,29家公司上涨,126家公司下跌,5家公司平盘。

天翔环境停牌。

表现较为突出的个股有格林美、科达制造等;表现较差的个股有滨海能源、闽东电力等。

上周推荐组合长江电力(20%)、中国核电(20%)、城发环境(20%)、瀚蓝环境(20%)、龙马环卫(20%)下跌0.92%,跑输大盘6.37个百分点,跑赢电力及公用事业指数0.41个百分点。

2022电价调整通知

2022电价调整通知

2022电价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能源管理局发布的文件,2022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
进行电价调整。

本次调整是为了适应国内的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情况。

我们将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电价调整:
1. 工商业电价
工商业电价将有所上涨。

具体来说,大型工业企业电价将上涨2.1%左右,一般工商业电价将上涨1.5%左右。

对于大型工业企业,我们将按
照客户的实际用电情况进行个性化定价,以尽量减少客户的经济负担。

2. 居民电价
居民电价将保持不变。

我们将确保基础电费和阶梯电费的标准不变,
并继续提供各种优惠政策。

对于低收入家庭,我们将提供更多的补贴,以确保他们能够正常使用电力。

3. 农业电价
农业电价也将保持不变。

我们将确保基础电费和阶梯电费的标准不变,
并为农村用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持。

我们将继续鼓励农业用户采用节能技术,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电费支出。

4. 其他电价
对于其他行业和用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定价。

我们将继续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在确保能源消耗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用户的经济负担。

我们希望客户能够理解本次电价调整的必要性和意义,并且继续选择我们作为您的电力服务提供商。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客户服务部
2022年1月1日。

关于调整电价的情况汇报

关于调整电价的情况汇报

关于调整电价的情况汇报最近,关于调整电价的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对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以便更好地了解并应对这一重要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电价的调整是一个涉及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大举措。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资源的供给和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对电价进行适当的调整是必要的。

这一举措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

其次,电价调整的背后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在国家层面上,电力市场的改革和电力体制的调整是推动电价调整的重要动力。

另外,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能源资源的供给和需求状况、环境保护的压力等因素也都对电价的调整产生了影响。

在这一背景下,电价的调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以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再者,电价调整对社会各界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电力企业来说,电价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到其经营成本和盈利能力,需要进一步优化生产经营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对于居民和企业用户来说,电价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到其生产和生活成本,需要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因此,电价调整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最后,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电价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只有通过深入的解释和宣传工作,才能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电价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增强大家对电价调整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电力企业和用户的指导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电价调整带来的影响,减少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关于电价调整的情况汇报到此结束。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电价调整的进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的顺利实施,推动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0年1月1日一般工商业调价文件

2020年1月1日一般工商业调价文件

2020年1月1日一般工商业调价文件
摘要:
1.文件背景
2.调价具体内容
3.调价原因
4.调价影响
5.实施日期
正文:
2020 年1 月1 日,我国一般工商业调价文件正式实施。

根据该文件,一般工商业电价将进行全面调整,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求和市场变化。

具体来看,调价内容包括: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一般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一般工商业季节分时电价等。

其中,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将按照用电量的不同,分为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电价有所不同。

一般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季节分时电价也将根据不同时段和季节的用电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调价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进一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另外,随着我国电力市场的逐步开放,电价也需要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进行调整,以保持电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这次调价对于工商业企业来说,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电价的下降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峰谷分时电价
和季节分时电价的实施,也将促使企业更加合理地安排生产和用电,提高电力的利用效率。

该调价文件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

在此之后,一般工商业用电将按照新的电价标准执行。

2023年电价政策总结

2023年电价政策总结

2023年电价政策总结引言2023年是中国电力行业发展的关键一年。

在这一年,国家电力市场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各地区电价政策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整措施。

本文将对2023年的电价政策进行总结,分析其影响和意义,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了解。

1. 2023年电价政策的背景和目标2023年电价政策的制定是基于当前电力行业面临的挑战和发展需求。

经过前期研究和讨论,政府确定了以下几个主要目标:•促进电力市场竞争,优化供需关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保障电力用户的权益,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2. 2023年电价政策的主要内容2.1 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为了促进电力市场的竞争和透明度,2023年电价政策对电价形成机制进行了改革。

主要内容包括:•改革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推行统一竞价方式;•鼓励多主体参与电力交易,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加强对发电成本和交易价格的监管,确保价格合理。

2.2 分时电价制度的推广为了更好地反映用电负荷的变化和鼓励用户优化用电行为,2023年电价政策将进一步推广分时电价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扩大适用范围,将分时电价制度覆盖更多的用户群体;•调整分时电价的峰谷差价,引导用户在峰谷时段合理用电;•完善智能电表和电能计量系统,提高分时电价的实施效果。

2.3 优惠电价政策的调整2023年电价政策还对优惠电价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对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给予税收和补贴优惠,鼓励其发展;•对高耗能行业实施递增电价政策,引导其节能减排;•对非居民用户实行差别电价政策,鼓励节约用电。

3. 2023年电价政策的影响和意义3.1 推动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2023年电价政策的实施将促进电力市场的竞争和透明度,并引入更多的参与主体,从而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

这对于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2 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通过给予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税收和补贴优惠,2023年电价政策将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

公用事业行业投资报告:火电上网电价再次面临变数

公用事业行业投资报告:火电上网电价再次面临变数

公用事业行业投资报告:火电上网电价再次面临变数
国常会提出推进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

扩大发电企业和用户直接交易规模。

调整电价结构,通过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适
当降低脱硫脱硝电价等措施,减轻企业用电负担。

目前火电行业降价空间有限,降低电网输配电价将是未来降价主力。

随着市场电比例扩大,火电企业的定价策略发生改变,通过扩大市场电比例来降价的效果减弱。

工业专项资金向火电企业每千瓦时收费0.79 分,取消之后火电上网电价有0.79 分的上调空间。

而脱硫脱硝电价约2.5 分/千瓦时,适当降低脱硫脱硝电价对火电上网形成利空。

目前全国火电平均标杆电价为0.36 元/千瓦时,综合考虑工业专项资金和脱硫脱硝电价的影响, 长期来看电价的最大下降幅度为4.7%。

每周行业表现:
公用事业板块:
A 股电力板块指数上涨2.23%,沪深300 指数上涨0.55%。

A 股电力板块指数跑赢沪深300 指数1.69%。

环保行业板块:
A 股环保板块指数上涨2.87%,沪深300 指数上涨0.55%。

A 股环保板块指数跑赢沪深300 指数2.32%。

公司重要信息:
【赣能股份】公司就江西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电力直接交易事项分别与江
西省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和江西和惠配售电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意向协议》, 确定合作意向。

公用事业行业市场报告:广东电力交易将执行新规

公用事业行业市场报告:广东电力交易将执行新规

公用事业行业市场报告:广东电力交易将执行新规事件:9 月21 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第七次电力交易。

全网总成交量为40 亿千瓦时,最终结算的平均价差为-37.42 厘/千万时。

售电公司总成交电量约30 亿千瓦时,占比约75.85%。

投资要点:总成交量同比增加4.5 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差同比缩小5.95 厘/ 千万时。

全网总成交量为40 亿千瓦时,环比上升11.25%;最终结算的平均价差为- 37.42 厘/千万时,环比缩窄13.72%。

供应方:共有38 家参与报价,总申报电量为50.08 亿千瓦时,其中37 家企业成交,平均申报价差为-65.75 厘/千瓦时,其中最高成交申报价-40 厘/千瓦时,最低成交申报价-121 厘/千瓦时。

需求方:共有166 家参与报价,总申报电量为56 亿千瓦时,其中142 家成交,平均申报价差为-9.09 厘/千瓦时,其中最高成交申报价-2 厘/千瓦时,最低-9.8 厘/千瓦时。

需求侧申报家数增加21 家,成交家数增加20 家,第三批新进入目录售电公司7 家成交。

由于本次需求侧企业数量再度增加,需求侧报价略显弱势,倾向于提高报价。

本次成交的需求侧平均申报价差为-9.09 厘/千瓦时,高于8 月份的-15.44 厘/千瓦时。

最低成交申报价-9.8 厘/千瓦时,远高于8 月份的-16.8 厘/千瓦时。

一方面,由于供给侧38 家参与报价,37 家成交,未有新加入者,另外也没有外省的水电等机组加入,供给侧经过多伦报价已达成某种默契,另外,为了维护长协价格,供给侧也需要抬高总体报价;另一方面,需求侧数量增加明显,原有和新增售电公司都有较强意愿拿到更多成交电量。

第一批售电公司总售电量25.25 亿千瓦时,份额占比约63.13%。

其中,穗恒运中标2.14 亿千瓦时,环比下滑0.86 亿千瓦时。

第二批售电公司总售电量4.44 亿千瓦时,份额占比约11%,占比提升3.9 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2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2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2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2•【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26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电价进一步透明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附属电价明细进一步公开透明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清理电力基金及附加的措施,包括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017、2018年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连续两年下调25%,2019年再次下调50%;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下调25%等。

目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基金和农网还贷资金。

上述4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都已向社会公开了相应的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基金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事项。

二、关于逐步下调国家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主要用于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提供每人每年600元生活补助、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予以项目扶持等。

2017年,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将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

国家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于解决我国重大民生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财政部、水利部适时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

三、关于调整符合所属省份工业发展需要的电网销售电价,最大程度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降电价工作落实,特别是2018、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连续降低10%,2020年非高耗能行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有效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

电价执行情况报告

电价执行情况报告

一、报告背景为全面了解我国电价执行情况,保障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电力供应效率,我国对电价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

本报告将分析我国电价执行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电价执行情况1. 电价政策调整近年来,我国电价政策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逐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放开上网电价,实行市场交易电价。

(2)提高环保电价标准,鼓励清洁能源发展。

(3)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合理用电。

(4)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提高居民用电价格敏感度。

2. 电价执行情况(1)上网电价执行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 4.6%,其中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量分别同比增长4.1%、3.9%、13.7%、4.3%、8.6%。

上网电价方面,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分别为0.379元/千瓦时、0.265元/千瓦时、0.398元/千瓦时、0.406元/千瓦时、0.624元/千瓦时。

(2)居民用电价格执行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8.4%,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同比下降0.2%。

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情况良好,居民用电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3)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情况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情况良好,各地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保障了工商业用电价格稳定。

二、存在问题1. 电价市场化程度不高,部分地区仍存在电价管制现象。

2. 部分地区居民阶梯电价执行不到位,存在政策执行偏差。

3. 环保电价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环保电价加收标准未达到预期。

三、改进建议1. 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实现市场交易电价。

2. 加强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

3. 加大环保电价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4. 优化电价结构,提高清洁能源电价竞争力。

5. 加强电力市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总之,我国电价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现就采取第二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降价措施(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除外),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二)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具体见附件,专项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与送电省没有任何物理连接的点对网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由受电省使用)。

上述措施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三)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其中,之前由我委发文明确上网电价的大型水电站和核电站,其上网电价由受电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增值税税率降低因素测算,报我委(价格司)备案后公布执行。

(四)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二、抓紧发布第二批降价政策文件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相应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按照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于7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6月1日电价调整方案及措施

6月1日电价调整方案及措施

6月1日电价调整方案及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电力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能源资源的不断减少和环境污染的加剧,电力的供应和价格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电力的需求,同时保护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我国电力行业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为此,我们将于6月1日实施新的电价调整方案及措施。

一、电价调整方案。

1.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电力行业的效益和竞争力,我国将对工商业用电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调整幅度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保证企业的合理利润和可持续发展。

2. 对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我们将继续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即按照不同的用电量分段计价,以鼓励人们节约用电,同时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适当提高高用电量阶段的电价,以引导人们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浪费。

3. 对于农村地区的电价,我们将继续实行农村电价补贴政策,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电力需求。

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的投入,提高农村电网的供电质量和稳定性。

二、电价调整措施。

1. 加大对新能源的扶持力度。

为了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我们将加大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补贴力度,降低新能源发电成本,提高新能源发电的竞争力。

2. 加强电力供应和配送体系建设。

为了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我们将加大对电网建设和改造的投入,提高电网的供电质量和稳定性。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电网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排除各种故障,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3. 加大对节能减排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为了引导人们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浪费,我们将加大对节能减排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节能产品的推广和补贴力度,鼓励人们购买节能产品,改善生活方式,减少能源浪费。

4. 完善电力市场体系。

为了推动电力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我们将继续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推动电力市场的多元化和市场化。

电价调整实施方案

电价调整实施方案

电价调整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电力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我国电价调整方案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

本文将就电价调整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以便广大用户和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

首先,电价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引导能源消费,促进能源节约和资源合理利用。

通过适当提高电价,可以有效地降低过度消费的现象,推动企业和居民节约用电,减少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通过电价调整,还可以促进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加投资者的积极性,推动能源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其次,电价调整的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用户的实际情况。

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可以采取差别化的电价政策,给予一定的优惠和补贴,以减轻其用电成本。

同时,还可以通过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用户采取节能措施,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另外,电价调整的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电力市场的运行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管,防止出现价格垄断和滥用市场地位的情况,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最后,电价调整的实施方案还需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政府部门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节能知识,提高公众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同时,还可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到节能减排工作中,共同推动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电价调整的实施方案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政策举措,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合理的政策制定和有效的实施,才能更好地引导能源消费,促进能源节约和资源合理利用,推动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分析,能够更好地推动电价调整政策的实施,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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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投资政策报告:工商业销售电价调整方案逐
步落地
一周核心总结
工商业销售电价调整方案逐步落地,有望降低用电成本刺激需求持续旺

目前,各地工商业销售电价与输配电价调整方案陆续出台。

本轮工商业
销售电价与输配电价调整,主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通常工商业电
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 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
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

按照电网区域划分,截至 5 月 4 日全国31 个电网区域中已经有18 个区域发布了调整方案,大多数省区直接对原工商业电价进行下调,少部分省
区则调整了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实现了大工业和通常工商业用电同价。

其中山东、宁夏将此前执行单一制电价的通常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和执行两部制电价的
大工业用电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执行方式分为两部制和单一制,且
类别调整前后的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相同,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用户可以自愿
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制电价。

河北南网和河南在做出相同电价分类结构
的同时,还对电价进行了一定的调降。

在目前执行的销售目录电价中,大工业
两部制电价的电量电价要显著低于通常工商业的电价水平,虽然执行大工业两
部制电价需要按照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缴纳容量电费,但在可选机制下,用电量较大的通常工商业用户在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后可以实现电费成本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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